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8日 星期五

2010 友善建築標誌徵選

 
參選資格:
無論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公司或個人,對本活動有興趣者皆歡迎踴躍投稿。

徵件時間: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 99年 7 月 15 日截止。(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標誌徵選獎金
第一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二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三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四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五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佳 作 5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獎勵
人氣獎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投票獎 10 位,頒發禮卷壹千元整。
(以上獎項將按財政部規定扣稅)
◎頒獎
評選結果揭曉後,由主辦單位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徵選辦法:
設計主題:
強調友善建築中對無障礙環境的理念,強調安全、便利、友善的概念存在。
設計應用:
海報、DM,獎章。
作品規格:
‧彩色版本一式 (12cm × 12cm)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式 (5cm × 5cm 範圍內)。
‧標誌應用項目(例:海報、DM、e-dm) 設計應用範例 之圖稿,請分別放置於「標誌設計應用物表」中。
‧印刷標準色 (CMYK) 色彩標示。
‧參賽作品請一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 繪製徵件作品。
評選項目:
精神詮釋 30%
創意表現 30%
應用設計 20%
色彩搭配 20%

投稿方式:
1.每件參賽作品須附上電腦檔案一同提交,請將作品連同報 名資料電子檔案燒錄成唯讀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 2010「友善建築標誌」設計徵選投稿、創作人姓名、聯絡電話, 郵寄至「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綜合規劃組」收。郵寄者以 寄件信封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收文章為憑(需於當天 17:00 前送達本所,地址:23143 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3 樓。電話:02-89127890 轉 329 洽詢林先生)。
2.寄送作品時,請投稿者確認光碟檔案無誤可讀取並且妥善包裝,作品光碟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主辦單位本所及承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以致於影響比賽權利,應徵者不得有異議。
3.投稿者請逕行撥打活動專線,向徵選小組確認作品是否寄 達(電話:02-89127890 分機 329 洽詢林先生)。
4.投稿應繳交資料:
◎書面文件:
‧報名表
‧標誌設計作品表。
‧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作品檔案:
‧標誌與設計應用物 JPG 檔。(CMYK 全彩,解析度 300dpi 以上。)
‧標誌與設計應用物作品可編輯使用向量繪圖軟 體檔案格式 (ai、cdr、pdf 等) 之電子檔。
◎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參選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 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 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本所得逕 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2.參賽人報名時應先於著作權同意書上簽名同意其參選作 品於獲獎後,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本人之著作財 產權全部讓與本所,必要時,本所對獲獎作品保有修改 權,否則同意由本所取消得獎資格。入選作品於頒獎前, 著作人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 約,未依上述規定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 權全部讓與本所者,取消得獎資格。
3.獲獎作品本所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包括但不限),著作人不得異議。
4.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發表刊登,獲獎者有出席頒獎典禮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5.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 法律責任外,一經查覺,即公布取消獲獎資格,將追回所領獎狀、獎金。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徵選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 若有未盡事宜,本所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7.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活動專線 02-89127890 分機 329 洽詢林先生。

中獎稅金注意事項:
1.依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 13,333 元以上,需預先繳交 15% 機會中獎稅(外籍人士須繳交 20%)。
2.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稅,全年所中獎的 獎品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贈獎單位所發出的扣繳憑證。
3.機會中獎稅雖已預先扣繳,但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 情況如下:
‧1,000 元以下:不需繳納,不需申報
‧超過 1,000 元至 13,333 元:不需預先繳,需申報所得稅
‧13,333 元以上:需預先繳納機會中獎稅,需申報所得稅
4.全年獎品價值總和 1,000 元以上者,必須計入年度所得稅計算,可能造成所得稅之稅率增加。
5.應繳所得稅 = (全年所得淨額總額 × 稅率)–累進差額–預繳的機會中獎稅。

活動網頁:http://www.alluni.com.tw/friendlybuild/for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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