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2012 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一、前言
中華電信 (以下稱主辦單位) 為推動電信應用服務之開發及促進數位匯流產業之發展,自 2003 年起舉辦本活動,藉由提供數位創作舞台及競賽獎勵,鼓勵青年學子發揮創意,進而投入資通訊應用服務之開發。期孕育大量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創新及創作人才,以促進產業發展及提升國家軟實力。

二、競賽主題說明
2012 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創作擂台共有七項競賽主題:
(1)行動應用
◎校園組 / 一般組
‧簡介:Android 智慧型手機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 Android 平台技術及 Hami Apps SDK 介面,開發最酷、最有創意的應用程式,如:超猛遊戲、運動競技、娛樂、多媒體、生活、LBS、工具等應用程式。
◎奧運組
‧簡介:Android 智慧型手機於 2012 倫敦奧運相關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 Android 平台技術及 Hami Apps SDK 介面,開發最酷、最有創意的應用程式,如:超猛遊戲、運動競技、娛樂、多媒體、生活、LBS、工具等應用程式。
(2)雲端應用
◎校園組
‧簡介:雲端概念之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主辦單位提供雲端運算開發元件庫與執行平台 (PaaS 或 CaaS),於雲端環境上發揮創意,開發各領域之雲端應用服務。中華雲端創作平台 (PaaS) 支援語言包含 Java / .NET / PHP。
(3)智慧家庭
◎校園組
‧簡介:智慧家庭數位生活應用服務開發
‧說明:運用 MOD 平台系統技術,結合 Internet 多元內容,展現多螢一雲之功能,服務包含社群、遊戲、資訊、購物、娛樂、居家監控管理或學習等智慧家庭相關內容。
(4)音樂創作
◎校園組 / 一般組
‧簡介:流行音樂創作
‧說明:鼓勵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與社會人士從事流行音樂之作詞及作曲創作。
(5)文學創作
◎一般組
‧簡介:小說、散文及簡訊創作
‧說明:全民創作無限延 ~ 電子書城散文、小說與簡訊創作大賽,拿出您的創作力,傳達您的真性情。
(6)整合行銷
◎校園組
‧簡介:主辦單位重點產品如雲端服務或重大事件如奧運之創意行銷企劃
‧說明:中華電信重點產品之創意行銷規劃!可運用「現有」、「新創」之商業模式或傳播工具(IMC、Facebook、Twitter、Plurk...等)進行規劃提案,且需具創新性、可行性、及效益性。
(7)應用創意
◎校園組
‧簡介:數位生活應用服務創意 (點子) 之提供
‧說明:自由發揮想像,提供整合行動、寬頻、雲端的數位生活應用服務好點子,毋須開發軟體。主辦單位將評估創意可行性,協助參賽者實現夢想。

三、獎項與獎金
(1)行動應用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一般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奧運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2)雲端應用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3)智慧家庭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4)音樂創作
◎校園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一般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5)文學創作
◎一般組 - 小說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3 萬元
◎一般組 - 散文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3 萬元
◎一般組 - 簡訊
‧冠軍:5 萬元
‧亞軍:3 萬元
‧季軍:2 萬元
‧優選:0.5 萬元
(6)整合行銷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7)應用創意
◎校園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四、報名資格
◎校園組:
‧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
‧參賽者可視需要跨校組隊。
‧以學生 1 ~ 8 人為一隊,可以有指導老師 (1 ~ 2 人) 帶隊參賽。
◎一般組及奧運組:
‧中華民國國民 (含個人工作室) 或在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團體。
‧以 1 ~ 8 人為一隊報名參加。

五、參加辦法
詳細辦法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六、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晉用新人時,本大賽得獎記錄有機會作為相關能力參考或加分依據。
‧本屆比賽校園組各主題冠、亞、季軍得獎學校於 2013 年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可舉薦三隊直接進入複賽,每個主題每校以三隊為限。
‧評審委員不得擔任評審主題之參賽隊伍指導老師 (含報名參賽此競賽主題) 。
‧所有參賽者的行為與作品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及道德規範,作品內容不可有違反善良風俗等議題。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均須為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或他人代勞情事,且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不得公開發表,亦不可為已上線之商業產品,如有以上情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須注意不得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情事,如須引用他人智慧財產權,須取得當事人之書面同意,若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須為2012年度所創作。若設計作品有延續性,須於企劃書內指出 2012 年度作品特點,並於繳交文件內容以及決賽簡報時向評審委員說明。
‧參賽隊伍於評審作業期間須確保系統正確性及可靠度,若因可避免原因 (如軟體更新、關機等) 影響評審作業,須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帄台,入選決賽隊伍使用之伺服器硬體設備、作業系統及其他相關軟體,須由參賽隊伍取得合法使用授權並安裝,網路資訊安全控管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若使用違法盜版軟體或有網路駭客破壞之行為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隊伍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帄台, 帄台上之程式碼及檔案的安全性及備份, 請參賽者應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不提供備份及檔案復原相關協助,並充分瞭解主辦單位對於逾期、遺失、不完整、寄送錯誤、不合格、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不負任何責任。
‧參賽隊伍若須於比賽會場架設非屬主辦單位提供之硬體及軟體,須於比賽前事先取得主辦單位知悉並同意;若於比賽會場有干擾其他比賽進行情事,主辦單位得要求該參賽隊伍停止使用該軟、硬體。
‧比賽進行中如果發生任何技術、非技術的問題,或因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掌控之問題導致影響競賽之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結束、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參賽隊伍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參賽作品作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或重新編輯修改與出版專書,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參賽隊伍仍保有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但必須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非商業之用途,且不得對於上述之作品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
‧得獎隊伍須於獲獎之後一年內,配合主辦單位進行作品之公開展示 (包括線上使用、實體活動及相關競賽文宣活動)。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 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 NT$20,000 以上,將預先扣取 10% 稅款;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
‧得獎者於官網公佈後一個月內未提供匯款帳戶者,視同自願放棄領獎,不得異議。
‧參賽隊伍繳交之各類文件若有造假情事,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
‧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以上注意事項均已詳細閱讀並表示同意,始向主辦單位投稿;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七、聯絡方式
聯絡窗口:中華電信訓練所 (0800-080-838)
電子郵件:telsoft@cht.com.tw

活動網站:http://telsoft.hinet.net/new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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