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

工程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主旨:
在你眼裡的台灣公共工程是否有著不同的風貌?現在拿起手邊的相機,透過你的鏡頭表達出你對台灣公共工程的熱愛、創意觀點,用最單純且直接的拍攝體現出台灣工程之美,發掘台灣魅力!

參加對象: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之外籍人士)。

拍攝主題:
台灣公共工程基礎建設(建議參考台灣基礎網路博物館百大建設,網址:http://tainfra-activities.pcc.gov.tw/

活動時間:
(一)報名日期:2011 年 1 月 17 日至 2011 年 2 月 14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評選時間:2011 年 2 月 15 日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

作品規格:
(一)傳統相機:以正片、負片拍攝皆可參賽。
(二)數位相機:須為 2590 × 3885 像素 (約一千萬畫素) 以上,能沖洗出 12 × 16 吋清晰照片,並請同時提供原始檔案 TIF 格式及 JPEG 圖檔,約為 28MB。
參賽件數:每人參賽件數不限。(但得獎作品每人以 1 件為限)。

報名方式:
(一)傳統相機:
1.請自行沖洗彩色照片 5 × 7 吋 1 張,並以硬紙板墊底保護,以避免寄送過程受到折損。
2.逕上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填妥後浮貼於作品背面,連同作品底片掛號寄送至臺北市忠孝東路二段 94 號 4 樓,並於信封上註明『工程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3.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若有遺漏視同棄權。
4.參賽作品寄出後2日內,請與活動執行單位電話確認。
5.若有多張作品請一次寄送,並將作品彌封完整善加包裝,於運送途中若毀壞或遺失,由參賽者自負其責,主辦機關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二)數位相機:
1.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2.參賽作品請在作品徵集時間截止前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並標明姓名與作品名稱,連同簽署後之【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掛號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 94 號 4 樓,並於信封上註明『工程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3.參賽作品寄出後 2 日內,請與活動執行單位電話確認。
4.若有多張作品請統一寄送,並將作品彌封完整善加包裝,若於運送途中毀壞或遺失,由參賽者自負其責,主辦機關及承辦單位概不負賠償責任。

評選辦法:
(一)將於收件截止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集專家學者進行不記名方式評選。
(二)評選標準:
‧主題表達 30%
‧創意   20%
‧技巧   20%
‧構圖   20%
‧光影   20%

獎勵辦法:
(一) 金獎 1 名:Canon EOS 7D 單機身(不含鏡頭,市價 49900 元)及獎盃一座
(二) 銀獎 2 名:Nikon D3100+18-55 VR 入門防震機 (不含鏡頭,市價 22900 元) 及獎盃一座
(三) 銅獎 3 名:Panasonic FZ100 翻轉螢幕24X高變焦 (不含鏡頭,市價 18900 元) 及獎盃一座
(四) 優選 10 名:TRISTAR TRI-223 鋁合金腳架 (市價 2590 元) 及獎狀一紙
(五) 佳作 10 名:FUJI LABS F-3270 C 7 吋高畫質數位相框 (市價 1999 元) 及獎狀一紙

得獎公布:
將於 2011 年 3 月 2 日於活動網頁揭曉得獎者,並以專函或電話通知得獎者。

注意事項:
1.凡經評審得獎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參賽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底,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底片欲退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詳細註明收件人資料)。
3.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4.所有參賽作品不得經過電腦加工處理,違者不予受理。
5.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得獎者已獲之獎金及獎座、獎牌,獎項不予遞補。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機關及承辦單位無關。
6.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需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且自公布入圍日起歸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有;主辦機關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8.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承辦單位依比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協辦機關及承辦單位無關。
9.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於評選前,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已領得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座或獎牌,或由承辦單位追回之。
10.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11.活動聯絡人:執行單位黑快馬股份有限公司 02-23930606 轉分機 203 白小姐。

活動網站:http://tainfra-activities.pcc.gov.tw/files/932-1013-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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