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

第十八屆時報金犢獎

 
參賽資格: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

獎勵辦法:
一、年度最佳金犢獎:
自所有金犢獎中評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壹座。
二、2009 年最佳學校金犢獎:
自所有得獎作品中統計金、銀及銅獎得獎數,得獎數最多之學校獲得,分為台灣大專、台灣高中(職)及大陸高校各一名,各得獎座壹座。
三、指導老師獎:
優選獎以上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個人指導之所有作品獎狀壹紙。
四、校長獎:
(1)台灣及其它地區:自各校參賽作品達一百件者,由各校自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以此類推,各得獎狀壹紙。
(2)大陸:凡參賽作品達兩百件之學校,可在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各得獎狀壹紙。
五、第一階段評審:
(1)優勝獎:進入複審之入圍作品各獲入圍證書壹紙。
(2)優等獎:每一類項各五名,各獲獎狀壹紙。
(3)入圍獎:每一類項一名,各獲獎狀壹紙。
六、第二階段評審:
金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
銀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壹座。
銅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佳 作:每類項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優 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七、高中(職)組:
所有類項均可報名,平面廣告類可選擇參加高中組或大專組,限擇一參賽。
參加其他類項者與大專組綜合評選。平面類將分項評選出以下獎項:
(1)最佳新人獎:自平面廣告類各品牌中,各選出二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2)佳作:每項各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3)優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參賽類別:
一、廣告設計類:
1. 臺北城市意象廣告設計
2. 旺旺公益廣告設計
3.“5.12”汶川大地震公益廣告設計
4. JUST US 飾品品牌形象廣告設計
5. 悟空威客網形象廣告設計
6. 義守大學國際學院形象與招生廣告設計
 ‧平面廣告類:以上各項分項評選
 ‧電視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網路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廣播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動畫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二、指定品牌專案:
1. 北京故宮博物院明信片設計
2. 廣州嶺南印象園門面設計及旅遊商品設計
3. 海西汽車博覽會“未來汽車”外觀造型創意設計
4. NewWebPick 支付卡卡面設計
5. 寶貝荳時尚人物插畫設計
6. 金犢獎 20 周年行銷活動企劃案
三、 技術類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重複報名,分三項評選
1. 文案對白項: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2. 美術設計項: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3. CF 製作技術項:報名電視廣告、動畫廣告類之作品

作品規格相關規定:
一、平面廣告類:
(1)一律以設計稿參賽,作品尺寸指定為 A3 (297 * 420mm) 或 A4 (210 * 297mm) 兩種尺寸為限。廣告系列作品限三張以內。
(2)參賽作品繳交方式可分為:
 a. 自行輸出 (規格如下列 (3)-(8) 之規定)。
 b. 繳交圖檔 (規格如下列 (3) 之規定),由執委會統一輸出。(相關規定另行公佈)
(3)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圖檔(光碟-請務必填寫作品編號)、檔案清單(檔案名稱請依(4)之規定)。圖檔請以PC規格為佳,同一作品請繳交兩種格式:
 a. *jp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CMYK 色彩或 RGB 色彩。
 b. *ti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或 RGB 色彩。
(4) 圖檔名稱請存為「作品編號-產品名-作品名」如:TA1-001-林務局-鐘篇,並存於光碟中。上述之作品編號產生於線上報名之後;系列稿請加註。如:TA1-001-1,TA1-001-2,TA1-001-3,其中 TA1-001 為作品編號,-1 表示系列中第一件,以此類推。
(5)需裱貼於 200 磅黑底或白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
(6)系列作品請務必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由左至右之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連接。
(7)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8)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份繳交執委會。

二、電視廣告類:
(1)一律以 DVD (720 * 480 NTSC 標準) 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錄影帶上,一份繳交執委會。
(4)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普通話對白,以利評審評選。
(5)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三、網路廣告類:
(1)每件參賽作品可任選其一:
 A. 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
 B. 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
 C.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與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點選廣告後,以連結方式進入廣告網頁。
(2)廣告網頁需為 HTML 格式,適用 FireFox2.0 及 IE5.0 以上版本瀏覽器,圖檔格式為 GIF、JPG、SWF、WMV、PNG 或 FLV 等格式。
(3)為了移置性考量,請採用相對路徑描述檔案或連結位置。
(4)廣告網頁不限制使用其他程式,如 JAVA、JavaScript 等,但必須是 FireFox2.0 及 IE5.0 以上版本瀏覽器內建便可支援之功能,螢幕畫面以最佳瀏覽解析度為準。由於評審時採取單機展示評審,請勿使用有關伺服器端的程式。
(5)請將每一件參賽作品的所有檔案存入同一檔案夾中,並以 ZIP 或 RAR 格式壓縮,橫幅廣告命名為「banner.html」(建議以 gif 或 flash 格式)、廣告網頁起始頁命名為「webpage.html」;若為多頁廣告網頁,命名請依序編號「webpage-序號.html」,例:「webpage-1.html」、「webpage-2.html」...。
(6)參賽者應另準備一頁網頁介紹自己及參賽作品,此網頁僅供得獎作品展示階段輔助說明之用,不納入評審的考評,請詳述參賽者姓名、學校及簡介圖片,存成另一檔案夾,命名為「INTRO」,檔名則命名為「intro.html」。
(7)請上http://www.timesawards.com,上傳作品。
(8)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不另行通知。
(9)請將線上報名之表格列出並隨同付款書一同繳交至執委會。

四、廣播廣告類:
(1)以 MP3 或 WAV 格式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廣告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並填寫完整之普通話對白/旁白文字。
(3)參賽作品請存於光碟中,檔案名稱同於平面類 (4) 之規定。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光碟上,一份繳交執委會。

五、動畫廣告類:
(1)一律以 DVD (720 * 480 NTSC 標準)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檔案名稱同平面類 (4) 之規定。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錄影帶上,一份繳交執委會。請於線上填寫完整對白,以利評審評選。
(5)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六、技術類:
(1)凡以平面作品參加技術類者,皆需繳交二份輸出作品,其餘請繳交一份即可。
(2)報名文案對白項者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文案,以利評審評選。

七、本屆指定品牌類
1. 行銷企劃類:行銷企劃書,以 A4 白紙為主,頁數 15 頁以內
2. 略:視題目內容而定

收件:
一、日期:
2009 年 3 月 1 日(日) ~ 2009 年 4 月 24 日(五)(以郵寄日戳記為憑)
二、繳件方式:
(1)通訊:將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置於信封袋寄至本會。
(2)現場:將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親送本會。(集中收件時間:4 月 21 - 24 日 09:00 至 18:00 地點將於 4 月份另行公佈)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timesawards.com
(1)請點選「時報金犢獎」,選取「第十八屆時報金犢獎」畫面將出現本屆金犢獎專屬網頁。
(2)請點選「線上報名」,進入報名網頁。
(3)請先輸入聯絡人身分證字號,填寫聯絡人資料,再進行作品資料輸入。
(4)以「另存新檔」功能備份儲存您的報名資料。

報名繳交文件:
表一、參賽作品明細表及約定聲明書。
表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每位小組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未滿二十歲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務必隨報名表繳交;請貼於規定表格內)
表三、付款書及報名費用(匯款請附收據);繳件前請先確認是否轉帳成功。
表四、報名表(每件作品請繳交二份,一份隨件繳交,另一份貼於作品表板後或附於光碟盒內)。
表五、作品主旨及旁白說明。

報名費用:
一、單件作品每件 200 元新台幣,系列 2 件 300 元新台幣,系列 3 件 400 元新台幣。
二、若平面作品需執委會提供輸出服務,需另加輸出處理費用:規格 A3,作品每件 150 元新台幣。

繳費方式:
現金:請親至本會繳款。
現金袋: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以『掛號』寄至本會(寄件者姓名須與報名聯絡人相同)
ATM 轉帳:轉帳完成後將 ATM 繳款收據 (請寫上報名作品之聯絡人姓名) 附報名表上郵寄至本會,以利對帳。
  ※ 銀行行名:華南銀行萬華分行 銀行代碼:008
  ※ 帳號:線上報名後,系統將自動呈現於付款書上

評審:
一、日期:
第一階段評審:
2009 年 5 月 16 日(六)、17 日(日) 地點:大陸
2009 年 5 月 07 日(四)、08 日(五) 地點:台灣
第二階段評審:
2009 年 5 月 20 日(三)、21 日(四)地點:大陸
二、辦法:
第一階段評審:
採取大評審團制,並分組評比,選取其中 10% - 15% 入圍,進入複審。
第二階段評審:
(1)由複決審評審團針對入圍作品給分,並選取 20% - 25% 入選,進入決審。
(2)行銷企劃類入圍者於評審現場提案競賽,每組 20 分鐘,形式不拘
決審:由評審委員採討論方式進行,選出各項得獎者。
總決審:於所有金犢獎中,選出一名年度最佳金犢獎。
三、校長獎:
台灣及其它地區:凡參賽一百件以上之學校,參賽作品初審入圍後,由該校組成評審團自行評選。
大陸地區:凡參賽兩百件以上之學校,參賽作品初審入圍後,由該校組成評審團自行評選。

頒獎典禮:
台灣及其它地區:預定 2009 年 5 月 30 日 (六) 台北市政府親子劇場。(錄影轉播)
大陸地區:預定 2009 年 6 月13 ~ 14 日 (六、日) 北大百周年紀念講堂。(錄影轉播)

本會資訊:
時報金犢獎執行委員會
台灣:
地址:台灣台北市 108 萬華區艋舺大道 303 號 B4
聯絡電話:002-886-2-2308-7111 轉 6247、6220 林麗萍
聯絡傳真:002-886-2-2308-6974
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電子郵件:rita@mail.chinatimes.com.tw
大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8 號現代城 B 座 1602
聯絡電話:002-8610-8589-5822 王歡
聯絡傳真:002-8610-8589-0019
網站:http://www.ad-young.com
電子郵件:jindujiang@126.com

活動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我愛公廁徵文創作比賽、「我愛公廁」創作大賽

 
宗旨:全民反髒污共創美麗新北縣,打造公廁新願景「乾」與「淨」,促使管理維護單位朝向五大指標「不濕」、「不髒」、「不臭」、「自主管理」、「綠美化」邁進,使本縣的公廁乾淨乾燥不打滑,潔淨無垢無髒污、垃圾桶無滿溢,通風良好無異味,落實男、女及殘障廁標示,清掃維護要確、實記錄,清潔工具整齊置放於定點,適度的綠化、美化裝置,打造舒適、優質的如廁公共空間,藉由文字的描述,推廣縣民對於公廁內的物品愛物、惜福觀念,使民眾發揮公德心,共同締造又「乾」、又「淨」的公廁文化。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現就讀或設籍於臺北縣內年滿 16 ~ 25 歲之在學學生

比賽組別與辦法
分為創意宣導標語以及創意四格漫畫組,內容須符合臺北縣政府所推動之公廁如廁 6 項守則其中 1 項為主題即可,大家可將任何在生活中,對於臺北縣內公廁的感想、觀念,藉由各個層面的人、事、地、物,以「我愛公廁」作為創作主題,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一)創意宣導標語:以宣導文句形式表現公廁如廁文化,字數在 20 字以內。
(二)創意四格漫畫:以四格漫畫形式表達公廁如廁文化。

作品展現:
請以臺北縣政府所推動之公廁如廁 6 項守則為主題,分別為:
(一)大小便時對準蹲,保持乾淨通體舒
(二)檳榔煙蒂不亂丟,異物不亂扔馬桶
(三)如廁完後隨手沖,馬桶芳香好暢通
(四)洗洗手、不甩手、地板好乾爽
(五)美化公廁好環境,綠化公廁新生命
(六)小細節、多留意、如廁好愜意

稿件形式:
(一)創意宣導標語組:
(1) 電腦檔案投稿者:直式橫寫之電腦 12 號字繕打,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順序)。需附上原始檔案,轉檔檔案限定在 5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書面投稿者:以有格稿紙書寫或以直式橫寫之電腦 12 號字繕打列印於 A4 紙張,字數以 20 字為限,交件時一式五份。
(二)創意四格漫畫組:
1.以四格漫畫呈現,不限個人參件數,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
2.作品規格:
(1)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5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 5787 * 4093 像素(長*寬)以上,黑白或彩色均可,四格分別以四個檔案完成,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順序)。需附上原始檔案,並附上轉檔格式為 JPG 或 GIF,解析度不得小於 350dpi,轉檔檔案限定在 10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 A3 (橫式) 大小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每格約長 21 * 寬 14.9 公分),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不限定繪畫方式,黑白或彩色均可,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30 日止。

報名方式:請至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epb.tpc.gov.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請將稿件與報名表寄至臺北縣板橋郵政 18-83 號信箱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我愛公廁」創作大賽收。

評分標準:
(一)評選標準:
1.主題意識(佔 50%):參賽作品對公廁的認識與見解。
2.作品結構(佔 30%):參賽作品的文章或圖案之結構、鋪陳及流暢度。
3.創意(佔 20%):參賽作品與公廁相關的創意度。
(二)評審程序:本次活動之評選作業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予以評選,由評審委員依參選作品,評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3 名之作品(不得重複獲獎),並予以公開表揚及獎勵。

獎勵辦法:
(一)創意宣導標語組:
特優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8 仟元之獎品及腳踏車乙台。
優等二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5 仟元之獎品及 MP3 乙個。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3 仟元之獎品及隨身碟乙個。
(二)創意四格漫畫組:
特優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8 仟元之獎品及腳踏車乙台。
優等二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5 仟元之獎品及 MP3 乙個。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3 仟元之獎品及隨身碟乙個。

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投稿 1 篇參賽作品,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二)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或曾於他處發表,一經發現,褫奪參賽資格。
(三)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接收本須知之各項規定。
(四)參賽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恕難進行評審流程;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參選者對評審委員所作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五)參賽作品以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為限,如經發現有抄襲、冒名頂替、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即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承擔。
(六)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出版、發行(售)、推廣(如網站、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權利,將不另支付作者酬勞及版稅。
(七)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得獎公告:以專函通知得獎者,得獎作品將刊登於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中,與所有縣民分享,並公開表揚。

※ 本實施計畫經局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epb.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17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