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2010 EPSON 台灣尊榮賞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或持有居留證人士。
二、參賽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不得有冒充借用、抄襲、拷貝他人作品。
三、參賽作品須為不曾在公開徵件展覽比賽中得獎之作品。
四、EPSON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比賽。

題材:
主題不限之攝影 (影像) 作品。以整組評選,曾經得獎的作品嚴禁參賽,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11 月 19 日 (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影像尺寸短邊需大於 30CM (12吋 ) 以上,長邊不限的彩色或黑白照片四張以上,不得裱框、翻拍拷貝。
二、報名時請繳交原始擋光碟 (光碟中須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擋及轉存 TIFF 檔兩種檔案形式,底片拍攝者請自行底片掃描,儲存於光碟片並如上述附上參賽作品之 JPG 與 TIFF 檔案;請將所有參賽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中)。
三、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使用 EPSON 原廠墨水及原廠紙張 (相紙 / 藝術紙)。
四、參賽者詳填簡章所附之報名表後,請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
五、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EPSON 台灣尊榮賞」。

獎勵辦法:
金獎一名:獎金 15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金獎一名:獎金 8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金獎一名:獎金 5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評審賞五名:獎金 5 萬元 + EPSON P-6000 多媒體播放器乙台

收件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46 號 5 樓「EPSON 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收

得獎公布:
得獎人將由專人通知,預計於 2010 年 12 月於 EPSON 網站公告

活動電話:
02-2657-5322

活動網站與詳情:http://w3.epson.com.tw/2010contest/

2010 元樂首屆校園插畫比賽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幅美麗的幸福景象,可能只是填飽肚子,也許是希望世界和平...我們為了追求幸福而努力完成夢想,你有屬於自己的幸福夢想嗎?
元樂幸福烘焙一直為了傳遞幸福及感動,不斷推陳出新,堅持以頂級食材、創意商品將這份滿滿心意帶給大家。
元樂期望能回饋社會、提供給學子們一個爭取起飛的機會,這一次第一屆的校園插畫比賽,元樂邀請了知名的圖文 BLOG 插畫家 - 輔大猴當代言人,一起與元樂分享幸福,歡迎帶著一顆熱忱的心,盡情發揮您的創意點子,與我們一同打造幸福樂園吧!

一、收件時間:
2010 / 10 / 01 ~ 10 / 29

二、主辦單位:
拍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元樂幸福烘焙

三、參加資格:
限定高中職 (含) 以上的在學學生參加,需以個人名義參加,恕不接受團體或公司行號參加,一人最多投稿三份

四、獎勵辦法:
(1)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2)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3)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4)優選 10 名:獎金新台幣各 1 萬 5 仟元,獎狀 1 紙
(5)最佳人氣獎 5 名:人氣第 1 名獎金 3 仟元,第 2 ~ 5名蘋果年輪各 1 顆
(6)你最神算獎 5 名:人氣王得主的投票網友中抽獎,第一位可獲獎金 3 仟元,抽得其餘四位蘋果年輪各 1 顆
※註1.獲得前三名者,賽後得與元樂團隊不定期進行後續包裝及相關文宣插畫設計,擁有提案權,經採用會給予設計費,另再詳談。
※註2.蘋果年輪口味以門市提供為準,恕無法指定口味

五、參賽方式:
(一)設計內容:
主題:幸福的遊樂園
風格:以可愛動物為主角,限以手繪插畫表現,恕不接受黑白稿及電腦繪圖
(二)報名文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若缺其一文件則不符報名資格並無法參加,恕不另行通知,投稿前請再次確認所有文件及電子檔;請至元樂活動網站 (http://www.ipie2.com/epaper/2010dream/index.html) 下載簡章及報名表等相關文件,並請務必填寫完整
(1)作品原稿:請繪製於八開 (B4),並將原稿貼在黑色硬卡紙板 (33 X 45cm) 上,紙張不限定,以適用於所使用的媒材即可
(2)光碟片:請儲存作品的 JPG 檔,解析度設 300dpi 以上、以及報名表 (word 檔)
(3)報名表:請填寫真實姓名、聯絡方式及設計理念 (100 字以內)、元樂幸福故事或文案 (300 字以內),請印出並浮貼於黑色硬卡紙板背面
(4)著作財產權同意書
(5)原始創作切結書
(三)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2010 / 10 / 01 至 2010 / 10 / 29 下午 5 時為止 (以郵戳為憑),將上述五項文件一同掛號郵寄至「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69 號 9 樓」《元樂活動小組》或親送至報名地址
(四) 評選作業:
(1) 初審:
11 / 3 由主辦單位邀聘插畫設計師、藝術等跨領域專家及元樂團隊,評選出入圍 20 名,得以進入複審
(2) 複審:
11 / 12 由主辦單位邀聘插畫設計師、藝術等跨領域專家及元樂團隊組成評審委員,進行複審
(3) 複審評分標準:
‧插畫表現 40%
‧設計創意 30%
‧美感構圖 20%
‧故事   10%
(五) 人氣王活動:
11 / 4 公布初審入圍名單,同時在元樂 Facebook 開放入圍者人氣票選,人氣最高前 5 名得主將獲得「最佳人氣獎」;再從投票給人氣王的網友當中,抽出5位幸運得主,就有機會獲得「你最神算獎」!
※註3.無論得獎與否,恕無法退還原稿,請自留備份

六、投稿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符合規定、非原創作性作品、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皆不予受理報名
(2)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無論得獎與否,皆不予退還,請另行拷貝留存
(3)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經公開發表或任何媒體曝光發表,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若得獎後得知亦需退還得獎獎勵金
(4)得獎作品若經發現代畫,則獎金全數索回,並由下一名遞補
(5)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複製、出版、刊登、發行、轉載、宣傳等權利,不另計酬;並擁有事後必要之修改權
(6)參賽者應尊重評審之專業評分,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由評審視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獲獎者所獲之獎金 2 萬元以上者,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扣稅金 10%,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除稅金款項,並請獲獎者領獎時攜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便填寫手續資料。此適用於台灣學生(含僑生),外籍學生另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扣稅
(8)比賽時程與規定依參賽狀況調整,以元樂活動官網最新公告為準;活動如有未詳盡之處,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與終止本活動的權利

七、比賽時程:
(1)作品收件截止:2010 / 10 / 29 下午 5 點
(2)作品評選時間:2010 / 11 / 03 ~ 11 / 12,進行初審及複審
(3)人氣王投票時間:2010 / 11 / 04 ~ 2010 / 11 / 14
(4)得獎公布名單:2010 / 11 / 15 公布於元樂活動網站,並會再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活動網站:http://www.ipie2.com/epaper/2010dream/index.html

夜合「標」創意,「花形」好客禮 - 夜合商標競賽徵件

 


夜合花白日閉合,入夜後花朵綻放,芬芳四溢,不但代表客家婦女的勞動之美,更能宣揚客家女性「四頭四尾」的特質,除表彰現代工商社會辛勞工作的勞動婦女,更能發揚高雄市的勞動精神。
為加強「夜合」整體形象,讓民眾對於夜合客家文創產品有更深的認識,歡迎各方設計好手發揮創意,踴躍投稿參加徵選,優選作品將註冊登記為夜合商標,還有豐厚獎金唷!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執行單位:大觀元有限公司

二、活動時間:
(一)徵件期間:99 年 9 月 17 日至 99 年 10 月 9 日
(二)徵選條件:對商標設計有興趣民眾皆可參加。

三、主題精神:
設計以「夜合」花形為主軸,且不可有歧視性別、種族、道德、文化或違反善良風俗之商標。

四、參賽作品報名與繳交方式:
參賽者須完成「線上報名」與「郵寄」兩步驟後,方完成報名程序。
(一)線上報名:
參賽者請至活動官網:http://kaohsiung.cc/iahab2010/ 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含 100 字以上之創作說明),連同設計作品之輸出 JPG 檔,以 E-mail 方式寄至 lovelyKHH@gmail.com 信箱。
(二)郵寄:
包括以下檔案:
1.A4 輸出平面作品圖:將作品圖裱貼於 A3 黑色 200P 襯紙上,並列印報名表貼於 A3 黑色襯紙後。
2.檔案光碟:至少包含下列 2 種圖檔
(1)參賽作品縮圖 jp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2)tif/.pdf/.ai/.cdr/.eps 任一格式均可,CMYK 色彩輸出之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圖檔。
3.將檔案清單、著作權權利移轉授權書、切結書,連同上述 2 項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802 高雄市苓雅區仁義街 2-4 號 3 樓,大觀元有限公司收。

五、參賽者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否則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違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獲獎者須繳回獎金、奬品及獎狀,名次由下一序位遞補。
(二)得獎作品必須同意著作財產權轉讓於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三)第一名作品將申請商標註冊,商標權無償歸屬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四)獲獎者同意依專業評審及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討論意見,配合修正得獎作品。
(五)每份報名資料限報名單一稿件,每名參賽者(團體)限投一件作品。

六、評分方式:
(一)專業評審評分標準:佔總分 80%
1.商標識別度:20%
2.與夜合客家意象契合度:40%
3.色彩與整體結構:10%
4.創意:10%
(二)民眾票選分數:佔總分 20%
1.得票率係依民眾網路(50%)及現場(50%)票選總得票數計算。
2.級距算法:以最高得票率除以 4,為級距標準(最高得票率以 75% 為上限 ÷ 4 = 18.75%)
(1)得票率 0% ~ 18.75%:5 分
(2)得票率 18.76% ~ 37.5% :10 分
(3)得票率 37.6% ~ 56.25%:15 分
(4)得票率 56.26% ~ 75% :20 分
(三)總分計算與競賽結果評定
由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與專業評審進行評審(80%),加上民眾票選結果(20%)加權分數,如有總分同分者,以專業評審評分較高者為優勝。

七、活動獎金:
(一)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含稅)、獎座乙座。
(二)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 (含稅)、獎狀乙張。
(三)第三名: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含稅)、獎狀乙張。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獎金貳萬元以上,須扣繳百分之二十所得稅。

活動網站:http://kaohsiung.cc/iahab2010/

2010 變形蟲 T-Shirt 設計比賽

 
一、設計主題:
變形蟲 I´m AMOEBA
1971 年,「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在「回歸於最基本、最原始的構成要素;一切視覺環境、現代藝術,皆須注入時代的新觀念或獨特的思想,而後給予變形的生命」的宣告聲中成立。
2008 年,秉持變形蟲「簡單」、「強韌」、「變動」、「互動」與「永續」的生物性特質,協會嘗試以「設計力︱新國力」的核心精神,落實設計生活化。
你對變形蟲有什麼想法或聯想?針對這個主題發想,以 T-Shirt 形式設計,概念不拘。

二、報名資格:
對時尚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參賽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僅提供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境內之居民。

三、活動時間
1.報名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10 月 11 日下午三點截止
2.公佈得獎日期:99 年 10 月 15 日

四、繳交作品規定:
1.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賽)、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2.為確保品質,每人至多以 3 件作品參賽為限(倘有逾此數量者,主辦單位有權自行剔除作品),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活動相關規定者,喪失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退回參賽作品,原設計稿請自行留檔。得獎者需提供原始檔ai檔。
3.每個作品除 T-Shirt 輪廓設計圖樣外,需繳交同款 icon,共兩個圖檔。
4.可自行選擇T恤底色進行創作,檔案格式-解析度 300 dpi 以上,jpg 圖檔,T-Shirt 與 icon 設計的總容量需在 10M 以下。得獎者需提供原始 ai 檔。
5.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採 E-MAIL 投稿模式,寄至 Tada.since1971@gmail.com 信箱,信件主旨請寫上活動名稱:「姓名 - 變形蟲 T-Shirt 設計大賽 - 第○件」。報名完成,以收到回覆為準;三天內如未收到通知,請洽王麗雯小姐:02-2713-2644 #15。
6.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評選標準
‧切題 40%
1.變形蟲意象。
2.設計生活化,能激發想像力的。
3.設計力 / 新國力
‧創意 30%
1.概念新鮮銳利
2.圖案設計新穎
‧美感與商業成熟度 30%
1.市場接受度高。
2.印製圖案的成本考量。

五、獎勵
1.第一名:新台幣 10,000 元整,並頒贈獎狀乙紙。
2.第二名:最新倫敦國際廣告獎年鑑與 DVD(值 1500 元),並頒贈獎狀乙紙。
3.第三名:最新倫敦國際廣告獎年鑑,並頒贈獎狀乙紙。
4.佳作十名:頒贈獎狀乙紙。

六、關於該作品智慧財產權之讓渡約定
1.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設計,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不得參賽。
2.參加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且需賠償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獎品與獎狀,並取消其資格。
3.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時即認知並同意,參賽者同意於「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相關活動宣傳使用其參賽作品。
4.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同意協會將作品圖形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所得歸本協會所有。

七、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創作人需繳交正本簽名的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如未滿20歲,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方能領取獎金、獎品與獎狀。
2.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本活動聯絡方式:
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 王麗雯小姐 電話:02-2713-2644 #15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amoeba-taiwan.blogspot.com/

2011 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壹、競賽主旨
為發掘創意設計人才進入製鞋領域,在此提供設計競技舞台以展現國內設計實力,藉此提升我國鞋品設計之水準,激盪出具創意性、實用性與設計感的鞋樣,並鼓勵設計人才對鞋樣設計投入更高的關注。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參、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皆可免費參加。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肆、競賽類別
◎男鞋組
◎流行女鞋組
◎女休閒鞋組
◎運動鞋組

伍、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意性   40%
2.材料搭配性 30%
3.可觀性   30%
◎決賽評審標準
1.創意性             40%
2.材料搭配性           20%
3.可觀性             20%
4.作品 (成品) 對設計圖表達能力 20%

陸、獎金/獎項
分組冠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分組亞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分組季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總冠軍:一名,由各分組冠軍中再評選出一名總冠軍,再獲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
※備註:
1.高於一萬元之獎金均須扣繳 10% 所得稅。
2.初賽入圍作品亦將代表台灣參賽『2011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11),將有機會再獲得 IFDC 優厚獎金。

柒、競賽程序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99 年 11 月 5 日 (五) 下午五點前,請至鞋技中心網站線上報名、繳件,網址: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 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初賽、結果公佈:99 年11 月 12 日 (五) 前於鞋技中心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入圍者需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決賽、收件截止:100 年 3 月 2 日 (三) 下午五點前,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決賽結果公佈:100 年 3 月 18 日 (五) 前於鞋技中心網站公佈決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得獎者。
◎頒獎典禮:未定,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鞋技中心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得獎者參與盛會。

捌、參賽辦法/程序
一、 初賽階段:
(一)線上報名網址 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請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報名系統會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每人報名件數不限。
(二)大底款式選擇:參賽者務必依不同組別選擇 1 款大底式樣作為設計基準,詳細大底資訊請參考競賽網站資料下載區。
(三)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各組將選出五件入圍作品,並備取數名。
二、決賽階段:
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入圍決賽者,入圍決賽者請於 99 年 11 月 19 日 (五) 前,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 ($5000 元)」,相關資料請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及A3設計裱版1張,才得以進入決賽。

玖、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鞋樣彩色設計圖稿一張,內容包括:
A. 一款鞋樣之上視圖、側視圖、45度立體示意圖
B. 中文之設計理念
C.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
D.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備註: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
A.於 99 年 11 月 05 日 17:00 前,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B.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C.「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
決賽入圍者,需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 NT5,000 )」,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備註: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二)決賽參賽作品:
1.A3 設計裱版 1 張(295mm x 420mm 硬卡紙板):設計圖內需具備顏色及設計材料運用,且作品介紹必須以英文作為表達文字。
2.成品鞋1雙: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自行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件作品補助金額以新台幣 6,000 元整為限。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3 月 2 日 17:00 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請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壹、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貳、聯絡方式
聯絡人:趙佑馨
電話:886-4-23590112 ext 840
傳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 8 路 11 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2011 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收
競賽網站: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
電子信箱:designawards2011@bestmo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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