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8日 星期日

「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圖騰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運動科技發展協會

壹、緣起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以下簡稱:鞋技中心) 98 年承接經濟部工業局「運動休閒科技化服務業創新實驗計畫 (i-motion)」,年度計畫推動方向為「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示範聯盟之建立,為使此二聯盟之各項行銷宣傳有效傳遞、深植人心,特舉辦「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圖騰設計競賽,期望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將「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聯盟發展特色,以創新、科技、活潑的意象產生最能代表「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聯盟的標誌。

貳、主題
◎ 「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圖騰設計競賽區分為二種圖騰設計類型 -「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二者需同時融入運動休閒與科技應用相關多元發展之特質與創意。
◎ 圖騰設計類型一:「運動休閒一卡通」主題
主要目的為輔導運動休閒服務業運用 RFID 及資通訊科技﹙ICT﹚,增加對消費者的服務,同時結合輔導之運動休閒服務業組成「運動休閒一卡通」聯盟,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異業結盟,讓消費者感受 ICT 科技所給予之便利性,「運動休閒一卡通」設計需符合運動休閒之精神。
◎ 圖騰設計類型二:「運動賽會便利通」主題
主要目的為結合 RFID 及資通訊科技﹙ICT﹚模組化運用於運動賽會場所,提供大會、參賽者、觀賽者於運動賽會時所需之服務,提升運動賽會活動執行與人力配置效率,打造更優質安全的運動賽會環境,同時結合輔導之運動賽會之公協會或「運動休閒一卡通」聯盟,組成「運動賽會便利通」聯盟,「運動賽會便利通」設計則需內含運動賽會之元素。

參、參賽資格
不拘。

肆、參賽時間表
一、作品送件截止時間:98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17:00 (以郵戳為憑)。
二、公佈得獎名單:3 月 30 日(星期一)(將公佈於鞋技中心網站 http://www.bestmotion.com)
三、頒獎:得獎者將於「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圖騰設計競賽頒獎典禮中頒獎。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頒獎時間。

伍、參賽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請備妥報名表、創作圖稿及作品光碟乙份,於 3 月 16 日(星期一)17:00 前,親自送達或郵寄至「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運動休閒組」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請特別加註:運動休閒創意圖騰設計競賽作品),亦可至鞋技中心網站http://www.bestmotion.com網路報名。
二、送交作品注意事項
1、創作圖稿:至少繳交三張圖稿
◎ 作品說明圖:作品說明圖需註明設計的類型(圖騰設計類型一:「運動休閒一卡通」或圖騰設計類型二:「運動賽會便利通」)
◎ 作品應用圖:本次競賽決選後之圖騰,未來將應用在徽章、卡片、T恤、杯子、杯墊、鑰匙圈、信封、信紙、吊飾等紀念品,及摺頁、簡介、網頁、建築體等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
◎ 作品標準色:標準色需含黑白稿配置示意說明
請將設計稿於紙張電腦輸出後,所有設計圖面列印於菊八開(A4)白紙上(含黑白稿及彩色稿),裱貼於同尺寸之黑色裱板(不需裱框),需附設計之電子圖檔。
2、創作說明:每份設計需闡釋創作理念(約 200 ~ 300 字),列印於 A4 紙上,浮貼於裱板紙背面,並附 Word 檔案。
3、作品光碟:
(1) 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內附創作說明之 Word 檔案、原始圖檔(向量檔)與 JPEG 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2) 報名表如附件一。
4、其他:參加作品以一類型一件為原則(可同時設計「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圖騰二類型,亦可擇一類型設計)。

陸、評選作業
一、評選共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採作品搭配圖面說明共同評選,由評選委員會選出「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圖騰二類型各 10 件作品晉級決選。
第二階段決選,採作品搭配圖面說明共同評選,由評選委員會自初選結果中,選出「運動休閒一卡通」及「運動賽會便利通」圖騰二類型各3件得獎作品,並依分數排出名次;其中第一名作品將作為本計畫推廣活動代表之圖騰;若第一名作品因故不可使用,則順延使用第二、三名之作品。
二、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30%
應用可行性   30%
三、評審團隊
將由產、官、學、研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選團隊。

柒、頒發獎項
「運動休閒一卡通」圖騰設計
第一名( 1 名):獎金 3 萬元,證書 1 張,及價值 6,600 元之飛牛牧場住宿卷1張。
第二名( 1 名):獎金 1 萬元,證書 1 張,及價值 4,500 元之華陶窯一日遊行程(含 2 人份門票、相思廚套餐)。
第三名( 1 名):獎金 5 千元,證書 1 張,及價值 3,000 元之飛牛牧場一日遊行程(含 2 人份門票、餐券、購物禮券)。
佳作( 3 名):證書 1 張。
「運動賽會便利通」圖騰設計
第一名( 1 名):獎金 3 萬元,證書 1 張,及價值 6,600 元之飛牛牧場住宿卷 1 張。
第二名( 1 名):獎金 1 萬元,證書 1 張,及價值 4,500 元之華陶窯一日遊行程(含 2 人份門票、相思廚套餐)。
第三名( 1 名):獎金 5 千元,證書 1 張,及價值 3,000 元之飛牛牧場一日遊行程(含 2 人份門票、餐券、購物禮券)。
佳作( 3 名):證書 1 張。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競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二、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製作之用。
三、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件。
四、獎金一律以等值商品禮券替代,並且須依所得稅法預扣百分之十五後發放。
五、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中心所有,本中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六、作品郵寄件者,需包裝妥當,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本中心,逾期不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
七、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作品郵寄費用由參選者自行負擔,並請參選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收件單位。
九、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十、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玖、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運動休閒組」吳湞伊 或 江依芳小姐
40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 8 路 11 號
電話:(04) 2359-0112 分機 617 或 621
傳真:(04) 2350-4037

活動網站:http://tsta.bestmotion.com/Web/SignA.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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