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喜新戀舊 2010 第五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

 
競賽目的
本競賽之宗旨係在推廣數位典藏成果之加值應用,鼓勵數位典藏公共近用,並促成數位典藏內容與技術融入產業、教育與人文社會發展的目標。期能彰顯台灣數位典藏內容多元豐富的價值,活絡台灣商業設計之能量,進而開創商機,並達成全民共享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資源之願景。

主辦單位: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計畫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參賽資格
(一)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
(二)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 參賽者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競賽報名
請至數位典藏商業應用競賽網站 http://aspa.teldap.tw/competition 報名

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競賽組別
1. 海報設計組:
參賽者以典藏資源為元素,推廣數位典藏為主要目標,設計出虛擬之宣傳/競賽活動的海報主視覺以及搭配其活動之創意標題文案。
2. 文化藝術設計組:
以典藏資源為元素,進行充分運用典藏資源導入產品創新設計概念,設計出能夠表達競賽主題、具創新應用之概念作品或商品設計,包含休閒/生活產品、娛樂用品、廚房/居家生活用品、照明設備、時尚配件及其他能夠改善或提升生活品質、增加生活便利性並表現典藏資源商業化的商品。
3. 人物玩偶設計組:
參賽者應利用數位典藏資源,設計出傳達台灣歷史文物、傳統藝術、自然生態中之人物故事的公仔玩偶,並重新賦予其創新之形象。

參考網站
典藏,數位,台灣!成果入口網 http://digitalarchives.tw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http://teldap.tw
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 http://content.teldap.tw
數位島嶼 http://cyberisland.ndap.org.tw

參賽時程
2010 年 04 月至 10 月:數位典藏加值商品化經驗分享工作坊
2010 年 06 月 30 日(三):線上報名開始
2010 年 10 月 15 日(五)24:00(系統截止時間):線上報名截止、著作權說明書收件截止
2010 年 11 月上旬:初選審查
2010 年 11 月中旬:第一階段初選結果公告
2010 年 12 月 15 日(三)17:00(以郵戳為憑):提交入圍決選之參賽成品截止
2010 年 12 月 16 日 ~ 2011 年 01 月上旬:決選作品票選活動
2011 年 01 月上旬:第二階段決選審查
2011 年 01 月下旬:第二階段決選結果公告
2011 年 02 月: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成果展

報名程序
第一步:線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10 年 6 月 30 日 (三) 起至 2010 年 10 月 15 日 (五) 晚上 12 點截止。
2.填寫報名表
競賽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http://aspa.teldap.tw/competition )競賽網站填寫線上報名表(以參賽作品為單位,每件作品須有一份報名表)。
A.完成報名表後,系統將自動發送「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至參賽者信箱,信件內含一組上傳帳號密碼。(若完成報名24小時內未收到確認信,請主動電話連絡主辦單位)
B.本競賽資料繳交採網路收件,參賽者以組帳號密碼登入上傳系統繳交參賽資料。比賽期間,參賽者得隨時登入修改參賽資料。每人/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件作品均需個別報名、設定個別帳號、繳交授權同意書等報名文件。
3.初審資料
◎海報設計組(直式)
A.參賽作品說明書(線上填寫)
B.作品設計圖彩色 1 張,JPEG 檔案,檔案大小 1MB 以下,RGB 全彩,600 X 800 像素,解析度 150dpi。
◎文化藝術設計組
A.參賽作品說明書(線上填寫)
B.作品設計圖彩色 3 張,JPEG 檔案,檔案大小 1M 以下,RGB 全彩,800 X 600 像素解析度 150dpi。
(1)作品立體圖(Ex.組合圖、透視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面。
(2)作品三視圖(三面圖)或尺寸圖等可以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尺寸之圖面。
(3)作品使用情境圖。
◎人物玩偶設計組
A.參賽作品說明書(線上填寫)
B.作品設計圖彩色 3 張,JPEG 檔案,檔案大小 1M 以下,RGB 全彩,800 X 600 像素,解析度 150dpi。
(1)作品立體圖(Ex.組合圖、透視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面。
(2)作品三視圖(三面圖)或尺寸圖等可以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尺寸之圖面。
(3)作品擺置圖(該項目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
4.完成線上報名
所有圖檔上傳完成後,參賽者即可在頁面看到已上傳清單,即表示系統已確實收到檔案。
第二步:繳件
1.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請下載「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填寫資料。
2.智慧財產權說明書:請下載「智慧財產權說明書」,填寫資料。(非必須)
3.繳交期限:2010 年 10 月 15 日(五)17:00 截止(以郵戳為憑)
4.繳交方式:確實填妥兩張同意書後,請親送或郵寄掛號至:10617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317 室 2010 年第五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工作小組收
※完成報名程序第一、二步即完成 2010 第五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報名

決選作品提交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接獲主辦單位之 Email 或電話通知後,請製作 1:1 實際比例製作完整作品,於 2010 年 12 月 15 日(三)17:00 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單位,參加第二階段決選,逾期則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海報設計組(直式)
A.作品設計彩色 1 張,AI 或 EPS 原始設計檔一份,尺寸 62(w) x 87(h) cm (G 全尺寸),CMYK 色彩。(若原始設計檔內含連結圖片,解析度請在 300 dpi 以上並壓成 EPS 檔,請務必將文字建立外框或展開以避免缺字情況。)
◎文化藝術設計組
A.作品實品(與設計圖標示之實際尺寸相符)
B.產品展示照片檔案 5 張:必須為實際產品、不同角度、使用情境,照片檔案須為 Tiff 圖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單張檔案大小約 2 至 5MB。(上述檔案將做為製作專刊、頒獎典禮等相關文宣所使用)
◎人物玩偶設計組
A.作品實品(與設計圖標示之實際尺寸相符)
B.產品展示照片檔案 5 張:必須為實際產品、不同角度、使用情境,照片檔案須為 Tiff 圖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單張檔案大小約 2 至 5MB。(上述檔案將做為製作專刊、頒獎典禮等相關文宣所使用)

決選入圍審查暨公開展覽
決選入圍名單將公布於競賽官網上,並開放民眾進行線上票選,票選結果將與決審結果一同公告。票數最高之作品將獲得最佳人氣獎之殊榮及獎勵,參與投票之民眾,由主辦單位以電腦亂數抽出 10 名,可獲得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獎品。

比賽結果公佈
得獎名單將於決審結果確定後,預定於 2011 年 1 月公告在競賽官網 (http://aspa.teldap.tw/competition ),並以 Email 通知得獎者。網站僅公佈比賽名次結果,不公開評審成績。

獎項及錄取名額
依決選結果頒發 2010 第五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下列獎項:
◎海報設計組
優選:共錄取 10 名,各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文化藝術設計組
第一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二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三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佳 作:每組各錄取三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入 選:每組錄取若干名,精美紀念品一份、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由網路觀眾票選選出一名,精美紀念品一份、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人物玩偶設計組
第一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二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三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佳 作:每組各錄取三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入 選:每組錄取若干名,精美紀念品一份、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由網路觀眾票選選出一名, 精美紀念品一份、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 優秀得獎作品,將優先推薦給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相關計畫單位辦理相關活動展出,並協助輔導得獎者與廠商洽談合作開發商品事宜。
※ 為維持本次得獎作品之水準,若作品水準或件數不足,主辦單位可視繳交作品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依評審意見予以名次並列或從缺。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訊息以網站公布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請隨時上網注意本單位網站 http://aspa.teldap.tw 留意相關最新公告訊息。

得獎作品專刊
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彙編專刊發行,供各界參考。

評審標準
本次評審標準以利用數位典藏內容或原創設計之理念,是否傳達出人文社會、產業經濟、商業價值等層面之創意為主。評審之標準如下:
◎第一階段初選
‧作品與典藏素材之連結度關聯性 25%
‧創意 25%
‧美感 15%
‧圖面表達及作品情境、背景故事 15%
‧商業化可行性/市場需求 20%
◎第二階段決選
‧作品與典藏素材之連結度關聯性 30%
‧創意及創作理念 20%
‧美感及作品完成度 20%
‧商業化可行性/市場需求 30%

評審程序
本競賽將聘請專家、學者與文創設計業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兩階段之評比。第一階段初賽採線上書面資料審查,入圍作品方可進入第二階段決賽。決賽評審時將視情況增加現場報告與發表,以確認最後之得獎名單,如無法出席決賽則視同放棄,亦不進行遞補。得獎名單係以第二階段決賽之成績單獨計算之,即第一階段初賽之成績不列入得獎名單之參考。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以未在其它公開競賽獲獎為原則,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
2.參賽者可提報1件以上作品參賽,但每1件參賽作品均需單獨填寫1份報名表。
3.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4.參賽者除非能舉證證明其他參賽作品或評選委員會決議程序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者外,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5.若參賽作品中使用他人之智慧財產時,應取得合法之授權,並於交件時檢附相關授權證明文件。(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請至官方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6.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如使用數位典藏素材時,僅得於原典藏素材授權範圍(合於本競賽目的且非營利)內為之。若欲為超出該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如商品化或量產),原參賽者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洽談原數位典藏素材授權之相關事宜,例如:權利金額度等,並簽署授權契約。
7.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著作權屬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第三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8.所有繳交之資料與作品可因應參賽者所考量之商業機密因素,刪除部分內容,再無償授權予活動合作單位。
9.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後寄送,若郵寄途中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任何損失,活動合作單位恕不負責;評選工作將以參賽作品送達時之狀況評選之。
10.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參賽者須配合
11.主辦單位就所有參賽實品有自由處分之權利,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12.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不另行通知。
13.所有競賽規則及辦法將以網站的最新公告為準,請隨時上網查看。
14.參賽者於報名期間填寫之個人資料,除提供本競賽聯繫使用外,將作為與本計畫相關之學術統計、學術研究參考資料。
15.參賽作品經查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上述第一項規定時,主辦單位應公告並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如已得獎者並將追回獎金及獎狀。參賽作品因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所生之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關於得獎者
1.得獎者須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並同意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於競賽、評選過程或之後的廣告宣傳活動之中,使用得獎者之作品、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做為宣傳及推廣本次活動和相關活動之用。
2.除了在活動網站公佈外,主辦單位將以通訊方式通知競賽結果。
3.得獎者之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

關於資格取消
若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本比賽辦法規定、或涉及仿冒或抄襲等情事者,如經查證屬實,活動合作單位有權隨時取消參賽者或得獎者之資格及展覽之相關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參賽者對其涉及仿冒或抄襲之作品,須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決選成品製作補助費
本單位提供決選成品製作費補助,入圍決選之參賽者可憑發票申報,每組實支實付最高金額伍千元,補助細節詳見網站公布。

關於商業應用競賽頒獎典禮
預定在 2011 年 3 月辦理,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公佈。

連絡方式
2010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小組
地址: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17室
電話:02-3366-3721 專案經理 胡小姐
傳真:02-2365-3457
E-mail : TELDAPIV@gmail.com
活動網址:http://aspa.teldap.tw/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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