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2011 台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鼓勵國際間學生創意設計交流,發掘新生代創意設計人才。

主題說明:
NEXT
面對現在的自己,思索之後的步伐;在乎身旁的人群,關懷之後的發展;身處羸弱的環境,改善之後的未來。之後,就從身邊開始。
As we build upon the present, we sculpt our next step;
As we move towards tomorrow, we care about people around us;
As we inhabit this emaciated planet, we wish to meliorate the future;
NEXT is in our hands.

參賽資格:
限定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須為西元 1985 年 5 月 31 日之後出生,年齡 26 歲以內。女性申請人於申請年限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胎得延長年限兩年。)

參賽類別:
分成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數位動畫設計共三類

參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NEXT」之創意設計。

參賽時間表:
網路報名與作品上傳:自 2011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至 6 月 15 日(星期三)24:00(台北 GMT+08:00) 
作品光碟送件:自 2011 年 5 月 1 日(星期日)至 6 月 15 日(星期三)17:00 (台北 GMT+08:00),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憑。
初選:2011 年 6 月下旬
產品設計類入圍者模型,以及視覺設計類入圍者輸出的繳交截止日:2011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24:00(台北 GMT+08:00)
決選:2011 年 9 月上旬
頒獎典禮與展覽:2011 年 10 月下旬

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報名與上傳:
請至「2011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 網站線上報名,並上傳作品。

作品上傳規格:
A. 【產品設計類】:每件作品最多上傳 4 張表現圖檔,每個檔案 1MB 以內(檔案格式:PNG / JPG)。
B. 【視覺設計類】:作品可單一或系列稿呈現,系列作品最多上傳 4 張圖檔,每個檔案 1MB 以內(檔案格式:PNG / JPG)。
C. 【數位動畫類】:30 秒至 1 分鐘的精華片段,50MB 以下(檔案格式:MPEG / MOV)
‧報名並上傳作品後,系統會自動進入「報名表」、「作品標籤」、「信封貼紙」、「參賽聲明同意書」、「著作授權同意書」下載頁面, 同時寄發下載連結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為避免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 E-mail 信箱,執行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請參賽者將以上文件列印後填寫繳交;注意每件作品應對應一張報名表、作品標籤與授權書。
‧參賽者可日後以自有帳號密碼登入,進行新增作品與上傳、修改作品資料、修改個人資料等程序。

作品光碟寄送:
A. 【產品設計類】:作品光碟片內容含下列項目
‧作品表現圖4張以內。(每張 A4 尺寸 210 × 297mm, 解析度 300dpi)
‧中、英文文字說明:各在 50 至 100 字以內。(檔案格式:DOC / TXT)
‧設計者照片。(2MB 以上,300dpi,PNG / JPG)
‧請在光碟封套正反面各貼上作品標籤(請同時以簽字筆,於光碟上註明作品編號與作品名稱)。
B. 【視覺設計類】:平面設計海報為主。光碟內含下列項目(不收紙本輸出作品):
‧作品電子檔(海報規格 70 x 100cm 為主 / 200dpi / CMYK / 檔案格式:PDF),若為系列作品請依數字標明先後順序。
‧中、英文文字說明:各在 50 至 100 字以內。(檔案格式:DOC / TXT)
‧設計者照片。(2MB 以上,300dpi,PNG / JPG)
‧請在光碟封套正反面各貼上作品標籤(請同時以簽字筆,於光碟上註明作品編號與作品名稱)。
C. 【數位動畫類】:影片長度超過 30 秒,並在 5 分鐘以內。作品光碟片內容含下列項目
‧完整作品以及30秒至1分鐘的精華片段,檔案格式:MPEG/ MOV。請將作品及精華片段共同燒錄在一片光碟。
‧分鏡圖編排為A3尺寸,以4張A3為限(300dpi,PNG/JPG)
‧中、英文文字說明:各在50至100字以內。(檔案格式:DOC/TXT)
‧設計者照片。(2MB以上,300dpi,PNG/JPG)
‧請在光碟封套正反面各貼上作品標籤(請同時以簽字筆,於光碟上註明作品編號與作品名稱)。

決選送件:
A. 產品設計類模型送件:
‧請繳交以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縮小模型不得小於 50 立方公 分),主辦單位將補助產品設計類入圍者作品模型製作費 NTD:20,000 元整(含稅)。
B. 視覺設計類輸出送件:
‧請繳交作品紙本輸出,以海報規格 70 x 100cm 為主。
‧學生證明
‧寄件時應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等足以證明學生身分,及其出生日期之文件。
‧繳交切結書
※寄件時應繳交「參賽聲明同意書」、「著作授權同意書」。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完成填寫並簽名。此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利與義務,保護智慧財產權並使競賽順利推動。

評選作業:
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晉級決選作品。
決選:產品設計類以作品模型進行評選;視覺設計類由進入決選者自行輸出作品進行評選;數位動畫類則依原作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執行單位將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產品設計組:
‧創意        5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切題性 20%
‧圖面表達      10%
◎視覺設計組:
‧創意      50%
‧構圖、美感   10%
‧完整性、切題性 20%
‧技巧      20%
◎數位動畫組:
‧創意      50%
‧美感      20%
‧完整性、切題性 20%
‧技術性     10%

頒發獎項:
年度大獎 1 名:獎金新台幣四十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金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銀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銅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贊助單位特別獎若干名:(依實際贊助單位贊助金額而定,並頒發獎狀一紙)
‧產品設計類入圍決選者,另補助模型費新臺幣二萬元。
‧各獎項經決選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同一作品於同一年度曾在政府中央部會主辦之相關競賽或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之表列競賽項目中獲獎者,由決選評審小組擇優核定獎勵金額,不受前項獎金額度限制。
‧獎杯與獎狀以教育部部長名義頒發,並於十月下旬舉行頒獎典禮。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為避免產品決選模型進入臺灣海關時間過長,而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應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關於參賽者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本獎公布前,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應主動告知教育部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創中心(本活動主承辦單位),作為評審之重要參考依據。
‧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前三名得獎者請親至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臺簽證相關手續費用。
◎關於得獎者
‧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部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教育部備查。
‧得獎獎金應依規定課稅。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教育部(及活動單位)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究之需求,教育部得重製該作品。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不得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及獎金:
‧未符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者。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動之權利,本活動未竟事宜,依教育部函示規定及網站公布為準,有關爭議,經活動評審小組審議後,報教育部決定之。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tisdc.org/

「AT Go! See the Word」精彩築夢櫥窗設計徵選

 


徵件主題:
以「AT Go! See the World」為主題,徵求 American Tourister 櫥窗設計稿件。

活動時程:
1.徵件時間:2011 年 4 月 22 日 AM00:00 ~ 2011 年 6 月 15 日 PM22:00 (以系統時間為準)
2.入選作品網路票選:2011 年 6 月 16 日 AM00:00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PM23:00 (以系統時間為準)
3.決選: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將邀請專業評審進行評分。
4.公佈得獎名單:2011 年 7 月 25 日 (星期一)
5.頒獎:得獎者另以函件通知。

參賽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籍國民,具創意商品設計之專長與興趣者皆歡迎參加。
2.參加者不論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作品無件數限制。
3.本活動主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繳件格式:
1.櫥窗原型:寬 488cm、高 270cm、深度 104.5cm
2.投稿原作:A3 Size,解析度 300dpi 以上,檔案格式 JPG。(獲獎者須繳交)
3.上傳縮圖:解析度 150dpi,寬 1024 pixel 高 768 pixel(每張 2MB 以內)
4.作品內容請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列內容:
(1)主要概念與特色立面圖一張、尺寸及輔助角度一張,及 American Tourister 店櫃合成圖一張。
(2)圖文說明 - 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材料說明與創作特點等。
5.作品限本人原創,不得冒名頂替、或盜用他人作品,且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

參加方式:
1.參賽者須於即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PM23:00 止,於活動官網「AT Go! See the world」線上報名、上傳稿件。
2.參賽者須填妥報名資訊並上傳設計稿件至主辦單位指定網站之審查後台。報名完成後,主辦單位將確認報名及投稿內容,資格審查若無疑義,即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參賽者,並統一將投稿稿上傳至主辦單位網站公開頁面。
3.「資格審查」內容如下:確認報名內容填寫正確:報名資料、設計理念、材質說明、合成圖規格....等。

評分標準:
1.主題性:20%,作品實際表現與活動主題契合度。
2.創意性:30%,作品呈現之原創性與美感並符合時下流行潮流。
3.量產性:30%,實際陳列技術可行性、材料取得容易度、製造生產成本。
4.表現度:10%,作品圖面之表現。
5.網路票選:10%

獎勵辦法:
1.第一名
2011 年度櫥窗設計機會及設計獎金 10 萬元。
2.第二名
American Tourister Cube Alfa 硬殼四輪旅行箱 3件組,獎座壹座。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55/20 - 紅色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66/24 - 銀色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73/27 - 碳黑,價值 $21,000 元
3.第三名
American Tourister Tokyo Chic 硬殼四輪旅行箱 3件組,獎座壹座。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57/20 - 黑色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67/24 - 紅色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77/28 - 銀色,價值 $17,700 元
4.佳作 (5 名)
American Tourister Smart 旅行兩件組 (行李箱 + 旅行提袋),獎牌壹座。
AT SMART 四輪拉桿箱 79/29 - 灰色
AT SMART 波士頓包 47/19 - 紫色,價值 $5,800 元
5.票選人氣獎 (1 名)
American Tourister Classic 旅行四件組 (旅行箱 + 電腦側背包 + 肩背包 + 旅行提袋),獎牌壹座。
AT CLASSIC 四輪拉桿箱 72/26 可擴充 - 黑色
AT CLASSIC 電腦側背包 - 黑色
AT CLASSIC 肩背包 - 黑色
AT CLASSIC 旅行提袋 48/19 - 黑色,價值 $10,190 元

備註:
1.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2.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報導與製作等用途。
3.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 American Tourister 所有,American Tourister 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 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4.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參選者應尊重活動辦法,對於評審決議不得異議。
6.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7.得獎獎品係依所得稅法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辦理。 相關規定,請參照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活動網站:http://www.at-even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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