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Airwaves 包裝變型設計大賽

 


一粒粒的口香糖可以怎麼裝?
怎麼裝才會好看好拿好開又好用?
airwaves 廣徵酷炫新裝法,
秀出你的絕對新創意,挑戰變“裝”拼獎金!

參賽資格
1.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 (含研究生) 皆可組隊參賽,每隊人數以 1 ~ 3 人為限。
2.可跨校、系組隊參加。

參賽辦法
1.參加者需針對 20 粒 ~ 30 粒容量之 Airwaves 口香糖突破現行包裝之樣式、材質等設計新包裝型式。
2.參賽作品所提出之包裝型式不拘泥於現行之袋裝方式,以符合好看、好拿、好帶、好開、好用、好保存之精神設計口香糖新的包裝形式。歡迎參賽者突破目前產品所採用之包裝規格,提出新樣式、新材質、新裝法之創新設計。
3.參加初賽作品需繳交『書面圖文』(A3 尺寸橫式裱版) 及『電子圖檔光碟片』(格式:JPG、解析度 300dpi),設計作品需有 Airwaves 品牌標誌,內容需說明包裝設計之『創意概念』、『外觀形式』、『規格尺寸』、『使用方式』、『材質』、『賣點』、包裝之『立體圖』或『展開圖』等。
4.為求初賽評選過程之公平,作品之書面資料及光碟資料內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學校、科系、姓名、通訊資料等圖形或文字。參賽者需將組員之學系名稱、組員姓名、聯絡通訊、學生證影本等資料另外填寫於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交寄活動小組。
5.晉級複賽作品需於接到主辦單位通知後,將作品製成等比例之實體模型及設計圖檔AI檔元素,並以快遞、郵寄或親送至活動小組。為求複賽評選過程之公平,晉級複賽作品之實體模型作品上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學校、科系、姓名、通訊資料等圖形或文字。需將參賽資料另填寫於報名表上與作品一同交寄活動小組。
6.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7.參賽者可上活動網頁 (網址:http://www.airwaves.com.tw/design) 下載報名表及品牌 Logo,或於校園相關系、所辦公室索取。
8.參賽隊伍可於繳件截止日前向活動小組索取產品樣品作為設計參考之用 (每組乙份,內含三包)。
9.活動聲明事項:請詳閱報名表下方之活動聲明事項,參賽者對此聲明若無異議,雙方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收件方式
參加初賽及複賽之作品請以郵寄、快遞或親送至以下地址:Airwaves 活動小組 220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 270 巷 1 號 2 樓

收件截止日期
1.初賽:100 年 5 月 15 日止 (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
2.複賽:100 年 6 月 21 日止 (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

入選通知
1.初賽結果將由專人以電話通知入選者,並通知複賽作品繳交相關注意事項。
2.複賽結果將於評選後於活動網頁上公佈,並由專人以電話通知領獎。

評選方式
1.過程分為『作品徵件』→『初賽』→『複賽』階段。
2.初賽及複賽將分別各邀請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系學者 5 名及主辦單位代表 2 名擔任專業評審。由評審所評之分數加總後平均值作為參賽者之得分。
3.初賽:從初賽符合標準的投稿作品中挑選 10 件進入決賽。
4.複賽:從進入複賽的作品中,選出前 3 名,結果將於評選後於活動網頁上公佈。

評分標準
1.初選之前 10 名以基本分為主要評選標準,滿分為 100
‧創新 / 創意:40%
 A.包裝樣式主題形式
‧功能:30%
 A.使用便利性
 B.可攜帶性
 C.食品衛生與保鮮
‧外觀設計:30%
2.評審依上述標準評選初選作品,若入選作品有相同分數之情況,將依基本分之三大項目:1《創新/創意》、2《功能》、3《外觀》之順序比較單項分數,單項分數高者排名較前。
3.進入複賽作品,將合併上述基本分項目及加分項目計分,滿分為 120 分。加分項目如下:
‧環保概念:滿分 10 分
‧品牌精神切合度:滿分 10 分
4.評審依上述基本項目及加分項目標準評選初選作品,若遇得獎作品有相同分數之情況,將依基本分及加分之五大項目 1《創新/創意》、2《功能》、3《外觀》、4《環保概念》、5《品牌精神切合度》之順序比較單項分數,單項分數高者排名較前。

獎勵辦法
1.晉級複賽隊伍 (10 隊),每隊核發 $5,000 元獎金及模型樣品製作費與入圍佳作獎狀乙只。(需繳交參加複賽之模型作品始發放模型樣品製作費。)
2.決賽者獎項:
第一名:獎金 $50,000 元整,獎狀乙份。
第二名:獎金 $30,000 元整,獎狀乙份。
第三名:獎金 $20,000 元整,獎狀乙份。

其他備註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變更、解釋及獎項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所有參賽者需保證作品出於原創,未涉及抄襲,並未曾參加過其他相關或類似之設計比賽。
‧依稅法規定,主辦單位應於得獎者競技競賽給付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按給付獎金全額中扣取 10% 稅金,且將在年終時收到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複賽入圍者均同意自行完成作品並參加決選相關活動,如有異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入圍者權力。
‧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包裝不當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複賽入圍者將配合主辦單位相關宣傳活動,並同意作品及圖檔供主辦單位宣傳使用。
‧活動聲明事項:為推廣本競賽,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將作品智慧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供本單位相關之一切活動宣傳及成果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最後得獎作品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

主辦單位:Airwaves
校園協辦:傳大學商業設計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亞東技術學院工商業設計系、昆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系、建國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

活動聯絡處
Airwaves 活動小組
電話:02-8953-3707
地址:220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 270 巷 1 號 2 樓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irwaves.com.tw/design

「動感一百、一百感動」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公仔設計徵選

 


一百年感動故事的累積醞釀,成就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分動感活力的發想創造,構築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年的象徵不僅在於時代的蛻變與進步,大時代的撼動、小生活的感動,讓我們一起用創意公仔來展現中華民國一百年!
設計內容必須包含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相關的人、事、物,可以是一百年內的象徵事件,舉例而言,北高兩市第一次舉辦世界級運動盛會(聽奧、世運等)、台北 101 大樓的代表性意義、高鐵高捷的開通、全世界最艱難的工程之一 - 雪山隧道、運動台灣之光(王建民、盧彥勳、曾雅妮等);也可是生活上感動的事,如陳樹菊的善心、小學的導護媽媽、台灣百工的傳統堅持等;也可以是地方的傳統文化,如鹽水的蜂炮、平溪的天燈、基隆廟口小吃等等。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 數位內容與動畫設計研究所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造研所設計工作室、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中原大學商業設計學系、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創意生活設計系、嶺東科技大學科技商品設計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多媒體設計系、長榮大學媒體設計科技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視覺設計學系

二、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或以組為單位報名參賽,不限件數,但一主題對應一作品。(若作品皆得獎,領獎以最高獎項為主,作品仍同樣參與展出)。
(二)可組隊參加,組隊人數不得超過 3 人。

三、報名方式
郵寄報名或是親自送達「71005 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 1 號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人文藝術大樓 M001)張瀞分小姐 收」。

四、參賽期程(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參賽者注意!)
(一)初賽:即日起自 100 年 5 月 4 日(三)截止收件。
(二)決賽:自入選名單公布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7 日(五)截止收件。
(三)名單公布:均於評選後公布於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網頁。
(四)頒獎典禮:預訂 100 年 7 月上旬舉辦(經主辦單位確認日期後另行公布)。

五、初賽
(一)競賽規則
1.創作作品可以單件或是系列作品方式呈現。
2.參賽者須繳交完整平面設計圖,並以縮小 1 / 2 之三視圖呈現。
3.創作理念 300 字以內。應表現公仔角色設定、創作說明、論述性、造型性、應用性。
4.初賽平面稿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作說明 30%
‧故事論述 30%
‧造型性  20%
‧應用性  20%
(三)徵件尺寸原則
報名與平面作品繳件:
(1)電子檔:請以 JPG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請勿高於 5MB)並燒錄進光碟。
(2)書面稿:隨報名表郵寄繳交設計圖;設計圖尺寸:A4,彩色,圖幅長寬勿小於 15 公分;作品黏貼於深色提案板,無須裝框,並不得作任何註記,每件作品應附參賽報名表。勿用釘書機裝訂,請用迴紋針別於左上角郵寄。

六、決賽
(一)競賽原則:
1.創意表現以立體方式為主,表現之素材需考量到堅固和安全性以便於室內展示為原則,參賽者需表現個人巧思,並考量形、色、材質、結構等視覺效果。
2.內容設計需結合角色、人物、故事內容,讓作品更有收藏性及設計感。
3.將挑選適合作品量產,創作者需考量到產品量化之執行度為重要項目,請參閱相關書籍(野本憲一模型研究所。超級模型技術講座 2。尖端出版社)。
4.得獎作品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50%
‧商品化之可行性  50%
(三)徵件尺寸規格:
1.單件尺寸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60CM(不含台座)。
2.材質:不限
3.顏色:單色、多色表現皆可。
4.成品請使用泡棉或保麗龍等固定。本單位不負修復之責。

七、獎勵辦法
(一)初選 - 入圍取 200 名 / 組晉級決選,入圍隊伍有最高 1,500 元材料補助費(實報實銷),獎狀乙只。
(二)決選 - 決賽得獎金獎一名 10 萬元、銀獎一名 5 萬元、銅獎一名 2 萬元,各含獎盃乙座、佳作 20 名 5 千元及獎狀乙只。(獎金超過 20,000 元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八、作品發表暨頒獎典禮
(一)頒獎典禮暫定於 7 月上旬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大廳公開頒獎,將邀集文建會主委及各部門長官共同頒獎,藉由媒體的傳播力量,將優秀作品推廣展出。
(二)參與決賽之作品將於頒獎典禮後至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等巡迴展覽。

九、注意事項
(一)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二)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
(三)參賽者得獎之作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擁有,且主辦單位擁有重製、下載、公開展示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四)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之作品典藏與廠商合作發行等權利。
(五)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六)決賽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作全國巡迴展覽。
(七)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校名、科系請填寫全名。
※一張設計圖對應一張報名表及一張光碟。報名表須一同附上設計圖,不限件數,一個主題限報一件作品。
※一信封袋限裝一人或是一組別之作品(相同組別但不同作品即用同一信封袋即可)。
※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活動洽詢專線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 06-2533131 *7315 張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vc.stut.edu.tw/celebrat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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