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2013 寶貝綠高雄」綠色包裝競賽

 


一、前言
現今的社會高度文明和資訊科技發達,已經形成環境、資源保護相互結合的社會結構,國際間許許多多國家都已制定出一套以不污染環境為出發點的法規,共同認為我們必須從生活的立場出發,嚴格要求從選擇商品開始作為一個起點。
因此,如何有效減少包裝廢棄物,並設法正確有效的資源回收,才是處理包裝廢棄物最佳選擇,也相對地帶動『綠色包裝』對於環境保護的實質意義與價值。
因此,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以下簡稱環保局) 特辦理「2013 寶貝綠高雄 - 綠色包裝競賽」,強調以「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的綠色包裝設計理念,鼓勵青年學子投入綠色包裝設計,喚起業界從事綠色包裝產品之開發,以提升社會大眾對綠色包裝設計之認知,臻於資源之永續利用。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協辦單位: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辦理期程
(一)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102 年 3 月 15 日 (五) 17:30 止。
(二)評選時間:102 年 4 月初前完成 (暫定)。
(三)頒獎典禮:另行結合大型活動辦理。
※上述第二項及第三項,因需外聘專家學者進行評選及頒獎典禮場地協調事宜,故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報名程序
(一)應檢附之報名文件
1.填寫競賽報名表,並確實註明所參與競賽之項目。
2.設計圖說:
‧圖說尺寸為 A3 (420 x 297 mm) 1 張。
‧圖說內容須包含作品主題、說明設計理念 (以不超過 50 字為限)、使用材質、設計圖面 (以電腦繪圖、照片或手繪等表現方式皆可,足以傳達設計理念及特色)。
‧裱貼於直式 A3 尺寸圖面上。圖面需後襯 A3 等大之黑色錶板 (厚度 15mm 以下),如需防水處理請自行處理。
‧作品模型:綠色設計之等比例縮小作品模型 (各向度尺寸均不超過 50 公分)。
3.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4.若未檢附上列任何一項報名文件及作品,則取消該競賽項目資格。
(二)報名方式
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請參賽者統一於 102 年 3 月 15 日(五)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郵寄或親送至 83347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環保局環境衛生管理科 -『2013 寶貝綠高雄 - 綠色包裝競賽』活動小組收),若運送過程中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恕不負保管責任。

五、綠色包裝競賽說明
本競賽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參賽者設計主題以「商業包裝」為主,為以保護物品在消費市場之交易為目的所實施之包裝,分類如下:
1.電機電子產品包裝類。
2.食品包裝類:指糕餅、農產食品、飲料含菸酒等之包裝。
3.化粧醫藥包裝類:指化粧品、醫藥品、清潔用品之包裝。
4.文具生活品包裝類:指辦公室文具、生活用品含餐飲廚房用品之包裝。
5.贈品包裝類:指含月曆、記事本等之包裝。
6.系列包裝類:指以成組或成套表現同質性系列之組合包裝。
7.其它產品包裝:非屬以上分類之商業產品之包裝。
(一)參賽者資格
1.學生組:針對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之學生,以個人或組隊參加,每一組隊人數至多 3 人為限。
2.社會組:以個人報名,歡迎對於綠色包裝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報名參與競賽。
(二)評分標準
1.學生組
‧綠色概念  (50%):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及其他綠色概念。
‧創意展現  (30%):綠色設計創意、結構及材料創新性。
‧上市可行性 (10%):具體實用市面之可行性。
‧美感藝術  (10%):美觀性、視覺呈現、文化性及其他美感藝術呈現。
2.社會組
‧綠色概念 (50%):
(1)包裝材質單一化
(2)包裝體積最小化
(3)包材使用量減少
(4)包材容易回收再製
(5)使用不含有害物質包材,如塑膠袋、保麗龍及包裝膜等。
‧設計創新 (30%):
(1)包裝結構易拆解
(2)包裝功能改變
(3)實用性、美觀性之創新設計
(4)包裝材質輕量化
註:若可提出作品經綠色設計前後之差異資訊者,將優先納入評分之參考。
‧經濟及環境效益 (20%):
包括量產性及製作成本合理性

六、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評選小組 (含主辦單位代表 1 人、專家學者與環保或包裝協會代表 4 人) 擔任,依據評分標準進行作品審查。經評選委員會選出各組特優等、優等及甲等等獎項各 1 名與佳作 3 名。但若前述獎項之參賽作品經評選委員審議不符評選標準,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七、獎勵方式
(一)學生組
1.特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8,000 元等值獎品。
2.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5,000 元等值獎品。
3.甲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3,000 元等值獎品。
4.佳作 3 名 (佳作名額可於評選時由委員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頒發狀乙張。
(二)社會組
1.特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10,000 元等值獎品。
2.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6,000 元等值獎品。
3.甲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3,000 元等值獎品。
4.佳作 3 名 (佳作名額可於評選時由委員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頒發狀乙張。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諮詢:高雄市環保局環境衛生科 魏寬宏先生(或專案聯絡人 楊瑞峯先生)電話:07-735-2282。
(二)參賽者應尊重及服從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報名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評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否則應服從本競賽小組所為之裁決,若持續質疑或干擾主辦單位者所做之裁決,將取消獲獎資格。
(三)個人或團隊各組別報名件數以 2 件為限。
(四)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五)競賽過程參賽者如有違反法律規定,應自行負責。本主辦單位並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銷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等。
(六)獲獎作品一律歸主辦單位所有,請參賽者自行存檔。
(七)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八)依據中華民國稅法第二條第七項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 10%。第十三條: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九)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局「樂活綠高雄 資源回收好康報」FB 粉絲團公布為準。
(十一)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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