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2010『ㄏㄠˋ客˙ㄏㄠˇ客』特色商品設計比賽

 
壹、目的:
客家人的好客表現在宴客的擺設上,客家人慶典表現在客庄 12 大節慶,客家人的多禮表現在精緻的伴手禮中,這都是客家人的本色 -「好客」。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希望將客家元素與現代生活用品結合,並將傳統的客家文物注入新的設計元素,邀請極富創意的您一同發想時尚創意與客家文化相遇的新意象,激發出不一樣的客家生活美學創意。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承辦單位:威可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參、內容:
一、報名資格:
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客家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二、比賽組別:
以「客家桐花」、「2010 年客庄 12 大節慶」或其他客家元素為創意發想主題,但同樣(或類似)之設計造形或功能之作品,以擇一組參賽為限。
(一)好客等路組
利用代表客家特色之生活用品、食品、服飾、工藝、陶瓷等產品,創新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禮品。
(二)好客公仔組
設計符合主題之創意公仔(至少 1 個),須可供量產並兼具商品化。
(三)好客 T 恤組
注入「好客」創意元素,設計創意T恤,可供日常生活穿著,展現客家生活美學。
※上述客庄 12 大節慶相關資訊,請自行參考主辦單位「2010 客家桐花祭」(http://tung.hakka.gov.tw) 及「2010 年客庄 12 大節慶」(http://www.ihakka.net/hv2010/index12.asp)網頁。

三、比賽時間表:
◎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99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承辦單位報名小組收﹞
1.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www.victor-imc.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www.hakka.gov.tw)下載
2.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主辦/承辦單位均概不予受理。
◎初選
預定 99 年 5 月 25、28 日(星期二、五)初選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之 5 - 7 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之評審團,進行評選。
◎初選結果公布
預定99年6月3日(星期四),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選者。
◎初選入選作品模型送件
預定 99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作品請妥善包裝,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者,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入圍資格。
◎決選
預定 99 年 7 月 14、16 日(星期三、五)決選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之 5 - 7 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之評審團,進行評選。
◎決選結果公布
預定 99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獲勝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頒獎暨展示活動
預定 99 年 10 月,辦理日期及地點將公布於活動網站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以上比賽時間表,主辦單位有異動之權利,時間若有調整,將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網頁公告,請參賽者密切注意。

四、報名方式:
請於報名截止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參賽件數不限,但同樣(或類似)之設計造形或功能之作品,以擇一組參賽為限:
(一)報名表:1 份。
(二)作品說明表:一式 7 份。
(三)參賽同意書:1 份。
(四)設計圖稿
請使用 A4 尺寸彩色輸出圖稿並以裱板單頁呈現,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之平面三視圖、附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b.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c.公仔組以數位圖像或手繪稿方式創作皆可,依角度或精細度之不同,每件作品至少需呈現正面圖、背面圖、左側面圖及右側面圖等角度。
(五)電子檔光碟:包括報名表、作品說明表及設計圖稿。

五、送件程序:
(一)報名資料
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www.victor-imc.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www.hakka.gov.tw)下載。
(二)報名送件
請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將前述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下午 5 時前親送至:10542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 3 段 170 號 3 樓之 4「2010『ㄏㄠˋ客‧ㄏㄠˇ客』特色商品設計比賽」報名小組收。聯絡電話:主辦單位 (02)8789-4567 轉 835;承辦單位 (02)2719-6458 轉 133。
(三)決選送件
入圍者在接獲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圍後,請於決選送件截止期限前送交下列作品及資料:實體作品:1 份,需依原入圍之設計稿,以 1:1 比例製作成實體作品。

肆、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 5 至 7 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階段:
(一)初選:採圖面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選出入圍作品若干名。
(二)決選:採實體作品及圖面說明評選。
三、評選標準:
‧原創性       30%
‧商品化可行性    20%
‧與客家主題之切題性 30%
‧美感造形      20%

伍、獎勵:
一、好客等路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1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二、好客公仔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1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三、好客 T 恤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1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四、入圍獎:
各組初選入圍,但未獲上述獎項者,每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獎狀 1 紙。

陸、相關費用支給:
一、海外回台領獎者:核給邀請之海外受獎者機票費及住宿費。機票費以經濟艙為限,住宿費以 2 天、每日最高新台幣 1,600 元為限。
二、國內領獎者:核給交通費。
※以上經費均應檢附原始憑證 (機票費並應檢具票根) 報支,由主辦單位依相關會計規定辦理。
※以團體名義參賽者,僅補助報名表載列之代表人。

柒、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應於報名表載明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為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售之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參賽者僅得於原典藏素材進行創作靈感參考,若欲直接使用素材,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或權利人關於授權使用事宜。
五、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甄選要點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六、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九、獲獎作品以參賽作者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時間、地點作為活動宣導與展售之用(包括改作、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並得再授權。著作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若認為獲獎作品具有商品潛力之價值,作者應協助完成作品之商品化開發,主辦單位就作者之協助得另予獎勵。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捌、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8 樓
電話:(02)8789-4567 轉 835
傳真:(02)8788-4568
網址:www.hakka.gov.tw
承辦單位:威可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 3 段 170 號 3 樓之 4
電話:(02)2719-6458 轉 133 曾子柔小姐
傳真:(02)2719-8638

活動網站:www.victor-imc.com.tw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再變記 - T-shirt 設計創意徵件

 
【活動目的】
瑩瑋藝術翡翠文化博物館,配合最新展覽「變形記 - 21 世紀的翡翠藝術」,特別規劃本活動,欲激發社會大眾的創意,並傳達本館翡翠藝術的傳承性,因此,徵召喜歡讓新點子發亮、發熱的創意人,以此次展覽的作品為創意發想基礎,將翡翠藝術的多變特質融入 T-shirt 的設計創意之中,發展出屬於新世紀的生活美學觀點!

【徵件類型】
創意 T-shirt 設計

【參賽對象】
‧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
為鼓勵校園創意設計風氣,各大專院校藝術或設計相關系所師生,以及高中職美術班或設計美工科系師生,若欲參加本活動,只要出示教師或學生身分證明,本館將特別提供免費入館參觀優惠。
‧任何對商品設計有興趣的人士

【活動時程】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6 / 30 / 2010
本活動僅接受現場報名,請參賽者於上述期間,前往瑩瑋藝術翡翠文化博物館,參觀「變形記--21世紀的翡翠藝術」展覽之後,於現場填妥報名表,取得參賽者編號,其後,即可以此編號於活動網站上傳作品。
初賽作品上傳時間:6 / 1 / 2010 ~ 6 / 30 / 2010
網路票選活動時間:7 / 5 / 2010 ~ 8 / 12 / 2010
初賽收件截止日後,所有參賽作品將揭露於「再變記」活動官網,進行網路票選,由網友選出心目中的「網路人氣獎」。
初賽入圍作品公佈時間:7 / 15 / 2010
決賽作品收件時間:7 / 16 / 2010 ~ 8 / 5 / 2010
得獎作品公佈時間:8 / 15 / 2010

【參賽規則】
本徵件活動,將分為「初賽」與「決賽」兩階段進行。
初賽 - 設計稿評選
評審將會從所有設計稿中選出18 件入圍作品,初賽投稿規則如下:
‧參賽者投稿,每人以一件為限。
‧作品的設計發想,必須以「變形記 - 21 世紀的翡翠藝術」展覽為基礎。
‧投稿內容,包括:
1. 作品名稱
2. 創作緣起(請說明作品與「變形記」展覽之間的關聯性,字數以不超過 500 字為限)
3. 設計說明(請說明作品的款式、材質、圖樣創意與特色等,字數以不超過 500 字為限)
4. 作品設計圖
(1)提交之圖稿不得於背景加上任何裝飾圖案以提高視覺效果。
(2)參賽者不得在圖說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3)作品不限任何 T-shirt 形式呈現。
(4)作品設計稿必須畫出 T-shirt 正反兩面,共2張設計圖稿,分別上傳。1 張不得超過 1M,且限定為 JPG 或 GIF 格式;若設計圖樣為空白,仍須畫出 T-shirt 輪廓。
‧初賽作品一律採網路上傳至 http://www.arttime.com.tw/moja,上傳成功,系統將自動傳送認證信函至參賽者之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點選確認之後,可將其列印,以做為日後作品上傳成功之依據。
‧上傳成功後,參賽者不得要求再修改或重新上傳;除經主辦單位因作品模糊或其他影響評審之因素,始得要求參賽者再次上傳作品。
‧決賽入圍者,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絡,並將名單公告於「再變記」活動網站http://www.arttime.com.tw/moja。未入圍者,恕不主動通知。
※ 注意:上傳作品需有認證信回覆,才算上傳成功。若因系統導致主辦單位未收到作品,可憑此依據再次上傳作品;若無,恕不負責作品遺失。若參賽者於系統發出認證信之 24 小時內,仍未收到認證信,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以確認作品上傳成功。
決賽 - 成品評選
初賽入圍者,將獲得主辦單位新台幣 500 元的成品製作預算(屆時需填寫勞務報酬單並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完成後之設計作品,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主辦單位。決賽作品繳交相關規定如下:
‧作品說明:請以中文詳細說明創意設計理念,字數以 800 字為限。
‧成品呈現:成品不限任何材質運用,且成品必須與初賽之設計圖稿一致。
‧決賽參賽者請將創作說明、T-shirt 成品,並附姓名、參賽者編號及聯絡方式,以掛號郵寄至:「富御珠寶有限公司 台北市104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3 樓之 1」,並於信封上註明「再變記 - T-shirt 設計創意徵件工作小組 收」字樣。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評審方式】
評審標準:
‧創作概念(切題性)
‧創意性
‧美感
評審委員:
富御集團委員代表暨瑩瑋藝術翡翠文化博物館邀約之藝文人士。
評選結果:
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繫得獎者,並於「再變記」活動網站公告之。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獎金壹萬五千元
第三名:獎金壹萬元
佳 作:選出 3 名,各得獎金三千元
以上得獎者另可獲得《蛻變與創新 - 翡翠藝術典藏特輯》乙本。
網路人氣獎:前 10 名將獲得 MoJA 蓮蓬鑰匙圈乙個;人氣獎第一名,將加贈《蛻變與創新 - 翡翠藝術典藏特輯》乙本。
前三名之創作者,將成為瑩瑋藝術翡翠文化博物館文創商品設計之優先合作者。

【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
(二)得獎人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無條件讓渡入選或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但原創作者仍保有著作人格權。
(三)得獎人須同意主辦單位將得獎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權利。
(四)參賽者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同時公告之。
(五)參賽作品限未經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未得過任何珠寶設計比賽之得獎作品。
(六)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 10% 所得稅。
(七)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或逕行與主辦單位確認。
(八)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並以掛號寄送,因郵遞途中或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九)富御集團暨瑩瑋藝術翡翠文化博物館工作同仁不得參加此活動。
(十)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洽詢專線】
(02)2516-6818分機 830 或(02)2509-8166 呂小姐

【主辦單位】
瑩瑋藝術翡翠文化博物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1 樓)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www.arttime.com.tw/moja/collect.htm

Corel 2010 亞太區創意大賽

 
大賽日期:
報名時間:2010 年 4 月 22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止
公開投票:2010 年 4 月 22 日至 2010 年 9 月 5 日止
得獎公佈 : 2010 年 10 月 15 日於 Corel 官網公佈得獎名單
※ 2010 亞太區創意大賽獎品列表。得獎作品並將在 Corel 官網開放線上展覽。

參賽者資格:
亞太地區居民包括台灣、香港、中國大陸、韓國、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及越南等亞洲國家。詳情請參閱參閱條款和條件。

參賽組別:
‧分為公開組學生組,參賽作品可以是平面設計或影片剪輯。
‧學生組參賽者僅限於學生,目前就讀於經過認可的學術機構。如果您是學生,您可選擇參加公開組或學生組,但不能同時報名兩組,只能擇一參加。
‧非學生參賽者僅能報名公開組。

作品格式:
參賽作品必須使用 Corel 公司的軟體作為主要設計和製作工具。符合條件的軟體包括 CorelDRAW® , Painter™ , Painter™ Essentials , PhotoImpact® , Paint Shop Pro® 和會聲會影®。
您需要提供的參賽作品格式包含以下檔案:
‧參賽作品縮圖:須符合 220(寬)x 170(高).JPG 格式
‧參賽作品專案檔:須使用 Corel 軟體所產生的專案檔(.vsp, .cdr, .ufo, .pspimage, .rif, .riff, etc.)檔案大小必須在 6MB 以下
‧平面設計作品,必須提供 1024X768 pixel,解析度 96dpi 的 .jpg 檔案
‧影片剪輯作品,必須提供在 YouTube 或 Vimeo 嵌入代碼
‧檔名不可使用中文名稱。

大賽主題:
比賽主題為“自由揮灑無限創意!”。鼓勵您運用具有創意的手法,透過平面或動態設計呈現您想推廣的理念、人物、商品等各種抽象及具體事物。

評分方式:
‧80% 來自專業評審的評分,參賽作品將依據評分方式進行審核。最終得獎名單以專業評審之裁定為依據。
‧20% 來自線上投票的人氣指數。因此,一定要鼓勵您的朋友投您一票!

聯絡資訊:
電子郵件:Apac.contest@corel.com

詳細資訊及活動網站:http://apps.corel.com/ap/2010_apac_contest/ct/index.htm

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台北植物園標章(LOGO)設計徵選

 
一、活動緣起
擁有百年歷史的台北植物園座落於繁華熱鬧的台北市中心地區,不僅有宛如小型森林的濃密綠蔭,也蘊藏了許多無價的歷史記憶與文化資產,兼具保育、休憩、研究和教育的功能,是北部地區最佳的自然教室。為使民眾深入瞭解台北植物園,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試驗所舉辦「台北植物園標章 LOGO 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台北植物園之代表性標章(LOGO),中選特優作品未來將用於台北植物園相關宣傳文宣中(解說牌、摺頁、手冊、海報、旗幟及短片等),除提昇台北植物園形象外,也讓民眾對台北植物園建立更深刻的認知。

二、設計要點
1.Logo 宜簡潔有力,表現環境教育及保育理念、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
2.Logo 設計可包含台北植物園或 Taipei Botanical Garden 等字樣。
3.Logo 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
4.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宣傳海報及各式 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與植物園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三、參加對象
1.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加。
2.每人限投乙件作品。

四、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色彩標示以 CMYK 註明。
2.作品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標示或黏貼於光碟上。
3.參賽作品請列印於 A4 規格白紙,並裱在 A4 厚紙板上,圖幅長寬勿小於 15 公分,版面力求清潔完整。
4.設計創作理念以電腦輸入或正楷書寫,並黏貼於 A4 厚紙板背面。
5.報名表相關文件,請至台北植物園網站下載 。

五、評選方式
1.由主辦單位代表及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2.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佈於台北植物園網站 http://tpbg.tfri.gov.tw,並擇期頒獎。

六、評分標準
1.主題意象契合性 40%
2.創意及整體造型 30%
3.美感或美觀性  20%
4.應用可行性   10%

七、獎勵辦法
1.特優乙名:30,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作品將作為台北植物園 logo 標章,供未來宣導之用。
2.優等 1 名:10,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
3.佳作 3 名:每名 1,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

八、寄件需包含
1.作品列印乙份。
2.報名表列印乙份。
3.設計創作理念列印乙份。
4.燒錄電子檔光碟乙片。

九、收件方式
1.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5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收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
A.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三元街 67 號 8 樓 801 室,「林業試驗所台北植物園 LOGO 徵選活動小組收」,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B.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期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3.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得獎公佈
1.99 年 6 月底前將得獎名單公佈於台北植物園網站,並電話通知(特優乙名、優等乙名、佳作 3 名)。
2.將擇期公開頒獎,日期以電話、e-mail 方式另行通知。

十一、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3.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4.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勵總額為限。
5.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試驗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授權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試驗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得獎作品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試驗所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6.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7.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8.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佈補充之。
9.活動相關事宜,請洽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植物園組 黃鐘緯小姐 02-23039978 分機:2803。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tpbg.tfri.gov.tw/news/news_1_view.asp?id1=63

台灣獼猴公仔與繪圖設計大賽

 
潑淘氣的台灣獼猴是台灣的特有種,也是「野生動物保育法」所列第Ⅲ類保育類動物。目前台灣獼猴族群數量雖然穩定,但因山林的開發以及人為的濫捕,仍有可能造成面臨絕種的危機。近年來,許多人在野外遇到獼猴時,喜歡餵食,造成獼猴的侵略行為。此外,許多農民也常因獼猴偷摘水果,而倍感困擾。人類與獼猴的關係、生計與保育的衝突,值得深思。
本次台灣獼猴公仔及繪圖設計比賽活動,旨在希冀提升學生們對台灣獼猴保育議題的關心,瞭解台灣獼猴的基本生物資料、棲息地與生活方式等,並宣導應如何正確的對待台灣獼猴,如:禁止餵食、與彌猴保持距離....等等。
比賽得獎的設計圖,將有機會製作成為公益活動之贈品,推廣保育活動。熱情的邀請您來參與「台灣獼猴公仔及繪圖設計大賽」活動,共同關心台灣獼猴!!

主題:
森林中的山大王 - 和泰汽車「台灣獼猴公仔及繪圖設計大賽」

參賽對象: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生。

組別:
比賽分「公仔組」和「繪圖組」,可以選擇其中一組參加,也可以選擇兩組都參加。

參賽辦法:
‧每人每組參賽作品以三件為限,不可共同創作。
‧填寫報名表、100 字內之創作理念與涵義、承諾與授權同意書、公仔作品或設計圖稿等一併繳交,缺漏者不予評審。
‧作品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地址:財團法人臺北市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 - 臺北市 112 北投區中央北路 2 段 42 巷 17 弄 15 號 1 樓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和泰汽車台灣獼猴公仔及繪圖設計大賽』)

作品規格:
◎公仔組規格
1.以「公仔實體作品」徵件,不限材質,設計以能夠勾勒出台灣獼猴的特色、樣貌、內涵、造型、精神及展現頑皮機敏形象之創意作品,並考慮後續實品生產製作的可行性。
2.實體作品尺寸:長、寬、高均不得超過 15 公分。
3.作品材質不限,需自行設計保護裝置,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
4.填寫報名表、100 字內之創作理念、承諾與授權同意書,與作品一併繳交,缺漏者不予評審。
5.公仔實體作品掛號郵寄或親送。地址:財團法人臺北市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臺北市 112 北投區中央北路 2 段 42 巷 17 弄 15 號 1 樓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和泰汽車台灣獼猴公仔及繪圖設計大賽』)
◎繪圖組規格
1.以「平面設計圖」徵件,不限創作方式、風格,需搭配可以傳達人類與台灣彌猴正確相處方式的創意 SLOGAN(中、英文皆可),並考慮後續各類宣導品製作的可行性。
2.設計之圖稿需有 SLOGAN,字數內容限 20 字以內(英文單字、阿拉伯數字皆以 1 字計算),SOLGAN 並適當置於(或寫入)設計圖稿作品中之位置。
3.設計圖稿提供方式:(請選擇其一)
※方式一:
‧提供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彩色電子圖檔,JPG 檔 (為必要) 與 ai、png、psd、tif、pdf、eps 檔擇一。請注意:轉檔時,避免顏色失真之問題。
‧參賽作品之設計,須考量便於放大和縮小,於應用印製、和製作各種宣導材質時(如:DM、資料夾、T-Shirt、杯子...),能明顯識別;建議以向量繪圖軟體製作。
‧將參賽作品圖檔儲存於光碟中,並將作品圖檔輸出列印一份,列印規格為 A4 大小。
‧將作品圖檔、A4 輸出列印、填寫報名表、100 字內之創作理念與涵義、承諾與授權同意書,一併掛號郵寄,缺漏者不予評審。
※方式二:
‧提供 A4 大小之原始設計圖稿(恕不接受立體作品),參賽作品得以色鉛筆、水彩、版畫、剪貼、水墨...等各種繪畫材料表現,不需裝裱。參賽之設計,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時的失真現象。
‧參賽作品之設計,須考量便於放大和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的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時(如:DM、T-Shirt、資料夾、杯子...),能明顯識別,以便於未來在多種媒體之推廣應用。
‧將設計圖稿、填寫報名表、100字內之創作理念與涵義、承諾與授權同意書,一併掛號郵寄,缺漏者不予評審。
4.設計圖稿掛號郵寄,地址:財團法人臺北市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 - 臺北市 112 北投區中央北路 2 段 42 巷 17 弄 15 號 1 樓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和泰汽車台灣獼猴公仔及繪圖設計大賽』)

收件時間及得獎公布時程:
「公仔組」&「繪圖組」收件:即日起至 2010 年 9 月 20 日止 (以郵戳截為憑)
獎項公布時間:2010 年 9 月 30 日
獎項 (獎狀 & 獎金) 寄發:2010年10月20日

評分標準:
◎公仔組:
作品設計理念    25%
設計表現完整性   25%
媒材質感及外觀造型 25%
商品化應用潛力   25%
◎繪圖組:
主題特色         20%
創意表現         20%
整體視覺         20%
SLOGAN契合主題簡潔有力 20%
作品應用潛力       20%

獎勵:
◎公仔組
第一名(共計 1 名)- 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30,000 元,共計 1 名
第二名(共計 1 名)- 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20,000 元,共計 1 名
第三名(共計 1 名)- 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10,000 元,共計 1 名
佳作獎(共計 3 名)- 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5,000 元,共計 3 名
◎繪圖組
第一名(共計 1 名)- 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15,000 元,共計 1 名
第二名(共計 1 名)- 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10,000 元,共計 1 名
第三名(共計 1 名)- 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5,000 元,共計 1 名
佳作獎(共計 5 名)- 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3,000 元,共計 5 名

詳細辦法與活動網站:http://www.ed.taipei.gov.tw/monkey2010/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2010 母親節禮品綠色包裝創意競賽

 
一、活動主旨
響應全球節能減碳、節約環境資源的趨勢,並配合母親節到來,環保署以「綠色包裝環保心,孝順母親更貼心」為主題,邀請全國高中職以上的學生,運用「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的綠色包裝設計理念,發揮創意,設計並製作充滿心意及綠色概念的母親節禮品包裝。不僅可以向辛勞的母親傳達獨特感謝心意外,並可減少市售過度包裝禮品造成的資源浪費。
本活動主要目的係教育並激發同學的綠色包裝創意,能藉由實際的綠色包裝行動,提倡「送禮要送真誠心意,買禮不買過度包裝」理念,並鼔勵教育工作者培養青年學子成為未來綠色包裝設計人才。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協辦單位:永發環境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三、參選作品規定
本次活動主題為「母親節禮品綠色包裝」,參選者可選用各種類型母親節禮品,進行包裝設計並完成包裝製作,如化粧品、服裝、裝飾品等等,每名參賽者限提供一件作品參選,基本規定如下:
(一)參選作品種類,若屬現行「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之列管範圍,應符合包裝層數及包裝體積比值規定,不合規定者,將取消評選資格。詳細法規內容,請至行政院環保署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宣導網查詢,網址:http://www.epa.gov.tw/package
(二)作品內含商品種類不限制,惟包裝設計尺寸大小限定於 30cm * 30cm * 30cm 以內。

四、參選資格
參選資格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且為高中職、大專院校以上(含研究所)之在學學生。

五、報名方式及應繳交資料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99 年 4 月 23 日 (星期五) 止 (以郵戳為憑),請將下列應繳交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永發環境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李先生收」,地址:10690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 205 號 1200 室,並同時將相關表格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以下信箱:idchris2002@sustainable.com.tw
應繳交資料:
(一)「母親節禮品綠色包裝創意競賽活動報名表」。
(二)「母親節禮品綠色包裝創意競賽活動設計檢核表」。
(三)能具體表現綠色包裝設計的實體作品一件。
註 1:報名截止前 (以郵戳為憑) 未完整提供應繳交資料者,不列入評選。
註 2: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2010 母親節禮品綠色包裝創意競賽活動報名資料」(電子郵件之附件應包含「競賽報名表」及「設計檢核表」)。
註 3:作品內含商品種類過於貴重或不利於保存或寄送者,可免檢附內含商品,僅繳交所設計之包裝即可,惟競賽報名表中請檢附清楚作品含內容物陳列照片。

六、評分項目及權重
(一)綠色概念 (40%):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及其他綠色概念。
(二)創意展現 (40%):綠色設計創意、結構創新性、可行性、實用性及其他創意展現。
(三)美感藝術 (20%):美觀性、視覺呈現、文化性及其他美感藝術呈現。

七、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集產、官、學界組成評選委員會,依據評分標準進行審查,評選出 3 名優選與 7 名佳作作品。
評選工作分為下列二階段:
(一)初選:基本資格篩選,包含參選人資格、參選作品法令符合情形、報名資料及相關文件完整性之審查篩選。
(二)決選:由「母親節禮品綠色包裝創意競賽活動」評選委員實際評分,確認最後獲選名單。
註:若參選作品經評選委員審議,不符評選標準者,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八、表揚方式
本活動將評選出 3 名優選及 7 名佳作,由主辦單位舉辦公開表揚記者會,頒發獎金及獎座表揚,並頒發指導老師獎狀以茲鼓勵,獲選作品將公布於環保署「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網站。
獎項及獎勵:
(一)優選 3 名:新台幣陸仟元整(郵政禮券)及獎座一座。
(二)佳作 7 名:獎座一座。

九、活動辦理時程
全程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5 月 4 日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4 月 23 日止
初選:4 月 23 日至 4 月 26 日
決選:4 月 27 日 (暫訂)
獲選作品表揚記者會:5 月 4 日 (暫訂)

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本署「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epa.gov.tw/package。相關活動問題請洽永發環境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李先生,聯絡電話:(02)87722488 分機 215 或本署莊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 分機 2618。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m.epa.gov.tw/exm/2010_Md.html

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徽公開徵選

 
一、活動宗旨:
為彰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積極推動原住民族政策法制化,逐步實現原住民族權益保障及原住民族自治願景,傳遞原住民族熱情、樂觀、尊重、包容形象,特別公開向社會大眾徵求會徽設計,歡迎各界踴躍參與。

二、活動主題 / 設計要點:
(一) 會徽應表現出原住民族的精神。
(二) 會徽設計可依設計需求包含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字樣(非必要)。
(三) 會徽形式為平面彩色,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要適用於電子媒介之傳播與再創作。 (四) 會徽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三、參加資格:
凡喜愛創作設計者,不論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是否具備原住民族身分,年齡、經歷不拘,皆可報名參與本徵選活動,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四、評選方式及標準:
(一) 參選作品原則由本會(3 人)及專家學者(4 人)組成 7 人之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作業,如件數超過 40 件時,則先由本會全體同仁進行投票初評選出 30 件,再由評審小組進行複評。
(二) 評審小組評選標準包含:
作品理念及創意 30%
整體造型    30%
色彩美感    30%
應用性     10%

五、獎勵辦法:
由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公開發布、辦理表揚並依下列名次發給獎金、獎牌。
特優 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暨獎牌乙面。
優等 2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暨獎牌乙面。
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暨獎牌乙面。
註 1:參選作品如未符本活動標準,獎項得從缺;各類獎勵名額得視實際情形調整。
註 2:凡入選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扣除稅金。

六、作品規格及投稿檢附項目:
投稿作品請檢附以下項目 (相關表單及資料請至本會網站首頁 http://www.apc.gov.tw/ 下載):
(一) 報名表 1 份。
(二) 創意及設計說明 1 份。請設定作品名稱,並以書面闡述作品理念,字數以 300 至 500 字為限。
(三) 著作權聲明書 1 份。
(四) 設計圖 1 份。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將作品印製於 A4 紙張,並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CYMK)。請將報名表浮貼於背面。
(五) 作品光碟 1 張。請於光碟上標示作品名稱。
(六) 作品圖檔請提供以下格式:
1. 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或 LOGO.ai。
2. LOGO.jpg 檔,解析度 300dpi。
3. LOGO.tif 檔。

七、徵選日期:
即日起至 99 年 5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 請至本會網站首頁 (http://www.apc.gov.tw/) 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創意及設計說明、著作權聲明書。
(二) 將前述之投稿作品須檢附項目以掛號郵寄或親遞方式送至本會,逾期或檢附項目、資料不完整者述不受理。
(三) 掛號郵寄地址:10357 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 172 號 4 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企劃處施鈺娟小姐,TEL:02-25571600-1323。
(四) 親遞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送至上述地點。

九、得獎公佈:
99 年 6 月 30 日前將入選名單公告於本會網站,並另行以電話及 e-mail 方式通知得獎者。

十、著作權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參賽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二)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為限,並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有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服務標章、機關標誌者等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若經發現上述情況,將取消資格,獲選成績無效,獎項應予追回,並由次優作品遞補。
(三) 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歸屬本會,全部授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使用,並承諾放棄著作人格權。但本會將同意創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四) 本會對獲選作品保有修改權,創作者不得有異議。
(五) 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 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佈補充之。

活動洽詢: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企劃處
施鈺娟小姐(TEL:02-25571600-1323)
蔣裔馨專員(TEL:02-25571600-1313)
董靜芬科長(TEL:02-25571600-1499)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apc.gov.tw/main/docDetail/detail_news.jsp?rootCateID=A000073&docid=PA000000004301&cateID=A000074&linkSelf=0&linkRoot=0&linkParent=

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轉念心更寬』四格漫畫徵選活動

 
一、活動主旨:
(一)以趣味性風格漫畫之形式推廣正向思考之目的,提供民眾輕鬆、幽默之另類思考。
(二)鼓勵民眾創作分享日常生活之思考心得,帶動社會優良風氣。

二、投稿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投 1 篇,參加者請依主辦單位所設定之題目範圍,自行訂立作品名稱進行創作。
(二)請自行影印報名表或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http://khd.kcg.gov.tw/c_index.php 下載。參賽作品背後一律貼上比賽報名表,未貼報名表或字跡不清、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作品收件方式:參加者連同作品光碟、報名表、智慧財產權切結書及輸出作品等資料寄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468號8樓之2,並註明參加『轉念心更寬』四格漫畫徵選活動。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7)3874649 ~ 50 黃小姐或林小姐。
(四)本次活動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五)投稿截止日為 99 年 5 月 15 日止。

三、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不限使用工具,不限黑白或彩色,電腦繪圖者請提供 jpg、bmp 或 gif 之圖檔,圖像品質務必清晰 (150dpi 以上為佳)。若解析度不足以進行文宣品印製或輸出,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另提供原始檔,得獎者不得異議。
(二)作品輸出規格:稿件尺寸規格為八開圖畫紙格式(規格為 38.8cm * 26.5cm)或漫畫專用稿紙(規格為 38cm * 25.4cm),漫畫作品黑白或彩色均可、不限定繪畫方式。漫畫內容為直式,順序需由上至下呈現,每一個格子為 6cm × 7.5cm,格與隔間空白為 1cm。原稿需蓋上描圖紙,保持原稿整潔,對白請寫在描圖紙上。繪製後請將作品輸出黏貼於厚紙板上,避免折痕,造成稿件污損。完成後並請將作品掃描解析度 300dpi 的 JPG 檔,檔案大小以 500KB - 1MB 為原則,請於報名文件中附上檔案 (光碟形式) 及紙本,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
(三)若為電腦繪圖者,請列印成 B4 稿件(注意輸出品質),並提供可於視窗軟體讀取之 .jpg 或 .gif 圖檔磁片或光碟,並請於報名文件中附上檔案 (光碟形式) 及紙本,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
(四)恕不接受鉛筆處理的稿件,並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度,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四、參賽對象: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 16 歲以上一般民眾,不限學經歷,皆可參與。

五、評選方式:
將邀請具有漫畫美工設計、大眾傳播、公共衛生、衛生教育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針對主題表達及創意(30%)、內容安排適切性(20%)、正向思考相關性(20%)、幽默詼諧(20%)、表現技法(10%)進行評比。

六、獎勵方式:
特優 2 名:每名 5000 元圖書禮卷及獎狀乙張
優等 3 名:每名 3000 元圖書禮卷及獎狀乙張
佳作 10 名:每名 1000 元圖書禮卷及獎狀乙張

七、得獎通知及領獎方式:
(一)評選完畢後,於「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網站」公布評選結果,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若在一星期內聯繫不上者,視同自動放棄獎品,由執行單位將其所獲得之禮券捐獻給國內政府立案之公益團體。
(二)各獎項獎品恕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
(三)獎品不得兌換現金或其他獎品,其得獎之名額不可轉讓他人,除獎品外其他衍生之相關費用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四)本活動獎品,主辦單位保有視情況變更為等值商品的權利。
(五)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六)如有活動任何疑問,請電洽:07-3874649 ~ 50 黃小姐或林小姐。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khd.kcg.gov.tw/index.php?strurl=dep_news.php&method=show&nid=2712&ntype=2&dep_id=1

2010年4月7日 星期三

台灣國際學生設計大賽 TISDC

 
活動目的
教育部為激發全球學生創意設計能量,鼓勵國際間學生創意設計交流,發掘新生代創意設計人 才,展現臺灣重視創意設計之國際形象,建立臺灣之國際設計地位,並強化臺灣設計人才與國 際接軌,特舉辦此競賽。

主題說明
根 Fundamental
根是安靜的奮發、沈靜的思索、綻放的聯想。回歸設計最初本質,看見根本價值,展現屬於自己的創意。從追本溯源關懷周遭,深耕最基本的力量向上成長,根是一股看不見的強大力量!

參賽資格
限定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須為民國 73 年 5 月 22 日之後出生,年齡 26 歲以內)

參賽類別
分成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數位動畫設計共三類,參賽作品能表達競賽主題「根」之創意設計。

參賽時間表
報名截止:2010 年 5 月 22 日(星期六)24:00 (臺北 GMT+08:00)
初選作品送件截止:自 2010 年 5 月 1 日(星期六)至 6 月 8 日(星期二)17:00(台北 GMT+08:00),以郵戳為憑。
初選:20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
產品設計類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201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17:00 (台北 GMT+08:00)
決選:2010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
頒獎典禮與展覽:2010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月 31 日

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評選作業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a.第一階段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原作或圖樣裱板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 30 件作品晉級決選。
b.第二階段決選,產品設計類採作品模型及光碟作品評選;視覺設計類及數位動畫類則依原作進行決選。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
A.產品設計組:
創意        5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切題性 20%
圖面表達      10%
B.視覺設計組:
創意      50%
構圖、美感   10%
完整性、切題性 20%
技巧      20%
C.數位動畫組:
創意      50%
美感      20%
完整性、切題性 20%
技術性     10%
※執行單位將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頒發獎項
年度大獎 1 名:獎金新台幣四十萬元,獎狀一紙。
金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獎狀一紙。
銀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獎狀一紙。
銅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贊助單位特別獎若干名。(依實際贊助單位贊助金額而定,並頒發獎狀一紙)

※本獎各獎項經決選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同一作品於同一年度曾在政府中央部會主 辦之相關競賽或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之表列競賽項目中獲獎者, 由決選評審小組擇優核定獎勵金額,不受前項獎金額度限制。
※本獎獎狀以教育部部長名義頒發,並擇期於公開場合頒獎表揚之。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臺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 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臺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 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關於參賽者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 實,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本獎公布前,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應主動告知教育部(本活 動承辦單位),作為評審之重要參考依據。
‧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獲前三名得獎者請親至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臺簽證相關手續費用。
關於得獎者
‧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部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 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教育部備查。
‧得獎獎金應依規定課稅。
‧得獎金額超過 10 萬元之參賽作品,不另行補助模型費用。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教育部(及活動單位)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與說明文 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 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究之需求,教育部得重製該作品。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不得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及獎金:
‧未符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 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 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者。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 認情節嚴重者。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動之權利,本活動未竟事宜,依教育部函示規定及網站公布為準,有關 爭議,經活動評審小組審議後,報教育部決定之。

聯絡方式
2010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執行小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106 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巷 6 號 3 樓
TEL:886.2.7734.5600 / 7734.5598
FAX:886.2.2322-5042
E-mail:ccic.ntnu@gmail.com
Facebook:ccic.ntnu@gmail.com

活動官網:http://www.tisdc.org

2010年4月4日 星期日

郭元益第一屆校園菁英盃包裝設計大賽

 
創意無界限、夢想立即起飛!郭元益為傳遞文化教育以及延續經典傳統禮俗文化觀念,這次以百年傳統餅舖遇上新世代的融合對話,用跨世代的溝通與對談的方式,提供學生大展身手的機會,同時郭元益希望展現出傳統產業未來積極創新與革新的態度。

財團法人郭元益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郭欽定文教基金會首度盛大特別舉辦「郭元益第一屆校園菁英盃包裝設計大賽」,以期望回饋社會公益為目的,讓年輕學生能以創新點子和另類思考的角度,一同詮釋你夢想中最特別的幸福喜餅模樣!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郭元益教育基金會
協辦單位:郭元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郭欽定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華民國平面設計協會、台灣包裝設計協會、台灣設計波酷網

參加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對產品包裝有興趣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收件日期:
1.徵件:99 年 4 月 1 日起至99年 5 月 17 日截止
2.初賽:99 年 5 月 25 日公佈入圍名單 20 名;入圍者則須完成 1:1 實體樣本,於 99 年 6 月 18 日前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 546 號 8F 郭元益活動聯絡處 收
3.決賽:99年6月26日公佈得獎名次;當日20名入圍者請親自參加頒獎典禮

收件方式:
初賽
一律採取電郵通訊方式報名。參賽者下載簡章與報名表;請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表格,投稿時請確切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
1.個人報名表:請以 WORD 文件檔格式,在設計作品上註明作者姓名,就讀學校,科系,年級以及詳細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作品請另以附件形式夾帶發送。
2.交件作品檔:每份作品報名含:產品設計展開圖 JPG 檔一張、產品立體示意圖 JPG 檔一張,請以 AI 或 CDR 檔格式 (A4 21cm x 29.7cm 或圖片 500 x 500pix 或 300 dpi JPG 格式),寄件上請載明『郭元益第一屆校園菁英盃包裝設計大賽』。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3.參賽作品說明:設計創意概念,設計品材質標示,尺寸標示,特殊功能等其他補充說明。
請 E-Mail 寄至:e06876@kuos.com.tw
4.上述之收件檔案所有容量加總不得超過 5M 以上,若資料之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參賽。
決賽
入圍者請於 99 年 6 月 18 日前完成 1:1 實體樣本,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 546 號 8F 郭元益活動聯絡處收(入圍作品若延遲交件或作品毀損,恕不列入評分。);郭元益將一同邀請所有入圍者 99 年 6 月 26 日親自參與決賽頒獎典禮盛會。

設計內容:
1.產品:喜餅
2.概念:一個融合傳統與新世代的囍餅禮盒
3.定位:我的專屬幸福喜餅
4.尺寸材質:創意無限,不限長、寬、高,提供學生最大創作空間

評分方式:
創意   40%
美感   30%
可執行性 20%
商業性  10%

頒獎時間:
99 年 6 月 26 日 (星期六) 上午 09:30 ~ 12:00

頒獎地點:
郭元益文化生活館士林館 /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 546 號 9F

比賽獎金:
金獎:乙名/ 獎金 陸萬元 獎盃乙座;郭元益簽約設計師
銀獎:乙名/ 獎金 參萬元 獎盃乙座
銅獎:乙名/ 獎金 貳萬元 獎盃乙座
優等:參名/ 獎金 壹萬元 獎狀乙張
佳作:伍名/ 獎金 伍仟元 獎狀乙張
* 未得獎之入圍者皆可得榮譽獎金參仟元;
* 郭元益將贈送所有入圍者作品之集結成冊寄送給每位入圍者!

評審:
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郭元益第一屆校園菁英盃包裝設計大賽服務窗口: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 546 號 8F
電話:02-28382700 分機 893 張先生
E-mail:e06876@kuos.com.tw
郭元益官網:http://www.kuos.com

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相關詳細資料至主辦單位,以便辦理相關宣傳相關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原創設計者或引用國內設計作品之設計,請勿報名。
5.獲獎者所獲之獎金2萬元以上者,依中華民國政府政府相關法令待扣稅金10%,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除稅金款項。並請獲獎者當天攜帶身分證影本以便填寫手續資料。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持有隨時修訂以及有活動的最終解釋權。並於活動期間於網路公告週知。
7.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參賽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就參賽入選作品擁有獨家作品使用實施之權利,參賽者不得將參賽入選作品轉賣或授權他人實施,主辦單位也保留作者原創作品的修改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kuos.com/weddingcake_contest.html

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

教育部「師鐸獎」獎座設計競賽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

二、主旨:
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教師專業精神,自 99 年度起恢復辦理「師鐸獎」選拔,為期獲致精緻之藝術性獎座,爰舉辦公開徵求「師鐸獎」獎座設計製作。

三、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99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作品規格:
長、寬 (或直徑) 各約 10 公分以內,高約 30 公分 (含底座) 以內。

五、設計注意事項:
(一)「師鐸獎」獎座設計製作需彰顯尊師重道及提振教師專業精神;又「鐸」係樂器名,一種大鈴,有柄有舌,振舌發聲。古代常用來宣布政教法令或示警,據此,獎座設計亦需呈現「敲響教育理念」之意涵。
(二)教育部 LOGO 應融入獎座設計。
(三)設計圖稿請於 A3 格式紙張以專業電腦向量繪圖軟體,以 1:1 比例繪製 3D 立體圖 (需著色)。
(四)獎座設計材質不限,但需考量實作性。
(五)來稿請勿摺疊,並請保持作品的清潔完整。
(六)以個人為單位報名參選,每人僅受理 1 件設計作品。不受理團體報名參選。
(七)請詳填「教育部「師鐸獎」獎座設計競賽報名表」,並請將該表件黏貼於設計稿背面,另請將設計稿(JPG 格式)及報名表電子檔傳送至本部承辦人電子信箱 alice66@mail.moe.gov.tw
(八)設計作品需未經任何形式發表且不得仿冒抄襲,倘若有上開情事,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銷其錄取資格。
(九)本部得就獲選作品提出修正意見,設計人如不同意修正,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獲選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屬於本部為所有權人,設計人應立具同意書,且本部對錄取之作品有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展覽、生產及其他圖版揭載之權利,錄取者不得提出異議。
(十)設計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參賽文件中之文字圖樣內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六、送件方式:
詳閱上述規格說明後,請將設計完稿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住址及電子郵件信箱,以郵件掛號方式寄至 100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5 號 3 樓教育部人事處收。送件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於送件作品之包裝外標明參加「教育部『師鐸獎』獎座設計競賽」活動。
(二)如遇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七、評選方式:
將於收件截止後由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八、評選標準:
(一)理念表達 40%:是否足以彰顯尊師重道及提振教師專業精神。
(二)特色 20%: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
(三)配色 20%: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
(四)美觀 20%:整體設計美感。

九、活動獎勵:
獲選者(限 1 名),發給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乙紙。(本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賽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

十、公布獲選名單:
99 年 5 月 31 日前於教育部網站公佈獲選者名單。

十一、「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及本部 Logo 圖樣之電子檔案自行至本部網站 http://www.edu.tw/ 人事處電子公告欄內下載)。

十二、聯絡人:
教育部人事處歐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933,傳真號碼:02-2397-6946 或 2397-7022。

相關資訊:http://www.edu.tw/bulletin_list.aspx
文件下載:按右鍵另存word檔

2010年4月1日 星期四

「看見真相‧超越死亡」創意徵稿

 
死亡的過程與死後的世界,
因未知而懼怕,因了解而超脫,
請發揮您的創意,
幫助人們了解生死,進而超越死亡!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圓覺宗智敏慧華金剛上師教育基金會
合辦單位:諾那華藏精舍、黑秀網、生命之聲網路電台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一、徵稿緣起/目的
有鑑於人們對死後世界不了解而畏懼,從事臨終關懷及助念已 20 多年的智敏慧華上師基金會,特舉辦助念影音動畫及中陰期 Flash 遊戲設計之創意比賽活動,希望將死亡前後的狀況、遇到的景象及因應的方法,透過影音平面及遊戲的方式來呈現,讓大眾得以對死亡有基本的認知與了解。

二、徵稿類別
A、廣告或動畫短片:
1.內容主題:宣導當人臨終時,家屬及親友若能為其臨終關懷與助念,便能在其人生最痛苦的時刻,指引一條光明之路,免除一切苦難,讓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影片最末,須放「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標語。
2.30 秒至 2 分鐘之影片,影像拍攝或動畫 (2D、3D、Flash....) 均可,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或軟體製作。
3.作品須以可供電視播放之畫質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需包含 720 × 480 DV NTSC 原始檔(DVD 格式 .vob 檔),及 320 × 240 影片檔(.wmv 檔、mpg 檔)2 種,以供網路票選用。並附上 300 字以內之作品簡介。
4.影片中的對白或旁白無中文字幕者,請附書面說明。
5.請注意作品是否於不同平台播放會有問題 (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等) 。
6.得獎名單公佈後,得獎者須限期提交一份原始檔(DVD 格式 .vob 檔)、無字幕原始檔、或 DVD 光碟片及相關資料。
B.圖文創作:
1.內容主題:同廣告或動畫短片
2.以圖為主文字為輔的輕鬆小品創作(海報、短篇繪本、圖文小品、漫畫....等不拘)。
3.單張作品繪製尺寸:A2(420mm × 594mm),列印輸出尺寸:A4(210mm × 297mm),頁數及製作方式不限(手繪、電腦製作或結合照片皆可)。
4.報名時僅提供 A4 輸出稿(或手繪稿),以及網路可看之縮圖檔(請存成 JPG 檔,RGB 格式,以便網路票選)。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A2 尺寸,300dpi 畫質,CMYK 格式,TIF 檔)。
C. Flash 遊戲:
1.內容主題:以人死亡後到轉世之前的中陰時期,會遇到的現象與因應方式為遊戲內容。
2.作品請以 Flash、Director 等相關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包含 Flash 原始檔(.fla 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720 × 480 pixel 儲存。
3.請確認完成的參賽作品可在 IE8.0 與 Firefox3.6 等瀏覽器上正常運作。
4.參賽作品檔案,請依照您的檔案與創作需求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另行設計 Loading 動畫。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
※為符合徵稿目的並激發創意素材,歡迎至活動官方網站 (http://blog.yam.com/hwatsang) 參考相關生命教育文章、書籍,或參與本會所舉辦之生命教育相關講座。

三、報名方式
1.對本活動有興趣及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均可參賽(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報名作品件數不限(但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2.收件日期: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親送或郵寄均可(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報名方式:請上網 http://blog.yam.com/hwatsang 下載或來電(02-27532621)索取報名表,再將作品(電子檔)連同報名表和相關附件,掛號郵寄至 10571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63 號 13 樓之一,「智敏慧華上師教育基金會 - 影音徵件小組」收。
4.報名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5.作品若有毀損、畫質太差、報名表資料不全、製作規格或內容不符等情形,均恕不受理報名。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必需正面以及不涉及色情、暴力、善良風俗與國家法律相牴觸之內容。
2.參賽之作品限未公開發表或獲獎之創作,評審期間亦請勿對外發表或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經查證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3.因入圍之作品將於網路公開票選,請確保作品中之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於公開票選中無任何侵權之行為,並均出於原創或合法使用而無任何抄襲、侵權情事,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獲獎之作品,須檢附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之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4.凡參賽作品為已獲其他單位獎項,或是抄襲、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情形,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並應將已發給獎金、獎狀、獎品交還主辦單位,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或損害者,包括但不限於支付權利人授權費用、賠償金額或和解金、負擔律師報酬及訴訟費用等,參賽者負賠償責任,參賽者有數人者,應連帶負賠償責任。
5.參賽作品如獲獎,得獎者即願意永久、無償、專屬及不可撤回地授權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可永久為公益推廣之目的為任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發行、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並得轉授權予第三人為前述使用),但主辦單位應於適當之處標明得獎者之姓名。得獎作品中如包含經他人授權之創作,得獎者應向該著作權人取得為上述授權予主辦單位之權利,並保證主辦單位得合法使用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依照本條前述規定之使用即無損得獎者(及其授權人)之著作人格權。
6.凡參加本徵稿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7.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限期內提供完備之領獎資料,逾期視為棄權。

五、比賽方式
1.初審:2010 年 8 月 25 日前由主辦單位初步選出入圍作品。
2.網路票選及複審:2010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止。複審將由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
3.公佈:2010 年 9 月 30 日公佈得獎名單於網站,並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各得獎人,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官方網站。
4.頒獎典禮:暫定於 2010 年 10 月份擇期公開舉辦。
5.評分標準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主題啟發性  40%
‧創意     30%
‧整體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圖文創作:
‧主題啟發性  40%
‧圖文搭配   30%
‧創意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Flash 遊戲:
‧主題啟發性    40%
‧遊戲趣味及耐玩性 30%
‧整體音效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六、獎項說明
1.得獎者獎金如下:
◎廣告或動畫
金華獎 (一名):50,000
銀華獎 (一名):20,000
銅華獎 (一名):10,000
佳 作 (三名):5,000
◎圖文創作
金華獎 (一名):30,000
銀華獎 (一名):10,000
銅華獎 (一名):8,000
佳 作 (三名):3,000
◎Flash 遊戲
金華獎 (一名):50,000
銀華獎 (一名):20,000
銅華獎 (一名):10,000
佳 作 (三名):5,000
2.獎品:凡入圍者均可獲贈精美「六字大明咒」護身掛牌一只。
3.依稅法規定,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得獎者須自行負擔 15% 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故主辦單位將先行從獎金中扣除。

七、其他
1.活動結束後,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刊物及媒體中發佈,並陸續邀請相關平台協助發佈。
2.活動洽詢電話:(02)2753-2621 楊小姐 or 謝小姐。
3.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活動網站及相關說明:http://blog.yam.com/hwats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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