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






城鄉是個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名詞,因為我們天天生活在其中,儘管現代交通建設不斷翻新,縮短了城鄉間的距離,但每個城鄉都依然有著它不同的面貌與特色。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特舉辦海報創作競賽,希望透過民眾運用不同的符號詮釋心目中的臺南城鄉面貌,不論是從人文的、歷史的、產業的、意象的、生態的或是政治的等各種元素來呈現,盡情的去感受它的脈動與聲音,透過您的創意表現出臺南城鄉的視覺印象。未來所徵選出來的海報作品,預計做為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推廣文宣使用。

競賽主題:
「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協辦單位:臺南市美術設計協會、臺南應用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參加資格:
(1)學生組:
a.臺灣地區高中 (職) 或以上學生 (不含在職專班進修身分學生),年齡須在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b.所有參賽者必須檢附學校 / 系所在學證明,若經查證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捏造參賽身分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社會組:
凡具中華民國國藉之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報名相關資訊請至:http://tour.tainan.gov.tw/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頁) 下載

評審辦法:
邀請國內設計學術業界權威人士及市府代表組成公正客觀評審。

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依據
主題的掌握 50%
創意的表現 35%
藝術的美學 15%

獎勵辦法:
(1)學生組:
a.金獎一名:商品禮券參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b.銀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c.銅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d.佳作十名:商品禮券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2)社會組:
a.金獎一名:商品禮券伍萬元、獎狀乙紙
b.銀獎一名:商品禮券參萬元、獎狀乙紙
c.銅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元、獎狀乙紙
d.佳作十名:商品禮券伍仟元、獎狀乙紙

收件截止日:
100 年 11 月 30 日

作品收件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十樓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府城觀光科 收』

作品繳交:
(1)學生組:
為節省郵資及方便作業程序,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作品可在比賽收件截止日前 (以郵戳為憑),由學校統一掛號寄出:
a. 文件表格:內含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授權同意書。報名表請加蓋科或系所章,並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格上;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b. 參賽作品:以 A3 作品稿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上。
(2)社會組:
a. 文件表格:內含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授權同意書。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b. 參賽作品:以 A3 作品稿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上。
(3)參賽者須以正楷體確實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受理。
(4)郵寄交件:
將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掛號寄至『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府城觀光科』,請勿折損。
(5)作品寄送過程,請妥善包裝及運送,主辦單位將不受理有破損的作品。若有黏貼或因繳交作品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上述報名相關表格請至本活動專屬網站「報名資料下載」區下載

作品規定:
(1)每人不限作品件數 (但限單件作品)。
(2)作品尺寸為 A3 (供評審之用),並請將填妥之參賽作品表影印一式,貼至 A3 作品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背面右下方之處。
(3)繳交作品光碟,光碟需包含以下檔案。
a. 海報原始檔 70 x 100 cm 300dpi CMYK 印刷模式。(作品檔名請存為「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Work Title_李大明)
b. 海報 JPG 檔、解析度為 96dpi、寬度不超過 21cm (作品檔名請存為「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Work Title_李大明_jpg)
c. 在同一作品光碟中請提供參賽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文字檔。(作品檔名請存為「報名表_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報名表_Work Title_李大明)
(4)作品毋須裱框、裝框。
(5)參賽作品需為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之作品。
(6)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 仿作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會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含所核發之獎金、獎狀、獎品等),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之。
(7)參賽作品將為【「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所有,概不歸還,請自行備份存檔。
(8)參賽者須以正楷體確實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受理。
(9)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擁有著作權法之正當權利,若因著作權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 則其一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0)參賽作品同意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者重製,出版,及商業行為展覽或本活動相關之一切發表及應用。
(11)主辦單位有權拒收任何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或侵犯道德,及不符合參賽作品要求之作品。
(12)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的(手續)費用。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2)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3)商品禮券依「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款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tour.tainan.gov.tw/news.aspx?sys=news&display=detail&SN=2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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