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2012 台灣特色面膜伴手禮包裝設計競賽

 




一、宗旨:
主辦單位為替「台灣特色面膜」找尋富含創意的伴手禮包裝,特此舉辦「2012 台灣特色面膜伴手禮包裝設計」,目的在為此產品找到適合的設計,以達增色及行銷效果。

二、參加對象與資格:
(一) 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台灣特色面膜伴手禮的創意包裝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 作品需屬原創性作品,且未有其它得獎紀錄或未曾於市面販售者。

三、產品介紹: (可作為設計參考資料)
(一)產品名稱:
台灣地圖手記
(二)產品簡介:
本產品為一款 8 片合 1 的台灣特色面膜伴手禮禮盒,8 種面膜分別代表台灣不同地方的特色產物、不同的功能訴求。
(三)面膜名稱:
面膜名稱會完整說明地方、功效。請以「台南虱目魚鱗彈力抗皺面膜」為例。

四、參選作品說明:
(一)設計類別與規格說明:
1. 產品外包裝:(相關設計說明可於 A3 設計稿空白處說明)
(1)表現形式:不拘,但請參考活動辦法圖示。
(2)形狀:不拘
(3)規格:成品大小請在長 16CM、寬 8CM、高 18CM 的範圍內,且需容納 8 片面膜產品
(4)材質:不拘,但須考量實際成本及可執行性
(5)設計風格:不拘,但須融合台灣及 8 種產品的地方特色及搭配產品名稱「台灣地圖手記」。
(6)建議列入事項:
A.品牌名稱:以「品牌名稱」四字代替,並有小標「台灣。獻禮」(請參考以下圖示),品牌名稱之顏色、樣式均可自行設計調整。
B.產品名稱:台灣地圖手記
C.產品故事:預留產品故事空間 (請參考活動辦法圖示)
D.產品資訊:預留產品資訊空間 (請參考活動辦法圖示)
2.面膜鋁袋包裝:以「台南虱目魚鱗彈力抗皺面膜」來設計。
(1)表現形式:正規面膜鋁袋形式 (依主辦單位提供之規格進行設計)
(2)形狀:長方形 (依主辦單位提供之規格進行設計)
(3)規格:長 16CM、寬 10.5CM。(請設計正、反兩面)
(4)設計風格:不拘。但每款鋁袋設計都必須融合該產品地方與特色產物。
(5)設計範圍:鋁袋正面、鋁袋反面
(6)建議列入事項:(請參考活動辦法圖示)
A.品牌名稱:同外包裝設計
B.產品名稱:台灣地圖手記
C.面膜名稱:台南虱目魚鱗彈力抗皺面膜
3.面膜鋁袋貼紙:以「台南虱目魚鱗彈力抗皺面膜」來設計。
(1)用途:黏貼在空白面膜鋁袋正面。(可與面膜鋁袋設計正面相同,但請務必注意規格的大小)
(2)形狀:長方形(依主辦單位提供之規格進行設計)
(3)規格:長 10.5CM、寬 8CM
(4)設計風格:不拘。但每款貼紙設計都必須融合該產品地方與特色產物。
(5)建議列入事項:
A.品牌名稱:同外包裝設計
B.產品名稱:台灣地圖手記
C.面膜名稱:例如:台南虱目魚鱗彈力抗皺面膜4

五、繳件說明:
(一)作品繳交規定:
1.作品須依照主辦單位規定輸出,請參考以下圖示:(可至相關網站下載或來信至活動信箱索取「輸出專用檔」)
2.作品以橫式、直式呈現均可。
3.作品以彩稿輸出,可不上膜。
4.作品完成後,請直接輸成一大張,切勿黏貼於黑色紙卡上。(繳交作品時,可使用保護膜以維護作品完整,且不得以捲軸方式繳交)
5.A2 作品背面請黏貼表 2、作品說明表
(二)作品電子檔繳交規定:
1.光碟封面請註明參賽作品名稱5
2.光碟內容:
(1) 作品原始檔,CMYK 色彩,不需保留襯底之黑色或白色邊框
(2)報名資料:
A.報名表 (可不附身分證影本與簽名)
B.作品說明表
3.電子檔命名格式:
(1)作品原始檔:作品名稱,EX:旅遊台灣
(2)報名表電子檔:表格名稱_作品名稱,EX:作品說明表_旅遊台灣
(三)繳件方式:
1.於繳件日期前以郵寄掛號或現場親送擇一方式,繳交至 10098 台北市愛國東路 22 號 6 樓 國際物流協會 高小姐 收
2.現場親送繳交: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10 時至下午 5 時。
3.郵寄掛號繳交:請妥善包裝郵寄(切勿以卷軸方式繳交,任一資格不符合者,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取消其參賽資格),防止寄送過程中造成作品的損害,影響評分判斷,郵寄繳交以郵戳為憑。
(四)繳件內容:
1.作品輸出彩稿:可不上膜、切勿以卷軸方式繳交
2.報名文件:
表一、報名表 (一式三份;請務必簽名加蓋章及黏貼身分證正反影本,若未滿二十歲 者(西元 1992 年 (民國 81 年) 7 月 1 日 (含) 之後者),則需額外再附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隨報名表繳交)
表二、作品說明表 (一式五份、一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四份隨件繳交)
表三、著作權聲明書 (一式一份)
表四、參賽作品繳交項目確認單

六、相關競賽時間:
1.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20 日 (以郵戳為憑)
2. 第一階段入選及複選相關事宜公佈:101 年 10 月 3 日,以 E-MAIL 及電話個別通知
3. 名次公佈:101 年 10 月 22 日,以 E-MAIL 或電話個別通知

七、獎項說明:
1. 金獎一名,獎狀乙只、獎金 新台幣 10,000 元整、Apple Magic 觸控板乙份 (得獎者需協助主辦單位完成商品開發,其金額面議。且該商品將實際於國際機場、免稅商店、台灣離島遊輪等知名通路上進行販售)
2. 銀獎一名,獎狀乙只、獎金 新台幣 6,000 元整

八、評審方式及評分標準:
由本主辦單位及相關文創人士組成評審小組
(一)主題性       45%
(二)整體造型與創意美感 25%
(三)發展潛力      20%
(四)實用性及技術應用技巧 (攜帶性與環保考量) 15%

九、附則:
(一)獲獎作品由作者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並須同意作為主辦單位永久展覽、攝影、宣傳、網頁製作等權利,主辦單位認為得獎作品具有商品潛力之價值,得商請作者協助完成作品之商品化開發,其相關獎勵事宜,由主辦單位與作者另行議定。
(二)凡送件參加本徵件者,表示同意本辦法所訂之相關規則, 並尊重評選結果,絕無異議。
(三)收件截止時間,本公司視需要可再行延長。
(四)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以致影響評審結果,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五)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報名表中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六)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七)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八)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九)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十)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十一)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若參賽者對於活動有相關問題,請向活動聯絡人反應。
(十二) 活動聯絡人:高小姐
連絡電話 02-23210669 轉 505
聯絡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上午 10 時至下午 5 時
活動信箱 visit.tw@gmail.com

十、主辦單位:元創數位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十一、協辦單位:新華航業、中華民國中外協會、中華國際物流與運輸經營協會

相關詳細資訊:http://www.facebook.com/TaiwanMe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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