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潮莓正傳 - 2010 草莓文化季年度潮 T 設計比賽

 
一、背景說明:
2010 最夯的話題非“潮流”莫屬,因此大湖地區農會將今年草莓季的主題訂為「潮莓正傳」,期望以最受年經朋友喜愛的潮流文化,突破以往可愛甜美的草莓形象,將活動主題融入潮流元素,活化台灣草莓第一品牌。

二、活動說明:
參賽者以「潮莓正傳」為設計概念,呈現將大湖草莓融入潮流文化為主題的 T-shirt 圖樣作品,並由主辦單位評選出前 3 名最佳創意獎。

三、活動時間:
1.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15 日 17:00 止
2.評選:2010 年 12 月 17 日
3.得獎公佈:2010 年 12 月 18 日

四、參賽方式:
(一) 投稿說明:
1.索取報名表及參賽規章,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strawberry2010.html 下載列印。
2.主題:以【潮莓正傳】設計概念的 T-Shirt 圖樣圖檔規範
A. 作品尺長寬應小於 A4 尺寸
B. 檔案格式:向量及點陣 JPG
3.參賽作品背面浮貼報名表,設計圖上不得出現任何有關自身圖文,或是參賽者相關資料,資料不全者,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一經查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5.繳交智慧財產權切結書,作品美術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二)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7 時止,將作品以列印或張貼繪畫至 A4 紙張上,同時於背後附上報名表及光碟電子檔乙份(檔格式為向量及點陣 JPG,分辨率為 300dpi 以上,CMYK 模式,註明 CMYK 度),郵寄至娛果公關有限公司收,地址:苗栗市府前路 160 巷 41 號。並請電洽 037-364401 轉 52 確認報名即可。(免報名費用)報名時請於信封外註明,『潮莓正傳 - 2010 草莓文化季潮 T 設計報名』。

五、輔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指導單位:苗栗縣政府、苗栗縣議會
  主辦單位:大湖地區農會、大湖鄉公所、大湖鄉民代表會

六、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1.主題掌控 40%
‧草莓意象
‧以「潮」為設計概念
2.創意表現 30%
‧概念新鮮銳利
‧圖案設計新穎
3.美感與商業成熟度 30%
‧市場接受度高
‧印製圖案的成本考量
(三)結果公布
2010.12.18 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決選名單,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七、活動獎項:
第一名:新台幣 一萬元整
第二名:新台幣 八千元整
第三名:新台幣 五千元整

八、關於該作品智慧財產權之讓渡約定:
1.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設計,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不得參賽。
2.參加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且需賠償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獎品與獎狀,並取消其資格。
3.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時即認知並同意,參賽者同意於「苗栗縣大湖地區農會」相關活動宣傳使用其參賽作品。
4.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同意協會將作品圖形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所得歸苗栗縣大湖地區農會所有。

九、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創作人需繳交正本簽名的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如未滿 20 歲,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方能領取獎金、獎品與獎狀。
2.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電話連動兩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須於 2010/12/31 前依主辦單位指示地點前來領獎,逾期未領取獎項者,視同得獎者放棄該獎項。
3.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4.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5.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所有變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6.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strawberry2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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