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第七屆『精神疾病反污名化 - 請你聽我說』紀錄式短片創作比賽

 
一、指導單位:內政部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三、贊助單位: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四、報名截止:
即日起至 12 月 20 日(一)止

五、報名辦法:
(一)參加對象:不限,只要你敢 show、夠創意,歡迎踴躍參加。
(二)比賽內容:須與精神障礙者或精神疾病有緊密連結,並能破除污名化效應,另附上三百字內的作品主題說明,報名表以及作品主題說明,請以 A4 紙張列印或書寫,連同作品寄出。
(三)比賽項目:3 分鐘以內的精神疾病反污名化短片,畫面上需呈現自行設計的標語,作品請燒成 DVD 格式。
(四)報名簡章可逕自 www.tamiroc.org.tw 下載。
(五)報名方式:
僅接受郵寄方式報名。請於 12 月 20 日 (一)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 DVD 及報名表(請務必於發表同意書之立書同意人處簽名)郵寄至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100 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 8 號 6 樓),註明參加「2010 精神疾病反污名化短片創作比賽」。
(六)參賽者務必填妥報名表單內所有欄位與郵寄作品 DVD,若有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六、比賽方式:
【重要事項】凡參賽作品皆由康盟上傳至 Youtube 網站公開接受點閱
康盟 youtube 網址:http://www.youtube.com/user/tamiroc1997?feature=mhum
第一部份:評審評分。
第二部分:網路 Youtube 人氣瀏覽
本聯盟將於 99 / 12 / 21 中午 12:00 起公開所有參賽作品於 Youtube,迄至 99 / 12 / 28 中午 12:00 統計累積之瀏覽總人數,並將人數統計資料納入評分。

七、評審標準:
‧主題佔 40%
‧創意佔 40%
‧技巧佔 10%
‧Youtube 瀏覽人數 10%

八、獎勵辦法:
(一)自所有作品中選出前三名與佳作數名。
(二)獎金: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參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貳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壹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佳作獎:獎狀乙紙,與紀念品乙份。
(三)優勝者名單與頒獎典禮詳情將由本聯盟專函通知,並於聯盟網站公布詳細資訊,若有問題請與本聯盟聯繫。

九、注意事項:
(一)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
(二)所有報名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投稿作品需為原創性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違者將取消本次參賽資格。
(四)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之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五)依據中華民國贈與稅法規定,凡贈與之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贈與稅額。
(六)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八)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活動辦法及下載:http://www.tamiroc.org.tw/news01-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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