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2011 桐花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每年桐花繽紛的季節,仿若夏天雪季般的美景,我們期待透過鏡頭,捕捉到永恆的瞬間,展現「愛戀桐花 100 風情」的百大美景與視覺饗宴。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 (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臺灣之外籍人士)
‧本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之相關作業人員,及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皆不可參賽。

參賽規則:
‧每一人的參賽作品最多 5 件,且須符合創作主題規格之單張作品。
‧參賽作品需為 2011 年拍攝之作品。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須六百萬像素以上,解析度 2000 x 3000 dpi 以上,規格為 JPG 檔或 TIF 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進行任何後製作)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放大至 6 x 8 吋(或長邊不超過 8 吋)照片 1 張,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不拘。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填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應填寫詳細,未符合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
‧須將作品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檔案格式 JPG 或 TIF 均可),傳統相機拍攝者,於確認得獎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收件時間:
2011 年 3 月 15 日 ~ 6 月 30 日止。送件信封上需註明參加『2011 桐花攝影作品徵選活動』,一律以掛號郵遞送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
台北市 104 民生東路二段 141 號 7 樓,「2011 桐花攝影比賽作品徵選活動」專案小組收,聯絡電話:02-25181133 轉 3410、3416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攝影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作業 。

評分標準:
‧構圖創意 40%
‧意境表達 30%
‧攝影技巧 20%
‧創作理念 10%

活動獎項:
首獎 1 名:獎座乙座,獎金 3 萬元。
二獎 2 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 2 萬元。
三獎 3 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 1 萬元。
優勝 4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5,000 元。
佳作 10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3,000 元。
入選 80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2,000 元。

得獎須知:
‧得獎者名單將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並且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得獎者,未得獎作品不另通知。
‧得獎者應於接獲承辦單位電話或 e-mail 通知後七日內,交付得獎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得獎作品原始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600 萬像素以上的 JPG 檔或 TIFF 檔)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逾期未繳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得獎者須配合參與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著作財產權相關事項:
‧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行使著作人格權。
‧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財產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賠償本會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郵寄作品時,請自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凡參賽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活動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本會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2011hakka.hmg.com.tw/

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壹、競賽主旨
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於手提包設計之新秀,並鼓勵國人積極參與創新設計,而提供設計從業者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以發揚台灣本土設計,進而發展出具體可行之創新產品成果,成為獨特的商品並呈現於國際市場。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台中縣皮件產業科技發展協會

參、評審委員
Ms. Deborah Carré - England / Carreducker / Director
林明宜 - 林尚琳實業有限公司 創意總監
徐秋宜 - 子生文創事業 負責人
梁維慧 - 俊嶽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師
溫筱鴻 - 經濟部工業局 時尚設計總顧問
蔡慧貞 - 知本形象廣告有限公司 總經理兼創意總監
薛秋雄 - 至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魏麗慧 - 樂家登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肆、競賽主題
時尚宣言 Fashion Manifesto:個人自我意識逐漸提高,對於上流社會的奢華產生反感諷刺,並且受到普普藝術的影響,跳脫傳統思維,以幽默感方式對幾何、字母數字、顏色等圖紋,重新用印花、噴漆、手繪等形式技法組合,並注入熱情活力展現對未來時尚的宣言表示。
※設計細節相關圖片請參閱競賽網站

伍、競賽範圍
依競賽主題進行系列休閒包款的設計。作品需符合主題概念及創新元素,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陸、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柒、獎項
(一)金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十二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二)銀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九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三)銅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四)優選獎:三組,每組各得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五)創意獎:六組,每組各得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六)入圍獎:八組,每組各得獎狀乙只
※獎金:金、銀、銅獎金均須扣繳 15% 所得稅

捌、參賽程序
一、線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並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由報名系統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後,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
‧每人 / 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二、初賽階段: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將評選出 20 組作品進入決賽,並備取數名。
三、決賽階段:入圍決賽者需先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 (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始得以參加決賽評選。決賽分二階段:靜態評分 (70%) 及動態評選 (30%)。前者以靜態方式展示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先就部分評分項目進行評分;後者由模特兒以動態走秀方式呈現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就設計整體性予以評分。決賽總成績,為決賽二階段分數比例加總。
四、頒獎典禮: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同時隆重舉行頒獎典禮。

玖、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名日期:10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二) 止,線上報名網站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初賽收件截止日:10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二),完成作品上傳,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初賽結果公佈:100 年 6 月 6 日 (星期一) 前,於競賽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
‧決賽資格確認:100 年 6 月 16 日 (星期四) 前,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決賽收件截止日:100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頒獎典禮:預定於 100 年 10 月初或中旬,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拾、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三張彩色設計圖稿,每圖稿表現一包款設計,包括:
A.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B.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C.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D.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作品圖檔範例如下)。
E.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5 月 31 日,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三張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
決賽入圍者,需於 100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三) 前。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可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二)決賽參賽作品:
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由參賽者於繳交決賽作品一週內 (100 年 10 月 11 日前),填據打樣費補助申請表,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權限,請參賽者詳填資料。打樣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領據後,一併發放。
※「打樣費補助申請表」,請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三)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 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
※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壹、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新性     35%
2.市場性與可行性 35%
3.設計整體性   30%
◎決賽評審標準
(一)靜態評分 (70%)
1.創新性       30%
2.成品完整度     20%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 20%
(二)動態評選 (30%)
1.設計整體性 30%

拾貳、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 / 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 / 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叁、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肆、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月惠
電話:886-4-23590112 ext 855、829
傳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E-mail:designawards2011@bestmotion.com

活動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重見旗山香蕉樂園」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為重現災後旗山文化特色,表達地方生命力,本競賽活動特邀約具創作能量之設計人,以旗山香蕉產業、文化、建築、老街等地方特色為元素,為旗山開發具象徵意義的文創商品,奠定永續經營基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投稿方式
一律以實體郵件方式報名,於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前 (以郵戳為憑) 將投稿資料及作品親送或寄達協辦單位「80249 高雄市成功一路 232 號 15 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企業輔導組 姜小姐收」,郵件請註明參加「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逾期不予受理。

四、參賽資格
凡對旗山地區文化原創元素有設計想法,並具文創商品開發及創作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學生與生產業者。

五、競賽內容
(一)甄選商品設計原則
1).以旗山文化、建築、老街、產業 (香蕉) 等特色為創作元素
2).展現旗山產業及文化特色
3).表達旗山生命力與樂活之意境
※限定類別:
1.文具禮品類:文具 / 辦公室用品 / 禮品/ 包裝材
2.生活用品類:生活用品 / 創意商品 / 家飾家具
3.時尚工藝類:時尚工藝品 / 紀念品 / 藝術品 / 服裝飾品
(二)參選資料: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表板背面。
2.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敬請將 2 張 A3 裱版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3.圖檔光碟乙份,jpg 檔 (300dpi) 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成果展使用。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分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 競賽同意書。
(三)精緻模型(一至四名入選者):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參賽,唯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日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流程:
1.資格審查: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依據競賽辦法檢視其基本資格,再檢視其作品是否符合規定,將符合規定者列入初評階段。
2.專家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地方人士組成 5 - 9 人之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選出足以代表旗山地方、具人氣、且具商品化條件之創意產品。
‧報名文件繳交、資格審查: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隨到隨審
‧評選結果公布:預計 100 年 5 月 13 日公告,公告於旗山商圈網站,電話通知
‧精緻模型繳交:預計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入選一至四名之作者需配合繳交 1:1 精緻模型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成果展: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 ~ 10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二)評分構面:
‧可行性 (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       30%
‧在地性 (旗山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5%
‧創意 (商品之創意巧思、需求性)         20%
‧造型 (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20%
‧環保概念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5%
※各組依複評評分總分高低排序選出,評選分數須達 70 分 (含) 以上,始能獲獎,若各獎項次低於 70 分,則該項次得以從缺;若遇同分,先依據「可行性」構面予以比較,次之依「在地性」構面予以比較,再者依「創意」、「造型」等構面依序比較,若仍同分,得由評選委員當場進行投票選出較優者。

七、獎勵機制
評選會議主席由全體評審委員推選擔任,評選結果由主席向全體評選委員宣佈各獎項獲獎名單;評選結果送交市府正式核定後,由計畫執行團隊以電郵及電話通知獲獎人與領獎事宜,並預計於 100 年 5 月 13 日前於旗山商圈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
(一)第一名(金蕉獎):1 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 1 只。
(二)第二名(銀蕉獎):2 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 1 只。
(三)第三名(黃蕉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四)第四名(綠蕉獎):4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五)佳 作(香蕉獎):10 名,獎狀 1 只。
※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得獎名單將於 100 年 6 月之頒獎典禮中進行公開表揚,得獎人應親自於典禮現場領取獎金、獎狀,得獎人如因重大事故無法與會,應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
※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贈獎單位將統一於 101 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獲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 (含) 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額。
3.獲獎獎金預定於 100 年 6 月舉辦公開儀式時發贈,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協辦單位,以供協辦單位做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

八、作品參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二)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獎狀、獎品:
1.抄襲他人作品。
2.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3.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冒名代製、已經在他處公開發表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位不遞補外,應徵者應自行擔負相關民、刑事負責。
(四)著作權約定: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及出版品販售權屬於作者所有,但獲獎作品由作者授權主辦單位宣傳推廣無償使用 (包括研究、攝影、網頁製作、展覽、出版等權利)。
(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六)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七)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若無法如期繳交則不予頒發獎金。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將於推廣網站中另行公布,參賽者應遵守並不得表示異議。

九、協辦單位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3362918 #6043 姜小姐
E-Mail:60439@cpc.tw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bananakingdom.org.tw/html/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333625

資策會綠色資料中心 (GDC) 標章設計徵選

 


主題:
(1) 綠色資料中心欲傳達節能減碳的環保概念。
(2) 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綠色資料中心之效能,降低碳排放。
(3) 參賽者自由發揮創意,可不受以上方向創作。

規格:
(1) 彩色版本 (12cm × 12cm)
(2)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 (5cm × 5cm 範圍內)。
(3) 印刷標準色 (CMYK) 色彩標示。
(4) 參賽作品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 創作作品。

設計理念:
請以 200 - 300 字說明標章設計的主題、方向、概念及意涵等。

活動轉寄:
政府及民間企業積極推動節能減碳,讓產業界及民眾都能夠建立這樣的觀念。本活動也需要各位綠色大使幫忙將活動訊息轉發至各地方,只要透過首頁的 Facebook 分享按鈕,將活動訊息分享出去,就可以角逐【綠色大使獎】,將有機會得到信義威秀電影票、7-11 禮券或 PIXNET 精美筆記本。

參加資格:
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及團體,不限年齡、學經歷,只要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投稿報名。

活動時間:
‧標章設計徵選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以郵戳為憑。
‧活動訊息轉寄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
‧人氣票選上傳
100 年 04 月 08 日~100 年 05 月 22 日,中午 12:00 止
‧人氣票選活動
100 年 05 月 23 日~100 年 06 月 10 日

評審辦法:
作品符合綠色資料中心 (GDC) 之主題及特色,並能應用於各種材質、用途;色彩運用與造型象徵意義,能夠切合主題又不失創意。整體呈現的意象能夠清楚傳達綠色資料中心的概念。
評審將邀請產、學、官領域共 6 位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1) 主題與創意  40%
(2) 造形與色彩  30%
(3) 整體視覺效果 30%

獎項:
‧標章設計活動
優選:獎金 20,000 元,共 3 名
佳作:獎金 3,000 元,共 4 名
‧標章人氣票選
網路人氣獎:獎金 5,000 元,共 1 名
‧熱情網友票選
共襄盛舉獎:7-11 禮券 100 元,共 50 名
‧活動訊息轉寄
綠色大使獎:
§ 信義威秀電影票一張,共 50 名
§ 7-11 禮券 100 元,20 名
§ 痞客邦 PIXNET 筆記本,共 10 名

注意事項:
(1) 因為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規範,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補齊、改正,若逾期以致影響評審評選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列入評比。
(2) 參賽者於活動期間所提供之作品及說明等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示之用途 (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3) 以團體名義報名者,應於報名表中詳細載明作品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事宜。
(4)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活動所列之注意事項及規定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5)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之嫌疑以最早寄送者為準。
(6)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開會評分、討論,視參賽者作品水準給予分數,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 參加者保證於網站所登錄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使用。
(8) 獲選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9)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10) 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11) 參賽者創作標章時請勿抄襲既有存在之標章以免侵犯商標權,如有抄襲、過度參考之情事發生,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活動網站:http://gdc.events.pixnet.net/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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