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第七屆『精神疾病反污名化 - 請你聽我說』紀錄式短片創作比賽

 
一、指導單位:內政部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三、贊助單位: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四、報名截止:
即日起至 12 月 20 日(一)止

五、報名辦法:
(一)參加對象:不限,只要你敢 show、夠創意,歡迎踴躍參加。
(二)比賽內容:須與精神障礙者或精神疾病有緊密連結,並能破除污名化效應,另附上三百字內的作品主題說明,報名表以及作品主題說明,請以 A4 紙張列印或書寫,連同作品寄出。
(三)比賽項目:3 分鐘以內的精神疾病反污名化短片,畫面上需呈現自行設計的標語,作品請燒成 DVD 格式。
(四)報名簡章可逕自 www.tamiroc.org.tw 下載。
(五)報名方式:
僅接受郵寄方式報名。請於 12 月 20 日 (一)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 DVD 及報名表(請務必於發表同意書之立書同意人處簽名)郵寄至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100 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 8 號 6 樓),註明參加「2010 精神疾病反污名化短片創作比賽」。
(六)參賽者務必填妥報名表單內所有欄位與郵寄作品 DVD,若有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六、比賽方式:
【重要事項】凡參賽作品皆由康盟上傳至 Youtube 網站公開接受點閱
康盟 youtube 網址:http://www.youtube.com/user/tamiroc1997?feature=mhum
第一部份:評審評分。
第二部分:網路 Youtube 人氣瀏覽
本聯盟將於 99 / 12 / 21 中午 12:00 起公開所有參賽作品於 Youtube,迄至 99 / 12 / 28 中午 12:00 統計累積之瀏覽總人數,並將人數統計資料納入評分。

七、評審標準:
‧主題佔 40%
‧創意佔 40%
‧技巧佔 10%
‧Youtube 瀏覽人數 10%

八、獎勵辦法:
(一)自所有作品中選出前三名與佳作數名。
(二)獎金: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參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貳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壹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佳作獎:獎狀乙紙,與紀念品乙份。
(三)優勝者名單與頒獎典禮詳情將由本聯盟專函通知,並於聯盟網站公布詳細資訊,若有問題請與本聯盟聯繫。

九、注意事項:
(一)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
(二)所有報名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投稿作品需為原創性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違者將取消本次參賽資格。
(四)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之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五)依據中華民國贈與稅法規定,凡贈與之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贈與稅額。
(六)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八)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活動辦法及下載:http://www.tamiroc.org.tw/news01-61.htm

FUN 夏鹿港 T-Shirt 設計徵選

 
目的:
透過競賽活動來邀請以有興趣設計潛力設計人,集思廣益創作以鹿港形象標誌為主體,設計成為鹿港鎮辦理活動衣服,設計也可以是公益的一環。

主辦單位:
鹿港鎮公所

設計主題:
請以智榮文教基金會贈與鹿港鎮公所之 LOGO 為設計主軸,自行發展切合之設計。 並請考量此設計圖像為可使用在短 TEE 上之影像。(設計前請參閱鹿港 ci 使用規範)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凡對圖像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參加設計。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含稅)、獎座乙座、獎狀乙幀、獲選設計將量產為『2011 鹿港慶端陽活動』T-Shirt、量產原 T 一件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6000 元(含稅)、獎座乙座、獎狀乙幀、量產原 T 一件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含稅)、頒發獎狀乙幀、量產原 T 一件
創作獎 7 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含稅)、頒發獎狀乙幀

徵選工作時程: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鹿港鎮公所官網(http://www.lukang.gov.tw
2.繳件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1 月 7 日(郵戳為憑)
3.繳件方式:請以「FUN 夏鹿港 T-Shirt 設計徵選活動」為主旨,將報名資料寄到「鹿港鎮公所.建設觀光課徵件小組收」地址:鹿港鎮民權路 168 號,電話:047772006 * 120 ~ 123
4.繳件內容:
1個人生活照一張 (電子檔)
2報名表及承諾書 (書面、電子檔)
3作品企劃說明 (書面、word 電子檔、JPG 電子檔 [解析度請設定 300dpi])
‧作品說明表如附件三 (包含設計主題、靈感來源、設計理念之 100 字以內之說明)。
‧服飾圖稿:請採電腦繪圖輸出。
5.繳件注意事項:
(1)繳件時,請將上述資料一併放入 a4 左右之信封內,並將“繳件專用信封封面”黏貼於信封上。
(2)上述電子檔請燒製成一片光碟繳交,並於表面註明參賽者姓名
6.評分標準:
本競賽活動將邀請彰化縣府機關長官、品牌設計師、設計專家教授、產業專家及媒體工作者...等擔任評審,使評審作業達公平、客觀。
1.評審團評分:
‧市場行銷及實用性 40%
‧作品創意     30%
‧切合主題     30%
(1)100 年 1 月 18 日由評審團評選。
(2)100 年 1 月 19 日於鹿港鎮公所活動官網(http://www.lukang.gov.tw)公佈得獎名單。
(3)主辦單位將個別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入圍者。
2.網路票選活動 ~ 最佳人氣獎:
得獎作品將於 100 年 1 月 21 日起公佈於鹿港鎮公所官網(http://www.lukang.gov.tw)舉辦網路人氣票選活動,100 年 2 月 13 日截止票選日。
(1)活動辦法:凡進入本活動網站登錄姓名、電子郵件信箱、聯絡電話、住址,即可加網路票選。
(2)郵件信箱投票一次,無法重覆投票。
(3)只要參加本票選活動,投票者均可參加網路抽獎。
(4)活動獎項:
‧料理節能鍋:3 台
‧禮卷 1000 元:3 份
‧相框:20 份
‧公會堂小屋:100 份
(5)抽獎日期:
(a) 投票截止後,2 月 15 日以電腦隨機抽出。
(b)中獎名單於同日公佈於本所活動網站。
(6)注意事項:
(a)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
(b)所有中獎者本所將以郵寄方式寄出及電子郵件通知並告知領獎方式,請務必確實填寫個人資料,實體贈品領獎時間至 100 / 3 / 15 日止,逾期視同放棄。
(c)自得獎名單公佈日起至領獎時間至截止,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獎項。
(d)獎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獎品不可要求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本所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辦法之權利。
(e)請得獎人領獎時攜帶身份證、相關證明領取贈品,若身份不合,將喪失領獎資格,實體贈品領獎時間至 100 / 3 / 15 日止,逾期視同放棄。
(f)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依國稅局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士須繳 20% 稅金)。如未超過扣稅金額仍需依法報稅,但不需繳付贈品稅。
(g)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3.頒獎典禮:100 年 2 月 28 日 (若有議動,本所將另行通知);得獎者請務必參加頒獎活動,如有要事,可委請委託人代理

配合獎勵:
一、得獎作品須無償提供給鹿港鎮公所量產為本所義賣品之設計圖檔,本所有權修改、重製該作品;其中第一名之作品將優先製作為 2011 鹿港慶端陽活動之 T-shirt。
二、得獎作品得配合執行單位於本活動各展覽、記者會等活動陳列展出。
三、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將鹿港鎮公所活動官網(http://www.lukang.gov.tw)或其他媒體記者進行報導。

競賽規則:
本競賽活動須以個人名義參賽,不可多人合作,每人限報名一件。為求評審公平性,嚴禁抄襲、盜用設計,並請務必遵守作品規格之要求,本人之設計作品確為自行創作,且不曾於校外公開發表,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一經發現有不尊重或剽竊智慧財產權者,將移送學校或所屬機構依校規及相關規定處理。且評選過程中若有不符本辦法規定,主辦單位有權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資格,並追繳已頒發之所有獎勵,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lukang.gov.tw/1022.php?activeID=481&secureChk=19aa4d054ee3f679ad3940df6b2f13e6&forewordTypeID=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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