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2009 保護著作權創意宣導海報設計競賽

 

「智慧活力 秀出創意」Ⅱ
2009 保護著作權創意宣導海報設計競賽


歡迎大家以「部落格轉載問題」、「點對點 (P2P) 傳輸」、「網際網路著作權問題」、「校園著作權相關問題」、「音樂創作保護」等有關於著作權的議題進行設計,不侷限於全面性或單一議題,可以盡情發揮所長,提出精彩的佳作。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09 年 9 月 7 日止。

參賽資格:
校園組: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各級學校之在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社會組:凡具中華民國國藉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 附註:參賽者於報名寄件時繳交身份証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若經查證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捏造參賽身分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評選辦法:
初選 → 複選 → 開放網路票選 (此票選結果佔決選總分 10% ) → 決選
★所有參賽之作品,通過複選評審後,同意將該作品授權經濟部智慧局,上傳至活動專屬網頁,供大眾票選。

評分比重:
(1) 主題掌握、視覺效果 30%
(2) 創意、文案、意象  40%
(3) 技巧、構圖、佈局  30%

獎金:
第一名(1名/組):新台幣 50,000 元
第二名(1名/組):新台幣 30,000 元
第三名(1名/組):新台幣 10,000 元
佳 作(5名/組): 新台幣 2,000 元
附註:獎金為新台幣 13,340 元以上,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須繳交 15% 中獎所得稅。

詳細競賽辦法請至活動網頁:http://www.ipposter.com.tw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創意就是力量」第三屆 Flash 影音動畫大賽

 

(一)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二)活動時間:98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三)報名方式:
‧參賽人數:每件作品創作人數限制在 3 人以下
‧繳交內容物:(1)參賽作品(2)參賽報名表(3)參賽同意書( 2、3 項請至協會活動網頁 http://www.carsafety.org.tw 下載格式)
‧繳件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98 年 4 月 30 日〈以郵戳或傳真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106 臺北市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3『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四)創作主題:
(1)汽車安全組:
<1> 防禦性駕駛
‧不超速。
‧能見度。
‧避免疲勞駕駛 (睡眠不足)。
‧避免失能駕駛 (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 節能減碳
‧反怠速。
‧高速行駛時避免開車窗。
‧減少車輛乘載物。
(2)機車安全組:
‧飆車加重處罰並可禁止駕駛、吊銷駕照及接受交通安全講習。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老人騎車安全。
‧騎乘機車請勿超載。
‧人行道上機車牽行。
‧騎機車不打大哥大。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
‧不酒駕。
參賽者可參考上述創作主題擇一或整合創作,以期能建立駕駛人行車「禮讓」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

(五)作品規格:
‧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片長限制於 30 秒內。
‧作品繳交格式 MPEG.SWF 檔。
‧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六)獎勵辦法: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獎勵方式相同)
第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二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三名:獎金捌仟元,獎狀乙禎,一名。
佳作獎: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禎,五名。
創作獎: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禎,十名。
*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七)注意事項:
1. 作品中如有使用他人作品時,需檢附原著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若發生著作權問題,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3. 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且不得由他人代勞,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
4.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5.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 13,333 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6.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7. 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相關資訊:http://www.carsafety.org.tw

2009 設計小人由你來設計

 
一、活動目的:
為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創意設計,激發其創意思維與材料應用,並響應政府提倡創意活動,帶動國內產業結合學生投入產品創新之風氣

二、活動主題:
以【設計小人 SB ∞ BS】之人物專利造型作延伸,並套用品牌概念:讓小人替我們作牛作馬,發想出有別於設計小人原有商品之品項,透過與產品的互動產生功能與樂趣。參賽作品項目以辦公室文具或生活用品等,非大型家飾家具為限

三、活動時程:
【投稿期間】2009 / 05 / 01 ~ 2009 / 06 / 01
【評審日期】2009 / 06 / 04 ~ 2009 / 06 / 11
【公布日期】2009 / 06 / 15

四、參賽資格:
〈1〉國內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參賽者請先加入設計小人官網會員
〈3〉參賽者可以市價 6 折優惠購買設計小人系列商品作參考,每人每品項限購 1 個,僅限於使用活動辦法內附之訂購單回傳

五、主辦單位:
多意田有限公司 (設計小人 SB ∞ BS )

六、協辦單位:
台灣星錡實業有限公司、宇越國際有限公司、奇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佳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金玉滿堂設計事業有限公司、博物園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湘逸洋有限公司、U-STYLE 創意生活家、圖迪新意有限公司、鴻圖書局有限公司

七、作品規格:
〈1〉設計作品形式為平面彩色,統一以電腦完稿參與競賽;並應適用於平面及立體創作
〈2〉平面圖像請以 A4 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原始檔勿合併圖層,便於得獎後提供主辦單位修改使用】,解析度 300dpi 以上)
〈3〉參賽者請提供 500 字內「作品說明書」,內容應包括作品命名,並清楚說明創作理念、創意特色及使用說明,建議材質及配色 也請一併列入作品說明
〈4〉設計圖面及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匿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八、參加方式:
〈1〉請至設計小人官網下載參賽報名表 www.domoreidea.com.tw(含「參賽報名表」、「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作品說明書」、「比賽簡章」及「6 折訂購單」) 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並同意一旦得獎後,主辦單位保有包括圖稿及命名修正之一切作品使用權利
〈2〉請將參賽報名表、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作品說明書及「平面圖像+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 98 年 6 月 1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3585 台北縣中和市建康路 158 號 4 樓 多意田有限公司 呂子筠 收,並請註明「2009 設計小人由你來設計比賽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評審5位,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十名,隨後進行頒獎通知作業

十、評選標準:
〈1〉創意 30%
〈2〉趣味 30%
〈3〉實用 20%
〈4〉美感 20%

十一、獎勵方式:
〈1〉第一名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2〉第二名乙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3〉第三名乙名:獎金新台幣伍千元整
〈4〉佳作十名:設計小人系列商品一套

十二、注意事項:
〈1〉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須各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2〉所有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3〉參賽作品必須係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外,若造成多意田有限公司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得獎者均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多意田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6〉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 20% 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
〈8〉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9〉得獎者請於領獎當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學生證領取

十三、 洽詢方式:
電話:02-2228-1550 #388 呂小姐
email:nina@domoreidea.com.tw
活動網址:www.domoreidea.com.tw

2009 歐洲高等教育展海報設計比賽活動

 
~ 歐洲,在您眼中是什麼 ? 歐洲高等教育展想知道 你眼中的歐洲 ! ~
 現金獎金為壹萬元 ! 歡迎學生年輕設計好手踴躍參加 !

一. 活動內容:
歐洲高等教育展每年十一月在世貿二館舉行,推廣歐洲多元文化及教育制度,吸引台灣年輕在職及在學生參加,今年我們舉辦海報設計比賽讓你秀你眼中的歐洲 ! 參展作品會在十一月的展期兩天展示,得獎作品也有可能被選為今年教育展的主視覺 !

二. 主辦單位:
歐洲高等教育展,台北市敦化北路 205 號 10 樓 (1003 室)

三. 參加條件:
國內大專院校在校學生

四.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今年五月三十號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 獎項及名額:
頭獎壹名:現金臺幣壹萬元

六. 作品規格:
- 請包括以下文字 : « 歐洲教育展 » 及 « www.ehef.org.tw »
- 海報圖檔須設定尺寸為 75CM X 52CM
- 電子檔格式以 JPG 或 GIF 檔;以 800 x 800 PIXELS;360dpi 為顯示標準 ; CMYK 模式
- 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
- 請輸出 A4 尺寸大小的彩色稿輸出貼於黑色背板上
- 請將電子檔燒錄為光碟

七. 參加辦法及郵寄地點:
- 請附上報名表、作品授權同意書、十五字內的主題標題、及三百字內的解說文件
- 請將設計 (A4 彩色稿及光碟),以及上列文件郵寄到:« 歐洲教育展 » 台北市敦化北路 205 號 10 樓 (1003 室) 專案經理收,請註明 « 歐洲教育展海報設計活動 »

八. 注意事項:
1. 歐洲教育展保留終止或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2. 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亦。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3. 參賽作品一律恕不予退件,且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4. 獲選優勝之作品如被選為今年的主視覺,作品的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歐洲高等教育展所有,第一名作者須填寫作品授權使用同意書。作品不予退回,本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5. 獲選優勝之作品如被選為今年的主視覺,本主視覺圖像將廣泛應用在歐洲高等教育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有各自設計師運用獲獎主視覺發展。
6. 本活動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
7.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相關資訊:http://www.ehef.org.tw/news-2.asp?AA=31

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南投 DOC 吉祥物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壹、前言
南投縣建置數位機會中心 (Digital Opportunity Center,以下簡稱 DOC) 始於民國九十四年起,從剛開始的 5 個 DOC 後來增加到現在的 10 個 DOC,分別是中寮鄉龍安 DOC、中寮鄉中寮 DOC、名間鄉新民 DOC、集集鎮集集 DOC、鹿谷鄉鹿谷 DOC、水里鄉水里 DOC、信義鄉青雲 DOC、國姓鄉梅林 DOC、仁愛鄉清流 DOC、仁愛鄉曲冰 DOC。數位機會中心以「受教育的基本人權,擴大延伸為數位基本人權」為基本理念,期許致力於造成以當地社區為主的數位學習與數位文化的資源中心,提升在地民眾的數位能力及學習能力。最終目的便是期待傳授真正可以讓當地民眾藉以發展的數位能力,運用數位工具進行經濟發展,以健全並活絡當地的產業,進而創造經濟規模,達成縮減數位落差真正的目的。

南投縣 DOC 輔導團隊,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舉辦「南投 DOC 吉祥物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南投 DOC 之代表性創意 LOGO,未來將廣泛運用在南投 DOC 網站設計、相關宣傳宣導文宣中(摺頁、手冊、海報、旗幟及短片等),藉以傳達南投 DOC 共同特色與形象,建立南投 DOC 鮮明的印象。

貳、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National Chin Nan University
協辦單位: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 Association of Taiwan Indigenous Peoples' Development

參、徵選活動說明
一、設計說明與原則:
1. 主題意象
‧『 D 』諧音於台語發音『豬』,請以此帶進設計中,加深民眾對於南投 DOC 印象。
‧圖徽標誌宜簡單活潑,能彰顯南投 DOC 在地文化的特色。
2. 創意
‧可由『豬』相關用品、空間、動作...等發想,抽象或具象無限制。
‧整體的創作呈現、情境、構圖具有特色和巧思。
‧風格創意不拘,創意方式能有效傳達設計理念並吸引人。
3. 美感
‧傳遞的整體訊息,能讓大眾易於理解。
4. 延伸
‧設計時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或其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記憶,適用於各類活動。
‧表現形式和技法須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之傳播與再創作。

二、創作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請將作品印製於 A4 直式 17 × 17cm 之方框中,另將標誌以彩色及黑白縮圖至 5 × 5cm 範圍內各壹式置於 A4 紙張下側,列印於 A4 紙張並請於後面裱貼同大之 350 磅以上硬紙板。
2.完整作品請以 PC 格式、向量檔格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完整參賽作品光碟含:參賽作品、設計理念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
3.色彩標示限以 C、M、Y、K 百分比標色方式標示。
4.創作理念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報名表上,內容不超過 300-500 字為限。
5.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裱貼於作品背面。
6.作品電子檔案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燒錄成 VCD 光碟,隨作品郵寄。
7.參選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 附件檔案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三、參加資格
1. 全國各大美術設計協會之會員、設計公司、個人工作室。
2. 全國大專校院美術設計相關系所之師生。
3. 全國高中職美工、廣告設計、美術相關科系之師生。
4. 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與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用以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
5. 參賽件數無限制。

四、送件方式
1. 收件單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請以掛號郵寄,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2. 收件地址: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南投 DOC 吉祥物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字樣(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若寄送過程中有所損壞,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送件內容應包括:
(1) 參選作品,需符合尺寸規範並適當保護。
(2) 報名表暨理念說明,請貼於參選作品裱版背面。
(3) 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 作品電子檔光碟。
4. 聯絡電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鄭小姐(049)2910960 分機 4014
5. 收件截止日:98 年 5 月 19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6. 公佈得獎作品:98 年 6 月 5 日。
7. 頒獎日期:98 年 6 月 13 日
8. 其他說明:活動時程若有變更,將於南投縣數位機會中心網站 http://www.doc.ncnu.edu.tw/ 公告。

五、評選方式與評選標準
1. 初審: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邀請美術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選出 20 件為入圍作品。
2. 決審: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邀請美術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代表組成評審團,從 20 件入圍作品中選出首獎、優等及佳作各一名;另透過網路人氣票選選出入選作品 5 - 10 名。
3. 評審日期:98 年 5 月 25 日 於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舉行。
4. 網路評選:98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2 日
5. 評選標準:
 (1) 主題意象 40%
 (2) 創意   30%
 (3) 美感   20%
 (4) 延伸   10%
6. 其他說明:
 (1)倘若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2)規格不符、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六、獎項
• 首獎錄取乙名:頒發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 優等錄取乙名:頒發新台幣 6,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 佳作錄取六名:頒發新台幣 2,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 入選:錄取 5 - 1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一紙

七、注意事項:
1. 寄件時請一併繳交完整參賽作品、報名表「附件一」及同意書「附件二」,否則視為不合格件(郵寄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之正確無誤,若發生任何無法執行之情形,同視為不合格件)。
2. 參賽作品須為國內外首次公開發佈之原創作品,並嚴禁所有圖文發生抄襲或觸犯他人著作權情事。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取消該作品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獎勵。如因此涉有法律責任或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概由參賽者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不得異議。
3.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視同授權南投 DOC 無償使用,且不得對南投 DOC 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南投 DOC 保有修改權,應於同意書上簽名同意。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4. 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發表刊登,獲獎者有出席頒獎典禮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5.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徵選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6. 活動相關洽詢:049-2910960 分機 4014 鄭小姐

相關資訊及檔案下載:http://www.doc.ncnu.edu.tw/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

 

壹、活動緣起
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稱主辦單位)為延續「2008 第 1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熱潮,鼓勵民眾參與數位影音之產製,並以多元的角度介紹臺灣,特舉辦「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

貳、參賽者資格
不限,凡海內外關心臺灣,對臺灣形象塑造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參、參賽上傳時間
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1 日 0 時起至 98 年 5 月 31 日 24 時止。

肆、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
二、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與上傳,參賽者應先於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註冊後,方能於報名收件時間內,將作品上傳。
三、參賽者於上傳參賽作品時,應自行於動畫、紀錄片、劇情片與音樂影片(MV)四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四、參賽者應依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上傳須知之規範事項上傳作品,違反規範其一確立者,除該參賽影片自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下架處理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獎品、入圍證書及紀念光碟,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

伍、參賽作品規範
一、影像內容:
(一)長度以 10 分鐘為原則。
(二)運用視覺語言,拍攝出一部「臺灣」(含臺灣、澎湖、金門與馬祖)短篇形象影片,傳達出動人的臺灣特性與內涵,不限題材、內容與素材。
(三)不限任何拍攝器材。
(四)製作完成之作品片頭,應加入「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之動態 Logo 識別標誌(請至 http://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下載)。
(五)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或保護級之規定。
二、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一)自行創作。
(二)選用大賽指定曲。
(三)選用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四)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三、人物素材:
不限,參賽者亦得於競賽活動網頁資深藝人專區,選用資深藝人作為人物誌訪談對象、角色演出或故事發想源頭。
四、著作授權: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陸、評審方式
一、評審流程分為初審、複審與決審三個階段。
(一)初審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第肆點「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及第伍點「參賽作品規範」之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並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
(二)複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共 9 人,擔任複審評審委員,就通過初審之參賽作品進行評審,並評審出 100 部入圍作品,參與決審(入圍作品得不足 100 部)。
(三)決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共 5 人,擔任決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複審之入圍作品,進行評審工作,並選出各獎項得獎作品(得從缺)。
二、複審、決審之評分標準,由各階段評審委員討論訂定。
三、入圍名單公布後,將開始進行「網路超 eye 人氣獎」票選活動,參與投票者應先加入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

柒、獎項
一、獎項分為「影片主要獎項」、「特別推薦獎項」及「其他鼓勵獎項」三大部分,其獎項分配方式如下:
(一)影片主要獎項
1、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1部「評審團大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50 萬元整。
2、各競賽類別第 1 名為「金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3、各競賽類別第 2 名為「銀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
4、各競賽類別第 3 名為「銅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2 萬 5 千元整。
(二)特別推薦獎項
開放 1 名「我 eye 的 ○○○○ 特別獎」名額,由評審決定獎項名稱與獎勵項目。另針對年度國家重要政策,設有「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1 名,本屆主題為「全民拼經濟」。
1、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 1 部「我 eye 的 ○○○○ 特別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2、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 1 部「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本屆主題:全民拼經濟),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三)其他鼓勵獎項
1、入圍作品每部皆可獲得入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入圍證書及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2、於入圍名單公布後,開放網友網路投票,獲票選最高票之入圍作品,可獲得「網路超 eye 人氣獎」獎座。
二、入圍或得獎者為團隊時,除獎金、獎座發給隊長外,每位隊員均可獲得入圍證書、入圍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三、入圍者應依通知指定之時間及內容至頒獎典禮現場,憑身分證及入圍通知領取入圍獎金、入圍證書及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四、入圍者為團隊時,其入圍獎金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得獎者為團隊時,其獎金及獎座由得獎團隊之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主辦單位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五、所有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事先代扣稅金。
六、同一件參賽作品不重複獲得「影片主要獎項」與「特別推薦獎項」。
七、獎項一覽表
動畫類、紀錄片類、戲劇類、音樂影片類:
金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100,000 元
銀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50,000 元
銅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25,000 元
評審團大獎:1 名,獎金 500,000 元
我 eye 的 ○○○○ 特別獎:1 名,獎金 100,000 元
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1 名,獎金 100,000 元
網路超 eye 人氣獎:1 名
入圍:100 名,每名各獎金 5,000 元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二、入圍者應同意其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入圍名單公布後 7 日內,入圍者應檢附版權與製作證明及符合第捌點第四款規定之授權同意書,連同完成影片光碟 1 片、3 分鐘內入圍感言影片、劇照與文字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光碟1片,逕寄或親自交付行政院新聞局綜合計畫處(臺北市天津街 2 號)「我 eye 臺灣工作小組」,俾利製作入圍作品紀念光碟;違反者,取消其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四、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入圍作品紀念光碟;參賽者、入圍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資料下載:http://tavis.tw/wowtaiwan/home.html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 創意壁貼設計

 
一、目的
為提昇國人對於影像技術之認知及擴大其應用層面,鼓勵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透過創意競賽實踐美學生活、個人風格及創作理念,特規劃舉辦「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 創意壁貼設計」,藉以鼓勵大眾及新秀投入影像設計創作。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獨家贊助:台灣愛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統一星巴克、《設計》雙月刊、台灣設計波酷網

三、大賽主題
之間 / between
訊息傳播快速的時代,在五光十色的城市中,在一閃而過的騎樓風景匆匆略過、交疊在大樓帷幕錯綜之間,什麼樣的訊息可以達陣消費者的眼底?又是怎麼被解讀?是印象深刻,或是莞爾一笑?在黑夜與白晝之間、清晰與模糊之間、數位與類比之間、平面與立體之間、科技與原始之間、彩色與黑白之間、聚焦與發散之間、左腦與右腦之間、人與我之間...

存在於「之間」的模糊地帶,是一種什麼樣的新關係?在藩籬與壁面之間,你想說什麼?
透過創意流動的轉換與詮釋,讓設計綻放耀眼光芒。

四、參賽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報名參加,開放個人或組團參賽,以大賽主題為核心,進行創意壁貼設計。參賽組別分為社會組與學生組。
(一)社會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社會人士,不限設計相關工作者皆可參加;同一參賽者(團隊)報名件數以3件為上限。
(二)學生組:凡具學生身分者,不限設計院校、科系,皆可參加;同一參賽者(團隊)報名件數以 3 件為上限。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二)網路報名:參賽者須至本競賽專屬網站 http://www.boco.com.tw/epson 上傳個人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及 2 張設計圖片或照片(全彩 jpeg 檔,640 x 480 像素,解析度 72dpi),完成後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即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三)網路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98 年 5 月 25 日,午夜 11 時 59 分止
(四)圖面規範:請繳交符合以下規格之作品設計圖說 ( 2 張為限,須以 Epson 印表機進行作品輸出*)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 1 份。*請參考附件
1.作品設計圖說
A3 尺寸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作品並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等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所產生之流水號,流水號黏貼於裱板背面左上角。
2.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為保障著作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五)圖面送件:參賽圖片或產品照片須於 98 年 6 月 5 日 17:00 前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台北市 115 南港區園區街 3-1 號 G 棟 3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六、競賽時程
線上報名開始 - 98 年 4 月 3 日(五)午夜 12:00 起
線上報名截止 - 98 年 5 月 25 日(一)午夜 12:00 止
裱板送件截止 - 98 年 6 月 5 日(五)
初選 - 98 年 6 月 15 日(一)
線上活動 - 98 年 6 月 19 日(五) ~ 7 月 10 日(五)
決選 - 98 年 7 月 16 日(四)
論壇及頒獎典禮 - 98 年 8 月 6 日(四)
成果展覽 - 98 年 9 月起 (另行通知辦理)
*金銀銅得獎作品將於特定星巴克門市展出

七、評選委員
由執行團隊聘請國內 5 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創意達人設計大賽評審團。

八、評分項目及標準
創新性 - 作品設計之原創性與獨特性:40%
美感 - 作品畫面構圖、用色、整體配置:30%
主題表達 - 傳達人文關懷、科技生活等與主題契合之創作:30%

九、獎項說明(獎品由 Epson 獨家贊助)
一、社會組
※ 金獎:1 名 - 獎金 10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ro3850 (市價 42,990) 乙台。
※ 銀獎:1 名 - 獎金 5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R1900 (市價 19,900) 乙台。
※ 銅獎:1 名 - 獎金 1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優選:5 名 - 獎金各 5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佳作:10 名 - 獎狀各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各 1 台。
二、學生組
※ 金獎:1 名 - 獎金 5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R2880 (市價 29,900) 乙台。
※ 銀獎:1 名 - 獎金 2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1390 (市價 10,900) 乙台。
※ 銅獎:1 名 - 獎金 8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優選:5 名 - 獎金各 5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佳作:10 名 - 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三、特別獎
※ 評審特別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1 名 - 獎金各 6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網路人氣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1 名 - 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神準預測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3 名,可得《設計》雙月刊 1 年份。

*獎金單位:新台幣。獎項內容若有變動,主辦單位可依情況修正。
*各組金銀銅得獎作品,將安排至特定星巴克門市展出。

十、大賽聯絡窗口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工作小組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 3-1 號 G 棟 3 樓 TEL:(02)2655-8199
分機 153 張淑玲 vinachang@tdc.org.tw
分機 112 張海珍 falahchang@tdc.org.tw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2.報名繳交之書面資料、作品圖說裱板及模型,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還。
3.獲獎者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4.入圍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及獨家贊助廠商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若入圍得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5.主辦單位及獨家贊助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展覽及宣傳活動。
6.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商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7.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協辦及獨家贊助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8.得獎者須依本國稅法規定課徵稅金(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0% 所得稅)。
9.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boco.com.tw/epson/

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設計徵選

 
一、 活動目的:
1. 透過公開徵選活動,提高民眾對公益彩券的關心度。
2. 強化公益彩券與公益的連結,正面宣導公益彩券公益形象。

二、徵件對象:
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 18 歲(含)以上。

三、徵件時間:
2009 / 4 / 1 - 2009 / 4 / 30 (以郵戳為憑)。

四、徵選辦法:
於徵件時間內繳交「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的圖像設計作品及其構想說明。作品規格如下說明,如有不符項目將視同放棄此參賽資格。作品繳交後不接受補件或修改。
1. 公仔正面、側面、背面「彩色稿」A4 大小 (29.7cm * 21cm) 輸出。
2. 以彩色稿輸出之外,另繳交光碟檔案一份。
3. 作品請附製圖構想說明書。

五、 獎勵名額:
優選一名,頒發新台幣十萬元整。

六、評選方式:將於收件截止後由台灣彩券進行評選
主題呈現  30%
構思與創意 40%
造型表現  30%

七、參選注意事項:
1. 公仔主體上必須放置「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logo ( logo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2. 公仔預定採用搪膠材質製作,高度至少 15 公分,請於設計構圖時考量公仔成形之執行度。
3. 參賽作品限未經公開發表,嚴禁抄襲,或一稿多投。若經察覺,除取消獎金,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追回獎金,並負擔主辦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
4. 優選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台灣彩券所有,台灣彩券得使用該設計圖案,並保有修改權,不另致酬亦不再通知或徵詢同意。
5. 凡參加本徵圖活動者,視同瞭解並願意遵守本辦法。
6. 參選作品受理電腦繪製或手繪之作品。電腦繪製請繳交電腦繪圖原始檔及轉成 JPG 之圖檔兩種。手繪之作品需繳交原始圖稿及掃描成 JPG 之圖檔兩種。
7. 電腦繪圖請以 Illustrator、CorelDraw 為主,或 Photoshop 繪圖軟體繪製,解析度請設定在 300dpi 以上。投稿請以光碟儲存作品檔案,檔案格式為使用之繪圖軟體原始檔 (如 ai、cdr、psd 等),內容不得平面化,且需保留圖層。
8. 資料缺件、填寫不清、未符合要求格式或注意事項者,一律不予受理。
9. 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10. 本項獎金依稅法規定屬獲獎單位之競技競賽所得,本公司將依法扣繳 10% 稅款並於年終辦理所得申報作業。

八、送件方式:
詳閱上述規格說明後,備妥參賽作品,填寫報名暨製圖構想說明書及優勝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掛號郵件方式寄至:台灣彩券行銷企劃處「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收 (105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 4 段 133 號 9 樓)

九、得獎公佈:
預定 5 月底前於台灣彩券網站公告並由專人通知。

十、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2-21751915 # 1705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news/news_detail_313.asp

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發現鎮北坊之美,影像徵集活動

 

一、活動主旨:
透過相機與影像,發掘鎮北坊在地的歷史建築、老街、人文與風情面貌等,發揮你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用不同的角度一起來深入探訪鎮北坊的紋理與改變。

二、徵稿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 98 年 4 月 19 日 24 時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
網路或郵寄,請填妥附檔之報名表。一般信件寄至 701 台南市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曾憲嫻老師研究室;網路郵件寄至 p2697121@mail.ncku.edu.tw 報名影像徵集活動。

四、參賽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份證愛好攝影人士。每人得獎作品限為一名,可為套組照片或單張,套組照片需註明並以五張以內為限。

五、作品規格:
(一)須為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之影像並不得透過數位修改。
(二)若為數位照片,原始數位檔須為 500 萬畫素,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三)沖洗之照片以 5 x 7 為主,如有特殊緣由,可於文字說明補充。
(四)作品設計理念須以文字輔助說明( 200 字以內) 。
(五)錄取作品需提供底片或原始數位檔。

六、評審方式:
(一)主題創意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攝影技巧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作品完整度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七、活動獎項:
(一)第一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5,000 元、獎狀一張。
(二)第二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3,000 元、獎狀一張。
(三)第三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1,000 元、獎狀一張。
(四)佳作五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三組,成品集一本,頒發獎狀一張。

八、作品評審:
(一)評審方式: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二)評審日期:
訂於民國 98 年 4 月 25 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如有更動再另行於網頁上通知。
(三)評審地點:
鎮北坊開基玉皇宮廟埕廣場;台南市佑民街 111 號〈鄰近北忠街與公園路交叉口處〉。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2. 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5.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6. 活動獎品將依據參加者填寫資料通知或寄送,請依規定詳填資料,若地址不全或填寫錯誤,導致獎品無法通知或寄送,視同放棄獎品,將不補發或重寄。
7.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
10.得獎之贈品不得提出折現之請求。
11.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若因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

相關說明及下載:http://www.tncg.gov.tw/news.asp?id=%7b94176653-B956-4CCD-A022-67537CFDC2B2%7d&La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入圍公共藝術獎」徵稿活動

 
金寶山「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入圍文建會舉辦之公共藝術獎,12 件國際雕刻大師的藝術作品錯落陳列在如茵綠地上,歡迎各界人士親臨鑑賞,並踴躍參加徵稿活動!

1.參加資格:
歡迎各界人士參加

2.作品題材:
限以金寶山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自然環境、建物景緻為創作素材(請參考園區地圖及入圍作品分佈位置圖)

3.徵件類別: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賞析文章(文體、字數不拘)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攝影(數位相機拍攝需六百萬畫素以上)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繪書寫生(繪畫方式、尺寸不拘)

4.投稿規則:
*限於 98 年 4 月 6 日 ~ 98 年 4 月 30 日間所創作作品
*攝影及繪畫作品不得電腦合成、修片、護貝或劃線等
*攝影之數位作品須特別註明以數位像機拍攝
*投稿者請詳填「作者資料表格」,並浮貼於攝影及繪畫作品背面、文稿作品之頁首

5.交件方式︰
通信郵寄、e-mail(限文字作品)
*來件請於外封(或 e-mail 主旨)註明參加「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徵稿活動。

6.收件地址:
104 台北市建國北路三段 96 號 企劃中心 收

7.收件信箱:
cps@mail.momary.com.tw

8.收件期間:
98 年 4 月 6 日至 98 年4 月 30 日(四)止 (郵遞作品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9.注意事項:
A‧即日至 98 年 4 月 30 日(四)止。(郵遞作品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B‧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需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及肖像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C‧郵寄作品請詳填「作者資料表格」,e-mail 文字作品請隨信註明 1.題名、2.作者姓名、3.地址、4.聯絡電話...等。
D‧得獎者須提供得獎作品之檔案、底片,若為數位作品請繳交得獎作品 600 萬畫素以上,JPG、BMP、TIFF 等檔案格式之光碟,無法繳交者則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E‧參賽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展覽、宣傳、發表、出版、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 不另給酬。
F‧投稿作品不予退件,經得獎名單公佈後未入圍作品一律環保銷毀,請參賽者自行掃描或備份。
G‧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H‧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由評審會議議決後實施,參賽者不得異議。
I‧玫瑰園每日之開放時間為 AM8:30 ~ PM5:30,請配合園區登記管理,並注意自身安全。
J‧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停止、變更本活動之所有事項權利,參賽規則請以本活動網頁最新公佈訊息為主。

10.評審作棠:
98 年 5 月 15 日 ~ 5 月 25 日,由金寶山主管與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11.獎勵內容:
文章、攝影、繪畫三組各取
‧冠軍 → 各組一名 / 一萬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亞軍 → 各組一名 / 五千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季軍 → 各組一名 / 三千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 以上獎金所得須依公司規定預扣 6% 勞務所得稅金
‧佳作 → 各組廾名 / 交誼廳精緻套餐一份兌換憑證(使用期限至 98 / 12 / 31)

12.得獎公佈:
98 年 5 月 29 日起於金寶山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一個月

13.領獎辦法:
各組前三名得獎者將以專人通知聯絡領獎,各組佳作得獎者將以掛號郵寄交誼廳精緻套餐兌換卷一張並以電話連繫告知。

14.作品授權:
得獎人接獲個別通知,請於98年5月30日(六)~6月6日(六)時間內,傳送得獎作品底片(或數位檔光碟)、以及簽署授權作品使用同意書。

活動網站:http://www.memory.com.tw/even/index.html

二十四 [笑] kuso 公仔大賽

 
一、活動宗旨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有著相當多傳奇故事。百善孝為先,在華人世界裡 [孝順] 觀念比西方國家來的強烈,因此有 [二十四孝] 的佳話流傳了下來。但是因為工業時代來臨親子關係的漸漸疏遠,為了喚起我們對於 [孝] 的民族性。這次【二十四 [笑] kuso 公仔大賽】將召募各方好手融合傳統與創意設計出二十四 [笑] 公仔。設計作品需有原創性、故事性及娛樂性。

二、重要時程
即日起至 5 月 20 號為止。
得獎作品將於 6 月 1 號在「萱萱集團」網站公佈。

三、主辦單位:
萱萱集團

四、比賽辦法
1.參加資格:
參賽者資格無特別限制,凡對本設計競賽有興趣之各界人士皆歡迎共襄盛舉,得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參與競賽。
2.作品格式:
a. 統一創作格式:
‧PhotoShop 格式或 JPEG 格式。
‧尺寸:高 15cm,寬 5.5 cm 以內,解析度 300dpi,彩圖。上色方式不拘。
‧作品需具備 3 視圖。(正面 + 側面 + 背面)
b.主題為民間故事 - 二十四孝。參賽者必須從二十四孝的故事中、隨意挑出 3 則故事報名參賽。
3.透過電子郵件交件:主旨為【二十四 [笑] kuso 公仔大賽】與參賽者姓名。並附件作品圖檔及個人基本資料文字檔(須包含本名、身分證字號、職業、比賽作品名稱、聯絡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聯絡地址)及 30 字內作品文字說明檔 Email 至活動信箱 gal.gal268@msa.hinet.net 即可。
4. 請使用原創影像,非商業版權之影像,並用未發表過作品。所有參賽作品一經入選,作品著作權歸由萱萱集團所有。

五、比賽獎項:(*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首獎 1 名,新台幣 2 萬元。
貳獎 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參獎 1 名,新台幣 5000 元。
(得獎者共有 3 名,獲選作品將量產由萱萱國際有限公司發售)

六、評選標準:
內容評比 10% (知識性、教育性、整體表現)
創意評比 80% (創意造型、整體視覺設計、創意概念文件說明)
技術評比 10% (功能、多媒體與互動性)

七、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及發行之作品。如作品經檢舉有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與其作品參賽。
2.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得獎作品著作權全部歸屬「萱萱集團」,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萱萱集團」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 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計酬。
3. 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肖像等,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的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4.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得獎作品之完全使用權利,所有進行生產之作品不再提供作者任何形式之獎勵,如不同意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5.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7. 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20% 稅金。
8.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
9.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八、聯絡方式:
萱萱集團兩腳禮品 蔡小姐
TEL:(02)2587-9017
email:gal.gal268@msa.hinet.net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80號8F-2

相關資訊:http://www.galgal.com.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g1&Rcg=42359

Night Market 霸主創意公仔大賽

 
一、活動宗旨
台灣小吃遠近馳名,觀光客赴台的主要旅遊景點排名第一名是夜市,第二名才是故宮。「翠玉白菜」再怎麼巧奪天工,卻還是抵不過夜市裡各式各樣的台灣小吃。蚵仔煎、鹹酥雞、大腸麵線....等等具台灣味的美食正等待一個美麗的邂逅形體化躍上國際,因此萱萱集團舉辦【Night Market 霸主創意公仔大賽】,招募各方人才設計出屬於台灣的台灣小吃公仔。

二、重要時程
即日起至 5 月 20 號為止。
得獎作品將於 6 月 1 號在「萱萱集團」網站公佈。

三、主辦單位:
萱萱集團

四、比賽辦法
1.參加資格:
參賽者資格無特別限制,凡對本設計競賽有興趣之社會各界人士皆歡迎共襄盛舉,得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參與競賽。
2.作品格式:
‧PhotoShop 格式或 JPEG 格式。
‧參賽者任選 3 種台灣小吃報名參賽。
‧尺寸:高 15cm,寬 5.5cm 以內,解析度 300dpi,彩圖。
‧每件作品需具備 3 視圖。(正面 + 側面 + 背面)
3. 透過電子郵件交件:
主旨為【Night Market 霸主創意公仔大賽】與參賽者姓名。並附件 3 個作品圖檔及個人基本資料文字檔(須包含本名、身分證字號、職業、比賽作品名稱、聯絡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聯絡地址)及 30 字內作品文字說明檔 Email 至活動信箱即可。
4. 請使用原創影像,非商業版權之影像,並用未發表過作品。所有參賽作品一經入選,作品著作權歸由萱萱集團所有。

五、比賽辦法比賽辦法獎項:(*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首獎 1 名,新台幣 2 萬元。
貳獎 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參獎 1 名,新台幣 5000 元。
(得獎者共有 3 名,獲選作品將量產由萱萱集團發售)

六、評選標準:
內容評比 30% (知識性、教育性、整體表現)
創意評比 40% (創意造型、整體視覺設計、創意概念文件說明)
技術評比 30% (功能、多媒體與互動性)

七、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及發行之作品。如作品經檢舉有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 情事,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與其作品參賽。
2.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3. 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肖像等,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的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4.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得獎作品之完全使用權利,所有進行生產之作品不再提供作者任何形式之獎勵,如不同意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5.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7. 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20% 稅金。
8.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
9.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八、聯絡方式:
萱萱國際兩腳禮品 蔡小姐
TEL:02-25879017
email:gal.gal268@msa.hinet.net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 4 段 180 號 8F-2

相關資訊:http://www.galgal.com.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g2&Rcg=42359

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旋轉咖啡杯 - 創意圖樣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比賽主題:
旋轉咖啡杯 - 創意圖樣設計比賽

四、徵選作品:
馬克杯上之創意圖樣設計

五、參賽資格:
不限

六、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4 月 7 日 ~ 5 月 17 日 24:00 止。
網路投票:5 月 1 日 ~ 5 月 24 日 24:00 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 作品檔案尺寸請以 (w) 710 x (h) 255 pixle 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 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250K 以下之 .jpg 檔
3. 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5 月 29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 10 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主題精神 30%
創意發想 30%
整體設計 30%
人氣投票 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98 年 6 月 8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得獎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成為伯朗咖啡館創意商品。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 (w) 710 x (h) 255 pixle 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但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2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之原始資料檔 ( 25 公分 x 9 公分,300dpi)
(四)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
(五)作品請由「咖啡」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六)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七)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可送作品三件。
(八)作品請附上 150 字以上,300 字以下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九)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製成商品、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
‧第一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第二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三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獎及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參與票選之 50 名民眾有機會獲得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三、附則:
(ㄧ)如要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刊載於本會網站(http://www.kingcar.org.tw),或黑秀網活動專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64),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或非關環保議題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六)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七)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並有流通販售之權利。
(八)活動聯絡人:金車文藝中心 王基宗 先生 02-2562-8629

相關資訊請上基金會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 查詢

黑秀網活動專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64

相關資訊:http://www.kingcar.org.tw/Service_A.asp?ID=56&SAID=385

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定食 8 創意公仔設計比賽

 

壹、競賽主旨
一樣的定食 8,看見不一樣的精神。有的人看到定食 8 的活力多一點、有的人覺得定食 8 的美味多一點。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定食 8 的精神,激發網友對定食 8 形象的具體化想像。

貳、創作主題
請以定食 8 之企業印象,如:餐點內容、食材、服務精神...等相關元素為出發點作創意發想,所創造出之公仔人物須與「定食 8 」之印象可直接強烈連結。

參、品牌精神
「定食 8 」取名「定食吧」雙關語,推出 8 款定食套餐,均一價 200 元,一次滿足消費者需求。嚴格要求食材品質,提供美味平價的消費,真心營造用餐的氛圍,用心傾聽每一位客人的需求,由內而外充分展現嚴謹的日式服務精神,這就是「定食 8 」的核心精神。

肆、徵稿對象
具有創意的廣大網友,不限男女老少。

伍、活動日期
2009 / 4 / 01 (三) ~ 2009 / 6 / 08 (一),分為徵稿、初選、決選三階段,時程規劃如下:
2009 / 4 / 01 (三) ~ 2009 / 5 / 17 (日) 作品徵稿,請至活動網站上傳作品
2009 / 5 / 18 (一) ~ 2009 / 5 / 21 (四) 稿件篩選及企業內部初選入圍名單
2009 / 5 / 22 (五) ~ 2009 / 6 / 03 (三) 開放網路票選
2009 / 6 / 04 (四) ~ 2009 / 6 / 05 (五) 網路計分及企業內部決選
2009 / 6 / 08 (一) 得獎公布

陸、投稿說明:
(1) 作品需能展現定食 8 相關特色,並說明設計主題及設計概念。
(2) 投稿方式為網路上傳,請於 2009 / 5 / 18 凌晨 00:00 前上傳完畢,逾期恕不接受稿件。每名參賽者最多投稿 5 件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3) 上傳之作品需符合以下規範:
  格式:JPG 圖檔
  尺寸:2000 像素 X 2000 像素 以下
  大小:請壓縮至 2MB 以內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作品之 300dpi 以上高解析圖檔與創作原始檔,以利得獎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無法提供檔案,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柒、評審方式:
‧評選要點為創意 30%、品牌關聯性 40%、人物完整性 30%
‧初選階段由定食 8 內部評選,主辦單位保有最後取捨入圍與否之決定權。
‧決選方式則採取網路人氣 20% + 企業內部評審團 80%,綜合評分。

捌、網路票選投票方式:
開放票選期間:2009 / 5 / 22 (五) ~ 2009 / 6 / 3 (三),網友投票後填寫正確之個人資料,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每人每天限投一票。

玖、獎項規劃
金賞獎:1名,獎金 5 萬元 + 獎狀一張
銀賞獎:1名,獎金 2 萬元 + 獎狀一張
銅賞獎:1名,獎金 1 萬元 + 獎狀一張
網路人氣獎:1名,2000 元餐券 + 獎狀一張
入圍獎:20 名,每人各得 500 元,定食 8 餐券
參與投票獎:100 名,每人各得 100 元,定食 8 餐券

詳細活動辦法請詳閱活動網站:http://www.jtmedia.com.tw/teishoku-design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