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2日 星期日

2013 彰化紅龍果品牌行銷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希望透過臺灣民眾創新設計能力以及對臺灣在地紅龍果的熱情,為彰化紅龍果打造一個充滿台灣農業創新精神、值得信賴、品質極佳、「享甜ㄟ」彰化紅龍果品牌形象。

參選資格:
對彰化紅龍果農產品推廣之品牌設計有興趣與熱情者均可參加。

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執行單位:騏璣資訊科技

活動時程:
報名及徵稿開始:102 年 4 月 17 日
報名及徵稿結束:102 年 5 月 17 日
網路票選時間:102 年 5 月 23 日至 102 年 5 月 29 日
專家評選時間:102 年 5 月 23 日至 102 年 5 月 29 日
優勝名單公佈:102 年 5 月 31 日
舉行頒獎典禮:102 年 6 月中

活動辦法:
一、本次品牌形象設計,包括:
(1)品牌商標一式(logo)
(2)品牌名稱一款 (含中英文)
(3)品牌標語一款 (含中英文)
(4)文字敘述品牌設計理念:本次設計大賽,希望在商標、名稱、標語有一致性的故事扣連,因此請設計者必須提供設計理念(300 字內),做為彰化紅龍果品牌故事的參考依據。以便供網友及評審了解設計理念,作品說明文件以簡明扼要為原則。
二、設計圖檔案規格:
參賽作品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於存檔時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尺寸為 15cm 以上。電子檔案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格式存取,並另轉換成 JPEG 格式檔 (*.jpg),郵遞寄件者必須將所有檔案燒錄至 VCD 光碟 (Logo 原尺寸不得小於 15cm x 15 cm,圖檔規格:全彩 JPG,解析度為 300 dpi 以上)。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完稿作品需加註標準色(CMYK 標色)以光碟方式存檔(必須附上原始檔),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標示或黏貼於光碟上。
三、作品送件規定:
(一)作品資料光碟 1 份,光碟上請寫明參賽者姓名, 光碟內容包含:
(1)品牌商標一式。
(2)『參賽作品資料表』需填寫以下資訊,
‧品牌名稱一款(中英文名稱各一款)。
‧品牌標語一款(中英文名稱各一款)。
‧品牌設計理念。(300 字) 。
‧參賽者未提供任何說明文字將予以扣分。
(二)紙本資料:
(1)『活動報名表暨同意書』
(2)『競賽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同意書』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4)『繳件信封』等各乙份。
※注意
請於 2013 / 4 / 17 - 2013 / 5 / 17,完成線上報名之程序,並繳交作品與相關文件,說明如下所示:
‧請以 A4 牛皮紙袋裝入光碟一份與相關文件,於光碟上標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光碟內容需含有品牌商標一式與參賽作品資料表,紙本文件:活動報名表暨同意書、個人資料同意書、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於信封貼上繳件信封樣式,郵件掛號寄至執行單位:500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 781 巷 27 號『2013 彰化紅龍果品牌行銷設計大賽』收 (截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繳件後提案內容不得修改,逾期不受理。
‧提案作品及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如需留存者請自行製作備份留存。

評審規則:
一、第一階段評選
由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評選參賽投稿案件,並挑出投稿總量的 1 / 3 件作品參與第二階段決選,並於活動官網公布前 1 / 3 晉級人氣票選的作品。
二、第二階段決選
(一) 人氣票選:
人氣票選佔決選總分的 30%,5 月 23 日至 5 月 29 日中午 12 時止,結合臉書並於活動官網進行人氣票選活動,以按讚人數計算。網路投票時每人每組僅能進行一次投票,以姓名及 E-mail 進行驗證。
(二) 專家決選:
考量市場可操作性與應用性,因此聘請相關專家學者總共 7 位,針對設計作品進行總體評分,專家決選佔第二階段決選總評分的 70%。參賽者姓名不予標示,以儘量求公正、公開。
三、評分重點:
‧美感 30%
‧意念 40%
‧創意 30%

獎勵方式:
特優獎壹名:獎金新臺幣 80,000 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優等獎貳名:獎金各新臺幣 20,000 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佳 作參名 :獎金各新臺幣 5,000 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得獎名單將於 102 年 5 月 31 日公告於官方網站;並由執行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時間。(請確實填寫容易聯絡之電話,若因無法聯絡而導致得獎權益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參加提案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提案所有內容禁止抄襲、冒名頂替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若經他人檢舉並經查證確有抄襲仿冒或身分虛假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獎座、獎狀與獎金。提案人並應自負法律相關責任。
‧本活動參選者所填寫之資料應為真實正確,如有不實,由參選者依法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對於參加者的提案作品及所有資料,擁有重製、公開展示、登載、改作及其他各種使用之權利,不另給酬。另提案人應尊重執行單位(騏璣資訊科技 (股))之執行決策;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在執行過程如有必要,得邀請提案人參與執行說明。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複審委員決議從缺。
‧本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長、縮短或暫停本活動。
‧因應個資法,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生日、服務機關及聯絡電話)僅作為獲獎通知及頒獎等相關活動範圍內使用,未依欄位詳實填寫時活動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得禁止其參加本次活動。另報名參加者得向活動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申請自己個人資料閱覽給予複本、補充、更正、刪除。
‧提案人經獲頒獎金,應依法扣除稅金。
‧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
‧每人限參賽至多一項作品。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活動規章之各項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其得獎資格。
‧得獎者應參加頒獎典禮,若不克參加應委派代表人員並攜帶得獎者之身份證明文件以茲查驗。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底稿。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所有,並享有公開展覽、出版或宣傳、廣告專輯使用,不另付酬金。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勿於作品稿件上標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未曾公開發表刊登,違者經檢舉取消資格,追索得獎獎項、獎金並追究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執行單位恕不負責。
‧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領獎說明修改如下:
(一)得獎獎品金額在 NT$20,001 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 = 獎品金額 × 10%;如為 NT$30,000 × 10% = 稅額至少 NT$3,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
(二)得獎獎品金額介於 NT$20,000 ~ NT$1,001 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 NT$1,001 以上者,將在年終時收到承辦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三)得獎金額在 NT$1,000 (含) 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主辦單位:彰化縣二林鎮農會、執行單位:騏璣資訊科技 (股) 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活動網站:http://star.linker.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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