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看見夢想的衣設計 - 2010 全國自行車衣創意設計比賽

 
活動主旨:
發掘台灣自行車衣設計新秀,提供設計競技舞台以展現國內設計實力,提升我國自行車衣設計水準,呈現具創意、實用性與美感的車衣設計,以發揚台灣本土車衣設計能力,增進國際競爭力。
本活動為 2010 國際自行車展廠商特別企畫,參賽得獎作品將會於國際自行車展中台灣攤位展出。

活動目標:
藉由本活動提升台灣自行車樂活主張,發揮動腦思考、動手設計的才能,於活動中激發創意,設計出獨具特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創意自行車衣。
將你的創意落實,讓全世界看見,歡迎秀出天馬行空的 Idea 喔!

比賽時程:
1.圖稿收件:2009 / 12 / 30 ~ 2010 / 2 / 1 (郵戳為憑)
2.公佈收件名單:2010 / 2 / 4
3.開放網路投票:2010 / 2 / 15 (PM8:00) ~ 2010 / 2 / 28 (PM12:00)
4.評審決選:2010 / 3 / 1 ~ 2010 / 3 / 7
5.公布得獎:2010 / 3 / 8 (PM8:00)
6.獎勵發放:2010 / 3 / 10 ~ 3 / 17

比賽內容:
需下載主辦單位提供的比賽用版型 (AI 檔),套入版型繪製具有美觀、特色、創意圖案。
圖案設計需同時顧慮正面與背面。
需於報名表填寫樣式介紹及創作理念,將會列入評分參考。

主辦單位:
色計開發服裝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夢不落帝國行銷公關有限公司
張勝凱 CSK-BIKES
合穩織帶實業有限公司

評審委員:
本競賽活動將邀請知名品牌設計師、產業專家及相關領域之工作者擔任評審,為使評審作業達公平、客觀,本次活動將邀請以下專家一同評選。
張勝凱(台灣自行車國手,CSK 品牌創辦人)
彭俊亨(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總監)
謝金穩(合穩織帶實業 總經理)

法律顧問:
九品法律事務所 柴健華律師

參賽資格:
參賽資格不限,凡對車衣圖案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單人投稿作品及獲選作品以乙件為限。

比賽流程:
1.參加報名:
‧下載比賽用自行車衣版型電子檔,納入時尚元素,發揮原創的概念呈現各種可能性,於第一階投稿截止前郵寄繳交報名表件及設計作品光碟(郵寄或親送公司)。
‧第二階段主辦單位會整理參賽者資料並公布於活動網頁開放網友投票。
2.網路投票:
‧網路投票將會同步刊載作品圖案、投稿者姓名 (本名)、投稿者頭像 (若無個人照者主辦單位將由統一圖案刊登。)、作品名稱與簡介。
‧網路投票為不記名投票,作品排序將依照當下得票數由高至低排序。
‧網路投票每個 IP 每 24 小時僅能投一件作品一次,投票後可觀看當前戰況。
‧結束時間為 2 / 28 日 PM12:00,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為主。
3.評選得獎:
‧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並加總網路票選積分後,選出得獎者,並追加網路投票結束累計的票數最高者頒與網路最佳人氣獎。
‧最終得獎名單將會於 3 / 8 公佈於活動網頁 (評審分數不公佈) 並進行個別得獎通知。
4.領獎頒獎:
參賽者於 3 / 17 日於國際自行車展主辦單位展區內接受頒獎 (出席時間將電話通知)若不克出席,請於評選結果公告後 10 天內至本公司出示身份證領獎。

※ 得獎者需於得獎名單公佈後繳交原始 AI 檔 (或 CorelDRAW 檔) 以供製作國際自行車展的樣品打樣,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恕因不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

評審標準:
自行車衣設計金獎:
整體美感         30%
圖案創意         20%
書面創作說明與作品結合性 20%
商品化之可行性      10%
網路投票人氣       20%
※ 作品得票數 / 總票數 x 20% = 網路票選分數
網路最佳人氣獎:
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者,若票數相同則獎金平分。
※ 計票時間為 2 / 28 PM12:00 以主辦單位系統為主

收件方式:
相關參賽資料以正楷端正字跡或電腦打字填寫完成,須包含:
1.報名表暨參賽同意書 (主辦單位提供)
2.圖像授權同意書 (主辦單位提供)
3.作品電子檔 (jpg 圖檔)
4.個人生活照或半身照電子檔(非強制)
作品電子檔衣服空白版型由主辦單位提供(ai 檔),參賽者只需繳回含車衣版型的電腦繪圖設計稿 (jpg 檔案,A4 大小,DPI300),報名表及圖像授權同意書除燒錄至光碟外,尚需列印輸出成書面,親筆簽名後一同寄送。請將上述光碟及文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寄至 100 台北市和平西路一段 126-1 號 1F 『色計開發服裝有限公司 看見夢想的衣設計 收』,請將姓名及作品名稱寫在光碟正面上。務必於 2 / 1 前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作品光碟不退還。
有問題歡迎寄至 dreamneverfalls@yahoo.com.tw 詢問

獎勵方式:
創意設計金獎
第一名:獎金台幣 10000 元
第二名:獎金台幣 5000 元
第三名:獎金台幣 3000 元
佳 作 :獎金台幣 1000 元(3 名)
網路票選人氣獎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台幣 2000 元
若得票數相同則獎金金額平分。

參賽者注意事項及備註:(報名視同同意以下規範)
1.獲獎者除了獎金之外,作品還有機會成為 2010 國際自行車展 Z-bike 限量紀念商品,並於 Z-bike 旗下一百多家自行車經銷聯盟販售。所發表的自行車衣將會標註設計師姓名。
2.各組第一名享有 Z-bike 自行車衣品牌擔任特約品牌設計師之合作機會,
包含 : 獲得品牌創業資金贊助,自創品牌顧問諮詢,商品開發合作方案...等。
3.通過決選的設計圖稿,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版權,其原稿、出版權及使用權將無條件供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有權修改、重製該作品,原作者不另收取費用。
4.參賽者作品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法,作品中所使用之圖片影像素材需為作者原創,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或販售」,發現有上述該等情事者,取消其參賽權,若已領獎者,將追回獎金獎項。彩繪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及其作品參賽。
5.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主辦單位保留規則解釋與活動變更修改之權利。
6.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7.參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8. 為保障參賽者的權益,未獲得獎項的作品圖檔,本公司於活動結束後一律刪除,以免侵權。
另外,本次投稿作品風格多元,投稿時繳交之設計師資料會保留於公司人力資料庫,若有合作機會,將會主動通知,如需公布於網站會另行徵求同意。

活動網站:http://www.emars.com.tw/event

2009年12月26日 星期六

NVIDIA 創意 3D 圖像設計大賽

 
主辦單位:
NVIDIA 台灣分公司

活動期間:
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0 年 1 月 29 日

作品缴交及上傳期間:
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截止

網路公開投票期間:
2010 年 1 月 18 日至 1 月 27 日

得獎公佈日期 (NVIDIA 官方網站公佈):
2010 年 1 月 29 日

獎項內容:
(1) 金獎 - NTD$ 30,000
(2) 銀獎 - NTD$ 20,000
(3) 銅獎 - NTD$ 10,000
(4) NVIDIA 特別獎 - NVIDIA 3D Vision 眼鏡一套
※ 以上獎項皆各取一名
※ 得獎者將有機會登上 NVIDIA 官網“酷玩意 Cool Stuff”專區,讓全世界看到您的作品!

設計軟體:
不限制

指定素材:
Acer GD254HQ 螢幕, ASUS G51J 3D 筆記型電腦或 Samsung2232RZ 螢幕

繳交 (上傳) 作品的規格:
JPG 檔, 圖檔尺吋 1920 X 1200, 解析度 72 DPI (不需上傳原始檔), 檔案大小不超過 2Mbytes

評分方式:
(1)初選:NVIDIA 評選
‧3D 立體度
‧創意評比
(2)決選:線上投票

活動注意事項:
1. 請慎重填寫個人資料,若(姓名 / 身份證字號 / 電話 / email)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無法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如中獎而造成寄送困難,將自動取消其中獎資格,並且不接受更改,謝謝。
2. 本活動一人限參加一次、身份證號碼/電話若有以上一類重覆,主辦單位有權將其重覆名額刪除其中獎資格。
3. 獎項寄送因相關資料不全而導致獎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若遭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4. 參加者國籍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設籍其它地區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5.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NVIDIA 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NVIDIA 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通知。
7. NVIDIA 員工,經銷商及廣告公司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8. 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稅,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 NVIDIA 公司所發出的扣繳憑證。
9. 活動結束後,將會公佈中獎名單於 NVIDIA 官方網站上。
10. 參賽者同意無條件授權提供本參賽作品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予主辦單位,供主辦單位擁有與使用於各項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展示、展覽、宣傳、型錄製作、網站瀏覽等之用途。
11. 一人僅得一獎,不可重複獲獎。
12. 若有任何問題,請寫信至NVIDIA_Newsletter_TW@nvidia.com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nvidia.com.tw/object/3D_photo_contest_main_tw.html

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

Natural Factors 品牌中文命名與 CIS 設計活動

 
活動說明:
Natural Factors 是加拿大最的食品製造商,今日正式由「昇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家代理來台。為了讓廣大民眾能以最輕鬆的方式認識 Natural Factors,特舉辦此網路活動,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活動對象:
凡居住在台澎金馬,不限國籍,對創意思考有興趣的人均可報名參加。

活動期間:
2009 年 12 月 20 日早上 9 點至 2010 年 1 月 20 日晚上 24 點止。
投稿與投票期間與活動期間相同,2009 年 12 月 20 日早上 9 點至 2010 年 1 月 20 日晚上 24 點止。

參加辦法:
參加 Natural Factors 品牌中文命名、中英文標準 LOGO、SLOGAN 者取其最佳前三名作品,提供獎金,以茲獎勵。
‧為 Natural Factors 品牌命定中文名
‧將所設計的 Natural Factors 品牌中文名結合英文標準 LOGO
‧取一句適合代表 Natural Factors 品牌精神的 SLOGAN,中英文不限

活動獎項:
第一單元
Natural Factors 品牌中文命名、CI、SLOGAN 者取其最佳前三名作品,提供獎項,以供獎勵。
第一名:頒發現金新台幣三萬元。
第二名:頒發現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第三名:頒發現金新台幣八千元。
第二單元
參加 Natural Factors 五項產品命名活動者,針對 Natural Factors 其中五項產品,任選其中參加其產品中文命名活動,前 1000 名皆可獲得 Natural Factors 保健產品一罐。

作品規格:
提供設計原始檔案(向量圖原始檔及 JPEG 檔、RGB 格式),須符合以下規定。
格式:JPEG 圖檔(原始檔為 AI / PSD / CDR 等格式)
尺寸:300 * 300px
大小:2MB 以內

詳情資訊與下載:http://www.naturalfactors.com.tw

2009年12月21日 星期一

「徵心愛地球」南投縣 98 年環保創意競賽活動

 
一、活動目的:
為持續推廣環境保護的理念,落實環保署多項環保政策,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舉辦海報、圖騰 logo 徵選活動,鼓勵民眾以環保概念結合個人理念創作,藉由競賽過程了解「資源回收形象改造」、「節能減碳」、「保育生態」、「清淨家園」與「環境關懷」相關知識,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選出最具環保創意又能行銷南投的作品,強力公開宣導,進而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

二、徵選主題:
1.海報類:
科技的進步與經濟的發展提供人類物質生活環境,卻也逐漸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該如何健全人們環保意識的觀念?你想怎麼傳達改善生活環境品質與打造美好新家園的內涵與具體意象?請發揮你的想像與創意,呈現出含有南投縣特色之環保創意宣導海報,讓南投縣每個角落都能更美麗。以下列五個項目為主軸,任選其一創作。
(1)節能減碳酷地球:在南投縣可行的節能減碳措施宣導。
(2)資源循環零廢棄:在南投縣可行的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措施宣導。
(3)去污保育護生態:在南投縣可行的污水減量與處理、濕地維護與生態保育宣導。
(4)清淨家園樂活化:在南投縣可行的環境維護、改造成樂活化清淨家園的宣導。
(5)永續發展的南投縣:南投縣於 97 年度開始推動永續發展規劃,訂定總願景為「健康美麗最中心,長住樂活新南投」,如何讓大眾瞭解並邁向共同願景努力的宣導。

2.圖騰 logo 類:
透過 LOGO 競賽活動在宣傳過程中,扭轉一般民眾對資源回收個體業者(即一般所稱拾荒者)及資源回收站的負面形象,運用活動的設計與進行,將形象改造工作印象轉化成一般民眾容易接受的 LOGO 識別,設計出能代表個體業者及資源回收站的精神,作為未來已完成輔導完成之個體業者及回收站的識別標誌。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南投形象改造之代表性創意 LOGO,未來將廣泛運用在南投個體業者、回收站及其它宣導文宣中。藉以傳達南投縣形象改造工作整體營造的形象。以個體業者及回收站為主軸,任選其一創作。
(1)個體業者
(2)回收站

三、參加對象:
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民眾,具中華民國國籍,不限年齡、職業、性別皆可自由報名參加,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

四、作品規格:
〈海報〉
A.對象:一般民眾
B.作品格式:
1.海報大小為 A2 尺寸,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檔案格式﹕請使用 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3.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300dpi 之 TIF 及 JPEG 檔。
4.光碟中附上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表請至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
5.作品光碟(請依作品格式規定)。
6.將作品輸出 A4 及 A3 尺寸之彩色樣張。
〈圖騰 logo〉
A.對象:一般民眾
B.作品格式:
1.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
2.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請將作品印製於 A4 直式 15 × 15cm 之方框中,另將圖幅以彩色及黑白縮圖至 4cm × 4cm 範圍內各壹式置於菊八開 A4 尺寸(21cm × 29.7cm)之黑色硬式卡紙,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需標色樣)。
3.將作品輸出後(含黑白稿及彩色稿),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並提供 1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版面力求清潔完整。
4.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5.繳交檔案格式:
(1)完整作品請以 PC 格式、向量檔格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完整參賽作品光碟含:參賽作品、設計理念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
(2)色彩標示限以 C、M、Y、K 百分比標色方式標示。
(3)創作理念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報名表上,內容不超過 200 字為限。
(4)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表裱貼於作品背面。報名表請至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
(5)作品電子檔案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燒錄成 VCD 光碟,作品解析度至少 300dpi,隨作品郵寄。

五、評選辦法:
1.評分比重:
(1)海報類:
‧整體創意 40%
‧視覺美感 30%
‧文案內涵 30%
(2)圖騰 logo 類:
‧主題意象 30%
‧創意   30%
‧美感   20%
‧延伸   20%
2.評審機制:由主辦、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環保學者、視覺宣傳專業人員、影像工作者)進行公開評選。

六、活動時間:
1.徵稿期間:即日起至 99 年 01 月 15 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2.評選時間:預計收件日期後兩個星期
3.公佈日期:預計評選時間後一個星期
4.頒獎日期:頒獎及發放獎金時間另訂(配合縣府及環保局活動、公開頒獎)

七、獎勵辦法:
1.海報類: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10,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二名(獎勵方式:獎金 6,000 元,獎牌一面)
‧佳 作:七名(獎勵方式:獎金 4,000 元,獎牌一面)
2.圖騰 logo 類:
(1)個體業者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5,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2,500 元,獎牌一面)
(2)回收站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5,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2,500 元,獎牌一面)

八、收件地點:
1.受理收件地址:540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 660 號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收(請於信封外註名投稿類別)
2.洽詢電話:
(1)海報類: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049-2237530 分機 512(劉思青小姐或陳詩玫小姐)
(2)圖騰 logo 類: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049-2237530 分機 511(梁倍郡小姐)
3.相關訊息: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ntepb.gov.tw/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網:http://163.29.95.253/oldweb/sum/index.htm

九、主辦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投縣政府
2.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3.承辦單位:意林行銷公關有限公司、新系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十、得獎作品權益相關規範:
1.每位參賽者須填寫報名表,相關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單請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 http://www.ntepb.gov.tw/index.asp 下載。
2.前述評分指標如有更動,俟評審會議決定之,不另行通知。
3.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名次並作說明。
4.評審有權視參賽情況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5.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作品中使用照片或圖像,需為參賽者本身之創作或經授權使用或無版權使用問題。若上述有侵權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6.各參賽作品,為推廣環境維護及觀光推廣觀念,主辦單位針對作品擁有重製、修改、下載、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散布及產品衍生開發之權利。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及作者共同所有。惟日後若使用參賽作品,將不另行徵求作者同意或另外給酬。得獎作品將置放於 www.ntepb.gov.tw 中供民眾點閱。
7.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8.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請參賽者不定時瀏覽網站相關訊息。參賽者請詳閱本辦法,參賽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事項。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ntepb.gov.tw/news/index-1.asp?u=1&m=9&m1=12&m2=86&id=611

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eye 上國家公園創意圖文徵稿

 
宗旨:
本活動鼓勵民眾以創意攝影手法及文字敘述,呈現大眾眼裡的台灣國家公園之美,讓民眾更懂得珍惜台灣國家公園豐富的自然及人文資源。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 17:00 止,逾期不予受理。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執行單位:曜發科技

參賽資格:
凡熱愛台灣國家公園者皆可參加(本活動主辦、執行、贊助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活動主題:
本圖文徵稿活動以「eye 上國家公園 - 我eye‧我拍‧隨我掰」為主題,拍攝地點須為台灣國家公園範圍內。以國內八座國家公園,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與台江等八座國家公園之優美景觀、動植物生態、人文史蹟等為活動主題。

拍攝時間:
不拘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需包含攝影作品一張及相關敘述文字 15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不含標題)。
‧限定數位攝影作品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原始檔案畫素品質須在三百萬畫素以上,檔案規格為 JPG 檔或 PNG 檔。上傳攝影作品時,檔案至少須大於 600px × 600px,檔案不得大於 3Mb;得獎者需提供作品原始檔)。

收件方式:
一律以網路方式收件將參賽作品及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於活動網站上傳後,並詳填個人資料,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不可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且限於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違反者,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同一電子信箱限以3組作品參賽。同一張照片限投稿一次,若重複投稿,則以最先投稿者為主,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他重複作品。作品須以活動網站進行上傳,不得以電子郵件傳送。
3.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4.參賽者上傳作品時,必須連同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檔案一同填寫上傳,作為得獎時審查資格之用,未符合此規定者或逾期交件皆不予受理,且所有參賽作品一經上傳則不得修改。
5.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6.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為得獎者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得獎者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且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7.前三名(金牌、銀牌、銅牌獎)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所有獎項中,每人限得五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領獎說明如下:
(1)得獎獎品金額在 NT$13,333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 = 獎品金額 × 15%;如為 NT$13,333 × 15% = 稅額至少 NT$2,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中獎人如為外籍改依 20% 稅率計算。
(2)得獎獎品金額介於 NT$13,332 與 NT$1,001 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 NT$1,001 以上者,您將在年終時收到執行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3)得獎金額在 NT$1,000 (含) 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4)相關規定,請參照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訊: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40028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評審辦法:
1.最佳人氣獎由網路投票選出,其餘獎項由執行單位聘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網路投票期間自活動開始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止,其餘獎項於 2010 年 1 月 16 日 ~ 31 日擇期辦理作品評審。
3.所有獎項 (除最佳人氣獎之外) 之評審標準將依據作品的創意(50%)與攝影品質(50%)評等。
4.參賽作品經評選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布於網站,得獎人應於主辦單位規定之日期前,繳交參賽作品之原始數位檔,否則延誤得獎作業進行或失去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投票辦法:
1.開放網友投票,單天一人限投一件作品;凡投票便可參加【全民參加獎】的抽獎。
2.投票者須填寫真實且正確之姓名及電子郵件信箱,屆時將透過電子郵件信箱與抽獎得獎者聯繫,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該獎項。
3.投票者須於第一次投票後至所填寫的電子信箱點擊認證連結,由系統認證為其有效電子信箱,即完成投票程序;未完成認證之電子信箱,其票數不予以計算。
4.經檢舉或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或舞弊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力予以刪除,不得有異議。

活動洽詢:
曜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公園網路活動小組,02-8502-0805 轉 107 洽劉小姐或102 洽陳小姐。
Email:np_campaign@efatek.com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執行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9/index.php?option=com_efcontest&view=efcontest&Itemid=183

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第 2 屆空氣污染防制宣導動畫競賽

 
一、 緣起:
藉由比賽方式,將本市推動之各項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利用學子創意設計,使空氣污染防制宣導以活潑生動的動畫及遊戲呈現,另外針對低年齡層以著色塗鴉方式,從小深植環保意識,最後再配合節慶,運用電子賀卡將環保觀念經由網路傳達出去,特舉辦本競賽活動。

二、 推動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立境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春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活動主題:
本屆主要推廣之競賽主題為「營建工地圍籬綠美化」、「營建工地出入車輛輪胎應清洗乾淨」、「工地防制措施做的好,生活環境樂逍遙」、「柴油車烏賊趴趴走,遇到攔檢無處逃」、「柴油車輛勤保養、空氣清新又美好」、「機車定期檢 環保健康好」、「環保綠具人-綠色運具推廣使用」、「減碳救地球、節能省鈔票」、「節能無悔 牽手減碳 百萬名車送給你」、「加油跳停 你我健康」、「紙錢買足百,敬神又環保」、「紙錢集中燒,e 化作業最便民」及「港區環保做的好,空氣清新沒煩惱」。

競賽分組,如以下:
1、 宣導動畫: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
2、 著色塗鴉: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因以低年齡為對象,內
容務求淺顯易懂。
3、 環保小遊戲: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
4、 電子賀卡:以活動主題配合台灣主要節慶來發揮製作。

四、 報名日期:
自 98 年 9 月 20 日至 99 年 1 月 10 日截止。

五、 競賽辦法:
1、 參加對象全國大專院校。
2、 得獎名額每組得獎名額如下:
(1)宣導動畫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6 名。
(2)著色塗鴉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7 名。
(3)環保小遊戲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5 名。
(4)電子賀卡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7 名。
※ 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得獎名額得從缺。
3、 獎勵方式:
(1)宣導動畫組
金獎 1 名: 獎金 10,0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8,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6,0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6 名: 獎金 3,600 元 / 獎狀一只。
(2)著色塗鴉組
金獎 1 名: 獎金 2,6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2,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1,6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7 名: 獎金 1,000 元 / 獎狀一只。
(3)環保小遊戲組
金獎 1 名: 獎金 10,0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8,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6,0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5 名: 獎金 3,600 元 / 獎狀一只。
(4)電子賀卡組
金獎 1 名: 獎金 2,6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2,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1,6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7 名: 獎金 1,000 元 / 獎狀一只。
4、 報名規定個人創作或團體創作均可,一組以 5 人為限,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份,於報名期限內,一併寄到 70155 臺南市中華東路二段 133 巷 72 號 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空氣噪音防制科收。
5、 作品規格:
(1)宣導動畫組:以 flash 動畫或影片製作,每則時間以不超過 60 秒為原則,旁白需配音,flash 製作請輸出為執行檔(.exe)。
(2)著色塗鴉組:bmp 檔或 jpg 檔。
(3)環保小遊戲組:以 flash 製作,並請輸出為執行檔 (.exe)。
(4)電子賀卡組:bmp 檔或 jpg 檔。
6、 評分辦法:
(1)宣導動畫組:
主題表達 (5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2)著色塗鴉組:
主題表達 (60%)
創意表現 (30%)
美術創作 (10%)
(3)環保小遊戲組:
主題表達 (3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聲光效果 (20%)
(4)電子賀卡組:
主題表達 (5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7、 評選委員由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內科室主管 3-5 位及另聘 3 位相關領域學者進行評分。
8、 其他:
1. 題材與空氣污染防制相關即可,歡迎至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參考。
2. 參賽後作品於收件後概不退還,所有得獎作品其版權歸明臺南市環境保護局所有,參賽作品將公佈於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上,作為宣導示範使用。
3. 著色塗鴉及電子賀卡之得獎作品,請另行提供原始製作檔案,以利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後續於相關宣導上示範使用。
4. 所有參加作品不得曾為發表或一稿多投,若經查證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5.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權或版權,其法律責任屬著作者外,經查證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6. 本項辦法,若有變動或不足之處,依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更新資料為準。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tnepb.gov.tw/list_01.asp?ID={E564878A-B2A0-4509-A22B-3AB14ED0F5BC}

「紙的幸福設計」生活美學影像徵件

 
徵件主題
生活,可以是一種美的體現,是舒適的、協調的。
美,不該離生活太遠。
拍下照片、寫下文字,創造紙的幸福設計,分享生活中的美感「紙」經驗!

徵件內容
以「紙」為發想主軸,可從傳統文化或到當代設計,給生活一種美的改變。
作品須涉及空間設計、紙與多元媒材之組合運用,具有個人風格及美學創意,同時是實際生活的起居空間之一。

活動說明
第一階段:加入樹火會員,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及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2 日 (台北時間當日 24:00 前) 上傳作品圖檔至活動網站。
需至樹火網站註冊成為會員、完成會員認證,方可上傳圖檔。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 2009 / 11 / 21 ~ 2010 / 02 / 25
需至樹火網站註冊成為會員、完成會員認證,方可參與網路票選。
另設我的好朋友最多獎(即網路票選第一名) 1 名:可獲得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6張。
第三階段:2010 / 02 / 22 前繳交作品至樹火紀念紙博物館
1.黑色表板 (四開尺寸,393 x 545 mm):正面裱貼作品平面輸出影像 3 張,每張輸出尺寸 6" x 8" 吋。背面裱貼作品說明表。
2.作品光碟請於光碟正面註明作者中文姓名,並檢附以下內容:
A.報名表
B.作品影像圖檔:JPG 檔 / 300 萬畫素 (300dpi) 以上,不得使用影向修圖軟體合成。
C.請將檔案命名為作者中文姓名,依序編列,例如:陳OO1,陳OO2,陳OO3...,影像編號順序請依作品影像明細類編。
3.報名資料:請上活動網站 http://www.suhopaper.org.tw/lovepaper 下載簡章,填寫報名表後,連同裱版、光碟一同繳交或寄送。

得獎名單公布:2010 / 03 / 05 公布於活動網站
徵件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敦聘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依以下標準進行評選:
紙材應用   40%
媒材美感協調 30%
生活創意   20%
網路投票   10%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3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12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第二名:獎金 2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10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第三名:獎金 1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8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佳作: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 6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半年份 (3 期)。
我的好朋友最多獎 (網路人氣獎) 1 名:可獲得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 6 張。

注意事項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4.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送件資料不全這者。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一切修改權利,並於活動網站隨時公告。

活動網站:http://www.suhopaper.org.tw/lovepaper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

 
一、宗旨:
苗栗 18 鄉鎮市的特色風采,充滿了獨特的人文、藝術、建築與文化的豐富內涵,不論是山居生活亦或是海岸風情,在苗栗都精彩可期,歡迎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苗栗美麗的感動、凝結瞬間的精彩,感受苗栗風采、體驗苗栗,讓我們「就是愛 (Eye) 苗栗」,在苗栗共築屬於你我的美好回憶,邀請您一同參予 2009 台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

二、相關單位
1.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2.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3.執行單位: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4.協辦單位:苗栗縣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
1.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2.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四、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2009 臺灣苗栗采風,本次攝影比賽共分為以下兩組主題。
1.自然環境組:境內之景觀生態、自然原野景觀、原生動植物和特殊自然生態等
2.人文環境組:境內之人文、建築文物、風土民情、民俗節慶、產業文化、慶典儀式等

五、作品規格:
(一)傳統相機
(二)數位相機
1.交件作品畫素需達 2400 * 3600(約 860 萬畫素以上),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2.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
(三)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四)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 8 × 12 吋,最短邊不得低於 6 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
(五)以傳統相機拍攝者,於通過初審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六)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七)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方式:
(一)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請洽活動網站(http://mlc.photosharp.com.tw )或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http://www.mlc.gov.tw/ )下載,或附回郵信封郵寄至收件地址函索。洽詢電話:(02)23610998、0917889082,傳真:(02)23611198,
(二)收件方式
※親自送件
‧台北市延平南路 31 號 2 樓(即日起至 99 年 5 / 31 止)
‧苗栗縣旅遊服務中心 - 苗栗市玉清路 382 之 1 號(99 年 4 / 19 至 99 年 5 / 31 止)
※郵寄繳件
‧10099 台北郵局第 22183 號信箱(以郵戳為憑)。 
(三) 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浮貼一份報名表。為節省資源,響應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或親自送件。
(四) 信封右側請註明「參加 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字樣。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七、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預估郵遞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親自送件者,應於 2010 年 5 月 31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八、獎項及獎額:(共兩組,各選出以下獎項,總比賽金額為 160 萬)
金牌各一名:獎金 20 萬元
銀牌各二名:獎金 10 萬元
銅牌各三名:獎金 5 萬元
優選各十名:獎金 1 萬元
佳作各三十名:獎金 5 仟元
入選作品金、銀、銅、優選致贈珫璃獎座其餘致贈獎狀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九、評選規定:
(一) 邀請學者專家 7 名,共同組成「2009 臺灣苗栗采風」評選小組。
(二) 評選過程分資格審查、初審及決審三階段,嚴格評選。
◎資格審查:本階段主要針對參賽資格作嚴格之審查。
◎初審:本階段將針對參賽作品作第一階段的審查,評選以意念及主題表達 (20%)、創意 (20%)、技巧 (20%)、構圖 (20%)、光影 (20%) 為評選之條件。
◎決審:本階段將進行最後之評選,並選拔出各獎項之得獎者。

十、 得獎公布、頒獎時間(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一) 比賽結果:2010 年 5 月底揭曉,並公布於活動網頁,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二)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十一、附則:
(一)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三)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奬項得從缺。
(四) 參賽作品須與「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報名表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
(五)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1. 不得進行合成。
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紀念品、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六)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七)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八) 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九) 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苗栗縣政府」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銅牌獎以上(含銅牌獎)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一) 未獲獎作品(照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底片欲退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詳細註明收件人資料) 
(十二)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三)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二、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mlc.photosharp.com.tw/action.html

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六甲村 | 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

 
六甲村在邁入 12 歲的同時,希望除了能帶給媽咪帶更多的舒適生活之外,也希望能帶給媽咪不同的驚喜。藉由此次「六甲村.孕媽咪公仔娃娃設計比賽」,我們要選出最具孕媽咪形象的公仔娃娃,您的設計將有機會成為六甲村的公仔娃娃喔!

主題:
「六甲村 | 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

主辦單位: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雙養生技事業有限公司、嬰兒與母親

參賽對象:
1、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生
2、年滿二十歲,有興趣參與設計出創意公仔的社會人士均歡迎參賽

比賽方式:
◎「公仔實體拍攝照片」&「公仔實體」一併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西屯區工業 39 路 49 號 六甲村‧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評選小組 收」;作品材質不限,需自行設計保護裝置,以免運送過程作品受損。
◎以「公仔實體」徵選,並由專業評選小組進行評選出得獎作品。
◎收件截止日:公告日至 99 年 1 月 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公布得獎名單:99 年 2 月 6 日,公佈於六甲村官方網站,並由專人致電通知得獎者。
◎全數參賽作品於評審後均不另外退回。

作品規格:
A、公仔實體拍攝照片 (需附正面、背面、側面之不同角度公仔照片;確實填寫您的真實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創作年月日)
B、公仔實體作品

評選辦法:
1、利用公仔設計,表現出孕媽咪最唯妙唯肖的一面。
2、以環保為原則,不限其材質。
3、創作風格均無限制,請自由發揮,在理念與設計感兼具之下,創作出具有意義又有創意的六甲村公仔娃娃。

評選標準:
主題特色      25%
創意表現      25%
媒材質感及外觀造型 25%
商品化潛力     25%

獎勵:
第一名:獎金 NT$6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二名:獎金 NT$4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三名:獎金 NT$3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四名:獎金 NT$2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五名:獎金 NT$10,000 元 ,共計 1 名

注意事項:
1)參加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且其獎位不再遞補;因此作品內容,需自行確認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
2)如遇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作品因包裝不當有損壞,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3)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得獎者寄送資料以資料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5)得獎者作品、圖面之所有權為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所有,作品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6)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享有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之一切權利,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7)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得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活動之辦法,若有任何更動,以網站上之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洽詢:
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 (40768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 39 路 49 號)
電話:04-23582886 轉分機 111 或 113
傳真:04-23582876
信箱:service@mammy-village.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mammy-village.com.tw

2010 中和市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透過攝影鏡頭展現本市文化節活動動態之美,以推廣本市觀光發展,促進地方文化藝術交流。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中和市民代表會
(二)主辦單位:中和市公所
(三)承辦單位:中和市立圖書館
(四)協辦單位:新視波 / 興雙和有線電視

三、攝影題材:
以拍攝下列五項子題為主:
(一)中和市建築之美(含各項市政建設)
(二)中和市各寺廟古蹟
(三)中和市各登山步道、公園
(四)中和市公所各項人文及活動
(五)圖書館各項閱讀推廣活動
※以上作品限兩年內拍攝,且未曾公開發表過。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
正片、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並以沖印 5 × 7 吋彩色照片,作品不得經過裱框、加色、彩繪、疊片、翻拍或電腦合成處理,每人以交十幀為上限,連作不收。

六、收件日期:
99 年 5 月 18 日 (週二) 至 5 月 23 日 (週日) 前每日 08:30 - 17:00 親送或郵寄至收件地點(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
(一)中和市公所一樓服務中心(中和市景平路 634-2 號,TEL:2248-2688 轉服務中心)【公所週六、日休息】
(二)中和市立圖書館(中和市南山路 236 號 7 樓,TEL:2949-2767)。

八、評審:
聘請評審委員擇期評選之,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得獎公布:
評審後專函通知得獎人,並於中和市公所網站(http://www.junghe.tpc.gov.tw )公布得獎名單。

十、頒獎、開幕典禮及展出時間、地點:
於中和市公所展出,日期另訂。

十一、獎勵辦法:
金牌獎:1 名,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幀。
銀牌獎:2 名,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幀。
銅牌獎:3 名,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幀。
優選獎:5 名,新台幣叁仟元,獎狀乙幀。
佳 作:25 名,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幀。

十二、附則:
(一)報名表請粘貼於參賽作品背面,作品是否得獎一律不予退件。
(二)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數位相機拍攝者須附 600 萬畫素以上之檔案光碟,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宣傳、展覽、專輯、印製權,不另給酬;如無法繳交原作品底片或光碟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三)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令事項或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金、銀、銅牌及優選獎不得重複,佳作則不受此限。
(五)曾參加 2008、2009 中和市攝影比賽第一名之創作者,不得參賽。
(六)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八)獎金依所得稅法之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十三、洽詢電話:
(02)29492767 中和市立圖書館。

十四、實施辦法、報名表請至中和市立圖書館或中和市公所一樓服務中心索取,或上網下載,網址:http://www.junghe.tpc.gov.tw

2010 柔情紙盒塗鴉

 
塗鴉 (Graffiti) 是年輕人一種自我表達的行動與藝術形式,在空白的街牆,高架橋柱,商店鐵鋁門上發言,以沉默但囂張的方式和社會對話,另一方面,塗鴉在我們本來文化的原本意義,又是小孩子的隨意表達,語言能力尚未成熟的兒童,透過繪畫的形式表達他們的心靈圖像;於是「塗鴉」既是天真,又是叛逆!是把自己內在感受透過圖像表達的 Graffiti !!

你有話要說嗎?柔情現在邀請你在面紙盒上盡情塗鴉!把你的 Graffiti 畫在面紙盒上!一旦入選,你的 Graffiti 就有機會從大賣場、便利商店、網路購物中心無所不在的滲透到家家戶戶裡!

徵選時間
12/04 - 01/20 徵選收件
01/22        初選公佈
01/23 - 01/27 人氣票選及評審團複選
01/29     得獎公佈

獎金與獎項
第一名:獎金 3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一優先資格
第二名:獎金 2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二優先資格
第三名:獎金 1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三優先資格
街頭人氣獎 1 名(票選最高)- 柔情盒裝面紙(160抽)一箱+香沁紙手帕一箱
情義相挺獎 10 名(參與投票)- 柔情盒裝面紙(160抽)一箱+香沁紙手帕一箱

評審方式
設計主題  30%
美學風格  30%
商品延伸性 40%

初選評審
永豐餘消費品行銷企劃部
StreetVoice 行銷企劃部

決選評審名單
Felix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總經理
洪裕淵 - Intermix 塗鴉活動創辦人 / Greyone Arsenal 美式街頭 Select Shop 主理
麻原啾 - 潮流誌放肆玩總編
布朗 - 跳起來音樂節創辦人 / 大囍門
陳皇旭 - 台客搖滾嘉年華美術總監

詳細活動辦法及下載:http://tw.streetvoice.com/svactvs/tender2010/index.html

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

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

 
一、參賽主題:
佛教,東方的文明,西方的曙光。邀請您以佛陀一生的事蹟,透過充滿創意的發想,以富有教育性、大眾化的思考,結合傳統與現代的思維,創作各項作品。

二、主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三、承辦單位:中華佛光青年總團
四、協辦單位:人間福報、人間衛視

五、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3 月 20 日止

六、參賽對象:
海內外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職業設計師、自由創作者。

七、參賽規定:
1.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參賽
2.件數不限

八、參賽組別:
1.數位動畫 / 電子卡片組
2.平面卡片組
3.創意商品組

九、獎金類別:
佛光獎:2 名,獎金 50,000 元、獎狀一只
菩提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一只
人間獎:5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一只
佳 作:10 名,獎品一份、獎狀一只

十、得獎公告:
2010 年 3 月 31 日於本活動網站 http://www.bliayad.org.tw 公佈

十一、頒獎日期:
擇期通知

十二、參加辦法:
參賽作品光碟請連同參賽所需文件一起繳交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8 樓「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 評審會收」
報名表下載網站:http://www.bliayad.org.tw

十三、洽詢辦法:
02-2762-0112 轉 2584 陳玉霜
E-mail:yad@fgs.org.tw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bliayad.org.tw

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亞東紀念醫院「生命、傳承、愛」器官捐贈標誌、LOGO、圖像設計比賽

 
你了解器官捐贈嗎?
你希望付予器官捐贈生命傳承什麼樣的圖案形象?歡迎你來挑戰你的創意!

一、活動主旨
器官捐贈是把愛傳出去,讓生命延續及生命教育的紮根。為建構在大眾心中應有之器官捐贈讓愛傳遞精神象徵,透過本活動激發大眾對器官捐贈形象圖案之創意設計,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生命教育的特色。
以「生命、傳承、愛」為主軸設計及器官捐贈未來發展之意像,並利用原識別圖案(LOGO)做演繹,應用於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精神之展現。並期望藉此識別圖案,加強民眾對器官捐贈之認同感與發展期許。

※「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勸募網絡 FEMH 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FEMH」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移植委員會 Organ Transplantation Committee, FEMH

三、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對器官捐贈生命教育理念認同之夥伴。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03 月 01 日,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單位: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 潘小姐,聯絡電話:(02)8966-7000 分機 2105 潘小姐
(四)收件地址:220 台北縣板橋市南雅南路二段 21 號,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器官捐贈標誌、LOGO、圖像設計比賽」字樣。
(五)得獎作品將於 99 年 06 月 15 日前揭曉,並公告於「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捐贈」網站(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並專函或專人通知得獎人,作品將於亞東紀念醫院展出並擇期頒獎。
(六)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厚卡紙裱褙、報名表一份,請浮貼於作品背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燒錄光碟 CD 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納入評分。

四、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 × 15 公分,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完稿作品須包含實務運用設計圖至少 2 種以上應用圖稿,其中一種指定為:捷運悠遊卡設計。如第五項說明)。
(二)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一份,並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600dpi,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四)相關訊息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五)本識別標誌 LOGO 及意象圖案將應用在徽章、卡片、T 恤、杯子、杯墊、鑰匙圈、信封、信紙、吊飾、捷運悠遊卡(指定)等紀念品,及摺頁、簡介、網頁等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悠遊卡卡片大小為 85.6 * 54mm。圖檔需高出卡片尺寸,大小約為 92 * 60mm。(提供製卡圖檔檔案,檔案規格詳如附件。)

五、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設計理念構想...等。
(二)評審標準:
‧整體造型   20%
‧原創性    20%
‧設計理念構想 40%
‧親民性    10%
(三)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組成評審小組為當然評選委員評審作品,並開放來院民眾及院內員工網路投票評選,評選結果公告得獎名單於「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網站 (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二)第二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三)第三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1幀。
(四)佳作者 2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不實者,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則取消資格。
(二)獲獎者需同意各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所有,本院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

 


一、比賽緣起:
「媽祖」是台灣人信仰的一個重要神祇,新港奉天宮更是台灣媽祖信仰中心,每年來參拜的香客、旅客都有上千萬人次,國外參觀的人數更不在話下,為來嘉義旅遊必到之景點。然而如何讓媽祖文化行銷出去,讓媽祖信仰深入每一個階層這都是重要的一個目標。

本設計競賽旨在鼓勵原創設計,提升特色商品之設計美感,發掘具潛力與志趣於商品設計之新秀,提供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讓媽祖與生活能夠搭配在一起,使媽祖成為台灣的一個重要象徵。

二、報名資格:
相關設計系所師生

三、活動時間:
98 年 12 月 1 日起至 99 年 5 月 6 日止

四、活動規劃:
99 年 3 月 26 日 AM8:00 至 99 年 3 月 28 日 PM3:30 ,共計 3 天 2 夜。 以媽祖意象為主要概念,表現出媽祖慈悲的特色,創造出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讓媽祖商品於民眾生活中處處可見,時時刻刻保佑著大家。

競賽分為兩組:
一、生活用品組:設計作品例如:T恤、證件夾、帽子、袋子等,創作素材不拘,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二、禮品組:設計作品例如:文具組、布偶、名片盒、USB、花瓶或其他藝術品等,設計及素材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 兩組之作品皆須讓媽祖創意之意像融入一般生活用品及禮品中,但須考量商品化及量產之可行性。

五、報名方式:
1. 請參賽者先至 2010 第一屆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專屬網站(http://www.hsinkangmazu.url.tw)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傳真或 e-mail 方式寄發,主旨:『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報名資料 (傳真專線:05-374-5338 / E-mail:cyhgftg@yahoo.com.tw)
2. 完成報名手續後,執行單位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 投稿件數限投 3 件 (如:禮品 1 件 + 生活用 品2 件 = 總件數 3 件) 請於報名時註明投稿件數及組別。
4. 報名、送件時間:即日起至 99 年 3 月 30 日截止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五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註:名次公佈暨頒獎日期為 2010 年 5 月 6 日。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新港鄉新民路 53 號「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工作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作品』,遺失恕不負責)

六、參賽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板、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A、實品:請以 1:1 比例製作
B、作品說明牌 (請下載附件):
1.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mm x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2.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3.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一 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C、設計電子檔: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七、參賽規則:
全額補助,但須先繳交保證金一千元整,保證金於座談會後發還。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1.評審日期:99 年 4 月 5 日
2.評審標準:
A、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B、商品化可行性   40%(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C、外觀造型     30%(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觀市場)
3.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 5 位國內設計教授與專業人士。

八、獎勵方式:
1. 新港媽金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2. 新港媽銀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3. 新港媽銅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4. 優 選:3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五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5. 佳 作:5 名,新港奉天宮媽祖交趾陶一尊及獎狀一紙。

九、附則:
1. 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新港奉天宮使用一年,主辦單位一年內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一年內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者」;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兩組參賽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不分組別,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優勝獎則不在此限。
5.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6.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7. 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8.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十、洽詢方式:
1.洽詢專線/聯絡人:(05)374-2034 轉 15 張小姐
2.E-mail:cyhgftg@yahoo.com.tw
3.活動網址:http://www.hsinkangmazu.url.tw

FlyAudio 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

 
活動緣起:
飛歌車用主機自 2008 年在台灣上市以來,得到廣大消費者的熱烈支持與厚愛。彰顯出飛歌車用主機不僅符合現代台灣人的審美觀,同時簡單的操作模式、多功能的 GUI 介面組合亦成為愛用者不可或缺的車用配備之首選。

活動目的:
為集合廣大消費者之實用體驗,鼓勵設計將各種創意轉化成適合飛歌車用主機的 GUI 作品,選出優質、具有創意、熱情與活力的作品與廣大消費者分享,特舉辦此活動。

主辦單位:
台灣飛歌汽車影音科技有限公司

比賽主題:
發揮您的想像,不限主題內容;無論是炫麗的「動感科技」、或者清新典雅的「綠色風格」,需設計一套專屬「台灣飛歌-車用影音娛樂導航主機」的特色主題介面。

參賽資格:
不限,凡自認有設計創意者即可報名參加此活動。

條件限制與規範:
參賽者在設計時須考量的因素包含:
1. 設計內涵需傳達最直覺式的圖形表現。
2. 設計需考慮到駕駛者的行車安全性,以人性化為主。
3. 配色須具一定協調性,也需考慮到作品最後將在車內呈現的感覺。
4. 每一頁的物件元素大小及色調需整齊一致。

參加辦法:
一、投稿報名
1.活動時間:2009 / 12 / 1 (二) ~ 2009 / 12 / 20 (日) 24:00 止
2.報名方式:採寄件報名方式,參賽者需於截稿日前將指定完成的檔案,以 E-mail 方式寄至本公司信箱(arthur@samrt-creator.com)即可,公司會採統一發佈方式放置於「飛歌論壇」之中。
3. 報名規格:
a. 800*480 pix,存檔後大小需於 250k 以內的 RGB 格式 .jpg 檔。以能表現主題創意為主。
b.「初選」階段,參賽者需提供三張主功能頁,如下:
‧Menu(主選單) ---> 必選
‧TPMS(胎壓偵測) ---> 必選
‧BlueTooth(藍芽通訊) ---> 自由選
‧DVD(影音播放) ---> 自由選
‧iPod(iPod 音樂播放) ---> 自由選
‧Radio(收音機播放) ---> 自由選
4. 報名資料:創作相關資料
5. 備註:
a. 參賽者請於寄件時,需詳細填寫作品資料及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各參賽者請在寄送完作品後,能再以電話 (07-9650805) 確認是否有完成寄送的動作,以免自身的權益喪失)。
b. 對於個人的作品,應清楚描述設計的概念及完整介紹、作品優點。
c. 參賽者的作品中,除 Menu(主選單)及 TPMS(胎壓偵測)是為必選製作以外,第三張作品可自由選擇製作。
二、「初選」
1. 由「飛歌」公司成立評審團,並由投稿的作品中選出 10 名參賽作品 (請參考「作品報名」中的「報名規格」) 放置於台灣飛歌論壇上。
2. 評選時間:2009 / 12 / 21 (一) ~ 2009 / 12 / 23 (三) 24:00 止
3. 公佈時間:200 9/ 12 / 24 (四) 18:00 前公佈入圍名單於活動論壇網站中。
4. 備註:入圍者在確定進入決選後,就可開始製作決選時所需之作品檔案。
三、「TOP10 入圍賽」
1. 入圍者在確定進入決選後,就可開始製作決選時所需之檔案。
2. 截稿時間: 2010 / 1 / 25 (五) 24:00 止
3. 徵稿條件及方式:入圍者屆時需將完整的頁面檔案 (向量或高解晰圖檔),以光碟燒錄並寄送至本公司。地址為「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 91 號 14 樓之 4 號」,並註明“台灣飛歌 GUI 設計大賞 活動小組 收”即可。
四、「網路票選」
1. 由網友自由票 10 名入圍作品,票選的票數也將列入決選的評分之中。
2. 票選時間:2009 / 12 / 26 (二) ~ 2010 / 1 / 24 (三) 24:00 止
3. 票選方式:在票選期間至「FlyAudio 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活動論壇 http://bbs.flyaudio.com.tw 進入活動專區進行票選。
4. 公佈時間:2009 / 12 / 25 (一) 18:00 前公佈於活動論壇網站中。
五、「決選暨頒獎」
1. 評審期間:2010 / 1 / 25 (一) ~ 2010 / 1 / 29 (五)
2. 入圍組數:由總公司成立評審團從十組入圍作品中,選出「特等獎」得主乙名、「優等獎」三名、「榮譽獎」六名。
3. 評選方式:參賽者提供的完整頁面檔案,並依評選標準做為評分依據。
4. 優勝名單公佈:名單及頒獎辦法將於 2010 / 1 / 30 (六) 同一公佈於「台灣飛歌論壇」及「台灣飛歌網站」上。
5.備註:優勝者屆時必須提供廠商要求之向量或高解析度的原始設計檔案。

評選辦法:
【初選】
入圍組數:共10名。
由投稿的作品中選出10名參賽作品,將具備資格參與決賽。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設計表現 30%
主題表達 20%
人性操作 20%
【決選】
決選階段將 選出「特等獎」得主乙名、「優等獎」三名、「榮譽獎」六名。
評分標準:
作品完整性   40%
整體創意性   25%
作品呈現適切性 15%
作品原創性   10%
網路人氣票選  10%

獎項及獎勵辦法:
特等獎:1 名 - 獎金 8 萬元整
優等獎:3 名 - iPod nano 播放器 乙台
榮譽獎:6 名 - Apple Shuff 播放器 乙台
參加獎:凡報名參加前 50 名 - 飛歌專用購物袋 + 鎖匙圈 乙組
投票也要“獎”:投票者抽選 3 名 - 精美隨身碟 乙個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 優勝者屆時必須提供廠商要求之向量或高解析度的原始設計檔案。
5. 得獎者同意自公佈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 報名表請詳填個人資料(姓名、性別、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通訊地址),以利主辦單位寄送得獎贈品,如因資料填寫不齊全者,而無法將獎品寄出,本公司概不負責。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所有獎項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兌換其他商品或現金。
9. 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將提前於官網或相關網站中告知。
10. 根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活動獎項若超過新台幣13,333元,須代扣稅款;然其他獎項雖未超過新台幣13,333元,不須代扣繳稅款;但仍須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敬請中獎人於接獲得獎通知後,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明年寄發扣繳憑單。
11.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若得獎人之通訊地址不包含於上述四地時,須自行赴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4樓之4)領取,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不負擔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 活動未盡完善之處,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保留更改之權利並將公開於官網或門市告知。
13. 為維護比賽入選作品之水準,如比賽作品未達標準,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增減、作品刪修之權利。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14.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5. 本活動相關事項請以「台灣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活動官網網站內容為主。或者與我們聯絡,電話:07-9650805,Email:arthur@smart-creator.com

活動網站:http://www.flyaudio.com.tw/flyaudio%20activities/index.html

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設計你的愛老虎U !!.2010 紅包設計大賽

 
紅色 是新年快樂的顏色
紅色 是熱情愛戀的顏色
當老虎遇上情人 譜出最巧合的新年
趕快用創意作一個最特別的虎年紅包
打造新年喜氣 送出最濃的愛意!!
庚寅年的愛老虎 U 從紅包開始發行!!!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 25 日以前,將您的作品掛號郵寄到 108 台北市萬華區武昌街 2 段 77 號 10 樓 商場行銷部 收(以 99 年 1 月 4 日當天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 - 虎年紅包設計大賽。

報名方式:
1. 主題:虎年 Mix 情人節創意紅包 - 運用你的創意,設計出與眾不同的虎年 Mix 情人節紅包袋。不限素材、不限形式,唯一的限制是紅包規格(22 * 10.3cm,直式或橫式皆可)
2. 報名表下載位置:http://qee.eslite.com/hongboa/form.doc
3. 手工設計專屬於你的虎年紅包,色筆、水彩、國畫、潑墨、刺繡,只要能在規格大小內,我們都接受。
4. 每件作品皆以單獨一人創作為限,每位參賽作品不限一件,但每人僅能獲得一項獎項。
5. 參賽者作品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法,作品中所使用之圖片影像素材需為作者原創,發現有上述該等情事者,取消其參賽權,若已領獎者,將取消其獎項。
6. 參賽作品首獎者,需同意其創意設計作品可量產後在誠品商場進行發送。
7. 參賽作品獲獎者需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供申報所得。

收件作業:
1. 掛號郵寄截止日:98 年 12 月 25 日 (以郵戳為憑)。
2. 專人送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20 時截止。

收件方式:
1. 請將完稿作品光碟及報名表一併繳交,以郵寄或專人送至台北市誠品武昌店,信封上請註明「虎年紅包設計大賽」。收件地址:108 台北市萬華區武昌街 2 段 77 號 10 樓 誠品武昌店 - 商場行銷部 收。聯絡電話:02-2381-3838 #2845
2. 請參賽者仔細核對自身作品規格,繳交作品若不符合規格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參與比賽。

收件內容:
1. 報名表基本資料
2. 紅包實際完成作品 2 份 (或 A4 平面輸出稿 2 張,不須裱板,請勿摺疊 )
3. 請附上設計稿電子檔,內有展開圖,並燒錄成光碟 (稿件恕不退還)

評分標準及評審日期:
評審作業:由誠品聘請專家進行評審,並將於 99 年 1 月 4 日(星期五)前完成評審。

評分標準:
1. 設計整體性佔  30%
2. 原創創意表現佔 25%
3. 主題呈現佔   25%
4. 可行性     20%

成績公佈:
1. 公佈日期: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8 日
2. 公佈地點:
誠品西門三館部落格 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誠品西門三館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eslite.ximen

獎勵:
1.優勝獎 1 名,頒發誠品禮券 5000 元。
4.佳作獎 2 名,頒發誠品禮券 1000 元。

活動網站與相關資料:
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http://www.facebook.com/eslite.ximen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原味標章等你出手 -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辦法


一、競賽目的
第一個由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已於 98 年 8 月 23 日正式成立,為方便日後業務推展並提高本會形象,期透過本競賽向各界設計高手徵求本會代表標章圖樣,作為未來形象推廣及相關活動、出版、宣傳之用。

二、本會基本資料:
中文全名: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英文全名:Indigenous Peoples Culture Foundation
成立宗旨:傳承原住民文化、經營原住民媒體
本會使命:在文化邊緣位置,撐起台灣核心價值,使原住民文化價值,成為台灣文化的主流。

三、參賽資格:
1. 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團體或個人 (不以原住民為限),具中華民國國籍即可參加。可個人報名或組團參加;團體報名以三人為限(含三人)。
2. 同一人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也可同時以個人身分或加入團體參加,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四、活動時程:
報名期間:98 年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15 日
網路票選:98 年 11 月 23 日至 12 月 18 日
評審期間:98 年 12 月 17 日至 12 月 25 日
公佈得獎名單:98 年 12 月 28 日

五、獎勵辦法:
第一名 1 名:獎金 50,000 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 1 名:獎金 30,000 元及獎座乙座
第三名 1 名:獎金 20,000 元及獎座乙座
人氣獎 1 名:市價 5,000 元等值商品及獎狀乙紙
網路投票者 - 鼓勵獎 5 名:市價 1,000 元等值商品
附註:
1. 人氣獎由網路得票率最高者獲得。
2. 鼓勵獎將從參加網路投票者以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
3. 除函知得獎者外,並於活動網站上公佈。

六、作品內容:
1. 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
2. 作品內容須包含 logo 設計及本會中英文全名之標準字設計,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需標色樣)。
3. 作品須能展現本會精神,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4. 獲得第一名之參賽者於比賽結束後,須配合本會需求依其作品提供名片、信封、信紙設計完稿。

七、評選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初選選出十名入圍作品進入決選,決選選出前三名;另透過網路票選產生人氣獎一名。
2. 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混合評選。
3. 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調整入圍作品名額。
4. 評分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視覺效果及美感 40%
‧創意構思    20%

八、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並於 12 月 15 日報名截止前將參賽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會(地址:10044 台北市博愛路 63 號 7 樓「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收),請於信封註明『參加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逾期恕不受理。
2. 參賽文件:共五項,說明如下:
(1) 報名表 (附於本辦法第四頁,請自行列印填寫,若為團體報名,組員須分別親自簽名)
(2) 著作財產權使用同意書 (做法同上)
(3) 創作圖稿:請張貼於菊八開 A4 尺寸(21cm × 29.7cm)之黑色硬式卡紙,須包含以下項目:
A. Logo 圖樣:圖幅尺寸以 12cm × 12cm 為原則,另張貼 4cm × 4cm 之彩色及黑白縮圖各一。
B. 中英文標準字:結合 logo 圖像與本會中英文名稱之彩色及黑白圖樣。
C. 設計理念說明:100 字為限。
D. 標色。
E. 張貼規格圖示如下,請於作品背面註明參賽者名稱:

(4) 作品光碟:請將創作原始圖稿電子檔案(向量圖原始檔及 JPEG 格式檔,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例如:以 Illustrator 創作者需繳交 ai 檔)註明檔案名稱,連同作品附加說明文字檔,存檔於光碟片中。
(5) 網路票選稿樣之上傳:為進行網路票選,請另將作品及 100 字以內創作理念說明上傳於活動網頁(網址:www.ipcf.org.tw),圖檔以 JPEG 格式傳送。(上傳後請自行檢視其清晰度)

九、活動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地址:10044 台北市博愛路 63 號 7 樓
電話:02-25083998;02-23113998 分機 115 婀麼 EME
email:emeremereman@mail.ipcf.org.tw
傳真:02-25081797

詳情及下載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ipcf.org.tw/ipcf_edm_t.html

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聯經「大視界:台灣的故事」圖畫書徵獎

 
聯經「大視界」是一個引領孩童認識世界,拓展全球視野的圖畫書。每一本書都是以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與文化為主題,邀請世界各地的插畫家以不同的風格繪製。這個系列目前尚缺台灣的故事。台灣應該也要有屬於自己的故事,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一本圖畫書,將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透過動人的故事與精采的插畫呈現出來。

我們的目的是:
以台灣在地的故事,運用圖畫書的形式,描述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
透過圖畫書帶領台灣孩子與國外人士認識台灣文化。

獎項: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適合十歲至十四歲兒童閱讀。
2.主題必須與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有關。主題與故事呈現方式請參閱「大視界」系列。
3.版本規格不拘。(建議原稿尺寸勿過於巨大,以方便稿件收送)但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全書內頁不少於三十頁(封面、蝴蝶頁、書名頁另繪),不多於四十頁。另外外加四頁台灣介紹之附錄頁。
4.以中文創作。
5.可自寫自畫或兩人合作。
6.徵獎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評選辦法與揭曉:
1.主辦單位於截止日後,即將作品彌封,並邀請國內外專家以及國小學童共同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委員有權力增補獎項,但如作品未達水準,評選委員也得以決議獎項從缺。
2.得獎名單將於 2010 年 9 月中旬揭曉,並刊登於聯合報及聯經出版公司網站。

出版權利:
1.首獎作品由聯經出版公司享有獨家出版權。其他未獲獎項者,也有機會由聯經出版公司出版。
2.得獎後,聯經將與得獎者就出版簽訂出版合約。
3.得獎作品經由聯經出版公司出版後,銷售滿5千冊以上,另支付版稅。
4.所有得獎作品,為配合宣傳推廣,發表權、轉載權歸聯經出版公司所有,不另致酬。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1 日收件
2.圖稿製作注意事項:
‧若為手繪稿,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請自行以透明紙(ex:描圖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請製作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編排於樣書上。
‧若為手繪稿,請同時寄出原稿及樣書一本。
‧若為電腦繪圖,請同時寄出樣書一本及原始圖檔光碟一份。
3.每份參賽作品請隨函附上報名表(請自聯經網站下載),隨同作品寄出。作品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稿件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555 號聯經出版公司「聯經大視界《台灣的故事》圖畫書獎評選委員會」收
5.未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聯繫取回。

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本活動訊息請見聯經出版公司網站 http://www.linkingbooks.com.tw/pro/world.asp
洽詢電話:02-27634300 轉 5046 黃惠鈴、5053 王盈婷

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2009 捷運心文化 SHOW 出心動力 - 30 秒創意動畫大賽

 
一、活動目的:
透過創意性質的徵件活動,讓民眾在發想創意的同時,亦能落實「捷運心文化運動」安全及禮讓精神,將口號化為行動力,Show 出捷運心動力!除了將作品留下,更希望能將感動蔓延,讓大家從心做起,讓捷運更美麗!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
‧2010 年 3 月 15 日 中午 12 時 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截止。
‧得獎名單公布:2010 年 4 月 2 日 中午 12 時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運動 30 秒創意動畫徵件小組收』 。
連絡電話:02-2653-9292 分機 259 陳小姐。

五、作品表現方式:
1. 以電腦動畫呈現,每位參賽者每項比賽項目最多僅能投稿 3 件,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 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8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 搭乘捷運請勿飲食、嚼食口香糖及吸菸。
(2) 銀髮長者、孕婦、推嬰兒車、行動不便及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
(3) 搭電扶梯請站穩踏階、緊握扶手。
(4) 搭捷運請禮讓老弱婦孺。
(5) 手機通話禮儀 -「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
(6) 搭車時,請禮讓車上旅客先下後上,並留意月台間隙。
(7) 列車行駛間,請握扶手或吊環。
(8) 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如電扶梯緊急停機鈕、消防栓與滅火器、電梯緊急停機鈕及緊急呼叫鈕、緊急停車按鈕、排煙口開放裝置、高運量月台邊緣下方避難空間、逃生指示燈、月台緊急對講機、列車緊急逃生門、列車緊急對講機、列車逃生把手與緊急開門旋鈕等)。

六、作品規格:
(1) 以 30 秒電腦動畫呈現(表現形式不拘)。
(2) 動畫長度 30 秒。最多正負 1 秒,正負第 2 秒起每秒扣總分 2 分(不足 1 秒,以 1 秒計算)。
(3) 動畫作品製作規格為 720 * 480(寬*長),請附上原始未壓縮的 FLA 檔,並附上影片壓縮轉檔 swf 檔及 avi 檔,原始檔案不限檔案大小,壓縮檔限 20MB 以內,以光碟燒錄。
(4)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5) 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需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音樂或影像,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6)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七、相關辦法:
詳見台北捷運公司網站 www.trtc.com.tw,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採 2 階段評選,初選:由 5 位評審自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同時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並選出1位【網路人氣獎】得主。決選:由 5 名評審自 30 名入圍決選名單選出最後 19 位得獎作品。
※評分標準
創意度  45% - 訴求手法新穎度及精彩度。
主體掌握 40%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5% - 整體技術、視覺風格、音樂表現 。
秒數扣分:從總分中另扣 - 時間以 30 秒最多正負 1 秒為限,正負第 2 秒起每秒扣 2 分 (不足 1 秒,以 1 秒計算)。

九、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台幣 60,000 元 + 獎牌 1 面 + 3D 羅技 SpacePilot Pro 滑鼠 1 個 + 動腦特輯 1 套 + 動腦雜誌 1 年 12 期
【貳獎】1 名:新台幣 30,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叁獎】1 名:新台幣 15,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優選】5 名:新台幣 10,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佳作】10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新台幣 30,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參加投票獎】12 名:
‧ASUS 華碩 Eee PC 1 名
‧3D 羅技 SpaceNavigator 滑鼠 1 名
‧2G 隨身碟 6 名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1 本 4 名
※安全設備鼓勵獎:以主題中的『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為主題之作品,將另外由評審選出 1 名獲獎(可重複獲獎)。

活動網站:http://www.nv.com.tw/2009trtc/

2009 捷運心文化 SHOW 出心動力 - 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一、活動目的:
透過創意性質的徵件活動,讓民眾在發想創意的同時,亦能落實「捷運心文化運動」安全及禮讓精神,將口號化為行動力,Show 出捷運心動力!除了將作品留下,更希望能將感動蔓延,讓大家從心做起,讓捷運更美麗!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
‧2010 年 3 月 15 日中午 12 時 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截止。
‧得獎名單公布:2010 年 4 月 2 日中午 12 時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或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運動創意四格漫畫徵件小組收』 。
連絡電話:02-2653-9292 分機 259 陳小姐。

五、作品表現方式:
1. 以四格漫畫呈現,每位參賽者每項比賽項目最多僅能投稿 3 件,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 (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 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1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 搭乘捷運請勿飲食、嚼食口香糖及吸菸。
(2) 銀髮長者、孕婦、推嬰兒車、行動不便及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
(3) 搭電扶梯請站穩踏階、緊握扶手。
(4) 搭捷運請禮讓老弱婦孺。
(5) 手機通話禮儀-「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
(6) 搭車時,請禮讓車上旅客先下後上,並留意月台間隙。
(7) 列車行駛間,請握扶手或吊環。
(8) 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如電扶梯緊急停機鈕、消防栓與滅火器、電梯緊急停機鈕及緊急呼叫鈕、緊急停車按鈕、排煙口開放裝置、高運量月台邊緣下方避難空間、逃生指示燈、月台緊急對講機、列車緊急逃生門、列車緊急對講機、列車逃生把手與緊急開門旋鈕等)。

六、作品規格:
1. 格數:四格漫畫。
2. 主題: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
3. 作品規格:
(1)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解析度 30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四開大小(長 39.3cm x 寬 54.5cm)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並附上轉檔格式 JPG 或 TIFF 檔,檔案限定在 100MB 以內,燒錄成光碟,另需附上印出 A3 大小紙本作品。
(2)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橫式四開圖畫紙大小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4.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5. 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需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 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6.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七、相關辦法:
詳見台北捷運公司網站 www.trtc.com.tw,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採 2 階段評選,初選:由 5 位評審自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同時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並選出 1 位【網路人氣獎】得主。決選:由 5 名評審自 30 名入圍決選名單選出最後 19 位得獎作品。
※評分標準
創意度  45%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體掌握 40%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 15% - 繪圖技術。

九、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台幣 50,000 元 + 獎牌 1 面 + 3D 羅技 SpaceExplorer 滑鼠 1 個 + 動腦特輯 1 套 + 動腦雜誌 1 年 12 期
【貳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叁獎】1 名:新台幣 10,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優選】5 名:新台幣 8,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佳作】10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參加投票獎】12 名:
‧ASUS 華碩 Eee PC 1 台
‧3D 羅技 SpaceNavigator 滑鼠 1 名
‧2G 隨身碟 6 名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1 本 4 名
※安全設備鼓勵獎:以主題中的『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為主題之作品,將另外由評審選出 1 名獲獎(可重複獲獎)。

活動網站:http://www.nv.com.tw/2009trtc/

2009 捷運心文化 SHOW 出心動力 - 創意海報大賽

 
一、活動目的:
透過創意性質的徵件活動,讓民眾在發想創意的同時,亦能落實「捷運心文化運動」安全及禮讓精神,將口號化為行動力,Show 出捷運心動力!除了將作品留下,更希望能將感動蔓延,讓大家從心做起,讓捷運更美麗!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
‧2010 年 3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截止。
‧得獎名單公布:2010 年 4 月 2 日 中午 12 時 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及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運動創意海報徵件小組收』。
連絡電話:02-2653-9292 分機 259 陳小姐。

五、作品表現方式:
1. 以海報呈現,每位參賽者每項比賽項目最多僅能投稿 3 件,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 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 搭乘捷運請勿飲食、嚼食口香糖及吸菸。
(2) 銀髮長者、孕婦、推嬰兒車、行動不便及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
(3) 搭電扶梯請站穩踏階、緊握扶手。
(4) 搭捷運請禮讓老弱婦孺。
(5) 手機通話禮儀-「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
(6) 搭車時,請禮讓車上旅客先下後上,並留意月台間隙。
(7) 列車行駛間,請握扶手或吊環。
(8) 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如電扶梯緊急停機鈕、消防栓與滅火器、電梯緊急停機鈕及緊急呼叫鈕、緊急停車按鈕、排煙口開放裝置、高運量月台邊緣下方避難空間、逃生指示燈、月台緊急對講機、列車緊急逃生門、列車緊急對講機、列車逃生把手與緊急開門旋鈕等)。

六、作品規格:
1. 直式海報 (需以電腦繪圖並輸出直式 A3 大小之書面作品)。
2. 主題: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
3. 參賽方式:
參賽者需以電腦繪圖投稿,海報為菊全尺寸(59.4cm × 84.1cm ),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同時須附上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說明:
(1) 海報原始檔 (需留出血 0.3cm、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A I如有用到其他圖片檔案須附上圖片原始檔)。
(2)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4.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5. 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需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 證明文件。
6.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七、相關辦法:
詳見台北捷運公司網站www.trtc.com.tw,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採 2 階段評選,初選:由 5 位評審自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同時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並選出 1 位【網路人氣獎】得主。決選:由 5 名評審自 30 名入圍決選名單選出最後 19 位得獎作品。
※評分標準
創意度    30%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   25%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視覺效果 25% - 繪圖技術。
宣導功能   20% - 教育性及宣導內容正確性。

九、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台幣 50,000 元 + 獎牌 1 面 + 3D 羅技 SpaceExplorer 滑鼠 1 個 + 動腦特輯 1 套 + 動腦雜誌 1 年 12 期
【貳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叁獎】1 名:新台幣 10,000 元+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優選】5 名:新台幣 8,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佳作】10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參加投票獎】12 名:
‧ASUS 華碩 Eee PC 1 名
‧3D 羅技 SpaceNavigator 滑鼠 1 名
‧2G 隨身碟 6 名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1 本 4 名
※安全設備鼓勵獎:以主題中的『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為主題之作品,將另外由評審選出 1 名獲獎(可重複獲獎)。

活動網站:http://www.nv.com.tw/2009trtc/

「點土成金」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十年宣導系列活動
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邀您一起『點土成金』

一、活動宗旨:
本署有鑒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漸受國際重視,且國內地小人稠,土壤與地下水資源有限,因此污染場址較諸其他國家更顯重要。為提升民眾對於土壤及地下水保育之概念,特舉辦「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廣邀全國對環保有興趣之莘莘學子,依本署施政理念,繪製生動活潑之海報,最高可獲得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

另外,本署並徵求電子代言人之創意設計,由設計者自由創作代言人角色之故事與個性,可虛擬為任何形式,並放置於活動網頁由一般民眾進行票選,得獎者可得最高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另只要參與投票之民眾,亦有機會抽中精美小禮物一份哦!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gw.epa.gov.tw/public/

三、作品規格:
(一)海報:尺寸 52cm × 76cm。
(二)電子代言人:尺寸 15cm × 15cm。

四、活動對象:
(一)海報:「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 (職) 組」。
(二)電子代言人 (公仔):對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送件參加。

五、設計需求:
(一)「海報」底稿需搭配設計「電子代言人」一起使用。
(二)海報所設計之「代言人」亦可單獨參加「電子代言人網路票選活動」。
(三)「代言人」宜簡潔有力,表現環境教育及保育理念、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
(四)以上兩項需均能應用於各項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 DM、獎狀、立牌、旗幟等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六、評選標準:
(一)海報組
1.設計應簡潔,避免複雜的圖案。
2.深具環保概念,呈現土壤及地下水保育概念。
3.審查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4.四組別之比賽活動評選比重為:
‧主題表達與創意 30%
‧與土壤及地下水之相關性 30%
‧環保含意 20%
‧表現技法 10%
‧色彩配置 10%
(二)電子代言人組
於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由網路進行票選,依得票票數排名。

七、獎勵辦法 (各組獎項分配相同,如下):
第一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20,000 元筆電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第二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10,000 元相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第三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5,000 元 MP3 隨身聽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佳作獎三位:頒發市值約 2,000 元隨身硬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八、得獎名單公布:
海報決選與代言人投票結果將於 99 年 1 月 31 日前公告於土水網「最新訊息」(不另行電話或電郵通知),並配合世界水資源日於 99 年 3 月 22 日舉辦「10 年有成宣導記者會」,現場將公佈評選結果及進行頒獎儀式。

九、領獎方式:
(一)所有獎項可於頒獎典禮中領取(並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無法到場者可改由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如需以郵寄方式領獎,相關郵寄費用由領獎人負擔)。
(二)獎品不得兌換其他獎金或獎項,得獎之名額不得轉讓他人,除獎品外衍生之費用由得獎者負擔。
(三)本活動獎品,主辦單位得視情形變動更換同等值獎品。
(四)得獎人如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十、報名期間:
自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一、 報名方式:
(一)海報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掛號方式,將海報以 A4 彩色輸出印製,並黏貼於八開(30cm × 42cm)黑色硬卡紙上,卡紙背面請書明送件者之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併同報名表、同意書、圖檔光碟郵寄至本會。受理期限以郵戳為憑,請參賽者自行預估送件時間,逾期不受理。
(二)代言人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將報名表、同意書及設計稿光碟以掛號方式寄出 (郵戳為憑),並將作品檔案上傳至官網活動專區,上傳期限為 98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2 點前,逾期不受理。
(三)光碟圖檔應包含兩種格式:
1.網路用:解析度 150dpi、*.jpg 檔、RGB。
2.印刷用:解析度 300dpi、*.tiff 檔、CMYK。

【注意事項】
1.報名表設計說明欄位請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2.報名相關表單請於活動網頁自行下載。
3.參賽者需同時繳交報名表、同意書、設計稿光碟各乙式,並依序排列封裝,始能參加評選,作品並以不摺疊為原則,如有缺漏未於 98.12.31 補齊,視同放棄。
4.以郵寄方式繳送之作品請妥善包裏,以免運送途中遭受不必要之毀損,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或逕洽主辦單位確認之,參賽作品及相關資訊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5.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6.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品與獎狀,獎位不遞補,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7.參賽者每人最多繳送三件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
8.著作權相關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品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2)必要時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3)主辦單位對得獎者送件之所有物件資料,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無償重製及播放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應用於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推廣系列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4)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9.領獎人應於領獎時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碼、戶籍地址。如非本國籍人士,則應出具姓名、護照號碼及居住地址,並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稅 (居留未滿 183 天者扣 20%)。
10.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土水網。
11.所得之獎品一經贈與,非有重大瑕疵者不得更換。若電器商品有損壞或故障,請聯絡原製造廠商,本署不負保固維修之責任。
12.作品繳送地點為 100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 83 號,註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10 年宣導系列活動。本活動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 (02)2383-2389 # 813 吳雅婷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sgw.epa.gov.tw/public/Action_Index_01.asp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創意紀念品設計比賽

 
活動名稱:
玩花漾設計‧Go Design!

共同主辦: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民聲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主題:
全民總動員一起玩花漾設計,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主要元素,設計出具創意的大會紀念商品。創作者需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創意發展主軸,加入你無限想像功力,融入吉祥物角色思考,創作出足以代表大會精神的創意紀念商品。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地域、不限年齡,具有無限創意的你。

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時間: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17:00 止
作品繳件日期: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審時間:2009 年 11 月 17 日
公布入選名單:2009 年 11 月 20 日
網路票選活動: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複審時間:2009 年 12 月 14 日
公布得獎名單:2009 年 12 月 18 日
頒獎記者會:2009 年 12 月底

競賽獎項:
〈1〉冠軍: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2〉亞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3〉季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4〉佳作:十名,各得獎狀一紙。
※以上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花博官方紀念品館─風味館展出,並成為主辦單位所開發、生產或銷售之花博紀念系列商品。
※得獎者有機會獲得聯合報於花博紀念品專欄專訪。
※進入複賽的 20 位入圍者 (含得獎者) 皆需配合活動相關之行銷宣傳活動,並出席頒獎記者會。

評分標準:
初審將篩選出20件優秀作品進入複審,20件優秀作品再經過複審選出冠、亞、季軍及佳作作品。
初審
設計創意  50% (包含以下)
‧作品平面圖案色彩 30%
‧作品外觀造型   30%
‧作品整體性    40%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複審
創意設計  40% - 美學表現、市場定位、創新性、設計概念、趨勢性材料應用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網路人氣  10% - 網路得票率

網路票選活動:
〈1〉網路票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2〉網路投票方式:請上官網 (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即可參與投票,投下誰是你心目中的花博創意紀念品的第一名。(每人限投一票)
〈3〉本活動將抽出 50 位幸運投票者,送出花博精美小禮物乙份,得獎名單將於 2009 年 12 月 18 日公布於官方網站上。

參賽約定事項:
<1.>參賽者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
<2.>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或涉及違法侵權情事。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其有任何不符合本次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或者涉及仿冒、抄襲或其他違法侵權等情事者,主辦單位有權公布並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參賽者承諾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4.>得獎作品(含所有設計稿、說明、及作品創作過程之全部著作,以下同)之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歸屬:
1.冠、亞、季軍得獎作品:其全部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保證不擅自利用或將該作品轉讓或授權第三人。
2.冠、亞、季軍以外之其他得獎或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永久、無償、不限方式與用途之利用權,包括(但不限於):得自行或授權第三人進行重製、改作、發行、生產銷售、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或為其他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之行使與利用。
3.以上所有得獎或入選作品之參賽者,均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4.參賽者如違反上述任一保證或規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展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5.>參賽者之報名作品、設計圖、及所提供之相關說明與資料,無論是否得獎,其所有權均由主辦單位取得,前述參賽作品、資料等一律不予歸還,參賽者請自留備份。
<6.>參賽者需清楚且正確地填寫其相關資料,如參賽者為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所有參賽文件(包括報名表及智慧財產權同意書)均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簽章。前述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以致無法聯絡參賽者或者發生文件不生效力、效力未定或有其他疑義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7.>如有因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相關資料或行為,致生損害於本比賽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情事時,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對其提供之作品、資料以及其相關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參賽者如因不履行或違反本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而導致本比賽、主辦單位或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產生任何損害,參賽者應予以賠償。
<9.>所有獎項無法兌換為等值的商品或現金。主辦單位並保留變更本比賽相關活動辦法的權利。
<10.>本次比賽如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次比賽。
<11.>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辦法、獎項、時間及得獎公佈、網站等修改的權利,修改後將逕行於活動網站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1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13.>如有未盡事宜,依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詳情請見活動網站: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通緝!張君雅小妹妹 - 創意大頭目

 
全面通緝!!廣告創意頭目大搜羅!!

重金懸賞!!
全面通緝藏匿張君雅小妹妹的創意大頭目~~
只要你滿腦子 KUSO 思想,滿肚子趣味主義,歡迎把張君雅小妹妹綁架去,就有機會被重金犒賞!!
獲得最高 5 萬元的高額獎金,作品還有機會在 Youtube 首頁播放喔!

時間排程
廣告徵稿時間:2009 年 11 月 05 日 (四) 至 2010 年 01 月 03 日 (日)
網路投票時間:2010 年 01 月 04 日 (一) 至 2010 年 01 月 17 日 (日)
得獎公佈日期:2010 年 1 月 25 日 (一)
得獎作品露出時間:
‧1/26 - 1/27 Youtube 首頁
‧1/28 Yam 天空首頁
‧1/29 Yam 天空部落首頁

活動辦法
1. 以「張君雅小妹妹」為主題,不限古裝時裝太空裝;不限泡麵零食或人裝,只要有「張君雅小妹妹」深藏其中,並為一完整廣告故事,皆可參加!
2. Demo 影片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 (DV 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 並後製作編輯配音,或使用多媒體形式 (如 Flash) 創作亦可,請注意影片須先上傳於 YouTube 後,再於活動頁填寫相關報名資料,即完成活動報名。
3. 影片規格、格式必須符合 YouTube 上傳限制(請先詳閱 Youtube 說明),影片長度限制 60 秒以內,並請在您上傳的影片標題欄位填入【張君雅小妹妹】字樣。
4. 收件截止日期為 2010 / 01 / 03,並於 2010 / 01 / 04 - 2010 / 01 / 17 開放投票,投票需登入 facebook 之後方能投票,投票期間每人每天不限投票次數,但同一位參賽者一天僅能投一票。

評選標準
創意表現 40%
演員表現 20%
編劇   20%
導演   20%
‧由評審選出前五名,加上網路票選前五名,共取十名進行決選
‧十名參加決選的得獎作品,將由學術界與產業界專業評審團,在 1 / 8 (五) 於中州技術學院開會評選出,並於 1 / 11 (一) 於活動網站、張君 雅blog 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獎項
第一名:50000 元 + 作品於 1/26 Youtube 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第二名:30000 元 + 作品於 1/27 Youtube 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第三名:10000 元 + 作品於 1/28 Yam 天空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最受歡迎 (網路票選) 第一名 - 於 1/29 Yam 天空部落影音固定露出一天
熱情參與獎:十名,每人一箱張君雅小妹妹捏碎麵
※感謝網友熱情參與,參與投票的網友皆擁有抽獎資格,有機會獲得一箱張君雅小妹妹捏碎麵

注意事項
1.此活動由維力食品公司與中州技術學院共同主辦,獎金由維力食品公司提供,中州技術學院統一發放,而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則為維力食品公司擁有。
2.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的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3.參賽作品須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公開過作品,作品須為原創性創意短片,無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5.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6.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7.獲獎者作品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8.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及活動期間廣宣行銷用途(包括於eDM、活動BANNER、議題操作、廣宣參賽等),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
9.著作權: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需提供影片檔及簽立移轉同意書,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若獲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10.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維力食品恕不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11.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12.參與本活動者請真實且正確地填寫、提出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活動小組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3.得獎者將於得獎公告後三週內寄出通知,若獲獎人因資格不符或願意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
14.參加活動者需詳填個人基本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活動小組無法連絡通知者,視同審查無效。
15.若獲中獎者未提供或提供不實資料,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
16.由於活動中獎時須通知領獎人,請務必填寫與提供正確資訊,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7.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活動小組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8.活動小組有權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將於活動網頁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1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元 (含) 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20.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活動網站:http://apps.facebook.com/powmain/?home (需登入 Facebook)

2010 金蝶獎

 
一、活動主旨
「2010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是台灣設立及鼓勵書籍設計、裝幀唯一獎項。邁入第七屆的金蝶獎,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美學設計潮流與發展,獎勵出版業者的突破,為台灣出版界注入創意及活力。

2010 年的金蝶獎,本著鼓勵創意、獎勵優秀書籍設計的理念,分為「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封面設計」兩大獎項,各獎項發給金獎、銀獎、銅獎各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共計十六名獲獎者,以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同時,每一個出版金銀銅獎書籍的出版社,亦將獲得獎金一萬元。除了鼓勵書籍設計創作者的展現,亦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是出自出版社整體團隊努力成果,用以加深及擴大金蝶獎的意義。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獎項
1.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2.封面設計獎

四、獎勵辦法
1.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金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伍名,各頒發獎座乙只
2. 封面設計獎
金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伍名,各頒發獎座乙只
3. 金銀銅獎出版社共陸家,各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4. 榮譽獎出版社共拾家,各頒獎座乙只
5. 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0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世界最美麗的書」競賽
6. 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座談會

五、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 - 出版者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 - 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本屆金蝶獎可接受由出版社報名或由設計者個人報名。參賽作品必須擁有ISBN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參賽者擁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無爭議。由個人報名之參賽作品,若由出版社提出著作權異議,該作品隨即失去參賽資格,報名人不得異議。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得自行報名。
2.限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為對象,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2010年1月初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並公佈於活動網站,預定於 2010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 1/ 27 ~ 2 / 1 日)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0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證明文件影本。出版事業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出版事業登記證」之影本乙份,個人請檢附身份證影本乙份。
(3)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上述三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陳敏珍組長收),並以掛號寄出,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2010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請下載填妥後,E-Mail 至joseph@taipeibookfair.org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至主辦單位,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或引用國外設計作品之出版品,請勿報名。
5.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週知。

活動網站:http://www.tibe.org.tw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7 王志光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joseph@taipeibookfair.org

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苗栗的天空」攝影比賽

 
壹、活動宗旨
為打造一個『藍天綠地、青山綠水、健康永續』的家,因此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特別舉辦『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希望藉由攝影活動競賽,紀錄苗栗鄉親眼中最純淨的家園景觀,以追求自然再生、地球永續經營的綠色環保為活動目標。

貳、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參、參賽資格
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者(傳統、數位相機不限)皆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三張為限。

肆、參賽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苗栗的天空』,相關內容可包括苗栗地區自然景觀、人文風情、自然生態、建築古蹟與在地文化之美,並附上攝影題目及文字說明(限 100 字(含)以內)。

伍、參賽方式
1.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於活動網站 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下載或至苗栗縣政府大廳服務台、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索取。
2.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需浮貼一份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品,請另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為節省資源,響應苗栗縣政府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3.信封封面如【附件二】,郵寄或親自送件者皆需將作品放置信封內,務請使用【附件二】信封封面。
4.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陸、作品規格
1.傳統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一律沖洗為 8 × 12 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惟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腦修圖、合成或裝裱等相關後製程序。
2.如為數位影像作品須以 6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 3000 X 2000 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以及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編修軟體作影像合成或修改。
3.每件作品需貼黑色襯紙或硬紙板 (25 公分 x 35 公分) 正面上,背面需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需詳細填寫。
4.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讓渡同意書,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柒、收件方式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1 月 20 日 (星期五) 下午五點止(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親自送件者應於 11 月 20 日下午五點前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亦不予受理)。
2.寄件地點:36048 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府前路 160 巷 41 號。(【附件二】為信封封面,務請使用以符合報名規格。)
3.洽詢電話:『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劉小姐 037-364401 #26。

捌、獎項說明
冠軍一名 獎金 7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亞軍一名 獎金 5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季軍一名 獎金 3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五名 獎金 1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退回

玖、評選規定
邀請學者專家兩名,本局局長或科長級一名。

壹拾、評選方式
主題相關性 20%
畫面協調性 20%
畫面結構  20%
創意    20%
其他    10%

壹拾壹、得獎公佈
1.於 98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三)將入選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入選公布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2.入選作品將於 98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會場周邊展示進行決選,展示地點配置圖將與入選名單一併公告,並於當天進行獎項公布及頒發。(頒獎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壹拾貳、報名注意事項
1.違反拍攝影像創作精神之作品如: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美編、修片、格放、疊片、護貝、裝裱、不收連作以及已公開發表或已於其他比賽得獎等情事,請勿報名。上述事項若任一項違反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參賽證明。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2.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報名資料及參賽作品,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
3.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作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為者視同棄權。
4.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媒體採訪使用,得獎作品之檔案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起,讓與主辦單位。
5.您的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選出參與『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者,等同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就您的作品進行必要剪輯,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之目的,將您的作品進行公開發表或其他使用。如您不同意上述主辦單位的使用方式,請您不要報名參加本活動。
6.得獎人領取獎金(或獎品)需附帶得獎者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若為代領需有得獎人之授權書、得獎人身分證影印本及得獎人之印章,方能代為領取。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8.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9.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0.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1.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及簡章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3.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4.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指導、協辦單位、員工、及贊助廠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5.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6.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7.其餘簡章上為詳盡之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TGL」工業設計大賽

 
競賽主題:
TGL 台灣綠光計劃
第一屆 TGL 台灣綠光計劃設計大賽期望以綠的元素、光的動能為出發點,在環保相關議題以及光的能量 (如太陽能) 為首要考量下,以下個世代為背景,設計出具備以上特質的工業產品,並有機會在未來大幅生產,為台灣設計本體開創先鋒,並使現今市面上的產品跨足下一個世代。

競賽產品類別:
‧4C 科技產品
‧生活用品
‧交通工具

競賽時程:
報名日期:98 年 10 月 1 日 ~ 98 年 12 月 16 日
初選收件截止:98 年 12 月 16 日
評審初選期間:98 年 12 月 17 日 ~ 98 年 12 月 21 日
初選名單公佈:98 年 12 月 23 日
網路票選活動開始:98 年 12 月 25 日 00 時 00 分
網路票選活動結束:99 年 1 月 3 日 23 時 59 分
決選暨頒獎典禮:99 年 1 月 22 日 (星期五)

競賽對象:
‧專業組:一般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科系老師,以及對設計有強烈熱忱之人士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 5 人以下)
‧學生組:凡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對設計有強烈熱忱學生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 5 人以下)
※備註:報名團隊中只要有其中一人為非學生身分, 即歸類為專業組。

報名方式:
‧下載比賽報名表,並將個人資料填寫正確後,連同比賽作品寄送至宙盟資訊。
‧將下列文件用 A4 牛皮紙袋寄送至宙盟資訊,作品收件截止日期為 98 / 12 / 16 並以郵戳之寄送日期為憑。
A. 報名表
B. 作品光碟,內含:
a. 三面尺寸配置圖一張(請於正視、側視、俯視標示主要尺寸)
b. 說明文字 300 ~ 600 字 (限字體大小「14」、字型「標楷體」,包含主題名稱、設計構想、創作特點及使用情境)。
※備註:作品呈現方式不限繪圖軟體,創作出符合主題的工業產品設計模型圖。

評選標準:
創新性佔 30% - 設計概念、加工技術創新-新材料應用、創新功能及用途。
新穎性佔 20% - 具突破性之外觀與造型。
擬真度佔 30% - 作品圖檔擬真度及效果。
環保性佔 20% - 具保護地球與環境與健康概念。

評選方式:
初選: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作品內容評分,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十組晉級決賽。
決選:初選入圍之參賽者須在初選結果公佈後,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初選作品內容、現場報告表現,並需製做出 1 分鐘的短片,短片內容請自行創意發揮 (例:產品結構展示、產品使用方式等...自行發揮)。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前三名分別為綠光首選、綠獎、光獎。
綠光人氣獎:加入會員投票制。初選名單公布之後,民眾需加入宙盟資訊會員,在票選網站上進行網路票選,在票選期間,每位會員帳號每日最多可投一票,經統計結果,第一名即為最佳人氣獎,並在 2010 年 1 月 22 日頒獎典禮上公佈並頒獎。
參加獎:凡報名「第一屆 TGL 工業設計大賽」之參賽者皆有資格參與抽獎活動,活動將於 2010 年 1 月 22 日抽出前三名參加獎項,並於現場進行頒獎。

競賽獎勵辦法:
專業組: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參加獎 (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學生組: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參加獎 (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活動網站:http://www.cinema4d.com.tw/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動畫影片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合年齡:適合 12 歲以下兒童觀賞之動畫或影片。
2. 主題:可自由訂定主題,或選擇信誼幼兒文學獎之得獎作品《媽媽買綠豆》、《子兒吐吐》、《好想吃榴槤》、《星期三下午捉蝌蚪》、《劍獅出巡》進行改編。運用信誼幼兒文學獎得獎作品改編之動畫作品,僅限參加信誼幼兒文學獎競賽專案使用,未獲主辦單位正式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授權他人於非信誼官方所主辦之文學獎活動中公開播放,亦不得張貼於私人及公開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散佈等等。
3. 語言:以華語創作
4. 作品規格:2 分鐘以上,不限定創作媒材及製作軟體,參賽作品需交 DVD ( NTSC 或 PAL 規格) 5 份。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報紙雜誌、書籍、電視、網路、手機、多媒體等電子媒體及展覽)。作品中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請註明出處。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10 年 1 月 15 日至 1 月 31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動畫影片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動畫影片參賽者請注意:
‧報名者除報名表外,請附上劇情簡介。
‧報名作品及資料概不退還 。
6.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圖畫書創作獎、動畫影片創作獎各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圖畫書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讀年齡:適合 8 歲以下幼兒閱讀。
2. 主題:自由選擇,含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字:以華文創作。
4. 作品規格:不拘。
‧原稿尺寸勿大於半開,以方便稿件送收。
‧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0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圖畫書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 (ex:描圖紙) 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稿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5.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好宅配大金」設計大賞

 
隨著時代的進步,好的住宅只有好的空間跟好的設計是不夠的,好的空調設計關乎你是否能舒適的待在家中;大金董事長蘇一仲先生特別邀請國內知名室內設計師舉辦「好宅配大金」設計大賞,歡迎您一同參加好宅活動!

活動組別:
◎設計菁英組
◎居家生活組

活動時程:
活動期間:2009 / 10 / 01 ~ 2009 / 11 / 15
網友票選:2009 / 10 / 12 ~ 2009 / 11 / 22
評審評選:2009 / 11 / 23 ~ 2009 / 11 / 30
得獎公佈:2009 / 12 / 03
頒獎典禮:2009 / 12 / 10

參賽資格:
◎設計菁英組
1.參賽者為設計者
2.參賽作品須使用大金空調,類別為住宅空間、工作空間、商業空間、公共空間。
3.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4.發表作品可以個人或團體為單位,但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全為報名者所設計。
◎居家生活組
1.參賽者為居住者。
2.參賽作品須使用大金空調,類別為住宅空間。
3.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4.發表作品以個人為單位,若同一住宅空間、設計師與居住者皆各自參賽,而有作品重複得獎之爭議,請參賽者自行協調。

參賽辦法:
◎設計菁英組
1.詳填設計菁英組資料表格。
2.準備參賽作品的現場照片 4 張,一張橫式主照片 + 三張輔助照片 + 一張空調配置圖。
3.參賽作品需附 10 字內標題及 200 字內作品設計主張。
4.參賽者另須準備參賽作品的大金空調機型資料。
5.參與活動之作品皆可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
6.評審團評分 90%、網友票選 10%。
◎居家生活組
1.詳填居家生活組資料表格。
2.準備參賽作品的現場照片 4 張,一張橫式主照片 + 三張輔助照片。
3.參賽作品需附 10 字內標題及 50 ~ 100 字內作品設計主張。
4.參與活動之作品皆可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
5.評審團評分 90%、網友票選 10%。

作品規格:
1.參賽照片需有 2 張拍攝到空調或其關聯衍生配件,例如:隱藏式出風口。
2.作品的檔案格式為 jpg 上傳,檔案大小至少 2MB 以上,並在 6MB 以下。
3.作品表現主題為突顯空調與室內設計所融合的氣氛。

評選標準:
◎設計菁英組
‧設計氛圍    40%
‧環保節能    30%
‧標題符合度   10%
‧文字敘述切合度 20% (內容需帶出“大金空調、變頻空調、冷氣空調”字樣,並明確描述作品內容)。
◎居家生活組
‧設計氛圍    30%
‧環保節能    20%
‧標題符合度   15%
‧文字敘述切合度 35% (內容需帶出“大金空調、變頻空調、冷氣空調”字樣,並明確描述作品內容)。

獎項:
◎設計菁英組
金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整
銀獎 1 名:獎金 3 萬元整
銅獎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佳作獎 2 名:獎金 5 千元整
◎居家生活組
金獎 1 名:獎金 5 萬元整
銀獎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銅獎 1 名:獎金 1 萬元整
佳作獎 8 名:獎金 5 千元整

詳細活動辦法及說明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daikinawards.com.tw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實習大明星》電影海報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
大夏數位傳播有限公司

海報規定:
(一)公告方式:訊息將公告於《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請上網登錄並瞭解電影劇情大綱,以利創作。另擬函通知設有美術設計系所之高中職、大專院校。
(二)參賽作品規格:
1.請以電影片名《實習大明星 Rock On 》為設計主軸,並於海報中加入電影片名《實習大明星 Rock On》。
2.請連至《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下載相關劇照,並運用至海報內。
3.輸出 A4 尺寸彩色稿直式印製,並裱於八開( 30cm X 42cm )黑色硬紙板上。
4.海報圖檔須設定尺寸為 75cm X 52cm 之電腦繪圖,解析度為 350dpi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請燒錄成光碟乙份。
5.檔案格式請使用 PageMaker、QuarkXpress、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
6. 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7.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72dpi 之 JEPG 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 700 像素。

參賽辦法:
(一)海報元素:
參賽作品規範:
1.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三件作品,作品必需符合比賽主題,並需註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及 Email。
2.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3.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二年內之作品。
4.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
(i)抄襲他人作品
(ii)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iii)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二) 參賽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職)、大專以上學生,年齡須以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
請連線《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下載報名表,或電洽單位:《實習大明星》02-27005858 * 8533 楊先生聯繫。

作品送件:
(一)紙本作品:以郵寄方式,與報名表同時繳交。
(二)電腦繪圖作品:磁碟片或光碟片存檔,以郵寄方式與報名表同時繳交。
送件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 B305 室,信封請註明「實習大明星海報設計」收,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98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親送或掛號寄送,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獎勵方式及名額:
首獎: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張,電影福袋乙份
入圍 9 名:(每名)獎狀乙張,電影福袋乙份

評選及頒獎方式:
(一) 評選方式:
評選項目及分數比重:
◎設計整體性 50%
◎創意性   30%
◎技巧、色彩 20%
(二) 頒獎方式:
所有入圍作品,將公開展示於中國文化大學進修推廣部,得獎作品將於電影首映會公開表揚頒獎。

附則:
1.得獎作品之所有,所有圖版與文件均不退件,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2.得獎作品將作為推廣宣傳海報且大量印刷,不另支稿費及版稅,另對相關之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
3.凡送件參賽者於報名表上切結欄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4.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比賽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狀。
5.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6.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者,將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稅額。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

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98 年度校園金融知識宣導教育 flash 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為協助社會大眾 / 學生建立正確金融觀念,藉由動畫設計競賽,徵選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透過多元化宣導方式,提升國人對正確金融知識之關切與重視。
‧使參賽者在設計作品之過程中,進一步瞭解相關金融知識,同時培育正確金融觀念。
‧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辦理單位
‧委託辦理單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執行單位:識方網絡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
(一) 全國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國中之在學學生,每件作品得由 1 名老師予以指導。
(二) 全國社會人士(含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競賽組別
(一) 國中生組
(二) 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組
(三) 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組隊人數
每件作品限 1 至 3 人參與共同創作,每組報名作品數量一件。

活動主題
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

創作內容
「正確金錢觀」、「正確理財」、「正確理債」、「正確用卡」、「珍惜信用」擇一為內容,作為作品創意主題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11 月 29 日 (星期日) 24 時止 (郵戳為憑)。

作品繳件
將參賽資料暨作品以網路上傳或掛號郵寄等方式予執行單位,如作品原始檔案 (.fla 檔) 超過 10MB, 請連同報名表及同意書逕以郵寄方式繳件,報名表請自活動網站下載 。
(一) 上傳網址http://flash.i-direct.com.tw/
(二) 通訊地址:702 台南市新孝路 79 號 1 樓 「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活動小組收。信封註明「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規格
(一) 自宣導金融知識五大主題中擇一主題進行設計,設計內容須與主題充分連結,並具創意。
(二) 創作方式:
1. 國中生組:以 Swishmax 軟體或 FLASH 軟體自行創作 flash 主題動畫作品
2. 高中職及五年製專科學校與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以 adobe FLASH 軟體製作
(三)繳件作品數位化檔案規格
A. 檔案格式:
1.作品原始檔
2.副檔名為 SWF 格式之動畫檔案。
B.檔案大小:畫面尺寸最大為 1024 × 768 pixels,作品原始檔及 SWF 如超出 10M 請以郵寄方式繳件。
C.作品時間:製作 30 ~ 180 秒內之 flash 動畫
D.檔名名稱:以英文及數字為原則命名。
(四) 作品素材不限,可使用照片、影片、音樂、電腦繪圖等任何形式以 Flash 來呈現(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導致參賽資格及獎項取消)。
(五) 創作內容可參酌活動網站 (http://flash.i-direct.com.tw/) 有關之金融知識,但不限於活動網站所載之金融知識內容。
(六)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七) 參賽作品之檔案名稱請以英文或數字命名,以免上傳至 Linux 主機會發生無法預覽之問題,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

評審方式
本次競賽審查由評審團成員以下列評比標準進行評審:
‧主題連結性 ( 40% ):主題傳達正確度。
‧創意運用  ( 30% ):劇情創意度與活潑性。
‧美術呈現  ( 30% ):製作所使用的方式、技巧,以及作品完成後所呈現畫面的美感。
※備註:
1.前述評比標準與比重如有更動,由評審會議決定之。
2.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名次。

獎勵辦法
各組別依評分高低取前三名獲獎,四到六名取佳作獎,各獎之獎金及獎品如下:
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第一名:新台幣三萬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八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 新台幣五仟元及獎狀一只。
全國高中 (職) 五年制專科學校:
第一名:新台幣一萬八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五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 新台幣三仟元及獎狀一只。
國中生組:
第一名:新台幣一萬二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五仟元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新台幣三仟元及獎狀一只。

※備註:
1.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組、國中生組獲獎者,該件作品若設有指導老師,指導老師獲個人獎狀一只。
2.各名次得獎作品若為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其獎金平均分配。

評審結果公告
得獎公告:12 月 18 日 (五) 於活動網站公佈獲獎名單。
得獎通知:由執行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相關領獎事宜隨同專函告知。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需符合本案有關參賽作品之規定並提供所需完整資料。
一、參賽作品內容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內容。活動執行單位保有淘汰權。
二、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畫質太差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三、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評審有權視參賽情況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五、得獎者以得獎一次為限不得重覆,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次日並依得獎者於本活動所填寫的資料,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領取獎項相關事宜。
六、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者,執行單位得依法對獲獎者扣繳 10% 稅額,如未超過金額仍須依法報稅,但不需繳付機會中獎稅。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一切競賽規定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版權聲明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需取得合法使用權,並不得抄襲,引用文章資料應載明出處。若經發現抄襲盜用情事,取消參賽資格;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二、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三、抄襲、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經法院確定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已發獎狀、獎金及獎品須交還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有關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參賽作品內容為尊重他人版權,不得在無授權情況下擷取他人角色、劇情、音樂與其他特點。
五、由於參賽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獲報通知將在大眾媒體公開放映作品之創作者,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配樂,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

活動網站:http://flash.i-direct.com.tw/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