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美麗創意、我們實現」品牌名稱及 CI 識別標誌 (logo) 設計徵選

 
壹、前言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力於彩妝保養專賣連鎖通路領域多年,因為深知 CI 識別設計對商品推展的重要性,並且為擴大鼓勵更多的青年學子及設計界的菁英能夠踴躍投入參與彩妝保養設計領域,因此,我們誠心徵求設計界朋友,能透過為品牌命名及 CI(logo)設計將產品定位及信念轉換成視覺語言,藉以公開徵選品牌名稱及CI識別標誌設計的活動,來為品牌商品的美麗加分,同時也規劃了豐富的獎金及精美禮盒作為獎勵,期望您的熱情參與。

貳、主辦單位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ng-Yu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參、徵選活動方式
一、主題內容須知
系列商品定位概述:依品牌定位方向不同共計分 A、B 兩大類組,參選者可二選一或兩者同時報名
【A 類組】
徵選內容:品牌中英文命名及識別標誌(logo)設計
◎產業別:美容保養化妝品零售產業
◎商品系列:基礎系列、保濕系列、美白系列、抗老除皺系列
◎商品劑型:化妝水、乳液、乳霜、精華液、面膜
◎商品特性:研發技術領先、高功效、高品質、深獲學者專家肯定之保養品
◎價格定位:1000 元 - 4000 元(中、高價位)
◎通路別:藥妝通路及百貨專櫃
◎目標客群:
 ‧25 - 45 歲 (女性 90% + 男性 10%)
 ‧愛美、自信、自主
 ‧懂得寵愛自己:每月會願意花費相當費用在保養品上
 ‧嚮往年輕、嚮往讓人猜不透年紀
品牌中英文命名及識別標誌(logo)設計主軸方向:
◎品牌核心價值:技術領先、極專業、極有效、值得安心信賴的高品質保養品系列。
◎品牌命名發想方向:請以品牌核心價值為參考。
◎CIS 展現重點:領先、權威、尊榮、美麗/青春、療效。

【B 類組】
徵選內容:品牌中英文命名及識別標誌(logo)設計
◎產業別:美容保養化妝品零售產業
◎商品系列:各式彩妝及保養品系列
◎商品劑型:彩妝(指甲油、眼影、脣膏、底妝...)保養(化妝水、乳液、乳霜、精華液、面膜...)
◎商品特性:以天然草本及水果為主要製造成份的彩妝保養品
◎價格定位:50 元 - 1000 元(中、低價位)
◎通路別:品牌專賣店、開架式藥妝通路
◎目標客群:
 ‧15 - 35 歲 (女性 90% + 男性 10%)
 ‧愛美、愛嘗鮮、花小預算達到功效
 ‧喜歡天然不刺激的商品成份
品牌中英文命名及識別標誌(logo)設計主軸方向:
◎品牌核心價值:強調以天然有機草本植物及新鮮水果為商品製造主成份的品牌訴求。
◎品牌命名發想方向:可以SKINFOOD之品牌定位及設計風格為參考發想。
◎CIS展現重點:甜美、新鮮、清新、天然、環保、田園風。

二、參加對象
1.全國各大美術設計協會之會員、設計公司、個人工作室。
2.全國大專校院美術設計相關系所之師生。
3.全國高中職美工、廣告設計、美術相關科系之師生。
4.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與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用以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及商品領取等相關事宜。

三、參選創作作品規定
詳細規定請下載後方之活動簡章http://www.skinfood.com.tw/download/2009award.pdf

四、收件方式
1.送件日期:即日起至 98 年 2 月 5 日止,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交寄,其餘方式概不受理)。
2.參選作品請寄至:110 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76號14樓企劃部(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並請註明「報名美麗創意活動」字樣。
3.參加作品數量不限,但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
4.送件內容應包括:
(1)參選作品,需符合尺寸規範並適當保護。
(2)報名表暨理念說明,請貼於參選作品裱版背面。
(3)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作品電子檔光碟。
5.聯絡電話: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麗創意」徵選作業小組(02)82272988 分機 334 朱先生

五、評審方式
1.初審:由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 A、B 兩類參選作品中分別選出 20 件為入圍作品。
2.決審:由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 A、B 兩組各 20 件入圍作品中選出前三名及十名佳作。
3.評審日期:預定 98 年 2 月 12 日,於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舉行。
4.凡參賽作品若未達評選之標準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各項獎勵名次是否予以從缺。

六、評審標準
1.品牌中英文名稱及主題意象傳達之明確性 50%
2.品牌中英文名稱及 logo 搭配之整體美感 30%
3.品牌中英文名稱及 logo 應用之多樣性 20%,如:商品瓶器(化妝水、乳液、精華液...)、外盒包裝等相關應用。

肆、獎勵方式
【A 類組】
第一名:總市值約 50,000 元之獎金及獎品壹名〈包括: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及市價約 2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第二名:總市值約 20,000 元之獎金及獎品壹名〈包括: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市價約 1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第三名:總市價約 1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壹名。
佳作 5 名:分別可各得市價約 5,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B 類組】
第一名:總市值約 50,000 元之獎金及獎品壹名〈包括: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及市價約 2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第二名:總市值約 20,000 元之獎金及獎品壹名〈包括: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市價約 1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第三名:總市價約 1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壹名。
佳作 5 名:分別可各得市價約 5,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說明: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000 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 NT$13,333 元者,須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 20%)。

伍、成績公佈
得獎作品及名單預計於:98 年 2 月下旬以電話通知。

陸、其他事項
1.郵寄資料內需含作品硬紙版、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作品電子檔光碟。(未符合參選辦法,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2.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於名次確定之時,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必要時「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並應配合「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著作權轉讓及商標註冊登記。(未依上述規定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3.參賽者作品以未曾發表之作品為限,主辦單位不主動退還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存。
4.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5.獲獎作品主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6.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並將追回獎金或商品並取消參賽者資格。
7.其他未盡事宜將依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辦理,主辦單位並擁有停止或更改徵選活動內容與方式之權利。

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表達你的聲音,創作你的影片

 
評選內容
製作一部錄影短片,完成對「民主是......」的表述。

獎勵方式
得獎人將獲邀前往華盛頓 (Washington)、紐約 (New York) 和好萊塢 (Hollywood),出席獲獎短片的放映活動,接觸美國電影和電視業者,並會見創意人才、宣導民主人士和相關政府領導人。
一切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

參賽條件
1.凡在上傳的短片作品時已滿 18 歲者均可參賽。
2.不要求以往是否有製作短片的經歷,也不排斥擁有這方面經歷者。
3.如被有關法律禁止則競賽無效。
4.下列人員不得參賽:競賽主辦單位、美國政府、谷歌公司 (Google,Inc.)、YouTube,LLC、威廉莫里斯經紀公司 (WilliamMorrisTalentAgency)及其各母公司、分公司、附屬公司的雇員、主管和管理人員,以及有關的美國政府承包商、發行、網設計、廣告、執行、評選各部門以及參與競賽管理、開發、實施和執行的競賽參與機構統稱"競賽相關單位" (ContestParties)],同時包括上述人員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或"再婚親緣關系")和同一家庭的成員。

參賽要求
‧2009 年 1 月 31 日,上傳參賽短片。
‧2009 年 2 月至 3 月,選出入圍準決賽的短片。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獨立評審團從準決賽名單中選出進入決賽的 21 部短片。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一般民眾以網上投票的方式選出獲獎短片。
‧2009 年 6 月中旬,公佈 7 部獲獎短片的名單,其中西半球 (WesternHemisphere)、歐洲 (Europe)、中東和北非地區案 (MiddleEast-NorthAfrica)、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區 (Sub-SaharanAfrica)、南亞和中亞地區件 (South&CentralAsia)以及東亞和太平洋地區 (EastAsia-Pacific)各產生 1 部獲獎短片,另從匿名參賽作品中選出 1 部獲獎短片。
‧2009 年 10 月,6 名公開姓名的獲獎者赴美國領獎,6 個地理區域各一名。

參賽條件
‧參賽者必須年滿 18 歲。
‧參賽短片形式不限: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或真人版短片均可。
‧參賽短片不得超過 3 分鐘。
‧參賽短片須使用英文或附英文字幕。
‧參賽者可以匿名,但匿名獲獎者不能領取大獎。
‧全部評選規則詳見本次評選活動的專設網站:www.videochallenge.america.gov

內容要求
1.上傳的短片作品可包含具有原創性內容、無版權限制的內容及受版權保護的內容,需遵循以下兩條規則:
 a.上傳的短片作品不得包含任何受版權限制、受商業秘密保護或包括隱私權和名譽權在內的受第三方財產權保護的音樂、音頻、演講/配音、靜止畫面、影像、字幕和其他視聽素材,除非參賽者本人為版權的擁有者,或已獲得合法擁有者的同意來使用相關內容的許可,且須向向競賽主辦單位提供獲得的全部許可及相關證明。
 b.參賽者上傳短片作品後,即已確認他或她已獲得短片作品中全部所需要的版權許可、同意和允諾,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使用非參賽者製作的原創內容的權利,以及所有其影像或形態在短片作品中出現的人員的許可,而且他或她隨時可根據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如未獲得這類版權和許可,上傳的作品可能喪失參賽資格,如何處理完全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
2.短片作品不得含有污穢言辭、色情、暴力鏡頭、渲染暴力的內容和商業促銷廣告。短片作品須遵守明文規定,不得含有可能被視為對其他群體或個人進行毀謗、煽動或不尊重的內容。
3.凡不符合 YouTube《使用條款》(TermsofUse)或本規則的短片作品,或含有被禁止、不適當的內容或由主辦單位自行確認為與主題不相關的短片作品將喪失參賽資格,競賽網站將刪除該作品,不再被考慮是否獲獎。

報名
1.通過 YouTube 網站上傳短片作品的該網站註冊用戶姓名即被視為參賽者姓名,成為唯一有資格角逐大獎的人選,但以下情況除外:任何人可代表他人將短片作品上傳至 YouTube 競賽網站並指定此人為最後可能獲得的任何獎項的合法獲獎者,且此人需符合參賽的全部條件。
2.如上傳短片作品的 YouTube 網未顯示用戶姓名,該作品即被視為匿名參賽作品。匿名參賽的短片作品可在競賽網站上公布,也可經評選進入半決賽、決賽或成為匿名參賽類別的獲獎作品,但沒有資格角逐大獎。
3.參賽者上傳短片作品必須註明國籍。擁有雙重國籍的、移民或外籍居民可以在上傳短片作品時註明本人原國籍或所居住的國家,但只能二者擇一。為參加評選上傳短片作品時註明的國籍將被視為作品的來源國。任何未註明國籍的作品都將被視為匿名參賽作品,沒有資格角逐大獎。

責任與權利
1.對任何短片作品或其中所表述的任何觀點、建議或意見,競賽主辦單位均不表示認可與否,競賽主辦單位明確聲明不承擔因上傳短片作品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全部責任。
2.競賽主辦單位禁止侵犯版權和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如切實獲悉上傳的短片作品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將刪除所有違反版權保護規定的短片。
3.參賽者對上傳的短片作品包含的內容以及因作品在競賽網站公佈,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將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競賽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競賽相關單位與上傳短片作品者間的糾紛。
5.參賽者保留對短片作品的所有權。然而,參賽者上傳短片作品參加競賽,即已授予競賽主辦單位全球通用的非專屬、無版稅、可轉讓的許可,可利用任何媒體形式並通過任何與競賽活動和競賽主辦單位事務相關的媒體管道,對上傳的短片作品進行使用、複製、發行、衍生品製作、與展演活動。

上傳短片作品
1.上傳至 YouTube 網站的短片作品容量須壓縮到 100MB 以內。
2.上傳至 YouTube 網站的短片作品必須採用 avi、mov、mpg 或 wmv 格式。
3.在 www.YouTube.com/signup 登錄 YouTube 網站。
4.參賽者如果已有 YouTube 網站帳戶,應在"帳號登錄" (MemberLogin) 區登錄。
5.參賽者如果還不是 YouTube 網站的用戶,須填寫免費註冊表方可參賽。
6.參賽者完成注冊並登錄 YouTube 網站後,應點擊網頁右上角的"上傳" (Upload) 鍵,然後根據指令上傳短片作品。如需了解如何上傳短片或解答有關上傳程序的任何問題,可到 YouTube 求助中心 (YouTubeHelpCenter)。

評選標准
全部參賽作品先由競賽主辦單位進行初選,確認作品符合競賽規則和 YouTube 網站使用條款後,即在競賽網站公佈參賽作品。隨後,短片作品將經過 3 輪評選產生獲獎作品。前 2 輪評選的標準如下:

1.整體影響(說明民主的意義與價值)佔 40%
2.創造性(具有原創性、觀點和敘事風格)佔 40%
3.製作水準(影像質量、編輯和音響)佔 20%

第 1 輪:競賽主辦單位將在美國駐下列國家大使館舉辦的審片會上,評選參賽的短片作品:阿富汗(Afghanistan)、阿根廷(Argentina)、阿塞拜疆(Azerbaijan)、巴林(Bahrain)、孟加拉國(Bangladesh)、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Bosnia&Herzegovina)、巴西(Brazil)、保加利亞(Bulgaria)、布基納法索(BurkinaFaso)、緬甸(Burma)、柬埔寨(Cambodia)、喀麥隆(Cameroon)、哥倫比亞(Colombia)、哥斯達黎加(CostaRica)、科特迪瓦(Coted'Ivoire)、吉布提(Djibouti)、厄瓜多爾(Ecuador)、埃及(Egypt)、厄立特里亞(Eritrea)、愛沙尼亞(Estonia)、斐濟(Fiji)、喬治亞(Georgia)、加納(Ghana)、希臘(Greece)、冰島(Iceland)、印度(India)、印度尼西亞(Indonesia)、以色列(Israel)、義大利(Italy)[羅馬(Rome)、米蘭(Milan)、佛羅倫斯(Florence)和那不勒斯(Naples)]、日本(Japan)、約旦(Jordan)、哈薩克(Kazakhstan)、科索沃(Kosovo)、吉爾吉斯斯坦(Kyrgyzstan)、拉脫維亞(Latvia)、黎巴嫩(Lebanon)、盧森堡(Luxembourg)、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馬拉威(Malawi)、馬來西亞(Malaysia)、馬利(Mali)、馬爾他(Malta)、蒙古(Mongolia)、芒特尼格羅(Montenegro)、摩洛哥(Morocco)、納米比亞(Namibia)、尼泊爾(Nepal)、紐西蘭(NewZealand)、挪威(Norway)、巴基斯坦(Pakistan)、巴布新幾內亞(PapuaNewGuinea)、菲律賓(Philippines)、波蘭(Poland)、卡達(Qatar)、羅馬尼亞(Romania)、塞內加爾(Senegal)、塞爾維亞(Serbia)、斯洛維尼亞(Slovenia)、南非(SouthAfrica)[約翰尼斯堡(Johannesburg)]、西班牙(Spain)、斯里蘭卡(SriLanka)、坦尚尼亞(Tanzania)、泰國(Thailand)、烏克蘭(Ukraine)、烏茲別克(Uzbekistan)、委內瑞拉(Venezuela)、尚比亞(Zambia)和辛巴威(Zimbabwe)。美國在台協會(AIT)將組織審查會評選台灣地區的參賽作品。有些國家的美國大使館不舉行審查會,這些國家的參賽作品以及所有匿名參賽的短片作品將由競賽主辦單位在美國評選。每個國家可有3部短片作品獲提名入圍區域性決賽。第 1 輪評選將在 2009 年 3 月 31 日或3 月 31 日前後完成。
第 2 輪:由影視專家、民主團體和青年組織組成的獨立評審團對入圍區域性決賽的作品進行評選。獨立評審團按美國國務院在全世界劃分的 6 個地理區域(西半球、東亞太平洋地區、歐洲、非洲、近東和中亞南亞地區),從每一個區域挑選 3 部作品進入決賽,另評選出 3 部匿名參賽作品進入決賽,總計 21 部作品進入決賽。進入決賽的作品名單將在 2009 年 5 月 1 日或 5 月 1 日前後於競賽網站上(www.youtube.com/democracychallenge)公布。
第 3 輪:2009 年 5 月中旬,21 部進入決賽的短片作品在競賽網站上公布,民眾有一個月的時間利用 YouTube 的評選系統投票選出自己喜愛的作品。全世界 6 個地理區域各產生一部獲獎作品,另選出 1 部匿名參賽的獲獎作品,獲獎名單於 2009 年 6 月 15 日或 6 月 15 日前後宣布。

獎勵方式
‧7 部獲獎短片作品將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Washington,D.C)、紐約 (NewYork) 和好萊塢 (Hollywood)隆重舉行的放映式上播放,並在 www.videochallenge.america.gov 網站上公布。
‧全世界各地理區域產生的共 6 部獲獎作品將獲大獎:獲獎者赴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紐約和好萊塢出席隆重的獲獎作品放映式,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屆時可會見政府、媒體和公民社會要員,並與美國影視業接觸。
‧競賽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區域性決賽和總決賽的作品及獲獎作品進行審核,在確定上傳的短片作品完全符合正式競賽規則後,才確認入圍區域性決賽和總決賽的作品並頒發獎勵。
‧競賽主辦單位有權要求獲獎者為證明其參賽資格來接受保密背景調查並以此作為授獎條件,以保證任何獲獎者在廣告或競賽宣傳中的出現不致使競賽主辦單位喪失公眾信譽,遭受蔑視、反感和嘲笑,也不會招致認為評選是完全由競賽主辦單位專斷的非議。
‧赴美國領獎能否成行取決於獲獎者是否有資格獲得美國旅遊簽證。競賽主辦單位將進行一切合理的努力來為簽證申請手續提供協助,但無法保證獲得簽證。

時間流程
‧2009 年 1 月 31 日:上傳作品截止日。
‧2009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第 1 輪評選。
‧2009 年 4 月 1 日:選出入圍半決賽的作品。
‧2009 年 4 月 1日至 4 月 30 日:第 2 輪評選。
‧2009 年 5 月 15 日:宣布進入決賽的作品名單。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公眾投票評選獲獎短片作品。
‧2009 年 6 月 15 日:宣布獲獎作品名單。
‧2009 年 7 月 1 日:應著手安排簽證面談事宜。
‧2009 年秋:獲大獎者赴美。

總條款及規約:如出於任何原因競賽無法按計劃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感染電腦病毒、系統異常(bugs)、干擾、非法侵入、欺詐和技術障礙,以及破壞或影響管理、安全、公平、誠信或競賽正當行為的其他任何原因,競賽主辦單位有權自行決定取消、調整或終止競賽。此外,競賽主辦單位還有權自行決定取消任何被認為有以下行為的個人的參賽資格:(1)干擾或試圖干擾上傳程序或本競賽的運作或任何競賽主辦單位或 YouTube 網站的運行;(2)違反本規則;(3)違反 YouTube 網站服務條款;(4)有不正當行為或破壞行為,或有意入侵、傷害、威脅或騷擾其他任何人。

責任限度及責任解除:對任何帳號參加或試圖參加競賽,以及能夠或不能上傳或下載任何與參加競賽有關的資訊,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不承擔任何後果或責任。對與以下任何可能影響競賽運作的現象有關的技術問題或技術障礙,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後果:硬體或軟體錯誤;電腦、電話、電纜、衛星、區域網路、電子設備、無線網路或網際網路連接失效或其他網路通訊問題;任何網際網路服務供應方、伺服器、主機及其供應方的錯誤或限制;被篡改、混淆或錯誤的資料傳輸;任何收發電子郵件的傳送失敗;電子郵件傳送出現遺失、遲延、耽擱或被攔截;因任何原因無法進入有關的整個或部分網站;網際網路或有關網站出現通道擁塞;未經授權以人為或非人為手段介入競賽運作,包括但不限於非法干擾、駭客入侵、盜用、病毒、系統缺陷和病毒;或競賽的任何環節被破壞,或在競賽中使用的電子郵件帳戶的遺失、錯亂、錯投、無法進入或失效。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對公佈獎項或本規則時出現的任何排版錯誤,或有關網站出現的任何不準確或不正確的資料不承擔任何責任。帳號使用有關網站,自行承擔風險。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對因參加競賽、使用有關網站或從有關網站下載任何資訊發生的任何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或可能對帳號或其他人的電腦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參賽者參加競賽後,即解除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對該參賽者參加競賽所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及全部索賠、損失或責任。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對天災、火災、罷工、戰爭或恐怖主義或在他們控制之外的其他任何情況(不可抗力事件)下,所造成的競賽任何環節被取消,將不承擔責任。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競賽主辦單位可以但並非有義務採取合理的行動播放獲獎短片作品並兌現全部或部分獎勵,或自行決定採取合理的替代方案。

參賽細節
請上網瀏覽:www.videochallenge.america.gov

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第一屆 IFC 創新科技設計競賽

 

一、目的:大彥股份有限公司為外銷歐美日之製造商,我們的精神是永遠勇於嘗試,永遠快樂學習。為了提昇台灣學生商品的設計能力,培育發掘具潛力的設計新秀,特舉辦此創新科技設計競賽。

二、主辦單位:大彥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對象:全國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8 年 1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

五、收件單位
大彥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6)592-4488 分機 204
台南縣安定鄉安加村258-56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第一屆 IFC 創新科技設計競賽」字樣。

六、比賽主題:創新科技。
構思設計下列相關領域:日常生活使用的消費性電子產品;可提昇生活品質及趣味的生活家電;開車族可使用的車用電氣用品。需以通用設計的概念出發而非只針對特定使用族群。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產品設計。
※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務必考量環保、能源、安全性、生活形態等相關資訊。

七、評審標準
1.設計創意:40% (產品設計之原創性、新穎、美學、功能、機構改良等)
2.產品可行性:40% (量產可行性及成本等)
3.操作功能性:20% (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八、作品規格
1.圖面尺寸為 A3 大小,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3 張以內完整說明構想。完稿作品得以縮成 A4 尺寸彩色列印,並繳交電子檔案 JPEG 格式及原始檔案燒製成光碟一份,隨同報名表及同意書掛號郵寄。
2.創作說明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功能及可應用性等。

九、錄取名額及獎勵
1.金獎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3.銀獎 2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3.銅獎 3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4.優選 5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5.特殊創意獎 5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5.佳作 10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6.得獎作品將於 98 年 2 月 16 日前揭曉,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得獎人。
※本公司也將提供具創新設計潛力學生,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得提供訓練或就業機會 (或打工方式),以增強學生就業能力與創作素質。

十、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需填寫正確資料 (姓名、聯絡電話、地址、E-mail 等),若因資料錯誤而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參賽權益。參賽者須於報名比賽時,填寫著作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及原始創作切結書,才視為參加比賽。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性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未違反智慧產權相關法律規定,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者作品皆無償授權著作財產權歸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應同意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收錄得獎作品之專利、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產品開發設計之用。參賽者於報名比賽時,填寫同意書。原創作人不得再以本作品參與其他競賽或售、贈予他人。違反此規定者,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4.若得獎之作品得以量產,大彥股份有限公司願意額意提供一定的回饋及量產產品之贈予。
5.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13,333,需扣除總獎金之 15%。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7.若未遵守參賽規定及條款者,視同棄權。
8.本活動辦法有未盡事宜,並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活動期間重要公告以主辦單位網路公布為準,如有任何疑問,請向主辦單位洽詢。

活動網站:http://www.interflow.com.tw/

誠品牛轉創意 2009 年紅包設計大賽

 

紅色新年隨著爆竹聲 肆意蔓延
喜氣的春聯 悄悄地穿梭在小巷大街
趕快來扭轉你的創意
一起幫紅包換上新衣
扭轉景氣.扭轉壞運
讓紅包裝鈔票也能裝驚喜!

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12/28 截止收件
第二階段:1/3、1/4 人氣票選
(1/3 誠品忠誠店一樓大門口前,1/4 誠品武昌店一樓星巴克前廣場)

得獎名單:1/9公佈
優勝者 1 名 - 將可獲得誠品禮券 5,000 元,我們還會將你的作品製作出來喔!
佳作 3 名 - 將可獲得誠品禮券 2,000 元
最佳人氣 1 名 - 將可獲得誠品禮券 2,000 元

比賽辦法
運用你的創意,設計出與眾不同的紅包袋。不限素材、不限形式,唯一的限制是紅包規格(10.5 * 20cm,直式或橫式皆可)

收件內容
1.基本資料(姓名、電話、住址、e-mail)
2.作品創作意念、使用素材說明
3.實品 2 份(或 A4 平面輸出稿 2 張,不須裱板,請勿摺疊)
4.請附上光碟片(稿件恕不退還)
活動詳情請上>>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或 02-2381-3838 轉 2840 王小姐

收件方式
請註明【紅包設計大賽作品】
1.將你的大作繳交“誠品武昌店 5F 服務台”
2.或郵寄至台北市武昌街二段 77 號 5F 誠品武昌店 - 整合行銷部 王小姐收 (12/28 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獎項 / 評分標準
優勝 1 名 / 佳作 3 名:創意 30%,可行性 40%,整體性 30%
最佳人氣獎 1 名:由民眾投票選出最佳人氣作品

活動資訊: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中國西安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效果圖設計大賽

 

陝西省西安 2010 年即將誕生一個和美國紐約中央公園一樣大小的公園,是中國北京故宮的 4 倍,它的核心就是唐大明宮遺址。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是“遺址 + 公園”的一個複合體,這是由它特殊的文化地位和遺址所處城市中心區這一特點決定的。基於此,它應該傳達出這樣一個文化意象:簡約而內涵豐富、美麗又兼滄桑、國際化而又民族特色鮮明。

為弘揚中國傳統歷史文化中的內涵,建設具有世界意義的文物保護示範工程;建設世界一流的國家遺址公園;共同提升西安文化旅遊城市的品牌價值;凸顯古城風韻,特舉辦“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效果圖設計大賽”。現將有關事宜公佈如下:

一、主辦單位: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公室、視覺中國
  支援單位: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西安曲江大明宮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大明宮研究院、唐大明宮遺址文物保護基金會
  承辦單位:視覺中國

二、大賽目的:為弘揚中國傳統歷史文化中的內涵,建設具有世界意義的文物保護示範工程;建設世界一流的國家遺址公園;共同提升西安文化旅遊城市的品牌價值。

三、參賽作品藝術形式:海報類、規劃效果圖類、雕塑類、建築小品類

四、活動時程
徵件時間:200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09 年 1 月 11 日
評選:2009 年 1 月 12 日至 2009 年 1 月 18 日
公佈:2009 年 1 月 19 日
頒獎:另行通知具體時間

五、大賽官方網站http://match.chinavisual.com/dmg/
  大明宮遺址保護官網:http://www.dmgyz.com/

六、獎項
一等獎(1 名):3 萬元現金(稅前)
二等獎(2 名):1 萬元現金(稅前)
三等獎(5 名):2000 元

七、投稿方式:所有作品均採取網路直接上傳方式。

八:作品規格:請參考大賽官方網站說明(http://match.chinavisual.com/dmg/

九、大賽評選規則
結合大明宮遺址區的定位和本質特徵,效果圖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A.突出大明宮遺址區的文化特徵
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專案,不僅是一項巨大的文物保護工程,更是一項巨型文化工程。它的實施,對保護唐大明宮遺址這一世界級文化遺產,創造大遺址帶動城市發展的新模式,促進陝西、西安的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巨大意義和深遠影響!

B.設計構圖要簡潔凝練、視覺明快、色彩諧調、大氣新穎、寓意深遠,具有現代感、國際感和鮮明的特色,便於在各種載體介質上應用。

C.禁止一稿多投,大力提倡原創
參賽作品中所需的相關素材可在大賽專題中下載,作品必須為首次參賽並從未公開發表的作品。提交的作品同時需要提供10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及創意理念。作品的創作風格和表現手法不限,使用軟體不限。作品創意設計充分考慮實際規劃、建設等綜合因素。作品先提交縮略圖RGB格式的jpg檔和正式向量檔。通過視覺中國網站和相關合作媒體徵集相關作品,經過專業評審選出優秀的獲獎作品並獎勵相應的獎品。

十、法律申明
歡迎參加視覺中國與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公室舉辦的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效果圖設計大賽,為保證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效果圖設計大賽的順利進行,參加大賽的所有人士,請在參賽前仔細閱讀本法律聲明,如遞交作品參加大賽,則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法律聲明的全部條款。
1.作為主辦方的獨家專業合作媒體,擁有參賽作品以及獲獎作品在本網站的發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如轉載或存取資料等所導致的任何直接、相關的、後果性的、間接的或金錢上的損失由其自身承擔後果,本網站不承擔任何責任。
2.所有獲獎及入圍的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對方案進行再設計、生產、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傳播等權利。入選並形成實施方案為中標方案,所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歸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公室。
3.在大賽活動結束並頒獎後,任何參賽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本次大賽的獲獎作品之設計方案進行宣傳、出版、展覽等方式的傳播,並不得向協力廠商轉讓,否則,主辦單位有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4.主辦單位企業內部人員及其親屬一律謝絕參賽。
5.本次活動不收取報名費用,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
6.投稿時,必須正確填寫有效通訊位址、電話、手機號碼和有效的E-mail郵箱。
7.參賽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機構公章。
8.參賽者應提交一套完整的設計方案。設計稿包含海報設計效果圖或規劃效果圖各一份;設計說明一份,要求語言準確、凝練、簡潔;作品必須是原創,要求提供全彩色版和電子文檔。
9.所有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凡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的,均由參賽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旦發現,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在網站永久公佈其真實姓名,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所有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10.本網站未盡事項及法律聲明之修改和更新權均屬於主辦方所有,主辦方對本次大賽擁有最終解釋權。

十一、大賽組委會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4號兆維工業園A2區1門四層
連絡人:王小姐
聯繫電話:010–84799718,84799850–668

關於西安大明宮介紹
唐大明宮遺址是 1961 年中國國務院首批公佈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研究唐代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珍貴實物資料,是國際古遺址理事會確定的具有世界意義的重大遺址保護工程,是絲綢之路整體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代表性遺址點和樣板工程。作為世界上最重要規模最大的土遺址,大明宮遺址內多處宮殿遺址台基的保護工程已經完工,2007 年 10 月,由中國首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區 - 曲江新區全面負責組織實施的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工程全面啟動。規劃總面積約 19.16 平方公里。作為其核心內容的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建設,按照國家文物局中國“十一五”大遺址保護規劃要求,將在 2010 年 10 月對外開放。

活動網址:http://match.chinavisual.com/dmg/

美國肉類出口協會 - 豬俏妞 idol 設計大賽

 
活動時間
97/12/01 ~ 98/1 /31

徵選說明
提供消費者優質的美國豬肉及提升美國豬肉形象,徵求配合牛大哥造型的豬俏妞 idol,請以豬為設計物,將代表創意、女性化、可愛之各項元素帶入造型豬中,以搭配美國牛為訴求的創作主題。
首獎我們將提供 2 萬元的獎金及其它豐富的獎品!
歡迎全國青年朋友及對設計充滿熱情的人士提出任何具創意的設計 !

作品收件
1. 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線上投稿,請參賽者自『豬俏妞 Idol 設計比賽』活動網站點選連結或由美國豬肉官方網站首頁進入活動上傳專區,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
2. 投稿格式
網路投稿: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00dpi 以上,尺寸 2480 * 3508 像素 (A4),作品格式為 JPG 或 GIF,解析度不得小於 300dpi。或向量檔案格式 ai 檔等。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3. 投稿時,參賽者請填寫作品資料,並且填寫作者姓名及相關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
4. 入選作品的版權/使用權/所有權等等為美國肉類協會所有。
5. 其他: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參賽。
 ◎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
 ◎作品規格不符大會規則。
 ◎參賽作品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

獎勵辦法
1.首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2.優選:三名,獎金 5,000 元
3.佳作:三名,獎金 3,000元

活動網站:http://www.uspork.org.tw/event

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2009 潛能創意盃 - 數位藝術類之攝影組

 
攝影專案要求參賽隊伍拍攝一組靜態照片來講述故事、激起共鳴並引起思考和討論。通過這種切身體驗來激發觀眾的情感共鳴和行動意願。今年比賽著重挑戰參賽隊伍與觀眾達成情感紐帶的能力。透過參賽者的相機來激發觀眾並利用技術發展思考如何解決社會難題。

(一) 比賽規則
1、主題:“Imagine a world where technology helps solve the toughest problems facing us today”,所有參賽作品需符合主題並以社會關懷的考量與角度發想
2、參賽資格:16 歲以上,在教育部承認之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生。
3、組隊規定及晉級方式:每隊最少一位,最多兩位學生,建議有一名指導教師,團隊成員可來自不同學校、國家或地區,但一隊只能代表一個國家參賽。
4、台灣區暖身賽本身並非全球總決賽的資格淘汰賽,基於鼓勵台灣區同學在攝影的創作,特立攝影組台灣區暖身賽讓同學在全球決賽前有機會獲得台灣攝影專家的指導。
5、報名方式:全球所有參賽隊伍均統一採線上報名、參賽並於線上繳交每一輪作品。
6、每隊只能繳交一件作品。

(二)報名提交作品方式
1、註冊報名:進入 https://imaginecup.com/Registration/Default.aspx 完成註冊及比賽項目報名
2、提供隊員資料:從比賽項目的網頁利用“PROVIDE INFO”來填寫個人資料,等頁面更新完後比賽項部的頁面會出現“SIGN UP LIFE ID”,點選此按鈕來把個人MSN帳號與比賽帳號作連結 (連結後可直接用 MSN 帳號登入網站)。
3、完成線上組隊:進入 http://www.imaginecup.com 並登入帳號,從“Compete”選單選擇進入參加的比賽項目網頁,進入“Create Team”完成組隊流程。
4、確實完成步驟 1, 2, 3 後比賽項目頁面便會出現“SUBMIT ENTRY”,按下便可進入網頁完成作品上傳。每一輪提交作品內容請參考“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三) 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1)台灣暖身賽與全球第一輪提交資料:Photo Story
•從聯合國千禧年 8 個發展目標指標的社會問題 (http://www.un.org/millenniumgoals/) 中挑選一個主題,並拍攝一組不超過 12 幅圖片的攝影小品,呈現於一個 PowerPoint 文檔或其他呈現 Photo Essay 的方式。需滿足下列要求:
 o 最長尺寸:1024 畫素;
 o 檔格式:JPEG;
 o 色彩空間:sRGB
•將所有檔案壓縮成一個檔案,最後繳交的檔案不可超過 25MB。
•進入http://www.imaginecup.com比賽網頁上傳提交資料。
2)全球第二輪提交資料:Photo Story
•針對 2009 潛能創意盃的主題“Imagine a world where technology helps solve the toughest problems facing us today”拍攝一組不超過 12 幅圖片的攝影小品,呈現於一個 PowerPoint 文檔或其他呈現 Photo Essay 的方式。需滿足下列要求:
 o 最長尺寸:1024畫素;
 o 檔案格式:JPEG;
 o 色彩空間:sRGB
•將所有檔案壓縮成一個檔案,最後繳交的檔案不可超過 25MB。
•進入http://www.imaginecup.com比賽網頁上傳提交資料。
3)全球決賽:Photo Story
•24 小時現場比賽
•比賽題目現場公佈
•全球決賽當場繳交,繳交辦法會於埃及宣佈。

(四) 比賽日程
台灣區暖身賽
開始日期:即日
截止日期:2009年2月1日
台灣區暖身賽成績揭曉與訓練課程
開始日期:2009年2月8日
截止日期:2009年2月8日
全球第一輪
開始日期:2009年2月9日
截止日期:2009年3月1日
全球第二輪
開始日期:2009年3月2日
截止日期:2009年5月20日
全球決賽
開始日期:尚未公佈
截止日期:尚未公佈

(五) 評分標準
台灣區熱身賽、第一輪、第二輪、與全球決賽
創新性:Photo Essay 是否呈現新概念,或是舊觀念但利用新技術給予照片創新感 20%
技術:是否有運用新與進階拍攝技巧 (不單單只利用對焦與對比) 20%
視覺震撼:畫面結構、效果、與燈光的運用 20%
與 2009 主題的切題度 20%
故事的敘述:Photo Essay 陳述故事的有效度 20%

(六) 獎金與獎勵
區域獎勵與獎金:
o 台灣區熱身賽冠軍: 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Wacom Intuous3 數位繪圖板 (9x12)。若台灣區暖身賽冠軍隊伍並非入圍全球決賽之代表隊,即可獲得教育部電算中心之部份經費補助(每隊上限拾萬元新台幣)參加全球決賽觀摩以資獎勵。(若冠軍隊伍已入圍全球決賽大會將全額承擔參賽費用,教育部即不另補助)
o 台灣區熱身賽亞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Creative Zen Vision 60G
o 台灣區熱身賽季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PANTONE huey Pro 螢幕色彩校正器 (專業版)
o 台灣區熱身賽冠亞季軍與佳作:“數位創意藝廊”年度展覽參展資格
全球決賽獎金:
o 全球決賽入圍隊伍:赴埃及參賽權(微軟公司將承擔參賽者全程之住宿與交通費用)
o 全球冠軍:獎盃及美金捌仟元
o 全球亞軍:獎盃及美金肆仟元
o 全球季軍:獎盃及美金叁仟元

活動網站: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imaginecup/index.html

2009 潛能創意盃 - 數位藝術類之創意短片組

 
學生並不需要成為一名出色的導演後,才能製作出意味深長的電影。從概念設計到分鏡表再到後期剪輯,參賽隊伍的挑戰是將所有與今年“Imagine Cup”主題相關的素材整合在一起,以參賽隊伍的視角和理解來呈現給觀眾。此項比賽需要運用參賽隊伍的知識和技能以及最新的科技來向觀眾講述一段故事。記住,最重要的是短片要能夠“感動”觀眾。

短片製作專案從概念設計到故事板再到後期剪輯,短片製作參賽隊伍必須將這些整合在一起來感動觀眾。不僅要賦予這過程以獨特的視野和創造力,而其故事本身需要具有明確的意義和目的,並透過數位媒介表達。

(一) 比賽規則
1、主題:“Imagine a world where technology helps solve the toughest problems facing us today”,所有參賽作品需符合主題並以社會關懷的考量與角度發想
2、參賽資格:16 歲以上,在教育部承認之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生。
3、組隊規定及晉級方式:每隊最少一位,最多三位學生,建議有一名指導教師,團隊成員可來自不同學校、國家或地區,但一隊只能代表一個國家參賽。
4、台灣區暖身賽本身並非全球總決賽的資格淘汰賽,基於鼓勵台灣區同學在短片的創作,特立短片組台灣區暖身賽讓同學在全球決賽前有機會獲得台灣短片專家的指導。
5、報名方式:全球所有參賽隊伍均統一採線上報名、參賽並於線上繳交每一輪作品。
6、每隊只能繳交一件作品。

(二) 報名提交作品方式
1、註冊報名:進入 https://imaginecup.com/Registration/Default.aspx 完成註冊及比賽項目報名
2、提供隊員資料:從比賽項目的網頁利用“PROVIDE INFO”來填寫個人資料,等頁面更新完後比賽項部的頁面會出現“SIGN UP LIFE ID”,點選此按鈕來把個人 MSN 帳號與比賽帳號作連結 (連結後可直接用 MSN 帳號登入網站)。
3、完成線上組隊:進入 http://www.imaginecup.com 並登入帳號,從“Compete”選單選擇進入參加的比賽項目網頁,進入“Create Team”完成組隊流程。
4、確實完成步驟 1, 2, 3 後比賽項目頁面便會出現“SUBMIT ENTRY”,按下便可進入網頁完成作品上傳。每一輪提交作品內容請參考“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三) 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1)台灣區暖身賽與全球第一輪
•故事情節梗概: 撰寫多於 50 字但少於 500 字的故事概要與說明故事與 2009 年主題的關聯 (台灣暖身賽可使用中文但全球第一輪必須採用英文撰寫)。
•提交以下其中一項:
1.分鏡表 (Storyboard):製作一份數位分鏡表來陳述故事的概念、每幕的呈現方式、計畫使用的技術、技術的執行 (對焦、燈光、運鏡、畫面結構、特效、等等)。分鏡表必須採用 PowerPoint 或其他標準顯示格式(jpeg, gif 等)呈現 (檔案必須小於 25MB)
2.短片的初剪版( 3 分鐘以內)。影片必須能被裝有標準解碼器的 Windows Media Player 播放。檔案壓縮成 zip 後必須小於 100MB。短片主要語言不限定,但如果影片主要語言為非英語,請提供英文的劇本 (transcript) 或在影片上打上英文字幕。
2)全球第二輪
•已第一輪作品為基準所拍攝完成的影片。短片必須於 3 分鐘以內,短片主要語言不限定,但如果影片主要語言為非英語,請提供英文的劇本 (transcript) 或在影片上打上英文字幕。
•必須能被裝有標準解碼器的 Windows Media Player 播放。檔案壓縮成 zip 後必須小於 100MB。
3)全球決賽
•24 小時現場比賽
•比賽題目現場公佈

(四) 比賽日程
台灣區暖身賽
開始日期:即日
截止日期:2009年2月1日
台灣區暖身賽成績揭曉與訓練課程
開始日期:2009年2月8日
截止日期:2009年2月8日
全球第一輪
開始日期:2009年2月9日
截止日期:2009年3月1日
全球第二輪
開始日期:2009年3月2日
截止日期:2009年5月20日
埃及全球決賽
開始日期:尚未公佈
截止日期:尚未公佈

(五) 評分標準
台灣區暖身賽與第一輪
‧故事與 2009 主題的切題度 30%
‧原創性:短片的拍攝手法或是故事的創意是否呈現新概念,或是舊觀念但利用新手法賜予短片創新感 25%
‧訊息傳達強烈度:短片是否有效傳達核心訊息、核心訊息本身意義的重要度 25%
‧技術與執行:短片是否有(或計畫)有效運用拍攝技術(對焦、燈光、運鏡、畫面結構、特效、等等) 20%
第二輪
‧故事與 2009 主題的切題度 30%
‧原創性:短片的拍攝手法或是故事的創意是否呈現新概念,或是舊觀念但利用新手法賜予短片創新感 20%
‧訊息傳達強烈度:短片是否有效傳達核心訊息、核心訊息本身意義的重要度 20%
‧技術與執行:短片是否有(或計畫)有效運用拍攝技術(對焦、燈光、運鏡、畫面結構、特效、等等) 30%
全球決賽
評分標準於埃及當場公佈

(六) 獎金與獎勵
區域獎勵與獎金:
o 台灣區暖身賽冠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Panasonic 數位攝影機 (Panasonic SDR-S7)。若台灣區暖身賽冠軍隊伍並非入圍全球決賽之代表隊,即可獲得教育部電算中心之部份經費補助(每隊上限拾萬元新台幣)參加全球決賽觀摩以資獎勵。(若冠軍隊伍已入圍全球決賽大會將全額承擔參賽費用,教育部即不另補助)
o 台灣區暖身賽亞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Olympus 潛水攝影機 (Olympus μ850SW)
o 台灣區暖身賽季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Zune 4G
o 台灣區暖身賽冠亞季軍與佳作:“數位創意藝廊”年度展覽參展資格
全球決賽獎金:
o 全球決賽入圍隊伍:赴埃及參賽權(微軟公司將承擔參賽者全程之住宿與交通費用)
o 全球冠軍:獎盃及美金捌仟元
o 全球亞軍:獎盃及美金肆仟元
o 全球季軍:獎盃及美金叁仟元

活動網站: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imaginecup/index.html

2009 潛能創意盃 - 數位藝術類之互動設計組

 
電腦與各種的硬體裝置已經深入人類的生活,但人們操作這些硬體仍無法和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相提並論,因此,許多研究發展也努力嘗試讓裝置與硬體能更簡易操作能更融入人們的生活。2009 年潛能創意盃特地將介面設計組要讓同學挑戰、發揮潛能,展現出切合主題的人機互動新創意。

(一)、比賽規則
1、主題:“Imagine a world where technology helps solve the toughest problems facing us today”,所有參賽作品需符合主題並以社會關懷的考量與角度發想
2、參賽資格:16 歲以上,在教育部承認之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生。
3、組隊規定及晉級方式:每隊最少一位,最多兩位學生,建議有一名指導教師,團隊成員可來自不同學校、國家或地區,但一隊只能代表一個國家參賽。
4、報名方式:全球所有參賽隊伍均統一採線上報名、參賽並於線上繳交每一輪作品。第一輪、第二輪以及全球總決賽項目陳述及文檔都需採用英文撰寫。最終將有六支參賽隊伍晉級埃及的全球決賽。
5、每隊只能繳交一件作品。

(二)報名提交作品方式
1、註冊報名:進入https://imaginecup.com/Registration/Default.aspx 完成註冊及比賽項目報名
2、提供隊員資料:從比賽項目的網頁利用“PROVIDE INFO”來填寫個人資料,等頁面更新完後比賽項部的頁面會出現“SIGN UP LIFE ID”,點選此按鈕來把個人 MSN 帳號與比賽帳號作連結 (連結後可直接用 MSN 帳號登入網站)。
3、完成線上組隊:進入 http://www.imaginecup.com 並登入帳號,從“Compete”選單選擇進入參加的比賽項目網頁,進入“Create Team”完成組隊流程。
4、確實完成步驟 1, 2, 3 後比賽項目頁面便會出現“SUBMIT ENTRY”,按下便可進入網頁完成作品上傳(參考附件四)。每一輪提交作品內容請參考“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三) 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1)全球第一輪:將以下內容壓縮成一個 .zip 檔並完成上傳
•圖示講解作品的設計概念,並以數位格式繳交。繳交之數位檔案必須採用 PowerPoint 或其他標準顯示格式(jpeg, gif 等)呈現 (檔案必須小於 25MB)
•少於 100 字的作品設計簡介,並以 .txt 格式呈現。
2)第二輪:將以下內容壓縮成一個 .zip 檔並完成上傳
•以第一輪作品為基準製作出的成品。並提交以下內容:
o 以影片方式呈現設計成品 (最多 2 分鐘;50MB 以內;允許格式包含:mpg, .avi 或 .mpeg)
o 少於 300 字的作品設計簡介、簡介必須說明作品和設計與 2009 年主題的關聯,並以 .txt 格式呈現。
o 提交作品必須使用以下列出之其中一項工具:
 • Expression Studio
 • Expression Blend
 • Expression Web
 • Expression Media
 • Expression Design
 • Expression Encoder

*在不違已上要求下,隊伍可自行交叉使用微軟與非微軟技術與工具。

3)全球決賽是 36 小時現場比賽,所有比賽規則當場公佈。

(四) 比賽日程
第一輪
開始日期:即日
截止日期 :2009年3月1日
第二輪
開始日期:2009年3月2日
截止日期 :2009年5月20日
埃及全球決賽
開始日期:尚未公佈
截止日期 :尚未公佈

(伍) 評分標準
第一輪與第二輪
主題相關度 20% - 作品是否有創意的切入 2009 主題
創新性 20% - 作品所展現的創新與創意
社會貢獻度 20% - 作品是否有效解決鎖定的問題
技術 20% - 作品所需運用的技術是否運用恰當並有實際的執行可能
作品的呈現 20% - 圖片、影片與文案是否有有說服力並有效傳達作品設計概念
全球決賽
評分標準當場公佈

(六) 獎金與獎勵
全球決賽獎金:
o 全球決賽入圍隊伍:赴埃及參賽權(微軟公司將承擔參賽者全程之住宿與交通費用)
o 全球冠軍:獎盃及美金捌仟元
o 全球亞軍:獎盃及美金肆仟元
o 全球季軍:獎盃及美金叁仟元

活動網站: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imaginecup/index.html

D-Link 產品彩繪創意大賽

 

【活動說明】
發揮您的最佳創意,讓想像力化身為美麗飛舞的蝴蝶,D-Link 純白網路電話將成為您的最佳畫布, 創意主題不限,請下載產品彩繪版型, 二萬元大獎就是您的喔!

【活動對象】全國民眾
【主辦單位】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活動時間】200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09 年 2 月 20 日
【投稿時間】200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08 年 1 月 30 日
【得獎名單】公布:2009 年 2 月 20 日

【投稿說明】
1. 請在【版型下載】先行下載設計 D-Link DHA-130 網路電話版型
2. 在投稿時間內將設計完成之作品於【我要投稿】上傳作品及填寫報名表

【作品評分】
1.主題    50%
2.網友投票佔 20%
3.商業應用  20%
4.色彩    10%

【獎項說明】
金獎: 二萬元 + D-Link 網路電話乙台
銀獎: 一萬 + D-Link 網路電話乙台
銅獎: 五仟元 + D-Link 網路電話乙台
佳作: DIR-655 無線基地台乙台
投票獎: D-Link 2009 彎彎可愛年曆 30 份

注意事項:
1.D-Link保留終止或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2.得獎者連絡與寄送獎品以報名投稿所填寫之內容為主,參賽者請確認報名資料無誤。若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獎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無法保護。
3.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亦保證均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背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4.本活動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
5.所以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物品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D-Link網站。
6.任何獎項與得獎人均不得重複得獎,重複得獎情況發生時採遞補人獲獎。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7.獲選作品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銷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但創造性模仿或引用應受鼓勵。 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8.獲獎作品如確定進行商品化量產,將另訂作品授權合約。
9.稅法規定,贈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含)元者,得獎者須支付 15% 之個人所得稅。

活動網站:http://www.dlinktw.com.tw/temp/promotion/patterndesign/default.asp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PGO 2008 FEEL 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說明
1.請您發揮創意能表達競賽主題「F.E.E.L」之產品設計,設計出符合車型大小產品的車型外觀設計。
FUN - 有趣的造型、功能、配備等。
ECOLOGICAL - 環保材質或生產方式
ECONOMY - 節能引擎,如電力,油電混合等量產的動力。
LIFE - 生活化的,能解決生活使用的問題,如載老人、殘障人士、停車等生活問題。

2.活動時間:2008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09 年 1 月 31 日
* 開放投稿:2008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09 年 1 月 15 日
* 作品開放票選時間:2009 年 1 月 12 日 至 2009 年 01 月 31 日 17:00 止
* 評審時間:2009 年 1 月 16 日 至 2009 年 02 月 06 日
* 名單公佈:2009 年 2 月 12 日

3.投稿流程說明
(1) 設計您認為最具「F.E.E.L」的產品外型之設計稿三張(需含產品之前 45 度角圖 、側視圖、後45度角圖)
(2) 請上網成為 PGO 的會員,可以個人名義報名或組別報名
(以組別報名需推派一名為代表,組員名單於加入會員處填寫)。
(3) 上傳產品外型之設計稿三張(需含產品之前 45 度角圖 、側視圖、後 45 度角圖)。
(4) 告訴我們你的設計理念。
(5) 審核通過之後即可參加比賽。

4.投稿注意事項
(1)上傳檔案格式為 JPEG 或 GIF ( 請轉存成 RGB,以便網頁可以瀏覽) 。
(2)上傳檔案分產品之前 45 度角圖、側視圖、後 45 度角圖三種。投稿件數以產品造型為單位,每次上傳一件,如果有不同造型設計的產品,請分批上傳。
(3)所有作品尺寸一律統一為 800 pixel * 600 pixel ,72dpi,每張稿件檔案不得超過 500k,規格不符者評審單位有權視狀況不列入評選作品
(4)為求公平起見,參加者統一參考本站所提供產品角度照片(前 45 度角圖、側視圖、後 45 度角圖),不可使用不同角度的圖片
(5)所有投稿作品均會有 3 個工作天的審核期,經審核通過後的作品方會出現在「作品瀏覽」單元。

5.通過審核之參賽作品均開放給網友瀏覽與投票。

6.作品評分方式:評審將由摩特動力工業與相關之專業人士,以創意、美感以及與商品量產的可行性,三個方向做為評分標準。

7.獎項說明
★金牌設計師 1 名:獎牌及獎金 NT$30,000,如為國外參賽者更改為 us$950。
(如產品量產可將設計師之簽名設計在所有量產之車輛貼紙上)!
★銀牌設計師 1 名:獎牌及獎金 NT$20,000,如為國外參賽者更改為 us$600
(如產品量產可將設計師之簽名設計在所有量產之車輛貼紙上)!
★銅牌設計師 1 名:獎牌及獎金 NT$10,000,如為國外參賽者更改為 us$300。
(如產品量產可將設計師之簽名設計在所有量產之車輛貼紙上)!
★優選設計師 3 名:獎牌及紀念品一份。
(如產品量產可將設計師之簽名設計在所有量產之車輛貼紙上)!
★同樂獎 3 名:捷安特 摺疊式腳踏車一台 (NT$4,350),凡參賽者、或有參與作品票選活動訊息推薦予好友者即可於票選活動結束後,由電腦隨機自動抽出 3 名幸運者,此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

8.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
9.中獎者需提供與參賽/投票者相同資料之身分證影本始可兌換獎項。
10.得獎名單公佈後將有專人以電話聯繫,如於 1 個月內 (2009/03/12 前) 無法取得聯繫,得獎資格將不予保留。
11.得獎者需依法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
12.摩特動力工業擁有隨時修改及取消本活動的權利,無須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13.摩特動力工業擁有使用設計者資料、設計作品作為宣傳用途的權利,恕不另行告知。

活動注意事項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摩特動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摩特動力工業」 ) 得隨時修訂。若因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摩特動力工業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 顧 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除可作為量產使用外,為推廣本次活動的後續宣傳,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否則評審單位有權視狀況退件。 (退件機制如何告知投稿者)
5.作品如發現有涉及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參賽者除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摩特動力工業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同時於摩特動力工業網站上公告之。
6.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7.作品票選時,每名會員每天限投一票。

活動網站:http://pgo.e-work.com.tw/index.asp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反毒參一咖,I am superstar」反毒 MV 徵選

 

反毒參一咖 I'm the Superstar

不論年齡,不分族群,只要敢秀、愛現,每個人都是反毒 A 咖,
秀出你的創意,你就是最閃亮的 superstar。

不管你是學生、上班族,還是退休進入生活或事業第二春,只要發揮創意,將反毒手勢拍成影片,上傳至您個人 VLOG,一同響應反毒,就有機會和 MC Hotdo g一同拍攝反毒歌曲『毒』的 MV,還有高級獎品等你拿喔!

另外,於活動期間上網留言 (回應任何一篇參賽作品影音) 替參賽作品加油,並將活動「串連貼紙」引用到個人 Vlog 或 blog 裡 (須留下網址供審查),還有資格參加抽獎喔!

本活動分「影音投稿」及「留言」兩部份

影音投稿」-請發揮您的創意,將反毒手勢拍成影片

活動期間
1.投稿報名:97.11.28 (五) AM00:00 起至 97.12.26 (五) PM24:00 止(以影片實際上傳時間為準)
2.參賽作品得獎名單:97.12.30 (二) 公佈於本活動 VLOG。

如何報名參加活動
1.非 VLOG 會員請先註冊並啟用您個人 VLOG。
2.接著將您的參賽影片,上傳至您個人的 VLOG 中。影片上傳請按此。
3.要記得將您的參加活動影音的引用功能開啟,以提供本活動使用。
4.完成後,請務必將您的參賽影音網址張貼在本活動影片下方回覆區中,工作人員將會在 48 小時內,引用到本活動 VLOG,即完成報名手續!
5.上傳作品後,請將活動「串聯貼紙」引用到自己的 Vlog 裡,才有參賽資格喔!!

參賽影片規格
1.影片內容:請以反毒歌曲『毒』為創作主題,可以舞蹈、戲劇或其他形式表現,但必須設計與反毒有關之手勢,並將手勢融入影片中,影片一次以一段為限。
2.影片規格:格式不拘,長度需於 15 秒以上,檔案須小於 100MB;可用剪輯軟體進行後製。
3.影片標籤,需輸入『我不吸毒』字樣,不然無法參加活動。(按此查看是否有上傳成功)
4.每位會員限報名一件作品。
5.由於得獎作品將會製作成電視廣告播放,故請盡量以高規格之設備拍攝,並於上傳作品後保留原始檔(例如:avi 格式),提供日後製作 MV 使用。

評選辦法
1.所有獎項評選審核全權交由法務部專業評審選出。
2.評分標準:主體意象表達 50%、創意及整體設計 50%
3.「最高人氣獎」則開放網友評分,評分方式 1 ~ 5 分,投下你心中的分數即可喔。 評分期間:97.11.28 (五) AM00:00 ~ 98.01.04 (日) PM24:00 止。


留言」-活動期間內,凡上網留言替參賽作品加油者,將可參加抽獎唷!

1.網友留言:97.11.28 (五) AM00:00 ~ 98.01.11 (日) PM24:00 止
2.如何留言參加抽獎:請在本活動 VLOG 中,任一支參賽影音下方的回應區留言,即有機會參加抽獎。
3.留言網友必需將活動「串聯貼紙」引用到個人 Vlog 或 Blog 裡(須留下網址供審查),才有資格參加抽獎喔!!

得獎項目與獎品一覽
◎反毒最大聲獎 - 7 吋 DVD 播放器 (共 10 名)
經專業評審評選後,前十名可獲得高級 7 吋 DVD 播放器,還可和 MC Hotdog 一同拍攝歌曲 MV。
同時,作品也會視情況運用於該支 MV 當中,故參賽者作品請保留原始格式。
公佈時間:2008.12.30 (二)
◎志在參加獎 - I-pod shuffle (共 25 名)
未獲得前十名的參賽者還可以參加抽獎!
主辦單位將由所有參賽者中,以電腦隨機抽出 25 名,將可獲得 I-pod shuffle 乙台。
公佈時間:2008.12.30 (二)
◎留下足跡獎 - 2G 隨身碟 (共 200 名)
凡於活動留言期間至本活動網站留言,寫下支持反毒的宣言,就有機會獲得高級 2G 隨身碟乙個!
公佈時間:2009.01.12 (一)
◎最高人氣獎 - 高級自行車(共乙名)
於活動期間內 (2009.01.04 (日) PM24:00 前),獲得網友評分分數最高之參賽作品,即可得到最高人氣獎,可獲得高級自行車乙台。
公佈時間:2009.01.12 (一)

活動洽詢專線: (02)2578-7542 反毒活動小組。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須填寫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同意書(未填寫者取消得獎資格),未成年者須請法定代理人填寫,將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全部讓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權人格權,不得重製及公開發表該則作品,主辦單位則擁有全部著作財產權,得為推廣反毒宣導教育活動之目的,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出版、著作、攝影、公開展示及商品開發等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2.參賽者應保證作品係原創且享有完整著作權,並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3.如因該作品所衍伸之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等相關法律問題,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影片中不得發表誹謗、侮辱、猥褻、色情或侵害他人隱私、令人反感的內容訊息,嚴禁無謂的人身攻擊與謾罵。
4.由於得獎作品將會製作成電視廣告播放,故請盡量以高規格之設備拍攝,並於上傳作品後保留原始檔(例如:avi 格式),提供日後製作 MV 使用。
5.反毒最大聲的十名得獎者,可與 McHotdog 一同拍攝歌曲 MV,請注意以下事項:
a.拍攝日期:2009. 01. 02 日至 01. 04 日,其中一天。
b.拍攝地點:大台北地區
c.每支得獎作品限一人參與拍攝,製作單位將補助車馬費新台幣八佰元整。無法參與拍攝者,視同放棄機會,不得有任何異議。

主辦單位:法務部
承辦單位:臺灣電視公司

活動網站:http://www.moj.gov.tw/drugfree/

「環保99 讓地球美麗久久」創意短片大賽

活動時程
徵件期:2008 年 11 月 11 日 ~ 2009 年 1 月 31 日止
評審期及得獎公佈:2009 年 2 月及 3 月

參賽者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以及一般民眾,能以創意觀點詮釋環保議題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
1.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隊長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隊長,但得為其他團隊之隊員。
2.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且已於其他網路平台發表過,並告知其連結網址,入圍公布後入圍者必須寄送 DVD 光碟片至主辦單位。
3.參賽者應於參賽上傳時間內,上網填具報名表。
4.參賽者作品應自行於劇情類、紀錄報導類與動畫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5.參賽者應對參賽作品撰寫 500 字內簡單且清楚之企劃介紹,並上傳海報 或劇照。未上傳海報或劇照,系統將逕行於作品中,亂數擷取定格畫面作為海報或劇照;參賽作品之企劃介紹超過 500 字者,不受理參賽。

參賽作品規範
1.影像:
(一) 長度以 99 秒為限。
(二) 不限題材、內容與素材。
(三) 不限任何媒材。
(四) 運用視覺語言,拍攝出一部詮釋「環保」為主題的短篇形象影片,傳達出具創意,或新穎概念的作品。
2.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一) 自行創作。
(二) 自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
 ※(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 下載使用。
(三)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著作授權:
(一)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 CC (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二)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第伍點「參賽作品規範」、第四款「著作授權」之(一)、(二)項規定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平臺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獎品、入圍證書及紀念光碟。

注意事項
1.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隊長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隊長,但得為其他團隊之隊員。
2.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且已於其他網路平台發表過,並告知其連結網址,入圍公布後入圍者必須寄送 DVD 光碟片至主辦單位。
3.參賽者應於參賽上傳時間內,上網填具報名表。
4.參賽者作品應自行於劇情類、紀錄報導類、動畫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活動獎項
1.首獎(共 2 名)
社會組首獎 - 10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PC S101 一台(價值 19,988 元)
大專組首獎 - 10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PC S101 一台(價值 19,988 元)
2.社會組創意獎(共 3 名)
劇情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紀錄報導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動畫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3.大專組創意獎(共 3 名)
劇情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紀錄報導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動畫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4.社會組入圍獎(共 6 名)
劇情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劇情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5.大專組入圍獎(共 6 名)
劇情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劇情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備註
1.首獎得主可選擇獎金 10 萬元整或者選擇 5 萬元 + promax 國外短片觀摩參訪一名。
2.獲得首獎及創意獎作品不重覆領取入圍獎金。
3.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等值獎品內容。
4.入圍者為團隊時,其獎金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得獎者為團隊時,其獎金與獎座由得獎團隊之隊長代表領取及代扣所得稅。主辦單位均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其他注意事項
1.頒獎典禮日期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2.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報名須知規定 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平臺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紀念光碟;參賽者、入 圍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3.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4.入圍作品必須同意提供公共電視及華碩電腦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 映。

活動網站:http://www.pts.org.tw/~web01/99/

「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為呈現台灣潔淨而健康的生活環境,並發掘日常生活中默默力行環保、為環境美好默默而付出的人物,希藉由影像紀錄其溫馨感人、關愛環境的真實事蹟,以營造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健康永續的台灣新樂園。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攝影主題
(一)環境組:呈現台灣各個角落潔淨而優質的生活環境景象。
(二)人物組:拍攝正為台灣環境努力的人物。

四、參賽資格:熱愛拍攝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以傳統相機(135mm 以上(含)之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需 600 萬畫數以上,解析度為 2000dpi × 3000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或 TIFF 檔),並以相紙沖洗成 6 吋 × 8 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不得格放、電腦合成、人工加色、裱框、接圖,每人參賽以 5 件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辦法
(一)用相機拍下畫面,並以 100 字以內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表達對生活周遭環境的關心。
(二)填詳實填寫參賽表各項資料,並浮貼於每張作品後面,以掛號郵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台北市中華路 1 段 83 號 7 樓),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字樣。
(三) 得獎人接獲通知後,應於指定時間內提供作品原作底片(底片概不退件)或數位高階電子檔,以利放大輸出,如無法按時提供,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遞補。

七、收件日期:自 97 年 11 月 1 日至 97 年 12 月 31 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憑)。

八、作品評選: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公開評審。

九、得獎公布: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除具函通知得獎人外,並於 98 年 2 月底前,於本署網站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獎勵: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金像獎:每組各 1 名,每名頒給 3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二)銀像獎:每組各 2 名,每名頒給 2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三)銅像獎:每組各 3 名,每名頒給 1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每組各 5 名,每名頒給 5 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詳細填寫「參賽表」(1)(2)內容,否則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冒偽、抄襲、拷貝別人作品,得獎者如有前述事項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再遞補。
(三)參賽作品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四)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但著作者得以其原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五)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項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七)每組銅像獎(含)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個獎,獎金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依法預扣 15% 所得稅。
(八)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簡章下載:「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簡章下載 (按右鍵另存新檔)

2009 雅克堤(YAKETIS)『飆設計、尬創意』車衣設計比賽

 
活動主題
2009 雅克堤(YAKETIS)『飆設計、尬創意』車衣設計比賽

主旨內容
盡情發揮你的創意,在既有的畫框中,把你的想法放進來,讓夢想化為 真實。
想成為新一代的設計師, 現在就是機會!強力徵召創意人,透過雅 克堤『飆設計、尬創意』設計比賽。將你的創意SHOW出來,躍身設計 舞台,讓大家看到你的作品!

主辦單位:富潤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投稿時間
97 年 12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

活動對象
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科系及有興趣參加本活動之學生。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助金 NT30,000 + 獎盃乙座 - 取乙名
第二名:獎助金 NT20,000 + 獎盃乙座 - 取乙名
第三名:獎助金 NT10,000 + 獎盃乙座 - 取乙名
佳 作:獎助金 NT3,000 - 取五名
※ 參賽得獎者皆可得自己設計之作品車衣乙件 (價值無限)!
※ 凡參加比賽者皆可獲得精美特製頭巾乙條。

參加辦法
1、可以個人及團體方式報名(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
2、每人(組)參賽作品以3組為上限,每 1 組設計作品內必須包含車衣、車褲、袖套、頭巾 1 整組系列搭配。
3、參賽作品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如發現有抄襲的行為主辦單位即取消得獎資格。
4、參加徵選請下載以下表格(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設計格式)

郵寄投稿
(1) 報名表 1 份(含基本資料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2) 報名投稿作品需包括2張橫式彩色設計圖裱貼於 A3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內含車衣、車褲、袖套、頭巾 A3 二張紙卡)隨件附上一張內含 JPGE 檔及原始檔案之光碟,請儲存於光碟內,區分兩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 (layers) 解析 300dpi 之印刷用原始檔案 (*.PSD、*.CDR、*.AI),與已完成圖層合併檔案 (格式為 *.jpg),光碟內僅得儲存該參賽者乙件作品,勿將多位參賽者作品儲存於一份光碟。掛號郵寄至彰化縣線西鄉下犁路 101-11 號「雅克堤車衣徵選活動小組」收,並於右下角註明參加「雅克堤車衣徵選活動」以利收件人員辨識,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評審標準
創意度   50%
造型色彩  30%
整體完整度 20%

評選方式
初選
由雅克堤代表組成評審團隊進行第一階段初選入圍作品公佈時間為 2/3
決選
1、網路票選佔 50% (於雅克堤官方網站登入投票,需登入會員,每位會員有5票投票權,不得重複票選)
2、另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者評選佔 50%
網路票選時間:2/3 ~ 2/24
得獎公佈時間:98 年 3 月 13 日 (星期五) 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公開頒獎日期:預定於南港世貿展覽館自行車展舉辦頒獎典禮。(請入圍得獎者務必前來領取獎金與獎品)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之設計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 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且不得為市面上已發行之商品。參加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加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且需賠償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支付之稿費,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2、 為確保活動順利,所附之各項資料均需確實無誤,以在獲選或得獎時主辦單位聯繫之用,如資料不實一律取消獲選資格。
3、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
4、 未得獎作品雅克堤皆會退件歸還。
5、 獲選得獎作品之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歸屬雅克堤站方。雅克堤站方對所有獲獎作品均有攝影、錄影及展覽之權利。
6、 參加入圍票選作品之著作權於提交後120天內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參加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讓與第三者或私自公開展示、製作或銷售等情事。
7、 獲選作品之創作人需繳交正本簽名的著作權讓渡書(如未滿 20 歲,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著作權讓渡書),方能領取稿費,該作品方能製成服飾。
8、 主辦單位得保留所有初選入圍作品之照片、設計圖、說明文字、錄影等相關資料版權(以下總稱為「檔案資料」),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佈「檔案資料」,以利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9、 本人絕對遵守雅克堤網站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規範而遭取消資格,絕無異議。
10、得獎者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1、依稅法規定同月份個人綜合所得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稅額。

活動網站:http://2009.yaketis.com.tw
 

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2009 大甲媽『千里眼&順風耳』吉祥娃娃徵選競賽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內政部社會司、交通部觀光局
指導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台灣中油、中華電信

二、活動時間
1.徵選活動:即日起至 12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
2.得獎公告:97 年 12 月 25 日公告於本宮網站

三、參與對象
凡個人、團體、公司行號、社團等組織集體創作方式,均可參與徵選。若以公司行號等採集體創作方式,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代表人。

四、徵件創作注意事項
以搭配 Q 版大甲媽祖的千里眼&順風耳為主題,可將大甲鎮瀾宮標誌造型或遶境進香文化的精神融入。(大甲媽祖及鎮瀾宮標誌造型請參考下方)

五、參賽件數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送交三件作品參賽,以公司行號或團體創作參賽作品亦同。

六、評審
邀請學術業界設計專業人士及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董事會、進香團隊代表組成公正、客觀評審。

七、評分標準
1.主題與內容(角色概念設定原創性)   30%
2.創意與造型美感(整體視覺特質與造型) 30%
3.技術性應用技巧           20%
4.商品可行性(未來發展)        20%

八、活動獎勵方式
首獎 1名 - 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獎狀乙張
佳作 10 名 - 金媽祖一座 (高 3.3 寸)

九、徵件規格
1.設計圖分為三部份:
(1)正面圖 (圖面高度約 15cm)
(2)側面圖 (圖面高度約 15cm)
(3)背面圖 (圖面高度約 15cm)
2.無論 2D、3D 形式都可參加
3.郵寄或親自交件,請將彩色設計圖分開繪製於三張 A4 紙。
4.E-MAIL 交件請一律以 JPG 檔,彩色設計圖分別另存三個檔。
5.需填妥報名表格和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十、收件方式
1.郵寄交件:在比賽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收件單位(以郵戳為憑),延遲繳教將不予受理。
2.親自交件:將報名表連同作品置於 4K 公文袋,親送收件單位,延遲繳教將不予受理。時間至 97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5:00 截止。
3.E-MAIL 交件:在比賽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以附件方式 e-mail 至:service@dajiamazu.org.tw,延遲繳交將不予受理。
4.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及運送,若在郵寄過程中有任何損壞,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信封上請註明 2009 大甲媽『千里眼&順風耳』吉祥娃娃徵選字樣。
收件地址:台中縣437大甲鎮順天路 158 號 04-26763522

十一、公告
本徵選辦法及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宮網站 http://www.dajiamazu.org.tw
徵選作業小組電話 04-26763522,0928-412595 分機 38 劉倢瑋

注意事項
1.投稿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2.所有投稿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3.參賽獲獎作品,原始設計者同意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原始圖樣(含原始電子檔案)之使用及修改權,原設計人不得異議。
4.得獎者所得之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5.凡報名參選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





相關網頁:http://www.dajiamazu.org.tw/news/news_main.asp?page=3&act_id=00134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2009 狂想 - particleIllusion 創意影片競賽

 
生活中總有一些瘋狂、搞笑的想法,有助於紓解一下繁忙的壓力,對健康有幫助;
幻想能夠飛天遁地、搞點小破壞、來點酷炫的招式、對心愛的人告白,
KUSO一下又有何妨!

活動辦法

一、活動形式:本活動分為「創意影片競賽」及「網路票選」。 

二、創作題材:表現手法不拘,題材不拘,題目由創作人自訂(不超過 12 個中文字)。
例如對於 2009 的想望、幸福人生的期待、快樂的生活寫照、夥伴搞笑的場景、上班族的宣洩、小市民的心聲、困頓經濟的嘲諷、旅遊的趣事...等;表現的風格可以是令人爆笑、無俚頭的、嘲諷的、酷炫的、輕鬆的、嚴肅的;不管是劇情故事,或者片段短片通通都可以。

三、活動行程
(一) 開放上傳:2008.12.01 ~ 2009.01.31
(二) 網路票選:2009.12.15 ~ 2009.02.15
(三) 決賽評選:2009.02.16 ~ 2009.02.28
(四) 得獎作品分享:2009.03.01 起
 
四、「創意影片競賽」參賽辦法
(一) 影片可使用DV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或使用 2D、3D 動畫等多媒體形式繪製,並加入特效後製的影片創作。
(二) 參賽者須在本活動網站投稿區內填寫「參賽同意書」,並具體填妥正確個人資料於「報名表格」。
(三) 參賽作品需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
(四) 參賽者不限資格,惟以團隊名義參加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五) 參賽者投交作品的數量沒有限制。
(六) 本活動為創作競賽,得獎作品限定不曾公開過作品。
 
五、投件及作品規定
(一) 影片長短隨意,影像尺寸大小不拘(以 320 * 240 為佳),並製作成影音格式,限定 avi、mpg、wmv 等影片格式,並多備 1 式 120 * 90 pixs 的代表圖像。
(二) 作品應為原創性創意影片,影像部分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三) 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四) 主辦單位得進行初步的篩選,剔除不當的情節,登載於活動網站供票選及評審單位評選。
(五) 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兆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 未入選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六、優勝競爭方式:競賽分網友票選與評審評選二種方式
(一) 網路票選:票選純粹以人氣為唯一標準,由一般大眾於活動網站上票選,票數高低決定優勝。
1.參加網路票選者資格不限、不限參賽件數。
2.參加票選者可使用人拉人的方式來參與票選。
3.參加票選者需為 TOP3 的註冊會員,以為中獎時的頒發憑據。
4.票選程式上控制,鎖定TOP3的註冊會員,每一作品每天僅能夠投一票,以盡量杜止灌票行為。
5.避免惡意灌票,主承辦單位有權排除異常或不當的灌票行為。
(二) 評審委員:邀請產、學界具專業素養之人士擔任評選機制的評審委員。
(三) 評選標準:評選機制事先訂定評選標準,涵蓋創意 (40%)、後製與表現技巧 (40%)、結構 (10%)、流暢 (10%) 等要素,據以公正選出優質作品。
(四) 評審方法
1.所有參賽作品將由評審各自評分,加總分數後選出佳作獎。
2.舉辦決賽評審會(時地另定)由評審在佳作獎中依評選標準的權重評分,加總分數後再議決出最優創作獎。
3.評選標準依評選標準的創意、後製與表現技巧、結構、流暢等要素等權重給分。
 
七、獲勝與獎勵
(一) 得獎者的獎勵原則上以獎金及指定的獎品為主,但獎品視請況可以等值的其他獎品替換 ,主承辦單位對於本活動獎品不負瑕疵擔保或產品保固之責任。
(二) 所有得獎者將於活動網站公佈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於限期內領獎;規定時間內未完成領獎手續者,視為棄權而不另通知。
(三) 參加活動及參賽者必須填寫活動規定的正確個人資料,以便獲獎的領取憑據。
(四) 得獎者非為自然人身分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再順位遞補。
(五)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該獎項 15% 稅額,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六) 獎品規格、品質或功能等均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七)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若有遺失、被竊或其他喪失獎品占有之情形,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品之責任。
 
八、特別事項
(一) 網友參與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特別事項之規定,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並接受本活動的結果。
(二) 參賽作品概以網路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的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並不須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 任何有違法令、公序良俗之作品投件及言論發表,主承辦單位均保留刪除之權利,上傳作品經第三人主張侵害其權利者亦同。
(四) 參加者所填寫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均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五) 對於參加者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不得對外洩漏。
(六)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頁:http://www.top3.com.tw/event7

中興米觀光工廠吉祥物設計比賽

 


一、徵件主題
我們在尋找一個形象,可以作為米的代言,我們希望它具有現代米「時尚、科技、美味、健康、親情」的新意象。這個吉祥物將成為觀光工廠未來的象徵,我們需要有才華的您,提供創意,打造一個獨一無二的吉祥物。

二、活動日期
投稿日期:即日起 97 年 12 月 18 日(四)止
評審日期:97 年 12 月 24 日 (暫定)
公佈日期:97 年 12 月 26 日(五)

三、活動對象:全國民眾

四、主辦單位: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作品規格
1.設計作品可手繪或以電腦完稿,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0 * 10 公分。
2.數位平面圖像請以 A4 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3.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六、參加方式
1.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 詳細填寫。
2.請將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 97 年 12 月 12 日前(以郵戳為憑)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二段 526 號,並請註明「中興米吉祥物設計比賽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七、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代表,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四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八、評選標準
1.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 50%
2.創意性          25%
3.整體造型         25%。

九、獎勵
1.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中興「無洗米」一年份 2kg 包裝 12 包。
2.入選三名:中興「無洗米」一年份 2kg 包裝 12 包。

十、注意事項
1.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5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2.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4.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 。
5.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7.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8.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二、洽詢方式
1.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 http://www.unionrice.com.tw
2.或電洽中興米活動單位 觀光策展小組 劉小姐 電話:(04)8928-601 分機 33

2008年12月3日 星期三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台灣區預賽)

壹、競賽主旨
本比賽主要是培育台灣鞋樣設計新秀;透過設計競技舞台與經驗交流機會提供,以提升我國鞋品設計台灣水準,激發出更多具創新性、實用性、功能性與設計感的新鞋品。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雙十仁親基金會、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叁、比賽主題與類別
1.比賽主題:美式休閒風「Fashion‧Life‧Style‧Casual」
2.類別:童鞋

肆、獎項
1‧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2‧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3‧銅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4‧創意獎:2 名,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備註:金、銀、銅獎得主也將獲選代表台灣參賽「2009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09),且作品得以參加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動態秀展演,並有機會獲得台北-廣州機票食宿補助及總決賽獎項。

伍、參賽辦法與程序
1‧對此比賽有興趣之中華民國籍個人均可免費參加。
2‧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拒絕接受參賽作品權利。
3‧報名收件程序:,但參賽者必須於報名收件期限內至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完成參賽資料及設計理念填寫,並上傳繳交初賽作品 1 款鞋樣,始完成初賽參賽程序。
(1) 參賽設計圖檔:圖檔表現建議包含側面/正上面俯視圖。
※以上圖檔必須為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
(2) 以上所有初賽需繳交之參賽設計圖稿,不得顯示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任何註冊商標或徽號,否則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3) 所有作品必須為原創設計,曾在任何公開比賽中獲獎的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比賽。
(4) 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初賽作品。參賽者須以符合上述規定格式之參賽作品至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完成上傳作業,始完成初賽收件作業。
4‧初賽程序:每組評選出5位參賽者作品進入決賽。
5‧決賽程序:參賽作品需完成打樣,並完成A3設計裱版,才得以參加決賽,決賽評審評定最終成績後,預計 2009 年 4 月 24 日前於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公佈得獎名次,並以正式書面通知得獎者。
(1) 進入決賽之參賽者需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惟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初賽原創性之原則。執行單位建議:決賽作品需考量實際穿著需求。
(2) 初賽作品必須完成作品打樣,並於決賽收件截止日 2009 年 4 月 10 日下午 5 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執行單位才得以參加決賽。
執行單位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台灣區預賽) 收
(3) A3 設計裱版:參賽設計圖、圖片、畫稿等需裱上A3硬紙板,並附有材料規格、材料樣品及顏色說明。
6‧總決賽:金、銀、銅獎之 3 名得主得以獲選代表台灣參賽「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作品參加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動態秀展演,並有機會獲得台北-廣州機票食宿補助,以及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總決賽所提供獎項。

備註: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09) 係由 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統籌辦理台灣、日本、南韓、香港、菲律賓、泰國等 12 個國家分區辦理競賽結果之總決賽。

陸、競賽時程(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1‧初賽報名收件截止日:2008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所有初選作品需於 2008 年 12 月 15 日前至競賽網站完成作品上傳作業,若未於規定時間完成上傳,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2‧初賽結果公佈:200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前。初賽結果可能因評選作業而提早公佈於競賽網站,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執行單位將以正式書面通知。
3‧決賽收件截止日:200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
4‧決賽公布:2009 年 4 月 24 日前於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公佈得獎名次。

柒、評審標準
1‧創新性     35%
2‧實用性與功能性 20%
3‧材料運用適切性 20%
4‧外觀造型    20%
5‧穿著安全性   5﹪

捌、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提交參賽設計時必須保證該設計為全新及原創設計之作品,及其是該設計的所以版權的為一擁有人。
2‧參賽設計及產品在主辦單位保管期間將獲小心處理。惟遇意外損壞遺失,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概不負責。
3‧參賽設計及產品如涉及版權或專利註冊等法律問題,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概不負責。
4‧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並無責任核實參賽者對其作品擁有權之真確性,亦無責任保護其作品的版權。參賽者須對此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5‧參賽設計及作品版權皆為參賽者擁有,參賽者須自行保障其產品之版權,有關版權轉讓的問題,在比賽結果正式公佈後方可隨意自行安排。
6‧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不再個別通知。

玖、展覽及宣傳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保留對獲獎設計及其他入選設計予以宣傳、展覽及印刷等方面之權利。

拾、聯絡方式
1‧電話:886-4-23594528、886-4-23590112 ext 855
2‧傳真:886-4-23580624
3‧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2009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台灣區預賽) 收
4‧網址: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5‧E-mail: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XFUNSer 放肆創意公仔』平面設計組 開放第二階段徵件!

號外!號外!
今年「放肆大祭」開啟了許多創舉,為延伸創意領域,提供國內新銳設計師對藝術設計的狂熱與堅持,「X-CUP Design Awards」徵件比賽將做第二階段徵件!對於錯過第一次徵件截稿時間的朋友,敬請把握這樣的難得機會!
截稿時間即日起至 12 月 15 日止,收件作品限以平面創作為主。對於一直生活在無秩序創意領域裡的朋友,絕對不要錯過兩次機會!

比賽主題:『XFUNSer 放肆創意公仔』
參賽者必須以『XFUNSer 放肆創意公仔』為主題,並要架構在「X」的概念上,盡情的去發揮,X = 神祕、莫測高深、透視、思維、探索、詭異、玄機、極端、無限...等,具有各種發人省思、難以陳述的深層意涵。

參賽資格
凡認同比賽活動之主旨,願意遵守比賽規則,並對數位創意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不限年齡、職業、性別、國籍,只要有心,人人皆可報名。

參賽項目 / 組別
1. 『XFUNSer 概念圖形公仔』- 平面設計組
2. 「最佳人氣獎」(現場附加獎)

第二階段比賽流程
徵集時間:即日起至 12 月 15 日截止。
評選時間:請隨時注意網站訊息。
評審公佈:請隨時注意網站訊息。
展覽日期:200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09 年 1 月 18 日
巡迴展:2009 年(另行公佈)

交件形式
『XFUNSer 概念圖形公仔』(平面設計組)
1. 報名表一份,著作權聲明。(簡章、報名表請於 http://www.xfuns.com 下載)
2. 完稿作品以 A4 紙張彩色輸出,裱於 A3 黑色硬紙板上。
3. 請將作品設計稿儲存於 CD-ROM 裡,以備評審、發表或印製作品集使用。
4. 請簡述比賽作品之名稱、創作理念,所使用的材料與製作方式,500 字以內。
5. 作品限國內外未曾發表曝光過的原創作品。

交件方式
以郵寄投件方式為主,封面註明「第二階段 X-CUP Design Awards '08 超大盃創意設計-平面組」,寄至執行主辦單位—長松文化。

投遞地址
長松文化興業股份有限公司.XFUNS 放肆創意設計雜誌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112 號 8 樓之 3
電話:(02)2511-7257
傳真:(02)2541-7406
E-mail:xfunsgala@xfuns.com

比賽結果:經由專業評審團選出後,得獎作品將於 XFUNS 網站及電子報公佈。有機會將被安排在台北當代藝術館(MOCA)展出。

欲知活動詳情,請上 http://www.xfuns.com

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2008 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為「2008 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留下美好紀錄。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嘉義市攝影學會

三、攝影題材:以本次活動為限。(詳細節目單請於活動期間至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上活動網頁查詢下載http://www.chiayicity2008.com.tw/

活動項目 / 活動時間 / 地點
戶外音樂會 / 97 年 12 月 19 日至 97 年 12 月 31 日 / 文化局廣場、中正公園
管樂及創意踩街表演 / 97 年 12 月 20 日(10:00-12:00)/ 中山路 ~ 嘉義公園沿線
變化隊形表演 / 97 年 12 月 20 日(13:30-17:30)/ 嘉義市體育場
石猴戶外創作展 / 97 年 12 月 19 日至 98 年 1 月 1 日(含石猴展)/ 文化局廣場
跨年晚會 / 97 年 12 月 31 日 - 98 年 1 月 1 日 / 嘉義市體育場
其他 / 與本次管樂節有關之活動或事件皆可列為攝影題材。

※音樂廳內之表演活動謝絕入內攝影,敬請遵守,其餘場次並請遵守相關演出秩序之規定。

四、作品規格:12 * 15 吋彩色相片(參加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得電腦合成、不得裝裱、不得留白邊)

五、收件時間、地點
1、掛號郵寄:98 年 1 月 16 日截止,以送達為準。(地址:嘉義市忠孝路 275 號【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收】,信封上註明參加「2008嘉義市國際管樂節 攝影比賽」)
2、親送:98 年 1 月 15、16 日 09:00 - 12:00;13:3 0- 17:00,送至【嘉義市立博物館交趾陶工坊】,電話 05-2780303。

六、評審時間:98 年 1 月 18 日(星期日),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成立評審小組評選之。

七、得獎公佈: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2008 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網頁http://www.chiayicity2008.com.tw/,並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八、評選方式及獎項
1、初選:擇優 100 張作品。(※各項目初選張數得依作品水準,由委員擇優調整。)
‧戶外音樂會:25 張
‧踩街(含變換隊形表演):30 張
‧石猴戶外創作展(含石猴展):10 張
‧跨年晚會:20 張
‧其他:15 張

2、複選:由初選擇優 100 張作品中,選出下列獎項:
金牌獎一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銀牌獎二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銅牌獎三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優選獎三名:獎狀乙張,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佳作獎十名:獎狀乙張,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入選獎若干:獎狀乙張,贈送「2007、2008 嘉義市國際管樂節」T 恤各乙件。

九、頒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附則
1.攝影地點:限本次「2008 嘉義市國際管樂節」各項活動及場地(音樂廳除外)。
2.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4.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名單公佈日起歸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所有,本局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5.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公佈後、接獲通知一星期內,向承辦單位繳交其得獎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6.每人所得獎項以不超過 3 件(含)為限,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8.得獎獎金依規定需扣繳所得稅 15%。
9.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chiayicity2008.com.tw/
相關資訊:http://www.chiayicity2008.com.tw/06/06_1.html

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PhotoImpact X3 寫真版型設計大賽

 
利用「PhotoImpact」製作簡約時尚、卡哇伊、多圖拼貼...等風格類型的創意寫真範本。

即日起,任何人都可以上傳大方秀出你的創意寫真範本,或下載作品放在自己的 PhotoImpact X3 中,置換自己的相片,為自己訂做一本「獨一無二」的個人寫真書。每個月還會統計作品的下載次數,被下載的次數越多,有機會獲得人氣王。

適用對象:想動手DIY製作相簿寫真書且擁有 PhotoImpact 12、X3 的使用者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 2009 / 1 /31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需將作品以兩種檔案格式上傳。包含 UFP (創意影像範本格式)及 JPG (作品縮圖)。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或版權所有,非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者。如有前述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並同意賠償主辦單位之所有損失。
3.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得獎人得獎作品之原始檔案之權利。凡內容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該參賽者之參賽資格。
4.得獎之參賽者,均需依政府所得稅法辦理扣繳手續。
5.參賽者需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參賽作品(包含但不限於)公開播放、文宣、展示、提供他人下載使用或網路投票評選使用等。
6.注意,本活動嚴禁人氣灌票行為,若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7.本活動僅限台灣地區。

活動網站:http://customer.ingtouch.com/corel/pix3_index.htm

第一屆【耍‧設計游樂紅樓】創意商品大賽

 
活動目的
開創藝術市集的文化價值,結合百年文物的歷史精神,延伸城市的豐富鮮明且多變的創意層次!
希望藉由本活動號召全國創作人共同為百年古蹟 - 西門紅樓,設計專屬商品。同時也能帶動相關觀光文化發展,凝聚人文以及多元的產業時尚;用原創精神活化古老建築,將無限想像注入嶄新的藝術紅樓!讓造訪遊客更了解西門紅樓背後賦予的歷史成就與價值,營造百年文物另一番的世紀風采。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西門紅樓
協辦單位:台灣藝術市集協會、藝典生活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說明
1.設計精神 (設計應具有高度的完整性與市場價值)
◎創意定調 - 以百年紅樓發想設計的商品,不僅要有傳統歷史價值外,還應帶有現代文化新盈的思想。進以開啟藝術市集正式走向多元文化的品牌市場。
◎歷史文化 - 回朔日據時代這座完全屬於創意人發聲的舞台─西門紅樓,請以紅樓建築特色及西門町市集文化脈絡發想,創造出具體又賦有對過去歷史懷念和未來想像的創意商品。
◎原創形象 - 拋開歷史包袱開發新穎的創意元素,天馬行空的想像設計出你心目中的西門紅樓的形象商品。具象與抽象的形態呈現另類西門紅樓的藝術價值。

2.評選標準
商品實用市場價值    30%
西門紅樓歷史文化代表性 25%
西門紅樓原創性     25%
商品回收及環保取向   10%
現場參與民眾投票    10% (限展覽期間舉辦)

參賽程序
1.比賽時程表 (即日起至 97 年 12 月 14 日止)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 97 年 11 月 21 日止。
◎公佈初選名單:97 年 11 月 25 日。
◎入選作品聯展:97 年 11 月 30 日 ~ 12 月 14 日止。
 (地點:西門紅樓十字樓二樓展區)
◎決選及頒獎日:97 年 12 月 14 日。

註:以上活動時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做調整,將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2.參賽資格
共分為三個類別,請參賽者依自身條件參選擇最高組別報名。
1.創意巨匠 - 限定獨立品牌的店家且未販售 100% 原創商品。(須出示營業証明及品牌名稱)
2.創意俠客 - 限定自由創作者且未販售 100% 原創商品。(須出示品牌名稱)
3.創意學子 - 限定在學生且未販售 100% 原創商品。(須出示在學証明)

3.徵選流程
1.收到設計者之報名資料後統一整合,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設計師及產官學研等代表,進行評審工作。
2.評審分為初選及決選:初選過程由評審委員透過參賽者報名表提交的實品作品影像圖檔為依據,討論並投票決定入選決選的作品(未達入選標準者恕不退件);決選則以實際參賽作品的實品為依據,頒獎當日由評審委員現場審件並加上10%由民眾投票票數,將兩項所得成績加總,為決賽評分的依據。若商品不符合規定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該獎項若無入選作品,經評審同意則可意 從缺。並請勿在參賽影像、作品上做註記,如姓名、網址、品牌名稱、LOGO 等,一切會揭露出參賽者身份的資訊皆是被禁止的,請參賽者留意此項,若經發現一律取消其參賽資格

4.獎金
(一)創意俠客類
紅樓工房金質獎:6 萬元獎金(含獎牌乙座)
紅樓工房銀質獎:3 萬元獎金(含獎狀證明乙張)
紅樓工房優選獎:1 萬元獎金(含獎狀證明乙張)

(二)創意學子類
紅樓市集金質獎:4 萬元獎金(含獎牌乙座)
紅樓市集銀質獎:2 萬元獎金(含獎狀證明乙張)
紅樓市集優選獎:5,000 元獎金(含獎狀證明乙張)

報名方式
1.報名表格索取
請上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與【參賽同意書】
www.redhouse.org.tw/ 基金會官網
redhousetaipei.blogspot.com/ 台灣藝術市集協會西門紅樓創意市集官方blog

2.報名方式
◎初選
填妥報名相關表格 後Mail 到:theredhousetaipei@gmail.com,由台灣藝術市集協會統一收件整理。收到 mail 後將回信通知參賽者,請確認有收到回信。97 年 11 月 25 日於redhousetaipei.blogspot.com/台灣藝術市集協會西門紅樓創意市集官方blog公佈初選名單
◎決選
經 97 年 11 月 25 日公佈通知入決選後,主辦單位將mail與電話通知參賽者入決選。參賽者需將報名表格與實品完整包裹,以掛號寄送或親自送達等方式至 108 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第一屆西門紅樓 耍‧設計 游樂紅樓 創意大賞」收。
設計者務必妥善包裝作品,如於運送過程中有任何受損主辦單位概不負責。未入決選者,主辦單位則不另行通知。

3.報名注意事項
◎賽程所需資料
※初選
1、繳交參賽作品的實品影像圖像資料
2、設計發想的草圖
3、填寫報名表與參賽同意書
※決選
1、參賽作品之實物
2、報名表一份
◎報名表
1.填妥【報名表】、【參賽同意書】電子郵件清楚寫上標題「To 台灣藝術市集協會→參加西門紅樓 耍‧設計 游樂紅樓 創意商品大賞 from XXX」,截止時間為 2008 年 11 月 21 日 pm12:00 為止。
2.表格填寫文字使用新細明體,12pt 大小,黑色字體。
3.若為團體報名請擇一人為團體代表聯絡人
◎圖像資料
1.至少四張參賽作品圖片(包含正、背及兩個特殊角度)
2.以 JPG 檔儲存
3.最大的長或是寬必須是 800pixels。
◎設計草圖
請以 PDF 檔存取,尺寸不得超過 A3 大小,解析度儘可能的在電腦上觀看保持清晰的高畫質。
所有格式皆為 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3 版若有命名錯誤或檔案格式不符皆視同放棄。

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者若同時符合一組以上之參賽條件,應則其最高組別作報名,每組並限定報名2~3件品項。
2.徵選參賽作品必須為本人之原創作品,且未在任何報章雜誌等刊物及電子媒體發表或出版之商品。若有違反上述相關報名辦法或報名表格(含參賽切結書)填寫不完備 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者並追回其得獎獎金、獎座(牌)。
3.活動入選名單將於評審委員會初審完畢後,於 97 年 11 月 25 日起在活動官網或相關媒體公佈入選名單;此外,主辦單位將個別通知入選者於 97 年 12 月 14 日參加頒獎典禮,當日將正式公佈得獎名單。
4.所有得獎作品均有機會在西門紅樓駐店販售,其著作財產權第一年應歸屬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西門紅樓所有,第二年後著作權財產權由西門紅樓及得獎者共同享且得依西門 紅樓寄銷合約享有固定比例之拆帳收入。
5.得獎者需簽署相關商品著作授權同意書。
6.得獎者需提撥獎金至少 15% 之比例製作得獎商品(件數及金額無上限),提供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西門紅樓做為展售。
7.以上辦法若有未盡合宜之處,得以隨時修訂並公佈。

相關資訊:http://redhousetaipei.blogspot.com/2008/09/blog-post_7779.html

Lee Guitars 五月天簽名琴 - 創意 T-shirt 徵選

 
也許你沒有動人嗓音
卻有著大聲唱出內心感動的勇氣
也許你不會填詞作曲
卻擅長在生活中閃現別具風格的巧思與創意
也許吉他對你來說并不熟悉
你卻從未陌生於它所傳遞的音樂和共鳴...

Lee Guitars 誠意邀請
創意無限 天馬行空的你
把夢想穿上身
用 T-shirt 的一萬種表情
詮釋音樂靈感的一萬種可能

徵選內容與資格
徵選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2008 年 11 月 24 日 23 時 59 分截止報名。

報名方式:我們將透過「Mayday Signature Model 五月天簽名琴 創意 T-shirt 徵選」來瞭解你,請耐心依照下列方法,完成完整的報名手續。

1. 請先申請加入 StreetVoice 網站會員,並依系統指示完成會員帳號啟用。已有會員帳號者請直接進入步驟 2 或 3。
2. 成功加入會員後,請繼續申請部落格,並至少勾選「設計作品」單元。
3. 透過「設計作品管理」新增一個自訂作品分類為「Mayday Signature Model 五月天簽名琴 創意 T-shirt 徵選」,並利用上傳設計作品功能上傳近期原創商品照片至少 10 張,當中至少需有 3 張清楚呈現實際版型。
4. *發表設計作品完成後,請進入『設計管理中心』,在你的作品後方按下『活動報名』鍵,請選擇一張正面的圖片投稿至『Mayday Signature Model 五月天簽名琴 創意 T-shirt 徵選』。即可完成報名囉!

入選公佈:我們將於 11 月 25 號公布獲獎名單
1) 11/25 公布最後獲獎名單,并以 email 方式告知獲獎者。
2) 獲獎者將獲得由 Lee Guitars 提供的獎金台幣 10000 元,其作品將被呈現在“Mayday Signature Model 五月天簽名琴”紀念版 T shirt 上。

權利與義務
1.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2.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創作者之姓名、肖像、原創作品之圖片或影像紀錄,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3. 參加徵選者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之圖片或影像紀錄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以下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等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4.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5. 獲獎作品之使用權及著作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凡獲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本活動宣傳造勢、記者會等相關活動。
6.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tw.streetvoice.com/svactvs/08leeguitars/rule.html

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柔情 2009 面紙設計徵選

 
主題:於生活中重植的一處風景
時間:10/23~11/12
空間:8.3* 12 * 23.5 cm(刀模請前往活動網站下載)
獎金:第一名3萬,第二名2萬,第三名1萬,另設有投票獎項

活動網址http://tw.streetvoice.com/svactvs/tender2009/

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

網龍盃遊戲設計大賽

 
一、 網龍盃活動宗旨
線上遊戲產業持續蓬勃發展,為積極培養國內遊戲研發人才,並鼓勵有志青年加入自製遊戲領域,向來以研發華人遊戲為本位之中華網龍特舉辦「網龍盃遊戲設計大賽」,希望藉由比賽發掘未來研發菁英人才,提升台灣遊戲產業國際競爭力。

二、 主辦單位
中華網龍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參賽對象
對於遊戲設計擁有高度興趣與創意、熱情之社會人士與在校學生。

四、 比賽項目
‧ONLINE GAME 組:大型連線遊戲型式,內容題材不限,組隊報名。
‧WEB GAME 組:網頁遊戲型式,內容題材不限,組隊報名。

五、 參賽獎項
‧ONLINE GAME 組
第一名:1 組,新台幣 100 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第二名:1 組,新台幣 50 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第三名:1 組,新台幣 30 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佳 作:3 組,每組新台幣 5 萬元,每人獎狀一只。

‧WEB GAME 組
第一名:1 組,新台幣 20 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第二名:1 組,新台幣 10 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第三名:1 組,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佳 作:3 組,每組新台幣 1 萬元,每人獎狀一只。

六、 活動流程 (重要時程表)
(一) 線上報名時間:2008 年 10 月 15 日 ~ 2009 年 2 月 27 日。
(二) 收件截止日期:2009 年 2 月 27 日。
(三) 公佈入圍名單:2009 年 3 月份。
(四) 入圍作品發表時間:2009 年 4 月份。
(五) 公佈得獎名單:2009 年 4 月份。

七、 參賽辦法
(一) 報名資格:
1)凡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僑民(以報名時認定參賽資格),對遊戲軟體創作有興趣者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2)每一參賽隊伍報名人數以七人為限,報名時需指派隊長乙名以利主辦單位通知連繫。
3)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報名參加,違者喪失參賽及獲獎資格(將追朔既往)。
4)每隊限報名一件 ONLINE GAME 作品或一件 WEBGAM E作品,同一參賽作品若同時跨 ONLINE GAME 平台及 WEB 平台將視為參賽 ONLINE GAME 作品。若同時報名 ONLINE GAME 作品及 WEBGAME 作品時將喪失參賽資格。
5)曾經獲獎或市面上流通之作品不得參加比賽,若發現參賽隊伍或是作品有抄襲嫌疑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若獲獎也將追朔得獎者隊伍之獎牌、獎盃及獎金,參賽相關人員並將自行擔負法律責任。參賽隊伍所有隊員需簽署智財權相關文件證明參賽作品為參賽隊伍原創。
6)中華網龍(股)有限公司之員工,關係企業員工或本比賽相關人員、與本比賽有直接利益關係者將不得報名參加,違者喪失參賽及得獎資格。參賽資格是否符合以主辦單位之判定為準。
7)為讓更多參賽者有機會參賽,若有入圍決選資格隊伍放棄參加決選,主辦單位將於決選前2週,依入圍評分排名依遞補順位個別通知符合資格之參賽隊伍。

(二) 報名方式:
1) 即日起至 2009 年 2 月 27 日 24:00 前可至官方網站線上報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企劃書、參賽所需文件及參賽作品才算完成報名,若報名後未按時繳交企劃書、參賽所需文件及參賽作品之隊伍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參賽隊伍之成員與各項報名內容修改於繳交企劃書及參賽作品後不得再次繳交、修正或變更。)
2) 活動網址:日後公佈
3) 報名截止日期:2009 年 2 月 27 日
4) 官方網站線上報名:200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09 年 2 月 27 日
  繳交企劃書與參賽作品:2009 年 2 月 27 日
  公佈入圍名單:2009 年 3 月
  決選現場簡報:2009 年 4 月
  成果發表及頒獎:2009 年 4 月

5) 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
報名所須參賽證明-所有參賽隊員身分證明影本、所有參賽隊員所須簽署之切結書正本企劃書5份參賽作品(遊戲程式(server & client)、操作手冊、遊戲說明相關文件、人物及場景美術設定圖乙張) 參賽隊員的身分證明(身分證或是僑民居留証影本)所有相關的切結書。

6) 參賽作品格式:
A. 遊戲程式 (server & client) 光碟 5 份
遊戲程式或遊戲程式之光碟片請註明:報名代號、參賽隊伍名稱、參賽作品名稱
遊戲程式光碟請與其他需繳交之內容一併繳交,重複繳交者主辦單位概不受理
繳交前請先測試是否可以正常執行,決選評判以參賽作品繳交時之狀況為準。
B.操作手冊、遊戲企劃書、人物或場景美術設定圖
操作手冊內容需有安裝、伺服器及客戶端程式操作說明及系統環境需求(伺服器配備需求、網路環境需求、基本需求/建議需求)說明

7) 收件及繳退件相關規定:每一件參賽作品限以主辦單位規定格式繳交。 參賽作品因上傳或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還。

8) 繳件地址:
郵寄方式:以掛號包裹方式郵寄
收件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47巷2號1樓中華網龍(股)有限公司 網龍盃遊戲設計大賽收。

9) 活動洽詢專線:
中華網龍(股)有限公司 網龍盃遊戲設計大賽
電話:(02)26522689‧傳真:(02)26518273

八、 評選辦法
(一) 評審委員:
1.將邀請中華網龍相關部門專業人士、遊戲產業專家學者及企業人士共組評審團。
2.秉持利益迴避原則,主辦單位或各界賢達若與參賽者間有直接利益關係將不得擔任競賽評審。

(二) 評審方式:
1)評審作業分入圍及決選二個階段,入圍時由主辦單位及評審依參賽隊伍之企劃書及參賽作品內容予以評分,並依評分高低於活動網站上公告前10名(ONLINE GAME和WEBGAME各10名)進入決選。
2)進入決選之參賽隊伍依主辦單位排定時間至通知地點簡報及展示作品,報告人數以5人為上限,有60分鐘對評審團做簡報及展示,簡報時使用之語言僅限中文。評審有權於決選簡報時對參賽隊伍現場出題請參賽隊伍之相關成員回答或重製、修改,以作為評審團評審之參考。最後再由主辦單位及評審依各隊總分選出本次比賽的得獎名單。
3) 入圍決選之參賽隊伍成員可攜帶書籍、手冊、紙本式的程式碼或可讀寫的任何軟體資料、亦可攜帶自己的電腦、終端機、計算機或電子字典,於決選時在不干擾決選現場之情況下可使用行動電話及呼叫器。

(三) 入圍評分標準:
企劃之創意與可行性
程式架構之可完成性
美術設定圖之創意及精緻度
音樂及音效與遊戲之搭配性
其他(商業性/社群與互動性)

(四) 決選評分標準:
程式 25% (依程式的完成度、程式效能、穩定性及流暢度等可酌情加分)
美術 25% (依人物場景與主題搭配程度、創意、精緻度等可酌情加分)
音效 5% (依音樂與音效與主題搭配程度、創意、精緻度等可酌情加分)
企劃 25% (依題材、遊戲形式之創意,完成度、遊戲架構之完整性等可酌情加分)
其他 20% (依營運之商業性、遊戲內社群與玩家之互動程度等可酌情加分)

九、比賽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 遊戲程式原始碼(ONLINE GAME、WEBGAME)必須自行創作。
(三)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於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中華網龍將優先擁有參賽入圍作品重製、修正、下載、公開展示及周邊商品開發之權利。
(四) 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予公開展示及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五)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六) 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七)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 參賽作品需確定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及獎品。
(九) 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通知。
(十)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誼,中華網龍保有修改比賽相關條件之權利,比賽相關細節及辦法請依官方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活動網站:http://gd.chinesegamer.net/

高雄市議會識別圖案 (LOGO) 設計比賽

 
高雄市議會識別圖案 (LOGO) 設計比賽辦法
你了解高雄市議會嗎?你希望付予高雄市議會什麼樣的圖案形象?歡迎你來挑戰你的創意!

一、活動主旨
(一)議會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高雄市議會為建構議會在全體高雄市民心中應有之精神象徵,透過本活動激發民眾對市議會形象圖案之創意設計並利用原識別圖案(LOGO)做演繹,期望藉此識別圖案,加強市民對市議會之認同感與發展期許。
(二)徵選活動之宗旨在於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高雄市議會的特色,以創新、專業、多元、民主為主軸及議會未來發展之意像,並廣泛應用於高雄市議會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高雄市議會精神之展現。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議會
承辦單位:高雄市中華藝術學校

三、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不拘。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7 年 11 月 21 日,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單位:高雄市中華藝術學校學務處
   聯絡電話:(07)554、9696 分機 212 傳真:(07)554-6749。
(四)收件地址:高雄市 804 鼓山區美術館路 89 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高雄市議會識別圖案 (LOGO) 設計比賽」字樣。
(五)得獎作品將於 97 年 11 月 30 日前揭曉,並公告於「高雄市議會識別圖案設計比賽」網站( http://www.charts.kh.edu.tw/kcc-logo/index.html ),並專函通知得獎人,作品將於高雄市議會展出並擇期公開頒獎。
(六)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厚卡紙裱褙、報名表一份,請浮貼於作品背後(附件一)、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附件二)、燒錄光碟 CD 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四、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 × 15 公分,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完稿作品須包含實務運用設計圖至少 2 種以上應用圖稿,如第五項說明)。
(二)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一份,並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四)相關訊息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www.charts.kh.edu.tw/kcc-logo/index.html
(五)本識別圖案 (LOGO) 將應用在徽章、卡片、T恤、杯子、杯墊、鑰匙圈、信封、信紙、吊飾等紀念品,及摺頁、簡介、網頁、建築體等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

五、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等。
(二)評審標準:造型 50%,創意 30%,色彩 20%。
(三)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高雄市議會議長為當然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並公告得獎名單於「高雄市議會識別圖案設計比賽」網站 (http://www.charts.kh.edu.tw/kcc-logo/index.html
(四)評審時間及地點:97 年 11 月 28 日(五)上午 09:30 至 12:00 於高雄市中華藝術學校會議室舉行。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獎座及高雄市議會獎狀各 1 幀。
(二)第二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獎座及高雄市議會獎狀各 1 幀。
(三)第三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獎座及高雄市議會獎狀各 1 幀。
(四)佳作 3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獎座及高雄市議會獎狀各 1 幀。
(五)入選 10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高雄市議會獎狀 1 幀。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不實者,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則取消資格。
(二)獲獎者需同意各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議會所有,本議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活動網站:http://www.charts.kh.edu.tw/kcc-logo/index.html

2008年11月4日 星期二

「卡片不只是卡片」創意短片大賽

 
活動期間
2008 / 10 / 23 (四) ~ 2008 / 11 / 30 (日)

活動說明
快樂購卡創意短片大賽強調「卡片不只是卡片」,讓網友發揮 KUSO 展現【寬度 8cm、深度 ∞】的卡片樂趣!影片不限主題,只要和【卡片】創意有關,皆可參加比賽!
影片製作人跟看影片留下評論、投票的人都有抽獎機會!

獎項
於活動期間內,上傳影片比賽,就有大獎可拿:
.最佳創意獎 乙名:澳門三天兩夜自由行 (兩人同行) + HAPPY GO 卡點數 10000 點
 評比影片內容最具「卡片不只是卡片」創意者,由主辦單位評選出一支參賽影片
.最佳深度獎 乙名:澳門三天兩夜自由行 (兩人同行) + HAPPY GO 卡點數 10000 點
 評比影片內容最符合快樂購卡「創造聰明、快樂、精采的消費生活」理念精神者,由主辦單位評選出一支參賽影片
.最 HAPPY 獎 (人氣王) :
 第一名 HTC Touch 手機乙台 + HAPPY GO 卡點數 10000 點
 第二名 HTC Touch 手機乙台 + HAPPY GO 卡點數 8000 點
 第三名 HTC Touch 手機乙台 + HAPPY GO 卡點數 5000 點
 評分總數最高之參賽影片前 3 名(平均評分星數x評分次數)
.快樂購卡慶禮:快樂購五百萬紀念品
 凡上傳影片合於比賽規則者,均可獲贈活動「限量紀念品」
.製作人獎 10 名:GOHAPPY 抵用券 1000 元
 凡上傳影片但未獲上述獎項者,抽出 10 名製作人贈獎。
.加油鼓勵獎 100 名:GOHAPPY 抵用券 100 元
 活動期間凡參與影片評論、投票者,於活動結束後,統一抽出。
 *註:以上 GOHAPPY 抵用券均提供面額 50 元之抵用券。

注意事項
1.一人可投稿多支影片參賽,活動於 2008 / 11 / 30 截止投稿、投票;本活動將於 12 / 10 統一公佈在快樂購卡卡友網站 www.happygocard.com.tw 及 HAPPYGOcard 品牌頻道 www.youtube.com.tw/ueser/happygocard。活動贈與之快樂購卡點數,將於 2008 / 12 / 12 統一入至卡友個人帳戶。
2.內容或文字不得抄襲或引用他人作品、違反著作權規定、含色情暴力;違者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刪除,投稿者並將喪失參賽及「卡慶禮」資格。一但上傳完畢即完成送件,參賽者無法針對送件作品進行修改。
3.參加本活動須先成為快樂購卡卡友及快樂購網站會員,請確認卡友會員註冊之資料(e-mail、電話、地址)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鼎鼎聯合行銷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參與本活動者於輸入資料於網站之同時,即同意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得因本活動目的公佈其姓名或於網路、平面或其他媒體,主辦單位有權使用該影片於相關之活動宣傳,網路廣告。
5.本活動之獎品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若得獎人之通訊地址不包含於上述四地時,需自行領取,鼎鼎聯合行銷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時,中獎者須於領獎前繳納獎品價值 10% 之稅金及繳交身份證影本。得獎者須依中獎通知完成領獎手績,逾期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本活動每人限中獎乙次,贈品得獎者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亦不得折讓兌換現金或轉換其它商品。獎項之使用方式依各兌獎憑証說明為主。
7.若有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鼎鼎聯合行銷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鼎鼎聯合行銷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主辦單位鼎鼎聯合行銷(股)保留活動之進行、解釋、取消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eber.happygocard.com.tw/M5M/film_info.html

2008年11月2日 星期日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動畫組)

 
參賽資格: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2009 月 1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09 年 1 月 6 日至 2009 年 1 月 13 日中午 12 時
*得獎名單公布:2009 年 1 月 14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我要報名』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 465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影片徵件小組 收』。寄件報名後,請電洽執行單位進行確認02-2653-9292 #228 羅小姐

參賽組別
分為實拍組、動畫組(表現形式不拘),每組每人不限投件數,但每組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主題限定:請參考心文化六準則

作品表現方式
1.影片長度 30 秒,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6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2.作品請附上原始未壓縮的 AVI 檔,並另將影片轉檔為 wmv. 或 mpeg1. 檔,檔案限 5M 以內,以 DVD 光碟燒錄。
3.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4.如需拍攝捷運站內相關場景(限台北捷運系統),於拍攝當日前 14 天提出申請並填寫相關文件,如填寫資料錯誤導致無法及時提供拍攝許可,主辦單位恕不負任何責任。

評選標準
創意度  50%(訴求手法新穎度及精彩度)
主體掌握 40%(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0%(整體技術、視覺風格、音樂表現)
※分實拍組與動畫組,邀請 5 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方式採 100 分為滿分,由 5 位評審分數平均(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 2 位),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如遇同分者,由評審決議之。

評選辦法
採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初審:自實拍組及動畫組各評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供網友進行票選。第二階段決選:影片組和動畫組各選出 20 名得獎作品。

獎勵方式 / 動畫組
【首獎】1 名 新台幣 6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動腦雜誌一年 12 期
【貳獎】1 名 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叁獎】1 名 新台幣 2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優選】5 名 新台幣 12,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佳作】10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 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6 本、藍哥牛仔褲當季商品

活動網站:http://travel.1111.com.tw/trtc/page_01_2.asp


相關比賽: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實拍組)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實拍組)

 
參賽資格: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2009 月 1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09 年 1 月 6 日至 2009 年 1 月 13 日 中午 12 時
*得獎名單公布:2009 年 1 月 14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我要報名』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 465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影片徵件小組 收』。寄件報名後,請電洽執行單位進行確認 02-2653-9292 #228 羅小姐

參賽組別
分為實拍組、動畫組(表現形式不拘),每組每人不限投件數,但每組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主題限定:請參考心文化六準則

作品表現方式
1.影片長度 30 秒,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6 項主題其中1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2.作品請附上原始未壓縮的 AVI 檔,並另將影片轉檔 為wmv. 或 mpeg1. 檔,檔案限5M以內,以 DVD 光碟燒錄。
3.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4.如需拍攝捷運站內相關場景(限台北捷運系統),於拍攝當日前 14 天提出申請並填寫相關文件,如填寫資料錯誤導致無法及時提供拍攝許可,主辦單位恕不負任何責任。

實拍組拍攝許可申請流程
步驟一、參賽者需於預訂拍攝日前 14 天(不含拍攝日)提出申請,至『我要報名』下載「拍攝申請表」填寫
● 開放車站:捷運小南門站、新北投站
● 開放捷運車廂:
 小南門線(西門-小南門-中正紀念堂站)
 新北投支線(北投站至新北投站)
 (限定上行方向第一節車廂及下行方向最後一節車廂)
● 時間:自 97 年 10 月 22 日至 12 月 22 日止,平日限早上 10 點至下午 4 點;假日限上午 6 點至上午 10 點
步驟二、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先以傳真或郵寄至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並以電話確認執行單位是否收到。
1. 申請書 1 份(申請人需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2. 運鏡說明表 1 份
3. 劇組人員名冊 1 份
4. 劇本或腳本 1 份
步驟三、確認後,執行單位將申請表影本交付捷運公司企劃處,並由窗口轉交行政處協助審核
步驟四、審核通過(不通過則退件或請參賽者修改),由企劃處通知執行單位,再由執行單位與參賽者聯繫確認申請結果,並寄發「拍攝許可證」;許可證須載明證件編號、參賽者、拍攝時間及地點等資料。
步驟五、執行單位應於核發拍攝許可證前3天,將「拍攝許可證」及「拍攝名冊清單」傳真予企劃處,並由窗口轉交行政處及站務處(管理課)轉知車站。
步驟六、拍攝當天,參賽者須佩帶「拍攝許可證」,至車站詢問處完成報到後自行購票進站拍攝。(執行單位須派專人監控並全程協助參賽者完成作業)。
步驟七、「拍攝許可證」限當日使用,逾期無效。因故取消者,須於拍攝日(不含)2天前,以書面通知送達執行單位,並以電話與執行單位確認,執行單位再據以通知企劃處。

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捷運心文化影片徵件小組』羅小姐
聯絡電話:02-2653-9292#228
傳真電話:02-2651-9911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11樓

評選標準
創意度  50%(訴求手法新穎度及精彩度)
主體掌握 40%(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0%(整體技術、視覺風格、音樂表現)
※分實拍組與動畫組,邀請 5 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方式採 100 分為滿分,由 5 位評審分數平均(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 2 位),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如遇同分者,由評審決議之。

評選辦法
採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初審:自實拍組及動畫組各評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供網友進行票選。第二階段決選:影片組和動畫組各選出 20 名得獎作品。

獎勵方式 / 實拍組
【首獎】1 名 新台幣 6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動腦雜誌一年 12 期
【貳獎】1 名 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叁獎】1 名 新台幣 2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優選】5 名 新台幣 12,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佳作】10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 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6 本、藍哥牛仔褲當季商品

活動網站:http://travel.1111.com.tw/trtc/page_01_1.asp

相關比賽: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動畫組)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參賽資格:年滿 12 歲(含)以上之民眾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
*2009 月 1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09 年 1 月 6 日至 2009 年 1 月 13 日中午 12 時
*得獎名單公布:2009 年 1 月 14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我要報名』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 465 號 11 樓 『捷運心文化四格漫畫徵件小組 收』,即可完成報名。寄件報名後,請電洽執行單位進行確認 02-2653-9292#228 羅小姐

主題限定:請參考心文化六準則

作品表現方式
1.以四格漫畫呈現,不限個人參件數,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6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3. 作品規格:
(1)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50dpi 以上,完稿尺寸 4093 * 5787 像素以上,黑白或彩色均可,呈現四格漫畫格式。並附上作品格式為JPG或GIF,解析度不得小於 350dpi,檔案限定在 500KB - 1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 A3 大小畫紙繪製,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3)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評選標準
創意度  45%(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體掌握 45%(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0%(繪圖技術)
※邀請 5 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方式採 100 分為滿分,由 5 位評審分數平均(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 2 位),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如遇同分者,由評審決議之。

評選辦法
採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初審:自參賽作品中評選 30 名入圍決選,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第二階段決選:自30名決選名單中評選出最後 20 位得獎作品。

獎勵方式
【首獎】1 名 新台幣 50,000 元、獎牌乙面、2007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貳獎】1 名 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乙面、2007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叁獎】1 名 新台幣 20,000 元、獎牌乙面、2007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優選】5 名 新台幣 8,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佳作】10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 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乙面、2007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6 本、藍哥牛仔褲當季商品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於交件時一併繳交下列資料(以下資料均需附上,始完成報名程序)。
(1)報名表(作者資料)
(2)授權同意書(授權主辦單位公開播放、展覽等公益使用,需由本人親自簽章)
2.參賽者若有使用非原創音樂、畫面等若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3.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並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5.得獎者均需簽署「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重製之權利。
6.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專業判定。
7.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8.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0.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11.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領獎,視同放棄
12.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3.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4.本單位為大眾運輸服務單位,如得獎作品引發大眾的負面爭議,在不影響作者原創前提下,為顧及社會大眾觀感,對於所有得獎作品內容,本單位保有修改、刊登的權利。
15.入選之圖稿,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權利,並有權將圖稿安排於媒體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成冊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16.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17.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活動網站:http://travel.1111.com.tw/trtc/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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