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2011 臺北工業設計獎

 




一、活動目的
為塑造臺北市成為國際設計之都,提升臺北市創新設計形象,本競賽邀請全世界創意及設計工作者、設計科系師生、以及熱愛設計的人士,針對年度主題進行設計,透過設計美學的轉化,提升前衛創新的概念或是具有商機潛力設計,帶動臺北市設計產業發展。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三、競賽主題
跨越
「跨越」不只是超越,更是承先啟後,蓄積能量往前躍進;「跨越」,不只是方向的改變,更是力量的展現,由內而外的蛻變昇華;「跨越」正是我們展現合作、突破框架的宣示。
從異界結盟,到跨界交鋒,我們要不斷超越自我極限。「跨越」不再是單向的行為與思維,而是多重面向的交流互動。

四、參賽資格
(一)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五、參賽組別
(一)產品應用組:
◎適合對象: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說明:具備高度市場性及具量產潛力之設計概念。
(二)創意概念組:
◎適合對象: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說明:具備高度創意及未來性之設計概念。

六、作品類型
本競賽將徵選符合主題表現的工業設計作品,希冀作品能夠異界結盟、跨界交鋒,或展現超越自我極限之意象,類型則包含以下 4 項類型及其他能夠改善或提升生活品質、增加生活便利性、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之概念,說明如下:
(一)個人用品:個人使用之產品,包括:行動資訊、電話、美容用品、文具、玩具、流行商品、健康運動休閒產品。
(二)家庭用品:家庭使用之產品,包括:廚房用品清潔器具、家具、家電、照明及戶外設備等。
(三)工作用品:職場使用之產品,包括:OA辦公家具、文件櫃、周邊事務設備、商務用溝通設備、工業設備與系統等。
(四)公共用品:公共場所供大眾使用之產品,包括:大眾運輸工具、公共設施等。
註:上述創作類型並非報名類型,將由評審團依參賽作品整體水準,依據本作業程序所定方式,評審選出各獎項得主。

七、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開始:3 月 8 日 (二)
線上報名截止:7 月 8 日 (五) 23:59
報名文件送件截止:7 月 13 日 (三) 17:00,作品裱板、智財切結書、問卷等,以郵戳為憑。
初選評選:7 月 15 日 (五),地點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創意劇場 (暫訂)
初選結果公布:7 月 29 日 (五),將以網路公布初選名單
初選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9 月 16 日 (五) 17:00,以郵戳為憑,寄送或親送模型至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請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工業設計獎小組收,逾時不候。
決選評選:9 月 20 日 (二),決選名單公布日期屆時將會在網路上公布
頒獎典禮:10 月 27 日 (四)

八、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九、參賽程序
(一)初選
1.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 (http://www.taipeiIDAward.org.tw)。上傳個人基本資料及 2 張設計圖片或照片 (全彩 jpg 檔,640 * 480 像素,解析度 72dpi)。
※註:為讓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 E-mail 信箱,執行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2)完成報名後,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2. 報名文件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敬請將 2 張 A3 裱版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
(2)智慧財產權切結書: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裱板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
(3)調查問卷:針對本獎進行參賽者背景及意見之問卷調查,提供本獎未來改進之參考。
3.送件地點
請註明參加組別,以親送或郵件寄送方式至:臺北市 110 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1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聯絡人:蕭宇伶小姐、林依依小姐,電話:02-2745-8199 分機 573、574,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yiyi_lin@tdc.org.tw
(二)決選
◎產品應用組:
1.繳交文件:
(1)模型規格:模型製作,以實際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
※除得獎作品 (金、銀、銅、佳作、廠商特別獎) 外,其餘入圍作品將獲模型補助費用每件 NT$5,000元 。
(2)產品企畫書:A4 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 5 頁為限,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
(3)作品資料光碟:
A.作品說明:
a.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請說明作品設計概念及介紹 (檔案格式為 doc. 檔)。
b.簡報說明:資料格式為簡報檔或影片檔。(簡報檔以 3 頁為限,影片檔以 3 分鐘為限,檔案格式須為 ppt. 檔、mov. 檔、mpg 檔、avi 檔,其中任一)。
B.作品照片 (2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C.設計者照片 (1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送件地點:
請註明參加組別,以親送或郵件寄送方式至:臺北市 110 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1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聯絡人:蕭宇伶小姐、林依依小姐,電話:02-2745-8199 分機 573、574,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yiyi_lin@tdc.org.tw
◎創意概念組:
1.繳交文件:
(1)模型規格:模型製作,以實際比例或縮小之精密模型。
※除得獎作品 (金、銀、銅、佳作) 外,其餘入圍作品將獲模型補助費用每件 NT$5,000 元。
(2)作品資料光碟:
A.作品說明:
a.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請說明作品設計概念及介紹 (檔案格式為 doc. 檔)。
b.簡報說明:資料格式為簡報檔或影片檔。(簡報檔以 3 頁為限,影片檔以 3 分鐘為限,檔案格式須為 ppt. 檔、mov. 檔、mpg 檔、avi 檔,其中任一)。
B.作品照片 (2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C.設計者照片 (1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送件地點:
請註明參加組別,以親送或郵件寄送方式至:臺北市 110 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1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聯絡人:蕭宇伶小姐、林依依小姐,電話:02-2745-8199 分機 573、574,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yiyi_lin@tdc.org.tw

十、評選作業
(一)本競賽分為初選及決選 2 階段
1.初選
「產品應用組」及「創意概念組」皆採作品圖面審查,由評審團選出各 25 件作品,共 50 件作品,進入決選。
2.決選
(1)「產品應用組」及「創意概念組」皆採作品模型 (產品應用組需檢附產品企劃書) 及簡報之審查方式,本簡報資料將成為評審給分及意見討論之參考。
(2)簡報時間:8 分鐘 (含 3 分鐘簡報,5 分鐘統問統答)。
(3)簡報地點: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西 301 會議室 (暫定)。
(4)簡報形式:由進入決選者進行作品說明,可以口頭或製作簡報說明,含器材設定皆以 3 分鐘為限,以符合公平原則。
(5)注意事項:
不克前往說明設計概念者,可提供 DVD、VCD、MPG 檔 (3 分鐘以內),並委託代理人出席決選會議,被授權人決選當天出提交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正本,入圍者需提前在 9 / 16 (五) 下午 5 點前將簡報檔案以親送、寄送郵件或電子郵件方式至「2011 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
(二)評審標準
◎產品應用組
‧初選 (圖面審):
1.創意 30%:設計創意、原創性
2.設計表現 2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設計圖面說明
3.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5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產品化可行性,未來1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決選 (模型審):
1.創意 30%:設計創意、原創性
2.設計表現 2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模型精緻度
3.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5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產品化可行性,未來1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創意概念組
‧初選 (圖面審):
1.創意 60%:原創性創意概念
2.設計表現 4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設計圖面說明
‧決選 (模型審):
1.創意 50%:原創性創意概念
2.設計表現 5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模型精緻度

十一、獎項
(一)產品應用組
(1)金獎 1 名:50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2)銀獎 1 名:30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3)銅獎 1 名:15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4)佳作 5 名:各 5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5)廠商特別獎 5 名: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 2 萬元或等值商品。(本獎項將依參賽作品整體水準有所調整,執行單位保留變更調整獎項數量之權利。)
(二)創意概念組
(1)金獎 1 名:30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2)銀獎 1 名:15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3)銅獎 1 名:10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4)佳作 5 名:各 5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十二、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未在其他設計競賽獲獎,並且未在市場流通之既有商品。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4.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自行申請專利。
(二)關於得獎者
1.得獎者於公告得獎2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模型等,臺北市政府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3.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元 (含) 以上者,須依稅法規定扣除 10% 之所得稅 (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 20% 之所得稅)。
4.寄件模型均不退件。
(三)資格取消
1.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2.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十三、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1 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蕭宇伶小姐、林依依小姐
電話:02-2745-8199 分機 573、574
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yiyi_lin@tdc.org.tw
傳真:02-2745-8306
地址:臺北市110 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idaward.org.tw/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徽 (Logo) 徵選活動

 


一、活動目的:
為表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以下簡稱本局) 整體願景與行銷組織功能,藉此活動集思廣益,期望透過公開方式廣徵各界人士創作意象簡單明瞭且兼具美感的局徽,具體呈現本局精神意涵,特辦理公開局徽 (Logo) 徵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活動期程: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
凡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參加,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二)主題:須符合下列意涵
1.以環保、樂活、健康為精神象徵
2.以本市地圖、國際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e Care 為建構元素。
(三)作品規格:
1.繪製 15cm × 15cm 及 2cm × 2cm 之局徽 (LOGO) 彩色稿各一式,出圖於 A4 (21 × 29.5cm) 尺寸之紙張上;繳交此 A4 稿 1 張,並將電子圖檔 (創作圖稿 LOGO 原始向量檔及 JPG 檔) 存於光碟。
2.局徽 (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並可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辨識。
3.檔案模式:不可使用手工稿,並標註標準色 (CMYK 標色),另不可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不需裱框。
4.須將個人資料、設計理念約500 字以內 (圖形意義、色彩涵義等) 填寫於報名表內。
(四)活動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1.可親至本局索取。
2.可由本局網站下載報名表 (http://www.tnepb.gov.tw/)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
1.以牛皮紙袋信封掛號郵寄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件。
2.郵寄或親送本局 (郵寄地址: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 133 巷 72 號,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企劃科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局徽徵選)。
(二)參賽應附表件:
1.報名表。
2.著作權讓與契約。
3.平面圖稿 (A4 電腦輸出圖),包含應用於各種材質之作品集 (例如:信封、便條紙、帽子、衣服及其他物品)。
4.電子檔光碟:創作圖稿 LOGO 原始向量檔及 JPG 檔。

六、評審方式:
採作品圖面評選,由本局邀請外界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審標準對參賽作品評分,評審標準如下:
1.意涵及創作 40%
2.設計及美感 40%
3.整體表現  20%

七、獎勵方式:
(一)錄取優勝者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等值禮券及獎狀 1 幀。
(二)題材不符或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三)以上獎項之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八、得獎名單公佈:
100 年 5 月 31 日於本局網站 (http://www.tnepb.gov.tw/) 公佈並以書面另行通知得獎人。

九、參賽作品權力歸屬:
作者對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局,授權本局使用,並且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針對細部文字或圖案本局有修改權利。但本局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未簽名、作品規格或參賽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
(二)參賽者郵寄參賽作品時請妥善包裝,本局不負責作品之補修。作品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洽詢本局確認。
(三)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 行備份留存。
(四)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五)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票數高低排序)遞補。其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局無關。
(六)本活動若有修改,本局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
(七)活動洽詢電話:06-2686751 轉 326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綜企科書記黃義婷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nepb.gov.tw/list_01.asp?ID={6A92A255-04EE-4C96-9849-33C70C5341C9}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臺南市市徽市旗設計甄選

 


壹、活動背景:
臺南,是臺灣本島最早拓殖開發的地區,由明鄭時期以至清末,均以其為全臺首府,集政治、經濟中心於一地,市況繁榮富裕,鴻儒名士匯聚,書院之多居全臺首位,有「文化古都」之稱。且因政權屢次轉移,使得各時期建築隨處可見,古蹟數量冠居全島;又其以美食小吃、文化古蹟聞名,觀光業發達,由於歷史加上現代都會發展,使得「新舊交雜」成為臺南最主要景觀特色。
其中最能代表臺南城市意象的,非市徽﹙旗﹚莫屬。臺南市徽係由市民蘇仲民於 1969 年設計,背景紅花為鳳凰花五瓣,象徵鳳凰城,白字上半部為「市」字,為古城中線有指南針之意,白字上半及中間部為「南」字,中間圖案為府城遠景,白字下半部圓狀者為「台」字,圖形為船頭;市旗是將市徽本身的藍底色向外延伸為方形旗幟而成。

而臺南縣縣徽﹙旗﹚係以傳統綠地、稻穗、梅花為主構圖,綠地代表臺南縣一片綠油油平原,金黃稻穗代表臺南縣從農業大縣起飛,中間梅花圖案則是國花,「南縣」兩字則以圓形書寫,凸顯臺南縣政通人和,縣政推展圓滿成功之意。顏色方面,綠色代表朝氣、希望、一片祥和;白色象徵聖潔、樸素、安定、喜愛和諧;金黃色代表高貴、豐收、人民生活富足進步;紅色象徵人民勤奮的工作熱忱,有犧牲奉獻之偉大情操。

現今臺南縣市已合併升格為直轄市,為營造「縣市一家親」的形象,自需考量整個大臺南的歷史文化、風土人情、民族融合及多元發展等特色,以建立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之品牌識別形象,我們亟需一個具深度意涵、概念簡潔、設計別具意義的識別標誌,能夠適切的來代表大臺南,以因應未來所需面對的各種挑戰、並積極符合與世界接軌的需求。

爰此,基於強化都市行銷觀念,本府決定公開甄選優秀作品,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評選以及民眾票選,選出最具「大臺南」整體特色的新市徽﹙旗﹚,以建立臺南市嶄新的識別形象。

貳、辦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參、參選資格: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及廣告、公關、行銷廣告美術設計等相關行業,皆可參與本甄選活動,資格不限。

肆、徵件作業說明:
一、創作作品意涵:
市徽及市旗標誌的設計,須考量本市整體形象,內容應涵蓋城市特質(例如:歷史背景、地方特色、風俗人文及未來的發展等)並賦予時代意義及附加價值。以視覺識別體系的基本組合為主,同時考慮到未來各式產品包裝、認證系統製作或城市行銷紀念商品應用之可能性。
二、創作作品規定:
﹙一﹚應徵作品﹙含市徽市旗﹚需說明創作理念、標準色彩、字體、圖形及色彩意義。(請依附件報名表格式填寫,以 500 字為限)
(二)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應徵作品者每人(單位、團體)限繳一份平面作品及完稿後電子檔案光碟片,主題不限、設計型式與類別不拘。每一份平面作品一律以電腦輸出於 A4 白紙,裱於同大小之厚紙板上,並填妥參賽報名表浮貼於厚紙板背面。
(四)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內附創作說明之 Word 檔案、原始圖檔與 JPEG 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不可低於 300dpi。
三、送件方式:
(一)自 100 年 4 月 15 日至 100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30 前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民政局、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8 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封左下角請註明「參加臺南市市徽市旗設計甄選」等字樣。
(三)來稿請妥善寄送、勿卷折或擠壓,所有參選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行存檔備份。

伍、評選方式:
本項活動評選方式分評審初選入圍、民眾票選決選兩階段。
一、初選作品產生:
100 年 6 月下旬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辦理初選,原則上遴選 10 件入圍作品參加民眾票選,惟經初選評審結果認為所設計之作品,均無法表達本市理念、特色或欠缺美感時,得從缺。
二、初選評審項目及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40%
‧應用可行性   20%
三、民眾票選說明:
民眾票選時間自 100 年 7 月 11 日起至 100 年 7 月 31 日止,採網路投票方式進行。每位投票者限投 1 票,投票前需登錄基本資料,並透過程式驗證是否重複投票。截止後,每件作品依得票高低排列名次,若有同票情形則名次並列。
四、票選成績:
依照每件作品票選得票數換算票選得分,排名第一名得 10 分,第二名得 9 分...以此類推,第十名得 1 分。
五、決選:
以初選成績佔 2 / 3,票選成績佔 1 / 3,計算選出最後名次。決選成績最高者為第一名,次為第二、三....至第六名,第七至第十名為佳作。決選成績於 100 年 8 月上旬公佈於本府網站,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領獎。

陸、獎勵辦法:
一、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 獎狀一面,獎金 15 萬元
(二)第二名 - 獎狀一面,獎金 8 萬元
(三)第三名 - 獎狀一面,獎金 6 萬元
(四)第四名 - 獎狀一面,獎金 3 萬元
(五)第五名 - 獎狀一面,獎金 2 萬元
(六)第六名 - 獎狀一面,獎金 1 萬元
(七)佳作 4 名 - 各得獎狀一面
二、頒獎典禮:
100 年 8 月底於臺南市政府由市長賴清德頒發獎狀獎金;新市徽、市旗亦同時舉辦發表會。

柒、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依本辦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
二、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作品之著作權需讓渡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
三、得獎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將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
四、得獎者,依稅捐稽徵法之相關規定列報所得及代扣 15% 稅額;另本比賽之獎項,評審團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方式辦理。
五、作品郵寄者需包裝妥當,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本府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逾期不予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作品郵寄及設計所生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參賽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八、活動洽詢: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電話 06-3901038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ncg.gov.tw/tainan/dep_news.asp?id={A8A19376-D130-469C-840E-F9DFD81BF5D0}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

 


一、活動緣起
為打造臺北市邁向設計之都,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委託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舉辦「臺北市創意暨設計產業發展計畫」,期透過導入綠能環保設計新思維,形塑臺北風格創意新聚落、推動臺北創意設計新運動、提升原創品牌形象與設計力等策略思維,以臻目標。整該計畫項下將陸續推出的活動包含「臺北工業設計獎」、「臺北設計月」、「臺北設計之都工作營」、「形塑特色產業聚落」、建構「評選標竿示範產品或服務」及「商機媒合」等。

「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活動」是臺北設計月的前導活動,目的是期望透過全民攝影競賽活動,打響臺北設計月知名度,去年主題為「臺北創意好點」,搜集臺北極具特色角落、街角、建築之作品達 471 件,本年度持續擴大辦理攝影競賽活動,且適逢建國百年,象徵跨入另一個新世紀,更代表我國向前躍進、超越自我極限到另一階段,因而本次競賽將搭配設計月,將活動主題定為「跨越」,期待透過攝影呈現跨越的意象,紀錄更多具創意的臺北特色,挖掘更多動人的臺北故事,藉此累積屬於臺北市的創意,進而提升臺北市設計之都的形象。

二、活動宗旨
本活動預計邀請各界人士,透過攝影影像呈現跨越意象。建國 100 年,不只是個人跨入另一階段,建國 100 年,更是台灣跨入另一個新世紀的重要一年,從原本的代工跨足到設計,從原本衝突到至今的和諧,從一個海島國家跨足到世界舞台,本活動透過參賽者創意展現出跨越的信念,激發民眾創意靈感,進而提升臺北市設計之都的形象。

三、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五、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六、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二)僅接受個人參賽,不得以公司名義或機關團體名義參加。
(三)本活動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與評審委員不可參賽。

七、徵件主題
跨越
建國100,象徵中華民國跨入另一個新的世紀,更代表我國即將要跨出台灣,放眼國際,這不只是超越,更是承先啟後、蓄積能量往前躍進。臺北作為一座國際化都市,從申辦聽障奧運、上海世博會臺灣主題館、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到主辦「2011 臺北世界設計大會」,我們用熱情與理想實現人民的夢想,我們以創新與能量,打造一座創意城市,這正是我們展現「跨越」的信念與實踐最佳時刻。
本屆攝影競賽鼓勵市民拍攝具有「跨越」意涵的平面攝影作品參賽,並寫下文字說明,希望能藉由攝影捕捉臺北市的創意風貌,表現臺北獨特的設計之美,藉以持續累積文化創意之能量共同跨越心世紀!

八、攝影範圍
臺北市

九、作品規格
攝影作品電子檔,每一拍攝主題限定一張,可多次投稿,張數不限,不得疊片、加色、電腦合成。(原始檔案為 2000 × 3000 像素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十、參賽件數
每人參賽件數不限。

十一、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採線上報名,請至本競賽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作品名稱及文字說明,並下載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二)文字說明:
1.請寫下你的「跨越」意涵 (例如表現超越、向前躍進或挑戰自我極限等概念) 和拍攝地點。
2.字數以 200 字為限。
(三)簽署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後請掃描(或拍照),將其電子檔連同作品一同上傳,為傳送便利,照片檔案大小請壓縮至 1MB 以內。(註:上傳資料時,作品圖片 1 為攝影作品電子檔;作品圖片 2 為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電子檔。)
(四)得獎作品接獲通知後七天內必須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標明姓名與作品名稱)、收據、身分證影本、銀行帳戶影本以及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掛號寄至:110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並註明「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十二、報名日期
100 年 3 月 8 日 (二) 至 100 年 5 月 24 日 (二) 23:59 止

十三、網路票選日期
100 年 5 月 30 日(一)至 6 月 20 日(一)23:59 止

十四、評選辦法
(一)邀請攝影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經評選計分加總平均後,最高分為金獎得主(1 名),第二高分為銀獎得主(1 名),第三高分為銅獎得主(1 名 ),至於第四至十三名即為佳作獎。
(二)評分標準:
‧主題及文字表達 30%
‧構圖      20%
‧攝影技巧    20%
‧創意及美感藝術 30%
(三)除評審委員會評選外,參賽作品將進行網路票選,由網友選出「網路人氣獎」共 5 名。
(四)神準預測「金獎」最高得票作品之民眾將抽出 5 位可獲得神秘禮物一份。

十五、獎項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整及獎狀1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1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仟元整及獎狀1紙。
(四)佳作 1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 仟元整及獎狀1紙。
(五)網路人氣獎 5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仟元整及獎狀1紙。
(六)神準預測獎 5 名:每名將會獲得神秘小禮物乙份。

十六、得獎公布
100 年 6 月 24 日於活動網頁揭曉得獎名單,並以電話以及 mail 通知得獎者。

十七、頒獎典禮
100 年 7 月 29 日與「臺北設計月開跑記者會」結合舉辦。

十八、線上展示
於設計月活動期間辦理實體展示與線上展覽。

十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獨立創作,並未曾於其他比賽得獎,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或相關爭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參賽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權仍屬參賽者所有,為推廣本活動效益與創意成果,參賽者同意將該作品授權「臺北市政府」,同意「臺北市政府」將該作品不限時地無償用於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改作及散布等,以達宣傳之效並協助提升參賽者知名度。
(三)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所有,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臺北市政府」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
(四)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六)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承辦單位依比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無關。
(八)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於評選前,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已領得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狀。
(九)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十)凡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將其掃描(或拍照)上傳至本競賽活動(http://www.taipeixdesign.org.tw/tpephoto)。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xdesign.org.tw/tpephoto

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美學設計全國競賽

 


一、目的
為慶祝建國百年,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提昇全民美學之素養,培植新生代的設計創業家,透過文化創意之形成及運用,經由包裝美學的設計競賽方式,呈現其精緻質感與提高附加價值,俾使其包裝更加精美而富有創意性,以彰顯其研發產品的品質與內涵。讓富有台灣文化特色的創意產品提升為時尚品牌,並透過生活美學主題展的方式呈現其成果,以提供民眾欣賞,冀望帶動地方文創產業的蓬勃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繁榮。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東縣政府
主辦單位:國立台東生活美學館、台東縣農會
承辦單位:台東縣鹿野地區農會、鹿鳴溫泉酒店
協辦單位:鹿野鄉生活美學協會、國立台東大學美產系、台東地區農會、成功鎮農會、關山鎮農會、池上鄉農會、東河鄉農會、太麻里地區農會、長濱鄉農會、花蓮縣農會、花蓮市農會、吉安鄉農會、新秀地區農會、富里鄉農會、鳳榮地區農會、光豐地區農會、瑞穗鄉農會、玉溪地區農會

三、競賽主題:
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美學設計全國競賽
以花東在地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目標,結合創意及環保概念,設計一件可攜式伴手禮之包裝禮盒,諸如:茶(如紅烏龍...)、鹿野土雞蛋布丁、香蕉核桃蛋糕、米、釋迦、洛神花、香丁、梅子....等等,可參考相關網站 www.daosiang.com.tw/;採二階段收件審查(詳如收件規定)。

四、競賽時程
◎第一階段:
報名及作品收件:6 月 1 日 ~ 6 月 20 日,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選:7 月 2 日,參賽作品評選,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審查
公佈入選名單:7 月 3 日,公布第一階段入選名單 50 名,評審委員得依參選作品之品質做出不足額入選之決定,並將入選名單刊登在台東生活美學館、台東縣農會、鹿野地區農會及鹿鳴溫泉酒店網頁最新訊息
◎第二階段:
作品模型收件:8 月 5 日 ~ 8 月 20 日 (08:00 ~ 12:00,13:30 ~ 17:00),繳交模型作品,入選者繳交實體模型作品(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選:9 月 1 日,入選作品評選,評審委員評選名次
公佈評選結果:9 月 2 日,公佈評選結果,刊登在台東生活美學館、台東縣農會、鹿野地區農會及鹿鳴溫泉酒店網頁最新訊息
作品展示暨頒獎典禮:9 月 23 日,邀請頒獎嘉賓、評審、得獎者出席,由得獎者現場解說創作理念

五、報名及參賽規則
(一)比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網頁 www.ttcsec.gov.tw 最新訊息下載。
(二)參賽者資格無限制,以個人原創為原則,其作品需未經參賽或公開發表。
(三)參賽作品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為得獎作品,應追回已頒獎金、獎狀及獎盃,並公告之。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並不得異議。
(四)報名每人限一件,每件作品均必須完成報名程序;報名時需填妥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參賽者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資料。
(五)完成報名程序後,須依規定格式與期限內繳交作品,並依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六)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應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參賽作品造成第三者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負責賠償。
(九)金、銀、銅質獎必須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展示會場說明創作理念,得獎者主由主辦單位提供住宿費,住宿地點:鹿鳴溫泉酒店。
(十)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所有入選者之創作作品與海報,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有權印製專輯或刊物。
(十二)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六、收件規定:分第一階段初賽與第二階段決賽
(一)第一階段初賽:以主題海報(版面)呈現,參賽者請繳交下列文件及展示板。
1.檢付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署每人一份)
2.主題海報:不論作品形式,均應製作圖片說明,規範如下:作品設計稿或模型樣品照片應繪製或黏貼在 A3 尺寸圖紙上,附上設計文字說明設計動機、理念及特點(以電腦打字,字數限 500 字以內),以 2 ~ 3 張直式呈現,並以 A3 同尺寸之珍珠板或厚紙板裱褙,應包括外觀尺寸圖或彩色透視圖,並需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
3.第一階段不繳交實體作品模型。
4.收件時間:100 年 6 月 1 日至 20 日,以郵戳為憑。
5.收件方式:限郵寄,郵寄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 台東市大同路254號);請註明參加建國百年「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美學設計全國競賽」。
6.洽詢電話:(089)325263-308、322248-305,傳真:(089)331097
7.連絡人:王愷君小姐,e-mail:spring@ttcsec.gov.tw
(二)第二階段決賽:以實體模型方式呈現
1.實體模型:以「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創作目標,展現其產品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材質不限,模型大小尺寸需在長 40CM × 高 40CM × 寬 15CM 之內(不包含提把),可承戴之重量 3 公斤以內,成本估算請以一件作品開發 3000 組,每組以不超過 120 元為限。
2.收件時間:100 年 8 月 5 日至 20 日 (週一 ~ 週五 08:00 ~ 12:00 及 13:30 ~ 17:00)
3.收件方式:郵寄或親送,收件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 台東市大同路254號);請註明參加建國百年「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美學設計全國競賽」。

七、評審作業
(一)評審程序:本競賽之評審作業採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初賽:由評審委員對主題海報進行評選,選出前 50 名入選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賽。
第二階段決賽:入選者繳交實體模型作品。
(二)評審準則
1.第一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3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70%。

2.第二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3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30%。
(3)量產可行性(含環保、材質、生產成本、生產數量、售價、技術性分析等)40%。
(三)評審委員:評審委員會之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之,並主辦單位負責召集評審委員與主持評審會議。

八、獎勵
金質獎 (1 名):50000 元 + 獎盃乙座 + 授權使用費 20000 元
銀質獎 (2 名):20000 元 + 獎盃乙座 + 授權使用費 10000 元
銅質獎 (3 名):10000 元 + 獎盃乙座 + 授權使用費 8000 元
創意獎 (10 名):5000 元 + 獎盃乙座 + 授權使用費 6000 元
入選獎 (34 名):2000 元 + 獎狀乙張 + 授權使用費 5000 元
※註:
1.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扣繳規定扣繳 10% 之所得稅。(金質獎、銀質獎;獎金兩萬(含)以上者)
2.辦理單位如需使用得獎作品以供商業用途,需支付表列之授權使用費;得獎者視同有償授權辦理單位使用,不得異議。
3.得獎者保有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辦理單位擁有印製作品專輯之權。
4.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將印製專輯贈送每位得獎者乙本,並將得獎之產品推薦農政單位採用,以資鼓勵。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tcsec.gov.tw/home02.aspx?ID=$1101&IDK=2&EXEC=D&DATA=576&AP=$1101_HISTORY-0

「新移民之美」攝影比賽

 


一、宗旨與攝影主題:
截至 2010 年 8 月底止,因為跨國婚姻而加入台灣社會的新移民,已超過 43.9 萬人。如何認識、接納這些散居社會各處的新住民,不僅是新移民所屬家庭、鄰里、親友的生活課題,更是近年來政府、民間社團與所有台灣社會大眾所共同關切的重要議題。

貼近他們生活裡酸甜苦辣各有不同的形形色色故事,往往是啟動深度認識的開端。本活動之目的,即在於透過攝影鏡頭捕捉、展現那些隱身於台灣大街小巷的新移民故事,那些值得你我細細品嚐的新台灣媳婦跟他們家人相處的故事。所有他們在生活裡與其家人相處的片刻、為了撫育新台灣之子的身影、為了生活努力打拼,為了家庭辛苦耕耘,為了生命延續奉獻犧牲,為了幸福而全家共享歡樂的鏡頭剎那...,也就是所有令人感動,所有值得我們認識的故事,都是本活動熱切盼望徵集的作品。

二、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以影像系列報導作品為限,且同一名參賽者 (系列報導) 以 5 張照片為限。
(2)參賽作品應於報名表上註明作品名稱,以及 100 字左右或以上之作品故事文字敘述。
(3)彩色、黑白底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 600 萬畫素以上為佳。
(4)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 8 × 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5張,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連作不收。
(5)參賽作品需為投稿本人一年以內拍攝的合法攝影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6)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電子檔案,底片作品請掃描後送件;請均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繳交。謝絕提供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不得將作品做以下的技術處理:合成、添加、改變色調)。
(7)參賽照片電子檔案寬度一律不小於 2000 pixel(解析度並不得低於 144 dpi),高度可按實際比例不限,檔案格式為 JPG。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8)本次大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稿。送交作品時請同時送交報名表,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9)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10)限本人之創作,且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攝影比賽曾得獎者;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11)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三、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5 月 6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方式: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 下午 5:00)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件地址:
84001 高雄市大樹區學城路一段 1 號〈義守大學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 張伊婷小姐收〉請在信封上註明「参加攝影比賽」字樣 。

五、指導單位:
教育部顧問室、內政部外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六、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義守大學『新移民與在地社會生活』計畫(教育部支助計畫)、教育部顧問室「新興議題新移民與多元文化」計畫辦公室、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高雄市政府、台灣新移民協會。

七、協辦單位: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弘光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亞洲大學、東海大學、嘉南藥理科技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大華技術學院、麗文文化事業機構 / 巨流圖書、各縣市政府社會處、各地重要 NGO 社團 / 民間團體。

八、評審日期︰
另行公告通知。

九、評審地點及得獎通知、頒獎時間地點:
(一)評審地點:義守大學學生活動中心 5 樓。
(二)得獎通知:專人通知,並公告於義守大學「新移民與在地社會生活」網站。(http://iscd.isu.edu.tw/)。
(二)頒獎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三)頒獎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十、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攝影名家成立評審小組合議評選。

十一、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40%,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視覺創意:40%,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其他:20%,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十二、參加對象:
(一)社會組:不限年齡、不限職業、不分地區之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與。
(二)新移民組:外籍配偶或大陸籍配偶本人。
(三)學生組:全國愛好攝影之學生。

十三、獎勵方式:
(一)社會組: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40,000 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一紙
佳作,10 名: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一紙
(二)新移民組: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一紙
佳作,10 名: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一紙
(三)學生組: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一紙
佳作,10 名: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一紙

十四、注意事項:
(一)前 3 名得獎者不得重複,入選則不在此限,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主辦單位享最高決議權)。各組獎金依法規定代扣所得稅。
(二)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三)已交付原稿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
(四)每位參賽者依身份別僅能報名其中一組。
(五)得獎作品及底片、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六)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及展售等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得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參賽之作品於比賽進行期間,將可能被放置到互聯網站展示,或刊登於報紙、期刊以及評選活動的相關用途。每位參賽者的作品投稿之後,即被視為已經同意大賽主辦者及其被許可人擁有參賽者作品的使用權(著作權仍由作者擁有),不另付稿酬。
(八)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九)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十)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十一)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十二)未得獎及未入選之著作,主辦單位不再退還原件,主辦單位亦將不會使用任何未得獎及未入選之著作。
(十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五、聯絡資訊:
義守大學 政管系張伊婷 小姐;07-6577711 轉 5852;0933-317833,E-mail:yiting232000@isu.edu.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iscd.isu.edu.tw/upload/iscd/1/isu3/html/plan_a99/plan_a99_11_1.htm

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2011 第二屆晶蓮獎「看見真相 超越死亡」創意徵稿

 


死亡的過程與死後的世界,
因未知而懼怕,因了解而超脫,
請發揮您的創意,
幫助人們了解生死,進而超越死亡!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圓覺宗智敏慧華金剛上師教育基金會
合辦單位:諾那華藏精舍、中華佛教居士會、黑秀網、生命之聲網路電台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一、徵稿緣起/目的
有鑑於人們對死後世界不了解而畏懼,從事臨終關懷及助念已 20 多年的智敏慧華上師基金會,特於 2010 年舉辦首屆關於死亡及助念議題之創意比賽活動,希望將死亡前後的狀況、遇到的景象及因應的方法,透過影音平面及遊戲的方式來呈現。首屆活動成果亮眼,故於 2011 年再接續舉辦第二屆,期能廣募各界創意,以兼具啟發及趣味之作品,助人了解臨終關懷、助念及中陰知識的重要性。

二、徵稿類別
A、廣告或動畫短片:
1.內容主題:宣導當人臨終時,家屬及親友若能為其臨終關懷與助念,便能在其人生最痛苦的時刻,指引一條光明之路,免除一切苦難,讓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影片最末,須放「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標語。(備註:本次徵稿比賽設計主題以助念為出發點,請避免以標語為創意重點)。
2.30 秒至 2 分鐘之影片,影像拍攝或動畫 (2D、3D、Flash...) 均可,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或軟體製作。
3.作品須以可供電視播放之畫質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格式為 640 * 480 影片檔(.wmv 檔、avi 檔、mpg 檔),以供網路票選用。並附上 300 字以內之作品簡介。
4.影片中的對白或旁白無中文字幕者,請附書面說明。
5.請注意作品是否於不同平台播放會有問題 (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等) 。
6.得獎名單公佈後,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 1080 * 720 之 NTSC 高解析度原始檔,及相關資料。
B.圖文創作:
1.內容主題:同廣告或動畫短片
2.以圖為主文字為輔的輕鬆小品創作(海報、短篇繪本、圖文小品、漫畫....等不拘)。
3.單張作品繪製尺寸:A2(420mm × 594mm),列印輸出尺寸:A4(210mm × 297mm),頁數及製作方式不限(手繪、電腦製作或結合照片皆可)。
4.報名時僅提供 A4 輸出稿(或手繪稿),以及網路可看之縮圖檔(請存成 JPG 檔,RGB 格式,以便網路票選)。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A2 尺寸,300dpi 畫質,CMYK 格式,TIF 檔)。
C. Flash 遊戲:
1.內容主題:
(1)親友往生時,家屬及親友遭遇的情況及該如何為之助念。
(2)以人死亡後到轉世之前的中陰時期,會遇到的現象與因應方式為遊戲內容。
2.作品請以 Flash、Director 等相關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包含 Flash 原始檔(.fla 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720 × 480 pixel 儲存。
3.請確認完成的參賽作品可在 IE8.0 與 Firefox3.6 等瀏覽器上正常運作。
4.參賽作品檔案,請依照您的檔案與創作需求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另行設計 Loading 動畫。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
※為符合徵稿目的並激發創意素材,歡迎至活動官方網站 (http://blog.yam.com/showidea2) 參考相關生命教育文章、書籍,或參與本會所舉辦之生命教育相關講座。

三、報名方式
1.對本活動有興趣及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均可參賽(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報名作品件數不限 (但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2.收件日期: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親送或郵寄均可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報名方式:請上網 http://blog.yam.com/showidea2 下載或來電(02-27532621)索取報名表,再將作品(電子檔)連同報名表和相關附件,掛號郵寄至 10571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63 號 13 樓之一,「智敏慧華上師教育基金會 - 影音徵件小組」收。
4.報名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5.作品若有毀損、畫質太差、報名表資料不全、製作規格或內容不符等情形,均恕不受理報名。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必需正面以及不涉及色情、暴力、善良風俗與國家法律相牴觸之內容。
2.參賽之作品限未公開發表或獲獎之創作,評審期間亦請勿對外發表或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經查證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3.因入圍之作品將於網路公開票選,請確保作品中之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於公開票選中無任何侵權之行為,並均出於原創或合法使用而無任何抄襲、侵權情事,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獲獎之作品,須檢附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之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4.凡參賽作品為已獲其他單位獎項,或是抄襲、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情形,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並應將已發給獎金、獎狀、獎品交還主辦單位,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或損害者,包括但不限於支付權利人授權費用、賠償金額或和解金、負擔律師報酬及訴訟費用等,參賽者負賠償責任,參賽者有數人者,應連帶負賠償責任。
5.參賽作品如獲獎,得獎者即願意永久、無償、專屬及不可撤回地授權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可永久為公益推廣之目的為任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發行、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並得轉授權予第三人為前述使用),但主辦單位應於適當之處標明得獎者之姓名。得獎作品中如包含經他人授權之創作,得獎者應向該著作權人取得為上述授權予主辦單位之權利,並保證主辦單位得合法使用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依照本條前述規定之使用即無損得獎者(及其授權人)之著作人格權。
6.凡參加本徵稿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7.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限期內提供完備之領獎資料,逾期視為棄權。

五、比賽方式
1.初審:2011 年 8 月 25 日前由主辦單位初步選出入圍作品。
2.網路票選及複審:201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止。複審將由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
3.公佈:2011 年 9 月 30 日公佈得獎名單於網站,並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各得獎人,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官方網站。
4.頒獎典禮暫定於 2011 年 10 月份擇期公開舉辦。
5.評分標準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主題啟發性  40%
‧創意     30%
‧整體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圖文創作:
‧主題啟發性  40%
‧圖文搭配   30%
‧創意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Flash 遊戲:
‧主題啟發性    40%
‧遊戲趣味及耐玩性 30%
‧整體音效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六、獎項說明
1.得獎者獎金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金蓮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8,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3,000 元
◎圖文創作:
金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8,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5,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3,000 元
◎Flash 遊戲:
金蓮獎一名:獎金 3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5,000 元
2.依稅法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故主辦單位將先行從獎金中扣除。

七、其他
1.活動結束後,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刊物及媒體中發佈,並陸續邀請相關平台協助發佈。
2.活動洽詢電話:(02)2753-2621 吳小姐 or 謝小姐。
3.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blog.yam.com/showidea2

LOHAS 愛地球 T 恤設計大賽

 




設計主題:
LOHAS 愛地球

主題說明:
2011 年統一阪急百貨高雄店邀您一起 LOHAS 樂活愛地球,用健康的飲食、生活與身心靈,加上生態永續的實際作為,一起為你我的地球盡一份心力。

設計元素:
以「LOHAS」、「地球」、「環保」為元素,將想法概念於 T-shirt 上呈現。

主辦單位:
統一阪急百貨 - 高雄店

收件日期:
100 年 4 月 12 日至 100 年 5 月 12 日 22:00 截止

報名資格:
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不限科系) 或社會人士

作品規格:
1.每人限投稿 2 件作品。
2.請上網下載空白 T-shirt 圖檔與報名表,以單面設計為限,電腦繪圖或手繪皆可,但需以電子檔繳交。
3.T-shirt 顏色以白色為主,請勿修改底色。
4.作品電子檔請以 JPG 檔繳交 (A3 尺寸,42cm x 29.7cm,300dpi),檔案大小 10MB 以內,得獎作品需提供 AI 或 PSD 原始檔。
5.請將圖檔與報名表 email 至 wade@uni-hankyu.com.tw,收到回覆確認信後即完成報名。

評選方式:
第一階段 - 初審:投稿作品經主辦單位初審後選出第二階段參賽作品
‧創意 30%
‧商業 30%
‧主題 20%
‧構圖 20%

第二階段 - 人氣票選:5 / 26 ~ 6 / 8 期間於統一阪急百貨高雄店展示入選作品,第 1 得票數為「新銳獎」,第 2 ~ 6 得票數為「人氣獎」
‧人氣評比 100%

獎勵辦法:
新銳獎 - 1 名:現金 10,000 元
人氣獎 - 5 名:現金 2,000 元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設計創作,嚴禁抄襲與侵犯未經授權圖案、標章、文字與商標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2.參賽作品之版權將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圖檔應用於相關製作物與商品販售。
3.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4.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誤、錯誤,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5.得獎作品之創作人需簽立「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以玆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圖像使用權,為簽立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未滿 20 歲之得獎者,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uni-hankyu.com.tw/kaohsiung/news_detail.asp?NewsID=001240&dir=0016

國光客運「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短片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你!!!才華洋溢嗎!?? 創意無限嗎!??? 趕快來展現你對國光客運的熱情吧~

參賽規定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為精神,拍攝內容以國光形象廣告為主,需有國光客運之代表人事物,並須附上 3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創作影片規格不限,劇情短片、紀錄片、動畫、MV 等皆可,惟須以 NTSC 家用 DVD 光碟撥放機可觀看之 DVD 光碟片送審。
3.作品檔案不超過 1GB,長度 3 分鐘以內,參賽者請複製 2 片作品光碟繳交。。
4.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參與短片徵選者須保留原始檔(avi、HD、Digital Betacam、Betacam...),以利作品入圍後,可另提供原始檔於國光客運運用及播放。
5.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7.參賽影片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公司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本公司概不負責。
8.影片所使用的音樂、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若產生著作權問題糾紛由報名參賽者自行負責。
9.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光碟、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影片內容,並於國光客運相關電子媒體播放展示。
10.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4 月 20 日至 6 月 22 日止,以郵寄 (以郵戳為憑) 或直接遞送送達。
2.直接遞送者,應於 100 年 6 月 22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DVD 光碟二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1.主題表達 (劇情、內容創意性) 30%
2.推廣宣傳性 (國光客運) 30%
3.影像技術 (攝影、剪輯、音樂、美術設計) 30%
4.網路人氣票選 (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投票箱) 10%

初步網路人氣票選
100 年 7 月 1 日 ~ 7 月 15 日
※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開放網路人氣票選專屬投票箱

決審日期
100 年 7 月 20 日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 7 月 27 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車上電視播放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除了填寫報名表外,請務必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傳比賽作品,方可完成報名程序,並請標明全名與作品名稱。
2.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3.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4.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5.每人、每隊投稿之作品限一件,不可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片名、長度、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8.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21&page=1

國光客運「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青春活力,能量無限的台灣青年,通通放馬過來吧!國光客運等你來挑戰~

作品規格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為精神,拍攝內容不限但需有國光客運之代表人事物 (人物、景物、事物皆可),並須附上 2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每件作品可以一組的方式呈現,一組最多三張,報名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3.彩色、黑白底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 500 萬畫素以上為佳。
4.參賽作品請沖洗成 6 × 8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一份 (組),免裱框、請勿翻拍拷貝、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
5.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電子檔案 (jpg 檔),底片作品請掃描 (解析度 600dpi 以上) 後送件;請儲存於光碟片繳交,未繳者不予評審。
6.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4 月 20 日至 5 月 31 日止,以郵寄(以郵戳為憑) 或直接遞送送達。
2.直接送達者,應於 100 年 5 月 31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光碟一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3. 6 × 8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一份 (組)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主題內容    35%
‧創意表現    30%
‧構圖與攝影技巧 35%

評審日期
100 年 6 月 9 日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6月15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頒獎典禮
國光客運生日派對 100 年 7 月 1 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賽作品以作者本人創作為限,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如果查獲得獎作品違反以上原則,將取消得獎資格。
2.每人投稿之作品以一組為限,一組以三張為上限,不可一人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者除了填寫報名表外,請務必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傳比賽作品,方可完成報名程序,並請標明全名與作品名稱。
4.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書報、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主題文字敘述連同原創圖稿一起展示。
5.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6.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7.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8.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9.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住址、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10.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11.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21&page=1

2011 絕對台灣 100 設計比賽

 




一、徵選目的:
台灣 100,要讓全世界看見 TAIWAN 絕對濳力!為展現設計,共襄盛舉民國 100 台灣設計年, ABSOLUT 啟動百件作品世紀大徵選設計競賽,邀你加入絕對設計 100 行列,就是要你發光發熱!!

二、創作主題:
ABSOLUT TAIWAN 100 絕對台灣 100

三、競賽項目:
視覺設計創作

四、參賽資格:
凡是對平面創作及視覺創作有熱情、有想法,年滿 18 歲之全國大專院校在校生,皆可參與本活動,並得以個人方式報名參加。

五、參賽辦法:
發揮絕佳創意,可以電腦繪圖、手繪、攝影,不拘任何型式,和主題 ABSOLUT TAIWAN 100 相符,需結合 ABSOLUT 瓶身,作品以平面方式呈現。

六、參賽方式:
活動詳細辦法及報名表下載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將作品 mail 至活動信箱 absolutcampus@gmail.com

七、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27 日 24:00 截止

八、獎勵辦法:
前三名獎金各為 3 萬、2 萬、1 萬 (ABSOLUT 擁有使用權)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参萬元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優選若干名:紀念品一份
※得奬作品將於2011年7月起舉辦實體展覽並於網路上舉行虛擬展覽展出

九、作品評選:
競賽作品評審將邀請活動評審、ABSOLUT 品牌代表及網路票選,針對投稿作品共同評審。
網路票選期間為:6 月 10 日 ~ 6 月 19 日 (網路票選佔 5% 評分比)
‧創意表現 30%: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 30%:作品符合主題
‧整體視覺效果 25%:繪圖技術
‧宣傳效果 10%:品牌精神及品牌意象
‧網路票選 5%:網友人氣度

十、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拷貝存檔。所有參賽作品使用權歸 ABSOLUT 公司所有,僅供非營利使用。
2.參加競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所頒發之獎項與獎勵。
3.得獎者不得私自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所頒發之獎項與獎勵。
4.主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5.獎金須依所得稅法預扣 10%。

十一、得獎公佈:
2011 年 7 月 1 日公佈於 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 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十二、頒獎:
2011 年 7 月舉行記者會公開頒獎。

活動網站: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

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Fiesta 春色時尚設計競賽

 




挑動末梢神經的 Sexy Color
時尚春色正在騷動流行!
Ford 與熱血跨界合作
以 Fiesta 時尚春色為設計理念
打造專屬的時尚抱抌

【規範】
‧Ford 及熱血 Logo 需保持在同樣位置,禁止任意縮放、變形、變色。

【作品創作規格】
‧作品格式:800 x 800 JPG
‧檔案大小:250KB 以內
‧解析度:72dpi (RGB 模式)

【作品創作形式】
‧以「Fiesta 熱血時尚抱枕」為範例,運用 Fiesta 車色(黑、白、銀、綠、紅、紫紅、淺藍、深藍)演繹時尚春色主題。
‧創作方式不限於手繪、電繪、複合媒材等形式。
‧以表現出「Fiesta 時尚春色」與創意結合的稿件為主。
‧友善提醒徵稿活動參賽者,務必填寫作品創作理念及個人聯絡資料等,以利評審評選和後續入圍與得獎通知。

【活動期間】
‧作品收件:2011 / 04 / 11 ~ 2011 / 05 / 06,18:00 止
‧投票評選:2011 / 04 / 11~ 2011 / 05 / 06,18:00 止
‧得獎公佈:2011 / 05 / 10 (週二)

【投稿方式】
‧本徵稿活動採線上投稿,請上傳至 http://www.facebook.com/FordTaiwan

【評選辦法】
‧時尚春色創意人:
 最後將經由專業評審與熱血團隊評選出最佳作品
‧評選標準:
 創意概念 35%
 視覺表現 35%
 人氣票選 30%

‧時尚春色評選人:
 參與人氣投票者,將於活動結束後隨機抽出幸運網友贈獎回饋

【獎勵辦法】
第一名:設計作品商品化 + 新台幣 5 萬元獎金
第二名:新台幣 3 萬元獎金
第三名:新台幣 1 萬元獎金

活動網站:http://www.facebook.com/FordTaiwan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麥寮鄉地方產業 LOGO、吉祥物設計競賽

 


ㄧ、活動宗旨
麥寮鄉擁有豐富的自然人文資源和農漁產品與文化工藝等資源,藉由本次比賽進一步強化推動加值化觀光文創產業活化地方與社區產業發展、強化在地產業行銷提升農漁產品產值及國際能見度,成為麥寮鄉觀光發展新契機。
宏達國際管理顧問公司承接麥寮鄉地方產業創新推廣計畫為提昇麥寮地區文化及農特產品之競爭力及行銷力,特舉辦本活動,期藉由麥寮地方產業的 LOGO、吉祥物設計達到行銷麥寮地區農特產品目的。

二、參加對象
凡國內公私立國高中、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三、設計主題
近年來,許多企業及大大小小的活動場合中,我們隨處可見吉祥物的發展,有日趨廣泛的備受應用,原因在於吉祥物不僅必須與眾不同,角色印象鮮明、讓人容易記憶外,更重要的是要能和活動的精神互相呼應,而其可愛的造型特色也是往往打入民眾內心市場之主要關鍵。所以,吉祥物的形象讓人覺得新奇有趣,印象深刻,也可引發共鳴,於是吉祥物的推展與傳播,對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顯著的作用,因此,無論運用在企業,亦或大小活動中,相信都會是一個很好的推廣媒介。

四、作品收件方式
請來信裡詳細填寫,姓名、地址、電話、信箱、作品名稱、設計理念以及附件參賽作品檔案,寄件於信箱:99yunlin@gmail.com 抬頭填寫「麥寮 logo 競賽作品」即可。
※備註:資料確認無誤,承辦人員會將資料上傳於投票區,供大家投票。

五、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
100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六、參賽作品規定
A.本比賽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倡無紙化作業,各參賽者請至本縣府資訊網站 - 麥寮鄉地方產業創新推廣計畫 LOGO、吉祥物設計競賽徵選活動專區進行報名資料登錄及設計理念說明,並將參賽作品以電子檔案上傳。
B.彩色稿本 (15cm × 15cm) 之標誌圖乙式,彩色稿部分請用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C.電子檔案格式: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及 jpg 檔 (300dpi)。原始圖檔請以 Corel draw 或 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或是吉祥物,提供向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D.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例如:林小明 LOGO.ai、林小 明LOGO.jpg。

七、競賽方法
‧網路投票    60%
‧專業評審團評選 40%

八、評審陣容
由具有視覺傳達、產品設計、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代表擔任評選委員,針對設計理念、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之方向評比,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2 名。

九、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25%
‧美感或美觀性   25%
‧意涵說明及相關性 10%
評審計分方式:
每位評審依評比項目計分,加總後為總得分,各評審之分數求取平均依序排名,取前三名,同分者依佔分比例最高之分數為優先入選,最高為特優、依次優等及佳作各選一名。

十、獎勵制度
經決賽評審後取前三名各一名(隊)及創意獎二名(隊)
特優: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優等:1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作:1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附註︰
(1)依據所得稅法第 8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競賽中獎應依給付獎金、獎品之價值扣繳所得稅款,中華民國國民個人中獎者滿新台幣 13,334 元者扣繳 15% 稅款,外國中獎人一律扣繳 20% 稅款。
(2)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3)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十一、名單公佈
將於 100 年 6 月 30 日前於本活動資訊網站公布評選獲獎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人,告知活動頒獎日期及領獎相關事宜。

十二、活動詳情洽詢方法
如有疑問請寄至電子信箱: 99yunlin@gmail.com 抬頭填寫「麥寮 logo 競賽疑問」,執行單位會盡快速向您回信

活動網站:http://www2.e-show.tw/vote/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2011 桐花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每年桐花繽紛的季節,仿若夏天雪季般的美景,我們期待透過鏡頭,捕捉到永恆的瞬間,展現「愛戀桐花 100 風情」的百大美景與視覺饗宴。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 (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臺灣之外籍人士)
‧本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之相關作業人員,及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皆不可參賽。

參賽規則:
‧每一人的參賽作品最多 5 件,且須符合創作主題規格之單張作品。
‧參賽作品需為 2011 年拍攝之作品。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須六百萬像素以上,解析度 2000 x 3000 dpi 以上,規格為 JPG 檔或 TIF 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進行任何後製作)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放大至 6 x 8 吋(或長邊不超過 8 吋)照片 1 張,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不拘。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填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應填寫詳細,未符合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
‧須將作品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檔案格式 JPG 或 TIF 均可),傳統相機拍攝者,於確認得獎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收件時間:
2011 年 3 月 15 日 ~ 6 月 30 日止。送件信封上需註明參加『2011 桐花攝影作品徵選活動』,一律以掛號郵遞送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
台北市 104 民生東路二段 141 號 7 樓,「2011 桐花攝影比賽作品徵選活動」專案小組收,聯絡電話:02-25181133 轉 3410、3416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攝影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作業 。

評分標準:
‧構圖創意 40%
‧意境表達 30%
‧攝影技巧 20%
‧創作理念 10%

活動獎項:
首獎 1 名:獎座乙座,獎金 3 萬元。
二獎 2 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 2 萬元。
三獎 3 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 1 萬元。
優勝 4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5,000 元。
佳作 10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3,000 元。
入選 80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2,000 元。

得獎須知:
‧得獎者名單將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並且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得獎者,未得獎作品不另通知。
‧得獎者應於接獲承辦單位電話或 e-mail 通知後七日內,交付得獎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得獎作品原始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600 萬像素以上的 JPG 檔或 TIFF 檔)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逾期未繳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得獎者須配合參與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著作財產權相關事項:
‧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行使著作人格權。
‧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財產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賠償本會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郵寄作品時,請自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凡參賽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活動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本會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2011hakka.hmg.com.tw/

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壹、競賽主旨
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於手提包設計之新秀,並鼓勵國人積極參與創新設計,而提供設計從業者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以發揚台灣本土設計,進而發展出具體可行之創新產品成果,成為獨特的商品並呈現於國際市場。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台中縣皮件產業科技發展協會

參、評審委員
Ms. Deborah Carré - England / Carreducker / Director
林明宜 - 林尚琳實業有限公司 創意總監
徐秋宜 - 子生文創事業 負責人
梁維慧 - 俊嶽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師
溫筱鴻 - 經濟部工業局 時尚設計總顧問
蔡慧貞 - 知本形象廣告有限公司 總經理兼創意總監
薛秋雄 - 至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魏麗慧 - 樂家登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肆、競賽主題
時尚宣言 Fashion Manifesto:個人自我意識逐漸提高,對於上流社會的奢華產生反感諷刺,並且受到普普藝術的影響,跳脫傳統思維,以幽默感方式對幾何、字母數字、顏色等圖紋,重新用印花、噴漆、手繪等形式技法組合,並注入熱情活力展現對未來時尚的宣言表示。
※設計細節相關圖片請參閱競賽網站

伍、競賽範圍
依競賽主題進行系列休閒包款的設計。作品需符合主題概念及創新元素,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陸、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柒、獎項
(一)金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十二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二)銀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九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三)銅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四)優選獎:三組,每組各得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五)創意獎:六組,每組各得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六)入圍獎:八組,每組各得獎狀乙只
※獎金:金、銀、銅獎金均須扣繳 15% 所得稅

捌、參賽程序
一、線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並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由報名系統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後,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
‧每人 / 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二、初賽階段: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將評選出 20 組作品進入決賽,並備取數名。
三、決賽階段:入圍決賽者需先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 (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始得以參加決賽評選。決賽分二階段:靜態評分 (70%) 及動態評選 (30%)。前者以靜態方式展示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先就部分評分項目進行評分;後者由模特兒以動態走秀方式呈現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就設計整體性予以評分。決賽總成績,為決賽二階段分數比例加總。
四、頒獎典禮: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同時隆重舉行頒獎典禮。

玖、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名日期:10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二) 止,線上報名網站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初賽收件截止日:10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二),完成作品上傳,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初賽結果公佈:100 年 6 月 6 日 (星期一) 前,於競賽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
‧決賽資格確認:100 年 6 月 16 日 (星期四) 前,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決賽收件截止日:100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頒獎典禮:預定於 100 年 10 月初或中旬,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拾、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三張彩色設計圖稿,每圖稿表現一包款設計,包括:
A.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B.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C.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D.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作品圖檔範例如下)。
E.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5 月 31 日,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三張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
決賽入圍者,需於 100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三) 前。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可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二)決賽參賽作品:
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由參賽者於繳交決賽作品一週內 (100 年 10 月 11 日前),填據打樣費補助申請表,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權限,請參賽者詳填資料。打樣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領據後,一併發放。
※「打樣費補助申請表」,請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三)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 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
※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壹、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新性     35%
2.市場性與可行性 35%
3.設計整體性   30%
◎決賽評審標準
(一)靜態評分 (70%)
1.創新性       30%
2.成品完整度     20%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 20%
(二)動態評選 (30%)
1.設計整體性 30%

拾貳、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 / 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 / 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叁、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肆、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月惠
電話:886-4-23590112 ext 855、829
傳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E-mail:designawards2011@bestmotion.com

活動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重見旗山香蕉樂園」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為重現災後旗山文化特色,表達地方生命力,本競賽活動特邀約具創作能量之設計人,以旗山香蕉產業、文化、建築、老街等地方特色為元素,為旗山開發具象徵意義的文創商品,奠定永續經營基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投稿方式
一律以實體郵件方式報名,於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前 (以郵戳為憑) 將投稿資料及作品親送或寄達協辦單位「80249 高雄市成功一路 232 號 15 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企業輔導組 姜小姐收」,郵件請註明參加「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逾期不予受理。

四、參賽資格
凡對旗山地區文化原創元素有設計想法,並具文創商品開發及創作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學生與生產業者。

五、競賽內容
(一)甄選商品設計原則
1).以旗山文化、建築、老街、產業 (香蕉) 等特色為創作元素
2).展現旗山產業及文化特色
3).表達旗山生命力與樂活之意境
※限定類別:
1.文具禮品類:文具 / 辦公室用品 / 禮品/ 包裝材
2.生活用品類:生活用品 / 創意商品 / 家飾家具
3.時尚工藝類:時尚工藝品 / 紀念品 / 藝術品 / 服裝飾品
(二)參選資料: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表板背面。
2.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敬請將 2 張 A3 裱版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3.圖檔光碟乙份,jpg 檔 (300dpi) 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成果展使用。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分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 競賽同意書。
(三)精緻模型(一至四名入選者):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參賽,唯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日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流程:
1.資格審查: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依據競賽辦法檢視其基本資格,再檢視其作品是否符合規定,將符合規定者列入初評階段。
2.專家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地方人士組成 5 - 9 人之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選出足以代表旗山地方、具人氣、且具商品化條件之創意產品。
‧報名文件繳交、資格審查: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隨到隨審
‧評選結果公布:預計 100 年 5 月 13 日公告,公告於旗山商圈網站,電話通知
‧精緻模型繳交:預計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入選一至四名之作者需配合繳交 1:1 精緻模型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成果展: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 ~ 10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二)評分構面:
‧可行性 (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       30%
‧在地性 (旗山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5%
‧創意 (商品之創意巧思、需求性)         20%
‧造型 (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20%
‧環保概念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5%
※各組依複評評分總分高低排序選出,評選分數須達 70 分 (含) 以上,始能獲獎,若各獎項次低於 70 分,則該項次得以從缺;若遇同分,先依據「可行性」構面予以比較,次之依「在地性」構面予以比較,再者依「創意」、「造型」等構面依序比較,若仍同分,得由評選委員當場進行投票選出較優者。

七、獎勵機制
評選會議主席由全體評審委員推選擔任,評選結果由主席向全體評選委員宣佈各獎項獲獎名單;評選結果送交市府正式核定後,由計畫執行團隊以電郵及電話通知獲獎人與領獎事宜,並預計於 100 年 5 月 13 日前於旗山商圈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
(一)第一名(金蕉獎):1 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 1 只。
(二)第二名(銀蕉獎):2 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 1 只。
(三)第三名(黃蕉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四)第四名(綠蕉獎):4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五)佳 作(香蕉獎):10 名,獎狀 1 只。
※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得獎名單將於 100 年 6 月之頒獎典禮中進行公開表揚,得獎人應親自於典禮現場領取獎金、獎狀,得獎人如因重大事故無法與會,應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
※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贈獎單位將統一於 101 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獲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 (含) 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額。
3.獲獎獎金預定於 100 年 6 月舉辦公開儀式時發贈,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協辦單位,以供協辦單位做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

八、作品參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二)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獎狀、獎品:
1.抄襲他人作品。
2.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3.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冒名代製、已經在他處公開發表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位不遞補外,應徵者應自行擔負相關民、刑事負責。
(四)著作權約定: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及出版品販售權屬於作者所有,但獲獎作品由作者授權主辦單位宣傳推廣無償使用 (包括研究、攝影、網頁製作、展覽、出版等權利)。
(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六)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七)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若無法如期繳交則不予頒發獎金。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將於推廣網站中另行公布,參賽者應遵守並不得表示異議。

九、協辦單位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3362918 #6043 姜小姐
E-Mail:60439@cpc.tw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bananakingdom.org.tw/html/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333625

資策會綠色資料中心 (GDC) 標章設計徵選

 


主題:
(1) 綠色資料中心欲傳達節能減碳的環保概念。
(2) 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綠色資料中心之效能,降低碳排放。
(3) 參賽者自由發揮創意,可不受以上方向創作。

規格:
(1) 彩色版本 (12cm × 12cm)
(2)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 (5cm × 5cm 範圍內)。
(3) 印刷標準色 (CMYK) 色彩標示。
(4) 參賽作品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 創作作品。

設計理念:
請以 200 - 300 字說明標章設計的主題、方向、概念及意涵等。

活動轉寄:
政府及民間企業積極推動節能減碳,讓產業界及民眾都能夠建立這樣的觀念。本活動也需要各位綠色大使幫忙將活動訊息轉發至各地方,只要透過首頁的 Facebook 分享按鈕,將活動訊息分享出去,就可以角逐【綠色大使獎】,將有機會得到信義威秀電影票、7-11 禮券或 PIXNET 精美筆記本。

參加資格:
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及團體,不限年齡、學經歷,只要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投稿報名。

活動時間:
‧標章設計徵選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以郵戳為憑。
‧活動訊息轉寄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
‧人氣票選上傳
100 年 04 月 08 日~100 年 05 月 22 日,中午 12:00 止
‧人氣票選活動
100 年 05 月 23 日~100 年 06 月 10 日

評審辦法:
作品符合綠色資料中心 (GDC) 之主題及特色,並能應用於各種材質、用途;色彩運用與造型象徵意義,能夠切合主題又不失創意。整體呈現的意象能夠清楚傳達綠色資料中心的概念。
評審將邀請產、學、官領域共 6 位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1) 主題與創意  40%
(2) 造形與色彩  30%
(3) 整體視覺效果 30%

獎項:
‧標章設計活動
優選:獎金 20,000 元,共 3 名
佳作:獎金 3,000 元,共 4 名
‧標章人氣票選
網路人氣獎:獎金 5,000 元,共 1 名
‧熱情網友票選
共襄盛舉獎:7-11 禮券 100 元,共 50 名
‧活動訊息轉寄
綠色大使獎:
§ 信義威秀電影票一張,共 50 名
§ 7-11 禮券 100 元,20 名
§ 痞客邦 PIXNET 筆記本,共 10 名

注意事項:
(1) 因為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規範,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補齊、改正,若逾期以致影響評審評選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列入評比。
(2) 參賽者於活動期間所提供之作品及說明等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示之用途 (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3) 以團體名義報名者,應於報名表中詳細載明作品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事宜。
(4)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活動所列之注意事項及規定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5)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之嫌疑以最早寄送者為準。
(6)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開會評分、討論,視參賽者作品水準給予分數,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 參加者保證於網站所登錄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使用。
(8) 獲選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9)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10) 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11) 參賽者創作標章時請勿抄襲既有存在之標章以免侵犯商標權,如有抄襲、過度參考之情事發生,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活動網站:http://gdc.events.pixnet.net/index.php

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創意就是力量」第五屆交通安全 FLASH 影音動畫大賽

 




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活動時間
100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報名方式
參賽人數:
每件作品創作人數限制在 3 人以下
繳交內容物:
(1)參賽作品
(2)參賽報名表
(3)參賽同意書(2、3 項請至協會活動網頁下載表格)
繳件方式:
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郵寄地址:
1065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 『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創作主題
(1)汽車安全組:
防禦駕駛:
‧請繫安全帶。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避免失能駕駛(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機車安全組:
‧老人騎車安全:不戴安全帽、反應較慢、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勿飆車。
‧不酒駕。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作品規格
‧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時間需為 30 秒。
‧作品繳交格式 MPEG 或 SWF 檔。
‧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二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三名:獎金捌仟元,獎狀乙禎,一名。
佳作獎: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禎,三名。
創作獎: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禎,四名。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注意事項
1.作品中如有使用他人作品時,需檢附原著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若發生著作權問題,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3.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且不得由他人代勞,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
4.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5.所得獎金應依稅法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 13,333 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7.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尚有注意事項請上汽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carsafety.org.tw、機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 查詢。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1020002001

「安全夠正點」第十六屆交通安全海報創作大賽

 




活動日期:
100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參加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作品徵選主題:
(1)汽車安全組:
防禦駕駛:
‧請繫安全帶。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避免失能駕駛 (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機車安全組
‧老人騎車安全:不戴安全帽、反應較慢、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勿飆車。
‧不酒駕。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作品格式:
a.手工繪圖創作者一律以對開(54.5cm × 78.7cm)之圖畫紙作畫。
b.電腦繪圖創作者可先行繳交 A4 大小之圖稿,待得獎時再輸出成對開大小繳交給主辦單位。
c.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收件日期與地點:
1.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30 日止,作品逕送協會(可集體送件),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地點:1065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獎勵方式: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金手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禎。
銀手獎:二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禎。
銅手獎:三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禎。
佳作獎:十名,獎金 3000 元,獎狀乙禎。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評分標準:
‧創意    40%
‧主題    20%
‧構圖    20%
‧色彩及美工 20%
※尚有注意事項請上汽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carsafety.org.tw、機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 查詢。

其他規定:
1.作品背面(右下角)請註明個人基本資料,如學校、班級、參賽者姓名、電話、地址及指導老師等 (報名表可至協會網站下載)。
2.參賽作品均不主動退稿,如需退還,請親至本會辦理(退稿作業至 7 月底止)。
3.寄送作品請妥善包裝,以防止潮濕損壞。
4.個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金、銀、銅三獎不得重複得獎。
5.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不得抄襲,如經檢舉,除追回獎牌、獎金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6.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展覽之權利,不另給酬勞,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7.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定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1020003001

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Airwaves 包裝變型設計大賽

 


一粒粒的口香糖可以怎麼裝?
怎麼裝才會好看好拿好開又好用?
airwaves 廣徵酷炫新裝法,
秀出你的絕對新創意,挑戰變“裝”拼獎金!

參賽資格
1.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 (含研究生) 皆可組隊參賽,每隊人數以 1 ~ 3 人為限。
2.可跨校、系組隊參加。

參賽辦法
1.參加者需針對 20 粒 ~ 30 粒容量之 Airwaves 口香糖突破現行包裝之樣式、材質等設計新包裝型式。
2.參賽作品所提出之包裝型式不拘泥於現行之袋裝方式,以符合好看、好拿、好帶、好開、好用、好保存之精神設計口香糖新的包裝形式。歡迎參賽者突破目前產品所採用之包裝規格,提出新樣式、新材質、新裝法之創新設計。
3.參加初賽作品需繳交『書面圖文』(A3 尺寸橫式裱版) 及『電子圖檔光碟片』(格式:JPG、解析度 300dpi),設計作品需有 Airwaves 品牌標誌,內容需說明包裝設計之『創意概念』、『外觀形式』、『規格尺寸』、『使用方式』、『材質』、『賣點』、包裝之『立體圖』或『展開圖』等。
4.為求初賽評選過程之公平,作品之書面資料及光碟資料內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學校、科系、姓名、通訊資料等圖形或文字。參賽者需將組員之學系名稱、組員姓名、聯絡通訊、學生證影本等資料另外填寫於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交寄活動小組。
5.晉級複賽作品需於接到主辦單位通知後,將作品製成等比例之實體模型及設計圖檔AI檔元素,並以快遞、郵寄或親送至活動小組。為求複賽評選過程之公平,晉級複賽作品之實體模型作品上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學校、科系、姓名、通訊資料等圖形或文字。需將參賽資料另填寫於報名表上與作品一同交寄活動小組。
6.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7.參賽者可上活動網頁 (網址:http://www.airwaves.com.tw/design) 下載報名表及品牌 Logo,或於校園相關系、所辦公室索取。
8.參賽隊伍可於繳件截止日前向活動小組索取產品樣品作為設計參考之用 (每組乙份,內含三包)。
9.活動聲明事項:請詳閱報名表下方之活動聲明事項,參賽者對此聲明若無異議,雙方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收件方式
參加初賽及複賽之作品請以郵寄、快遞或親送至以下地址:Airwaves 活動小組 220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 270 巷 1 號 2 樓

收件截止日期
1.初賽:100 年 5 月 15 日止 (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
2.複賽:100 年 6 月 21 日止 (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

入選通知
1.初賽結果將由專人以電話通知入選者,並通知複賽作品繳交相關注意事項。
2.複賽結果將於評選後於活動網頁上公佈,並由專人以電話通知領獎。

評選方式
1.過程分為『作品徵件』→『初賽』→『複賽』階段。
2.初賽及複賽將分別各邀請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系學者 5 名及主辦單位代表 2 名擔任專業評審。由評審所評之分數加總後平均值作為參賽者之得分。
3.初賽:從初賽符合標準的投稿作品中挑選 10 件進入決賽。
4.複賽:從進入複賽的作品中,選出前 3 名,結果將於評選後於活動網頁上公佈。

評分標準
1.初選之前 10 名以基本分為主要評選標準,滿分為 100
‧創新 / 創意:40%
 A.包裝樣式主題形式
‧功能:30%
 A.使用便利性
 B.可攜帶性
 C.食品衛生與保鮮
‧外觀設計:30%
2.評審依上述標準評選初選作品,若入選作品有相同分數之情況,將依基本分之三大項目:1《創新/創意》、2《功能》、3《外觀》之順序比較單項分數,單項分數高者排名較前。
3.進入複賽作品,將合併上述基本分項目及加分項目計分,滿分為 120 分。加分項目如下:
‧環保概念:滿分 10 分
‧品牌精神切合度:滿分 10 分
4.評審依上述基本項目及加分項目標準評選初選作品,若遇得獎作品有相同分數之情況,將依基本分及加分之五大項目 1《創新/創意》、2《功能》、3《外觀》、4《環保概念》、5《品牌精神切合度》之順序比較單項分數,單項分數高者排名較前。

獎勵辦法
1.晉級複賽隊伍 (10 隊),每隊核發 $5,000 元獎金及模型樣品製作費與入圍佳作獎狀乙只。(需繳交參加複賽之模型作品始發放模型樣品製作費。)
2.決賽者獎項:
第一名:獎金 $50,000 元整,獎狀乙份。
第二名:獎金 $30,000 元整,獎狀乙份。
第三名:獎金 $20,000 元整,獎狀乙份。

其他備註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變更、解釋及獎項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所有參賽者需保證作品出於原創,未涉及抄襲,並未曾參加過其他相關或類似之設計比賽。
‧依稅法規定,主辦單位應於得獎者競技競賽給付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按給付獎金全額中扣取 10% 稅金,且將在年終時收到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複賽入圍者均同意自行完成作品並參加決選相關活動,如有異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入圍者權力。
‧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包裝不當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複賽入圍者將配合主辦單位相關宣傳活動,並同意作品及圖檔供主辦單位宣傳使用。
‧活動聲明事項:為推廣本競賽,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將作品智慧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供本單位相關之一切活動宣傳及成果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最後得獎作品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

主辦單位:Airwaves
校園協辦:傳大學商業設計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亞東技術學院工商業設計系、昆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系、建國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

活動聯絡處
Airwaves 活動小組
電話:02-8953-3707
地址:220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 270 巷 1 號 2 樓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irwaves.com.tw/design

「動感一百、一百感動」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公仔設計徵選

 


一百年感動故事的累積醞釀,成就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分動感活力的發想創造,構築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年的象徵不僅在於時代的蛻變與進步,大時代的撼動、小生活的感動,讓我們一起用創意公仔來展現中華民國一百年!
設計內容必須包含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相關的人、事、物,可以是一百年內的象徵事件,舉例而言,北高兩市第一次舉辦世界級運動盛會(聽奧、世運等)、台北 101 大樓的代表性意義、高鐵高捷的開通、全世界最艱難的工程之一 - 雪山隧道、運動台灣之光(王建民、盧彥勳、曾雅妮等);也可是生活上感動的事,如陳樹菊的善心、小學的導護媽媽、台灣百工的傳統堅持等;也可以是地方的傳統文化,如鹽水的蜂炮、平溪的天燈、基隆廟口小吃等等。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 數位內容與動畫設計研究所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造研所設計工作室、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中原大學商業設計學系、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創意生活設計系、嶺東科技大學科技商品設計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多媒體設計系、長榮大學媒體設計科技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視覺設計學系

二、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或以組為單位報名參賽,不限件數,但一主題對應一作品。(若作品皆得獎,領獎以最高獎項為主,作品仍同樣參與展出)。
(二)可組隊參加,組隊人數不得超過 3 人。

三、報名方式
郵寄報名或是親自送達「71005 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 1 號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人文藝術大樓 M001)張瀞分小姐 收」。

四、參賽期程(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參賽者注意!)
(一)初賽:即日起自 100 年 5 月 4 日(三)截止收件。
(二)決賽:自入選名單公布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7 日(五)截止收件。
(三)名單公布:均於評選後公布於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網頁。
(四)頒獎典禮:預訂 100 年 7 月上旬舉辦(經主辦單位確認日期後另行公布)。

五、初賽
(一)競賽規則
1.創作作品可以單件或是系列作品方式呈現。
2.參賽者須繳交完整平面設計圖,並以縮小 1 / 2 之三視圖呈現。
3.創作理念 300 字以內。應表現公仔角色設定、創作說明、論述性、造型性、應用性。
4.初賽平面稿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作說明 30%
‧故事論述 30%
‧造型性  20%
‧應用性  20%
(三)徵件尺寸原則
報名與平面作品繳件:
(1)電子檔:請以 JPG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請勿高於 5MB)並燒錄進光碟。
(2)書面稿:隨報名表郵寄繳交設計圖;設計圖尺寸:A4,彩色,圖幅長寬勿小於 15 公分;作品黏貼於深色提案板,無須裝框,並不得作任何註記,每件作品應附參賽報名表。勿用釘書機裝訂,請用迴紋針別於左上角郵寄。

六、決賽
(一)競賽原則:
1.創意表現以立體方式為主,表現之素材需考量到堅固和安全性以便於室內展示為原則,參賽者需表現個人巧思,並考量形、色、材質、結構等視覺效果。
2.內容設計需結合角色、人物、故事內容,讓作品更有收藏性及設計感。
3.將挑選適合作品量產,創作者需考量到產品量化之執行度為重要項目,請參閱相關書籍(野本憲一模型研究所。超級模型技術講座 2。尖端出版社)。
4.得獎作品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50%
‧商品化之可行性  50%
(三)徵件尺寸規格:
1.單件尺寸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60CM(不含台座)。
2.材質:不限
3.顏色:單色、多色表現皆可。
4.成品請使用泡棉或保麗龍等固定。本單位不負修復之責。

七、獎勵辦法
(一)初選 - 入圍取 200 名 / 組晉級決選,入圍隊伍有最高 1,500 元材料補助費(實報實銷),獎狀乙只。
(二)決選 - 決賽得獎金獎一名 10 萬元、銀獎一名 5 萬元、銅獎一名 2 萬元,各含獎盃乙座、佳作 20 名 5 千元及獎狀乙只。(獎金超過 20,000 元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八、作品發表暨頒獎典禮
(一)頒獎典禮暫定於 7 月上旬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大廳公開頒獎,將邀集文建會主委及各部門長官共同頒獎,藉由媒體的傳播力量,將優秀作品推廣展出。
(二)參與決賽之作品將於頒獎典禮後至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等巡迴展覽。

九、注意事項
(一)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二)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
(三)參賽者得獎之作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擁有,且主辦單位擁有重製、下載、公開展示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四)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之作品典藏與廠商合作發行等權利。
(五)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六)決賽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作全國巡迴展覽。
(七)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校名、科系請填寫全名。
※一張設計圖對應一張報名表及一張光碟。報名表須一同附上設計圖,不限件數,一個主題限報一件作品。
※一信封袋限裝一人或是一組別之作品(相同組別但不同作品即用同一信封袋即可)。
※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活動洽詢專線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 06-2533131 *7315 張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vc.stut.edu.tw/celebrate100/

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第一屆台灣「紅色魅力」寶石珊瑚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名稱:
第一屆台灣「紅色魅力」寶石珊瑚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主辦單位:台灣區珠寶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寶石珊瑚聯誼會
承辦單位:珠寶世界雜誌

活動說明:
用「創意」美化「信念」,用「設計」展現寶石珊瑚的「東方美」...
紅色,是最能代表東方主義的創意元素,寶石珊瑚是台灣珍寶的紅色魅力,我們以「創意」來表達認同,共同創造出屬於台灣寶石珊瑚的珠寶,成為台灣最受矚目的珊瑚珠寶設計師。

參賽資格:
1. 凡首飾設計專業、業餘及首飾設計愛好者。
2. 凡國內大專院校及高中職設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作品規格:
1. 必須是可配戴的珠寶款式,設計的主要材料必須是寶石珊瑚。
2. 設計圖稿請繪於 A4 大小紙上,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並請予以護貝,寄送時信封外請註明「紅色魅力設計比賽」。
3. 設計圖與成品比例為 1:1,裝裱的硬紙板尺寸為 25 公分 x 35 公分。須貼於黑色襯卡正面,背面浮貼報名表。
4. 設計圖上不得寫任何有關參賽者相關資料。未依規格報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收件截稿日期:
2011 年 5 月 31 日前 (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至 11068 台北市永吉路 302 號 5 樓之 3 珠寶世界雜誌社「紅色魅力」企劃小組,聯絡電話:(02)2747-7749,電子信箱:jcq.jcq@msa.hinet.net

評選作業: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圖樣裱板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 30 件作品晉級決選。
第二階段決選:作品由贊助廠商依原作製成,進行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40%
‧造形   30%
‧實用   20%
‧可加工性 10%

獎項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金獎一名:獎金 10 萬元及獎牌
銀獎二名:獎金 5 萬元及獎牌
銅獎三名:獎金 2 萬元及獎牌
佳作:十二名,各獲得獎金 5 千元及獎狀
網路人氣獎:獎金 5 千元及獎牌
※所有得獎者須同意設計圖可以交由主辦單位進行成品製作,並且配合各項宣傳之用 (成品歸屬於製作贊助單位)。
※巡迴展覽:得獎作品將於台北、北京、上海與海外進行展示。
※前三名得獎者有機會成為「贊助公司」之簽約設計師。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2. 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3.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之。
4. 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將該作品進行商品化,且對作品具有適宜修改權利,原創作者不得異議;若不同意者,請勿報名參賽。
5.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6.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7.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8. 給獎獎項由評審委員會視參選作品結果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減少名額」或「增加名額」辦理。
9. 得獎者須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日後相關活動推廣與展覽。
10.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活動網址及下載:http://www.jewelryworld.com.tw/event/event.php?detail=1&id=116

喜年來蛋捲包裝設計徵選

 


一、投稿主題:
A 組 - 喜年來蛋捲禮盒系列 (需同時設計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
B 組 - 喜年來蛋捲隨手包系列 (需同時設計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
※請參賽者自行選擇蛋捲禮盒系列及蛋捲隨手包系列投稿,並依據商品特色發展創意,設計包裝外盒。

二、參賽資格:
凡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或對設計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三、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1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四、公佈結果:
2011 年 5 月 26 日於本網站公佈得獎作品。

五、活動獎項 (A / B 兩組分開評選)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乙只,蛋捲禮盒乙箱;成為喜年來固定合作設計師。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乙只,蛋捲禮盒乙箱。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乙只。
※獲選作品有機會商品化,並於市面通路販售。

六、評分方式:
‧創意   40%
‧美感   30%
‧可執行性 20%
‧商業性  10%

七、投稿作品需知:
1.徵選概念
(A)喜年來蛋捲禮盒系列
喜年來蛋捲禮盒向來為台灣春節伴手禮的首選,因此禮盒設計方向定位在春節伴手禮,以年節氣氛及台灣名品的概念作發想同時強調品牌質感。以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作系列包裝呈現。
(B)喜年來蛋捲隨手包系列
喜年來蛋捲堅持不加一滴水,堅持 100% 新鮮雞蛋烘焙,紙盒設計方向著重食慾感的呈現,並考量貨架陳列,正反兩面須一面直式設計另一面橫式設計。以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作系列包裝呈現。
2.交件作品檔
每份作品報名含:各口味 (原味、芝麻、咖啡) 產品設計展開圖一張、各口味產品立體示意圖一張輸出至少 A4 尺寸(21cm × 29.7cm)大小。
3.參賽作品需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電子檔資料須包含兩個作品原始檔 ai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 解析度 300 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4.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作品創作說明表格」、「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聲明書」(以下簡稱「聲明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作品創作說明表格」、「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四份文件(請至喜年來公司網站下載[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簡章]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6.交件時請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光碟(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參賽組別),以掛號郵寄至「10549 台北市敦化北路 155 巷 87-3 號 1 樓」,請於信封正面註明「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小組收」。

八、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及本公司之權益損失,該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2.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3.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4.參賽者應尊重喜年來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5.基於宣傳需要,各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各入選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創意募集活動所獲得之「稿費」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獲獎獎金將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以供得獎者申報個人「稿費」所得。並根據稅捐機關規定,稿費獎金如超過 NT$20,000 以上(不含 NT$20,000),主辦單位將代為扣繳 10% 之稅金。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8.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參賽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就參賽入選作品擁有獨家作品使用實施之權利,參賽者不得將參賽入選作品轉賣或授權他人實施,主辦單位也保留作者原創作品的修改權利。
9.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0.主辦單位將視參賽作品之水準保留調整獎項數量之權利。
11.主辦單位有調整本辦法內容之權利。

九、報名聯絡人:
服務電話:02-5581-6060 #600、601 黃冠華先生、江惠儀小姐
電子信箱:serenafoods@serenafoods.com.tw

活動網站及下載:www.serenafoods.com.tw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國際工作營全球共同 LOGO 徵件

 


2009 年,我在台灣參與藝術國際工作營
2010 年,你在法國參與中世紀慶典國際工作營
2011 年,我們在泰國機場擦身而過,你我微笑點頭,
因為我們身上穿著印有相同 LOGO 的國際工作營 T-shirt!
這個微笑,其實就是一份認同!
每一年,在全世界有超過 100 國、10 萬青年一起參與國際工作營,這一次,讓我們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 campaign,用同一個 LOGO,秀出我們關心這個世界的認同,讓更多人看見國際工作營的全球影響力,讓更多人一起投入志工服務、改變世界的行列!

主辦單位:
1、 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 Vision YouthAction
2、 國際志願服務協調委員會 CCIVS under UNESCO (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 )
3、 歐盟志願服務組織聯盟 Alliance (Alliance of European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4、 亞洲志願服務發展協會 NVDA (Network for Voluntary Development in Asia)
5、 國際志願服務聯盟 SCI (Service Civil International)

活動期間:
2011 / 3 / 24 ~ 2011 / 4 / 30

報名方式:
1、 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將 300 字內中英文設計理念說明、LOGO 原始檔及 JPG 檔,檔案 1.5M 以上,email 至 iwclogo@vya.org.tw,即完成報名。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所有一起推動的工作營組織共同所有。
3、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倡議精神:
1、 志工天下 Volunteer the World:
2011 年是聯合國 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 +10 週年,同時也是歐盟志工年,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 campaign,強化 IWC 網絡認同感、號召更多人一起參與國際志工服務。Take the lead, be the change!!
2、 IWC = International Volunteer:
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我們要讓大家想到國際志工就想到國際工作營,讓國際工作營成為青年參與改變世界的舞台!
3、 志工背包客 Volunteer Backpacker:
穿戴上 IWC 全球共同 LOGO,代表著我們是願意幫助其他旅行者的國際工作營志工背包客,在旅途中,遇到穿戴著相同 LOGO 的朋友,我們願意主動微笑、提供協助,讓旅途中遇到困難的志工背包客,也能夠感受到被服務的溫暖!
4、 志工一家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在旅途中遇到穿戴著相同 LOGO 的朋友,代表著彼此都擁有相似的志工生活經驗,不管他是哪一國人,我們都有種他鄉遇故知的熟悉感,我們願意主動分享彼此對於這個世界的看法、鼓舞彼此,讓我們的服務更有力量!

徵件期間與流程:
1、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
2、 網路票選:於 2011 年 5 月 5 日至 20 日,透過 VYA facebook 進行全球票選,選出最有人氣的 4 項作品進入決選。
3、 國際工作營全球平台決選:於 2011 年 5 月 21 日至 31 日,由主辦單位針對最有人氣的 4 項作品進行評選,最符合國際志願服務精神者,將成為全球國際工作營正式 LOGO。
4、 頒獎典禮:於 2011 年 6 月 5 日於主辦單位官網公告 IWC 全球 LOGO。

徵件辦法:
1、 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將 300 字內中英文設計理念說明、LOGO 原始檔及JPG檔,檔案 1.5M 以上,email 至 iwclogo@vya.org.tw,即完成報名。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所有一起推動的工作營組織共同所有。
3、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獎勵辦法:
對於獲選作品創作者:
1、 免費參與國際工作營全球志工活動:
(1) 若得獎者為台灣志工:得獎創作者可以選擇參與任何一個國家的計畫,由 VYA Taiwan 提供機票及國際註冊費作為獎勵。
(2) 若得獎者為其他國家志工:不管得獎創作者來自哪一個國家,皆可以來台免費參與一次國際工作營計畫。國際機票與在地食宿由 VYA Taiwan 提供。
(3) 以上得獎者參與志工計畫,機票由 VYA 訂購提供。
2、 在 NVDA 網站上介紹創作者及 LOGO 設計理念。

IWC 全球共通 LOGO 使用說明:
1、 全球 IWC 組織皆可無償使用 IWC 全球共同 LOGO
2、 可將此 LOGO 在各組織網站上進行 Promotion 及運用
3、 由各組織自行運用 LOGO 設計 Workcamp 相關產品,例如潮 T、背包吊牌,以販售或贈送的方式提供給繳費參加的 Camper,從今年暑假開始,讓全球青年可以看見 IWC。

聯絡方式:
【專案聯絡人】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簡嘉信專案經理 02-23654907 iwclogo@vya.org.tw

活動網站:http://www.volunteermatch.org.tw/IW/iwclogo/index.htm

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I love sushi 爭鮮創意T恤設計大賽

 




活動起源
爭鮮迴轉壽司希望熱愛壽司的消費者能將「愛壽司」的精神融入生活中,特別舉辦本活動,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爭鮮全省門市限量發行。

設計主題
以【I love sushi】為設計概念

參賽對象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含研究所) 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

投稿說明
1.請下載「爭鮮元素」及「T 恤設計樣板」,設計完成後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a.作品規格:請先下載 T 恤樣板,並將您的設計圖直接繪製於 T 恤上。
b.檔案格式:T 恤限定為白、黑色,設計圖像完稿限 ai 檔案格式,並標註 CMYK 印刷用。
c.上傳檔案格式:請輸出 800 x 800,72dpi 的 jpg 圖片,上傳至活動網站。
2.參賽作品設計圖上不得出現任何有關自身圖文。
3.請於上傳作品時,詳細填寫您的相關資料與設計概念,若因資料不全而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將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創作原始檔之 ai 向量檔,置入圖檔需 300dpi 以上高解析設計圖檔,以獎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無法提供檔案或檔案格式不正確,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初選入圍 20 名之參賽者,必須提供作品原始設計檔 (請燒製光碟乙份,原始檔請輸出 ai 檔案格式,標註 CMYK),並附上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切結書,掛號寄至爭鮮活動小組。若未能準時提交,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依序遞補。
6.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7.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一經查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1 日 (日) 24:00 止

活動時程
2011 / 03 / 24 ~ 2011 / 05 / 01:作品徵稿上傳
2011 / 05 / 03:爭鮮企業初選 20 名入圍名單
2011 / 05 / 05 ~ 2011 / 05 / 11:開放 20 名入圍名單網路票選
2011 / 05 / 12:網路票選計分及爭鮮企業決選
2011 / 05 / 13:決選得獎公佈
※請務必於收件截止日期前完成投稿,逾期恕不接受稿件。
※初選入圍者,經由活動小組親自連絡告知入圍。

評分標準
第一階段:評審團依下列項目選出前 20 強
‧活動主題掌握度  30%
‧編排、設計、美感 35%
‧創意概念     35%
第二階段:評審團取其前三名、佳作三名及網路人氣獎一名
‧第一階段評選結果 90%
‧網路人氣     10%
※參賽組別同分時,由評審團協議取其名次。

獎品獎項
初選:
‧入圍:20 名,isushi 儲值卡 1000 元
決選:
‧金賞獎:1 名,獎金 50000 元
‧銀賞獎:1 名,獎金 30000 元
‧銅賞獎:1 名,獎金 10000 元
‧佳 作:3 名,isushi 儲值卡 5000 元
投票:
網路人氣獎:1 名,isushi 儲值卡 1000 元
※參加網路投票者將由電腦亂數抽選出 100 名得獎者,可獲得爭鮮壽司公仔週邊商品。

活動網站及詳細辦法:http://www.jtmedia.com.tw/sushidesign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