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 星期六

2014 金湖鎮海灘花蛤季「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

 


一、宗旨:
以表現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及金湖花蛤季風采為主題,透過鏡頭的捕捉,呈現金湖鎮人文薈萃、景色秀麗的獨特風情,並藉此讓民眾對海洋資源的活力、特色、關懷與永續有更深刻的體會。

二、主辦單位:
金湖鎮公所

三、協辦單位:
金門縣攝影協會

四、參加資格:
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參賽組別:
(一)金湖采風組:以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題材為限。
(二)花蛤活動組:以金湖鎮海灘花蛤季活動內容題材為限。

六、收件時間:
自 103 年 6 月 28 日至 7 月 27 日止(08:00 ~ 17:30 國定例假日除外,以收件時間為準,參賽者請自行衡量郵寄時間及路程)。

七、作品規格:
沖放 6 x 8 吋 (可全放) 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八、收件地址:
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 (6x8 吋之照片) 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 2 號 金湖鎮公所觀光課”電話:082-332528,信封請註明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組)」字樣。

九、評審及公佈:
擇期辦理評審,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十、獎勵:
各組分取第一名 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第二名 1 名,獎金 6,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第三名 1 名,獎金 4,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佳作若干名,各得獎金 1,000 元。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十一、參賽規範: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原作底片 (稿)。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二、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十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十四、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十五、領取獎金達肆仟元以上者,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六、未獲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作品若干,其獎同佳作作品,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七、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30738&path=4441&Language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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