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看見夢想的衣設計 - 2010 全國自行車衣創意設計比賽
活動主旨:
發掘台灣自行車衣設計新秀,提供設計競技舞台以展現國內設計實力,提升我國自行車衣設計水準,呈現具創意、實用性與美感的車衣設計,以發揚台灣本土車衣設計能力,增進國際競爭力。
本活動為 2010 國際自行車展廠商特別企畫,參賽得獎作品將會於國際自行車展中台灣攤位展出。
活動目標:
藉由本活動提升台灣自行車樂活主張,發揮動腦思考、動手設計的才能,於活動中激發創意,設計出獨具特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創意自行車衣。
將你的創意落實,讓全世界看見,歡迎秀出天馬行空的 Idea 喔!
比賽時程:
1.圖稿收件:2009 / 12 / 30 ~ 2010 / 2 / 1 (郵戳為憑)
2.公佈收件名單:2010 / 2 / 4
3.開放網路投票:2010 / 2 / 15 (PM8:00) ~ 2010 / 2 / 28 (PM12:00)
4.評審決選:2010 / 3 / 1 ~ 2010 / 3 / 7
5.公布得獎:2010 / 3 / 8 (PM8:00)
6.獎勵發放:2010 / 3 / 10 ~ 3 / 17
比賽內容:
需下載主辦單位提供的比賽用版型 (AI 檔),套入版型繪製具有美觀、特色、創意圖案。
圖案設計需同時顧慮正面與背面。
需於報名表填寫樣式介紹及創作理念,將會列入評分參考。
主辦單位:
色計開發服裝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夢不落帝國行銷公關有限公司
張勝凱 CSK-BIKES
合穩織帶實業有限公司
評審委員:
本競賽活動將邀請知名品牌設計師、產業專家及相關領域之工作者擔任評審,為使評審作業達公平、客觀,本次活動將邀請以下專家一同評選。
張勝凱(台灣自行車國手,CSK 品牌創辦人)
彭俊亨(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總監)
謝金穩(合穩織帶實業 總經理)
法律顧問:
九品法律事務所 柴健華律師
參賽資格:
參賽資格不限,凡對車衣圖案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單人投稿作品及獲選作品以乙件為限。
比賽流程:
1.參加報名:
‧下載比賽用自行車衣版型電子檔,納入時尚元素,發揮原創的概念呈現各種可能性,於第一階投稿截止前郵寄繳交報名表件及設計作品光碟(郵寄或親送公司)。
‧第二階段主辦單位會整理參賽者資料並公布於活動網頁開放網友投票。
2.網路投票:
‧網路投票將會同步刊載作品圖案、投稿者姓名 (本名)、投稿者頭像 (若無個人照者主辦單位將由統一圖案刊登。)、作品名稱與簡介。
‧網路投票為不記名投票,作品排序將依照當下得票數由高至低排序。
‧網路投票每個 IP 每 24 小時僅能投一件作品一次,投票後可觀看當前戰況。
‧結束時間為 2 / 28 日 PM12:00,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為主。
3.評選得獎:
‧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並加總網路票選積分後,選出得獎者,並追加網路投票結束累計的票數最高者頒與網路最佳人氣獎。
‧最終得獎名單將會於 3 / 8 公佈於活動網頁 (評審分數不公佈) 並進行個別得獎通知。
4.領獎頒獎:
參賽者於 3 / 17 日於國際自行車展主辦單位展區內接受頒獎 (出席時間將電話通知)若不克出席,請於評選結果公告後 10 天內至本公司出示身份證領獎。
※ 得獎者需於得獎名單公佈後繳交原始 AI 檔 (或 CorelDRAW 檔) 以供製作國際自行車展的樣品打樣,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恕因不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
評審標準:
自行車衣設計金獎:
整體美感 30%
圖案創意 20%
書面創作說明與作品結合性 20%
商品化之可行性 10%
網路投票人氣 20%
※ 作品得票數 / 總票數 x 20% = 網路票選分數
網路最佳人氣獎:
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者,若票數相同則獎金平分。
※ 計票時間為 2 / 28 PM12:00 以主辦單位系統為主
收件方式:
相關參賽資料以正楷端正字跡或電腦打字填寫完成,須包含:
1.報名表暨參賽同意書 (主辦單位提供)
2.圖像授權同意書 (主辦單位提供)
3.作品電子檔 (jpg 圖檔)
4.個人生活照或半身照電子檔(非強制)
作品電子檔衣服空白版型由主辦單位提供(ai 檔),參賽者只需繳回含車衣版型的電腦繪圖設計稿 (jpg 檔案,A4 大小,DPI300),報名表及圖像授權同意書除燒錄至光碟外,尚需列印輸出成書面,親筆簽名後一同寄送。請將上述光碟及文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寄至 100 台北市和平西路一段 126-1 號 1F 『色計開發服裝有限公司 看見夢想的衣設計 收』,請將姓名及作品名稱寫在光碟正面上。務必於 2 / 1 前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作品光碟不退還。
有問題歡迎寄至 dreamneverfalls@yahoo.com.tw 詢問
獎勵方式:
創意設計金獎
第一名:獎金台幣 10000 元
第二名:獎金台幣 5000 元
第三名:獎金台幣 3000 元
佳 作 :獎金台幣 1000 元(3 名)
網路票選人氣獎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台幣 2000 元
若得票數相同則獎金金額平分。
參賽者注意事項及備註:(報名視同同意以下規範)
1.獲獎者除了獎金之外,作品還有機會成為 2010 國際自行車展 Z-bike 限量紀念商品,並於 Z-bike 旗下一百多家自行車經銷聯盟販售。所發表的自行車衣將會標註設計師姓名。
2.各組第一名享有 Z-bike 自行車衣品牌擔任特約品牌設計師之合作機會,
包含 : 獲得品牌創業資金贊助,自創品牌顧問諮詢,商品開發合作方案...等。
3.通過決選的設計圖稿,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版權,其原稿、出版權及使用權將無條件供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有權修改、重製該作品,原作者不另收取費用。
4.參賽者作品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法,作品中所使用之圖片影像素材需為作者原創,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或販售」,發現有上述該等情事者,取消其參賽權,若已領獎者,將追回獎金獎項。彩繪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及其作品參賽。
5.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主辦單位保留規則解釋與活動變更修改之權利。
6.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7.參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8. 為保障參賽者的權益,未獲得獎項的作品圖檔,本公司於活動結束後一律刪除,以免侵權。
另外,本次投稿作品風格多元,投稿時繳交之設計師資料會保留於公司人力資料庫,若有合作機會,將會主動通知,如需公布於網站會另行徵求同意。
活動網站:http://www.emars.com.tw/event
2009年12月26日 星期六
NVIDIA 創意 3D 圖像設計大賽
主辦單位:
NVIDIA 台灣分公司
活動期間:
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0 年 1 月 29 日
作品缴交及上傳期間:
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截止
網路公開投票期間:
2010 年 1 月 18 日至 1 月 27 日
得獎公佈日期 (NVIDIA 官方網站公佈):
2010 年 1 月 29 日
獎項內容:
(1) 金獎 - NTD$ 30,000
(2) 銀獎 - NTD$ 20,000
(3) 銅獎 - NTD$ 10,000
(4) NVIDIA 特別獎 - NVIDIA 3D Vision 眼鏡一套
※ 以上獎項皆各取一名
※ 得獎者將有機會登上 NVIDIA 官網“酷玩意 Cool Stuff”專區,讓全世界看到您的作品!
設計軟體:
不限制
指定素材:
Acer GD254HQ 螢幕, ASUS G51J 3D 筆記型電腦或 Samsung2232RZ 螢幕
繳交 (上傳) 作品的規格:
JPG 檔, 圖檔尺吋 1920 X 1200, 解析度 72 DPI (不需上傳原始檔), 檔案大小不超過 2Mbytes
評分方式:
(1)初選:NVIDIA 評選
‧3D 立體度
‧創意評比
(2)決選:線上投票
活動注意事項:
1. 請慎重填寫個人資料,若(姓名 / 身份證字號 / 電話 / email)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無法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如中獎而造成寄送困難,將自動取消其中獎資格,並且不接受更改,謝謝。
2. 本活動一人限參加一次、身份證號碼/電話若有以上一類重覆,主辦單位有權將其重覆名額刪除其中獎資格。
3. 獎項寄送因相關資料不全而導致獎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若遭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4. 參加者國籍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設籍其它地區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5.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NVIDIA 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NVIDIA 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通知。
7. NVIDIA 員工,經銷商及廣告公司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8. 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稅,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 NVIDIA 公司所發出的扣繳憑證。
9. 活動結束後,將會公佈中獎名單於 NVIDIA 官方網站上。
10. 參賽者同意無條件授權提供本參賽作品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予主辦單位,供主辦單位擁有與使用於各項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展示、展覽、宣傳、型錄製作、網站瀏覽等之用途。
11. 一人僅得一獎,不可重複獲獎。
12. 若有任何問題,請寫信至NVIDIA_Newsletter_TW@nvidia.com 。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nvidia.com.tw/object/3D_photo_contest_main_tw.html
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
Natural Factors 品牌中文命名與 CIS 設計活動
活動說明:
Natural Factors 是加拿大最的食品製造商,今日正式由「昇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家代理來台。為了讓廣大民眾能以最輕鬆的方式認識 Natural Factors,特舉辦此網路活動,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活動對象:
凡居住在台澎金馬,不限國籍,對創意思考有興趣的人均可報名參加。
活動期間:
2009 年 12 月 20 日早上 9 點至 2010 年 1 月 20 日晚上 24 點止。
投稿與投票期間與活動期間相同,2009 年 12 月 20 日早上 9 點至 2010 年 1 月 20 日晚上 24 點止。
參加辦法:
參加 Natural Factors 品牌中文命名、中英文標準 LOGO、SLOGAN 者取其最佳前三名作品,提供獎金,以茲獎勵。
‧為 Natural Factors 品牌命定中文名
‧將所設計的 Natural Factors 品牌中文名結合英文標準 LOGO
‧取一句適合代表 Natural Factors 品牌精神的 SLOGAN,中英文不限
活動獎項:
第一單元
Natural Factors 品牌中文命名、CI、SLOGAN 者取其最佳前三名作品,提供獎項,以供獎勵。
第一名:頒發現金新台幣三萬元。
第二名:頒發現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第三名:頒發現金新台幣八千元。
第二單元
參加 Natural Factors 五項產品命名活動者,針對 Natural Factors 其中五項產品,任選其中參加其產品中文命名活動,前 1000 名皆可獲得 Natural Factors 保健產品一罐。
作品規格:
提供設計原始檔案(向量圖原始檔及 JPEG 檔、RGB 格式),須符合以下規定。
格式:JPEG 圖檔(原始檔為 AI / PSD / CDR 等格式)
尺寸:300 * 300px
大小:2MB 以內
詳情資訊與下載:http://www.naturalfactors.com.tw
2009年12月21日 星期一
「徵心愛地球」南投縣 98 年環保創意競賽活動
一、活動目的:
為持續推廣環境保護的理念,落實環保署多項環保政策,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舉辦海報、圖騰 logo 徵選活動,鼓勵民眾以環保概念結合個人理念創作,藉由競賽過程了解「資源回收形象改造」、「節能減碳」、「保育生態」、「清淨家園」與「環境關懷」相關知識,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選出最具環保創意又能行銷南投的作品,強力公開宣導,進而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
二、徵選主題:
1.海報類:
科技的進步與經濟的發展提供人類物質生活環境,卻也逐漸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該如何健全人們環保意識的觀念?你想怎麼傳達改善生活環境品質與打造美好新家園的內涵與具體意象?請發揮你的想像與創意,呈現出含有南投縣特色之環保創意宣導海報,讓南投縣每個角落都能更美麗。以下列五個項目為主軸,任選其一創作。
(1)節能減碳酷地球:在南投縣可行的節能減碳措施宣導。
(2)資源循環零廢棄:在南投縣可行的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措施宣導。
(3)去污保育護生態:在南投縣可行的污水減量與處理、濕地維護與生態保育宣導。
(4)清淨家園樂活化:在南投縣可行的環境維護、改造成樂活化清淨家園的宣導。
(5)永續發展的南投縣:南投縣於 97 年度開始推動永續發展規劃,訂定總願景為「健康美麗最中心,長住樂活新南投」,如何讓大眾瞭解並邁向共同願景努力的宣導。
2.圖騰 logo 類:
透過 LOGO 競賽活動在宣傳過程中,扭轉一般民眾對資源回收個體業者(即一般所稱拾荒者)及資源回收站的負面形象,運用活動的設計與進行,將形象改造工作印象轉化成一般民眾容易接受的 LOGO 識別,設計出能代表個體業者及資源回收站的精神,作為未來已完成輔導完成之個體業者及回收站的識別標誌。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南投形象改造之代表性創意 LOGO,未來將廣泛運用在南投個體業者、回收站及其它宣導文宣中。藉以傳達南投縣形象改造工作整體營造的形象。以個體業者及回收站為主軸,任選其一創作。
(1)個體業者
(2)回收站
三、參加對象:
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民眾,具中華民國國籍,不限年齡、職業、性別皆可自由報名參加,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
四、作品規格:
〈海報〉
A.對象:一般民眾
B.作品格式:
1.海報大小為 A2 尺寸,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檔案格式﹕請使用 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3.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300dpi 之 TIF 及 JPEG 檔。
4.光碟中附上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表請至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
5.作品光碟(請依作品格式規定)。
6.將作品輸出 A4 及 A3 尺寸之彩色樣張。
〈圖騰 logo〉
A.對象:一般民眾
B.作品格式:
1.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
2.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請將作品印製於 A4 直式 15 × 15cm 之方框中,另將圖幅以彩色及黑白縮圖至 4cm × 4cm 範圍內各壹式置於菊八開 A4 尺寸(21cm × 29.7cm)之黑色硬式卡紙,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需標色樣)。
3.將作品輸出後(含黑白稿及彩色稿),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並提供 1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版面力求清潔完整。
4.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5.繳交檔案格式:
(1)完整作品請以 PC 格式、向量檔格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完整參賽作品光碟含:參賽作品、設計理念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
(2)色彩標示限以 C、M、Y、K 百分比標色方式標示。
(3)創作理念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報名表上,內容不超過 200 字為限。
(4)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表裱貼於作品背面。報名表請至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
(5)作品電子檔案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燒錄成 VCD 光碟,作品解析度至少 300dpi,隨作品郵寄。
五、評選辦法:
1.評分比重:
(1)海報類:
‧整體創意 40%
‧視覺美感 30%
‧文案內涵 30%
(2)圖騰 logo 類:
‧主題意象 30%
‧創意 30%
‧美感 20%
‧延伸 20%
2.評審機制:由主辦、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環保學者、視覺宣傳專業人員、影像工作者)進行公開評選。
六、活動時間:
1.徵稿期間:即日起至 99 年 01 月 15 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2.評選時間:預計收件日期後兩個星期
3.公佈日期:預計評選時間後一個星期
4.頒獎日期:頒獎及發放獎金時間另訂(配合縣府及環保局活動、公開頒獎)
七、獎勵辦法:
1.海報類: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10,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二名(獎勵方式:獎金 6,000 元,獎牌一面)
‧佳 作:七名(獎勵方式:獎金 4,000 元,獎牌一面)
2.圖騰 logo 類:
(1)個體業者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5,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2,500 元,獎牌一面)
(2)回收站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5,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2,500 元,獎牌一面)
八、收件地點:
1.受理收件地址:540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 660 號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收(請於信封外註名投稿類別)
2.洽詢電話:
(1)海報類: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049-2237530 分機 512(劉思青小姐或陳詩玫小姐)
(2)圖騰 logo 類: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049-2237530 分機 511(梁倍郡小姐)
3.相關訊息: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ntepb.gov.tw/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網:http://163.29.95.253/oldweb/sum/index.htm
九、主辦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投縣政府
2.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3.承辦單位:意林行銷公關有限公司、新系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十、得獎作品權益相關規範:
1.每位參賽者須填寫報名表,相關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單請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 http://www.ntepb.gov.tw/index.asp 下載。
2.前述評分指標如有更動,俟評審會議決定之,不另行通知。
3.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名次並作說明。
4.評審有權視參賽情況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5.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作品中使用照片或圖像,需為參賽者本身之創作或經授權使用或無版權使用問題。若上述有侵權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6.各參賽作品,為推廣環境維護及觀光推廣觀念,主辦單位針對作品擁有重製、修改、下載、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散布及產品衍生開發之權利。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及作者共同所有。惟日後若使用參賽作品,將不另行徵求作者同意或另外給酬。得獎作品將置放於 www.ntepb.gov.tw 中供民眾點閱。
7.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8.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請參賽者不定時瀏覽網站相關訊息。參賽者請詳閱本辦法,參賽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事項。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ntepb.gov.tw/news/index-1.asp?u=1&m=9&m1=12&m2=86&id=611
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eye 上國家公園創意圖文徵稿
宗旨:
本活動鼓勵民眾以創意攝影手法及文字敘述,呈現大眾眼裡的台灣國家公園之美,讓民眾更懂得珍惜台灣國家公園豐富的自然及人文資源。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 17:00 止,逾期不予受理。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執行單位:曜發科技
參賽資格:
凡熱愛台灣國家公園者皆可參加(本活動主辦、執行、贊助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活動主題:
本圖文徵稿活動以「eye 上國家公園 - 我eye‧我拍‧隨我掰」為主題,拍攝地點須為台灣國家公園範圍內。以國內八座國家公園,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與台江等八座國家公園之優美景觀、動植物生態、人文史蹟等為活動主題。
拍攝時間:
不拘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需包含攝影作品一張及相關敘述文字 15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不含標題)。
‧限定數位攝影作品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原始檔案畫素品質須在三百萬畫素以上,檔案規格為 JPG 檔或 PNG 檔。上傳攝影作品時,檔案至少須大於 600px × 600px,檔案不得大於 3Mb;得獎者需提供作品原始檔)。
收件方式:
一律以網路方式收件將參賽作品及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於活動網站上傳後,並詳填個人資料,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不可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且限於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違反者,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同一電子信箱限以3組作品參賽。同一張照片限投稿一次,若重複投稿,則以最先投稿者為主,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他重複作品。作品須以活動網站進行上傳,不得以電子郵件傳送。
3.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4.參賽者上傳作品時,必須連同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檔案一同填寫上傳,作為得獎時審查資格之用,未符合此規定者或逾期交件皆不予受理,且所有參賽作品一經上傳則不得修改。
5.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6.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為得獎者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得獎者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且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7.前三名(金牌、銀牌、銅牌獎)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所有獎項中,每人限得五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領獎說明如下:
(1)得獎獎品金額在 NT$13,333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 = 獎品金額 × 15%;如為 NT$13,333 × 15% = 稅額至少 NT$2,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中獎人如為外籍改依 20% 稅率計算。
(2)得獎獎品金額介於 NT$13,332 與 NT$1,001 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 NT$1,001 以上者,您將在年終時收到執行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3)得獎金額在 NT$1,000 (含) 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4)相關規定,請參照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訊: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40028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評審辦法:
1.最佳人氣獎由網路投票選出,其餘獎項由執行單位聘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網路投票期間自活動開始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止,其餘獎項於 2010 年 1 月 16 日 ~ 31 日擇期辦理作品評審。
3.所有獎項 (除最佳人氣獎之外) 之評審標準將依據作品的創意(50%)與攝影品質(50%)評等。
4.參賽作品經評選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布於網站,得獎人應於主辦單位規定之日期前,繳交參賽作品之原始數位檔,否則延誤得獎作業進行或失去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投票辦法:
1.開放網友投票,單天一人限投一件作品;凡投票便可參加【全民參加獎】的抽獎。
2.投票者須填寫真實且正確之姓名及電子郵件信箱,屆時將透過電子郵件信箱與抽獎得獎者聯繫,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該獎項。
3.投票者須於第一次投票後至所填寫的電子信箱點擊認證連結,由系統認證為其有效電子信箱,即完成投票程序;未完成認證之電子信箱,其票數不予以計算。
4.經檢舉或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或舞弊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力予以刪除,不得有異議。
活動洽詢:
曜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公園網路活動小組,02-8502-0805 轉 107 洽劉小姐或102 洽陳小姐。
Email:np_campaign@efatek.com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執行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9/index.php?option=com_efcontest&view=efcontest&Itemid=183
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第 2 屆空氣污染防制宣導動畫競賽
一、 緣起:
藉由比賽方式,將本市推動之各項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利用學子創意設計,使空氣污染防制宣導以活潑生動的動畫及遊戲呈現,另外針對低年齡層以著色塗鴉方式,從小深植環保意識,最後再配合節慶,運用電子賀卡將環保觀念經由網路傳達出去,特舉辦本競賽活動。
二、 推動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立境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春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活動主題:
本屆主要推廣之競賽主題為「營建工地圍籬綠美化」、「營建工地出入車輛輪胎應清洗乾淨」、「工地防制措施做的好,生活環境樂逍遙」、「柴油車烏賊趴趴走,遇到攔檢無處逃」、「柴油車輛勤保養、空氣清新又美好」、「機車定期檢 環保健康好」、「環保綠具人-綠色運具推廣使用」、「減碳救地球、節能省鈔票」、「節能無悔 牽手減碳 百萬名車送給你」、「加油跳停 你我健康」、「紙錢買足百,敬神又環保」、「紙錢集中燒,e 化作業最便民」及「港區環保做的好,空氣清新沒煩惱」。
競賽分組,如以下:
1、 宣導動畫: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
2、 著色塗鴉: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因以低年齡為對象,內
容務求淺顯易懂。
3、 環保小遊戲: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
4、 電子賀卡:以活動主題配合台灣主要節慶來發揮製作。
四、 報名日期:
自 98 年 9 月 20 日至 99 年 1 月 10 日截止。
五、 競賽辦法:
1、 參加對象:全國大專院校。
2、 得獎名額:每組得獎名額如下:
(1)宣導動畫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6 名。
(2)著色塗鴉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7 名。
(3)環保小遊戲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5 名。
(4)電子賀卡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7 名。
※ 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得獎名額得從缺。
3、 獎勵方式:
(1)宣導動畫組
金獎 1 名: 獎金 10,0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8,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6,0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6 名: 獎金 3,600 元 / 獎狀一只。
(2)著色塗鴉組
金獎 1 名: 獎金 2,6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2,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1,6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7 名: 獎金 1,000 元 / 獎狀一只。
(3)環保小遊戲組
金獎 1 名: 獎金 10,0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8,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6,0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5 名: 獎金 3,600 元 / 獎狀一只。
(4)電子賀卡組
金獎 1 名: 獎金 2,6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2,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1,6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7 名: 獎金 1,000 元 / 獎狀一只。
4、 報名規定:個人創作或團體創作均可,一組以 5 人為限,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份,於報名期限內,一併寄到 70155 臺南市中華東路二段 133 巷 72 號 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空氣噪音防制科收。
5、 作品規格:
(1)宣導動畫組:以 flash 動畫或影片製作,每則時間以不超過 60 秒為原則,旁白需配音,flash 製作請輸出為執行檔(.exe)。
(2)著色塗鴉組:bmp 檔或 jpg 檔。
(3)環保小遊戲組:以 flash 製作,並請輸出為執行檔 (.exe)。
(4)電子賀卡組:bmp 檔或 jpg 檔。
6、 評分辦法:
(1)宣導動畫組:
主題表達 (5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2)著色塗鴉組:
主題表達 (60%)
創意表現 (30%)
美術創作 (10%)
(3)環保小遊戲組:
主題表達 (3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聲光效果 (20%)
(4)電子賀卡組:
主題表達 (5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7、 評選委員:由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內科室主管 3-5 位及另聘 3 位相關領域學者進行評分。
8、 其他:
1. 題材與空氣污染防制相關即可,歡迎至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參考。
2. 參賽後作品於收件後概不退還,所有得獎作品其版權歸明臺南市環境保護局所有,參賽作品將公佈於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上,作為宣導示範使用。
3. 著色塗鴉及電子賀卡之得獎作品,請另行提供原始製作檔案,以利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後續於相關宣導上示範使用。
4. 所有參加作品不得曾為發表或一稿多投,若經查證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5.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權或版權,其法律責任屬著作者外,經查證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6. 本項辦法,若有變動或不足之處,依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更新資料為準。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tnepb.gov.tw/list_01.asp?ID={E564878A-B2A0-4509-A22B-3AB14ED0F5BC}
「紙的幸福設計」生活美學影像徵件
徵件主題
生活,可以是一種美的體現,是舒適的、協調的。
美,不該離生活太遠。
拍下照片、寫下文字,創造紙的幸福設計,分享生活中的美感「紙」經驗!
徵件內容
以「紙」為發想主軸,可從傳統文化或到當代設計,給生活一種美的改變。
作品須涉及空間設計、紙與多元媒材之組合運用,具有個人風格及美學創意,同時是實際生活的起居空間之一。
活動說明
第一階段:加入樹火會員,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及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2 日 (台北時間當日 24:00 前) 上傳作品圖檔至活動網站。
需至樹火網站註冊成為會員、完成會員認證,方可上傳圖檔。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 2009 / 11 / 21 ~ 2010 / 02 / 25
需至樹火網站註冊成為會員、完成會員認證,方可參與網路票選。
另設我的好朋友最多獎(即網路票選第一名) 1 名:可獲得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6張。
第三階段:2010 / 02 / 22 前繳交作品至樹火紀念紙博物館
1.黑色表板 (四開尺寸,393 x 545 mm):正面裱貼作品平面輸出影像 3 張,每張輸出尺寸 6" x 8" 吋。背面裱貼作品說明表。
2.作品光碟請於光碟正面註明作者中文姓名,並檢附以下內容:
A.報名表
B.作品影像圖檔:JPG 檔 / 300 萬畫素 (300dpi) 以上,不得使用影向修圖軟體合成。
C.請將檔案命名為作者中文姓名,依序編列,例如:陳OO1,陳OO2,陳OO3...,影像編號順序請依作品影像明細類編。
3.報名資料:請上活動網站 http://www.suhopaper.org.tw/lovepaper 下載簡章,填寫報名表後,連同裱版、光碟一同繳交或寄送。
得獎名單公布:2010 / 03 / 05 公布於活動網站
徵件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敦聘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依以下標準進行評選:
紙材應用 40%
媒材美感協調 30%
生活創意 20%
網路投票 10%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3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12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第二名:獎金 2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10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第三名:獎金 1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8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佳作: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 6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半年份 (3 期)。
我的好朋友最多獎 (網路人氣獎) 1 名:可獲得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 6 張。
注意事項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4.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送件資料不全這者。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一切修改權利,並於活動網站隨時公告。
活動網站:http://www.suhopaper.org.tw/lovepaper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
一、宗旨:
苗栗 18 鄉鎮市的特色風采,充滿了獨特的人文、藝術、建築與文化的豐富內涵,不論是山居生活亦或是海岸風情,在苗栗都精彩可期,歡迎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苗栗美麗的感動、凝結瞬間的精彩,感受苗栗風采、體驗苗栗,讓我們「就是愛 (Eye) 苗栗」,在苗栗共築屬於你我的美好回憶,邀請您一同參予 2009 台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
二、相關單位
1.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2.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3.執行單位: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4.協辦單位:苗栗縣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
1.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2.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四、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2009 臺灣苗栗采風」,本次攝影比賽共分為以下兩組主題。
1.自然環境組:境內之景觀生態、自然原野景觀、原生動植物和特殊自然生態等
2.人文環境組:境內之人文、建築文物、風土民情、民俗節慶、產業文化、慶典儀式等
五、作品規格:
(一)傳統相機
(二)數位相機
1.交件作品畫素需達 2400 * 3600(約 860 萬畫素以上),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2.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
(三)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四)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 8 × 12 吋,最短邊不得低於 6 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
(五)以傳統相機拍攝者,於通過初審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六)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七)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方式:
(一)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請洽活動網站(http://mlc.photosharp.com.tw )或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http://www.mlc.gov.tw/ )下載,或附回郵信封郵寄至收件地址函索。洽詢電話:(02)23610998、0917889082,傳真:(02)23611198,
(二)收件方式
※親自送件
‧台北市延平南路 31 號 2 樓(即日起至 99 年 5 / 31 止)
‧苗栗縣旅遊服務中心 - 苗栗市玉清路 382 之 1 號(99 年 4 / 19 至 99 年 5 / 31 止)
※郵寄繳件
‧10099 台北郵局第 22183 號信箱(以郵戳為憑)。
(三) 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浮貼一份報名表。為節省資源,響應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或親自送件。
(四) 信封右側請註明「參加 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字樣。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七、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預估郵遞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親自送件者,應於 2010 年 5 月 31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八、獎項及獎額:(共兩組,各選出以下獎項,總比賽金額為 160 萬)
金牌各一名:獎金 20 萬元
銀牌各二名:獎金 10 萬元
銅牌各三名:獎金 5 萬元
優選各十名:獎金 1 萬元
佳作各三十名:獎金 5 仟元
入選作品金、銀、銅、優選致贈珫璃獎座其餘致贈獎狀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九、評選規定:
(一) 邀請學者專家 7 名,共同組成「2009 臺灣苗栗采風」評選小組。
(二) 評選過程分資格審查、初審及決審三階段,嚴格評選。
◎資格審查:本階段主要針對參賽資格作嚴格之審查。
◎初審:本階段將針對參賽作品作第一階段的審查,評選以意念及主題表達 (20%)、創意 (20%)、技巧 (20%)、構圖 (20%)、光影 (20%) 為評選之條件。
◎決審:本階段將進行最後之評選,並選拔出各獎項之得獎者。
十、 得獎公布、頒獎時間(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一) 比賽結果:2010 年 5 月底揭曉,並公布於活動網頁,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二)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十一、附則:
(一)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三)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奬項得從缺。
(四) 參賽作品須與「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報名表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
(五)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1. 不得進行合成。
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紀念品、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六)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七)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八) 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九) 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苗栗縣政府」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銅牌獎以上(含銅牌獎)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一) 未獲獎作品(照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底片欲退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詳細註明收件人資料)
(十二)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三)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二、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mlc.photosharp.com.tw/action.html
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六甲村 | 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
六甲村在邁入 12 歲的同時,希望除了能帶給媽咪帶更多的舒適生活之外,也希望能帶給媽咪不同的驚喜。藉由此次「六甲村.孕媽咪公仔娃娃設計比賽」,我們要選出最具孕媽咪形象的公仔娃娃,您的設計將有機會成為六甲村的公仔娃娃喔!
主題:
「六甲村 | 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
主辦單位: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雙養生技事業有限公司、嬰兒與母親
參賽對象:
1、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生
2、年滿二十歲,有興趣參與設計出創意公仔的社會人士均歡迎參賽
比賽方式:
◎「公仔實體拍攝照片」&「公仔實體」一併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西屯區工業 39 路 49 號 六甲村‧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評選小組 收」;作品材質不限,需自行設計保護裝置,以免運送過程作品受損。
◎以「公仔實體」徵選,並由專業評選小組進行評選出得獎作品。
◎收件截止日:公告日至 99 年 1 月 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公布得獎名單:99 年 2 月 6 日,公佈於六甲村官方網站,並由專人致電通知得獎者。
◎全數參賽作品於評審後均不另外退回。
作品規格:
A、公仔實體拍攝照片 (需附正面、背面、側面之不同角度公仔照片;確實填寫您的真實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創作年月日)
B、公仔實體作品
評選辦法:
1、利用公仔設計,表現出孕媽咪最唯妙唯肖的一面。
2、以環保為原則,不限其材質。
3、創作風格均無限制,請自由發揮,在理念與設計感兼具之下,創作出具有意義又有創意的六甲村公仔娃娃。
評選標準:
主題特色 25%
創意表現 25%
媒材質感及外觀造型 25%
商品化潛力 25%
獎勵:
第一名:獎金 NT$6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二名:獎金 NT$4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三名:獎金 NT$3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四名:獎金 NT$2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五名:獎金 NT$10,000 元 ,共計 1 名
注意事項:
1)參加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且其獎位不再遞補;因此作品內容,需自行確認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
2)如遇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作品因包裝不當有損壞,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3)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得獎者寄送資料以資料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5)得獎者作品、圖面之所有權為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所有,作品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6)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享有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之一切權利,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7)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得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活動之辦法,若有任何更動,以網站上之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洽詢:
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 (40768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 39 路 49 號)
電話:04-23582886 轉分機 111 或 113
傳真:04-23582876
信箱:service@mammy-village.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mammy-village.com.tw
2010 中和市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透過攝影鏡頭展現本市文化節活動動態之美,以推廣本市觀光發展,促進地方文化藝術交流。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中和市民代表會
(二)主辦單位:中和市公所
(三)承辦單位:中和市立圖書館
(四)協辦單位:新視波 / 興雙和有線電視
三、攝影題材:
以拍攝下列五項子題為主:
(一)中和市建築之美(含各項市政建設)
(二)中和市各寺廟古蹟
(三)中和市各登山步道、公園
(四)中和市公所各項人文及活動
(五)圖書館各項閱讀推廣活動
※以上作品限兩年內拍攝,且未曾公開發表過。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
正片、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並以沖印 5 × 7 吋彩色照片,作品不得經過裱框、加色、彩繪、疊片、翻拍或電腦合成處理,每人以交十幀為上限,連作不收。
六、收件日期:
99 年 5 月 18 日 (週二) 至 5 月 23 日 (週日) 前每日 08:30 - 17:00 親送或郵寄至收件地點(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
(一)中和市公所一樓服務中心(中和市景平路 634-2 號,TEL:2248-2688 轉服務中心)【公所週六、日休息】
(二)中和市立圖書館(中和市南山路 236 號 7 樓,TEL:2949-2767)。
八、評審:
聘請評審委員擇期評選之,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得獎公布:
評審後專函通知得獎人,並於中和市公所網站(http://www.junghe.tpc.gov.tw )公布得獎名單。
十、頒獎、開幕典禮及展出時間、地點:
於中和市公所展出,日期另訂。
十一、獎勵辦法:
金牌獎:1 名,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幀。
銀牌獎:2 名,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幀。
銅牌獎:3 名,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幀。
優選獎:5 名,新台幣叁仟元,獎狀乙幀。
佳 作:25 名,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幀。
十二、附則:
(一)報名表請粘貼於參賽作品背面,作品是否得獎一律不予退件。
(二)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數位相機拍攝者須附 600 萬畫素以上之檔案光碟,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宣傳、展覽、專輯、印製權,不另給酬;如無法繳交原作品底片或光碟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三)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令事項或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金、銀、銅牌及優選獎不得重複,佳作則不受此限。
(五)曾參加 2008、2009 中和市攝影比賽第一名之創作者,不得參賽。
(六)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八)獎金依所得稅法之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十三、洽詢電話:
(02)29492767 中和市立圖書館。
十四、實施辦法、報名表請至中和市立圖書館或中和市公所一樓服務中心索取,或上網下載,網址:http://www.junghe.tpc.gov.tw 。
2010 柔情紙盒塗鴉
塗鴉 (Graffiti) 是年輕人一種自我表達的行動與藝術形式,在空白的街牆,高架橋柱,商店鐵鋁門上發言,以沉默但囂張的方式和社會對話,另一方面,塗鴉在我們本來文化的原本意義,又是小孩子的隨意表達,語言能力尚未成熟的兒童,透過繪畫的形式表達他們的心靈圖像;於是「塗鴉」既是天真,又是叛逆!是把自己內在感受透過圖像表達的 Graffiti !!
你有話要說嗎?柔情現在邀請你在面紙盒上盡情塗鴉!把你的 Graffiti 畫在面紙盒上!一旦入選,你的 Graffiti 就有機會從大賣場、便利商店、網路購物中心無所不在的滲透到家家戶戶裡!
徵選時間
12/04 - 01/20 徵選收件
01/22 初選公佈
01/23 - 01/27 人氣票選及評審團複選
01/29 得獎公佈
獎金與獎項
第一名:獎金 3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一優先資格
第二名:獎金 2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二優先資格
第三名:獎金 1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三優先資格
街頭人氣獎 1 名(票選最高)- 柔情盒裝面紙(160抽)一箱+香沁紙手帕一箱
情義相挺獎 10 名(參與投票)- 柔情盒裝面紙(160抽)一箱+香沁紙手帕一箱
評審方式
設計主題 30%
美學風格 30%
商品延伸性 40%
初選評審
永豐餘消費品行銷企劃部
StreetVoice 行銷企劃部
決選評審名單
Felix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總經理
洪裕淵 - Intermix 塗鴉活動創辦人 / Greyone Arsenal 美式街頭 Select Shop 主理
麻原啾 - 潮流誌放肆玩總編
布朗 - 跳起來音樂節創辦人 / 大囍門
陳皇旭 - 台客搖滾嘉年華美術總監
詳細活動辦法及下載:http://tw.streetvoice.com/svactvs/tender2010/index.html
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
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
一、參賽主題:
佛教,東方的文明,西方的曙光。邀請您以佛陀一生的事蹟,透過充滿創意的發想,以富有教育性、大眾化的思考,結合傳統與現代的思維,創作各項作品。
二、主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三、承辦單位:中華佛光青年總團
四、協辦單位:人間福報、人間衛視
五、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3 月 20 日止
六、參賽對象:
海內外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職業設計師、自由創作者。
七、參賽規定:
1.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參賽
2.件數不限
八、參賽組別:
1.數位動畫 / 電子卡片組
2.平面卡片組
3.創意商品組
九、獎金類別:
佛光獎:2 名,獎金 50,000 元、獎狀一只
菩提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一只
人間獎:5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一只
佳 作:10 名,獎品一份、獎狀一只
十、得獎公告:
2010 年 3 月 31 日於本活動網站 http://www.bliayad.org.tw 公佈
十一、頒獎日期:
擇期通知
十二、參加辦法:
參賽作品光碟請連同參賽所需文件一起繳交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8 樓「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 評審會收」
報名表下載網站:http://www.bliayad.org.tw
十三、洽詢辦法:
02-2762-0112 轉 2584 陳玉霜
E-mail:yad@fgs.org.tw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bliayad.org.tw
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亞東紀念醫院「生命、傳承、愛」器官捐贈標誌、LOGO、圖像設計比賽
你了解器官捐贈嗎?
你希望付予器官捐贈生命傳承什麼樣的圖案形象?歡迎你來挑戰你的創意!
一、活動主旨
器官捐贈是把愛傳出去,讓生命延續及生命教育的紮根。為建構在大眾心中應有之器官捐贈讓愛傳遞精神象徵,透過本活動激發大眾對器官捐贈形象圖案之創意設計,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生命教育的特色。
以「生命、傳承、愛」為主軸設計及器官捐贈未來發展之意像,並利用原識別圖案(LOGO)做演繹,應用於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精神之展現。並期望藉此識別圖案,加強民眾對器官捐贈之認同感與發展期許。
※「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勸募網絡 FEMH 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FEMH」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移植委員會 Organ Transplantation Committee, FEMH
三、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對器官捐贈生命教育理念認同之夥伴。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03 月 01 日,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單位: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 潘小姐,聯絡電話:(02)8966-7000 分機 2105 潘小姐
(四)收件地址:220 台北縣板橋市南雅南路二段 21 號,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器官捐贈標誌、LOGO、圖像設計比賽」字樣。
(五)得獎作品將於 99 年 06 月 15 日前揭曉,並公告於「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捐贈」網站(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並專函或專人通知得獎人,作品將於亞東紀念醫院展出並擇期頒獎。
(六)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厚卡紙裱褙、報名表一份,請浮貼於作品背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燒錄光碟 CD 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納入評分。
四、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 × 15 公分,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完稿作品須包含實務運用設計圖至少 2 種以上應用圖稿,其中一種指定為:捷運悠遊卡設計。如第五項說明)。
(二)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一份,並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600dpi,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四)相關訊息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五)本識別標誌 LOGO 及意象圖案將應用在徽章、卡片、T 恤、杯子、杯墊、鑰匙圈、信封、信紙、吊飾、捷運悠遊卡(指定)等紀念品,及摺頁、簡介、網頁等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悠遊卡卡片大小為 85.6 * 54mm。圖檔需高出卡片尺寸,大小約為 92 * 60mm。(提供製卡圖檔檔案,檔案規格詳如附件。)
五、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設計理念構想...等。
(二)評審標準:
‧整體造型 20%
‧原創性 20%
‧設計理念構想 40%
‧親民性 10%
(三)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組成評審小組為當然評選委員評審作品,並開放來院民眾及院內員工網路投票評選,評選結果公告得獎名單於「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網站 (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二)第二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三)第三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1幀。
(四)佳作者 2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不實者,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則取消資格。
(二)獲獎者需同意各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所有,本院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