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

原味千尋【創意 Banner 與 Slogan】甄選

 
(一)關於原味千尋
原味千尋休閒食品公司深耕美味、健康的休閒食品多年,從品牌建立、集思研發、生產製造、包裝設計及市場行銷,都是團隊努力不懈的成果。進而與國內先進廠家合作及交流,觀摩不同的技術與觀念,應用在創新或傳統的風味,讓健康的概念及美味得以發揮極致。為了將優質產品推薦到消費者手中,除了不斷要求產品品質,更挖空心思尋找新素材,遍覽世界流行風味的特點,目的就是希望提供給大眾健康美味之外、更能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在走過無數的食品廠之後,發現到在台灣,食品相關法規及環境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生產標準存乎一心。六年級的我們致力想改變的就是當扮演供應者跟消費者的角色時,能夠有一致的認同。簡單說就是我做「棒」的東西賣給你,而他也做「棒」的東西賣給我,不管扮演那個角色都是愉快的。而隨著消費意識越抬頭,我們也深信我們除了提供美味,更堅持衛生把關營養的信念,一定會散播開來,讓大家都做「棒」的產品,買到的也都是「棒」的產品。

(二)活動宗旨
為配合七月中旬『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之成立,特舉辦『原味千尋【創意 banner 與 slogan】甄選活動』,希望藉此活動選出適合本新聞台之 banner 裝飾以及令人耳目一新之創意標語。

(三)主辦單位
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

(四)徵選重點
◎BANNER
§ 能展現原味千尋休閒食品健康美味的特點。
§ 能展現原味千尋休閒食品無論獨自品嚐、與三五好友分享、甚或是送禮皆非常合宜之特色,並展現其輕鬆、活潑卻又不失高雅之氣質。
§ 需將原味千尋休閒食品公司之 LOGO 融入設計當中。
‧LOGO 素材載點:
1.http://vspace.cc/file/CADS48F2S4DO1JJ1.html
2.http://www.badongo.com/pic/9711686
3.http://www.sendspace.com/file/oro9dr
§ 建議參考官方網站內容,建立風格一致之設計,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daintiest.net
◎SLOGAN
§ 可展現原味千尋休閒食品健康美味之特點。
§ 可展現原味千尋休閒食品無論獨自品嚐、與三五好友分享、甚或是送禮皆非常合宜之特色。
§ 除以上觀點之外,參賽者亦可發揮創意,從其他角度思考。
§ Slogan 必須有加強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正面形象之推廣效果。

(五)參賽資格
‧不拘,凡對平面設計、文案構思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國內外創作者、各設計院校師生、設計公司、設計社團及個人設計師或社會大眾,皆歡迎投稿。
‧毎位參賽者報名作品件數不限,但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以一案一夾方式獨立設計(Banner 與 Slogan 皆然)並於時限內繳交,獲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六)參選辦法
‧本徵選活動徵稿內容包括:『新聞台 Banner 設計』及『新聞台創意 Slogan』等兩個比賽項目。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1.新聞台 Banner 之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彩色標誌壹式,圖樣大小限制為 900 X 500px,須設計成橫式圖案(900px 為橫置 Banner 之寬,500px 為其高),除原始檔案之外,須另輸出 jpg 格式檔案一份,解析度為 96dpi。
2.建議參選者同時可附上 Banner 應用項目做為輔助參考之用;例如:blog 按鈕、側欄標題裝飾等,延伸項目以三項為限,須輸出 96dpi,jpg 格式檔案及原始檔一份。此部份為非強制性要求,但提供延伸項目參考者將視情況酌量調整分數或加分。
3.創作理念請填寫於報名表上,內容以 500 字為限。
4.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於時限之內 e-mail 至以下信箱:daintiestnet@gmail.com
◎新聞台創意 Slogan
1.新聞台創意 Slogan 之參賽作品以 20 字為限,可以中文或英文表達,英文的一個音節視為中文的一個字,音節的判定以主辦單位之認知為主,參賽者不得異議。
2.品格式請參考附件。
3.創作理念請填寫於報名表上,內容以 100 字為限。
4.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於時限之內 e-mail 至以下信箱:daintiestnet@gmail.com

(七)收件方式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年7月11日24:00止
‧參選作品請 e-mail 至:daintiestnet@gmail.com,電子郵件標題請依以下格式撰寫
§ 新聞台 Banner 設計項目
『參賽者姓名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 Banner 設計徵稿活動』
範例: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 Banner 設計徵稿活動
§ 新聞台創意 Slogan 項目
『參賽者姓名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創意 Slogan 徵稿活動』
範例: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創意 Slogan 徵稿活動
§ 多次投稿請務必另行註明
範例:
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 Banner 設計徵稿活動 (作品 1)
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 Banner 設計徵稿活動 (作品 2)
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創意 Slogan 徵稿活動 (作品 1)
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創意 Slogan 徵稿活動 (作品 2)
以此類推...
§ 未按照上述方式報名者本單位有權撤除其參賽資格。
‧收件內容:
§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1.參選作品(需符合尺寸及解析度等規範)。
2.報名表暨理念說明(word 版本載點如下)。
http://www.badongo.com/file/23528924
http://vspace.cc/file/1QIEKYSGYQTFUYDD.html
http://www.sendspace.com/file/80hvdc
3.作品原始檔(須為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
§ 新聞台創意 Slogan
1.參選作品(需符合字數限制等規範)。
2.報名表暨理念說明(word 版本載點如下)。
http://www.badongo.com/file/23528924
http://vspace.cc/file/1QIEKYSGYQTFUYDD.html
http://www.sendspace.com/file/80hvdc
§ 聯絡電話:0983-850885 洪先生
§ e-mail 寄送過程途中若遭遇資料損壞或遺失,本單位恕不負責。
§ 述內容未繳交齊全者,本單位有權撤除其參賽資格。

(八)評審方式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 評審方式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由本專案之負責部門及企業方代表組成評審團隊,分為初審階段及複審階段。
§ 初審依評分標準預計選出 20 件合格作品,隨後進入複審,選出特優 1 名、佳作 3 名,公佈於『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 另設人氣獎 1 名,由網友投票決定,競選作品為初審入圍之 20 件作品,投票期間初訂為 7 / 16 ~ 7 / 31。
§ Banner 徵稿活動預計於 7 月底前完整結束。
§ 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預定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新聞台創意 Slogan
§ Slogan 評審方式為網友投票,待 7 月中旬『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架設完成之後,會由專員將所有參賽作品以專文方式貼上站台,並開放網友以回文方式投票,每個帳號限投一次。
§ 預計依照各 Slogan 得票數選出特優 1 名(最高票)、佳作 3 名(第 2、3、4 高票),並由參與投票之網友中抽出網友投票獎 1 名予以獎勵。
§ Slogan 徵稿活動預計於 7 月底前完整結束。
§ 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預定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九)評審標準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 創作理念及主題意象契合性(40%)
§ 創意性及整體造型(30%)
§ 視覺美感與配色(30%)
§ 延伸應用及其可行性(bonus)
§ 人氣獎則由網友投票決定
◎新聞台創意 Slogan
§ 依網友票選票數而定

(十)獎勵辦法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特優:錄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其作品將應用在『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之整體設計上)
人氣獎:錄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
佳作:錄取 3 名,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若未達各項名次評審之標準,該名次將予以從缺。
2.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 13,333 元時將代扣百分之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 20 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3.主辦單位保留視情況更動評選結果之權力。
◎新聞台創意 Slogan
特優:錄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其作品將應用為『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之推廣標語)
佳作:錄取 3 名,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
網友投票獎:抽 1 名,全新 Apple iPod shuffle 2G,原味千尋精選美食。
注意事項:
1.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 13,333 元時將代扣百分之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 20 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2.主辦單位保留視情況更動評選結果之權力。

(十一)作品公佈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 預計於 99 年 7 月中旬完成作品評審事宜。
§ 人氣獎預計於 99 年 7 月底公佈。
§ 得獎作品及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並以專函通知參賽者。
§ 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預定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新聞台創意 Slogan
§ 預計於 99 年 7 底完成作品評審事宜。
§ 參賽作品及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並以專函通知參賽者。
§ 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預定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十二)注意事項
‧繳交資料須符合前述規定(未符合參選辦法,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執行團隊)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不得以剽竊、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獎項不遞補。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內政部營建署所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
‧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於獎次確定之時,得獎著作人不對本公司(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及執行團隊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必要時「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並應配合「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著作權轉讓及商標註冊登記。(未依上述規定不對本公司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元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參選作品概不退還。獲選作品之著作權屬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所有並取得作品全部權利,其作品得視營建署需要予以修正並做後續識別系統之規劃及應用設計發展,不另支付其他費用,得獎者不得異議。
‧凡參選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需求有權利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主辦單位保留依照徵件情況調整比賽時程或取消比賽之權力。
‧參與比賽則視同同意上述所有條款,不得異議。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2010 南部地區數位內容原創角色 & 分鏡設計競賽

 


甄選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競賽組別
◎原創角色
提供南部地區 (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台東縣與澎湖縣為限) 之地方特色之原創角色 1 ~ 3 人。
◎分鏡設計
將各類南部地方 (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台東縣與澎湖縣為限) 故事內容轉換成分鏡圖方式表示。
PS:報名以「作品」為單位,競賽團隊不限參賽作品數,每件作品僅得擇一組別參賽,不得重複報名。

報名方式說明
1.報名文件
‧須先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下載相關附件。
‧請務必於 99 年 8 月 16 日前將報名相關文件寄至甄選委員會 (以郵戳為憑),如欲親送參賽文件敬請事先與工作小組連繫確認。
‧收件地址:(701) 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二段 615 號九樓之四。中華民國數位產業發展協會『2010 南部地區數位內容原創角色 & 分鏡設計競賽-甄選活動組』收。
‧聯絡人:林先生 / 06-2673498 #8883 / s8810091@gmail.com
 林小姐 / 06-2673498 #8886 / ieie015@hotmail.com
2.繳交文件與格式
2-1.原創角色組
◎原創角色組繳交文件
‧報名表正本:一份,一組報名人數最多五人。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一份,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送。
‧參賽作品:
§ 光碟一份
§ A4 彩印原創角色正視、側視圖、背視圖一式七張
§ A4 原創角色基本資料與創作說明一式七張
§ 四開黑色紙板 (正面貼有 A4 原創角色正視、側視圖、背視圖一張與 A4 原創角色基本資料與創作說明。)
◎原創角色組繳交文件格式
1、光碟內檔案請附上報名表、原創角色設計圖稿、原創角色基本資料與創作說明。
2、原創角色設計圖稿,含繪製正視、側視圖、背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600 字 。
4、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
2-2.分鏡設計組
◎分鏡設計組繳交文件
‧報名表正本:一份,一組報名人數最多五人。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一份,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送。
‧參賽作品:
§ 光碟一份
§ 分鏡圖 (最多 4 張),一式七份,分鏡圖請參考【附件二】。
§ A4 故事封面,一式七份。
§ 分鏡圖與 A3 故事封面請貼於 4 開藍色背板各一份。
◎分鏡設計作品格式
1、光碟內檔案請附上報名表、分鏡圖檔、故事封面。
2、分鏡圖 (最多以 4 張),並於於藍色背板右上方標明紙板編號順序。
3、檢附 A3 故事封面,並附上 300 字故事大綱。
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藍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評審辦法說明
1.評審流程:
‧資格審查:審查參賽作品是否符合參賽資格、核對各項投件資料是否備齊。
‧評審:由評審依據評分標準及各類作品之特性進行審查,作品經執行單位核定後,將於 99 /08 / 27 頒獎典禮當天公布得獎名單。
2.評分標準
A.原創角色組
原創性 (角色風格) 30%
整體感 (整體視覺特質與造型) 30%
技術性應用技巧 (包含多面視圖之精準度) 20%
市場價值潛力 (以消費現象觀察之) 10%
角色內容 (角色概念) 10%
B.分鏡設計組
故事內容   35%
視覺性與創意 30%
分鏡技巧   25%
整體表現   10%

獎勵辦法
◎原創角色組
大會金獎 (1 名):5 萬 & 獎狀
大會銀獎 (1 名):3 萬 & 獎狀
大會銅獎 (1 名):1 萬 & 獎狀
佳作 (2 名):5 千 & 獎狀
◎故事分鏡組
大會金獎 (1 名):5 萬 & 獎狀
大會銀獎 (1 名):3 萬 & 獎狀
大會銅獎 (1 名):1 萬 & 獎狀
佳作 (2 名):5 千 & 獎狀

注意事項說明
1.參賽團體之權利義務:
1.1權利:
‧經評選獲獎者,可獲得規定之獎金與獎狀。
‧可優先獲得工業局相關計畫之推廣機會。
1.2義務:
‧須配合工業局相關競賽之推廣活動。(如:得獎作品形象曝光或系列競賽成果展示等活動)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2.參賽注意事項:
2-1.參賽者應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2-2.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及其得獎作品應配合參加由本單位或工業局所舉辦之相關展示活動。
2-3.得獎作品如有下列情形者,除依相關法規處理外,應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或行銷作為,有損本部及該獎項之形象或精神。
2-4.凡報名參賽之廠商即視同承認大會所訂之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2-5.本活動之活動日程等相關事項以活動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通知。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digital.dida.org.tw/contest/Default.aspx

2010年6月26日 星期六

網站使用性介面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第二期數位典藏國家型計畫(National Digital Archives Program)主要目標為擴展數位典藏公共資產,促成典藏內容與技術融入教育、研究、產業與社會發展。為達成此目標,針對不同族群與產業層面,協助改善數位落差與近用能力方面,數位典藏資料平台之互動設計良善與否,擔負非常重大的責任。本網頁設計競賽與其他相關競賽之不同,旨在推廣數位互動設計不僅是視覺創意或技術之呈現,更應強調使用性設計 (usability design) ,此符合使用者中心設計的主要核心概念。希望藉由本次競賽,圖拋磚引玉,讓相關設計開發人員更瞭解使用性概念之重要性。

二、競賽主題
參賽者可從下列八個數位典藏網站中擇一,針對該網站之介面設計及使用性等網站構成元素進行設計及改版。在網站內容部分,不列入評分標準,參賽者可採用所選定之數位典藏網站內容,但須標明出處;網站介面設計之美感和使用性才是本競賽評選之重點,參賽者可盡情進行創意發想及製作。
* 台灣原住民數位典藏
* 山海文化台灣原住民文學數位典藏
* 國立台灣博物館-原住民數位典藏
* 台灣民族誌數位影音典藏
* 中研院民族所數位典藏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 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
* 榮民文化網

三、獎項及名額
(一)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得獎作品將公布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國家型科技計畫》網站之首頁。
(二)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得獎作品將公布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國家型科技計畫》網站之首頁。
(三) 佳作 2 名
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得獎作品將公布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國家型科技計畫》網站之首頁。

四、參賽資格
舉凡對網站設計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報名參加。

五、重要時程
(一) 宣傳報名期間:2010 / 05 / 01 - 2010 / 07 / 31
(二) 作品繳交期間:2010 / 08 / 01 - 2010 / 09 / 15 ,以郵戳為憑
(三) 得獎公告時間:2010 / 10 / 15

六、報名方式
本競賽採 E-mail 報名方式,請在報名期間內 E-mail 至活動信箱:icsusability@gmail.com,來信請著名所有參賽成員之 [姓名]、[聯絡電話] 及 [E-mail],待承辦人員回覆即可完成報名作業。

七、繳件方式
(一) 繳件地址
郵寄繳件截止日為 2010 年 09 月 15 日 (以郵戳為憑),請參賽者於繳件期間內將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新竹市大學路 1001 號人社二館一樓傳播研究所” 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國家型科技計畫 - 網站使用性介面設計競賽】及【參賽者姓名】。
(二) 繳件內容
1. 作品光碟內容
(1) 完整網站:
> 頁面建議解析度 1024 x 768。
> 首頁檔名設定為 index.htm 或 index.aspx (小寫),所有檔案名及資料夾名稱需用英文命名。
> 須在 Windows 及 Mac OS 作業系統下正常執行,並可以 IE、Firefox 等瀏覽器進行瀏覽
(2) 網站企劃書:
> 檔案格式:pdf 檔
2. 作品紙本內容 - 網站企劃書
網站企劃書內容須包含:
(1) 競賽主題:
> 台灣原住民數位典藏
> 山海文化台灣原住民文學數位典藏
> 國立台灣博物館-原住民數位典藏
> 台灣民族誌數位影音典藏
> 中研院民族所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 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
> 榮民文化網
(2) 設計理念
(3) 網站架構圖
3. 參賽同意書 & 使用姓名估量表 (紙本)
請至下列網址 http://tinyurl.com/2w9768k 下載「參賽同意書」及「使用性評估量表」
(1) 參賽同意書:所有參賽成員均須簽名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使用性評估量表:待網站設計完成,請 2 - 3 名使用者實際操作該網站,並填寫此「使用性評估量表」,一位使用者填寫一份「使用性評估量表」,最後將所有「使用性評估量表」一併繳交。

八、評選標準
(一) 網站視覺美感呈現 30%
1. 版面安排
(1) 接近 (proximity):接近原則的基本目的是組織,一旦版面經過組織化,能產生更多吸引人且適當的留白美感。
(2) 對齊 (alignment):對齊原則強調,將每個項目並列對齊在頁面上,成為一個結合性單位,目的是整體性與組織化,利用一視覺上線條,將版面每個部分連結一起,產生所謂的整體性美感。
(3) 重複 (repetition):重複某些部份以貫穿整個作品,可以視為一致性的概念,其目的是達到整體化與增加視覺趣味性。
(4) 對比 (contract):對比原則指兩個不太相同的項目,應該盡量讓他們產生差異化,其目的是產生版面的趣味性吸引人及組織性。
2. 字體設計
(1) 大小:運用字體大小產生對比,增加視覺上的美感
(2) 重量:利用畫筆的粗細產生變化美感
(3) 結構:利用不同字體家族的結構差異產生對比
(4) 形式:不同的字母形狀會產生不同的視覺效果
(5) 方向:字體傾斜的角度產生對比的美感及趣味性
(6) 顏色:適當運用冷暖色系組合,吸引人視覺的注意力
3. 圖像
(1) 視覺化程度高
(2) 視覺效果的一致性
(3) 圖片完整性
(4) 在單獨的頁面上不要包含過多的大型圖片
(5) 不要讓背景顏色或圖片模糊了文字的內容
(二) 網站使用性 50%
1. 系統狀態是可見的:使用過程中系統應讓使用者清楚了解目前系統狀態,在合理時間範圍內給予適當回應。
2. 系統與實際使用情況是相近的:系統中用詞、概念與呈現方式應呼應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
3. 系統給予使用者極大自主權:系統給予使用者極大的自主權,在選擇錯誤的當下可立即回復原始狀態或重新開始。
4. 系統設計一致且符合標準:系統中的使用辭彙、狀態與動作所代表之意涵應具有一致性。
5. 系統中的錯誤是可預防的:降低錯誤發生率或系統提供使用者送出指令前再確認的機制,有助於降低錯誤發生率。
6. 使用過程中可辨識而非依靠記憶:介面設計是容易識別的,使用者不需特別記憶。系統使用說明應隨時可見且方便查詢。
7. 使用上具彈性且有效率:無論是首次使用者或有經驗的使用者皆可在網站上找到符合其需求之使用方式。
8. 設計具美感且簡潔:畫面應簡潔,避免不必要資訊的出現干擾使用者。
9. 協助使用者了解、診斷並修正錯誤:所顯示之錯誤訊息應已使用者易於了解的方式呈現,清楚地指出錯誤之處並提供修正方法。
10.線上輔助與文件:提供線上協助,供使用者在任務進行過程中查詢。
(三) 企劃書內容 20%

九、評審陣容
本競賽之評審陣容是由國內 UI Gathering 推舉 3 位資深專家,及學界推派 3 位優秀學者,所共同組成的 6 人評選小組。

詳細資訊:http://icsusability.blogspot.com/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2010 第 7 屆創 e 盃「全民瘋市政」數位內容競賽

 
活動緣起:
台北 e 大自 93 年起辦理創e盃數位內容競賽,目的再利用本處現有 e 大平台發掘創意數位教材及作品,一方面宣傳台北 e 大,另一方面行銷市政,鼓勵市民與市府互動,讓全民豐沛的創意與市政建設相結合,俾本市推動之市政議題能更活潑地深入人心。

活動目的:
1.透過數位化的方式讓參賽者能以不受限制、饒富創意的方式參與公共事務。
2.激發多媒體內容設計的創意點子,擴充多媒體產品的多元樣貌。
3.發掘網路多媒體設計高手,提升國內數位產業的整體競爭力。

參賽資格:
1.中華民國籍
2.台北 e 大會員
※ 不限個人或團體參賽,團體不超過 3 人,每人加入團體的數目不限、每個團體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不得有冒名頂替參賽,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主題與作品規格:
本次參賽主題共分為「助妳好孕」、「樂活台北」兩類,作品規格如下:
◎「助妳好孕」
類型:動畫 (3 分鐘以內)
格式:WMV、MPEG
◎「樂活台北」
類型:影片 (3 分鐘以內),解析度 720 x 480 以下,無需特殊編碼器
格式:WMV、MPEG
附註:
1.參賽者可依據所選定之主題,參照主題創作建議單內容,發揮創意完成作品。
2.參賽作品所使用的軟體不限,但需以 PC 格式 Windows 作業系統能開啟與使用,且不需安裝特定軟體為原則。
3.參賽作品的檔案大小不拘,但以能在 ADSL 撥接網路上順暢瀏覽為宜。
4.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5.參賽作品的內容需使用正體中文字,輔助說明得使用其他語言。
6.參賽作品應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內。
7.請保留作品原始檔及未壓縮、未轉檔格式,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特殊媒體使用。

活動時程:
報名與收件截止日:99 年 9 月 20 日 (以郵戳為憑)
初審日期:99 年 10 月 8 日,各類選出前 10 名進行複審及網路票選
網路票選:99 年 10 月 18 日 ~ 10 月 22 日
複審日期:99 年 10 月 28 日
公佈得獎名單:99 年 10 月 30 日
頒獎日期:99 年 12 月 14 日

評分標準:
創意:40%
‧作品整體的創意表現。
‧作品的情境設計是否具巧思並吸引人。
‧是否使用創意的方式,有效傳達所要訴求之創作理念。
內容:30%
‧內容是否聚焦且切合競賽議題。
‧內容是否正確且具深度。
‧對於推動相關市政是否有所助益。
設計:20%
‧作品的各種媒體訊息,易於理解。
‧作品的視覺效果、美編配色等,具有美感。
技術:10%
‧作品引用多媒體技術是否合宜。
‧對多媒體設計手法的創新特殊價值。

獎勵名額及方式:
◎「助妳好孕」
第一名:1 名,6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4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2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佳作(特別獎):3 名,1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網路人氣獎:3 名,五千元禮券 + 獎狀一紙
◎「樂活台北」
第一名:1 名,6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4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2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佳作(特別獎):3 名,1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網路人氣獎:3 名,五千元禮券 + 獎狀一紙
附註:
1.所有獎項由學者專家組成之評審團共同議評定之,必要時得予從缺。
2.入選作品中有特殊表現者,得頒發特別獎,其獎項由評審會議決定之。
3.網路票選結果不列入複審計分。
4.各獎項之得獎件數得從缺或做必要之調整與流用。
5.禮券以該年度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為準。

活動網站與詳細辦法:http://welearning.taipei.gov.tw/ecup/ecup_7/index.html

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

第一屆蓮花盃海報設計比賽

 
一、緣起
崇高的玄靈高上帝─關聖帝君,以近二千年來的神威救渡,忠孝節義仁禮智信的精神,形成中土文化完美人格的塑型,符合了傳統倫理的價值,對華人地區產生了無比的重要性。遍覽今聖賢神祗幾乎無一像祂這樣,貫穿各種宗教都享有尊稱和地位,而且受到官方的崇祀及民間敬仰,成為華人地區最深植人心、最重要的萬能之神。尤其在台灣地區,祭祀關公的廟寺高達三百多座以上,可見關公信仰之興盛。

玉線玄門真宗教脈以關聖帝君為最高主神敬奉,成立至今近二十餘年,2003 年經過重重審核呈報,獲內政部正式准予立教名為「玄門真宗」,成為國內二十多個合法宗教中之一,並以「選賢」、「拔聖」、「渡九玄」為三大使命。(詳見內政部民政司網站:http://www.moi.gov.tw/dca/02faith_001_26.aspx

「玄門真宗」的教義為承續固有文化法源「金玉滿堂」法證,追求「生命圓滿」的無上精神內涵,以完整的天地人、三才一貫依旨及陰陽對等的圓融法趣,對於法界來去之間的甚深奧妙及生命之間的因果關係、生息本源、圓融的依止,甚深微妙法界、生命生息等等的修行法要有著非常殊勝的旨趣要訣。

以建立聖凡雙修的玄門真宗圓融國度,發揚、延遞屬於固有文化根源精神的宗教法脈,更以宗教的慈悲誓願心,力修宗教師成就「天人師」的行諸渡化方便法門,勸以聖凡皆修圓滿的真如圓融大道,並促以知從「聖凡雙修」中尋求自我生命意義的昇華,及以同體大悲的精神,回饋社會,服務人群的職志。致力宣揚關公信仰,盼承天應運,立教救劫,選拔良賢,成就圓融無礙淨域。

近年承教脈主席關聖帝君指示,成立「玄門真宗資訊網」(http://www.chms.org.tw),開始宗教網站推廣,以服務更多網路、遠距使用者,能容易清楚教脈各方針與活動。然因原有「玄門真宗資訊網」歷時已久,在前期網站開發人員異動之後,整個官方網站有暫停情況,且許多架構已不符便利性使用要求,便延伸網站更新的想法,希望「玄門真宗資訊網」的服務擴大及調整得更完整,以服膺本教教主關聖帝君敕頒,以及本教從今年(2010 年)開始進入第二部分的十二年全方位建置。

經過理監會提案及決議,將以大專院校學生設計競賽的方式來進行翻新,一方面能達到網站效益擴大及調整更完整目的,另一方面透過比賽也能提供獎學金鼓勵在學學子,達成關聖帝君敕頒救世的慈悲本義。在過程中,將可有效宣揚本教教義,宏揚關聖帝君信仰之理念。

為了增加網站設計比賽之參賽者,特舉辦海報設計比賽,廣邀各界人士針對網站設計比賽之活動辦法,設計宣傳海報,讓更多人知道「玄門真宗資訊網(http://www.chms.org.tw)」改版的比賽訊息。

二、單位組織
1.主辦單位:中華玉線玄門真宗教會
2.協辦單位:中華關公信仰研究學會、關聖帝君恩主會
3.執行單位:國立臺中技術學院

三、比賽內容
(一)作品內容
此次海報設計之主旨為宣傳「第一屆蓮花盃全國大專院校網站設計比賽」為主軸,提高活動曝光,激發更多年輕學子參加比賽之意願。將以獲得競賽評第一名者設計之海報,大量印製,廣發至各大專院校,為「網站設計比賽」進行宣傳。
海報內容應包含:「第一屆蓮花盃全國大專院校網站設計比賽」字樣、比賽期程、交件時間、地點、聯絡方式等要素,詳細內容可擷取自本次活動官方網站(http://www.guanyu.org.tw)之「第一屆蓮花盃全國大專院校網站設計比賽活動辦法」,或親至玄門真宗五大道院自由取景、攝影,以利文字設計與圖片使用。
(二)參賽規則
1.參賽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每組參加人數 1 人以上,4 人以下為主。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二件作品。
2.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之自創作品,在公告得獎名次前,仿冒若經檢舉,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得取消參賽資格。
3.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留底稿)。
4.得獎作品使用版權為中華玉線玄門真宗教會擁有,參賽者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公開宣傳其作品,並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印刷出版,與透過網路、數位光碟或印刷媒體公開傳播。
5.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6.獲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評審意見進行作品修正,以達可實際印刷用途。
(三)作品規格與提交方式
1.海報圖檔請設定尺寸為 A1(84.1cm X 59.4cm),解析度 300dpi 以上。檔案色彩請設定成 CMYK,勿使用手工稿,勿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等。檔案規定如下:
‧若以 PC 設計,請用 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 軟體,(Illustrator AI 檔文字請轉一個外框曲線,一個不轉外框曲線;CorelDraw 請存 EPS 檔並附字體,另存一個 JPG 檔。若使用 Photoshop 軟體,文字圖層請勿與其他圖層合併,檔案請存 PSD 檔,並另存一個 JPG 檔,以便瀏覽。
‧若以 Mac 設計,請用 Photoshop、Illustrator、QuarkXpress、Freehand 軟體,(Illustrator AI 檔文字請轉一個外框曲線,一個不轉外框曲線;QuarkXpress 請存 EPS 檔並附字體)。
‧如有置入圖檔,限 EPS 檔及 TIF 檔,檔案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請於 2010.07.20(二)前(以郵戳為憑),繳交裱於四開(40㎝ × 54.5㎝)黑色硬紙板上之 A3(29.7㎝ × 42㎝)紙本彩色稿,背面貼上本活動規定之報名表,連同電子檔光碟(光碟上請註明作者姓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41267 台中縣大里市中興路一段 161 號 玉線玄門真宗教會」。
(四)作品提交時程表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2010.07.20(二),郵寄 A3 海報紙本、報名表與電子檔光碟,以郵戳為憑
結果公告:2010.07.31(六)前,結果公告於本會網站,並函發獲獎者
頒獎典禮:另行公告
(五)評分標準
評審將由視覺設計講師兩位、網頁設計講師一位及本會共同評審。評分標準如下:
‧活動宣傳適切清楚與宣揚度 50%
‧視覺美感表現 30%
‧作品創新表現 20%
(六)獎勵
第一名:1 名,可獲得獎金 10000 元與獎座一座
第二名:2 名,各獲得獎金 5000 元與獎座一座
第三名:3 名,各獲得獎金 3000 元與獎座一座
佳作獎:5 名,各獲得獎金 1000 元與獎狀一紙
入選獎:數名,各獲得玄門真宗紀念品乙份
※得獎者及入圍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四、活動洽詢
聯絡人:游小姐
電話:04-22195482
E-MAIL:chms@guanyu.org.tw
地址:41267 台中縣大里市中興路一段 161 號 玉線玄門真宗教會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guanyu.org.tw/GuanGong.html

2010年6月18日 星期五

2010 友善建築標誌徵選

 
參選資格:
無論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公司或個人,對本活動有興趣者皆歡迎踴躍投稿。

徵件時間: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 99年 7 月 15 日截止。(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標誌徵選獎金
第一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二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三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四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五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佳 作 5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獎勵
人氣獎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投票獎 10 位,頒發禮卷壹千元整。
(以上獎項將按財政部規定扣稅)
◎頒獎
評選結果揭曉後,由主辦單位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徵選辦法:
設計主題:
強調友善建築中對無障礙環境的理念,強調安全、便利、友善的概念存在。
設計應用:
海報、DM,獎章。
作品規格:
‧彩色版本一式 (12cm × 12cm)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式 (5cm × 5cm 範圍內)。
‧標誌應用項目(例:海報、DM、e-dm) 設計應用範例 之圖稿,請分別放置於「標誌設計應用物表」中。
‧印刷標準色 (CMYK) 色彩標示。
‧參賽作品請一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 繪製徵件作品。
評選項目:
精神詮釋 30%
創意表現 30%
應用設計 20%
色彩搭配 20%

投稿方式:
1.每件參賽作品須附上電腦檔案一同提交,請將作品連同報 名資料電子檔案燒錄成唯讀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 2010「友善建築標誌」設計徵選投稿、創作人姓名、聯絡電話, 郵寄至「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綜合規劃組」收。郵寄者以 寄件信封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收文章為憑(需於當天 17:00 前送達本所,地址:23143 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3 樓。電話:02-89127890 轉 329 洽詢林先生)。
2.寄送作品時,請投稿者確認光碟檔案無誤可讀取並且妥善包裝,作品光碟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主辦單位本所及承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以致於影響比賽權利,應徵者不得有異議。
3.投稿者請逕行撥打活動專線,向徵選小組確認作品是否寄 達(電話:02-89127890 分機 329 洽詢林先生)。
4.投稿應繳交資料:
◎書面文件:
‧報名表
‧標誌設計作品表。
‧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作品檔案:
‧標誌與設計應用物 JPG 檔。(CMYK 全彩,解析度 300dpi 以上。)
‧標誌與設計應用物作品可編輯使用向量繪圖軟 體檔案格式 (ai、cdr、pdf 等) 之電子檔。
◎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參選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 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 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本所得逕 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2.參賽人報名時應先於著作權同意書上簽名同意其參選作 品於獲獎後,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本人之著作財 產權全部讓與本所,必要時,本所對獲獎作品保有修改 權,否則同意由本所取消得獎資格。入選作品於頒獎前, 著作人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 約,未依上述規定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 權全部讓與本所者,取消得獎資格。
3.獲獎作品本所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包括但不限),著作人不得異議。
4.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發表刊登,獲獎者有出席頒獎典禮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5.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 法律責任外,一經查覺,即公布取消獲獎資格,將追回所領獎狀、獎金。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徵選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 若有未盡事宜,本所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7.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活動專線 02-89127890 分機 329 洽詢林先生。

中獎稅金注意事項:
1.依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 13,333 元以上,需預先繳交 15% 機會中獎稅(外籍人士須繳交 20%)。
2.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稅,全年所中獎的 獎品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贈獎單位所發出的扣繳憑證。
3.機會中獎稅雖已預先扣繳,但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 情況如下:
‧1,000 元以下:不需繳納,不需申報
‧超過 1,000 元至 13,333 元:不需預先繳,需申報所得稅
‧13,333 元以上:需預先繳納機會中獎稅,需申報所得稅
4.全年獎品價值總和 1,000 元以上者,必須計入年度所得稅計算,可能造成所得稅之稅率增加。
5.應繳所得稅 = (全年所得淨額總額 × 稅率)–累進差額–預繳的機會中獎稅。

活動網頁:http://www.alluni.com.tw/friendlybuild/form.html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2010 台南安平春蟄短片競賽

 
內容:
邀集各地影像創作者及影像相關科系學生,尋找安平故事,以安平舊聚落為故事背景,拍攝五分鐘內的短片,讓安平舊部落的風貌以不同故事背景呈現,並聘請相關專家進行評選,選出最能代表安平舊部落人文景緻的短片,優勝創作者最高可得獎金 3 萬元。

活動時間:
6 月 1 日開始徵件,8 月 31 日徵件截止,9 月 15 日評審公佈優勝名單。

上傳方式:
(1)申請 Youtube 帳號。
(2)上傳影片,影片名稱結尾須為 «安平春蟄短片競賽»。
(3)上傳後請務必在影片的標籤 (tag) 加入以下關鍵字 «安平春蟄短片»
(4)http://www.youtube.com/group/AnpingShortFilms『加入組群』。
(5)選擇『提交影片』,發佈影片至此群組,輸入影片網址,將短片說明輸入,按 『發佈』確認已經將影片加入『Tainan Anping』的群組。

報名辦法及郵寄地點:
上傳成功後請將報名表,作品授權同意書,及光碟 (DVD)寄到 «台南市廿一世紀都市發展協會» 台南市中西區友愛街 315 號 3 樓收。請註明 «安平春蟄短片競賽» (收件至 8 / 31 止,以郵戳為憑)。

獎項:
優勝三名,頒發獎金及獎狀,獎金分別為三萬、兩萬及一萬元。
入選十名,頒發獎狀及補助製作費每組五千元整。

評分標準:
‧創意 40%
‧視覺 30%
‧故事 20%
‧聲音 10%

作品規格:
(1)影片形式不拘(包含劇情片、紀錄片、實驗片、MV 等)。(有字幕者佳)。
(2)影片長度 3 ~ 5 分鐘並於 2010 年 1 月 1 日後完成的影像作品皆可報名。
(3)參選作品格式 1280 X 720 像素,作品規格可接受 MPEG-4 或 mov。
(4)影片必須以安平舊聚落境內景點為背景。
(5)音樂素材:自行創作、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或用 CC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 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作品將由承辦單位存檔,另主辦單位得予以典藏。
(2)參賽作品需為原創性創意短片,且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
(3)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4)入圍作品之影片內容、文字、劇照須授權承辦單位進行擷取片段,做為「2010 台南安平春蟄短片競賽」活動宣傳之用。並以無償方式提供主辦單位,以推廣本活動為目的,以非營利形式公開播放 。
(5)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亦。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6)依據中華民國贈與稅法規定,凡贈與之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贈與稅額。
(7)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8)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9)台南廿一世紀都市發展協會保留終止或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10)參賽作品一律恕不予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11)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主辦單位:
台南市政府、台南市廿一世紀都市發展協會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urbanart315.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html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99 年度寺廟祈福祭品創意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傳統的民間祭拜習俗,習慣以豐厚的牲禮、燒香、大量紙錢及鞭炮,來表達對於神祇及幽冥眾生的崇敬,並且認為供品準備得越豐盛,金紙、香枝燒得愈多,鞭炮放得越多,神明愈能應驗所求,但也往往忽略了燒香、燒紙錢、放鞭炮所帶來的地球暖化、環境污染及噪音問題,甚至造成火災,危及民眾身家安全,臺北市政府有鑑於此,特舉辦「寺廟祈福祭品創意設計競賽」,希望藉由競賽的舉辦,使祭拜活動更精緻化、更環保化。
本設計競賽旨在鼓勵寺廟團體與相關產業結合創作,寓傳統於創新,設計兼具宗教意涵且精緻、環保的祈福祭品,能量產且廣被市場所接受,以取代傳統大量牲禮、香枝及紙錢,進而帶動禮俗文化革新及精緻祭祀產業之發展。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參賽對象及資格:
以臺北市各寺廟團體結合相關產業、宗教禮俗專家學者合作參賽外,亦歡迎各相關產業主動結合臺北市各寺廟團體及宗教禮俗專家學者合作參賽,每個團體報名件數以 2 件為限。
※說明:
1.臺北市各寺廟團體:指臺北市登記有案之寺廟。
2.相關產業:包含禮儀用品相關產業、產品設計產業、文創產業、廣告設計等具有祈福祭品設計、生產能力者。
3.宗教禮俗專家學者:指具有宗教、禮俗、祭祀等背景資料的專家或學者。

競賽主題、作品內容及規格、送件方式:
(一)競賽主題:
請以臺北市各寺廟祈福祭品為發想標的設計作品(含祭拜的主神意象、宗教意涵、環保概念、文化創意及實用性,且祭品必須包含容器及包裝)。
(二)作品內容及規格:
1.參賽作品以宗教意涵,具精緻環保及文化創意為設計方向,且須具有特定的祈福意涵(例如:愛情、學運、財運、求子、健康...)。
2.參賽作品以祭拜者可以攜帶回家或在寺廟焚燒皆可為設計方向,且須包含:
(1)盛裝之容器:須兼具實用性、環保性、創作性、藝術性及可重複使用。
(2)祈福祭祀用品:請依祭祀者習慣使用之祭祀用品作整套的設計,而非僅設計單一祭祀用品,並說明運用在何種禮儀中(例如:愛情、學運、財運、求子、健康...)或符合某間寺廟專屬之祭祀用品。
(3)紙錢及香枝:可用小體積大面額之環保紙錢及香枝,或以其他具祭拜意涵的物品來取代傳統的紙錢及香枝。
3.參賽作品須朝可成為寺廟實用祈福祭祀用品或獨特紀念商品,須具量產的可行性、市場與通路的接受度,請以銷售價格新臺幣 500 元設計作品,並呈現寺廟意象,以帶動觀光產業的發展。
4.作品說明:請填具作品說明表,須詳細說明各項參賽作品(含盛裝之容器、祈福祭祀用品、紙錢及香枝等)的意涵。
(三)送件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報名表、作品說明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作品設計稿(須含平面設計稿及立體示意圖)、設計電子檔、通過第 1 階段評選者另須繳交實物成品以進行第 2 階段評選。
1.本競賽採 2 階段收件審查,第 1 階段請將產品設計稿(須含平面設計稿及立體示意圖)直接貼於 A3 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投件。
2.參賽作品須以電腦完稿,請將作品設計稿原始檔案(含美工檔案及 JPG 檔)、報名表、作品說明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等一同燒錄於光碟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於 99 年 8 月 16 日下午 5 時前將報名表、作品說明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作品設計稿及光碟親送或掛號至主辦單位(1064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 79 號 13 樓),封套上請註明參加「99 年度寺廟祈福祭品創意設計競賽」。
3.第 1 階段將評選出 27 件優秀作品,各給予 5,000 元材料補助費,以實物成品進行第2階段評選。
4.通過第 1 階段評選之作品,請於接獲通知 1 個月內將實物成品親送或掛號至主辦單位(1064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 79 號 13 樓),以進行第 2 階段評選。

評審標準:
將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 2 階段評選。
評審標準與評分比例為:
宗教意涵 35%
文化創意 25%
實用性  20%
精緻環保 20%

獎勵方式:
冠軍 1 名:獎金新臺幣 20 萬元及獎座 1 座。
亞軍 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及獎座 1 座。
季軍 1 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及獎座 1 座。
佳作 6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及獎狀 1 紙。
※參加者一律給予獎狀 1 紙,以資鼓勵。
※以上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配合媒體推廣,冠、亞、季軍得獎寺廟並將由主辦單位規劃於該寺廟舉辦大型祭典時展出。

收件截止日期與得獎公布方式:
(一)收件截止日期:第 1 階段產品設計稿於 99 年 6 月 15 日至 8 月 16 日截止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第 2 階段於接獲通過第 1 階段評選通知 1 個月截止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得獎公布方式:得獎名單公佈於主辦單位網頁,同時以電話通知。

注意事項:
(一)競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主辦單位網頁 http://www.ca.taipei.gov.tw 下載。
(二)各寺廟團體參賽作品以 2 件為限。
(三)參賽作品原則上不予退件,如須退件請註明。
(四)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五)參賽之作品應裝入附有保護泡膠封袋中遞送,凡於送件途中受損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損壞,不屬主辦單位責任。
(六)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參賽作品造成第三者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負責賠償。
(七)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宣傳之用。
(八)為求競賽之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的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九)主辦單位得視需要,斟酌延長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
(十)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競賽辦法所列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一)得獎作品將於普度祭典當日使用,如有需要請配合重新製作一份原得獎作品式樣。
(十二)凡已繳交作品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要求放棄得獎資格。得獎作品之相關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勞。
(十三)得獎者獎金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7 項及第 11 條規定辦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a.taipei.gov.tw/ct.asp?xItem=1192398&ctNode=22308&mp=102001

「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

 


在台灣,平均不到三小時就有一個人因為「意外」或「疾病」而失明,更令人震驚的是,在每年新增的失明人口中,超過九成都是成年後才失明的朋友,其中更不乏擁有專業技能的人才或碩士、博士等高學歷人才,這些朋友在突然失去視力後,除了需要重新適應生活之外,還需訓練全新的生活技能,而在台灣最為一般人所知的視障工作就屬按摩最為普遍,但其實對於擁有專業才能的視障朋友來說,這樣的謀生方式除了造成專業資源的浪費外,也無形中傷害了他們的自尊心。

為了幫助視障朋友有更多可以賴以維生的技術,並且找回自尊心,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與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共同舉辦「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希望招集設計師發揮創意,運用設計師最熟悉的設計、創意、行銷等專業,設計出視障朋友能夠參與其中藉以謀生的創意商品,幫助視障朋友擁有更美好的幫助與未來。

在資源有限的時代裡,捐助的金錢有限,但您的一個小創意,將協助無數需要幫忙的視障朋友,歡迎各位設計師踴躍參賽。

活動目的:
為協助視障朋友增加生活技能並找回自尊心,特舉辦創意商品設計大賽,期望藉由設計師的敏銳觀察與創意發想幫助視障朋友設計更多可製作並藉以謀生的創意商品。

競賽主題:
1.藉由觸覺、嗅覺、聽覺,可使視障朋友一同參與製作的創意商品。
2.可全部、或部分由視障朋友完成製作的創意商品。
3.可提升視障朋友收入之創意商品。
※範例:
A. 潮T / 服飾圖飾串珠
B. 創意環保餐具
C. 創意芬芳手工香皂
D. 創意陶土作品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10 / 06 / 15 ~ 2010 / 08 / 22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
公佈得獎:2010 / 08 / 31

參賽資格:
凡對創意商品設計有興趣或想法之設計師皆可參加。

參賽辦法:
由黑秀網 (http://www.heyshow.com) 首頁進入「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比賽專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徵稿條件:
請準備 800 x 800 pixels 以下,存檔後尺寸在 250k 以內的 .jpg 檔案,特別注意要 RGB 模式,其他格式不接受。

評審標準:
市場性  60%
商品創意 20%
視覺美感 20%

活動獎項:
優選:3 名,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之獎狀及感謝狀 + 意念圖誌 Digital Artist 一年份 + 黑秀人物專訪一篇
入圍:100 名,可獲得北士設計所設計之“飯團與湯圓”創意徽章一枚 (圖案隨機寄出)

注意事項:
1.黑秀網與相關主、協辦單位有權力就參加作品進行非商業性質的報導與媒體上之刊登安排,倘若不接受如此安排者,敬請於活動截止前與 service@heyshow.com 接洽,取得「退出比賽」同意書並回傳,以為雙方憑證。
2.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項並取消參賽者資格。
3.得獎者須配合得獎作品後續執行之相關事宜,相關事宜將於得獎後由主辦單位進行連絡。
4.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
5.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協辦單位:台北新生扶輪社、意念圖誌 Digital Artist、北士設計

活動網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86

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屏東縣高樹鄉鄉徽 Logo 設計競賽

 
一、活動主旨:
為展現本鄉人文特色與推廣觀光整體精神之形象識別系統,激勵鄉民對本鄉發展共生共榮之情感聯繫,凝聚鄉民的共識,及展現地方文化之特色,特辦理屏東縣高樹鄉鄉徽 Logo 設計競賽,公開徵求具有創意、簡潔、意涵深遠之圖徽,以呈現高樹鄉之特色,作為高樹鄉形象之特徵。

二、主辦單位: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三、活動期間:
(一)報名日期:
99 年 6 月 1 日起至 99 年 6 月 25 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評選日期:
99 年 7 月 6 日至 99 年 7 月 9 日
(三)評選公佈日期:
得獎作品將於 99 年 7 月 14 日前公告於高樹鄉公所網站,並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

四、參賽辦法:
(一)參加資格:
凡對本鄉鄉徽 Logo 有創作及設計興趣之全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
(二)設計主題:
1.表現屏東縣高樹鄉之精神、內涵及特色。(本鄉所以稱為高樹,乃因庄頭木棉一株,其樹甚高,分支十八盞,形如車蓋冠於群樹,故取之以為庄名。 環境山河環繞,形狀特殊獨立,有充沛的水源,多種的土壤與溫和的氣候。農特產品為芋頭、鳳梨、棗子)
2.造形設計力求簡潔,內蘊深義並兼具視覺美感。
3.完稿作品需加註標準色 (CMYK 標色),寄送時同時附上原稿作品紙本及電子圖檔 (Logo 原始檔或 JPG 檔)
4.請將個人基本資料、設計理念約 200 字以內 (圖形意義、色彩涵義標準色彩等)、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填寫於報名表上,報名表統一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5.每人限一件作品。
(三) 作品規格:
必須以電腦完稿,色彩搭配以標準印刷 4 色為限。Logo 大小以 15cm * 15cm 為限,並列印於 A4 尺寸紙上,另平面圖稿需黏貼於厚度 1mm 以上之 A3 大小黑色襯板中央,並覆蓋描圖紙。作品下方需黏貼白紙並標註圖形意義、色彩涵義、標準色彩及設計理念說明(約 200 字以內)
(四) 簡章及報名索取:
1.直接索取:可至屏東縣高樹鄉公所秘書室索取
2.網路下載:屏東縣高樹鄉公所網站 http://www.pthg.gov.tw/towngto 訊息公告區,提供活動簡章及報名表,供參賽者下載。
(五)報名日期、方式:
1.報名日期:99 年 6 月 1 日起至 99 年 6 月 25 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
(1)以牛皮紙袋信封掛號郵寄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件
或親自送至本所秘書室。
(2)郵寄地址:906 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 330 號 高樹鄉公所秘書室收 (信封請註明參加屏東縣高樹鄉鄉徽 Logo 設計競賽活動)
(六)、參賽應附表件:
1.報名表 (含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2.平面圖稿
3.作品光碟 (請在光碟上註明作者)。

五、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評審委員會:由本所邀請地方人士暨本所相關人員組成評審委員辦理評審
(二)、評選標準
‧主題特色 35%
‧創意表現 35%
‧視覺美感 30%
(三)、參賽作品不予退回

六、獎勵方式:
(一)、錄取名額及獎金:錄取一名,獎金 $30,000 元,其作品選用為本鄉鄉徽 Logo。
(二)、題材不符或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三)、獎金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七、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
獲選之作品使用權,屬主辦單位『屏東縣高樹鄉公所』所有,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修改、使用、出版、以及一切相關所有權。若有申請著作使用權之必要,得獎者有協助主辦單位申請著作權之義務,不再支付費用。

八、注意事項:
1.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未簽名蓋章表示同意,作品規格或參選資格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
2.請參賽者於郵寄參選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損害責任。
3.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參賽者須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概由創作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5.獲選作品之獎金,如達到扣稅標準時得預扣百分之十五所得稅額。
6.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7.如發現參賽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8.本辦法若有修改,主辦單位得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

九、活動聯絡人: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秘書室 方小姐
聯絡電話:08-7962610 轉 64
電子郵件:k186@ems.ptts1101.gov.tw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pthg.gov.tw/towngto

第一屆漢字藝術設計大賽

 
點亮漢光《第一屆漢字藝術設計大賽》

華紋風尚.漢字生花
華,花的古字,春華秋實,字體型如一棵開花的植物;
華,華美、年華、露華濃、樸實無華,意涵皆不同;
華,亦是華夏、中國的簡稱,如華人、華語、中華等;
華,寓意多元且富含東方意象之美。

壹、辦理目的
(一)描繪文化記憶,鼓動漢字圖文設計新觀點
(二)應用文化積累,推動華文生活另類新品味
(三)傳承文化瑰寶,啟動繁體漢字美學新風潮

貳、主題說明
「華」,花的古字,春華秋實,字體型如一棵開花的植物;「華」,華美、年華、露華濃、樸實無華,意含皆不同;「華」,亦是華夏、中國的簡稱,如華人、華語、中華等等。本屆命題,選定「華」字作為創意號召,即取其寓意多元且富含東方意象之美,希冀能帶動繁體書寫無限的想像空間,不僅將文字改變成圖像,更是將習以為常的字句溝通,轉換成意想不到的創新視覺語彙,並落實置入於日常生活的體驗之中,以此跨越地理、民族、語言的藩籬限制,逐步啟動繁體漢字美學新風潮。

參、設計規格
以「華」字為主題意象,設計同一視覺系列二款用品如下:
‧指定款 -「筆記本」主視覺圖像
‧造型款 -「伴手禮盒」包裝造型設計
(一)筆記本:
可自行設定封面及內頁,筆記本版型材質件數不拘,尺寸不得超過外觀:長 12.6 x 寬 17.6;內紙:長 12 x 寬 17.4,設計概念說明(中英文),設計圖檔 JPEG,800 x 600 像素,解析度 200dpi 至多三張,以能清晰傳達作品特色為主。
(二)伴手禮盒:
可自行設定包裝內容,禮盒版型材質件數不拘,長度尺寸不得低於 30 公分,設計概念說明(中英文),設計圖檔 JPEG,800 x 600 像素,解析度 200dpi 至多三張,以能清晰傳達作品特色為主。

肆、評選重點
(一)筆記本
‧視覺傳達 50%:切合主題並能完整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
‧文化觀點 25%:系列款能共通表現文化內涵之設計思維
‧創新應用 25%:依不同產品用途創意發揮主題設計意象
(二)伴手禮盒
‧視覺傳達 40%:切合主題並能完整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
‧文化觀點 20%:系列款能共通表現文化內涵之設計思維
‧創新應用 20%:設計構成、造型美感、材質應用、實用功能等概念之創新突破
‧市場需求 20%:具備實現(量產)的高可能性

伍、評選與展出
(一)初選:公開徵件,初選三十組作品參展。
(二)決選:參賽作品需完成實體樣品於「語文創意展覽會」現場展出及評選。
每組補助製作材料費壹千元整。
(三)參加決選之三十組參賽者(或指定委託人)須親送作品至指定地點,由主辦單位發給收據存執,並領取材料補助費。若為國外地區或有特殊狀況之參賽者,可採郵寄方式,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最佳人氣獎由展出期間的參觀民眾現場投票,連續累積最高分者。
(五)展出:2010 語文創意展覽會
   時間:9 月 29 日 ~ 10 月 3 日
   地點:華山文化創意園區
(六)獎項從缺:作品若未達評選標準,主辦單位得從缺該獎項。

陸、頒獎
「語文創意展覽會」閉幕當天(10 月 3 日)頒發獎項。
(一)金獎一名:拾萬元,獎狀一紙。
(二)銀獎二名:伍萬元,獎狀一紙。
(三)銅獎三名:參萬元,獎狀一紙。
(四)佳作五名:伍千元,獎狀一紙。
(五)最佳人氣獎:筆記型電腦一台(或等值獎品),獎狀一紙。

柒、參賽資格
‧限海內外在學學生,亦可組隊參賽,報名件數不限。
‧需檢附在學證明及身份證或護照。

捌、報名規定
(一)報名即視同願意遵守本比賽規定,還請詳加閱讀避免權益受損。
(二)免費線上報名,開放報名期間請至專屬網站www.ECDC.tw完成報名手續並上傳比賽作品。
(三)參賽作品皆需為自行創作、未在相關設計競賽中獲獎,並擁有該作品完整著作權。
(四)嚴禁抄襲仿冒,若遇智財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主辦單位得運用入選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大會宣傳及出版用途。
(六)在公告得獎一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七)期程
‧報名期間:自 2010 年6 月 15 日 (二) 至 7 月 31 日 (六),臺北時間 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入選公告:8 月 10 日
‧佈展日期:9 月 28 日
‧參展期間:9 月 29 日 ~ 10 月 3 日
‧決選頒獎:10 月 3 日
‧撤展日期:10 月 3 日
※上項展覽期程主辦單位得視活動需要調整之,最新異動將公告於活動網站。

玖、參賽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及登載網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使用,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制,作者不得異議。
(二)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
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 。
(三)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扣除 20% 所得稅
(四)得獎者如有下列事由,將取消獲獎資格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本單位網站,歡迎上網點閱。

拾、主協辦單位及通訊聯絡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漢光教育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文化產業學系暨藝文產業設計與經營研究所
聯絡:徐家瑋
電話:0911726276
email:lace.contest@gmail.com
地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藝文所(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活動網址:www.ECDC.tw

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

2010 第六屆全國技專校院平面與廣告設計競賽

 
競賽目的:
選拔技專校院優秀學生設計作品,代表本國參加國際性設計競賽。

競賽分組:
海報類:參加本設計競賽學生可自選下列主題創作。
A 類 - 文化 Culture
B 類 - 環保 Environment
C 類 - 公益 Public Welfare
D 類 - 著作權保護 Copyright
E 類 - 人權 Human Rights
F 類 - 反毒 Anti-Drug
G 類 - 自由創作類 Free
※參加本競賽學生可自選上列主題創作,自由創作類以「和諧」為主題

參賽說明:
1.國內技專校院之在學一般生及在職生,均可報名參加。
2.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學生可以以組隊方式參加,唯其創意小組成員不可超過三人。
3.如以創意小組報名參加競賽,經選拔獲得參加設計培訓營之資格時,其創意小組成員可同時參加培訓營,不受人數限制。

作品上傳:
海報組
(1)參賽者繳交作品件數無數量限制。
(2)競賽作品以海報設計的形式參賽。
(3)本競賽採線上報名及作品電子檔上傳方式。
(4)參賽作品尺寸為 A3 (42cm x 29.7cm),參賽者完成網路報名後,將作品上傳至大會 (作品限制為 A3 規格,200dpi,jpg 檔),完成報名程序,由大會統一輸出並裱裝,作為評審及展示之用。
(5)其他相關競賽資訊,請瀏覽本競賽網站。

網站開放時間:
2010 年 5 月 18 日 12 時

報名收件期限:
競賽網站線上報名及作品上傳開放期限為 5 月 18 日12 時至 6 月 30 日 24 時止。

評審日期:
2010 年 7 月 17 日

評審結果及入選培訓營名單公佈日期:
2010 年 8 月 1 日 (採線上公佈)。

獎項:各類組分別頒發如下獎項
1.金獎〈共一名〉- 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伍萬元。
2.銀獎〈共二名〉- 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叁萬元。
3.銅獎〈共三名〉- 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4.佳作〈共五名〉- 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5.評審推薦獎〈共七名〉- 各頒發獎狀乙紙。

設計培訓營舉辦日期:
2010 年 8 月 14 日至 18 日

頒獎典禮時間:2010 年 12 月 17 日至 18 日
頒獎典禮地點:嶺東科技大學聖瀹廳

主辦單位:嶺東科技大學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執行單位:嶺東科技大學設計學院視覺傳達設計系所
聯絡電話:04-23892088 轉 3822 嚴月秀老師

活動網址:www.dyga.ltu.edu.tw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99 年臺北市災害防救深耕計畫創意 logo 徵選

 
一、緣起
全球都市化發展及氣候變遷影響,都市災害規模及特性已逐漸演變成難以預測及控制,近年來已成各個國家研究發展重點,而都市災害防救中,公私合作扮演相當重要角色。結合國民、地域社區、義工團體及企業以建構自助、共助及公助的防災社會,更為各先進國家公認災害防治相當重要措施。
臺北市經濟快速成長與發展且整個國土開發使用強度不斷增加,再加上位居環太平洋地震帶的海島環境等各方面的特殊條件,難以免除颱洪、坡地、旱災、地震等天然災害所帶來的威脅。故,災害防治工作至為重要。
爰舉辦「臺北市災害防救創意 logo 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臺北市災害防救之代表性創意標章(logo),沿用於未來臺北市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相關宣導文宣中(摺頁、手冊、海報、旗幟及短片...等)。

二、設計要點
(一)Logo 宜具原創性且簡潔有力,能表現災害防救理念、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
(二)Logo 設計可包含災害防救等字樣。
(三)Logo 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
(四)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宣傳海報及各式 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與植物園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三、活動辦法
(一)參選資格:不限。
(二)獎項獎金:特優 1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作品將採用為臺北市災害防救深耕創意標章 (logo)。
(三)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一律以 l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
2.平面圖稿:作品印製於 A4 直式紙張,並標註標準色樣及設計理念說明 (200 字以內)。
3.作品光碟: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pixels/inch,螢幕模態/顏色:RGB,CMYK,請提供兩種規格原始檔,並另存 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mail 至 cy_peace@ mail.ntust.edu.tw。
(四)投稿報名:
1.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 1 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報名作品投稿需包括圖案設計圖 1 份、作品光碟 1 份 (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報名表 1 份(含基本資料、授權同意書與設計說明),如附件所示。
3.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 106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營建工程系館 2 樓 T2-223-4 室 陳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災害防救創意 logo 徵選活動,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4.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 00 分至 12 時 00 分、下午 13 時 30 分至 5 時 00 分)送至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館 2 樓 T2-223-4 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分標準:
1.設計理念    40%
2.創意及整體造形 30%
3.美感或美觀性  20%
4.應用性     10%
(六)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4.入選作品作者,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5.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6.入選優選及佳作作品,本局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7.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8.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9.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
10.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七)聯絡資訊: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災害防救深耕計畫專任助理陳穎小姐,電話:02-27303693,e-mail:cy_peace@ mail.ntust.edu.tw

四、活動時程
(一)宣傳及收件期
創意 logo 徵選收件至 99 年 6 月 14 日止。
(二)評選期
截止收件後即安排審查委員時間進行相關作業。自 99 年 6 月 17 日至 99 年 6 月 27 日止(將視評審時間及稿件多寡將再行配合調整)。
(三)公布及頒獎期
於 99 年 7 月中公布獲獎作品名單,同時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者。

2010 臺北數位創作競賽

 
活動緣起:
有鑑於數位內容產業產品應用範圍日益廣泛,極具發展潛力與產值提升能量,數位內容產業成為臺北市新創事業之推動目標,而為有效促進臺北數位內容產業之發展,將藉由辦理「瘋創意 漾臺北 - 2010 臺北數位創作競賽」,促動技術與人才之參與匯流,進而促成參賽者、業界廠商、創投業者之商機媒合,促使臺北數位內容產業規模與價值鏈擴大。

參賽資格:
1、以個人或團隊名義參加。
2、參賽作品需為作者原創且為 97 年 6 月以後創作、非商業用途之作品。
3、曾參與政府主辦之其他相關競賽獲得獎金、或獲得政府補助輔導之作品,不得角逐金銀銅獎。

競賽主題:
1、呈現 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之意向
2、呈現臺北市特色風貌、城市意向
3、呈現人文關懷、環境保護及節能省碳等意向

活動時程:
競賽辦理時程如下所列,主辦單位得依實際辦理狀況調整之。
報名日期:99 年 06 月 01 日至 99 年 10 月 15 日
初審入圍名單產出:99 年 10 月 26 日
複審日期:99 年 10 月 29 日
得獎名單公佈:99 年 11 月 12 日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99 年 11 月 12 日

競賽組別與規格範圍:
◎數位平面創作組
作品範圍:
不限創作工具軟體,可以數位形式的數位設計、數位攝影、漫畫、數位繪畫等風格呈現。
作品規格:
1、3 幅以上數位平面影像系列稿件,標題頁單幅為主軸,整體呈現故事性的作品概念。
2、TIFF 格式 / CMYK 色彩 / A3 尺寸 / 作品解析度彩色稿為 300dpi、黑白稿為 600dpi
3、作品繳件以光碟形式儲存(光碟乙式 10 份),內含系統登錄完成之作品說明。
作品簡歷 / 上傳規格:
JPEG 格式 / RGB 色彩 / 300KB 以內
◎動畫劇本創作組
作品範圍:
不限創作工具軟體,可以短篇動畫、電影動畫、動畫影集等劇本型態表現。
作品規格:
1、以 5 至 10 分鐘之動畫劇本呈現作品概念。
2、需包含:劇本名稱、訴求對象、背景敘述(地點、時空設定及場景說明,需有場景美術設計圖)、人物介紹(含人物設定資料,需有人物造型設定圖)、完整劇本。
3、作品以 PDF 電子檔與A4尺寸紙本呈現
4、作品繳件以光碟形式儲存(光碟乙式 10 份),內含系統登錄完成之作品說明,併附 A4 尺寸紙本乙式 10 份,與光碟一併繳交。
作品簡歷 / 上傳規格:
PDF 電子檔
◎數位動畫創作組
作品範圍:
不限創作工具軟體,表現方式可採 2D、3D 或合成(如紙黏土拍攝合成)。
作品規格:
1、長度 2 分鐘以上,含片頭片尾。
2、720 × 480 像素之 NTSC 規格或以上。
3、作品截圖 10 張(TIFF 規格)。
4、作品繳件以光碟形式儲存(光碟乙式 10 份),內含系統登錄完成之作品說明。
作品簡歷 / 上傳規格:
作品截圖10張 JPEG 格式 / RGB 色彩 / 300KB 以內

評審方式:
採資格審、初審、複審等三階段,並由決審會議決議各獎項後報由主辦單位核定。
1、資格審:審查如資格、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與否等。
2、初審:由評審依照評分項目決定作品是否入圍,並依照同意入圍票數高低選出入圍作品,各組約 20 至 25 名,得由評審視報名作品質量而調整。
3、複審:針對入圍作品進行複審,依評審標準進行評分,選出優勝作品。

評分項目:
◎創意性:35%
1、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2、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技術性:35%
1、相關技術的熟練程度
2、創新技術手法使用
3、動畫劇本創作組以故事結構、情節鋪陳、分鏡呈現等動畫劇本呈現技巧,作為此評分項目之評分重點。
◎應用性:15%
1、作品是否符合市場趨勢
2、作品是否具有商業應用市場開發價值
◎藝術性:15%
1、作品所呈現之藝術表現
2、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感與完整度

獎勵辦法與評選標準:
1、頒發獎金或等值商品:
各組評選金、銀、銅獎、臺北特獎各 1 名,以及最佳新秀獎各 2 名,總獎金 42 萬元;並由贊助企業評選核定企業獎各組名額與獎金分配,共計 15 萬元(或等值商品)。臺北特獎得獎者得以與其他獎項得獎者相同。各獎項獎金請見下圖所示。
2、擇優展示:
針對 2010 臺北數位創作競賽得獎作品,將擇優於 2011 年世界設計大會會館中進行作品展示,惟展示作品將依 2011 年世界設計大會主題進行必要之調整。

獎項:
◎數位平面創作組
金獎:1 名,6 萬元
銀獎:1 名,3 萬元
銅獎:1 名,1 萬元
臺北特獎:1 名,1 萬元
最佳新秀獎:2 名
◎動畫劇本創作組
金獎:1 名,6 萬元
銀獎:1 名,3 萬元
銅獎:1 名,1 萬元
臺北特獎:1 名,1 萬元
最佳新秀獎:2 名
◎數位動畫創作組
金獎:1 名,10 萬元
銀獎:1 名,6 萬元
銅獎:1 名,2 萬元
臺北特獎:1 名,2 萬元
最佳新秀獎:2 名

評選與獎勵方式:
※臺北市政府頒發:
1、各組依評審總分取最高 3 名,共 9 名
2、各組針對臺北意向與花博主題作品設臺北特獎,依評審總分取最高 1 名,共 3 名,得與其他獎項得獎者相同
3、各組評審評分總分次高於前 3 名且表現優異可資表揚者各2名新秀,共 6 名
4、頒發獎盃共 12 座,獎狀 18 只及總獎金 42 萬元
※贊助企業頒發:
由贊助企業於複審委員推薦名單中決定名額與獎金分配,頒發獎狀、獎金 15 萬元。

注意事項: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所參賽之作品不得作為商業用途,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承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
‧參賽作品需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業者商譽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未參與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七款規定,獎項超過 NT$20,000 者,承辦單位將代扣 10% 稅額;另依照第 13 條規定,獎項超過 NT$1,000 將寄發扣繳憑單。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更正公布之。

活動網站及詳情:http://www.tdd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