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2012【幸福三太子】2D 文創平面設計徵稿

 


一、活動主旨:
三太子李哪吒可稱之為高雄市的最佳「代言人」,同時也是三民區的守護神,三民區擁有高雄【三大】特色;有高雄最大三太子廟 (三鳳宮)、有高雄運河最大支流 (幸福川)、有高雄最多人口數;因此希望結合以上特點創造屬於三民區的地方特色 -【幸福三太子】,同時借此活動廣徵專屬於三民區【幸福三太子】2D 平面設計,讓每個來三民區的朋友們都能「倍感幸福 乎哩幸福」。

二、參賽資格:
不限。

三、參賽主題:
以幸福三太子為主題發想,畫出屬於心中最能表示高雄最大特色、國際很夯的【幸福三太子】。

四、參賽作品類型:
只限 2D 設計圖稿。

五、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日期為即日起起至 8 月 20 日止。

六、參賽作品繳交方式:
(1)若填寫不實或報名資料不齊全者,即喪失參賽資格。
(2)參賽報名表:依序填寫報名表與作品介紹及理念說明,完成後請列印紙本。
(3)參選作品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每位參賽者均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紙本一份。
(4)使用每張尺寸為 420mm × 297mm(A3)裱板一張,正面黏彩色設計稿,後方黏貼報名表與作品介紹及理念說明。
(5)參賽作品光碟片一張:參選作品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格式檔案燒錄成光碟,請寫上參賽者姓名與作品名稱,光碟一併隨作品郵寄,請注意作品寄送途中避免損壞,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以掛號方式於 8 / 20 (一) 前寄至「2012 年三民區特色行銷活動 - 幸福三太子設計徵選」方算完成報名 (含當日,以郵戳為憑)。請寄至: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 97-26 號「2012 三民區幸福三太子 2D 文創平面設計徵件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7)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可送作品三件。
(8)一人只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計。

七、評審項目:
聘請國內專業學者、藝術家及教育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評選;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1)主題創意  40%
(2)整體設計  30%
(3)三太子形象 3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9 日前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及有機會製成三民區文創商品,並於幸福三太子特色行銷活動時展示於會場中。

十一、獎勵辦法:
金像獎:選出一名,榮獲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紙。
銀像獎:選出一名,榮獲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銅像獎:選出一名,榮獲 2.5 吋 1TB 外接式硬碟乙個,獎狀乙紙。
優 選:選出五名,榮獲 16 GB 行動隨身碟各乙支,獎狀乙紙。
※各獎項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通知日起六十日內,逾時不領取獎品、獎狀者,視同放棄,不另行補發。
※得獎者請親自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交通費用。
※得獎之獎品,一律以一件作品一個獎品為頒發標準。

十二、競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三)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六)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八)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九)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十)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一)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二)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三)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十四)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十五)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十六)提醒參賽者盡量提早投稿,若投稿有任何問題方能在截稿前的上班時間 9:00 - 18:00 向主辦單位反應,以免影響參賽權益。【2012 三民區幸福三太子 2D 文創平面設計】徵稿活動專線:07-360-6676。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smd.kcg.gov.tw/newsmore-d.php?id=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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