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宜蘭椅設計大賞

 




壹、目的
宜蘭長久以來有著好山好水的美譽,全係拜棲蘭山、太平山等豐富的山林資源所賜。這些年來隨著環境保育觀念的提升,雖然山林的大量開採已經停止,但與木頭相關的產業卻依然興盛。為了宜蘭得天獨厚的自然山林環境,再次尋覓宜蘭人及與山林和諧共生的親密關係,期望透過舉辦對木頭創意與美感的設計競賽,讓傳統木業再升級。
〝秉持「綠色文創,森林美學」,及象徵宜蘭人好客,熱情搬出椅子,歡迎人家來坐的情意理念,我們將辦理「宜蘭椅設計大賞」〞
打造成兒童夢土及生態、友善、創意城市一直是宜蘭縣政府的施政目標,故在首次「宜蘭椅設計大賞」中,特別規劃「兒童椅」為本大賞的設計題目,並計畫在本縣每年 7、8 月份吸引約 50 萬遊客之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公開展示,促成「一人一椅」及「買一張宜蘭椅就是把好客的熱情帶回家」風潮,進而達到山林相關產業發展之目標。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協會(CCIA)

參、參加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藉,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
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組隊報名,惟團隊成員不可超過 3 人。

肆、活動內容
一、主題:
(一)具宜蘭元素的椅子(宜蘭元素包含具象之色彩、造型、技藝、符號、圖騰、文字等;或抽象的文化價值、生活態度等)
(二)符合當代人生活風格的椅子,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創新作品。
二、徵選類別:
兒童椅(指適合 3 歲至 15 歲之兒童使用)
三、創作材質:
50% 以上以木頭材質為主,其餘可搭配部分環保、不污染、自然、廢棄性材質等相關素材。
四、作品數量:
每隊報名作品數量不得超過3件,作品以單椅設計為主,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伍、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金
(一)冠軍:1 隊,獎金新臺幣 20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二)亞軍:1 隊,獎金新臺幣 100,000 元整,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三)季軍:1 隊,獎金新臺幣 8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四)優選:2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5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五)佳作:5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六)入選:10 隊,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七)最佳人氣獎1隊,奬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備註:
◎如參賽之作品,未達該項獎助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評審基準,由評審委員決議之。
◎獲得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辦理各項展示、發表等活動,均不退件。
二、公關宣傳及行銷
(一)決審作品將於 2013 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會場舉辦展覽,並辦理人氣票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選取得獎作品,引介至國內外博覽會展示。
(三)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舉辦賽後座談會,建立得獎者與產品製作業者間聯緊的平台,輔導生產作業。
(四)決審作品及圖像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並配合媒體宣傳報導等事宜。

陸、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一)[初審] 送件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六) 起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六)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決審] 送件期限:通過初審入圍決審參賽者,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 (一) 起至 2013 年 7 月 26 日 (五)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報名收件至當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報名方式
(一)詳細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格可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ilccb.gov.tw/ 下載。
(二)聯絡電話:簡章內容如有疑問,敬請聯絡 02-2581-2687 或 03-9577440 #224。
(三)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分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 1 份
2.參賽者報名表 1 份
3.參賽切結書 1 份
4.附件 (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1 份
B.作品資料
1.作品說明表一式 7 份
2.作品圖片:
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 (請印製於 A4 紙上,限制於 5 頁內),一式 7 份
3.電子檔 (光碟) 1 份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 PC 規格,須為以下兩種格式之一:
‧jpe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tif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
‧存放光碟可用 VCD 或 DVD 規格燒錄,惟以一張光碟片為限,並請自行測試,如因存檔有誤或內容無法讀取造成問題,主辦單位則不予負責。
C.決審繳交資料
1.實體製作比例 1:1 樣品 2 件
三、受理方式
每件參加初審作品需分別以大型信封依序備妥報名資料裝袋,並於信封上註明「2013 宜蘭椅設計大賞」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 21 號 3 樓 N302 室 宜蘭椅設計大賞工作小組 收」,決審作品則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265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一段 96 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羅東文化工場),詹小姐收」。

柒、評審流程
一、[初審] 階段
(一)初選評選:2013 年 6 月 17 - 21 日(書面資料評審)。
(二)入圍決審公告:2013 年 6 月 24 日 (一) 前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並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
(三)入圍決審名額預定 20 名。
二、[決審] 階段
(一)決審評選:2013 年 7 月 28 - 30 日(實體作品審查及參賽者到場進行 5 分鐘說明)。
(二)入圍決審參賽者參與決審送交實體樣品 2 件者,補助新臺幣 5,000 元材料費及製作等相關費用。
(三)決審場地、名次公布暨頒獎典禮:另行公告、通知。
※說明:
1、資格審查:採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與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及至決審隊伍地點之交通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決審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4、決審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

捌、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人員及設計專家及相關業者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標準
‧創意性 50%:結合當代且具有原創、造型及整體性
‧商業可行性 20%:可實現商品化以及量產之技術與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安全性/人體工學 20%:使用便利及安全考量
‧宜蘭在地特色融合度 10%:呈現宜蘭在地具象或抽象之元素

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收到參賽者報名文件,將隨即以 email 或電話進行確認,報名者若於送件後三日內未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主辦單位聯絡人。
二、相關圖說或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暱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六、數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並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依規定共同受領獎獎者,所有發明人或創作人共同受領一張。
七、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八、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 2-3 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九、決審作品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為永久使用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權利 (如經開發為正式商品,相關利潤分配由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據以辦理)。
十、所有參賽初審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十一、決審作品除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不退件外,其餘作品如欲取回設計成品,請於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6 日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羅東文化工場自行包裝帶回。
十二、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網站:http://ycdaward.wix.com/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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