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My eNAU 型人風設計攝影比賽

 
◎ 活動主旨
希望透過本次 My eNau My Style 換換 eNau 型人風設計攝影比賽活動,讓大家更加深了解「LITEON」一直以來本持著不斷持續提升產品品質、以及加速新產品開發的理念,來提升企業形象。
活動以創意為主軸,結合「科技」與「人文情愫」,透過實際應用於eNau產品為題材,並集合全國民眾的創意巧思,票選出當年度最具代表性之產品視覺,為建興電子產業宣傳與推廣,並同步預告 eNau 已熱烈展開上市。
所不管你人在何方,身在何處,只要你對設計攝影有興趣,不囉說,就來參加本次活動。建興電子邀請你一起“展開自我風格、創造科技新面貌”,分享 My eNau My Style 數位時代,所帶來的多種風情的樂趣吧。

◎ 活動時間:由 2010 / 11 / 03 起至 2010 / 12 / 24 止
參加設計攝影比賽,上傳投稿時間為:自 2010 / 11 / 03 起至 2010 / 11 / 30 晚上十二時為止
參加網路票選活動時間為:自 2010 / 11 / 03 起至 2010 / 12 / 17,票選期間得票最多支持者選出前六名
本次票選得獎者公布時間為:2010 / 12 / 24

◎ 獎勵辦法
得票最高者選出首獎一名、依此類推次高為貳獎選出兩名、再來参獎三名
首獎:IPad (16GB)
貳獎:HP 觸控螢幕數位相機 PB360t
參獎:eNAU608 + DVD-R disc

◎ 活動流程
1.上傳投稿→發佈作品→進行票選→公佈網友票選首獎一名、貳獎兩名、参獎三名名單
2.上傳【eNAU 可抽換外殼】之創意設計 & 照片,並寫下別出心裁的主題,最具創意者,支持者最多,即有機會得到大獎,另外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印製於銷售的產品封面,讓世界看到你的創意作品。
3.最後不管你是參加投稿或是票選,你都可免費下載本次 eNau 優惠卷乙張。

◎ 投稿說明
1.只要你是地球村的子民,不論男女老少,皆可參與本次活動
2.由 2010 年 11 月 03 日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晚上十二時為止,以伺服器上傳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上傳檔案大小限制為 150KB
4.上傳格式為 Jpg、Bmp 檔,尺寸為 210 x 210 像素 (同一作者至多僅能參加三件作品)
5.投稿時需提供真實姓名、性別、連絡電話、地址、EMAIL,以便後續得奬連繫。
6.原始尺寸製作:向量檔 (12cm x 12cm,300dpi ) 如 ai 檔,像素檔 (1200pt x 1200pt,300dpi ) 如 psd 檔,因應得獎者日後製作實體,方便產品印製。

◎ 投票說明
1.於活動期間,網友可自行上網投票:
‧11/3 ~ 12/17:開放網友票選。
‧12/24:公佈網友票選首獎一名、貳獎兩名、参獎三名名單。
2.參加投票時請留下完整資料,含真實姓名、性別、連絡電話、地址、EMAIL 等以便後續連繫
於24小時內每人限投給同一位入圍者一票。
3.如經查證發現不當灌票者,主辦單位有權保有刪除票數或取消參賽者的權利。
4.投票抽獎奬項:從參與投票網友中,週週抽一名,獲得主辦單位準備精美贈品 eNau 乙台。
5.抽獎公佈得獎人日期 2010 / 12 / 24 於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並以 e-mail 通知得獎消息。
6.投票抽奬名額,只限台灣地區。

◎ 注意事項
1.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個人或團體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領取之獎金、獎盃、獎狀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2.投稿繳交作品同一作者至多僅能參加三件作品,若投稿作品超過三件以上一概不計算本次參選網路票選之作品中。繳交作品需在指定時間內投稿完成,若超過投稿繳交時間,也一概不計算本次參選網路票選之作品中。
3.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以致影響網路票選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參選網路票選之作品中。
4.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得推舉一單位為代表人,所有相關聯繫與獎金分配由該人負全責 (款項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5.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 (委託或授權) 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6.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無償使用。
7.投稿作品不得製作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內容,如有發現上述作品,建興電子 有權力在未告知參賽者的狀況停止公開此作品。
8.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項,而使參加本次活動之參賽者所登載之資料出現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形。而導致參加或得獎資格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或是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10.獎品不得轉讓、兌現;亦不得替換成其他產品。
11.公佈得奬者後十個工作天內,將該奬品寄至得獎人連絡地址。獎項寄送因相關資料不全而導致獎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若遭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12.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13.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除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14.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參加資格,並不另行公告。
15.中獎人如是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是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要按照給付全額扣繳10﹪,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但應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惟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得免列單申報。
16.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是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給付總額扣繳 20﹪
17.摸彩的獎品如係購入者,則按含營業稅之購買價格為獎額,如係公司自製產品,則按公司製造成本金額為獎額,依照上揭規定之扣繳率辦理扣繳。

活動網站:http://myenau.liteonit.com/tw/index/

「我的工作,畫出聲」尊嚴勞動漫畫比賽

 
一、活動宗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勞委會)為倡導「尊嚴勞動、美好生活(Decent Work、Decent life)」概念,特舉辦「我的工作,畫出聲」尊嚴勞動漫畫比賽,期使國人對於職業平等、職場進階、勞動權益、性別平權議題有更深入的了解,並對勞工自身權益更加重視,邁向更美好的生活!

二、比賽主題
內容須符合『尊嚴勞動』下列主題其中 1 項,並以正面表現方式。
(一)職業無貴賤
行行出狀元、職業無分貴賤,各種職業對社會都有其助益及價值,每個人都應尊重自己及他人的勞動價值(包括外籍勞工),沒有歧視或不公平對待,讓勞動更有尊嚴,社會才會更加美好。
(二)權利別睡著
勞動權益受到保障(如工資、工時、休假、退休金、勞工保險、就業歧視禁止、組織工會與集體協商自由...等),是實現尊嚴勞動的第一步。勞動權益有所知,權益有受到保障,勞動者也才能樂在工作。
(三)學習不停止
保持學習力,學校沒教的事,工作中也能學,學習是培養自我能力最有效的方法,不斷提升及發展技能,成就屬於自己的美好未來。
(四)性別零歧視
性別平權大步走,不論性別或性傾向均應在職場中無差別對待,不會因為懷孕、結婚、照顧小孩而遭開除、因為性別或性傾向而有薪水差別待遇。育有子女可申請育嬰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平衡工作及家庭生活。

三、比賽期程
1.徵稿日期:民國 99 年 10 月 25 日至 99 年 11 月 22 日止。(以郵戳為憑)
2.線上票選時間:民國 99 年 11 月 25 日至 11 月 30 日止。
3.得獎名單公布時間:民國 99 年 12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

四、參選資格
凡熱愛漫畫、有創意、有想法,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具勞保資格者皆可參賽。得以個人或團體 (以四人為限) 方式報名參加。參賽者最多限投稿4件,但獲獎作品每人僅限1件。

五、作品規格
1.四格、八格或十二格,彩色漫畫。
2.活動簡章及參賽畫紙,請下載制式規格 使用,或至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服務櫃台領取。
3.電腦繪圖投稿者:須依主辦單位提供之制式規格製作(每格以寬 8 公分,高 6.5 公分為準,格線以黑色、0.5mm 為標準)。原始製作檔案格式需要 300dpi 以上,並附上轉檔格式 JPG 或 TIFF 檔,每件作品檔案限定在 20MB 以內,並燒成光碟片。
4.手繪作品者:請直接繪製於主辦單位提供之制式規格。
5.所有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

六、投稿方式
參賽者填具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及切結書(若為團體報名,同意書及切結書每位成員皆必須簽章),並備妥作品內容(光碟或制式規格手繪作品),以掛號方式於民國 99 年 11 月 22 日前 (以郵戳為憑),寄至:106 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我的工作,畫出聲」漫畫徵件小組收。活動聯絡人:02-2700-5858 分機 8555 蔡先生。

七、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50%)
‧與尊嚴勞動四大主題呈現度 - 25 分
‧文字內容、意境、創意 - 25 分
◎漫畫技巧(40%)
‧漫畫創意與風格 - 20 分
‧漫畫技巧 - 20 分
◎網路票選(10%)
‧最高票 10 分,次高票 9 分,依次遞減 1 分

八、評審方式
初審為資格審查,查核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料是否詳實符合相關報名規定。複審由專業評審小組(共七位)進行現場作品評分作業,選出前三名金彩獎、銀彩獎及其他獎項。評審前所有作品及作者名單全部保密,評選過程全程錄影,以示公平。

九、獎項名額及獎勵內容
金彩獎 (1 名):獎盃乙座,獎狀乙面,獎金新臺幣 5 萬元,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藝文中心四門相關課程。
銀彩獎 (2 名):獎狀乙面,獎金新臺幣 1 萬元
各主題優勝 (8 名):獎狀乙面,獎金新臺幣 5 仟元 (共四個主題,每個主題選出兩位優勝。)
網路人氣獎 (1 名):獎狀乙面,獎金新臺幣 5 仟元
評審佳作 (20 名):獎狀乙面
※以上獎金獎品需依法另行扣除所得稅。
※以上名次均得從缺。
※得獎者作品皆有機會刊登在勞委會刊物中、或另外集結出冊。

十、參賽限制
漫畫內容請勿涉及情色、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及政治議題及不雅圖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來稿之作品,必須從未發表、未得獎,亦未與任何單位機構簽約或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智慧財產權
得獎者其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者,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有,勞委會得以出版、發行、改編、公開發表等各種形式使用,原創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2.若參賽者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等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須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3.入選之作品得由主辦單位彙編成品,作非營利性質之發行。
4.應徵作品除必要文字說明外,請勿書寫姓名及無關之記號。
5.若有欺瞞或偽造資料情事,主辦單位可取消參賽資格。
6.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參賽資格,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作品如為得獎作品者,將追回獎金、獎盃 (狀)、獎品。
7.依所得稅法規定,本活動得獎者獲頒獎金,應屬稿費收入,得獎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獎獎金依規定須扣繳 10% 所得稅額,但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獎獎金依規定須扣繳 20% 所得稅額,但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5,000 元者,得免予扣繳。
8.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獎金所得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將開立(9B)稿費免扣繳憑單,故得獎者應配合填寫相關資料及繳交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9.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10.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 3 種方式通知得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 1 週內若未領獎,視同放棄。
11.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2.得獎作品如引發大眾的負面爭議,在不影響作者原創前提下,為顧及社會大眾觀感,對於所有得獎作品內容,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刊登的權利。
13.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14.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補充修正。
15.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6.活動最新資訊請隨時參閱官方網站。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orkcomics.sce.pccu.edu.tw/competition_means.html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