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9日 星期日

新北觀光工廠市長伴手禮設計大賽

 




比賽宗旨:
為強化新北市文創產業實力,提升新北市產業觀光平台之創意設計領域素質,整合新北市產業觀光平台業者,邀請臺灣各界青年設計菁英,發揮創意,設計文創商品,以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為發想,宣傳新北觀光產業之文創內涵,增加新北文創文化之正面形象。

參賽主題說明:
以新北市轄內之觀光工廠為分組。依照該觀光工廠之產業內涵,並融入新北市城市元素,同時考量適合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為發想,進行設計與該產業相關之文創商品。

參賽作品內容與類型:
本次競賽為設計比賽,初賽僅需繳交設計圖,參賽作品之內容類型不限,需以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為主題,融入新北市城市元素,依照新北市觀光工廠為分組,參賽者可自由選擇參賽組別,設計該觀光工廠之文創商品。作品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但請於單一圖稿中呈現

辦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

參與對象:
1.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以學校為單位進行報名,每校不限參賽隊伍數量。
2.參賽者應檢附學生證影本,100 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經審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3.報名以作品為計,每件作品之團隊成員組成最多不超過五人。
4.以團隊報名者,需指定一人為全權代表人。

報名機制:
◎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1 日截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 5 時前送達。
◎報名方式:
1.洽詢專線 02‐2599‐2875 #227 宣小姐。
2.繳交方式:
§ 報名:
掛號郵寄 / 親自報名:220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觀光工廠市長伴手禮設計大賽】活動小組收
§ 需檢附資料:
1.報名表
2.作品簡介
3.參賽同意書
4.資格證明表
5.A3 設計圖
6.電子檔光碟
§ 備註:
1.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絡參賽者完成報名程序並經資格通過,視為成功報名。
2.資料文件需裝入牛皮紙袋,並將「專用信封封面」張貼於牛皮紙袋封面。
3.請於光碟上註明參賽隊名及作品名稱以便識別。
4.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以 101 年 10 月 1 日 17:00 為截止收件期限,如委託轉交未在期限內送至活動小組辦公室內,屬未完成報名,欲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參賽報名作品規定:
◎參賽報名文件:
含報名表、作品簡介、參賽同意書、資格證明表、A3設計圖及電子檔光碟。
◎參賽作品規格說明:
1.作品圖檔為 3D 模擬示意圖檔,內容可為:三視圖、立體圖等,呈現類形不限,需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側面外觀;並註明產品比例、大小、結構、尺寸、材質。
2.設計圖稿必須使用設計軟體製作(軟體不拘),恕不接受手繪稿,
3.作品需附上 3 張 A3 尺寸設計圖,全彩JPEG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並依正視、側視、俯視順序浮貼 A3 紙張的長邊於黑色 4 開紙卡上,需可翻頁。
4. 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並填寫並簽署「報名表」、「作品簡介」、「資格證明書」、「聲明書」、「同意書」等五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基本資料由上而下依為 1.報名表 2.作品簡介 3.資格證明表 4.參賽聲明書 5.同意書 6.光碟,請確實牢固黏貼於作品裱版背面。
6.光碟燒錄內容包含上述資料及設計作品 3D 模擬示意圖檔,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作品圖檔包含 <A> 原始檔 ai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 <b> 解析度 300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7.參賽者繳交之文件請勿折疊,並作好妥善包裝。

評選辦法:(暫定)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包含是否於時間內完成報名、報名資料是否齊全、作品是否符合比賽之規定等,所有參賽資料皆有備齊者始能進入初選。
◎初選:
由新北市各觀光工廠代表、文創產業相關領域之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團,針對參賽之作品進行審查,由作品中每組各選出一名進行決賽。
§ 評選標準:
‧設計(Design)30%
 1.作品是否符合該觀光工廠產業特色
 2.材料之創新使用
 3.作品創新表現
 4.作品功能之多元性
‧製造(Manufacturing)25%
 1.材料成本
 2.工廠量產難易度
 3.運銷包裝之可能性及難易度
‧市場行銷(Marketability)20%
 1.商品販賣實用性
 2.市場行銷之可行性
‧做工品質(Workmanship)15%
 1.打樣稿之設計程度、完整度
 2.有無特殊技術
‧城市元素 10%
 1.新北市城市特色
§ 通過初選之參賽者,將與該組之觀光工廠合作,將打樣稿製作成實體成品,打樣費用需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於打樣過程中將與觀光工廠溝通,作品可能調整之相關事宜)
◎決選:
§ 決選分為兩部分,分為專家評選 (佔 60%) 及民眾評選 (佔 40%)。
§ 民眾評選:以票選「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為號召,鼓勵民眾親自投下神聖的一票,決定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由民眾網路投票進行票選,結束投票後,依其所得票數佔總票數之比例乘以 100 作為該階段所得分數,此部份佔最後總成績之 40%。
§ 專家評選:主辦單位將邀請觀光工廠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對徵選作品進行評選,依照各組入圍作品,個別所得分數為各評審平均分數,此部分佔最後總成績之 60%。
§ 總計票數:總計兩部分所有成績加權後,各類別依照分數高低為訂定出名次。若出現同分時,會以第一階段得分之高低作為決定結果。最後統計分數最高即獲得本次比賽首獎。
§ 分數計算範例:入圍者A第一部分獲得評審平均 85 分,第二部分民眾投票獲得 120 票,所有入圍者獲得總票數為 400 票,則入圍者A最後終分數 = [(85 * 0.6)+(120/400 * 100)* 0.4] = 63 分

獎勵辦法:
首獎 1 名:決選分數最高者,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十萬元
特獎 12 名:通過初選之各組參賽者,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一萬元
參加獎: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賽者,參賽證明一紙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以下敘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1. 所有參賽者繳交之作品結果第一名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與商業品項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2.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4.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報名參加活動前,將須先簽署授權同意書,主辦單位得以「非專屬授權」形式,使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5.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參賽者不得異議。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告知之義務。
6.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選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7.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8.獲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參賽作品每人限得一獎,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0.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11.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其他未盡事宜,本辦法主辦單位有權不經通知隨時修訂之。

活動相關資訊洽詢窗口: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
活動查詢網站: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比賽資訊洽詢(02)25992875 *227 宣小姐
比賽聯絡 Email:ntpcfactorytour@gmail.com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conomic.ntpc.gov.tw/ww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4&article_id=897

「媽祖在馬祖」文創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主題
(一)主題:
「媽祖在馬祖」
(二)說明:
媽祖文化是由人們對媽祖的崇拜和信仰基礎上產生的一種民俗文化,是以媽祖信仰為基礎而衍生的各種文化因素,經多方面的融合、演變而形成的一種特定文化現象,是一個多層次多元化的複合體,媽祖文化包含道德內涵及信仰內涵的文化,具有豐富的多樣性,把中國傳統道德典範,如孝道、慈悲、仁愛等等的精神都發揚光大。
馬祖因媽祖而得名,據傳媽祖投海救父後元靈葬於馬祖,且馬港天后宮至今仍保存著媽祖的靈穴。2009 年底全世界最高之媽祖巨石神像開光落成,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馬管處) 於 2010 年完成「媽祖宗教文化園區」整體規劃設計,除了新硬體建設外,也串連週邊實質建設及商圈,使其具有宗教文化與休閒遊憩複合功能之園區。
為強化媽祖信仰文化意涵、宣揚媽祖的「利他、教孝」的精神及塑造媽祖在馬祖意象,讓遊客體驗「媽祖宗教文化園區」遊程後,能延伸對於「媽祖宗教文化園區」之回憶及提升再造訪意願,特辦理本競賽以期宣導「媽祖在馬祖」意涵及獲得具有優秀創意之文化創意商品設計。

二、獎項及獎勵內容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2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3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佳作:6 名,每名獎狀 1 紙
入圍:8 名,每名入圍證明 1 紙

三、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身分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若有任一參賽者未滿 20 歲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申請程序。
(三)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所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四、作品類型
(一)參賽作品須具有「媽祖在馬祖」意涵之文化創意商品。
(二)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以文具禮品、生活用品及時尚工藝等相關創意商品設計為原則,例如文具、辦公室用品、禮品、包裝材、生活用品、創意商品、家飾家具、時尚工藝品、紀念品、服裝飾品等。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惟參賽作品必須考量商品量產的可行性。

五、作品規格
(一)報名繳交物件規格
1.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2.輸出 A3 設計說明裱板: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150 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名稱)。
3.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上述二項文件及設計作品模擬示意圖檔(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全彩 JPEG 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
(二)決選繳交物件規格
1.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尺寸105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2.提供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 (須附電子檔),可擇一或兩者均提供。

六、競賽流程
◎報名及收件: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20 日 17:00 前寄 (送) 達,線上報名,並下載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至「媽祖在馬祖文創商品設計競賽」小組收,收件地址:2210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初選 - 入圍名單公佈:10 月 1 日,線上公布初選入圍名單 20 名。
◎入圍決選作品收件 - 提供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 (須附電子檔):10 月 11 日 17:00 前寄 (送) 達,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決選 - 得獎名單公佈:10 月 18 日公布得獎名單
◎頒發得獎獎項及獎金:擇期辦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頒發各獲獎者獎金、獎狀,入圍證明另以郵遞寄送。

七、評選方式
(一)採兩階段評審,以設計稿參與初選,由主辦單位及設計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作品 20 件。入圍作品經繳交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後進入決選程序,由評審會議評選出決選得獎作品。
(二)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並致電通知獲獎人,寄發獎金及獎狀。

八、評選標準
◎主題關聯性:與競賽設定之主題詮釋及意涵 30%
◎創意度:創意的特殊性 25%
◎商品化可行性:是否可製成商品 20%
◎藝術性:外觀造形美感 20%
◎環保概念:採用材質、生產到丟棄具環保概念 5%

九、智慧財產權授權
(一)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授權馬管處有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不另給酬及通知,本人保留但不對馬管處行使著作人格權。就本徵件得獎作品之作品圖稿,馬管處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二)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三)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十、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
(二)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四)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五)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以送達日為憑且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六)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
(七)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八)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15%所得稅。
(九)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十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十三、活動網站及連絡方式:
1.電話:02-2698-2989 #6148 劉小姐,#1614 王先生
2.Email:6148@cpc.org.tw1614@cpc.org.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atsu-nsa.gov.tw/User/News-Content.aspx?nid=706&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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