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馬祖文化商品創意設計競賽

 
甄選主題
以「馬祖文化印象」為設計主題,傳揚馬祖在地特色如閔東式建築、軍事、漁村文化與人文景觀等獨特印象,並透過創意設計,邀請各界運用多樣化的素材與資源,賦予馬祖文化創意產品新的生命力與價值!

參賽組別說明
1. 馬祖圖案組
須設計一款馬祖元素之圖案,並將圖案延伸創作至一款以上創意商品,該圖案未來可應用於各種材料,例如布、紙張等,由參賽者延伸可設計之創意商品,並可加入其它素材設計製作,創造出活潑、實用的服飾配件或生活用品;使用技巧不限,惟需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設計作品。
2. 禮品設計組
以馬祖閩東為主題,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伴手禮。
3. 連江縣文化局 Logo 設計組
充分了解馬祖自然人文特色後,設計代表馬祖文化局的 Logo。(作品應包含標準字與圖)

競賽獎勵
‧馬祖圖案組
* 金獎 1 名:新台幣 4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銀獎 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銅獎 1 名:新台幣 1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佳作 3 名: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
‧禮品設計組
* 金獎 1 名:新台幣 9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銀獎 1 名:新台幣 4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銅獎 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佳作 3 名: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
‧連江縣文化局 LOGO 設計組
* 金獎 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報名資格
* 對馬祖地方特色文化性元素、原創設計有興趣
* 對馬祖充滿浪漫想像,亟欲一探馬祖究竟
* 深深愛上這充滿神祕能量的東方地中海,渴望為這畝方鑑挹注創意活水

競賽時程
* 報名日期:自 99 年 5 月 1 日 ~ 9 月 24 日止;郵戳為憑,預期恕不受理。
* 網路票選:99 年 10 月 1 日 ~ 10 月 20 日止,即日起強力徵求粉絲應援團

評分標準
‧馬祖圖案組
。主題性 40% - 呈現主題之「馬祖美麗風光、地方特色文化及熱情友善的生活型態」特質,與當地素材結合為佳。
。創新性 30% - 表現形式創新、材料創新、工法創新。
。市場性 30% -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
‧禮品設計組
。主題性 40% - 呈現主題之「馬祖美麗風光、地方特色文化及熱情友善的生活型態」特質,與當地素材結合為佳。
。創新性 30% - 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實用性、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市場性 30% -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
‧連江縣文化局 LOGO 類
。原創性 40%
。質感  40%
。簡潔性 20%

注意事項
1. 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書、獎金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2. 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報名聯絡人。
3. 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4.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得推舉一單位為代表人,所有相關聯繫與獎金分配由該人負全責 (款項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5. 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6. 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附件著作財產權聲明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太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無償使用。
7. 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8.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9. 參賽者若有違反本競賽規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10. 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活動網站及詳細辦法:http://www.design-matsu.idv.tw/

第三屆《攝區二三事》紀錄片徵件競賽

 
在我們所生活居住的這片土地上,每天、每處角落都有著許許多多的故事在發生、進行著。然而大多數的故事,都只在鄉里間被知曉、流傳,並且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變為少數人生命中的回憶。
已經邁入第三屆的《攝區二三事》,希望透過徵件競賽及網路平台推廣放映,鼓勵民眾為生活週遭所遇見的在地故事,留下當下紀錄。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 (三)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或在台就學、就業之外籍人士,皆可報名參加。但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除外。

徵件主題
以「在地生活、在地故事」為精神核心來呈現在地生命力的紀錄影片,舉凡有關在地人物故事、鄉土產業、文史藝術、土地人文、發展變遷、環境倫理、族群文化傳承,以及所有在台灣各個角落所發生的真實動人故事。

作品規格及長度
‧長片組
以 DV 或以上等級之攝影機,於 98 年 10 月以後拍攝之影片,長度限制為 15 ~ 30 分鐘,需附上中文字幕,並以 DVD-NTSC 格式送件。片長未滿 15 分鐘或超過 30 分 30 秒之作品,喪失參賽資格。
‧短片組
以 DV 或以上等級之攝影機,於 98 年 10 月以後拍攝之影片,長度限制為 2 ~ 15 分鐘,需附上中文字幕,並以 DVD-NTSC 格式送件。片長未滿 2 分鐘或超過 15 分 30 秒之作品,喪失參賽資格。
‧極短片組
以手機、數位相機、 DV 或以上等級之攝影機,於 98 年 10 月以後拍攝之影片,長度限制為 2 分鐘內,可以 AVI、WMV、MPEG2、MP3、3PG、MOV等格式,檔案大小限 30MB 以內,直接上傳至「點‧台灣」網路徵件平台(www.clicktaiwan.com.tw)。片長超過 2 分 10 秒之作品,喪失參賽資格。

獎勵方式
‧長片組
首獎一名,獎金 5 萬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貳獎一名,獎金 3 萬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叁獎三名,獎金 1 萬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佳作五名,獎金 6 千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短片組
首獎一名,獎金 3 萬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貳獎一名,獎金 2 萬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叁獎三名,獎金 1 萬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佳作五名,獎金 5 千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極短片組
特優三名,各得獎金 1 萬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佳作五名,各得獎金 5 千元整,以及獎狀一紙
網路票選獎三名,各得 HP MINI 2133 筆電一台
※ 參與票選的網友,另將抽出幸運網友三名,各得 HP MINI 2133 筆電一台。
※ 主辦單位得視各類參賽作品之質量,彈性調整各類獎項數量

投件方式與評選
‧投件方式:
作品及報名資料請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攝區二三事》徵件小組」收。地址: 103 台北市大同區興城街 10 巷 16 號 2 樓,電話:02-2557-1191 。報名檢送資料如下, 缺件者如經通知仍逾期不補,則視同棄權 :
。報名表一份。
。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一份(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者,包含圖像及聲音,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 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
。參賽作品 DVD 光碟四份(請於光碟上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並自行確保影片品質)。
。報名資料電子檔光碟一份,須包含以下內容:
(1)影片簡介 200 字內
(2)導演簡介 150 字內
(3)創作理念 150 字內
(4)導演照片一張,解析度 300dpi 以上
(5)劇照三張,解析度 300dpi 以上
‧評選作業及得獎名單公佈:
。聘請專業人士,包含專業影像工作者、人文相關領域之工作者組成評審團,評審流程分為初審及決審二階段,依敘事結構、創作理念、製作技巧、創意 表現等進行評選。
。評選結果將於 2010 年 11 月初公佈,並於當月舉辦頒獎典禮,典禮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得獎人。

注意事項
‧作品需為原創性,投件者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擁有者之授權。與參賽作品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投件者自行負責。若發生侵權行為,將追回獎金、及獎狀。
‧獎金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投件作品不論得獎與否,皆不退件,請以拷貝帶送件。
‧由商業電視頻道出資製作之電視節目(含自製、委製、外製)者,不得報名參賽。
‧作品年度限 2009 年 10 月(含)以後完成之作品;既有作品重新剪接視為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
‧得獎作品於評選結果公佈後兩年內,須以無償方式授權中華電信基金會及中華電信 進行非營利之放映與使用,並提供 1 分鐘作品精華之 MPEG2 或 WMV 格式檔案來配合相關推廣活動。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活動網站:http://www.clicktaiwan.com.tw/taiwan/Documentary/index.htm

2011 奇‧想 設計大賽

 
壹、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 1986 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貳、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 3C 產品設計實務相關經驗。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參、競賽內容
一、指導單位: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部社教司、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辦單位: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a Vie 雜誌、黑秀網、波酷網、設計共和。

四、參加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五、競賽主題:
1、創新科技組 - Touch in your heart
A.科技進步帶來了生活的便利,但隨著人們對資訊產品的依賴越深,人與人間的溝通也越來越間接退縮,反而忘了彼此真實的接觸與感動。請參賽者觀察、分析人的互動行為,提出一電子資訊產品以鼓勵人們重拾直接的溝通與關懷,作品希望從創新設計角度,反思追求科技發展的同時也應兼顧人性的關懷。
B.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2、美化人生組 - Let’s Explore
A.嬰幼兒從出生後開始面對許多的第一次體驗,而這些體驗的過程父母親都會陪伴著幼兒一起成長與學習,藉由勇敢的探險精神,讓親子可以彼此建立良好關係,使孩子可以從探險過程中學習、成長。請參賽者設計增進親子互動的產品,其產品可傳遞「讓我們一起探險吧!」,讓雙方都可以一起加入孩子成長的生活探險,提高學習的樂趣。
B.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六、競賽時程:
1、報名:自 2010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起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2、初賽作品收件:請於 2010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5:00 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3、初賽入選通知:2011 年 1 月 5 日 (三) 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評審入選者。
4、初賽作品領回:請於 2011 年 2 月 5 日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5、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 2011 年 1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至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將有數位設計師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 20,000 正。
6、決賽暨頒獎:
A..2011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上午 08:00 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大樓。
B..2011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2011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下午 13:30 舉行「美化人生」組決賽評審, 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2011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7、競賽設計說明: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 (02)89124000-1402 洽陳克冏先生 or 1129 周麗華小姐 , 也可以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洽詢,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七、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 420mm × 297mm,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
b..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c..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d..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1:1 實物模型。
B..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 × 420mm,3mm 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C..簡報光碟一張(含該設計之決賽簡報資料)

八、評審辦法
1、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八件作品之展板、模型,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2、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   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 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   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3、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九、獎勵辦法
初賽:每組選出 8 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 20,000 元正)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2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La Vie 雜誌半年份。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1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La Vie 雜誌半年份。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6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La Vie 雜誌半年份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4、優選
‧各得獎狀一幀。
‧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5 各校傑出獎
‧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 (兩組各 10 件作品),各得獎狀一幀. 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指導教授得獎狀一幀. 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6. 另頒發附加獎項:
‧最佳台風獎: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幀
‧前三名得獎作品於 5 月份 LA VIE 雜誌展示作品及專訪
備註:
1、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 22 萬元。
2、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 10%。

十、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十一、徵件單位 - 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
電話:(02)89124000-1402 陳克冏先生,1129 周麗華小姐
網址:www.gigabyte.org.tw
電子信箱:foundation@gigabyte.org.tw

台北購物節 T-shirt 設計比賽活動

 
LOVE 臺北。創意
結合「臺北意象或臺北文化之元素」(例如:愛臺北小吃、愛臺北資訊發達、愛臺北的地標...等等)為主題發想,以 T-shirt 型式設計,概念不拘。

(一)報名資格
對時尚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參賽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僅提供居住在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之居民。(每人作品以二件為限),報名期間:2010 年 7 月 8 日至 2010 年 8 月 9 日止 )

(二)作品規格
1. 每人限投 2 件作品。
2. 上活動網站下載 T-shirt 的線稿設計作品規格,以圖案以單面為限,手繪或電腦繪製進行設計,可自行選擇 T 恤底色進行創作及上傳檔案,但需以電子檔上傳繳交。
3. 參賽作品為 JPG 檔【寬 (800 像素) X 高 (800 像素)】一張。原始檔部份請以固定格式【可採用 AI 檔 or PSD 檔(尺寸 A3)】 保留,若作品入選者,將會請參賽者寄送原始檔。
4. 參賽作品一律採網路上傳至「I LOVE TAIPEI」T-shirt 設計比賽徵件報名表 。
5. 上傳成功後,參賽者不得要求再修改或重新上傳;除經主辦單位因作品模糊或其他影響評審之因素,始得要求參賽者再次上傳作品。
6. 決賽入圍者,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絡,並將名單公告於「臺北購物節」活動網站。未入圍者,恕不主動通知。
※ 上傳作品需有認證信回覆,才算上傳成功。若因系統導致主辦單位未收到作品,可憑此依據再次上傳作品;若無,恕不負責作品遺失。若參賽者於系統發出認證信之 24 小時內,仍未收到認證信,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以確認作品上傳成功。
7. 作品設計圖的注意規範:
(1) 提交之圖稿不得於背景加上任何裝飾圖案以提高視覺效果。
(2) 參賽者不得在圖說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3) 作品不限任何 T-shirt 形式呈現。
(4) 作品設計稿必須畫出 T-shirt 正面,分別上傳不得超過 1M,且限定為 JPG 或 GIF 格式;若設計圖樣須畫出 T-shirt 輪廓。

(三)作品資格
1. 同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賽)、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每人至多以 2 件作品參賽為限(倘有逾此數量者,主辦單位有權自行剔除作品),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活動相關規定者,喪失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退回參賽作品。
2.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作品嚴禁有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也不可有惡意上傳不雅圖片及文字或使用任何未經授權之圖案、標章、文字及商標之情事發生。
3. 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評選方式
1. 作品公佈:從報名日起公佈於臺北購物節網站。
2. 初選投票期間:2010 年 8 月 1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止。
3. 入圍作品公佈:2010 年 9 月 1 日公佈於臺北購物節網站,以網路票數之前 50 名作為入圍,入圍者須於 2010 年 9 月 15 日繳交向量圖檔格式光碟,供主辦單位作為實際完成之 T-Shirt 設計作品。
4. 決選作品公佈:2010 年 9 月 20 日,以專業評審評分決選,輔以網路投票數為參考分數依據。
5. 本活動分為初選、決選。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官方網站,並由主辦單位主動告知得獎者。
6. 評審標準將依據活動設計主題傳達 40%、獨創性 25%、設計技巧成熟度 25%、網路得票數 10%來評選。
7.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五)獎勵
1. 優勝(一名):獎金新臺幣 25000 元整,個人可獲得獎設計作品 T-Shirt 設計作品。
2. 佳作(五名):獎金新臺幣 5000 元整,個人可獲得獎設計作品 T-Shirt 設計作品。
3. 得獎作品將於 2010 年 10 月臺北購物節時尚週活動中展出。
※ 網路投票獎:參與網路投票民眾將隨機抽出 20 名,每名獲得 1000 元 cash 卡。

(六)智慧財產權條例
1.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設計,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假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2.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設計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
3. 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時即認知並同意,參賽者同意於「臺北購物節」相關活動宣傳使用其參賽作品。
4. 得獎作品之版權將屬於承辦單位,承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圖形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

(七)同意調款
1. 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活動流程及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比賽所述之各項規定。入選者必需參與後續競賽活動,無法參加者,將取消參賽入選資格,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正之。
2. 未遵守本活動等參賽規定者視同棄權。
3. 倘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經主辦單位發現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者,得取消其獲獎資格,得獎者並應歸還得獎之獎金、獎狀、獎品等相關報酬,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責,若導致主辦單位受損時,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八)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或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2.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3.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須留存作品之參賽者請自行備份。
4. 依稅法規定,主辦單位應於得獎者競技競賽給付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按給付獎金全額中扣取 10% 稅金,且將在年終時收到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5. 入圍者均同意自行完成作品並參加決選相關活動,如有異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入圍者權力。
6. 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7. 與本活動者於輸入資料於信件之同時,即同意主辦單位因本活動需求公佈其姓名於主辦單位宣傳部落格與網站以確認資料。
8. 入圍者將配合主辦單位相關宣傳活動,並同意作品圖檔供主辦單位宣傳使用。
9.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更及解釋之權利。

本活動聯絡方式:
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TVBS 業務部專案中心黃志忠 電話:02-23966800 #200

活動網站:http://www.tvbs.com.tw/Project/AD/taipei_tshir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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