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3日 星期六

2010 第三屆文化資產‧資攝份子全民影音徵選

 
活動緣由
遺留的歷史、消逝的記憶,文化是人類共同擁有的資產,目睹每一世代燦爛而遺留,在每個生命裡綻放而存續。
於是,當時間飛逝,它們依舊停留。過往的改變我們無法參與其中,歷史的痕跡仍舊清晰眼前,不同的詮釋創造不同的意境。
文化資產全民影音創作,是一種對文化的熱愛與懷念,藉由影音與圖片的互動,賦予文化新的觀點、新的觀察、新的見解,重新認識屬於我們的共同記憶,就由你賦予文化新生命。

活動精神
2008 年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影音徵選活動在許多熱愛影音創作朋友的支持下,得以圓滿結束。2009 年為落實全民參與,大家一起來守護文化資產的精神,徹底解放一般人對文化資產議題過於嚴肅的刻板印象,我們邀請所有愛創作、愛自拍的朋友們一起來 Fun 肆享受文化資產如影隨行的快樂,正式更名為「2009 文化資產‧資攝分子 全民影音徵選活動」。
今年度,除了延續文資攝影的 Fun 精神外,更提前與大家一同倒數慶祝台灣建國百年的盛事,將名稱更改為【2010 百年台灣好資攝‧文化資產全民影音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的參與,用影像結合生活、記錄生活的方式,帶大家一起朝台灣建國百年邁進,展望未來。

活動內容
◎十分創作影音徵選:
創作短片角逐競賽,箇中好手放馬過來~紀錄、動畫、劇情、MV 包羅萬象,高額獎金等你來挑戰!
◎三分幽默影音徵選:
自拍狂別害羞,舉凡自 high 導覽解說、古蹟婚紗攝影、娃娃看古蹟、爆笑布袋戲、文化資產行動劇...通通給它傳上來,用您的風趣幽默擄獲網友的心!

活動時間
◎十分創作影音徵選:99/09/15 ~ 99/11/19 24:00
◎三分幽默影音徵選:99/09/15 ~ 99/11/19 24:00
◎FUN 鬆票選趣活動:99/10/20 ~ 99/12/05 24:00

作品類型
凡獨立影像拍攝或創作之劇情、紀錄、實驗、動畫及各類影像多媒體創作作品皆可參加。

參賽作品收件期限
1.截止網路初審報名手續:99 年 09 月 15 日起 至 99 年 11 月 15 日 24 時。
2.截止書面報名收件:99 年 11 月 19 日,以郵戳送件日期為依據判斷。

參賽者資格與人數
1.不限,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在臺灣工作或居留者均可投件。
2.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以十人為限,應於報名表中詳載隊名、代表人及隊員姓名。

參賽作品件數規定
1.同一人或團隊僅限報名參賽 1 支十分創作短片;三分幽默短片不受限制。
2.同一支影片不得跨類參賽,包含同一題材不同規格處理者,皆視為「同一支影片」。

參賽作品規格
1.十分創作作品長度以 10 - 30 分鐘為限。
2.三分幽默短片影音作品長度以 1 - 3 分鐘為限。
3.影片上傳網路檔案大小建議 100MB 以內。
4.檔案上傳建議使用 FLV 格式,請參考 (教學專區) 先行轉成 FLV 格式後再上傳、能有較佳的網路播放品質。
5.網路上傳之作品若經網路審核,發現違反報名表上之任一規範,將寄信通知改善,若錯過報名截止日期,其損失本單位概不負責。
6.若您無法順利將檔案上傳至本站,請於書面報名,並至報名表上勾選「代為上傳」,回有專人為你上傳至活動網頁。
7.書面複審評選用的高畫質 DVD/CD 檔案規格請使用普遍性、一般播放軟體可讀取的檔案規格,如 ASX / ASF / AVI / MOV / WMV / MPG / MPEG...等常見檔案格式。

參賽作品報名與收件方式
1.請先完成網站會員註冊程序並啟用你的個人影音部落格帳號。
2.請完成檔案上傳手續,以利初審作業。
3.十分創作短片類檔案上傳後,請於七日內完成書面報名手續,書面報名需檢附 5 份 DVD 或 VCD(請確認光碟無損毀,封面請註明作品類型及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利用他人著作聲明切結書、授權切結書等正本文件 1 份。
4.三分幽默短片類若檔案無法上傳,請改用書面報名,於書面報名截止日期內,完成書面報名手續,書面報名需檢附 1 份 DVD 或 VCD(請確認光碟無損毀,封面請註明作品類型及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
5.相關文件請至教學專區下載。
6.上述相關切結書應由參賽者簽名或蓋章,以團隊報名者全部隊員皆需簽署,未滿二十歲之參賽者,並應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7.上述書面報名文件得以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106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230 號 7 樓 B 室「2010 文化資產影音徵選」活動小組收。

評選方式
1.十分創作短片聘請文化資產領域專家與影音傳播專家組成評審團,負責評選工作;整體評審流程分為初審(參賽資格認定)、複審及決審三階段。
2.初審由主辦單位依「參賽作品收件規格」及「參賽作品規範」之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並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
3.十分創作短片複審、決審之評分標準,由各階段評審委員討論訂定,至少包含題材掌握度、內容深刻度、表現方式、製作技巧、影片清晰度等項目。

參賽作品規範說明
1. 影音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犯罪、侵犯隱私權、廣告、智慧財產權及人身攻擊等行為,如發現重覆或影音涉及上述條例者,活動主辦單位將有權刪除該篇作品,並且視為放棄參加活動之資格。
2. 十分創作短片參賽作品需配上中文字幕,三分幽默短片類不受此限制。
3. 所有參賽影片 DVD 於賽後概不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檔。
4. 參賽作品之內容,除音樂外,應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作品中所使用之音樂,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
A.自行創作。
B.請參考教學專區自創用 CC 全球分享網站(http://creativecommons.org.tw),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請參考教學專區。
C.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5.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若有利用他人之著作或權利,包含詞曲使用權、文字、圖像及聲音或一切智慧財產權及人格權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相關權利人(含原創作者)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與賠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並喪失其參賽資格。

項目說明
◎十分創作影音徵選:
1.以文化資產相關範疇為主,可參考下列幾點及本站文化資產個案資料。
2.有形文化資產(如古蹟)相關簡介、守護參與、導覽活動、旅遊記錄...等。
3.無形文化資產(如搶孤)相關簡介、守護參與、活動記實、旅遊記錄...等。
3.文化資產保存者(如木雕師、歌仔戲演出者)相關簡介、保存過程、演出記錄...等。
4.影片形式與調性不拘,請參賽者盡情發揮創意。
◎三分幽默影音徵選:
1.另類介紹文化資產,舉凡古蹟、人物、習俗、活動,以不超過 3 分鐘為限、不得破壞古蹟或違反網站使用規範為前提,清晰度尚可即可(可使用手機拍攝)。
2.上傳者需說明幽默之原因,並開放民眾票選。
3.每個人不限投稿次數。
4.短片類點閱人氣獎與FUN鬆票選獎,可同時重複獲獎。

活動獎項
◎十分創作影音徵選:
第一名:1 名,獎金 40,000 元與獎狀 1 只
第二名:1 名,獎金 15,000 元與獎狀 1 只
第三名:1 名,獎金 10,000 元與獎狀 1 只
點閱人氣獎:1 名,獎金 5,000 元與獎狀 1 只
FUN鬆票選趣票選獎前三名:3名,獎金 3,000 元與獎狀 1 只
◎三分幽默影音徵選:
點閱人氣獎:1 名,獎金 5,000 元與獎狀 1 只
FUN 鬆票選趣票選獎前三名:3名,獎金 3,000 元與獎狀 1 只
※附註:
1.本處視收件結果,酌減獎項名額或從缺。
2.獲選 FUN 鬆投票票選獎或點閱人氣獎,並不影響獲得其他獎項之權利。

其他注意事項
1. 上傳之作品勿違反網路使用條款、網路妨害風化、攻擊他人來源及惡意破壞文化資產等情事,如經他人檢舉,網路管理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 作品審核需 24 小時,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絡網路管理者。
3. 上傳之作品如有抄襲、剽竊之情事,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並取消其參賽資格。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此獎項將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所得總額超過 NTD$ 20,010 元,須先繳納 10% 所得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須繳 20% 之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5.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6.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圖片僅供參考,贈品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7.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點閱人氣獎與 FUN 鬆票選趣注意事項
1. 無論是投票還是瀏覽,系統皆會自動記錄 IP;IP 重覆者超過 5 次以上直接視為無效票或無效點閱數。
2. 活動票選期間內,如發現網友利用程式破壞規則,如灌水、重覆投票等...主辦單位將有權視為廢票,並取消該網友抽獎之權益。
3. 每位會員針對兩類作品各有3張選票可投給不同的作品,投票結束後會針對不符合規定的投票張數進行剔除。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eb.hach.gov.tw/hach/frontsite/event2010/

綠色包裝認證 Logo 設計徵選

 
一、活動宗旨:
產品包裝已為行銷手法之一,甚至被視為一種創意及文化的表現。但過度的包裝,也導致資源的浪費及衍生廢棄物問題。因此環保署自 95 年 7 月 1 日開始實施「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規範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的包裝層數及體積,以導正過度包裝的現象,惟仍冀望業者能夠自發性的降低包裝材量,為此環保局以延伸限制產品過度包裝之精神,積極推廣綠色包裝與資源再利用的環保觀念,爰舉辦「綠色包裝認證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具創意且能傳達「台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 (Green Packaging Label of Taichung),簡稱 GPL」之作品,使用於未來台中市推展指定產品之綠色包裝認證上。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晶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設計要點:
1.Logo 宜具原創性又簡潔有力且精緻富創意,能傳達台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之綠色包裝少印刷、少油墨及少包裝理念。
2.Logo 設計可包含標準字「台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字樣。
3.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宣傳海報及各式 DM 等與本局綠色包裝推廣活動相關之各類文宣及產品。

五、徵選辦法:
1.參加對象
凡熱愛設計創作者,皆可參加,學生請註明學校科系、指導教授姓名。
2.作品規格
(1)平面圖稿包含:(請參考平面圖稿範本)
a.正稿 (標準色稿):一式,尺寸10 × 10cm,置於 A4 中上方。
b.縮小圖稿:標準色稿及黑白稿各一式,尺寸 2 × 2cm,同置於 A4 左下方。
c.設計理念:參賽作品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說明文字務必填寫。
(2)表格填寫:報名表和著作權轉讓承諾同意書,須簽名蓋章,否則無效。
(3)作品光碟:參賽作品電子檔,等評審揭曉名次後,再通知得獎人補寄。。
3.獎項獎金
特優 1 名,頒發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一只。
優等 2 名,頒發獎狀獎金 8,000 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 3 名,頒發獎狀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一只。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4.報名與收件方法
(1)收件截止日:99年 11 月 2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每人可參加多件作品,惟錄選之作品僅能有一件。
(3)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A.報名表 (含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1 份,如附件一。
B.平面圖稿說明 1 份,如附件二。
(4)郵寄至「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資源回收科」收。郵寄者以寄件信封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收文章為憑(需於截止日當天 17:00 前送達本局,地址:台中市自由路二段 53 號 8 樓 活動專線:04-22206989 洽詢鄭小姐)。
(5)投稿者請逕行撥打活動專線,向徵選小組確認作品是否寄達 (活動專線:04-22206989 洽詢鄭小姐)。

六、評審方法
1.評審項目
(1)創意性及表現技巧 50%
(2)主題符合度    30%
(3)應用性      20%
2.評審小組:由主辦單位聘請具有美術設計、環境保護或教育宣導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3.評審日期:截止收件後即安排審查委員時間進行相關作業。。
4.公佈及頒獎期:於 99 年 11 月下旬公佈獲獎作品名單於「台中市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網」網站,同時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者。

七、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應徵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一切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3.經選用之特優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發表權。其他優等及佳作作品,主辦單位擁有發表權,著作人不得異議。
4.經選用之特優作品,本局保有修改建議權,作者不得異議。
5.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負擔稅金。
6.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7.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 發表刊登,獲獎者有出席頒獎典禮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8.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
9.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
10.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八、聯絡資訊
晶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謝宜霖先生、鄭伃舒小姐,電話:04-22206989,e-mail:eva69515@yahoo.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recycle.tcepb.gov.tw/news/news_01_1.asp?id=724

85 度C 創意包裝設計競賽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全國性的包裝設計競賽,將參賽者的創意與巧思,結合 85 度 C 的企業精神,設計出具創意性與實用性的包裝盒,希冀透過競賽的方式,鼓勵青年學子發揮創意,並將之實現。

二、主辦單位
美食達人股份有限公司 (85度C)

三、協辦單位
靜宜大學 觀光事業學系

四、報名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可以以個人或是團隊的名義組隊報名,亦可同時報名 A 與 B 組活動競賽。
註:可跨組參加,每隊報名人數不限,但每份作品只能有一代表人,且 A、B 組中代表人不得重複。

五、競賽主題與內容
1. 設計主軸:美食達人企業理念為『五星級的品質,平價奢華的享受
A組:創意禮盒與提袋設計組 (須附加提袋,並須於報名表中註明禮盒之內容物為何,內容物請參考 85 度 C 全產品系列)
B組:蛋糕盒外包裝設計組 - 適用於四片裝切片蛋糕盒與8吋之蛋糕盒 (蛋糕盒之架構請依照 85 度 C 網站所提供之刀模規格,設計其包裝外觀)
註:上述包裝架構 (切片蛋糕盒刀模與8吋蛋糕盒刀模),請於 85 度 C 網站下載。
2.競賽內容:
(1)設計風格:簡潔時尚、高雅有質感
(2)設計色彩:限 4 色
(3)必備元素:包裝的設計上,須加上 85 度 C 的企業識別標誌、85 度 C 企業官網網址,以及 85 度 C 企業 slogan『Sweeten your Life』,上述三大元素請至 85 度 C 官方網站下載。
(4)商業化應用:兼顧創意性與商業化的運用性,設計獨特、原料安全及成本考量。
(5)原創性設計:必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虞。

六、設計規則
1.規格與材質:
(1)設計規格與材質不限,參賽者可依環保、創意性的方向為素材的挑選主軸。
(2)須評估製作成本與商業量產的可行性。
(3)可參考現行包裝規格:
A 組 - 包裝禮盒的規格尺寸如下:長 37cm X 寬 18.5cm X 高 12.5cm
B 組 - 蛋糕盒之規格請參考 85 度 C 網站所提供之素材,下載網址如下 http://www.85cafe.com/
2.商品化:
包裝禮盒與蛋糕盒之內容物,請以 85 度 C 之產品為設計標準,須評估可商品化、實用性及運送的便利性。
3.設計稿尺寸:
菊八開 A4 直式(上下左右留邊 1.5cm),內容必須包含三視圖呈現,每份作品說明不限張數,但請標明頁數。

七、報名方式
1.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止
2.截稿日期:2010 年 11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
3.參賽作品請提供平面設計圖稿,其中須說明設計理念與特點說明。
4.須檢附所有檔案與設計稿之電子檔(請提供 .jpg 或 .doc 格式)。
5.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格式,請詳見附件一與附件二。
6.請將下列資料於 2010 年 11 月 30 日前,掛號寄至【43301 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 200 號 靜宜大學觀光系 619 室 85 度 C 創意包裝競賽小組收 信封袋請註明『85度C 包裝設計競賽』】
(1)書面報名表乙份(照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兩份,如附件二所示。
(3)作品平面設計圖稿紙本乙份:
a.作品名稱、設計說明、設計理念、設計圖尺寸、設計特色
b.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可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架構之圖面。
c.三視圖(前視、側視與俯視,請標註尺寸),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
(4)電子檔乙份 (燒錄於光碟中):
a.報名表電子檔
b.作品設計圖電子檔(設計圖之『.jpg 檔』與『原始檔』,如:使用 Illustrator,則需繳交『.ai 檔』),並請以該作品名稱做為檔名儲存。作品設計圖之版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等任何相關文字符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5)實體模擬成品乙份。

八、評審方式
1.初賽
由主辦單位邀請五位評審,包含產官學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從A、B 組參賽作品中各評選出十件作品進入決賽。此一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名單將於 2010 年 12 月 07 日,在 85 度 C 官方網站上公佈,並以 E-mail 與電話通知進入決賽之參賽者。
2.決賽
進入決賽名單之參賽者,請將其設計理念拍成 5 分鐘短片,並於 2010 年 12 月 12 日 24:00 前,以作品名稱為檔名上傳至 youtube。上傳完成後請以 E-mail 通知主辦單位所上傳之網址,主辦單位將於 2010 年 12 月 13 日至 12 月 17 日 24:00 止,進行網路影片瀏覽人數統計,點閱的人氣指數將列入決賽評分之參考。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將於 2010 年 12 月 25 日進行最後決賽,決賽地點於 2010 年 12 月 20 日,公佈於 85 度 C 官方網站。請入圍決賽的參賽者事先準備 10 分鐘的簡報,簡報檔案以 .ppt 為限,並於 2010 年 12 月 23 日 24:00 前寄至niancikind@gmail.com。決賽當天,入選參賽者必須親自至決賽評審會場做簡報,向評審說明其創意來源及設計概念與理念,簡報結束後,評審將進行討論並現場公佈名次,以及競賽頒獎。

九、評選標準
A 組 - 創意設計禮盒組:
1.商品化可行性【40%】: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可大量生產、產品安全、成本分析等。
(1)安全性:充分考慮使用之安全性,並符合該產品相關之安全規定。
(2)實用性:充分考慮實際生產、運輸、倉儲、販售、消費使用之實用性。如:
‧產業面:易於搬運、填充、封合、倉儲、生產管理及宅急便運送之便利性。
‧消費面:形狀、大小、材質及攜帶,及開啟或再封閉等能讓消費者感到取用方便之特性。
(3)成本分析:素材取用與製作成本等。
(4)其他:如考慮環保與自然生態保育、附加功能、再利用...等訴求。
2.創意【30%】: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3.外觀造型【30%】: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B 組 - 蛋糕盒外包裝設計組:
1.外觀包裝設計感【40%】: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2.創意【30%】: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3.商品再利用【30%】:考慮商品再利用的可能性,提高商品的附加價值,但因考慮商品裝蛋糕時的支撐力,商品設計請勿打孔或折線。

十、競賽時程表
2010.11.30 - 競賽活動報名截止
2010.12.07 - 於 85 度 C 官方網站公佈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名單
2010.12.12 - 5 分鐘設計短片上傳至 youtube 截止日
2010.12.20 - 於 85 度C官方網站公佈決賽地點
2010.12.23 - Mail 決賽簡報至 niancikind@gmail.com
2010.12.25 - 85 度 C 包裝設計競賽活動之決賽

十一、獎勵辦法
A 組 - 創意禮盒與提袋設計組
第一名:壹名 - 獎金參萬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壹名 - 獎金貳萬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壹名 - 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只
佳作:五名 - 每名獎金貳仟元、獎狀乙只
B 組 - 蛋糕盒外包裝設計組
第一名:壹名 - 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壹名 - 獎金伍仟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壹名 - 獎金参仟元、獎狀乙只
佳作:五名 - 每名獎金壹仟伍佰元、獎狀乙只
註: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000 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 NT$13,333 元者,須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 20%)。

十二、展覽與發表
1.所有參賽作品將發表於 85 度 C 官方網站。
2.得獎作品預計於 85 度 C『創意包裝設計競賽』成果發表會中發表。
3.其它相關展覽或媒體的露出與發表。

十三、注意事項
1.若參賽總組數未達十五件以上,或所有參賽者得分皆未超過 70 分,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本次競賽。
2.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作品送達協辦單位與否,且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3.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協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4.作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協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參賽者之作品若運送過程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評選之困難,或無法參賽者,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5.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協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且參賽者須自行完全負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列舉證明本次競賽之得獎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其餘不得有異議。
7.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設計稿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8.團體報名代表者與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註明團體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獲獎時由授權代表人領取。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應自行處理。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9.得獎作品以參賽者之代表人為著作人,得獎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與設計原始檔讓與主辦單位,必要時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
10.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成品販售等權利。
11.協辦單位得視需要,斟酌調整各項日期,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
12.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協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13.活動洽詢:上班時間 (週一到週五 09:00~17:00) 請洽 85 度 C 競賽小組 (04)2632-8001 #13511
 或洽詢:林念慈,0958-170699,niancikind@gmail.com
      潘相蓉,0923-326577,emily750728@gmail.com

十四、協辦單位保有以上競賽規則依實際運作情況修改之權力。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85cafe.com/html-c/20101004.htm

時尚祭。設計綻。Iphone 賞 - iphone 4 保護套 / 殼設計競賽

 
一、活動源起及目的:
Apple 商機己漫延至校園。原本鎖定於商務人士的 apple 市場近年來由於消費能力的提昇,其門檻較低的商品己經逐漸為學生族群所能負擔,相對而言原為崇尚簡單美學的外觀設計亦隨著消費市場的擴大而多樣化。
有鑑於此,ChoiceOnly 直擊年輕消費族群的創意發想,進入台校園邀請不同角度及思維的學生一起為 Iphone4 打造不同凡想的視覺/使用美學。

二、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具有效學籍之在學學生(以學生證為憑)
(二)報名方式:參賽者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1.於 ChoiceOnly 官方網站或 blog 下載報名表。
2.將填妥之報名表及活動規同意書連同學生證(正反面)電子檔及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寄至於報名郵箱(design2010@choiceonly.com),不可事後補繳證件,亦恕不因個人情況調整。
3. ChoiceOnly 將於一星期內以 mail 方式回覆參賽者報名序號,即完成報名手續。
(三)報名限制:
1.每人不限作品件數參賽
2.報名時應提供相關證件電子檔整各項規定。
(四)作品上傳方式:
1.以報名之參賽者序號做為作品上傳檔案名稱
2.作品格式以活動公佈為主。
3.以word格式描述作品理念(500字內),產品材質、產品相關尺寸、PANTONE color
(五)評分辦法:複賽 - 專家評選配分比例
‧創意表現   30%
‧實用性    40%
‧功能性    20%
‧整體設計表現 10%
※若有同分者,以實用性較高者為優先入選。
(六)獎勵方式:
1.首獎(1員):NT.15000 獎學金及 Classic Money Clip 8G 隨身碟乙支(市值 NT.900),發贈獎狀乙張,並將得獎作品量產銷售。
2.優選(3員):ChoiceOnly 925 純銀神話 8G 隨身碟乙支、博客來網路 NT.200 折價卷乙張及 PCDIY 雜誌 3 期(市值 NT.5200) 及獎狀乙張。
3.最佳創意造型獎(3員):青蛙王子及食人花造型隨身碟 4G 各乙支及獎狀乙張。
4.入圍獎(50員):我是惡魔 77 合 1 百搭讀卡機乙個
5.快捷參加獎(前300員):超級富豪限量虛寶序號乙組

三、活動流程說明
(一) 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2010.09.20(一)- 2010.11.30(二)
2.活動地點:
(1)ChoiceOnly官網/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報名表及活動規同意書下載
(2)ChoiceOnly Blog/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報名表及活動規同意書下載
(二)作品上傳:
1.報名日期:2010.11.01(一)-2010.11.30(二)16:00
2.活動地點:
(1) ChoiceOnly官網/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作品上傳區
(2) ChoiceOnly Blog/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作品上傳區
(三) 得獎公佈:
1.初賽入圍公布:2010.12.01(三)
 複賽得獎公布:2010.12.10(五)
2. 活動地點:
(1) ChoiceOnly 官網/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 賞/獲獎名單
(2) ChoiceOnly Blog/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 賞/獲獎名單
(四)作品授權:
1.作品授權期限:2010.12.02(四)-2010.12.09(四)
2.作品授權地點:
(1) ChoiceOnly 官網/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 賞/作品授權書下載
(2) ChoiceOnly Blog/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作品授權書下載
(五) 獎品寄送:
1.寄送日期:2010.12.20(一)
2.寄送方式:以郵寄方式寄送,以郵戳為憑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choiceonly.com/ch/news02.html
http://www.choiceonly.com/ch/news_i2_news06.html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低污染車輛識別標章 logo 圖案」徵選

 

《98 年度所使用識別標章圖樣》

壹、背景說明
本局特以行駛臺北市客運車輛應更乾淨、更環保之角度,以加嚴排放標準並核發「識別標章」方式,改善並減少行駛臺北市之客運車輛污染物的排放。在 98 年度開始施行後,反應良好且獲得業者的支持與配合。在即將到來的 100 年度裡,排放標準將更加嚴格,而識別標章也需更換新版本,因此本局希望透過公開徵選之方式,廣徵各界創作意象簡單明瞭且兼具美感的識別標章 (Logo)。該標章力求簡單而深具意涵,並兼具視覺美感,展現獲得該標章之客運車輛為較環保清潔並且為低污染車輛之特色,進而提升業者形象並達到改善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之施政之目標。

貳、參加資格
設籍本市市民 (台北市) 及學籍為本市轄內各級學校學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以上參賽者須附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文件(身分證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叁、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活動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99 年 12月 10 日止,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送至本局,收件截止日期為 99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郵寄者則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將設計圖稿或作品圖檔(含 A4 輸出列印、作品光碟)、報名表 (身份證明文件請貼於報名表背面)、智慧財產權聲明書,一併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局 (郵寄地址: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7 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第一科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低污染車輛識別標章徵選」)。

肆、作品規格
一、作品理念:作品元素需包含“優等”字樣,具「環保」、「低污染」理念及呈現「環保清潔並且為較優良客運車輛之特色」之意涵與特性。
二、圖樣:需設計標章代表符合 100 年度優等標準之客運車輛。圖樣包含易辨識性、醒目性、美觀性及創意性,茲附 98 年度使用之標章圖樣如附件一。作品無須填滿但大小不得大於 20 公分 x 14 公分、不得小於 10 公分 x 10 公分。
三、設計圖稿提供方式:(請選擇其一)
(1) 提供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彩色電子圖檔,JPG 檔 (為必要) 與 ai、png、psd、tif、pdf、eps 檔擇一。請注意:轉檔時,避免顏色失真之問題。建議以向量繪圖軟體製作,並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 (CYMK)。將參賽作品圖檔儲存於光碟中,並將作品圖檔輸出列印一份,列印規格為 A4 大小。
(2) 彩色手繪完稿於 A4 紙張,並裱貼於適當尺寸之裱板上,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時的失真現象。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須考量便於放大和縮小,應用於識別標章貼紙印製、製作時,能明顯識別,以便於未來之應用。
五、將設計圖稿或作品圖檔(含 A4 輸出列印、作品光碟)、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請貼於報名表背面)、智慧財產權聲明書,一併掛號郵寄,缺漏者不予評審。

柒、評審作業
一、評選小組: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並評選出前三名作品及佳作五名。
二、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30﹪
‧創意及整體造型 30﹪
‧美感或美觀性  20﹪
‧應用性     20﹪

伍、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品
第一名:頒發設計費伍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第二名:頒發設計費貳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第三名:頒發設計費壹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佳作五名:頒發設計費參仟元禮券、獎狀一面
二、二人及以上之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三、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依所得稅法需預先扣繳 10% 稅金。未超過兩萬元者不需預先扣繳,但仍需申報所得稅。獎品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四、作品題材不符或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陸、注意事項
一、參賽之作品,須為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參賽者須確認作品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事項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遞補。如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受損,參賽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二、參賽者如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評選結果者。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三、所有參賽作品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者必須絕對遵守比賽所有規範及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交件時間或比賽規範而遭淘汰者,絕無異議。
五、若參賽作品不符合活動之需求,獎項得從缺。主辦單位有採用參賽作品為活動宣傳之決定權,以及對得獎作品有修改要求權。
六、得獎者資料以報名表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七、得獎作品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主辦單位之應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八、參加本活動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有權透過任何媒體進行出版、展覽、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修改或於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之行為,且使用方式與次數均不受限制,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獲獎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修改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不另致酬。
九、報名參賽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並得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十、關於本活動的任何問題或疑問,請來信指教!
來信請聯絡:la-7247@mail.taipei.gov.tw
或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至 17:30 來電,
聯絡人: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承辦人:邱啟榮,電話:(02)2728-7248,或
委辦公司春迪公司專案經理:李日維,電話:(02)8511-0701 分機 24。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epb.taipei.gov.tw/info/news_view.aspx?InfoId=17241

法務部『矯正署署徽』圖樣徵選

 
一、主辦單位:
法務部

二、目的:
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歷經本部多年努力,終獲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矯正署成立後,為凝聚矯正體系的核心價值,型塑矯正新形象,做為持續推動獄政革新的永恆動力,爰辦理本次「矯正署署徽」圖樣徵選活動。

三、設計理念:
須足以表彰矯正精神之圖樣。矯正署之核心價值為:「提升矯正專業效能,展現人權公義新象」。其內涵包括:專業熱忱、公義關懷、追求卓越、創新價值

四、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99 年 11 月 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作品規格:
請以組合方式應用繳交作品,含:
(一)主要署徽 LOGO 樣式
(二)應用於臂章之圖式
(三)應用於印刷品之圖式

六、徵選須知:
(一)須以個人為單位報名徵選,不受理團體報名徵選。
(二)每人僅受理一件設計作品。
(三)作品呈現方式請以 A4 紙繪製,並可參考本部現行 LOGO 將之融入設計作品中。
(四)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請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
(五)每人每件作品請以「彩色稿」繳交,以「平面」設計為主,加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以上(並附電子檔以 JPG 格式存檔)。
(六)作品設計理念須以文字輔助說明(300 字以內)。
(七)一稿不得二投,經獲選後之作品著作權歸法務部所有;未入選者恕不退件。
(八)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徵選文件,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徵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七、送件方式:
詳閱上述規格說明後,請將設計完稿作品及文字說明(含電子檔),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含手機)、住址及電子郵件信箱,以郵件掛號方式寄至: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130 號 5 樓法務部矯正司收。送件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於送件作品之包裝外,標明參加「法務部『矯正署署徽』圖樣徵選」活動。
(二)如遇作品規格或徵選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八、評選方式:
於收件截止後,由法務部邀集專家學者評選。標準如下:
(一)理念表達 40%:是否足以表達矯正之精神及工作核心價值。
(二)特色 20%: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
(三)配色 20%: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
(四)美觀 20%:整體設計美感。

九、活動獎勵:
(一)排名第一名並獲入選者(限一名),發給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狀乙紙。
(二)排名第二名及第三名者為佳作(各一名),分別發給獎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一萬五千元及獎狀乙紙。
(以上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賽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

十、得獎公布:
2010 年 11 月 30 日—獲選者名單將公布於法務部網站;另擇定 100 年 1 月 1 日於矯正署揭牌儀式典禮時,公開頒獎。

十一、洽詢聯絡:
法務部矯正司鄒啟勳專員
聯絡電話:(02)23314168 或(02)23146871 轉 2413
傳真號碼:(02)23706452
電子信箱:jason5694@mail.moj.gov.tw

十二、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均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二)參加徵選之作品,一律以郵件掛號方式寄送,親自送件者不予受理。
(三)參加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四)徵選作品於郵寄時,請徵選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徵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五)所有徵選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主辦單位如發現報名者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徵選者應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07518&ctNode=27520&mp=001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99 年度外籍勞工在臺側影攝影比賽

 
壹、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 月 17 日 (下午 5 點 ) 止

貳、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 (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台灣之外籍人士)。
‧合法在臺灣工作的外國人(請附居留證影本)。
‧主辦及承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與,以維公平。

參、攝影主題:
◎專題組
(1)『融』合 - 影像闡述外籍勞工努力學習融合臺灣社會生活多元層面,展現臺灣社會族群之融合與和諧。
(2)包『容』 - 影像闡述臺灣社會與外籍勞工之相互包容性,展現臺灣重視道德、禮儀之人本精神。
(3)繁『榮』 - 影像闡述外籍勞工對臺灣經濟及家庭照顧的正面貢獻。
◎一般生活與工作組
以影像闡述外籍勞工生活及工作溫馨畫面。

肆、獎勵:
◎專題組
(1) 第 1 名:3 名,每項專題各 1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座乙只、攝影專輯 1 份。
(2) 第 2 名:3 名,每項專題各 1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座乙只、攝影專輯 1 份。
(3) 第 3 名:3 名,每項專題各 1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座乙只、攝影專輯 1 份。
(4) 優選獎 30 名:每項專題 1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3 千元整、獎狀乙紙、攝影專輯 1 份。
(5) 佳作獎 60 名:每項專題 2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 千元整、獎狀乙紙、攝影專輯 1 份。
◎一般生活與工作組
入選 5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 千元整、獎狀乙紙及攝影專輯 1 份。

伍、報名規定:
‧參賽者於「專題組」及「一般生活與工作組」擇其一參加。
‧「專題組」參賽者,需要敘明參與主題,可選擇參加任一項主題,亦可同時參加三項主題。每一項主題,可以用 1 - 10 張不等照片闡述,每張照片均需附帶照片故事或文字說明。
‧「一般生活與工作組」參賽者,可以用1-10張不等照片闡述,每張照片亦均需附帶照片故事或文字說明。

陸、報名及寄送方式:
◎郵寄或親送報名
(1) 填妥報名表格 (共 3 份,附上沖洗照片) 並將參賽作品以 JPG 格式(畫素品質需在 800 萬畫素或 300dpi 以上),儲存燒錄於光碟,請於光碟上註明姓名和作品名稱。
(2) 寄送至 106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2 號 5 樓之 1,並請註明「99 年度外籍勞工在臺側影攝影比賽及甄選活動」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線上報名者,先以 1M 左右大小檔案傳送,待入選後再送高解析檔案,以利展出。
活動辦法及報名表格可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官網(www.evta.gov.tw)或活動網址(http://www.ugear.com.tw/Evta/)下載。

柒、評選方式:
邀請攝影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工作,並依資格審查、初審、決審程序辦理公正公開的評選。
‧創意表達及表現 30%
‧切合主題    30%
‧拍攝技巧及構圖 40%

捌、注意事項:
‧參賽者應填妥報名表及切結書,活動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或活動網站下載。
‧攝影作品如用郵寄遞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掛號交寄。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所有權,確保參賽作品無爭議。
‧拍攝照片內容及文章內容如查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時,將取消得獎資格。
‧參賽作品有發現下列情況,將立即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翻譯、冒用他人作品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
(2) 作品曾於其他比賽、任何媒體形式、公開活動發表過。
(3) 作品曾參加其他競賽並得獎或刊登者,在評審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
‧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報名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合本簡章規定之事項者,經承辦單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補正者,不予受理。
‧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決審委員決議從缺,在名額不增加之前提下得並列名次,各類別得依實際情況調整辦理。
‧入圍者須補填妥切結書及著作授權書,拒絕繳交者不得作為決選資格。
‧得獎者獎金及獎品須依綜合所得稅競賽獎金稅率規定辦理。

玖、承辦單位
廣宣揚有限公司
聯絡人:周小姐
電話:(02)2368-1028
傳真:(02)2368-0127
Email:emma@concento.com.tw
地址:10660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2 號 5 樓之 1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ugear.com.tw/Evta/Default.asp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30 大設計 - 雜誌封面設計競賽

 
2011 年是台灣設計年!《30雜誌》率先暖身,邀請才華洋溢的設計者大展伸手!《30 雜誌》邀請喜歡設計的你,為《30 雜誌》設計專屬的雜誌封面!

收件時間
2010 / 10 / 1 (五) ~ 2010 / 10 / 25 (一) PM12:00 截止

參加資格
喜歡《30 雜誌》的讀者,以及空有一番設計功力卻找不到機會與舞台發揮的你。

競賽項目
2011 年是台灣設計年,《30 雜誌》2010 年 12 月號率先報導,並以「設計」作為封面故事,報導最新設計思考趨勢、專訪設計大師相關議題。請從〝Design Thinking〞、〝用設計改變世界〞、〝從設計找出未來想像〞挑選一個主題,為《30 雜誌》設計 2010 年 12 月號的雜誌封面,作品須延續《30 雜誌》的風格且帶出「設計力」意涵。

報名方式
請至「30 大設計 - 雜誌封面設計競賽」活動網站「我要報名」區填寫報名資料與作品圖檔連結網址。
※請將上傳作品使用的網路空間設定為"開放",以利工作人員作業,謝謝!!

初審
2010 / 10 / 26 (二) ~ 2010 / 10 / 28 (四)
評審團由《30 雜誌》總編輯、設計總監、設計系教授組成,從參賽作品中挑出 10 件作品,進行封面決選。

評分標準
‧主題傳達    50%
‧獨創性     30%
‧視覺畫面成熟度 20%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封面決選
2010 / 10 / 29 (五) ~ 2010 / 11 / 15 (一)
2010 / 10 / 29 公佈入圍封面決選名單,主辦單位將會通知參賽者寄送原始檔。檔案格式請採用 PSD 檔或 AI 檔。評審團從 10 件作品中選出「最佳封面獎」一名。

網路人氣票選
2010 / 10 / 29 (五) ~ 2010 / 11 / 15 (一) PM17:00 截止 2010 / 10 / 29 公佈入圍封面決選名單,同時在 30 雜誌 Facebook 粉絲專頁舉行網路人氣票選,獲得最多「讚」的作品,將成為「網路人氣獎」的得主。

得獎公布
2010 / 12 / 1 (三) 公布於《30 雜誌》網站,並會再以 E-mail 與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

獎項
◎最佳封面獎
得獎作品將使用為 2010 年 12 月號 30 雜誌封面(《30 雜誌》享有修改權利);雜誌目錄頁及網路同時標註最佳封面得獎者姓名;邀請出席 30 講堂 12 月號(主題設計力)與講師同台分享設計理念與歷程,現場舉行頒獎典禮;獎金 10,000 元。
◎網路人氣獎
本期雜誌特別企劃單元介紹及網路介紹;獎金 10,000 元
◎評審青睞獎
初選勝出的參賽者,將獲得 30 雜誌訂閱 6 期。
◎參加獎
只要報名成功者,皆可獲得 30 雜誌一本。
◎網路投票獎
凡參與網路票選的讀者,隨機抽出 20 名,獎品是《30 雜誌》一本。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30.com.tw/project/2010_design/index.asp

「Magic 經典 國寶 100 總動員」文創設計競賽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身分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歡迎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參與;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

參賽作品類型與繳交規格:
(1)類型
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不限,舉凡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產品等皆可,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惟作品之意向發想來源須出自「精彩 100 國寶總動員展覽」之展件,參賽作品必須具有量產可行性。
(2)參賽作品規格
◎初選繳交物件規格:
1.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圖像保密切結書及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簡介。
2.輸出 A3 設計說明裱板: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150 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之物件名稱、編號)。
3.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以上二項文件及設計作品 3D 模擬示意圖檔 (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全彩 JPEG 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
◎初選入圍後繳交物件規格:
1.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 (尺寸 105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2.參賽作品實體 1:1 打樣品

競賽期程
報名:10 月 08 日 (五) - 11 月 15 日 (一) 23:59 截止
初選評審:11 月 17 日 (三)
網路公布初選名單:11 月 18 日 (四),網路公布初選名單30名,每名可獲得 1,500 元打樣補助費
入選作品打樣繳交截止:12 月 02 日 (四) 17:00
網路公布競賽結果:12 月 06 日 (一)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12 月 13 日 (一)

獎勵內容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獎狀 1 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狀 1 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1 紙
佳作共 8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交件方式
以掛號將作品相關資料寄至 111-99 台北市士林區郵政 28 之 270 號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標準
‧與國寶 100 之藝術文化意涵詮釋之適切性 30%
‧創意發想 30%
‧造型設計 20%
‧商品化可行性 20%

評選方式
1.採兩階段評審;以設計稿參與初選,初選入圍後繳交實體打樣品進入決選程序。由主辦單位及藝術史學、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及決選得獎作品。
2.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致電通知獲獎人,並於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時頒發獎金及獎狀。

參賽注意事項與說明
1.凡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另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5.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主辦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與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7.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8.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 15% 所得稅。

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國立故宮博物院,並同意簽具「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國立故宮博物院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2.就本徵圖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國立故宮博物院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5.參賽者應簽署參賽同意書及圖像保密切結書。

活動網站:http://www.museumrepublic.com.tw/index.php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彰化縣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徵選

 


源起
彰化縣議會係由彰化縣民依法選舉縣議員組織之,為彰化縣最高的民意機構,也是最高的立法機關。於民國四十年二月四日成立第一屆縣議會,隨即辦理接收原彰化市參議會工作,並以彰化市中山堂為會址,直到五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五屆議會期間才搬遷到現在地點。

民主政治即是民意政治,也就是議會政治,本縣自民國四十年成立第一屆縣議會,迄今已歷第十七屆,六十年來所選出的各屆議員合計多達九百零六人,皆為一時之選,問政均能本乎理性,適切反映民意,為民眾謀求福祉,使本會與縣政府間的政治運作,樹立了優良的傳統典範。對於奠定民主憲政,落實地方自治,成果至為豐碩;並培植了無數的政治人才,造就了今日台灣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各方面傲人的成就。

為慶祝彰化縣議會成立 60 週年「走過一甲子」,紀念與傳承民主殿堂的文化和在地精神,邀請您發揮獨特的創意巧思,共同來參與「彰化縣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公開徵選活動,建立並形塑彰化縣議會特有的風格。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議會
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執行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美術學系

競賽主題
彰化縣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徵選 - 發揮創意、廣蒐議意

內容說明
1.標章 (LOGO) 主題定位
本計畫主題在於藉由議會創立 60 週年慶的同時,以彰化縣議會「走過 - 甲子」的歷史軌跡為主軸基礎,以創新、專業、多元、民主為未來發展意象,為議會建構一個獨特鮮明的標章 (LOGO) 設計,以彰顯「議會,就是行動辦公室」精神。
2.發揮創意、廣蒐議意
彰化縣議會擔負縣民托負,任重而道遠。請將足以代表彰化縣議會精神的元素轉化為意像,與時代契合、跟世界接軌,發揮創意將設計與元素意涵巧妙結合,塑造議會特有的文化與精神,同時鼓舞新世代的設計發揮創意關注地方民主發展。
3.結合在地民意推廣普及,創造具彰化縣議會代表性的創意標章 (LOGO),以傳達議會特有的民主文化與內涵;並透過創意標章 (LOGO) 徵選活動,讓更多人參與、了解並認同的彰化縣議會的特殊意義與貢獻,開啟另一時空交流管道。

作品規格
1.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圖形、色彩涵義等)。
2.作品解析度與尺寸: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作品需標明色票,完稿作品以 A4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一份,設計完成之標章 (LOGO) 尺寸不得小於 15 x 15 公分,完成後作品請裱褙於黑色紙板。
3.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AI 格式或 CDR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
4.相關比賽訊息及簡章下載:
彰化縣議會 http://www.chcc.gov.tw/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http://www.ncue.edu.tw/

報名資格
1.凡設籍於中華民國國民並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2.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

評選時程
1.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11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2.評審時間:預定於收件截止日期後三周內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評審。
3.以上期間為作業預估期,實際進度以工作小組作業時間為主,如有調整將隨時公告。

評選方式
1.評審標準: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等。
‧造型 50%
‧創意 30%
‧色彩 20%
2.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彰化縣議會議長為當然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3.頒發獎項、名額:
第一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整、獎座及彰化縣議會獎狀各一幀。
第二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獎座及彰化縣議會獎狀各一幀。
第三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獎座及彰化縣議會獎狀各一幀。
佳作 5 名,頒發新台幣 2,000 元整、彰化縣議會獎狀各一幀。
入選 10 名,頒發獎狀各一幀。
4.評審結果公告時間:99 年 11 月上旬前揭曉,並公告於「彰化縣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公開徵選活動」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得獎作品將於彰化縣議會 60 年慶祝活動展出。

送件
1.送件時請一併繳交:作品以 A4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卡紙裱褙,報名表一份,請浮貼於作品背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燒錄光碟 CD 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2.收件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美術學系收,500 彰化市進德路 1 號,並請於信封外右下角註明「參加彰化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比賽」字樣。
3.聯絡電話:(04) 7232105 轉 2707 林先生;0919635774 羅先生

注意事項
1.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個人或團體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領取之獎金、獎盃、獎狀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2.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盡速洽詢報名聯絡人。
3.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4.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得推舉一單位為代表人,所有相關聯繫與獎金分配由該人負全責 (款項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5.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 (委託或授權) 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6.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附件著作財產權聲明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無償使用。
7.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 (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8.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9.參賽者若有違反本競賽規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10.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aps.ncue.edu.tw/odedi/doc_page.php?id=..0222-2.3056-&rnd=1.8338994839404E+14&value=99&v_type=2

TaipeiWalker 吉祥物設計大賞

 
你對 Taipei Walker 的印象是什麼?
是一本充滿美味餐廳、還是好玩旅遊的雜誌?
或者是一本街頭流行的情報誌?
不管是什麼,「開心」就是我們的理念。
吃得滿足、玩得開心、生活因有 Taipei Walker 而豐足。
歡慶11周年的此時,我們很想讓這樣的理念可以透過你的創意,
分享給每位看 TaipeiWalker 的讀者。
因此,我們提供 10 萬元獎金,公開徵選屬於 Taipei Walker 的吉祥物,
讓「開心」的概念可以透過角色鮮明的吉祥物而散播。

不管 Taipei Walker 在你心中是什麼樣的形象,
只要你有想法,都請你將創意畫出來,
讓它成為人見人愛的 Taiepi Walker 吉祥物。

投稿日期:
即日起 ~ 2010 年 11 月 15 日截止(以寄出地郵戳為憑)

參加方式:
寄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
(1)報名表及著作權同意書(請於官網下載 www.taipeiwalker.com.tw
(2)創作作品

交稿方式:
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郵局掛號至『台北市光復北路 11 巷 46 號 5 樓「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Taipei Walker 吉祥物設計大賞』收,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如為手繪稿可直接寄送。以 B4(36.4 × 25.7cm)為上限。如使用 CG 創作,須以 CD-ROM 儲存後連同列印稿一併寄送。解析度須設定為 300dpi 或以上,並註明所使用軟體及檔案格式。(描繪工具及列印紙張種類無限制),請以作者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

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30%
‧創意及整體造型 20%
‧美感或美觀性  20%
‧應用性     20%
‧網路票選    10%

評選機制:
初選 - 由台灣角川美術編輯及各部門主管選出第一批作品參加複選。
複選 - 由知名部落客插畫家審核及網路票選做為最終評選出優勝作品。

揭曉:
2010 年 12 月 15 日於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屆時將由主辦單位電話通知得獎人。

獎勵方式:
獎金 10 萬元

注意事項:
1.同一位參賽者可以創作不同作品重複報名,每件作品請均需分開寄送。
2.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符者,以致影響資格或審查結果時,將取消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3.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以確保寄送過程中不受損。若作品於寄送過程中因包裝不良而造成作品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4.參賽作品之正反面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記號,否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5.獲獎作品應為未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或模仿他人作品,若經發現有抄襲嫌疑或涉及暴力、色情或毀謗或有其他違法不當情事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討相關得獎獎金及作品,相關涉及的刑責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6.獲獎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獲獎人在經過主辦單位書面同意後,可將獲獎作品收錄於個人畫集,但不得再於他處發表獲獎作品,獲獎作品之作者名稱於簽約時經作者決定後,除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要求變更。
7.獲獎人應簽署著作權同意書,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且吉祥物名稱最終由主辦單位決定並命名之。
8.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9.凡經參加徵選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kadokawa.com.tw/event/design2010/design.html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Kaohsiung FUN『幸福城市.夢想高雄』影音創作大賽

 
活動緣起與宗旨
隨著網際網路普及化,數位科技的時代儼然成為現代社會的象徵,人人都可以成為數位舞臺的展演者;為鼓勵大眾發掘、尋找大高雄之美,高雄縣政府特別舉辦「Kaohsiung FUN『幸福城市.夢想高雄』影音創作大賽」,希望透過民眾的不同角度、以不同的幸福小故事,為高雄這個幸福的城市下一註腳。

活動時間
(一)作品報名時間:自中華民國 99 年 09 月 27 日起至 99 年 10 月 18 日。(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票選時間:自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23 日 0 時起至 99 年 11 月 03 日 24 時止。

參賽資格
* 不限性別、國籍、年齡,只要是熱愛高雄這塊土地者,都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來報名參與,歡迎你成為大高雄歷史紀錄的一員。
* 不管你(妳)在海內外或在台灣哪個縣市,只要是關心、喜愛大高雄,對高雄形象塑造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 或是想要賺取獎金、閒閒沒事喜歡拿攝影機亂拍的無聊人士,也歡迎來報名參加!
* 或影視相關科系學生想藉機練練學校所學,把它當成學校作業,都歡迎來玩玩。

參賽主題與作品規範
1. 本次參賽主題共分為「玩味.新高雄」與「真情.心高雄」兩類。
2. 評審金獎:比賽資格為影片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3. 參賽者可依據所選定之主題,參照主題創作建議單內容,完成作品。
4. 凡以數位媒材方式製作或以數位設備播放之作品皆可 (舉凡: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MV),片長以 1 至 3 分鐘為主(最長不超過 5 分鐘為限)。
5. 影片內容需同時包含高雄縣之素材(景點、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作品片頭需加入 Kaohsiung FUN 的 Logo 識別標誌。
6. 影片語言不拘,不論是否為中文發音,需附上中文字幕。
7. 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1.自行創作。2.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8. 所有參賽作品皆需符合電影法、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與內容審查標準,內容請勿影射或含有情色或暴力等不當資訊。短片需屬原創性自行拍攝或是改編之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參賽者須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確有此情事,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評審方式
1. 主辦單位確認作品內容、規格及報名程序符合規定後,即將影片正式刊登於網站上,供網友欣賞並於設定期間進行網路票選,參與投票者需留下基本資料,以供主辦單位作為得獎聯繫及寄送活動訊息之用。活動期間每人每天限投票一次。
2. 邀請專家學者(電影導演、相關科系教授、新聞處處長、知名網路部落客)評選出各類別得獎影片。

著作授權及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得獎作品進行必要之編輯修改並得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及使用參賽作品於各式宣傳品或媒體上,不另致酬。
3.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原作者享有,著作財產權則歸主辦單位享有,所有參賽影片將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主辦單位擁有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放參賽作品之權利。
4. 參選作品不得為另參加或已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若該作品已於他處得獎,將追回獎金、獎狀。
5. 所有參賽者與投票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寄之電子報及各類文宣活動訊息。

活動獎項
◎玩味‧新高雄評審金獎(1 名) - 獎金 25,000 元: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真情‧心高雄評審金獎(1 名) - 獎金 25,000 元: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玩味‧新高雄評審銀獎(1 名) - 獎金 15,000 元
◎真情‧心高雄評審銀獎(1 名) - 獎金 15,000 元
◎玩味‧新高雄評審銅獎(1 名) - 獎金 10,000 元
◎真情‧心高雄評審銅獎(1 名) - 獎金 10,000 元
◎我愛楊縣長特別獎(4 名) - 獎金 5000 元
◎我愛高雄評審特別獎(2 名) - 獎金 5000 元
◎網路超人氣獎(3 名) - 獎金 3000 元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ks-fun.tw/index.html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Flash 飆創意」Flash 租稅動畫比賽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Flash 飆創意」統一發票推行及租稅宣導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 Flash 租稅動畫比賽活動,讓民眾透過設計製作動畫的過程,能更深入認識租稅,並瞭解到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對國家建設的重要性,建構歡樂e化的租稅教育環境,期將租稅宣導活動主題以意境動畫方式呈現,以達租稅宣導效益。

二、主辦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三、參賽對象:
凡居住(或戶籍設於)本局轄內之民眾。

四、作品繳交時間:
收件截止日期 99 年 11 月 1 日止。

五、作品繳交方式:
(一)參賽作品需錄製成標準光碟片(DVD)乙片並填寫報名表,於本局上班時間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縣桃園市三元街 156 號「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服務科宣導股 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Flash 租稅創意動畫比賽徵件活動」。作品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作品必須妥善包裝。
(二)參賽者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ntx.gov.tw)之宣導活動訊息專區,下載活動報名表或撥電話:(03)339-6789 分機 1273 洽詢。

六、參賽作品規定:
(一)比賽主題:以下列 10 項為創作主題,其相關內容可參酌本局網站 (http://www.ntx.gov.tw) 有關之稅務訊息。
1.營業開發票,消費索發票。
2.繳款書條碼化與多元繳稅管道。
3.發票 e 化 環保綠能。
4.憑證網路申報便利性。
5.優質便民親民服務措施。
6.簡政輕稅 ECFA 致富。
7.跨域整合 建構廉能。
8.遏阻不法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9.有效追繳欠稅措施。
10.租稅宣傳活動或租稅教育創新措施。
(二)作品規格及內容:
1.製作 3 - 10 分鐘之 Flash 動畫,電子檔案內容需含 Flash 原始檔(.fla 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1024 × 768 pixels 儲存,並確保圖形色彩不失真,錄製成標準光碟片(DVD)1 片,且確認影片可在 Flash player 8 環境下正常播放。
2.作品形式需以 Flash 來呈現 (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取消參賽資格及追還獎項),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局所有,並得供租稅教育及宣導使用,不另給酬。
3.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說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4.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5.動畫內容請勿出現可以辨識參賽者資料的文字、圖像、聲音等。
6.每片光碟片限存1件作品。
(三)注意事項:
1.每件作品參賽者限 1 人,報名表上需詳填個人真實資料,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不列入比賽評審。
2.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
3.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4.若事後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及獎品,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作品評審:
(一)聘請 Flash 動畫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機關有權從缺處理。
(二)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 40%、創意 40%、技巧及品質 20%。
(三)於 11 月 25 日前召開評審會議並將評選結果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局網站(http://www.ntx.gov.tw)公布。

八、比賽獎勵:
第 1 名:1 名,獨得獎金 10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2 名:1 名,獨得獎金 8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3 名:1 名,獨得獎金 50,000 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5 名,各得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乙紙。

九、領獎方式:
以掛號郵寄方式個別通知中獎者,中獎者應於主辦機關所定之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局(桃園縣桃園市三元街 156 號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

十、給付中獎人之金額價值超過 20,001 元時,本局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取 10% 稅款,並依規定填發扣(免)繳憑單予中獎人。

十一、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詳細辦法及下載:http://www.ntx.gov.tw/Info/InfoHotNews.aspx?ID=10511

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促使民眾踴躍進入北區國稅局網站瀏覽,透過利用電腦結合美術設計及構思網站首頁版面之比賽,瞭解本局各項便民措施及服務資訊,並甄選最能表達本局特色之首頁設計,作為網站改版之參考藍圖。

二、作品主題:
依本局服務、專業、創新、效能、和諧賦稅五大願景打造全新的網站首頁版型。(請參考http://www.ntx.gov.tw

三、主辦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四、參賽資格:
不限。

五、參賽時間:
延至 99 年 10 月 15 日(含)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參賽方法:
請將參賽報名表(請確認簽名)及光碟 1 片(內含參賽報名表、參賽作品檔案【含網頁 HTML 檔案、Images 資料夾及 Flashes 資料夾,所有檔案並應以英文命名,第一個字母大寫】及 PSD 原始檔),延至 99 年 10 月 15 日(含)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 33049 桃園市三元街 156 號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服務科收(註明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作品)。

七、參賽作品規格:
(一)參賽報名表(含作品設計理念):請至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活動網頁下載。
(二)作品檔案:設計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版型一組,含首頁及分頁,作品檔案除需包含 PSD 格式原始檔案,並將首頁及分頁版型與功能作成 HTML 檔案(存放於根目錄,首頁命名為 Index.htm;分頁命名為 Page.htm),規格如下:
1.頁面最佳觀賞解析度為 1024 * 768,字型建議為系統預設字型,使用 IE6.0 及 Mozilla Firefox 2.0 以上版本。
2.須在 Windows 2003 Server 作業系統平台及 IIS 6.0 Web Server 下正常執行。
3.版型圖檔格式以 PSD 檔,未合併圖檔層檔案為主(圖層請分類整齊),要可保留其使用與修改上最大空間,Flash 檔案大小須在 200kb 以內。
4.首頁版型呈現內容:頁首(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全名、LOGO 及本局五大願景,局名及LOGO 需具與首頁連結功能,LOGO 圖檔請至活動網站下載)、頁尾(本局機關地址、聯絡電話、服務時間等)、分類清單、最新消息模組、稅務活動模組、廣告 BANNER 區、搜尋模組等,其餘可視個人規劃新增 1-2 項模組,屬創意加分範圍。
5.分類清單:分類清單連結路徑,請依本局網站之相對路徑設計(http://www.ntx.gov.tw),項目如下:
‧Skype語音即時通 http://webcall.ntx.gov.tw/Webcall/WebCallIndex.aspx
‧本局簡介 http://www.ntx.gov.tw/Introduction/IntroductionIndex.aspx
‧重大政策 http://www.ntx.gov.tw/Info/InfoImPolicy.aspx
‧就業情報站 http://www7.www.gov.tw/policy/2009career/index.html
‧政府資訊公開 http://www.ntx.gov.tw/Government/GovernmentIndex.aspx
‧稅務訊息 http://www.ntx.gov.tw/Info/InfoIndex.aspx
‧申辦服務及查詢 http://www.ntx.gov.tw/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Index.aspx
‧便民服務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dex.aspx
‧各類信箱 http://www.ntx.gov.tw/Mail/MailIndex.aspx
‧外僑服務 http://www.ntx.gov.tw/Main/MainAliens.aspx
‧國稅法規查詢 http://www.ntx.gov.tw/Law/LawIndex.aspx
‧國稅你問我答 http://www.ntx.gov.tw/Main/MainTaxList.aspx
‧遠距教學 http://learn.ntx.gov.tw/Learn/LearnIndex.aspx
‧稅務專區 http://www.ntx.gov.tw/Tax/TaxIndex.aspx
‧北區家族子網頁 http://www.ntx.gov.tw/Switch/SwitchNaf.aspx
‧影音館 http://learn.ntx.gov.tw/Learn/LearnTaxHouse.aspx
‧全文檢索 無
‧分類檢索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ClassSearch.aspx
‧熱門關鍵字 無
‧家族導覽 無
‧電子報稅達人 http://www.ntx.gov.tw/eTax/eTaxII.aspx
‧熱門網頁 無
‧檔案下載 http://www.ntx.gov.tw/Main/MainDownload.aspx
‧民眾參與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novation.aspx
‧民意調查站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vestigationList.aspx
‧會員專區 http://www.ntx.gov.tw/Member/MemberIndex.aspx
‧學子園地 http://www.ntx.gov.tw/Children/ChildrenIndex.aspx
‧廉政園地 http://www.ntx.gov.tw/Moral/MoralIndex.aspx
‧網站地圖 http://www.ntx.gov.tw/Main/MainSiteMap.aspx
‧回首頁 http://www.ntx.gov.tw/Index.aspx
‧翻譯詞彙 http://www.ntx.gov.tw/Main/MainTranslation.aspx
‧轉接服務 http://www.ntx.gov.tw/Switch/SwitchIndex.aspx
‧招標徵才 http://www.ntx.gov.tw/Recruit/RecruitNewsList.aspx
‧PDA http://pda.ntx.gov.tw/PDA/PDAIndex.aspx
‧WAP http://wap.ntx.gov.tw/WAP/WAPIndex.aspx
‧資安宣言與政策 http://www.ntx.gov.tw/Main/MainSecurity.aspx
‧隱私權說明 http://www.ntx.gov.tw/Main/MainPrivacy.aspx
‧RSS http://www.ntx.gov.tw/RSS/RSSIndex.aspx
6.最新消息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可以假字代替內文。
7.稅務活動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可以假字代替內文。
8.廣告 BANNER 區:以北區國稅局現有網站上的廣告 BANNER 為主。
9.搜尋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

八、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3人組成評審小組評定之。

九、評審標準:
(一)內容:網頁的結構和層次,網頁內容的配置和編排之合理性及其可讀性佔 40%。
(二)美感:網頁設計的吸引力,包括色彩、構圖、動感、影音效果等佔 30%。
(三)創意:網頁的原創性及特色佔 30%。

十、獎勵方式:
(一)參加獎:為鼓勵本局網路會員踴躍報名參賽,前 100 名報名參賽之會員,每位可獲得 300 元等值禮券,得獎名單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掛號方式寄出。(以參賽作品收件郵戳為憑,得獎者不得重覆)
(二)作品獎:
◎第一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2 萬元。(1 名)
◎第二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1 萬 5 千元。(1 名)
◎第三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1 萬元。(1 名)
◎佳 作: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5 千元。(3 名)
※作品獎得獎者僅發給較高之一獎,不得重覆。

十一、結果公佈:
參賽作品得獎名單(暫定)99 年 10 月 29 日公佈於本局網站,並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

十二、附則:
(一)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規格不符將不另行通知)。
(二)評審小組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決定任一獎項是否從缺。
(三)所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或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四)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五)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六)若有上述 3、4、5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
(七)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得獎人須提供設計之原始檔案(含完整圖層),並配合製作北區國稅局新網頁改版事宜。
(八)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保留刪修之權利,得獎人應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權利,均不另給酬。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十三、聯絡方式:
電話:(03)3396789 轉 1276 林小姐
電子信箱:H0116296@ntx.gov.tw
查詢網址:http://www.ntx.gov.tw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Design.aspx

2010 臺北工業設計獎

 
活動目的
為活絡設計師的創意,強化企業及產品附加價值,本競賽邀請創意及設計工作者、以及熱愛設計的市民,運用臺北市特有的城市意象,透過設計美學的轉化,形成前衛創新的概念或是具有商機潛力的商品,提升設計產業發展。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贊助單位:Autodesk、NVIDIA

競賽主題
共居 Cohabitation
「共居」是提倡自然與城市、人與社群、多元文化和諧並存,讓都市生活與大自然更緊密的結合、人與人之間能更親密的擁抱、以及多元文化與種族之間,能更包容且尊重彼此的差異性,並讓城市生活與自然藉由設計連結相互親密擁抱,成為一個串連臺北市的幸福共居地圖。

參賽資格
(一)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參賽組別
(一)產品應用組: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具備高度市場性及具量產潛力之設計概念。
(二)創意概念組: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具備高度創意之設計概念。

作品類型
本競賽將徵選符合主題表現的工業設計作品,包含以下 4 項類型及其他能夠改善或提升生活品質、增加生活便利性、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之概念,說明如下:
(一)個人用品 - 個人使用之產品,包括:行動資訊、電話、美容用品、文具、玩具、流行商品、健康運動休閒產品(運動鞋、蛙鏡、浮板)。
(二)家庭用品 - 家庭使用之產品,包括:廚房用品(廚具、餐具)清潔器具、家具、家電、照明及戶外設備(園藝用品、烤肉用具)等。
(三)工作用品 - 職場使用之產品,包括:OA 辦公家具、文件櫃、周邊事務設備(影印機、幻燈機、投影機)、商務用溝通設備、工業設備與系統等。
(四)公共用品 - 公共場所供大眾使用之產品,包括:大眾運輸工具(公車、火車)、公共設施(路燈、公廁、公用電話、公車站牌)等。
※註:上述創作類型並非報名類型,將由評審團依參賽作品整體水準,依據本作業程序所定方式,評審選出各獎項得主。

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開始:8 月20 日 (五)
線上報名截止:10 月 8 日 (五) 23:59
報名文件送件截止:10 月 11 日 (一) 17:00,以郵戳為憑。
初選評選:10 月 12 日 (二)
初選結果公布:10 月 13 日 (三),將以網路公布初選名單及電話告知
初選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11 月 1 日 (一) 17:00,以郵戳為憑,送件地址將於 10 月 13 日與初選結果共同公布。
決選評選:11 月 4 日 - 5 日 (暫定)
頒獎典禮暨媒合活動:11 月 10 日 (三)

獎項
(一)創意概念組
(1)金獎 1 名 - 15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2)銀獎 1 名 - 10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3)銅獎 1 名 - 5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4)佳作 5 名 - 各 1 萬 (含稅),獎狀 1 紙
(5)廠商特別獎 2 名 - 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 2 萬元或等值商品。
(二)產品應用組
(1)金獎 1 名 - 30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2)銀獎 1 名 - 15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3)銅獎 1 名 - 10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4)佳作 5 名 - 各 2 萬 (含稅),獎狀 1 紙
(5)廠商特別獎 3 名,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 2 萬元或等值商品。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質與量以調整獎項

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未在其他設計競賽獲獎,並且未在市場流通之既有商品。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4.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自行申請專利。
(二)關於得獎者
1.得獎者於公告得獎2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模型等,臺北市政府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3.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元 (含) 以上者,須依稅法規定扣除 10% 之所得稅 (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 20% 之所得稅)。
4.寄件模型均不退件。
(三)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

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0 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蔡宜臻小姐、盧郁汝小姐、蕭富藍小姐
電話:02-2655-8199 分機 260、186、205
電子信箱:sunareytsai@tdc.org.twrachel_lu@tdc.org.twfran@tdc.org.tw
傳真:02-2655-8226
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 3-1 號 G 棟 3 樓
活動官網與詳細辦法:http://www.taipeiIDaward.org.tw

爭鮮 KUSO 短片創意大募集

 


主辦單位: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日期:即日起 ~ 99 / 11 / 21 (日)
上傳影片報名日期:99 / 9 / 15 (三) ~ 99 / 10 / 31 (日) 止
投票日期:99 / 11 / 4 (四) ~ 99/ 11 / 21 (日) 24:00 止
公佈日期:99 / 11 / 30 (二)

評分標準:
‧分為初選與決賽兩階段。
‧初選由網友票選前 20 強,再由主辦單位評選決賽作品。
◎創意      30%
◎網站人氣票選  40%
◎爭鮮元素    20%
◎畫面呈現完整度 10%
※參賽組別同分者,由評審協議取其名次。
※加入爭鮮提供元素更好。

活動獎項:
‧初選
初選進 20 強:20 名,i Sushi 儲值卡 1,000 元乙張
‧決賽
Kuso 金賞獎:1 名,獎金 50,000 元、i Sushi 儲值卡 2,000 元乙張
Kuso 銀賞獎:1 名,獎金 25,000 元、i Sushi 儲值卡 2,000 元乙張
Kuso 銅賞獎:1 名,獎金 10,000 元、i Sushi 儲值卡 2,000 元乙張
Kuso 佳作:3 名,獎金 5,000 元、i Sushi 儲值卡 1,000 元乙張
Kuso 網路人氣獎:1 名,i Sushi 儲值卡 1,000 元乙張
投票參加網路票選:100 名,有機會獲得公仔運動巾乙條

活動網站及詳情:http://www.sushi-express.com.tw/kuso/index.php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2010 EPSON 台灣尊榮賞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或持有居留證人士。
二、參賽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不得有冒充借用、抄襲、拷貝他人作品。
三、參賽作品須為不曾在公開徵件展覽比賽中得獎之作品。
四、EPSON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比賽。

題材:
主題不限之攝影 (影像) 作品。以整組評選,曾經得獎的作品嚴禁參賽,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11 月 19 日 (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影像尺寸短邊需大於 30CM (12吋 ) 以上,長邊不限的彩色或黑白照片四張以上,不得裱框、翻拍拷貝。
二、報名時請繳交原始擋光碟 (光碟中須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擋及轉存 TIFF 檔兩種檔案形式,底片拍攝者請自行底片掃描,儲存於光碟片並如上述附上參賽作品之 JPG 與 TIFF 檔案;請將所有參賽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中)。
三、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使用 EPSON 原廠墨水及原廠紙張 (相紙 / 藝術紙)。
四、參賽者詳填簡章所附之報名表後,請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
五、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EPSON 台灣尊榮賞」。

獎勵辦法:
金獎一名:獎金 15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金獎一名:獎金 8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金獎一名:獎金 5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評審賞五名:獎金 5 萬元 + EPSON P-6000 多媒體播放器乙台

收件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46 號 5 樓「EPSON 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收

得獎公布:
得獎人將由專人通知,預計於 2010 年 12 月於 EPSON 網站公告

活動電話:
02-2657-5322

活動網站與詳情:http://w3.epson.com.tw/2010contest/

2010 元樂首屆校園插畫比賽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幅美麗的幸福景象,可能只是填飽肚子,也許是希望世界和平...我們為了追求幸福而努力完成夢想,你有屬於自己的幸福夢想嗎?
元樂幸福烘焙一直為了傳遞幸福及感動,不斷推陳出新,堅持以頂級食材、創意商品將這份滿滿心意帶給大家。
元樂期望能回饋社會、提供給學子們一個爭取起飛的機會,這一次第一屆的校園插畫比賽,元樂邀請了知名的圖文 BLOG 插畫家 - 輔大猴當代言人,一起與元樂分享幸福,歡迎帶著一顆熱忱的心,盡情發揮您的創意點子,與我們一同打造幸福樂園吧!

一、收件時間:
2010 / 10 / 01 ~ 10 / 29

二、主辦單位:
拍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元樂幸福烘焙

三、參加資格:
限定高中職 (含) 以上的在學學生參加,需以個人名義參加,恕不接受團體或公司行號參加,一人最多投稿三份

四、獎勵辦法:
(1)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2)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3)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4)優選 10 名:獎金新台幣各 1 萬 5 仟元,獎狀 1 紙
(5)最佳人氣獎 5 名:人氣第 1 名獎金 3 仟元,第 2 ~ 5名蘋果年輪各 1 顆
(6)你最神算獎 5 名:人氣王得主的投票網友中抽獎,第一位可獲獎金 3 仟元,抽得其餘四位蘋果年輪各 1 顆
※註1.獲得前三名者,賽後得與元樂團隊不定期進行後續包裝及相關文宣插畫設計,擁有提案權,經採用會給予設計費,另再詳談。
※註2.蘋果年輪口味以門市提供為準,恕無法指定口味

五、參賽方式:
(一)設計內容:
主題:幸福的遊樂園
風格:以可愛動物為主角,限以手繪插畫表現,恕不接受黑白稿及電腦繪圖
(二)報名文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若缺其一文件則不符報名資格並無法參加,恕不另行通知,投稿前請再次確認所有文件及電子檔;請至元樂活動網站 (http://www.ipie2.com/epaper/2010dream/index.html) 下載簡章及報名表等相關文件,並請務必填寫完整
(1)作品原稿:請繪製於八開 (B4),並將原稿貼在黑色硬卡紙板 (33 X 45cm) 上,紙張不限定,以適用於所使用的媒材即可
(2)光碟片:請儲存作品的 JPG 檔,解析度設 300dpi 以上、以及報名表 (word 檔)
(3)報名表:請填寫真實姓名、聯絡方式及設計理念 (100 字以內)、元樂幸福故事或文案 (300 字以內),請印出並浮貼於黑色硬卡紙板背面
(4)著作財產權同意書
(5)原始創作切結書
(三)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2010 / 10 / 01 至 2010 / 10 / 29 下午 5 時為止 (以郵戳為憑),將上述五項文件一同掛號郵寄至「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69 號 9 樓」《元樂活動小組》或親送至報名地址
(四) 評選作業:
(1) 初審:
11 / 3 由主辦單位邀聘插畫設計師、藝術等跨領域專家及元樂團隊,評選出入圍 20 名,得以進入複審
(2) 複審:
11 / 12 由主辦單位邀聘插畫設計師、藝術等跨領域專家及元樂團隊組成評審委員,進行複審
(3) 複審評分標準:
‧插畫表現 40%
‧設計創意 30%
‧美感構圖 20%
‧故事   10%
(五) 人氣王活動:
11 / 4 公布初審入圍名單,同時在元樂 Facebook 開放入圍者人氣票選,人氣最高前 5 名得主將獲得「最佳人氣獎」;再從投票給人氣王的網友當中,抽出5位幸運得主,就有機會獲得「你最神算獎」!
※註3.無論得獎與否,恕無法退還原稿,請自留備份

六、投稿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符合規定、非原創作性作品、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皆不予受理報名
(2)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無論得獎與否,皆不予退還,請另行拷貝留存
(3)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經公開發表或任何媒體曝光發表,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若得獎後得知亦需退還得獎獎勵金
(4)得獎作品若經發現代畫,則獎金全數索回,並由下一名遞補
(5)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複製、出版、刊登、發行、轉載、宣傳等權利,不另計酬;並擁有事後必要之修改權
(6)參賽者應尊重評審之專業評分,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由評審視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獲獎者所獲之獎金 2 萬元以上者,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扣稅金 10%,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除稅金款項,並請獲獎者領獎時攜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便填寫手續資料。此適用於台灣學生(含僑生),外籍學生另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扣稅
(8)比賽時程與規定依參賽狀況調整,以元樂活動官網最新公告為準;活動如有未詳盡之處,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與終止本活動的權利

七、比賽時程:
(1)作品收件截止:2010 / 10 / 29 下午 5 點
(2)作品評選時間:2010 / 11 / 03 ~ 11 / 12,進行初審及複審
(3)人氣王投票時間:2010 / 11 / 04 ~ 2010 / 11 / 14
(4)得獎公布名單:2010 / 11 / 15 公布於元樂活動網站,並會再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活動網站:http://www.ipie2.com/epaper/2010dream/index.html

夜合「標」創意,「花形」好客禮 - 夜合商標競賽徵件

 


夜合花白日閉合,入夜後花朵綻放,芬芳四溢,不但代表客家婦女的勞動之美,更能宣揚客家女性「四頭四尾」的特質,除表彰現代工商社會辛勞工作的勞動婦女,更能發揚高雄市的勞動精神。
為加強「夜合」整體形象,讓民眾對於夜合客家文創產品有更深的認識,歡迎各方設計好手發揮創意,踴躍投稿參加徵選,優選作品將註冊登記為夜合商標,還有豐厚獎金唷!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執行單位:大觀元有限公司

二、活動時間:
(一)徵件期間:99 年 9 月 17 日至 99 年 10 月 9 日
(二)徵選條件:對商標設計有興趣民眾皆可參加。

三、主題精神:
設計以「夜合」花形為主軸,且不可有歧視性別、種族、道德、文化或違反善良風俗之商標。

四、參賽作品報名與繳交方式:
參賽者須完成「線上報名」與「郵寄」兩步驟後,方完成報名程序。
(一)線上報名:
參賽者請至活動官網:http://kaohsiung.cc/iahab2010/ 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含 100 字以上之創作說明),連同設計作品之輸出 JPG 檔,以 E-mail 方式寄至 lovelyKHH@gmail.com 信箱。
(二)郵寄:
包括以下檔案:
1.A4 輸出平面作品圖:將作品圖裱貼於 A3 黑色 200P 襯紙上,並列印報名表貼於 A3 黑色襯紙後。
2.檔案光碟:至少包含下列 2 種圖檔
(1)參賽作品縮圖 jp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2)tif/.pdf/.ai/.cdr/.eps 任一格式均可,CMYK 色彩輸出之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圖檔。
3.將檔案清單、著作權權利移轉授權書、切結書,連同上述 2 項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802 高雄市苓雅區仁義街 2-4 號 3 樓,大觀元有限公司收。

五、參賽者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否則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違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獲獎者須繳回獎金、奬品及獎狀,名次由下一序位遞補。
(二)得獎作品必須同意著作財產權轉讓於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三)第一名作品將申請商標註冊,商標權無償歸屬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四)獲獎者同意依專業評審及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討論意見,配合修正得獎作品。
(五)每份報名資料限報名單一稿件,每名參賽者(團體)限投一件作品。

六、評分方式:
(一)專業評審評分標準:佔總分 80%
1.商標識別度:20%
2.與夜合客家意象契合度:40%
3.色彩與整體結構:10%
4.創意:10%
(二)民眾票選分數:佔總分 20%
1.得票率係依民眾網路(50%)及現場(50%)票選總得票數計算。
2.級距算法:以最高得票率除以 4,為級距標準(最高得票率以 75% 為上限 ÷ 4 = 18.75%)
(1)得票率 0% ~ 18.75%:5 分
(2)得票率 18.76% ~ 37.5% :10 分
(3)得票率 37.6% ~ 56.25%:15 分
(4)得票率 56.26% ~ 75% :20 分
(三)總分計算與競賽結果評定
由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與專業評審進行評審(80%),加上民眾票選結果(20%)加權分數,如有總分同分者,以專業評審評分較高者為優勝。

七、活動獎金:
(一)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含稅)、獎座乙座。
(二)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 (含稅)、獎狀乙張。
(三)第三名: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含稅)、獎狀乙張。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獎金貳萬元以上,須扣繳百分之二十所得稅。

活動網站:http://kaohsiung.cc/iahab2010/

2010 變形蟲 T-Shirt 設計比賽

 
一、設計主題:
變形蟲 I´m AMOEBA
1971 年,「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在「回歸於最基本、最原始的構成要素;一切視覺環境、現代藝術,皆須注入時代的新觀念或獨特的思想,而後給予變形的生命」的宣告聲中成立。
2008 年,秉持變形蟲「簡單」、「強韌」、「變動」、「互動」與「永續」的生物性特質,協會嘗試以「設計力︱新國力」的核心精神,落實設計生活化。
你對變形蟲有什麼想法或聯想?針對這個主題發想,以 T-Shirt 形式設計,概念不拘。

二、報名資格:
對時尚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參賽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僅提供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境內之居民。

三、活動時間
1.報名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10 月 11 日下午三點截止
2.公佈得獎日期:99 年 10 月 15 日

四、繳交作品規定:
1.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賽)、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2.為確保品質,每人至多以 3 件作品參賽為限(倘有逾此數量者,主辦單位有權自行剔除作品),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活動相關規定者,喪失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退回參賽作品,原設計稿請自行留檔。得獎者需提供原始檔ai檔。
3.每個作品除 T-Shirt 輪廓設計圖樣外,需繳交同款 icon,共兩個圖檔。
4.可自行選擇T恤底色進行創作,檔案格式-解析度 300 dpi 以上,jpg 圖檔,T-Shirt 與 icon 設計的總容量需在 10M 以下。得獎者需提供原始 ai 檔。
5.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採 E-MAIL 投稿模式,寄至 Tada.since1971@gmail.com 信箱,信件主旨請寫上活動名稱:「姓名 - 變形蟲 T-Shirt 設計大賽 - 第○件」。報名完成,以收到回覆為準;三天內如未收到通知,請洽王麗雯小姐:02-2713-2644 #15。
6.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評選標準
‧切題 40%
1.變形蟲意象。
2.設計生活化,能激發想像力的。
3.設計力 / 新國力
‧創意 30%
1.概念新鮮銳利
2.圖案設計新穎
‧美感與商業成熟度 30%
1.市場接受度高。
2.印製圖案的成本考量。

五、獎勵
1.第一名:新台幣 10,000 元整,並頒贈獎狀乙紙。
2.第二名:最新倫敦國際廣告獎年鑑與 DVD(值 1500 元),並頒贈獎狀乙紙。
3.第三名:最新倫敦國際廣告獎年鑑,並頒贈獎狀乙紙。
4.佳作十名:頒贈獎狀乙紙。

六、關於該作品智慧財產權之讓渡約定
1.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設計,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不得參賽。
2.參加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且需賠償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獎品與獎狀,並取消其資格。
3.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時即認知並同意,參賽者同意於「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相關活動宣傳使用其參賽作品。
4.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同意協會將作品圖形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所得歸本協會所有。

七、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創作人需繳交正本簽名的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如未滿20歲,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方能領取獎金、獎品與獎狀。
2.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本活動聯絡方式:
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 王麗雯小姐 電話:02-2713-2644 #15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amoeba-taiwan.blogspot.com/

2011 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壹、競賽主旨
為發掘創意設計人才進入製鞋領域,在此提供設計競技舞台以展現國內設計實力,藉此提升我國鞋品設計之水準,激盪出具創意性、實用性與設計感的鞋樣,並鼓勵設計人才對鞋樣設計投入更高的關注。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參、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皆可免費參加。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肆、競賽類別
◎男鞋組
◎流行女鞋組
◎女休閒鞋組
◎運動鞋組

伍、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意性   40%
2.材料搭配性 30%
3.可觀性   30%
◎決賽評審標準
1.創意性             40%
2.材料搭配性           20%
3.可觀性             20%
4.作品 (成品) 對設計圖表達能力 20%

陸、獎金/獎項
分組冠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分組亞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分組季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總冠軍:一名,由各分組冠軍中再評選出一名總冠軍,再獲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
※備註:
1.高於一萬元之獎金均須扣繳 10% 所得稅。
2.初賽入圍作品亦將代表台灣參賽『2011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11),將有機會再獲得 IFDC 優厚獎金。

柒、競賽程序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99 年 11 月 5 日 (五) 下午五點前,請至鞋技中心網站線上報名、繳件,網址: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 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初賽、結果公佈:99 年11 月 12 日 (五) 前於鞋技中心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入圍者需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決賽、收件截止:100 年 3 月 2 日 (三) 下午五點前,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決賽結果公佈:100 年 3 月 18 日 (五) 前於鞋技中心網站公佈決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得獎者。
◎頒獎典禮:未定,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鞋技中心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得獎者參與盛會。

捌、參賽辦法/程序
一、 初賽階段:
(一)線上報名網址 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請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報名系統會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每人報名件數不限。
(二)大底款式選擇:參賽者務必依不同組別選擇 1 款大底式樣作為設計基準,詳細大底資訊請參考競賽網站資料下載區。
(三)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各組將選出五件入圍作品,並備取數名。
二、決賽階段:
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入圍決賽者,入圍決賽者請於 99 年 11 月 19 日 (五) 前,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 ($5000 元)」,相關資料請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及A3設計裱版1張,才得以進入決賽。

玖、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鞋樣彩色設計圖稿一張,內容包括:
A. 一款鞋樣之上視圖、側視圖、45度立體示意圖
B. 中文之設計理念
C.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
D.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備註: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
A.於 99 年 11 月 05 日 17:00 前,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B.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C.「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
決賽入圍者,需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 NT5,000 )」,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備註: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二)決賽參賽作品:
1.A3 設計裱版 1 張(295mm x 420mm 硬卡紙板):設計圖內需具備顏色及設計材料運用,且作品介紹必須以英文作為表達文字。
2.成品鞋1雙: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自行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件作品補助金額以新台幣 6,000 元整為限。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3 月 2 日 17:00 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請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壹、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貳、聯絡方式
聯絡人:趙佑馨
電話:886-4-23590112 ext 840
傳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 8 路 11 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2011 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收
競賽網站: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
電子信箱:designawards2011@bestmo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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