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

2013 高雄電影節國際短片競賽

 




【參賽資格】
凡於 2012 年 1 月 1 日之後完成之影像創作皆可參加

【影片類型】
所有競賽主題皆不限類型

【影片長度】
皆以 25 分鐘內為限(含片尾字幕)

【獎勵方式】
高雄獎:乙名,獎金 12,000 美金
奇幻 - 火球獎:乙名,獎金 10,000 美金
綠色 - S.O.S.獎:乙名,獎金 10,000 美金
台灣獎:乙名,獎金 8,000 美金
學生獎:乙名,獎金 8,000 美金
優選:數名,獎金 1,000 美金

【報名費用】
免費

【報名方式】
請至官網 www.kff.tw 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電子郵寄至 kffshort@kff.tw,請註明標題【2013 高雄電影節短片競賽 -(影片片名)】,並將下列文件郵寄至: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 99 號 <高雄電影節短片競賽組>
1.參賽者填寫與親筆簽名之紙本報名表及作品版權聲明書 1 份。
2.參賽影片 DVD 光碟 6 片(NTSC 系統之 DVD 規格,不接受 avi、mpeg 等 DVD 播放機無法支援之影片格式),並於所有報名光碟上填寫報名者姓名、參賽作品名稱及作品長度(影片恕不退還)。
3.資料光碟 1 片,內附以下資訊:
(1) 電子檔影片簡介(中文 300 字以內,英文 200 字以內)。
(2) 電子檔導演簡介(中文 200 字以內,英文 100 字以內)。
(3) 電子檔劇照 5 張及導演個人照1張,解析度 300dpi 以上。
(4) 電子檔中英文對白。

【評審方式】
分二階段評審,初審邀請專業學界及業界人士組成評審團,於 9 月下旬公佈入圍名單;決審邀請具豐富經驗的專業電影導演、國際評審、影評人及學者組成評審團,於頒獎典禮當天公佈得獎作品。

【注意事項及版權事項】
1.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影片及劇照作為行銷(含宣導報導等)及展示之用。
2.台灣入圍作品須配合高雄電影節映演場次安排,導演或拍攝團隊請配合出席相關座談會。
3.參賽作品如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須退回獎狀、獎座與獎金。
4.參加比賽所需音樂選曲,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其授權範圍與參賽作品相同,包括但不限於參與本次競賽及日後主辦單位得無償與影片同時作為行銷(含宣導報導等)及展示用等。另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5.同部作品不得重複參賽 2 年。
6.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
8.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9.凡入圍作品得由高雄電影節主辦單位薦送參加其他國際短片影展,以達推廣之效,並同意授權於【東京國際短片節 Short Shorts Film Festival & Asia】等影展播映。
10.得獎影片同意無償授權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電影館,及因法律規定承受本館業務之法人及其授權之第三人永久典藏,並基於推廣前提合輯出版販售及公開放映之用。
11.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公佈之。

活動網站:http://www.kff.tw/2012/home02.aspx?ID=$5001&IDK=2&EXE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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