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

甜蜜蜜情人 icash 卡設計大賽

 
一、活動主題
ifoto 與 re:pic 繪本圖像授權網合作,聯合徵選「甜蜜蜜情人 icash 卡設計大賽」,讓你裝滿愛意的獨一無二 icash 卡可以擄獲情人的心。趕快動手畫下你的或是你與情人喜歡的 icash 式樣,就有機會獲得各樣個人化商品ㄛ~~

二、參加資格
不論身旁有沒有情人或是暗戀的人,愛要大聲說,情意才會濃。就是你 / 妳,分享你 / 妳們的戀愛心情,並創作設計出一張自己與阿娜達的專屬情人卡吧!

三、報名方式
1. 參加本活動的參賽者,需先申請加入 ifoto 會員,還沒有 ifoto 帳號的,趕快申請一個吧。
2. 如果你已經有 ifoto 帳號的參賽者,就快點點此登入參加活動。接下來只要上傳設計的作品即可!
3. 請確定投稿作品的著作權為您個人,勿抄襲與改作或取得其圖像之授權同意使用。
4. 以單張單面卡面設計為主,亦可設計雙人套卡組 (直式、橫式皆可)。
5. 請您應確保您的會員資料填寫正確,如不正確,無法聯繫到您本人,就無法參加徵選喔!

四、參選資格
1. 不限年齡。
2. 不侵犯其他作品的著作權。
3. 與其他雜誌或製作公司等等沒有專屬契約者。

五、主辦單位
‧【re:pic 繪本圖像授權平台】
‧ 7-ELEVEN ifoto 數位影像服務網站。

六、攝影主題
甜蜜蜜情人 icash 卡設計大賽

七、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 2009 年 8 月 7 日止

八、活動獎項
◎最佳人氣獎 (得票數最高):1 名
‧獲得情人節甜滋滋獎金 3000 元
‧您所製作之創作圖檔 icash 卡一張〈市價:NT250〉
‧同時將此創意作品曝光於【re:pic 繪本圖像授權平台】刊頭一周
‧格林創意繪本《沒有東西送給你》
◎整體創意獎:3 名
‧獲得情人節獎金贊助 1000 元
‧您所製作之創作圖檔 icash 卡一張〈市價:NT250〉
‧格林創意繪本《這就是我》
◎考慮用看看獎:10 名
‧您所製作之創作圖檔 icash 卡一張〈市價:NT250〉
‧格林創意繪本《我愛髒寶貝》
◎參加者幸運獎 (隨機抽取):15 名
‧格林文化文思必靈筆記本一本〈市價:NT200〉

九、得獎公佈
8 月 12 日於 ifoto 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製作 icash 卡等相關程序,獎品於 8 月 21 日寄送完成。
〈收到獎金者,並需填寫個人簽收單回傳,並附上身份證影本〉

十、相片規格
jPEG / JPG 格式,2MB (含) 以下

十一、評審標準
整體視覺 25%
創意表現 25%
配色技巧 25%
甜蜜指數 25%

十二、注意事項
1. 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並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勿使用及抄襲他人之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網站管理者有權直接刪除該作品,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 參賽得獎作品製作圖像客製化 icash 卡,一人一名僅製作兩張卡面為限。
3. 不得以不當方式爭取或阻止他人獲得活動競賽之獎項,例如:以惡意電腦程式影響投票系統,不當累積人氣,或其他惡意目的之行為等。若經發現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還獎品,獎位不遞補。
4.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基於攻擊、傷害他人或其他惡意的目的,以及其他有害問題內容等。
5.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基於商業或廣告目的,例如:張貼廣告、推銷產品等。
6.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有涉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獎品。
7.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者應同意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者張貼之文字內容主辦、承辦單位有權於媒體(含網路電子媒體)發表、出版,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並不另支稿酬。
8. 參加本活動獲選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主辦單位保有日後集結成冊、出版之權利。
9. 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13,333,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1.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手機簡訊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12.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3.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www.ifoto.com.tw/photoaward/index.asp?I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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