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2日 星期四

「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稿」徵稿比賽

 
一、活動目的
苗栗縣政府為保障旅遊消費者的權益,並強化苗栗縣觀光服務業者的服務品質,特設計創意旅遊資訊架,以獎勵優良服務品質業者,放置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提供旅客旅遊資訊。參賽者以苗栗旅遊意象為主要考量,設計出符合苗栗縣特色的旅遊資訊架,創造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設計,鼓勵全國對設計創作有興趣的民眾共同參與,同時藉由活動使民眾深度地認識苗栗獨特風情。

二、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執行單位:康晴統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三、報名資格
歡迎各大學校院藝術設計相關科系院所或有興趣之學生、教師和社會人士踴躍投稿參加。

四、作品規格
(一)、製作內容
1.規格為彩色圖樣、高 35 公分、長 60 公分、寬 10 公分。
2.應有苗栗觀光代言大使喜鵲娃娃圖樣,以壓克力或木雕材質為主
3.印有苗栗友善旅遊資訊架字樣。
4.苗栗觀光代言大使喜鵲娃娃圖樣原始檔由執行單位授權提供。

【範例】

(二)、電子檔:
1.CorelDraw 或 AI 格式
2.JPG 格式
3.作品說明,燒錄於光碟片內。
※注意事項:作品內容不得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著作權、隱私權、肖像權)

五、報名方式
Step 1.
參賽者填具主辦單位制定之以下表格:
1.「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稿徵選 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
2.「作品創意說明書」。
3.「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Step 2.
將作品以 DVD or VCD 格式燒錄於光碟中(內含 1.CorelDraw 或 AI 格式 2.JPG 格式 3.作品說明),並請複製六片。
Step 3.
請參賽者將作品與以上表格,寄至: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 186 號 14 樓之 5 「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稿 執行小組收」。聯絡 Email:winiden23@gmail.com 蕭小姐

六、評比方式與標準
(一)、邀請視覺傳導美術設計相關之專業設計家或相關學者蒞臨擔任評審。
(二)、採公平、公開、公正之評審方式甄選。
(三)、將於比賽現場評選出參賽結果名次分別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並擇優選獎二名,將得獎作品公告於活動網站中。
(四)、為能使苗栗縣的優質服務更有國際性的指標,評比項目中特列「國際化」。
(五)、評分方式:總分為 100 分,評審依照評比項目表中之項目比例評分,加總後,分數最高者為第一名,依序推論。
(六)、評比項目表
創意性  15%
內涵性  15%
國際化  15%
傳達性  15%
優美性  15%
持久性  10%
易記憶性 10%
可讀型  5%
總分   100%

七、獎勵內容
前三名優勝者經主辦單位評估後,有機會將設計稿印製在苗栗縣旅遊資訊架上,於指定餐廳、民宿和飯店上均可看見其作品。
第一名:1 名 - 獎金 15,000 元
第二名:1 名 - 獎金 10,000 元
第三名:1 名 - 獎金 8,000 元
優選獎:2 名 - 獎金 5,000 元
★凡優勝名次選手除獲獎金之外,並頒贈:優勝獎牌乙面及 3,000 元等值住宿券一張。
註 1:所有參賽作品須無償將設計版權給予主(承)辦單位,並使用在旅遊資訊架與其他相關文宣品製作上。
註 2: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由執行單位代扣 15% 所得稅,並備妥身分證親自領取獎品。

八、活動時程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2009 / 04 / 23 (四)截止收件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評選期間:2009 / 04 / 24 (五) - 2009 / 04 / 30 (四)
(三)、優勝作品公告:2009 / 05 / 05 (二) 將公告於網站
(四)、頒獎典禮:擇日通知得獎者,並配合服務品質獎頒獎或特色住宿及餐廳名人推薦獎頒獎典禮。
註1:以上日期、時間、地點若有臨時性調整,將公告在活動網站上,並以電話通知作品參賽者。

九、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 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
2.內容若不符合主題或有傷風敗俗等情事,主(承)辦單位有權可不通知直接刪除其參賽資格。
3.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承)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4.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由執行單位代扣 15% 所得稅,備妥身分證親自領取獎品。
5.得獎人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無條件讓渡入選或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主(承)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但原創作者仍保有著作人格權。
6.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版權及擔保參賽作品之影像無爭議。參賽作品若有智慧財產權等相關爭議產生,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7.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主(承)辦單位,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主(承)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作品。
8.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並以掛號寄送,因郵遞途中或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9.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逕行與執行單位確認。
10.自得獎公告日起 5 年內,得無償將得獎作品於主(承)辦單位網站公開傳輸或進行公開展示,並得推薦給相關媒體業者。
11.若參加比賽作品未達名次應有水準者得以從缺。若有票數相同之情事,由主(承)辦單位做最後名次決定。
12.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13.所有獎項,主(承)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若未遵守參賽規定及條款者,視同棄權。

活動資訊及文件下載:http://www.miaolifood.tw/event_02.htm



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一、活動目的
以苗栗縣的合法旅館或民宿為主題,盡量涵蓋苗栗區內的民宿與旅館,透過故事劇情描述苗栗的人文、山光水秀、融入民宿主人的熱情及特色美食為拍攝元素,自行搭配音樂,製作出描寫苗栗縣特殊人文特色、地景藝術、鄉鎮風光...等內容之 5 - 8 分鐘以內之創意網路故事短片,製作素材及方式不限,可以劇情、動畫、記錄片...等方式呈現,以流暢的拍攝手法將苗栗旅遊風光自然的呈現在國人面前。

拍攝內容需與苗栗縣相關並搭配歌曲、音樂進行製作,音樂曲風、歌曲可自行選擇,但須取得該音樂之重製權利並取得同意書。(請參考網站附件: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音樂使用授權書)。本活動免報名費。

二、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執行單位:康晴統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三、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影像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賽。

四、報名方式
Step 1.
參賽者填具主辦單位制定之以下表格:
1.「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
2.「作品創意說明書」。
3.「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4.「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音樂使用授權書」。
Step 2.
將作品以 DVD or VCD 格式燒錄於光碟中,並請複製六片。
Step 3.
請參賽者將作品與以上表格,寄至: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 186 號 14 樓之 5 「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執行小組收」。聯絡 Email: winiden23@gmail.com

五、作品格式
(一)、片長:5 - 8 分鐘以內,以 DVD or VCD 格式燒錄於光碟中報名參加比賽,同時繳交 500 字內作品創作說明,請參賽者規劃大尺寸(高解析度,參賽使用)及小尺寸 320 × 240 (低解析度,如:.mpg 或 .mpeg 檔,線上瀏覽用) 二種版本供主(承)辦單位使用。
(二)、拍攝器材、拍攝型態、製作方式均不限。
(三)、請繳交 500 字內作品創作說明。
(四)、參賽作品之畫面均需配上「作品名稱」、「歌詞字幕」、「製作者(團隊)名單」等字幕。
(五)、投稿作品請自行剪輯轉檔為符合 NTCS 系統標準之數位格式 (一式六份;每片光碟片上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或製作團隊),燒錄為標準 DVD 或 VCD 光碟,必須可供電腦及一般家用光碟機播放。

六、評比標準
(一)、為突顯苗栗地區人文、地理等特色,評比項目中特列「地方風格」。
(二)、分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以專業評審委員由參賽作品中初審選出優良之入圍作品 20 部,置於活動網站中;第二階段,分為兩種權重比例,專業評審委員佔 70%、網友票選 30%,加權比例計算後,分數最高者為金片獎,依序為銀片獎與銅片獎,並擇優選獎一名及佳作獎二名。
(三)、活動評審委員由參賽作品中初審選出優良之入圍作品 20 部,置於活動網站中,供網友票選。參加投票的網友,亦可參與抽獎,將由主(承)辦單位隨機抽出三名得獎者,獎品為苗栗縣住宿卷乙張或套票乙份(價值 3000 元)或其他等值商品。
(四)、評比項目表:
   腳本創意 25%
   視覺設計 15%
   剪輯特效 15%
   編曲技術 15%
   地方風格 30%
   總分   100%

七、獎勵內容
金片獎:1 名 - 獎勵金 8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金質住宿卷一張(價值 5000 元)。
銀片獎:1 名 - 獎勵金 6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 5000 元)。
銅片獎:1 名 - 獎勵金 4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 5000 元)。
優選獎:1 名 - 各得獎勵金 2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 3000 元)
佳作獎:2 名 - 各得獎勵金 1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 3000 元)
參與投票獎:3 名 - 苗栗優質知名飯店住宿卷乙張或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 3000 元)

註 1:所有參賽作品須無償予主(承)辦單位置於網際網路、國內外頻道或其他錄影頻道中播出使用。
註 2: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由執行單位代扣 15% 所得稅,並備妥身分證親自領取獎品。

八、活動時程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2009 / 04 / 23 (四)截止收件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評選期間:
   ◎初選:2009 / 04 / 24 (五) - 2009 / 04 / 30 (四)
   ◎初選公告入圍 20 部作品:2009 / 05 / 01 (五)
(三)、網路人氣投票:2009 / 05 / 04 (一) - 2009 / 05 / 25 (一)
(四)、網路最佳人氣公告:2009 / 05 / 26 (二) 將公告於網站
(五)、優勝作品公告:2009 / 06 / 01 (一) 將公告於網站
(六)、頒獎典禮:擇日通知得獎者,將與服務品質獎頒獎典禮同日進行

註1:網路票選是由入圍 20 部作品中,於網站(www.miaolifood.tw)上由網友投票選出,投票網址請上活動官網查詢。
註2:以上日期、時間、地點若有臨時性調整,將公告在活動網站上,並以電話通知作品參賽者。

八、注意事項
1.參賽影片作品內須註明歌曲之「詞、曲創作者」、「演唱者」、「發行單位」等字幕。
2.參加本活動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事,將依違反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法令究責,除取消其得獎資格外,並追回獎金或獎牌、獎品。
3.報名參賽即表示參賽者同意活動相關規定。主(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比賽辦法之權力,並經評審委員通過後,將最新辦法公告於活動網站。
4.中獎獎額若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國人扣繳 15% 所得稅,外國人扣繳 20% 所得稅。
5.得獎公告將公佈於活動網站,並個別以書信或電話通知參賽者。
6.報名需簽署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著作權歸屬如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所示,本活動除發給各項得獎獎金外,不另支付其他費用。
7.主(承)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宣傳、編印相關專題、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播放、重製等之權利,參賽者需全力配合,不另計酬。
8.以團體形態參賽者,請於報名時填寫一代表人,並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承)辦單位之相關事宜。

活動資訊及文件下載:http://www.miaolifood.tw/event_01.htm

Pure Nike 原生插畫創意募集

 

【徵稿時間】
作品收件:2009 / 01 / 21 ~ 2008 / 02 / 21 PM3:00
作品評選:2008 / 02 / 24 ~ 2008 / 02 / 28
獲獎公佈:2008 / 03 / 01 於 NIKE 活動網站及黑秀網統一公佈

【比賽辦法】
1. 作品創作規格:
 ●作品尺寸:800 x 800 pixle JPG 格式
 ●檔案大小:250KB 以內
 ●解析度:72dpi (RGB 模式)
2. 作品創作形式:作品創作形式不限,舉凡攝影、手繪、電繪、複合媒材皆可, 創作方向不限鞋面設計,以能表現創意與「Pure Nike」精神結合之稿件為主。
3. 投稿方式:本徵稿活動採線上投稿,請參賽者自活動網站下載 Nike Sportswear 「Pure Nike」資料夾,內含相關活動精神以及規範等素材供創作者參考,完成創作後請依照活動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4. 提醒徵稿活動參賽者,請務必填寫作品創作理念以及聯絡資料等,以利評審評選和後續的入圍通知等。

【評選辦法】
1. 最佳創意 TOP FIVE -
最後將經由專業評審評出最佳五件作品,評選標準分為 : 作品創意 60% 、活動精神 30%、人氣票選 10%。
2. 人氣王網路票選 -
票選時間 : 2008 / 01 / 21 ~ 2008 / 02 / 24,活動期間將由網友統一票選選出。
3. 網友票選抽獎 -
參與人氣投票會員,將於活動結束後隨機抽出 3 名幸運網友,將可獲得 Nike Sportswear 當季產品。

【活動獎項】
1. 最佳創意 TOP FIVE : 商品 Cortez、Eugene 與其它 Nike Sportswear 當季產品,市價約 20,000 元,獲選作品將同時收錄於 Nike Sportswear 網站與其它宣傳使用。
2. 最佳人氣獎 : 商品 Cortez、Eugene,市價約 5,000 元
3. 網友票選抽獎 : Cortez 乙雙,市價 3,000 元

【其他注意事項】
(以下注意事項適用於本活動,凡參加本活動之會員,您必須充分了解活動內容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及約定)
1. 活動辦法以「NIKE NSW 原生插畫創意募集」活動網站公佈為準,Nike 將保留更動活動內容之權利。
2. 上傳的作品及相關資料,必需為其之完全原創作,請勿冒用、剽竊或侵害他人之肖像或著作。NIKE 公司將擁有所有活動相關圖文影音之完全使用及修改編排權利。
3. 活動上傳作品資料不得有暴力、猥褻、妨害風化、過度暴露、涉及人身攻擊、違反善良風俗、宗教或政治議題之影像、圖像及文字。
4. 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或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處,Nike 有權將其相關資料予以刪除,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5.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嚴重破壞活動規則者,除資格無效,且 Nike 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6.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 Nike 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伺服器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Nike 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7. 本活動之贈品不得轉換成現金或其他等值商品。
8. Nike 保留擴大、修改、取消、終止該活動以及更改活動截止日期的權利。
9. 寄送地區僅限於台灣本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不予寄送。
10. 活動內容若發生任何爭議概以 Nike 最後決定為準。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nikesportsw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