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6日 星期六

台灣百年宝泉食品喜餅禮盒設計大賽

 




一、競賽目的
「您的愛情,請讓百年堅志不渝的宝泉喜餅來為您見證分享。」日據時代,寶泉就已經開始製作糕餅,第二代遠赴日本拜師學藝並開店有成。至今擁有百年歷史的寶泉食品兼具傳統台式及日式的製餅技術,用心服務重視高品質與口感的饕客。
寶泉以堅持傳統的態度,用心做出每一口的幸福滋味。現在希望邀請也同樣堅持設計的您,共同參與寶泉第一屆喜餅禮盒設計大賽,共同讓準備走入禮堂的現代男女,能在時尚與傳統交錯融合的時代意義下互許終身,分享這一份禮物給每一位前來共赴人生盛會的親朋好友。

二、競賽概念主題
請您以自身的婚禮做發想,思考希望放置之內容物 (不限糕餅) 與欲表達之精神意涵 (可參考坊間產品),並融入「見證、珍藏、幸福」精神元素進行創意發想。需清楚表達設計構想,為寶泉設計大、小禮盒外包裝 (含提袋)。設計元素需放上寶泉 logo,作品請符合環保訴求。

三、報名時間
2013 年 1 月 28 日 (一) 至 2013 年 3 月 24 日 (日)

四、報名資格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設計、美術、藝術及文創相關科系大專院校學生及具創意商品設計專長與具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報名。

五、報名方式
請於 2013 年 3 月 24 日前 (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704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 1727 號 東海大學工業設計系 台灣百年宝泉食品喜餅禮盒設計大賽 收」。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繳交資料如下:
(1) 報名表一份。
(2) 作品資料表一份。
(3) 作品平面設計稿尺寸為 A2 橫式,最多二頁。含 a.作品名稱、創作理念說明、素材、設計圖尺寸;b.立體圖,可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架構之圖面 (請標註尺寸) 。
(4) 作品光碟一份 (內含報名表、作品資料表檔案及作品設計原始檔 ai / cdr. 檔,解析度 300dpi) 。
(二)、參賽者之所有作品無論得獎或入選與否均不另行退回,請自行保留副本。
(三)、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比賽或公開發表,如有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擁有撤銷獲獎資格之權。若已發放得獎獎金、獎項及獎狀時,參賽者須歸還所領獎金、獎項及獎狀。
(四)、參賽者須同意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寶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權使用,惟得獎者仍保有姓名表示權。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修改、授權、轉讓及處份或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商品開發、再製等權利,本人不得異議。

七、評選標準
‧創意    35%:設計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外觀造型  30%:設計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並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產品可行性 30%: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可大量生產、產品安全、成本分析...等。
‧綠色包裝   5%:符合環保訴求

八、評選辦法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創藝設計產業專家共 5 位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選及決選。
(二)、初選:於 102 年 3 月 29 日(五)由評審委員進行初選作業,將由參賽作品中選出 8 組參加決選。入圍參加決參賽者將於 2013 年 4 月 1 日 (一) 公告於本活動網站。
(三)、決選:決賽作品 2013 年 4 月 12 日 (五) 前送件,預計於 2013 年 4 月 19 日(五)進行決選,請入圍決選者於評選現場進行設計作品簡報,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審標準進行決選 (決選場地另行公告)。
(四)、頒獎:決選當日,經評審委員評定後,立即於現場進行頒獎,並另期公告於本活動網站。
(五)、獎項:本次比賽設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及佳作 5 名。比賽作品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獎項獎金超過新台幣貳萬元者,由執行單位依法代扣 10% 稅金。
‧金獎:一名,獎金伍萬元,獎狀乙張
‧銀獎:一名,獎金參萬元,獎狀乙張
‧銅獎:一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張
‧佳作:五名,獎金參仟元,獎狀乙張

九、其他事項
(一)、主辦單位有保留變更、終止活動之權利。本競賽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
(二)、凡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並遵守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十、主辦單位:寶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委辦單位:東海大學全球環境暨永續社會發展計畫
十二、執行單位:東海大學 GREEnS 子計劃一工作小組 (小組成員:陳明石、黃開義、李俐慧、柯耀宗、許偉哲、黃冠萍)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id.thu.edu.tw/competition/

LEXUS「熱血極限賽」

 




活動說明
你的體內熱血基因正在蠢蠢欲動?滿腹鬼點子想要挑戰自我極限?青春就該不平凡,LEXUS 讓你 SHOW 出來!說出你的熱血創意,讓青春的熱血迸發吧!2013 年 LEXUS「熱血極限賽」校園活動,鼓勵所有大專院校學生只要你勇於發揮創意,夠膽秀出自己的熱血與熱情,並號召親朋好友上網人氣相挺,就有機會成為 2013 年的熱血極限王,快加入百萬總獎金競賽行列吧!

活動辦法
依據「熱血極限」為主題,挑戰類型不拘。只要在 120 秒創意影片中說出你的熱血 Power,並發揮你的廣大號召力,就有機會在眾多挑戰者中脫穎而出,晉級最後評選,獲得評審青睞,成為年度熱血極限王,並贏得高額熱血獎金!

主辦單位: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黃烈火公益團體 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

報名資格
1.就讀全台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生 (含碩、博士),不限科系、年級皆可參賽。
2.組隊人數不限 (可跨科系、跨校),若組隊人數超過一人之隊伍,影片主角需為隊長。
3.影片「主角」(隊長) 不可重複參賽。

賽制流程
1.報名繳件:2013 年 3 月 25 日 (一) 至 2013 年 4 月 25 日 (四) 23:59 止。
2.晉級前 50 強公告:2013 年 5 月 15 日 (三) 14:00,由網友和專業評審共同評選出前 50 強。
3.頒獎典禮:2013 年 5 月 23 日 (四) 邀集前 50 強現場見證參與,並於現場接受冠亞季軍、與優選獎項表揚及頒發獎勵。

競賽題目
以「熱血極限」為主題,拍攝一部 120 秒的創意影片,展現你所認為的熱血 Power,表現手法不拘,主角 (隊長) 需入鏡。

報名繳件方式與作品格式
1.上傳參賽影片至 YouTube (詳細上傳規格限制請參見 YouTube),參賽作品上傳名稱需以「LEXUS 熱血極限賽_作品名稱」方式命名。
2.再至「LEXUS 熱血極限賽」活動官網註冊成為會員後,填寫報名表並附上參賽影片連結網址,即完成報名與繳件。
上傳後,即於活動官網開放作品投票。
※註 1:考量剪輯後製等誤差原因,影片時間長度彈性至規定長度 ±5 秒內。
※註 2:配合影片觀看習慣,請上傳橫式格式之影片。
※註 3: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評選標準
評選為網友和專業評審團共同評選之。
1.網友投票數佔 20%、專業評審團佔 80%。
2.其中評審團將以主題創新性 30%、主題感染力 30%、呈現手法 20% 進行評分。

網路投票
投票時間:2013 年 3 月 25 日 (ㄧ) 10:00 至 2013 年 4 月 25 日 (四) 23:59 止。
投票方式:網路投票每人每日以 5 票 (不重複作品) 為限。

競賽獎勵
冠軍:獎學金新台幣 50 萬元及每人獎狀一張
亞軍:獎學金新台幣 30 萬元及每人獎狀一張
季軍:獎學金新台幣 10 萬元及每人獎狀一張
優選 20 名:獎學金新台幣 1 萬元及每人獎狀一張
網路人氣獎 1 名:網友投票數最高者可獲得每票折換新台幣 1 元之贊助金 (上限為新台幣 10 萬元整)
入圍前 50 強:每人獎狀一張
前三名隊伍可參與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大陸文化交流參訪行程
※註:大陸文化交流每組以 4 位隊員為限。

公佈 50 強名單
1.2013 年 5 月 15 日(三)14:00 於「LEXUS 熱血極限賽」官方網站公佈前 50 強入圍名單和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
2.LEXUS 專案小組將以電話和 E-mail 另行通知得獎者。

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日期:2013 年 5 月 23 日 (四)
詳細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主辦單位將於入圍公告後一併通知。

活動諮詢
活動專線:(02)2500-7578 分機 3302 或 3316
活動信箱:lexus.passion2013@gmail.com

附則
1.若有媒體提出採訪之相關需求,參與隊伍需盡力配合。
2.參賽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善盡保密之責,絕不外洩,敬請安心填寫。
3.肖像權:參賽者需同意主辦單位使用其作品於網路、電子媒體、報章雜誌等宣傳用途。
4.著作權: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可不限地點、時間、次數和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
5.參賽作品之所有內容均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且未經公開發表之版本,禁止抄襲及轉貼他人資料,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若經查證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行為,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所產生之法律問題參賽者需自行負責,ㄧ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6.參賽者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承辦單位有權終止該作品參賽權。
7.參賽作品皆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活動進行時,若參加活動者以惡意程式或其它明顯違反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結果者,皆視為違反活動規則之行為。經由主辦單位或經第三人檢舉確認屬實,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將票數予以刪減或歸零、刪除投票資格及取消獎金,並對該參加活動者保留刑法「普通詐欺罪」追訴權 (註)。
8.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因不可抗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9.得獎者需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並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領獎。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手續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 (主辦單位提供之獎金為含稅金額),將依法代扣該獎項 10% 稅額。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獲獎資格。
11.活動獎品將不得轉換或兌換其他商品。
12.前三名隊伍可於 2013 年 7 月參與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大陸文化交流參訪行程,每隊以 4 位隊員為限,若因故無法參加則視同放棄,並不得轉換此權利與其他人、或兌換其他商品。
13.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註: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活動網站:http://www.lexus-passion.com.tw/

天網「會說話的鎖」創意影片競賽

 




活動時間
1.報名參賽:即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中午 12:00 止 (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2.評選時間:參賽作品經審核通過進入「決選影片」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中午 12:00 止
(以 Youtube 平台公開瀏覽累計人次之前 9 名獲得獎金)
3.得獎公佈:2013 年 4 月 30 日
4.領獎日期:2013 年 5 月 15 日

參賽資格
不限團體、個人、國籍、年齡,皆可報名。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有權利義務行使之代表人。
※參賽資料於報名時,以不實資料或冒用、盜用、或經第三人檢舉假用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予以取消其資格。

報名方式
步驟1.請至活動主頁下載『報名簡章』 。
步驟2.備妥以下報名資料,即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止 (郵戳為憑),以郵局掛號寄至【236 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 68 號 大業汽車精品 - 天網會說話的鎖創意影片競賽活動小組收】。
‧參賽報名表 一份
‧參賽同意書 一份
‧參賽授權書 一份
‧參賽影片光碟一份
步驟3.請郵寄五日後至活動主頁『決賽影片』查詢作品是否通過審核上線競賽 。
步驟4.參賽作品一經報名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大業汽車精品有限公司所有。

作品規範
1.影片主題與表現手法不限,惟影片須以直接或間接露出活動主角天網 3,其活動網頁有相關素材可供下載運用。
2.影片時間以三分鐘內為限,長短不拘。
3.影片影音格式限定為 AVI、WMV 格式及 16:9 的影片 (建議使用 1280 x 720)。
4.同一作品不論以團體或個人報名僅參賽角逐一部為限,不同作品不重覆手法可多件參賽,惟一部作品視一位參賽者。
5.作品一經報名審核通過參加競賽,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地震或使用連接之網路因中斷或其它原因造成資料喪失,主辦單位一律概不負責。
6.作品須為原創並尚未公開過,內容呈現之影片、影像、音樂部份應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及肖像權之情事及不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等言論。
7.參賽人同意一經報名之參賽作品即授權同意主辦單位可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編輯、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出、公開演出、散布、發行、分發、廣告、放映、廣播以及網際網路傳播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的公開播送權利等。

活動獎項
第 1 名: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第 2 名:新台幣 3 萬元 1 名
第 3 名:新台幣 1 萬元 1 名
第 4 名至第 8 名佳作:各獲新台幣 2 千元整獎金

評分說明
參賽作品經審核通過進入決選,評分標準以 Youtube 平台瀏覽人次最多之前 9 名獲得獎項名次及獎金
※觀看次數如惡意灌票及透過任何不法情事而獲得名次與獎金,經第三人主張或主辦單位查證確實,將取消獎金資格及保留法律追溯權。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3.參賽作品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大業汽車精品有限公司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4.影片所使用的音樂、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若產生著作權問題糾紛由報名參賽者自行負責。
5.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光碟、書冊、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影片內容和文章內容及相關媒體播放展示。
6.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7.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8.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片名、長度、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9.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ta-yeh.com.tw/skynet.html

2013年2月12日 星期二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LOGO 徵選

 


壹、目的
本中心成立的目的及任務為:推動、協調、鼓勵國內生物多樣性之基礎科學研究;促進及整合國內外之學術合作與交流;結合生物、生技、生態及社經領域,共同致力於追求學術之卓越與創新;提供新知識,作為生物多樣性保育、教育及永續利用的科學基礎。近年來,研究人員更利用演講、出版書籍,以及舉辦或參與各項活動的方式,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復育的推廣,喚醒社會大眾對環境的認知與保育意識。
為傳達本中心成立理念,塑造活動形象識別系統,以增進社會大眾對生物多樣性保育、復育及永續利用的重視與參與,公開徵求美感、內涵兼具之形象標誌構想,並以能具體表現的標誌 LOGO 設計。

貳、設計主題
LOGO 設計內涵需有上述精神理念的概念,並且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海報、旗幟、紀念品、DVD 包裝及刊物等電子與平面媒體,以達宣傳、識別之標示。

參、參賽資格
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者皆可送件參加。

肆、參賽時間表
一、作品送件截止時間:2013 年 02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公佈得獎名單:2013 年 3 月底前於本中心網站 (網址:http://biodiv.sinica.edu.tw/) 公佈得獎作品並通知得獎人。

伍、參賽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掛號郵寄,郵寄地址: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 2 段 128 號,中央研究院 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行政室(黃樓)顏小姐收。
二、作品規格:
(一)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二)作品請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向量軟體製作,完稿作品需為向量圖形,並加註標準色 (CMYK 標色)
(三)輸出尺寸為全圖 15 x 15cm,解析度 300 pixels/inch
(四)外形可為各式形狀,唯寬高比例須介於 1:1 至 5:3 之間,置於設計稿時或電子檔時,寬高不得超出指定大小範圍
(五)設計稿圖幅尺寸(1)15 × 15cm 的白底彩色版與灰階版各一,(2)尺寸 4 × 4cm,底色為白、青、洋紅、黃、黑彩色版與灰階版各一,並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排列及大小如報名表中示意圖。
(六)請將報名表 (含 500 字以內之創作說明) 裱貼於裱板背面。
三、繳交文件:
(一)LOGO 設計稿乙份 (每個參賽單位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報名表件及闡釋設計創作說明 (500 字內) 共乙份。設計說明大綱如下:
l.主題表達
2.創意及整體造型
3.應用可行性
(三)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乙份。
(四)電子檔:投稿時請將去背圖檔(PNG 格式)及 PDF 檔之 15 X 15cm 全圖檔、報名表件與設計說明 Word 檔寄至本中心信箱(brcas@gate.sinica.edu.tw),未繳交電子檔案者視同自行放棄比賽資格;獲選作品再提供原始分層向量圖檔。
※請參賽者自行詳閱簡章附件表格,完成報名手續。

陸、評審作業
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擇期進行評審。
二、評審項目及標準:
‧主題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40%
‧應用可行性   20%
三、評審結果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網址:http://biodiv.sinica.edu.tw/)

柒、頒發獎項
本案徵選取優勝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文件需齊備並符合規格始能參加評審,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二、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仿冒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一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法律責任由創作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四、作品需包裝妥當,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五、得獎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六、著作權相關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除發給獎金,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二)主辦單位對得獎者作品之所有資料保有刪改、修飾,並得依著作權法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印製、宣傳、圖片揭載;播放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相關活動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七、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計畫一切規定。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布之。

相裩資訊及下載:http://biodiv.sinica.edu.tw/

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2013 寶貝綠高雄」綠色包裝競賽

 


一、前言
現今的社會高度文明和資訊科技發達,已經形成環境、資源保護相互結合的社會結構,國際間許許多多國家都已制定出一套以不污染環境為出發點的法規,共同認為我們必須從生活的立場出發,嚴格要求從選擇商品開始作為一個起點。
因此,如何有效減少包裝廢棄物,並設法正確有效的資源回收,才是處理包裝廢棄物最佳選擇,也相對地帶動『綠色包裝』對於環境保護的實質意義與價值。
因此,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以下簡稱環保局) 特辦理「2013 寶貝綠高雄 - 綠色包裝競賽」,強調以「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的綠色包裝設計理念,鼓勵青年學子投入綠色包裝設計,喚起業界從事綠色包裝產品之開發,以提升社會大眾對綠色包裝設計之認知,臻於資源之永續利用。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協辦單位: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辦理期程
(一)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102 年 3 月 15 日 (五) 17:30 止。
(二)評選時間:102 年 4 月初前完成 (暫定)。
(三)頒獎典禮:另行結合大型活動辦理。
※上述第二項及第三項,因需外聘專家學者進行評選及頒獎典禮場地協調事宜,故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報名程序
(一)應檢附之報名文件
1.填寫競賽報名表,並確實註明所參與競賽之項目。
2.設計圖說:
‧圖說尺寸為 A3 (420 x 297 mm) 1 張。
‧圖說內容須包含作品主題、說明設計理念 (以不超過 50 字為限)、使用材質、設計圖面 (以電腦繪圖、照片或手繪等表現方式皆可,足以傳達設計理念及特色)。
‧裱貼於直式 A3 尺寸圖面上。圖面需後襯 A3 等大之黑色錶板 (厚度 15mm 以下),如需防水處理請自行處理。
‧作品模型:綠色設計之等比例縮小作品模型 (各向度尺寸均不超過 50 公分)。
3.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4.若未檢附上列任何一項報名文件及作品,則取消該競賽項目資格。
(二)報名方式
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請參賽者統一於 102 年 3 月 15 日(五)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郵寄或親送至 83347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環保局環境衛生管理科 -『2013 寶貝綠高雄 - 綠色包裝競賽』活動小組收),若運送過程中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恕不負保管責任。

五、綠色包裝競賽說明
本競賽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參賽者設計主題以「商業包裝」為主,為以保護物品在消費市場之交易為目的所實施之包裝,分類如下:
1.電機電子產品包裝類。
2.食品包裝類:指糕餅、農產食品、飲料含菸酒等之包裝。
3.化粧醫藥包裝類:指化粧品、醫藥品、清潔用品之包裝。
4.文具生活品包裝類:指辦公室文具、生活用品含餐飲廚房用品之包裝。
5.贈品包裝類:指含月曆、記事本等之包裝。
6.系列包裝類:指以成組或成套表現同質性系列之組合包裝。
7.其它產品包裝:非屬以上分類之商業產品之包裝。
(一)參賽者資格
1.學生組:針對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之學生,以個人或組隊參加,每一組隊人數至多 3 人為限。
2.社會組:以個人報名,歡迎對於綠色包裝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報名參與競賽。
(二)評分標準
1.學生組
‧綠色概念  (50%):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及其他綠色概念。
‧創意展現  (30%):綠色設計創意、結構及材料創新性。
‧上市可行性 (10%):具體實用市面之可行性。
‧美感藝術  (10%):美觀性、視覺呈現、文化性及其他美感藝術呈現。
2.社會組
‧綠色概念 (50%):
(1)包裝材質單一化
(2)包裝體積最小化
(3)包材使用量減少
(4)包材容易回收再製
(5)使用不含有害物質包材,如塑膠袋、保麗龍及包裝膜等。
‧設計創新 (30%):
(1)包裝結構易拆解
(2)包裝功能改變
(3)實用性、美觀性之創新設計
(4)包裝材質輕量化
註:若可提出作品經綠色設計前後之差異資訊者,將優先納入評分之參考。
‧經濟及環境效益 (20%):
包括量產性及製作成本合理性

六、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評選小組 (含主辦單位代表 1 人、專家學者與環保或包裝協會代表 4 人) 擔任,依據評分標準進行作品審查。經評選委員會選出各組特優等、優等及甲等等獎項各 1 名與佳作 3 名。但若前述獎項之參賽作品經評選委員審議不符評選標準,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七、獎勵方式
(一)學生組
1.特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8,000 元等值獎品。
2.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5,000 元等值獎品。
3.甲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3,000 元等值獎品。
4.佳作 3 名 (佳作名額可於評選時由委員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頒發狀乙張。
(二)社會組
1.特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10,000 元等值獎品。
2.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6,000 元等值獎品。
3.甲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3,000 元等值獎品。
4.佳作 3 名 (佳作名額可於評選時由委員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頒發狀乙張。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諮詢:高雄市環保局環境衛生科 魏寬宏先生(或專案聯絡人 楊瑞峯先生)電話:07-735-2282。
(二)參賽者應尊重及服從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報名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評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否則應服從本競賽小組所為之裁決,若持續質疑或干擾主辦單位者所做之裁決,將取消獲獎資格。
(三)個人或團隊各組別報名件數以 2 件為限。
(四)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五)競賽過程參賽者如有違反法律規定,應自行負責。本主辦單位並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銷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等。
(六)獲獎作品一律歸主辦單位所有,請參賽者自行存檔。
(七)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八)依據中華民國稅法第二條第七項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 10%。第十三條: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九)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局「樂活綠高雄 資源回收好康報」FB 粉絲團公布為準。
(十一)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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