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第二屆客家創意 GO!設計大賽

 
一、目的
「第一屆客家創意 GO!」活動頗受好評,不僅參加作品數量龐大,品質上也相當齊全,為了延續熱度,特舉辦「第二屆客家創意 GO!」設計比賽。利用客家文化的元素,進行創意發想,將客家生活中常見的物品或意象,設計為迎合潮流的新型產品,激發臺灣客家庄的創意產業好點子。「第二屆客家創意 GO!」,將設計作品分為「生活用品組」、「衣衫著物組」兩組,將客家元素或意象融入設計作品中,並運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的數位典藏內容,發揮無限大的創意。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PTT。

三、時間
(一)投稿時間為 99 年 6 月 21 日至 9 月 13 日。
(二)票選時間為 99 年 6 月 21 日至 9 月 20 日。
(三)公布得獎時間 99 年 10 月 11 日。

四、活動對象
(一)一般民眾。
(二)大專校院設計(工業設計、服裝設計、視覺設計...等)相關科系學院學生及教職員。
(三)各大專校院客家文化相關科系學院學生及教職員。
(四)客家文創者。

五、活動分組
分「生活用品組」及「衣衫著物組」,兩組細項如下(參賽者投稿時需以主辦單位分組為主,主辦單位有修改投稿者作品之分組權利):
(一)生活用品組:茶杯、水杯、茶壺、保溫壺、炒菜鍋、鍋鏟、電鍋、碗盤等廚房與衛浴家居用品設計,和手機、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電視、電話、投影機、筆記型電腦等之3C相關配件設計。
(二)衣衫著物組:包含衣服、褲子、裙子、洋裝、皮帶、鞋子、領帶、帽子、圍巾、襪子、絲巾、圍兜兜、圍裙、項鍊等一切衣著物品設計。

六、活動獎項
(一)第一名:Apple iPhone 3GS 32GB 一臺(生活用品組、衣衫著物組各一名)。
(二)第二名:Panasonic FP1 超薄時尚隨身機一臺(生活用品組、衣衫著物組各一名)。
(三)第三名:PSP 3007 主機一臺(生活用品組、衣衫著物組各一名)。
(四)優勝四名:深海珍寶硨磲暨色彩能量桐花墜一只(生活用品組、衣衫著物組各兩名)。
(五)佳作六名:桐花之光-行動閱讀燈一盞(生活用品組、衣衫著物組各三名)。
(六)投票抽獎十名:icash 200 元一張。
(七)投票抽獎六名:客家桐花戀人鎖圈一個。
(八)前三名、優勝、佳作共 16 組參賽得獎者,以作品為單位頒予獎狀,若一組參賽作品有多人亦僅頒予一張獎狀。

七、參賽方式
(一)參加資格:
必須為已加入「數位臺灣客家庄」之會員,參賽者必須遵守規定,得獎公布後一個月內,簽訂作品展示授權本人著作權切結書,並將作品製作為實體商品,依主辦單位指定期限送達指定的地址參展。主辦單位除頒得獎獎品外,每件作品另外補助每人作品製作費和運費新臺幣 2,000 元。
(二)報名人數:
接受個人或團體名義為單位報名,投稿次數及組別不限。
(三)產品呈現方式:
1.必須運用主辦單位「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之數位典藏富含客家文化意涵之元素,例如:藍衫、花布、桐花等…將其設計為商品,並附上 100 字的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之數位典藏元素說明(請參閱 http://archives.hakka.gov.tw/new/catalog/dispatch.do?def=new.catalog.catalog_index)。
2.作品上傳格式為圖檔,可以設計圖的方式呈現,亦可製成實品後以拍照的方式上傳。
3.作品須有至少 100 字的設計描述,內容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構想、作品介紹。
4.參賽組別之選擇,請參考主辦單位之兩大分組來投稿(生活用品組、衣衫著物組),且主辦單位有修改參賽者作品分組之權利。
5.由於得獎作品必須透過實品輸出,於年度「數位臺灣客家庄成果展」展出,輸出成品可透過創作手稿、模型、100% 比例成品等形式。如無法配合自行製成並於賽後寄發作品給主辦單位,列入評選參考。
(四)評分項目及權重:
1.創意性:45%,造型與顏色等、融入客家元素等、作品與現有同質性商品相較之創新性等。
2.實用性:20%,商品化實現之可能性等、作品設計之完整性等。
3.作品介紹:10%,100 字之文字介紹,含作品名稱、設計構想等。
4.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典藏元素:15%,100 字引用數位典藏網站典藏品內容之文字說明。
5.成品輸出:10%,實際輸出為成品之可能性。
(五)公布得獎日期:
預計 99 年 10 月 11 日

八、注意事項
1.投稿內容請勿違背善良風俗及褻瀆客家風俗,違反者將由網站維運人員審查剔除,經審查通過後發布於網站中。
2.凡參加活動,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網站各項規範及蓄意灌票者,主辦單位有權取銷其得獎資格。
3.參賽者須簽署切結書保證均為參賽者本人創作並享有著作權,且無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並未抄襲或是利用他人既有之作品等;且為首次發表之作品,未在其他任何設計比賽當中發表過此作品。如有違反前述保證內容,或作品內容不實、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資格、追回獎勵外,將由投稿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每一人或團隊,不限制參賽作品數。
5.第一屆之參賽作品無論有無得獎均不得以原作品重複參賽,但可用同樣的概念和元素重新設計新作品。
6.已經於其他設計比賽報名過之參賽作品,不得重複參與本活動,經過主辦單位查核確認且屬實者,亦將取消得獎資格。
7.得獎後之作品,必須將投稿作品之所有著作財產權授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委會擁有作品展示和重製權,惟著作人格權仍歸屬於本人;若客委會與參賽者欲將作品商用化,須以書面告知雙方。
8.得獎作品必須透過實品輸出,於年度「數位臺灣客家庄成果展」展出。如無法配合自行製成並於賽後寄發作品給主辦單位,列入評選參考。
9.本項活動贈獎規定,以網站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簡章之權利。
10.依機會中獎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未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 (含 2,000 元),免申報扣繳所得;中獎金額介於新臺幣 2,001 元至 20,000 元者,本公司會於年度結算寄發扣繳所得憑單;凡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者,得獎人須支付10%所得稅。
11.若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archives.hakka.gov.tw/even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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