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2011 絕對台灣 100 設計比賽

 




一、徵選目的:
台灣 100,要讓全世界看見 TAIWAN 絕對濳力!為展現設計,共襄盛舉民國 100 台灣設計年, ABSOLUT 啟動百件作品世紀大徵選設計競賽,邀你加入絕對設計 100 行列,就是要你發光發熱!!

二、創作主題:
ABSOLUT TAIWAN 100 絕對台灣 100

三、競賽項目:
視覺設計創作

四、參賽資格:
凡是對平面創作及視覺創作有熱情、有想法,年滿 18 歲之全國大專院校在校生,皆可參與本活動,並得以個人方式報名參加。

五、參賽辦法:
發揮絕佳創意,可以電腦繪圖、手繪、攝影,不拘任何型式,和主題 ABSOLUT TAIWAN 100 相符,需結合 ABSOLUT 瓶身,作品以平面方式呈現。

六、參賽方式:
活動詳細辦法及報名表下載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將作品 mail 至活動信箱 absolutcampus@gmail.com

七、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27 日 24:00 截止

八、獎勵辦法:
前三名獎金各為 3 萬、2 萬、1 萬 (ABSOLUT 擁有使用權)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参萬元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優選若干名:紀念品一份
※得奬作品將於2011年7月起舉辦實體展覽並於網路上舉行虛擬展覽展出

九、作品評選:
競賽作品評審將邀請活動評審、ABSOLUT 品牌代表及網路票選,針對投稿作品共同評審。
網路票選期間為:6 月 10 日 ~ 6 月 19 日 (網路票選佔 5% 評分比)
‧創意表現 30%: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 30%:作品符合主題
‧整體視覺效果 25%:繪圖技術
‧宣傳效果 10%:品牌精神及品牌意象
‧網路票選 5%:網友人氣度

十、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拷貝存檔。所有參賽作品使用權歸 ABSOLUT 公司所有,僅供非營利使用。
2.參加競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所頒發之獎項與獎勵。
3.得獎者不得私自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所頒發之獎項與獎勵。
4.主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5.獎金須依所得稅法預扣 10%。

十一、得獎公佈:
2011 年 7 月 1 日公佈於 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 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十二、頒獎:
2011 年 7 月舉行記者會公開頒獎。

活動網站: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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