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9日 星期六

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

 


一、活動目的
為推廣民眾於容器商品販賣點或連鎖速食店消費時,回收應回收廢容器,達成資源回收目標,且激發各界發揮對容器回收不同層面的創意與構思,特舉辦「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活動,將容器回收工作與成果等環保元素,融入容器寶寶設計創作,並藉由容器寶寶設計,激發民眾愛惜資源、保護地球的行動力,促進社區、企業團體等共同響應落實回收工作。

二、活動日期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101 年 7 月 31 日,郵寄方式 (以郵戳為憑)
入圍公告:101 年 9 月中旬,電話、Email 通知

三、參賽對象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居民,只要您的巧思與作品符合主題,並能對地球及生活環境發揮環保效益,對公仔設計創作有興趣、有想法、也有熱情,皆歡迎報名參加,參賽者不限於一人。

四、設計主題
根據四類容器回收項目「金屬容器」、「玻璃容器」、「塑膠容器」、「紙類容器」選擇 1 類以上進行設計,至多每類各可投稿 1 件。(選擇多項以上呈現者,於評分標準“整體表現”加分,最後結果則依評審評分為準)。

五、徵件規定
(一)請繳交以下相關文件:
1.至活動網站下載【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填寫相關資料,提供 WORD 檔。
2.於【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親筆簽署之後,掃描或拍照後提供 JPG 檔。
3.請以主辦單位提供之作品設計表,貼上容器寶寶設計圖檔,並加上創作名稱和理念,提供 WORD 檔。
4.設計作品繳交電子檔,請以 JPG 檔或 TIF 檔,並壓縮檔案大小約為 2MB,未依規定格式之作品概不受理,原始較大檔案則於得獎後繳交。
※將上列內容燒錄成光碟郵寄至活動小組。
(二)參賽者若參加不同類別之容器設計競賽,需分別填寫其作品設計表,報名表則提供一份即可,同一名 (組) 參賽者至多每類可各投稿 1 件。(規定之四類容器回收項目為「金屬容器」、「玻璃容器」、「塑膠容器」、「紙類容器」)。
(三)即日起至 101 年 7 月 31 日為止(郵戳為憑),郵寄至活動小組:寰緯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 160 號 3 樓之一),信封並註明「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
(四)「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活動小組聯絡電話:(02)27319881 分機 209 許小姐,電子信箱:recycle@sapr.com.tw

六、獎勵方式
得獎者獲頒獎項名額與獎勵如下 (於 4 類容器回收項目各評選出一件優良作品後,由其 4 件獲選作品中決定首獎及優勝):
【首 獎】1 名 新臺幣 30,000 元、獎狀乙面
【優 勝】3 名 新臺幣 5,000 元、獎狀乙面
【佳 作】20 名 獎狀乙面

七、參賽注意事項
(一)各項參賽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二)參賽者可不只 1 人,如為團體創作,須附全部創作者之同意書,並推派、授權代表 1 人,全權處理一切事宜。
(三)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經查證不符本活動各項參賽規定,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應追回獎狀及獎金。
(四)所有得獎者必須親自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頒獎典禮,於現場領取獎金、獎座或獎狀;因故不克出席者,須於 7 日前指定代領人出席。
(五)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授權本署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利用權限,本署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修改,並同意不對本署及其再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以供本署後續活動推廣使用。
(六)本次大賽所提出之「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過之原創作品」,若有發現有抄襲、竄改、改作、侵害第三人著作權、或有其他不法或不合規定之情事理由,經主辦單位查證確認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獲獎之後發現此類情事,經查證之後亦同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其獎金,原名次由後一名次遞補。
(七)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註: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 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外國得獎者一律預先扣取 20% 稅款(不論獎品價值多少)。
(八)主辦單位保留於任何時期修改本活動各項內容之權利,活動內容與相關辦法如有變動,將公布在活動網站上。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recycle.epa.gov.tw/Recycle/front/show_focus.aspx?sno=888&type=0
http://recycle.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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