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金山萬里八里溫泉」標誌設計及 Slogan 創意金句徵稿

 


一、活動宗旨:
北海岸景觀優美,溫泉資源得天獨厚,其中以「金山萬里八里溫泉」泉質優良、泉量豐沛、溫泉種類多樣,加上鄰近市區,觀光發展潛力無窮,「四季旅遊,泡湯賞景」可說是最夢幻的享受。舉辦「金山萬里八里溫泉」標誌設計及 Slogan 創意金句比賽,公開徵求創意設計者,針對金山萬里八里整體溫泉特色與印象,設計出一組 Logo 標誌及強而有力的 Slogan 口號,展現溫泉觀光旅遊風情特色,且延伸運用於各項行銷活動、文宣品及網站等,並提供溫泉區商家使用,進一步帶動北海岸溫泉旅遊觀光。

二、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報名資格:
不限

四、參加方式:
(一)個人或團隊報名不拘,團隊至多三人一隊,同一人僅能報名一隊,每位參加者皆須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資料。每人或每隊最多投稿 3 件。
(二)徵選稿件內容需符合主辦單位版面格式投稿,Logo 與 Slogan 組合之設計內容則不拘形式。

五、創意方向:
(一)以金山萬里八里整體溫泉,或結合溫泉美食四季旅遊等特色發想,鼓勵民眾前往北海岸旅遊泡湯,強化民眾對於金山萬里八里四季溫泉旅遊的風情印象。
(二)設計易懂易記且美觀之 Logo 及 Slogan,創造並帶動「金山萬里八里」四季溫泉旅遊相關行銷方案更具效益。

六、作品規格:
(一)設計作品需包含 Logo 標誌設計、Slogan 標語的組合應用一式,以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繪圖軟體繪製,亦可手繪,Slogan 標語內容字數限 15 字以內 (英文單字、阿拉伯數字皆以 1 字計算)。
(二)使用每張尺寸為 420mm × 297mm(A3)裱板一張,上方黏貼 20 × 20cm 彩色設計稿(標誌設計、slogan 組合應用一式),中間黏貼黑白稿(20 × 12cm),下方黏貼作品設計概念與特色之 300 字內說明(20 × 6cm)。(A3 裱板頁面張貼格式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三)參選作品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格式檔案燒錄成光碟,光碟一併隨作品郵寄,請注意作品寄送途中避免損壞,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報名表自行黏貼於裱板頁面背面。(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五)參選作品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七、徵件期間及方式:
(一)收件期間:民國 101 年 5 月 1 日起至 101 年 7 月 31 日止。
(二)7 月 31 日前參賽作品以掛號郵遞方式,連同報名表寄至《11570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 80 巷 38 號 6 樓》,黃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收,並註明【「金山萬里八里溫泉」標誌設計及 Slogan 創意金句徵稿活動工作小組收】,俾便日後評選使用,以郵戳為憑,接受親送之作品。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三)為避免影響得獎權益,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若發現身份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
(四)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得當,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評選方式與標準:
(一)由主辦單位邀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評審之。
(二)擇期辦理評審會議,正確日期與地點將公布於活動網站。
(三)評選結果暫訂於 8 月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與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恕不另通知。
(四)評審標準:
1、主題意象契合性 40% (LOGO + SLOGAN)
2、整體造型    20%
3、創意性     20%
4、應用之可行性  20%

九、獎勵辦法:
金獎 1 名:獎金 20,000 元與北海岸景點門票溫泉禮券禮盒組及獎狀乙張。
佳作 2 名:獎金 1,000 元與北海岸景點門票溫泉禮券組及獎狀乙張。
參加好運獎 20 名:凡報名者有機會抽中北海岸景點門票溫泉禮券組。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中使用之任何素材,均不得涉及侵權及其他違法之情事,凡有類似情節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二)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並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作品如經檢舉有抄襲、瓜代或以其他比賽曾獲獎項作品參賽之情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收回獎金、獎品及獎狀,參賽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三)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每人限參加一隊競賽。
(四)獎狀內受獎人將以參賽團隊報名表所載順序書寫。
(五)得獎作品與原稿之著作權歸「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公開放映、發行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七)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六)參賽作品違反本簡章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各項規定,本活動規則如有異動,依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佈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作品修改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八)詳情請上活動網站查詢。

十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一)活動及下載網址:http://www.northcoast-spafood.com.tw/
(二)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各遊客中心
(三)洽詢專線:黃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黃國峻或郭次剛 02-2654-7772。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northcoast-spafood.com.tw/download.php?lang=tw

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插畫看臺北」學生創意海報設計競賽

 


活動名稱:
校園高手來過招飆出臺北城市美學幸福風貌創意「2012 插畫看臺北特展 學生創意海報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為呈現臺北市豐沛設計能量與文創實力,加強藝術與設計領域人才之培育,發掘新生代創意設計人才,特別舉辦國內學生創意海報設計競賽,以透過作品來展現臺北市人文、時尚、科技等城市多元創意風貌,並帶動全民共同支持臺北市爭取成為「2016 世界設計之都」。

徵選主題:
以建構城市美感與幸福力的臺北市意象創意設計。

參賽資格:
國內各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每人限報一件。

報名期間及方式:
自 2012 年 5 月 5 日 9:00 起至 2012 年 6 月 6 日 24:00 止 (以收件 email 信箱收到作品之時間為憑),將投稿設計作品數位檔縮圖 ( 規格:直式尺寸 2000 X 2796 像素,解析度 72dpi,容量限 2MB 以下之 RGB 全彩 JPG ),並檢附報名表暨 300 字以上作品創作說明,email寄至 cmiehugo@gmail.com 信箱。
※原始檔案規格需為全彩 Tiff,尺寸寬 39 公分 X 高 54.5 公分 (直式四開海報尺寸) 解析度 300dpi,以提供後續展示等相關用途。
※報名表格式請連結下方網址下載:www.cmi-e.com/format.rar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師、學者及市府代表等組成評選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 (分高中職組、大專院校組)。

評審標準:
‧創意      50%
‧構圖與美感   20%
‧切題性與完整度 20%
‧技巧      10%

獎項:
高中職組、大專院校組各取前三名
第一名:Ipad 2.0 平板電腦乙台 + 獎狀乙面,1 名
第二名:數位電腦畫板 (Wacom Bamboo 第三代 CTL-470 乙台) + 獎狀乙面,1 名
第三名:小折乙台 + 獎狀乙面,1名

成績公布:
2012 年 7 月 5 日公布於活動臉書、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官網及 idea-design《意念圖誌》,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擇期公開展出於台北探索館 2 樓特展廳 -「2012 插畫看臺北」特展。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留檔案。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不得抄襲,且於報名前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及未曾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品及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3.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運用,主辦單位可逕行將比賽獲選者作品圖文稿使用於「插畫看臺北」特展相關之宣傳、發表、出版、布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紀念品等,不另給酬。
4.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5.凡參加者即視同認同本徵件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執行單位:西米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活動服務專線: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8630 蕭小姐
西米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02-2725-2555 劉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pedoit.taipei.gov.tw/ct.asp?xItem=22811945&ctNode=13244&mp=112001

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2012 漢字動畫創意競賽

 


一、競賽主題
競賽主題「漢動我心的一個字」,創作者自行選定一個正 (繁) 體漢字發揮想像,結合感受力及創意創作動畫。此一漢字的選擇可來自於個人記憶、生活感觸等,賦予此一漢字獨樹一格的故事。可以引經據典,但切勿停留在照本宣科的漢字釋義。

二、參賽資格
◎動畫創作類 - 國際賽:不分國籍,不分年齡組別,台灣籍參賽者歡迎參賽。
◎動畫創作類 - 國內校園賽:具中華民國國籍。高中以上在校生以及畢業一年內之學生,以學生證或畢業證書為憑。
◎創意劇本類:不分國籍,不分年齡組別,作品一律須以正 (繁) 體中文創作。
※注意事項:
1. 團隊參賽者每隊不得超過 6 人,全體成員須具 2/3 以上人數符合上述該種競賽參賽資格。
2. 單一動畫作品不可重複報名國際賽及國內校園賽。

三、作品規格
◎動畫創作類 - 國際賽:
1. 2D、3D 類型不拘;長度 3 ~ 6 分鐘;需含 70% 以上之動畫內容;以 MP4 格式壓縮繳件;解析度不得低於 720 x 480 像素。
2. 作品結尾須包含對此一正 (繁) 體漢字的字體演變、六書原則的解說片段,請務必留意資料來源之正確性。長度至少 30 秒,不得超過 1 分鐘。
◎動畫創作類 - 國內校園賽:
1. 2D、3D 類型不拘;長度 3 ~ 6 分鐘;需含 70% 以上之動畫內容;以 MP4 格式壓縮繳件;解析度不得低於 720 x 480 像素。
2. 作品結尾須包含對此一正 (繁) 體漢字的字體演變、六書原則的解說片段,請務必留意資料來源之正確性。長度至少 30 秒,不得超過 1 分鐘。
◎創意劇本類:
1. 以 3 至 6 分鐘長之動畫劇本呈現作品概念。
2. 封面註明競賽、作品名稱、報名編號。
3. 內文採正體中文書寫,A4 格式 (直式橫書),行距 1.5 倍行高,字體 14,頁碼標於右下角。
4. 內容須至少包含下列要點之完整劇本:
‧劇名
‧故事大綱 (500 字內)
‧世界觀及所有場景介紹
‧角色介紹
‧訴求對象
‧劇本內容

四、獎勵辦法
◎動畫創作類 - 國際賽:
‧漢光年度首獎:1 名,美金三千 5 百元,由該組最佳故事片中選出,獎金重複
‧漢光最佳故事片獎:5 名,美金 5 百元
‧最佳角色設定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視覺效果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配樂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編劇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導演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技術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動畫創作類 - 國內校園賽:
‧漢光年度首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由該組最佳故事片中選出,獎金重複
‧漢光最佳故事片獎:5 名,新台幣 1 萬元
◎創意劇本類:劇本組得獎作品將作為 2013 年競賽國內校園動畫賽之指定待選劇本
‧狀元獎:1 名,新台幣 2 萬元
‧榜眼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探花獎:1 名,新台幣 5 千元
‧佳作獎:3 名,新台幣 1 千元
◎人氣票選獎:待選作品為通過複審之動畫作品,獎金重複。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5 千元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3 千元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2 千元

五、報名注意事項
開放報名:2012年3月22日
報名截止:2012年6月30日
繳件截止:2012年8月31日

六、活動洽詢
漢光教育基金會 漢字動畫創意競賽小組
聯絡地址:10558 台灣台北市八德路三段 2 號 9 樓之 3
電子信箱:hanimation@hgcagroup.com
連絡電話:886-2-2570-2153

活動網站:http://www.hanguang.org.tw/hanimation2012/news.aspx

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2012 年保護陸蟹過馬路創意道路標誌甄選

 




背景
墾丁國家公園擁有豐富的陸蟹資源,其多樣性全台灣第一,根據陸蟹專家劉烘昌博士於 2009 年及 2010 年的調查結果顯示:園區內一共有 7 科 39 種陸蟹:包括後灣族群量龐大的兇狠圓軸蟹、港口溪口的中型仿相手蟹、社頂自然公園常見的黃灰澤蟹等,而香蕉灣海岸林則有 23 種陸蟹,是目前區內多樣性最高的地區,貫穿其間的臺 26 線,每年的 6 月到 11 月,都可見到抱卵母蟹千辛萬苦地從山端越過危機重重的公路抵達海邊,釋放數以萬計的幼生,讓孵化的幼苗隨著大海漂流,展開精彩的生命旅途。
但也因為陸蟹在越過馬路的過程中,常因用路人開車急駛而遭輾斃,故墾管處期望能透過「保護陸蟹過馬路創意道路標誌甄選活動」,選用優良的設計,在特定路段上增置陸蟹保護標誌,提醒用路人降低在特定路段上之行駛速度,進而減少陸蟹之傷亡與維護珍貴的陸蟹資源。

徵件對象與組別
不限。

徵件時間
即日起到 6 月 15 日止,以收件郵戳為憑

徵件內容
以陸蟹過馬路或陸蟹出沒為創作主題,設計陸蟹過馬路之道路標誌,增加用路人對於告示牌之注意度以減少陸蟹過馬路遭輾斃的機率。

報名方法
一、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圖檔之格式請使用向量圖檔製作 (.AI (Adobe Illustrator)、.PSD (Adobe Photoshop)、.CDR (Corel Draw) 或是.EPS (Encapsulated PostScriptd)。),作品需為電腦繪圖製作,避免使用相片,作品請以 A4 紙張彩色輸出圖像,並寄繳 jpg 格式檔或 RGB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完稿電子圖檔乙份,檔案請勿大於2M。
二、圖形設計應利於行駛中車輛快速辨識所傳達訊息;其設計原則如下:(1)形狀簡化;(2)高反差;(3)強化重點或特徵;(4)去除非必要物件;(5)使用正視圖或側視圖,避免使用透視。
三、告示牌尺寸規格請詳見報名表,原有告示牌請見報名表附件二,請依此規格進行設計,用色以二色製作為限。
四、請下載報名表並填寫完畢後與作品紙本、光碟同件寄送。
五、請於 6 月 15 日 (含) 前 (郵戳為憑) 將作品寄至 94644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 596 號,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保育研究課胡景程 (請註明陸蟹過馬路創意道路標誌設計甄選活動) 或親自送件,洽詢電話 08-8861321-247 胡景程。

甄選獎勵
本甄選項目共計選出 1 名優選作品,可獲得 10,000元 獎金及獎狀,另再選出 2 名之佳作作品,每位佳作作品可獲得 3,000 元獎金及獎狀。

評審時間
預計 6 月下旬進行評審,評選標準如下:
‧主題性 40%
‧創意  30%
‧辨識度 30%

得獎名單公佈
預計 6 月下旬公佈獲獎名單。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且作品經採用本單位有權進行修改。
二、所有獲獎作品其智慧財產權屬於屬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抄襲、盜用他人作品者,責任自負,並經查屬實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

主辦單位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協辦單位
美商 3M 公司台灣子公司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tnp.gov.tw/cht/news01.aspx?newsID=1330

2012 年第六屆臺灣 OTOP 設計大賞

 




甄選目的
為提升臺灣地方特色產品之設計美感,並傳遞臺灣各地之生活文化與在地精神,本活動期望運用地方特色結合創意巧思,開啟地方特色產業與設計產業人才交流的管道,邀請各界運用多樣化資源,賦予臺灣地方特色產品新的生命力,拓展臺灣地方特色產品的創新價值。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參加資格
地方特色產業業者、設計產業工作者或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均可報名參加,惟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必須為參與團隊成員之一。(設計業者或學生必須與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合作提案)

甄選主題
2012 年第六屆臺灣 OTOP 設計大賞以『玩,繽紛』為主題,隨著繽紛的文化創意與設計,共同舞動於地方特色產業之中,期待在生活中能多一些新鮮、趣味及歡樂,如陽光乍現,溫暖人心。設計著重於「繽紛耀眼的感官饗宴、新奇有趣的在地感動」,期待將臺灣在地特色及文化轉化成為增添生活樂趣之好禮。

競賽組別
生活工藝類:以地方特色產品為基本素材,延伸設計之創意生活用品或工藝品。
產品包裝設計類:地方特色產品之包裝設計,足以呈現其產品屬性及價值特色的包裝。
※補充說明:地方特色產品之範疇為臺灣各鄉、鎮、市,具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之產品。

報名收件
2012 / 05 / 15 ~ 2012 / 06 / 30

評審委員
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邀集地方特色產業、產品行銷、設計、通路及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小組進行公開審查。

評審標準
◎主題性 40%:
設計主題為「玩,繽紛」,整體理念需呈現繽紛耀眼的感官饗宴、新奇有趣的在地感動,期待將臺灣在地特色及文化轉化成為增添生活樂趣之好禮。
◎創新性 30%:
‧生活工藝類:材料創新、工法創新、表現形式創新。
‧產品包裝設計類: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實用性、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備註】結合科技應用 10%:地方特色產品與科技應用結合度、設計創意、實用性、感官體驗。
◎市場性 30%: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

評審方式
初審:
評審委員依參賽作品之「主題性、創新性、市場性」,每組各選出 15 名參加決審之作品 (共 30 名)。
決審:
評審委員依簡報內容與產品樣品,依據評分標準「主題性、創新性、市場性」,每組各選出 5 名設計大賞獎 (共 10 名)、5 名創新佳作獎 (共 10 名)。

活動說明
‧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家召開設計審查會議,初審會議將評選出 30 名入圍作品 (每組 15 名);於決審會議當天參賽者需攜帶作品初步模型或打樣作品,至現場進行 5 分鐘簡報說明。
‧設計大賞得獎者於決審通過後需與主辦單位簽署產品製作合約,以開模實際量產 100 套以上產品;每件 / 組產品須包含完整包裝及中英文產品標示。
‧設計大賞獎勵之等值商品,於量產及繳交結案報告後提供。
‧得獎團隊必須配合後續媒體發表會及參與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展售會,並於 101 年 10 月 5 日前無償提供得獎完成品 5 組予主辦單位參與展示及發表。
※備註:以上初審、決審、頒獎典禮日期等,主辦單位得因業務需要予以調整並另行公告,相關訊息請見 OTOP 地方特色網

類別獎項
◎生活工藝類:
‧設計大賞獎 5 名:新台幣 8 萬元之等值商品,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創新佳作獎 5 名:獎狀 1 紙。
◎產品包裝設計類:
‧設計大賞獎 5 名:新台幣 8 萬元之等值商品,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創新佳作獎 5 名:獎狀 1 紙。
※備註:評審委員依評選過程得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其他配套獎勵
◎設計大賞獎
‧參與 OTOP 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透過多元媒體及網路活動進行宣傳報導
‧協助參與至少 1 場次展售會,提升產品曝光率並促進產品銷售。
‧得獎產品將被展示於 OTOP 相關展售會、通路、設計展等。
‧媒合 OTOP 授權通路上架
‧刊載於 OTOP 設計大賞專刊
◎創新佳作獎
‧參與 OTOP 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網路宣傳報導
◎得獎產品有量產者,將再提供:
‧協助參與至少 1 場次展售會,提升產品曝光率並促進產品銷售。
‧媒合 OTOP 授權通路上架
※效益:提升設計師、產品、店家等知名度,促進銷售或合作商機。

注意事項
‧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書、獎品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本活動聯絡窗口。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設計大賞獎勵之等值商品得推舉其一單位為代表領取 (等值商品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參選繳交之檔案或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份。
‧報名作業均以線上報名,不收書面文件,若有網路操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所有得獎作品、產品皆需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參選設計案如未達評審標準,評審小組得決議減少得獎案數。
‧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生活產業部 何雅芳小姐
臺北市105松山區敦化北段 8 號 7 樓
電話:(02)2751-3468 #8920
電子信箱:c0920@csd.org.tw
OTOP 地方特色網:www.otop.tw

活動網站:http://www.otop.tw/2012design/

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司法廉政寶寶 LOGO 設計徵選

 




壹、依據
司法院 101 年政風工作計畫。

貳、活動宗旨
透過公開選拔方式,廣徵社會各界創意和巧思,塑造象徵司法院「乾淨 (Clean)、透明 (Crystal)、便民禮民 (Considerate)、效能 (Competitive)」政策與結合政風機構「乾淨政府、誠信社會、透明臺灣、廉潔家園」理念的廉政寶寶卡通造型標章 (LOGO),廣泛運用於機關文宣及活動視覺識別,落實司法院「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廉能宣傳行銷目的。

參、主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司法院
聯絡洽詢:司法院政風處 / 張小姐
電話:02-23618577 分機 209

肆、徵選主題及形象
徵選清新、活潑、健康、陽光、創意的司法廉政寶寶標章 (LOGO)。

伍、參加資格
凡喜愛設計創作,能發揮創意將司法院施政政策與政風機構理念的意涵及形象,透過作品之視覺傳達清楚告示公眾者。

陸、投稿規格 / 報名文件
一、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二、設計稿壹份(圖幅尺寸以 15cm × 15cm 為原則及縮圖 4cm × 4cm 各一式,上下並置於 A4 尺寸( 21cm × 29.7cm )列印紙內,設計稿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彩色版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並列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
三、設計稿電子檔壹份 (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inch,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另存 PDF 檔、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
四、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書各壹份(報名表內之設計理念說明,以 200 字以內,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設計稿黏貼裱板」、「設計稿電子檔光碟」、「報名表」和「著作權授權書」等四份文件,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柒、報名方式及收件時間
一、報名表(含基本資料、授權同意書),請自司法院政風處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index.asp) 下載,或親自索取。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1 年 7 月 2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三、收件方式
(一)郵寄投稿者: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4 號「司法院政風處」收,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司法廉政寶寶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二)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非國定假日,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
(三)以上方式,逾期皆不予受理。

捌、評選方式
一、由司法院組成評審小組,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二、評審標準: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玖、獎項及名額
第一名 1 名:Apple iPad 2 (Wi-Fi+3G,64GB) 壹台及獎座
第二名 1 名:Canon 數位相機 (Power Shot S100 )壹台及獎座壹座
第三名 1 名:Wii 遊戲機 (含主機、遙控器 Plus、雙節棍控制器及 Resort 中文版) 壹台及獎座壹座
佳 作 5 名:每名可得購物禮券 1,000 元及獎狀壹幀     
※贈品將以實物為主、得獎者之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壹拾、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得獎作品除予公布在司法院/司法院政風處網站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另擇期在公開場合中頒獎。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
二、標章 (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 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三、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四、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五、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六、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品及獎座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八、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九、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十、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十一、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司法院政風處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index.asp) 以獲取最新訊息。

活動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event/event0501.html

「國民年金」公仔徵選

 




一、參加資格:
對公仔造型設計有興趣的人士,皆可參加

二、活動內容:
1. 參賽者須於活動期間內將作品及設計理念說明(100 字內)上傳至活動網站。每一位參賽者不限定投稿件數。
2. 活動期間內可邀請朋友進行網路投票。每一位網友僅能投票一次。
3. 將活動分享至 FACEBOOK 還可同步參加有獎徵答活動之 FACEBOOK 分享抽獎。

三、活動日期:
(一)作品徵件時間:101 年 5 月 4 日至 101 年 8 月 15 日
(二)作品票選時間:101 年 5 月 4 日至 101 年 8 月 15 日
(三)作品評選時間:101 年 9 月初
(四)得獎名單公布:101 年 9 月 15 日前公布於活動網頁
(五)頒獎典禮:另行發布、通知

四、獎項說明:
1.第一名:50,000 元郵政禮券 (1 名)
2.第二名:30,000 元郵政禮券 (1 名)
3.第三名:10,000 元郵政禮券 (1 名)
4.佳作獎:5,000 元郵政禮券 (5 名)
5.FACEBOOK分享獎:500 元郵政禮券 (與有獎徵答等活動共同抽出總計 50 名得獎者)

五、參賽作品規格:
1.原始參賽尺寸須完稿於 A4 尺寸,公仔於畫面內高度不得小於 19 公分,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50dpi。得獎者須於得獎後提供原始創作檔案。
2.同一作品可上傳三張不同電子圖檔,並以第一張上傳檔案為預覽圖示,各電子檔於活動網頁上傳時,請將原始檔案儲存成 RGB 色彩模式之靜態 gif 或 jpg 檔為主,並將每個檔案壓縮至 500k 以內上傳。
3.參加者需填寫設計理念說明(100 字內)。
4.公仔設計不受性別、人或物之限制,風格可符合健康、陽光、活潑、溫馨為調性。(可提供側視圖、45 度立體圖、背面圖設計尤佳)。
5.可將國民年金 LOGO 融合於公仔造型設計,公仔需包括頭部、肢體等其他配飾或服飾。

六、評選作業: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評選標準:
‧主題呈現  30%
‧構思與創意 35%
‧造型表現  30%
‧網路投票  5%

七、領獎說明:
1.將擇期舉辦頒獎典禮,若得獎者於頒獎典禮當日無法出席請委託代理人前來領取。中獎人請於領獎前填妥「兌獎領據」及「勞務報酬單」並簽名或蓋本人印章。
2.主辦單位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加者密切注意主辦單位網站公告。
3.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金額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獎項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實領獎金需先扣除 10% 中獎稅金。若得獎者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兌獎資格。依中華民國所得稅稅法規定,得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得獎人之義務,與主辦單位無關。
4.得獎者須於領獎前提供原始創作檔案及作品,若得獎者無法提供或規格不符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不可為內政部在職同仁或承辦廠商之員工。
(二)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與進行方式,若與比賽辦法或作品規格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者一經參賽,視同接受本比賽之各項規定。
(四)參賽作品需完整填寫參賽資料,資料送出後不予更改。
(五)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機關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機關無涉。
(六)參賽者同意本次比賽之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機關所有,得獎者需提供作品原始檔供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有權編修運用於宣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成冊等權利,不另致酬。
(七)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八)參賽作品需為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 作品),違者主辦機關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九)參加者若經查實利用攻擊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影響活動進行或參賽名次時,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參加者資格,或取消該得獎資格。若因而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應負賠償之責。
(十)為維護競賽公平性,主辦單位得對參與作品票選之網友進行確認,若該筆資料無法聯繫或為身分被冒用參與活動時,主辦單位得立即刪除該問題票數,若同一作品上述問題票數過多時,主辦單位得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
(十一)主辦機關保留活動內容變更之所有權利,各項辦法均以官方網站公布之最新訊息為準。

活動網站:http://pension.dididada.com.tw/index.php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2012 新竹縣關西鎮仙果茶 CIS 設計甄選

 


ㄧ、依據
依據新竹縣政府委託執行「關西仙果茶‧養生藝遊趣」計畫工作內容辦理。

二、目的
新竹縣關西鎮「地方產業」、「傳統文化」、「地方小吃」及「觀光遊憩」具有豐富的元素,期將豐富的元素加以整合。希望藉由經濟部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進行新竹縣關西鎮「仙草、水果、茶葉」等產業發展願景。
依本計劃四大面向規劃:
1.「整合在地資源,建構資訊整合模式」
2.「整合地方特色資源,串連地方特色」
3.「創新地方特色產品,優化地方產業」
4.「打造關西品牌,再創地方觀光發展」
運用關西鎮現有的農業資源,打造地方特色產業的整體意象,達到「關西仙果茶‧養生藝遊趣」的計畫願景,深耕關西在地特色產業發展,以落實關西「產業文化化、文化產業化」達到產業、文化、經濟三位一體的概念。

三、設計要點
主要是塑造與關西三寶仙果茶推廣品設計主題形象塑造,為關西鎮仙、果、茶三寶設計代表性 Logo、公仔吉祥物之 CIS 規劃。
1.設計宜簡潔有力、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關西仙、果、茶產品的優良品質與安全意象。
2.設計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
3.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宣傳海報及各式 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與本計畫各項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四、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2.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關西鎮公所
3.執行單位:備事得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科技大學

五、活動對象
凡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隊 (2 ~ 3 人),不限年齡、職業 (含學生) 及性別皆可報名參加。

六、作品規格及相關規定
1.參賽作品之繪製軟體不限,但繳交時一律限轉成 jpg 檔或 pdf 檔印出。
2.作品格式:所有報名參賽作品均須繳交圖 (電子) 檔與印出圖稿,並填妥報名表,說明如下:
A.電子圖檔:圖檔大小限設定為 15 公分 × 20 公分之 jpg 檔 (300ppi 以上),以光碟片貯存後,將之置入紙袋並於紙袋上註明作者姓名,一併放入報名資料袋中寄送連絡單位。
B.印出圖稿:請自行以彩色印出後,裱貼在 250 磅黑色卡紙正面,再浮貼於附件 1 之「參賽作品黏貼處」,並同時於附件 2 之「設計理念」,以 300 字以內之文字說明設計意涵、特色、圖形及色彩意義。
C.海報設計:依原設計作品及可應用的商品化,製作 A4 宣傳海報。
D.報名表:必須詳填參賽作者真實資訊,並且簽名以示負責。

七、獎勵方式
1.金獎 (1 名):頒發 25,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
2.銀獎 (1 名):頒發 15,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
3.銅獎 (1 名):頒發 10,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
4.佳作 (5 名):頒發 3,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
※等值獎品以 3C-MIT 產品為主
※上述獎項若參賽者未達標準,得視評審會議討論予以從缺。

八、送件及報名方式
請於 101 年 6 月 1 日 (五) 起至 6 月 8 日 (五) 止,依下列規定送件,即完成報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受電話、E-mail 報名及現場繳件。
1.郵寄投稿請將作品 (一式二份)、海報 (一式二份)、報名表與授權書簽名 (ㄧ) 及含上述內容檔案光碟 (ㄧ) 包裝妥善。掛號郵寄至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 530 號 中國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蕭禾老師收。信封請註明:「2012 新竹縣關西鎮仙果茶 CIS 設計」甄選,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團體參賽者須指定代表人,報名表上並填妥參賽者名單。個人或團隊,限投乙件作品,且不得重複報名。

九、評選方式與標準
由主辦單位邀集國內專業、學術及關西地區業界人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初審與複審。
1.第一階段初審評選項目及標準佔 60%:
‧主題意象表達 25%
‧創意及整體造形 25%
‧色彩呈現與機能應用可行性 20%
‧設計理念品牌故事說明 15%
‧海報設計 15%
2.初審入圍結果通知:
經初審評分結果,評選八組進入決賽,暫定 101 年 6 月 18 日 (一) 公布入圍名單於中國科技大學行銷與管理系網站 http://ccnt1.cute.edu.tw/dml/
3.第二階段關西鎮民票選活動佔 15%:
票選期間自 6 月 22 日 (五) 09:00 至 6 月 27 日 (三) 12:00 止,由本次輔導店家業者及相關單位,從入圍 8 組作品中票選最佳乙組,最後依統計票數多寡排序記分為:100 分 - 90 分 - 85 分 - 80 分 - 75 分 - 70 分 - 65 分 - 60 分。另各組得票數預於 6 月 29 日 (五) 分別公佈在決賽現場及網站 http://ccnt1.cute.edu.tw/dml/
4.決賽評選項目及標準佔 25%:
入圍組依原 CIS 作品應用設計一款式 (如:公仔型態、杯墊、文創商品...等形式不限,但以未來可開發成實際作品為主) 並製作 PPT 簡報 5 分鐘說明。評分項目含
‧設計款式之應用可行性 60%
‧簡報整體內容表達   40%
※入圍者須依規定於決賽時至現場報到說明,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4.決賽與頒獎暫定 6 月 29 日 (五)。詳細時間、地點、繳件方式,另行公告通知入圍者。

十、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3.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繳回所有獎項(獎品與獎狀等)及公告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勵總額為限。
6.凡参賽作品之共同作者,須依規定繳交作品、報名表及簽署授權同意書,提供完整原始繪製圖檔,於繳件時一併繳交,並授權主辦單位運用。
7.獲採用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依授權同意書歸屬新竹縣政府、關西鎮公所後續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對獲獎作品做修改,作者不得異議。必要時得商請獲採用者協助修訂,獲採用者不得拒絕。
8.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前三名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商品化之權力,主辦單位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唯主辦單位不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
9.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 金15% 之稅額。
10.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11.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
1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佈補充之。
13.執行單位保留本簡章之解釋權,未規範部分執行單位得補充之。

十一、活動聯絡事宜
中國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03) 6991111 #1271 or 1585 蕭禾老師
E-mail:shawho@gm.cute.edu.tw

活動網站:http://ccnt1.cute.edu.tw/dml/race/20120508CIS/index.htm

第 11 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主題說明
小大 Maximinimization
設計是一種源自於心的魔法。觀察使用者最細微的心理及需求並將其體現於產品,所用之法即為設計。設計師以細膩之心,發揮最大創意,如同東方人所使用的印鑑,以最小的方寸,許下最大的承諾。以簡單的步驟,完成繁複的工作;以最少的資源,創造最大的效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之學生及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老師,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參賽類別
類別不限 (含產品設計、包裝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位多媒體設計等)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參賽時間表
◎線上報名截止:20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24:00 (台北 GMT+08:00)
◎初選作品送件截止:201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三)17:00 (台北 GMT+08:00),以郵戳為憑
※入圍作品及頒獎典禮時間將另行公布
※主辦單位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力,最新消息請以此公告為主

參賽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星期五) , 台北時間 24:00 (GMT+08:00), 逾期不受理。
(2)欲報名者,請至線上報名區填寫線上報名表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產品造型,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產品設計。
‧創意    5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 20%
‧圖面表達  10%

頒發獎項
(一)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質與量以調整獎項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注意事項
1.關於參賽者
a.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b.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
c.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d.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e.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 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
f.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 (含稅),將以 7 成支付。且得獎者,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
2.關於得獎者
a.在公告得獎三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b.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 20% 所得稅)
c.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之典藏 。
3.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a.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b.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c.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 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活動網站:http://s2.boco.com.tw/tdcactive/designcompetition/describe.aspx?actno=tdc032012003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