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7日 星期五

救國團 60 週年團慶 LOGO 徵選

 


一、活動緣起:
救國團要過 60 歲生日了,特別邀請青年朋友們發揮創意,構思救國團 60 週年的 LOGO,以代表未來青年的希望與創造力,為救國團 60 週年活動開啟新頁。

二、主辦單位:
中國青年救國團
簡介: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公益社團法人,以「親切、自然、實在、用心」的工作理念,針對青年需要,規劃辦理各項教育性、公益性、服務性及健康性活動。救國團自始至終都以「寓教於樂,提升青年健康與品格」為努力方向,全力發展「人才培訓中心、休閒育樂中心、諮商輔導中心、社會教育中心、探索教育中心及觀摩交流中心」六大核心工作。

三、參加對象:
凡對於設計有興趣之學生及青年朋友皆歡迎踴躍參加。

四、徵選主題:
設計慶祝救國團成立 60 週年 logo。

五、活動時程:
郵寄光碟收件:即日起 ~ 2011 年 8 月 15 日止 (郵戳為憑)
評審評選:2011 年 8 月 22 日 ~ 9 月 26 日(選出 30 件候選作品)
Facebook 人氣王票選:2011 年 8 月 30 日 ~ 9 月 28 日
評選結果公佈:2011 年 10 月 4 日,詳見救國團全球資訊網 http://www.cyc.org.tw/,獲獎者另以電子郵件通知,並以新聞稿發布於媒體與本團官網。
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六、作品規格:
(1)所有檔案名稱,請依規定命名,命名方式:姓名 LOGO. 附檔名
光碟中請附上:
1.作品原始檔 ○○○ LOGO.ai (或 eps)
2.○○○ LOGO.jpg (上述 ○○○ 為參選者姓名之舉例,實際參選者須與報名資料相同)。
(2)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章,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圖形大小以寬 15cm * 高 15cm 為限,並需考慮便於放大 、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
(3)平面圖稿及說明:以彩色稿為限,並附上標準色彩及字體說明、設計理念說明(250 字以內)。
(4)作品光碟: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pixels / inch,螢幕模態 / 顏色:RGB,CMYK,請提供兩種規格原始檔,並另存 jpg 檔。請以參選者姓名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參選者姓名。

七、收件規定:
(1)請至「中國青年救國團全球資訊網」網站 http://www.cyc.org.tw/,從首頁連結本活動報名網頁及下載活動辦法。
(2)收件截止日:2011 年 8 月 15 日止 (郵戳為憑)。
(3)交件時請備齊以下物件
1、報名表,請列印為 A4 大小。
2、作品繳交規格圖 ,請列印為 A4 大小。
3、作品光碟。
(4)交件方式:將上述所列資料及物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 104 中山區松江路 219 號,救國團總團部研發會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救國團 60 週年 LOGO 徵選活動」字樣。

八、參賽獎項:
1.評選評選會議:
評選會議中選出30件作品,其作者可獲得4G隨身碟一個。
2.Facebook 人氣票選:
於救國團 60 週年 Facebook 臉書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cyc60 選出網路人氣王一名,可獲得精美禮品一份。
3.評選結果:
(1)第一名,獲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2)第二名,獲得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獲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4)佳作三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壹千元整及獎狀乙紙。
註:二人及以上之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九、評選指標及標準:
‧主題意象契合性 40%:表達內容與本活動目的之主題表現與創新性
‧色彩及整體美感 A 15%:標識設計協調性與風格
‧色彩及整體美感 B 15%:標識色彩表現性
‧圖像意義 15%:圖像應用性
‧網路票選 15%:依據網路票選之

十、注意事項:
(1)所有徵選稿件及作品請參選者自行備份,概不退稿。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2)參加投稿與票選者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若因登錄認證資料不實或筆誤,致主辦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得獎者將以書面通知,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3)得獎作品將公告於本團網站。
(4)入選作品於頒獎前,參選者應與救國團依著作權法規定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拒絕簽訂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本團對該作品擁有刪改、編輯、印製、改作、宣傳及刊登之權利,不另致報酬。
(5)徵選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7)凡報名參選者,均視為同意本辦法一切規定。
(8)本活動競賽之獎金應扣繳稅款部分,均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規定辦理。
(9)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公布事項以網站內容為準;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10)聯絡人及電話:救國團總團部研發會李俐燕小姐,(02)2502-5858 分機 506。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yc.org.tw/NewsDetail.asp?ID=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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