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麥寮鄉地方產業 LOGO、吉祥物設計競賽

 


ㄧ、活動宗旨
麥寮鄉擁有豐富的自然人文資源和農漁產品與文化工藝等資源,藉由本次比賽進一步強化推動加值化觀光文創產業活化地方與社區產業發展、強化在地產業行銷提升農漁產品產值及國際能見度,成為麥寮鄉觀光發展新契機。
宏達國際管理顧問公司承接麥寮鄉地方產業創新推廣計畫為提昇麥寮地區文化及農特產品之競爭力及行銷力,特舉辦本活動,期藉由麥寮地方產業的 LOGO、吉祥物設計達到行銷麥寮地區農特產品目的。

二、參加對象
凡國內公私立國高中、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三、設計主題
近年來,許多企業及大大小小的活動場合中,我們隨處可見吉祥物的發展,有日趨廣泛的備受應用,原因在於吉祥物不僅必須與眾不同,角色印象鮮明、讓人容易記憶外,更重要的是要能和活動的精神互相呼應,而其可愛的造型特色也是往往打入民眾內心市場之主要關鍵。所以,吉祥物的形象讓人覺得新奇有趣,印象深刻,也可引發共鳴,於是吉祥物的推展與傳播,對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顯著的作用,因此,無論運用在企業,亦或大小活動中,相信都會是一個很好的推廣媒介。

四、作品收件方式
請來信裡詳細填寫,姓名、地址、電話、信箱、作品名稱、設計理念以及附件參賽作品檔案,寄件於信箱:99yunlin@gmail.com 抬頭填寫「麥寮 logo 競賽作品」即可。
※備註:資料確認無誤,承辦人員會將資料上傳於投票區,供大家投票。

五、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
100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六、參賽作品規定
A.本比賽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倡無紙化作業,各參賽者請至本縣府資訊網站 - 麥寮鄉地方產業創新推廣計畫 LOGO、吉祥物設計競賽徵選活動專區進行報名資料登錄及設計理念說明,並將參賽作品以電子檔案上傳。
B.彩色稿本 (15cm × 15cm) 之標誌圖乙式,彩色稿部分請用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C.電子檔案格式: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及 jpg 檔 (300dpi)。原始圖檔請以 Corel draw 或 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或是吉祥物,提供向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D.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例如:林小明 LOGO.ai、林小 明LOGO.jpg。

七、競賽方法
‧網路投票    60%
‧專業評審團評選 40%

八、評審陣容
由具有視覺傳達、產品設計、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代表擔任評選委員,針對設計理念、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之方向評比,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2 名。

九、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25%
‧美感或美觀性   25%
‧意涵說明及相關性 10%
評審計分方式:
每位評審依評比項目計分,加總後為總得分,各評審之分數求取平均依序排名,取前三名,同分者依佔分比例最高之分數為優先入選,最高為特優、依次優等及佳作各選一名。

十、獎勵制度
經決賽評審後取前三名各一名(隊)及創意獎二名(隊)
特優: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優等:1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作:1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附註︰
(1)依據所得稅法第 8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競賽中獎應依給付獎金、獎品之價值扣繳所得稅款,中華民國國民個人中獎者滿新台幣 13,334 元者扣繳 15% 稅款,外國中獎人一律扣繳 20% 稅款。
(2)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3)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十一、名單公佈
將於 100 年 6 月 30 日前於本活動資訊網站公布評選獲獎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人,告知活動頒獎日期及領獎相關事宜。

十二、活動詳情洽詢方法
如有疑問請寄至電子信箱: 99yunlin@gmail.com 抬頭填寫「麥寮 logo 競賽疑問」,執行單位會盡快速向您回信

活動網站:http://www2.e-show.tw/v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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