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設計大好『瓶』!統一玻璃瓶創意徵稿大賽

 


活動時間:
100 / 3 / 28 ~ 100 / 5 / 31

活動緣起:
有鑒於玻璃瓶能呈現商品質感、可塑性高,是未來飲品趨勢,因此邀請社會大眾針對統一旗下牛奶、 咖啡、奶茶、果汁等系列挑選一件產品 (玻璃瓶裝、非玻璃瓶裝皆可) 進行玻璃瓶身、瓶蓋設計競賽。
除了對品牌深度宣傳外,亦可將得獎作品運用於產品上架,廣邀各路設計好手報名切磋。

主辦單位:
統一企業

活動對象:
學生組:具有在學學生身份之中華民國國民在職專班在此不屬學生 (領獎時須出示符合資格之證明,否則以失格論之)
社會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之國民皆可參加,不限年齡、地區

活動主題:
設計大好『瓶』!統一玻璃瓶創意徵稿大賽

活動方式:
針對統一旗下牛奶、咖啡、奶茶、果汁等系列產品挑選一件產品進行設計 (最多可挑三件),包含瓶身、瓶蓋,每件作品以單件計算,每人最多投稿三件作品。

投稿方式:
採線上投稿,參賽者自「設計大好『瓶』!統一玻璃瓶創意徵稿大賽」活動網站 (http://bottle-design.sp88.com) 點選連結,或至活動上傳頁 (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89),依指示上傳圖檔。

投稿說明:
‧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所有作品皆須註明「參賽組別」、「作品名稱」、「設計概念」(設計概念 200 字以內,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於作品名稱前標示參賽組別 (例:「學生組」作品 / 天空之瓶),未標示或標示不明者以失格論之。
‧瓶身寬度最大值 60mm、瓶身高度 140 ~ 200mm、瓶口為固定形式。
‧作品規格:(w) 640 x (h) 640 pixel 以內,RGB 影像模式,存檔後檔案尺寸 200KB 以下,以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創作素材不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所有得獎者需提供可印刷、製作之原始檔案,尺寸不得小於 25cm x 25cm,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

評分標準:
【評審大好評獎】活動結束後,由統一企業相關主管及創意設計專家共同評選之,評選標準如下:
‧設計創意:30%
‧市場潛力:20%
‧設計主題與商品關連性:30%
‧可執行度:20%
【佳作】不分組別,由評審選出之作品。
【人氣大好評獎】不分組別,累積網友票選得票最高之作品,投票時間為 4/15 ~ 5/31。

評審名單:
‧台灣新銳藝術家 / 知名創作家 眼球先生
‧前 ppaper、2535 設計雜誌藝術指導 / IF OFFICE 設計總監 馮宇
‧台灣知名藝術家 / Akibo Stodio 負責人 李明道

得獎公告:
7/7 中午,公佈於黑秀網

活動獎項:
「評審大好評獎」(共八名)
‧社會組 - 咖啡類 (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一只
‧社會組 - 果汁類 (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一只
‧社會組 - 奶茶類 (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一只
‧社會組 - 牛奶類 (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一只
‧學生組 - 咖啡類 (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一只
‧學生組 - 果汁類 (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一只
‧學生組 - 奶茶類 (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一只
‧學生組 - 牛奶類 (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一只
「佳作」(共四名):燦坤禮券 6,000 元
「人氣大好評獎」(共一名):獎金 16,000 元

注意事項:
‧「評審大好評獎」、「佳作」得主,得與「人氣大好評獎」得主重複。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成為上市用之產品包裝,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參加徵件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 10% 所得稅。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活動網站:http://bottle-design.sp88.com/

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國光客運「彩繪國光‧無可取代的精采」彩繪新車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需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或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並年齡滿 18 歲以上,可以個人名義或公司團體報名參加。

作品規格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彩繪國光‧無可取代的精采」為精神,初步徵選時國光客運提供車體圖稿 (AI 檔),須於圖稿上進行創作,附上 3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圖檔解析度需為 300DPI 以上,報名時併付規定之檔案(jpg 檔)製成光碟,並附上三張彩色書面圖稿(A3),未繳者不予評審。
3.每件作品皆須附上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4.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止,以郵寄收件地址(以郵戳為憑)。
2.親自送件者,應於 100 年 4 月 15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總公司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收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光碟一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3.書面彩色圖稿(A3)一份 (左右與正背面共 3 張)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符合車體烤漆特性 35%
‧創作理念     35%
‧構圖技巧與色彩  30%

評審日期
100 年 4 月 20 日(擬邀請公司代表共同評分)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 4 月 27 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頒獎典禮
國光客運生日派對 100 年 7 月 1 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 A 棟櫥窗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賽作品以作者本團隊創作為限,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如果查獲得獎作品違反以上原則,將取消得獎資格。
2.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含網路),或製成書報、紀念品等並將金牌獎之得獎作品彩繪於實體新車(遊覽車)上,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主題文字敘述連同原創圖稿一起展示。
3.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4.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5.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6.每隊投稿之作品以一張為限,不可一隊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7.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住址、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8.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9.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13&page=1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

 


活動名稱:
2011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

活動目的:
帶著創新能量的產業觀光,擁有特殊的專業製程,蘊含豐富又獨樹一格的文化內涵,它帶動了產業升級,工廠變身成了博物館,說是工商產業卻也變成跟觀光業、教育文化緊緊相扣,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要為富有多元意義的新北市產業觀光徵選具備其精神的吉祥物與 LOGO,新誕生的吉祥物與 LOGO 將會為新北市的產業觀光帶來活力及新價值!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執行單位:嶺東科技大學輔導團隊

活動時間:
徵稿收件期限:100 / 4 / 30
第一階段公佈(專家委員徵選結果):100 / 5 月初
第二階段票選(網路 Facebook 票選):100 / 5 / 10 ~ 100 / 5 / 20
決選公佈:100 / 5 月底

投稿截止日期:
即日起開始徵件,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截止,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參加對象:
歡迎對 LOGO 與吉祥物設計有興趣之大眾人士共同參與。
(作品不限個人創作或聯合創作,但聯合創作需指定代表人以便聯繫)

投稿作品須知:
1. 徵選概念:
(1)LOGO 標誌組:LOGO 設計須活潑創新,有別於一般標誌之傳統風格,能充分傳達「歡樂」、「觀光與產業」、「文化」這三種意涵,並兼具實用與美感。圖形辨識度要高,未來可廣泛應用與發展形象識別系統,並提供為活動作業之應用,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2)吉祥物:設計重點在突顯專屬於產業觀光特色又獨一無二的吉祥物,吉祥物有著產業觀光象徵「遊玩」與「歡樂」的精神,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整體設計能有「觀光休閒」的味道,具有擬人化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圖形辨識度要高,未來可廣泛應用與提高民眾參與意願以加強活動廣宣效果,並提供為活動作業之應用,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2. 設計作品需在附件 1 作品呈現表格(可下載 ai 檔)為限的範圍內呈現,作品最小不能小於 15cm X 15cm,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為 A4 大小。
3. 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 LOGO 與吉祥物。
4. 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電子檔資料須包含:
<a>兩個作品原始檔 ai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
<b>解析度 300 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5. 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 - 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活動作品創作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聲明書」(以下簡稱「聲明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6. 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作品呈現表格」、「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四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7. 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下載附件。
8. 交件方式:交件時請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光碟 (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參賽組別),以掛號郵寄至「40248 台中市南區學府路 135 巷 2 弄 3 號」,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收」。

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由專業評審選出各類別的三名入圍者,再進行第二階段觀光工廠 Facebook 進行投票,依照兩階段結果統計出成績。
第一階段: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對徵選作品進行評選,依照 LOGO 標誌組與吉祥物組個別選出其三名入圍作品,個別所得分數為各評審平均分數,此部分佔 80%
第二階段:觀光工廠 Facebook 網路票選:利用 Facebook 按讚的投票功能,100 / 5 / 10 ~ 100 / 5 / 20 期間進行票選,結束投票後,依其所得票數佔總票數之比例乘以 100 作為該階段所得分數,此部份佔 20%
‧總計兩階段所有成績加權後,各類別依照分數高低為訂定出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若出現同分時,會以第一階段得分之高低作為決定結果。最後統計各組得票最高數者頒發人氣獎。
‧分數計算範例:入圍者 A 第一階段獲得評審平均 85 分,第二階段 Facebook 投票獲得 120 票,所有入圍者獲得總票數為 400 票,則入圍者A最後終分數 = [(85*0.8)+ 120/400*100)* 0.2] = 74 分

得獎公佈與獎勵:
評選揭曉後,主辦單位將在本活動網站 www.xbit.com.tw 上公佈獲獎者名單。
1. 各項目分別選出優勝者:
‧LOGO 標誌組:得獎鼓勵為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第二、三名皆頒發精美獎品。
‧吉祥物組:得獎鼓勵為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第二、三名皆頒發精美獎品。
‧人氣獎:LOGO 標誌組與吉祥物組在 Facebook 投票中獲得票數最高者,頒發精美獎品。
2. 以上獲獎優勝者皆致贈由承辦單位署名頒發之獎狀乙只。
3. 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由相關創作者自行分配。

著作權規定:
徵選結果第一名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與商業品項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活動注意事項:
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以下敘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1. 參加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
2.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選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3. 未附報名表及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相關文件不齊全,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4. 若作品獲奬,得奬者必須提供主辦單位相關之身份證明文件以作為佐證之用。若得奬者無法提供相關之身份證明文件則獲奬資格取消。獎項不遞補。
5.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與網路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相關損失,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參選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賽辦法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
6.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7. 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8.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9. 其他未盡事宜,本辦法主辦單位有權不經通知隨時修訂之。

問題詢問: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聯繫:
活動專屬電子郵件 plain22212048@gmail.com
活動小組電話 (02)29603456 分機 5299、(04)2221-2048(恕不接受接收稿件成功與否之查詢)
活動小組傳真 (04)2221-5562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xbit.com.tw/selection/index.html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綠世界 YouTube 影片比賽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1 日 截止報名
【活動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0 日 中午 12:00 截止 (觀看次數最高者獲獎)

【比賽資格】:
全民及外籍人士皆可參加

【主辦單位】:
綠世界生態農場

【獎勵辦法】:
金牌:1 名,獎金台幣 20 萬元 + 證書 1 張 - 最高觀看次數影片
銀牌:1 名,獎金台幣 5 萬元 + 證書 1 張 - 第二高觀看次數影片
銅牌:1 名,獎金台幣 1 萬元 + 證書 1 張 - 第三高觀看次數影片
佳作:2 名,獎金台幣三仟元 + 證書 1 張 - 第四及第五高觀看次數影片
綠世界特別獎:5 名,獎金台幣三仟元 + 證書 1 張 + 綠世界大嘴鳥絨毛娃娃乙隻 - 由園長選出最喜愛的 5 片作品

【比賽說明】:
金牌、銀牌、銅牌及佳作,總共 5 名,由 YouTube 上傳影片之 [觀看次數] 決定排名。觀看次數最高者獲獎。除上述獎項外,另將由綠世界園長選出 5 部最喜歡的作品,頒發綠世界特別獎。
請參考範例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bSgBXiv67ww

【報名步驟】:
1. 即日起至民國 100 年 5 月 31 日止,將影片上傳到 YouTube,並在標籤中加入關鍵字:綠世界,影片標題需為:XXXXXXXXXX - 綠世界生態農場 www.green-world.com.tw (如:樹懶打哈欠超好笑 - 綠世界生態農場 www.green-world.com.tw)
2. 至綠世界生態農場 FACEBOOK 首頁:www.facebook.com/GreenWorldFarm 按 [讚!] 加入粉絲團
3. 將 YouTube 影片連結轉貼至綠世界 Facebook [活動頁面] www.facebook.com/GreenWorldFarm
4. 填妥 [綠世界 YouTube 影片大賽報名表],寄至以下信箱:greenworldfarm@gmail.com,主旨:綠世界 2011 影片大賽 - [姓名] [影片標題],收到確認回函後,即報名成功。主辦單位收件後會將連結加入綠世界 YouTube 頻道
5. 截至民國 100 年 6 月 10 日中午 12:00 止,點閱次數最高者獲獎 (以中原標準時間為準) http://www.youtube.com/user/greenworldfarm
※比賽相關問題請聯絡:綠世界台北總公司 (02)2736-1906 或 e-mail:greenworldfarm@gmail.com

【作品規範】:
1. 參賽作品時間及表現形式不限,可原始呈現或經過後製剪接,只要人氣最高就是王道!
2. 不論是園內超可愛的大嘴鳥吃蘋果、金剛鸚鵡算數學,樹懶伸懶腰、最溫馨的全家福、各種笑到噴淚的鏡頭...主題不限,只要是於綠世界生態農場拍攝的影片,且能展現綠世界景象歡樂美好氣氛者都可參賽。影片上傳日期需為 2011 年 2 月 20 日之後。

【得獎公佈】:
將於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前公布於綠世界網站最新訊息區 (www.green-world.com.tw),並將個別以 E-mail 聯絡通知得獎者領獎。

【比賽細則】:
凡報名即同意並遵守以下事項:
1. 得獎者需提供高解析度的原始影片檔。比賽若出現平手時,以 YouTube 被按較多 [喜歡] 的勝出。
2. 每人最多可報名 3 部影片,影片、網址及標題一經上傳不可再更改,若有修改以新影片論。每人最多可獲得一個獎項,並取獎項較高者獲獎。參賽作品須於規定時間內上傳,惟肇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3. 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惡意詆毀等不當的內容,或作品與綠世界主題無關者,主辦單位有權終止該作品參賽權。若因不當方式提高觀看次數,導致被 YouTube 刪除連結或刪減觀看次數,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拍攝之創作,且從未參加過其他比賽獲獎,同一影片不得重複報名。影片需無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嚴禁抄襲及仿冒,如發現有不符本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5. 所有得獎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不得擅自更動或取下 YouTube 影片之標題及內容,否則依法追究。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播放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6. 參與本活動者請真實正確填寫,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7. 本公司員工及其家屬不可參加本活動。
8. 本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9. 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 (含) 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主辦單位將透過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經確認身分後,請得獎人檢附身份證件正反面清晰影本予主辦單位,以利確認得獎名單及獎金 (獎品) 發放。
10. 參賽者同意並遵守 YouTube 使用條款 (http://www.youtube.com/t/terms) 。
11.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如果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內容,請不要參加本比賽。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綠世界生態農場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主辦單位有權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及得獎公佈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將於官方網頁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green-world.com.tw/news/news_main.asp?news_id=N0064&page=2

2011 台灣建國百年珠寶設計比賽

 


壹、宗旨:
為提升珠寶設計風氣,鼓勵培養更多珠寶設計人才為珠寶設計領域注入新血,因此,此次比賽以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為對象,除了激發年輕族群對於珠寶的認識及敏銳度,更可促進珠寶業界設計技術的提升與相互間經驗的交流。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美和科技大學 珠寶技術系
合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協辦單位:美和科技大學、珠寶系系友會、高雄市當舖公會

參、展覽地點:
屏東美術館、美和科技大學珠寶技術系 (名家作品展示中心)

肆、展覽時間:
第一場:2011 年 5 月 28 日 (星期六) 至 6 月 22 日 (星期三) 於屏東美術館。
第二場:2011 年 7 月 4 日 (星期一) 至 9 月 30 日 (星期五) 於美和科技大學珠寶技術系 (名家作品展示中心)。
揭幕暨頒獎典禮:暫定於 2011 年 5 月 28 日 (星期六) 於屏東美術館。

伍、邀請作品展覽:
本屆全國珠寶設計比賽籌備委員及評審委員得提供作品一件。

陸、徵件作品:
一、題目:以慶祝台灣建國百年為創意發想
二、實施方式:
1.填妥送件表
2.送件表須詳細填寫相關資料(外籍創作者,請以中英對照方式書寫)、貼附作品照片;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三、參賽資格:
◎社會組:
(一)凡目前在台灣活動之藝術家均可參賽,惟外國籍者,須提出居住滿三年以上之證明。
(二)外籍藝術家須由代理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負責代領獎金等參賽事宜,持有居留證者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學生組:
(一)凡具有高中 (職) 學歷以上之在校生。
(二)須在學證明,例如:學生證等。
四、送件作品類別及規格:
作品類別:珠寶設計稿
作品規格:
1.送件作品請自行做適當保護措施。
2.繪製三視圖於同一張 A4 尺寸紙張上 (21 × 29.7cm) 並裱褙於 A3 尺寸 (43.6 × 31.0 cm) 裱畫卡紙板上,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3.繪圖方式與紙張種類不限 (手工、電腦繪圖皆可)。
4.作品以各類寶石為設計元素之設計繪圖稿 (寶石包含貴寶石、半寶石、琉璃珠等) 以套件為主(包含項鍊、耳環、戒指)。
*以上送件作品請於作品背面左上角黏貼附件 3 表二,以利登記,不符以上規定者不收。

四、獎勵:
一、社會組獎金:
(1)第一名 (1 名):獎金 NT.2 萬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2)第二名 (1 名):獎金 NT.1.5 萬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3)第三名 (1 名):獎金 NT.1 萬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4)佳 作 (5 名):獎金 NT.6 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5)優 選 (10 名):獎狀乙紙。
二、學生組獎金:
(1)第一名 (1 名):獎金 NT.1 萬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2)第二名 (1 名):獎金 NT.8 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3)第三名 (1 名):獎金 NT.5 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4)佳 作 (5 名):獎金 NT.3 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5)優 選 (10 名):獎狀乙紙。

柒、收件時間、地點:
一、收件:即日起至 2011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期不納入此比賽)以掛號郵寄至美和科技大學 珠寶系(91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電話:08-77998212 轉 6503 or 6507。
二、送審作品及其相關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拷貝留存。
三、作品郵寄送件者,需包裝妥當,於截止日前寄達收件處,逾期不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捌、評審及評選時間:
一、由主辦單位及多位珠寶業界公正人士評審,評審委員名單公佈在本系網站上。
二、2011 年 5 月 20 日評審團公佈得獎獎項。
三、2011 年 5 月 23 日競賽最終評審結果公佈於本系網站上。
四、凡得獎者本會除個別通知外,皆公佈於本系網站上

玖、主辦單位:
美和科技大學 珠寶技術系
合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策劃小組:黃義仁、曾煜詅、黃恩萍、丁佑文
收件地址:90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 珠寶技術系

拾、附則:
一、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權利。
二、違反以下條款者,如經發現,除自負違法責任外,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1)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2009 年 1月以前)
(2)具抄襲、重製、臨摹、冒名頂替情事
(3)參選的主要作品曾於其他相關比賽中已獲優選以上者之作品
三、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主辦單位不承擔因參賽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等糾紛產生的法律責任。
五、簡章及送件表可於 www.meiho.edu.twhttp://www.pthg.gov.tw 中下載,送件表一律以 A4 規格填寫。
六、本實施辦法經 2010 年美和科技大學 珠寶技術系系務會議研議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ultural.pthg.gov.tw/home01_3.aspx?ID=$6101&IDK=2&EXEC=D&DATA=7259&AP=$6101_HISTORY-0

Flambo 富蘭鍋品牌公仔設計大賽

 




活動主題
「Flambo 富蘭鍋品牌公仔平面設計」

活動目的
我們在尋找最有熱情、最有創意的你來設計我們的企業品牌公仔(平面即可)!在充滿了傳統、舊式形象的鍋具市場中,我們需要你為富蘭鍋這個品牌注入年輕、活力的血液!不管你是對烹飪有熱情、對設計有專攻、或者是只會拿筆塗鴉,我們的比賽不限形式、沒有限制、只要畫出你覺得最適合 flambo 品牌的公仔即可!

參賽資格
任何人!不管男女老幼阿公阿嬤,只要你有創意、有熱情、手還握得動筆或滑鼠都可以參加!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11 / 03 / 04 ~ 04 / 03
網友投票 & 評審時間:2011 / 04 / 03 ~ 04 / 24
名單公布:2011 / 04 / 28

獎項說明
金賞:獎金 10,000 元 + flambo 系列商品一套 (燉鍋 S 一只、燒烤盤 M 一只、焗烤盤 S 一只) + 新聞專訪
銀賞:獎金 5,000 元 + flambo 系列商品一套 (燉鍋 S 一只、燒烤盤 M 一只、焗烤盤 S 一只)
銅賞:富蘭鍋鑄鐵燉鍋 (Size S) 一只

活動辦法
1. 請於活動網頁最下方下載「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各一份,列印填妥後並簽名
2. 請輸出一份你最終完稿作品的彩色稿,並將填寫完畢之「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3. 請將作品燒錄成光碟(AI 向量檔、PSD、TIFF、或 JPEG 皆可,供留存及網路投票使用)
4. 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完稿背面)」、「參賽同意書」、「作品完成稿」、及「光碟」一同郵寄至: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5 號 6D - 20 室,富蘭美廚企業有限公司收
5. 金賞得主請自行至總公司領獎,並接受專訪。專訪內容將刊登於 flambo 官網、部落格、facebook、及新聞稿發至各大平面媒體

作品設計相關
1. 請至 flambo 富蘭鍋官網(www.flambo.com.tw)詳細閱讀我們的品牌精神、形象、及產品細節以獲得更多的設計靈感!
2. 不管是用電腦繪圖、手繪之後掃描或任何方式都可以,只要能清楚表達你的設計即可(但因最後作品會開放網路投票所以一定要有電子檔)。
3. 作品不限彩色黑白、不限風格,能清楚表達 flambo 品牌精神、特色及你對 flambo 的觀察角度即可。
4. 設計的公仔不限制數量只有一個,可以是一對、甚至數個,任你發揮!

評分方式
1. 投稿截止後所有參賽作品將會公布在 flambo 富蘭鍋的 facebook 粉絲頁上(www.facebook.com/flambo.tw)給大家欣賞並投票
2. 請為你支持的作品按一個「讚」吧!「讚」的總數最高者即為網路投票冠軍
3. Facebook 投票佔總得分的 70%,公司內部評選佔 30%,總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即為金賞、銀賞、銅賞的得主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參賽作品之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得獎(前三名)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富蘭美廚企業有限公司所有,本公司並擁有任何修改、生產、應用之權利。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富蘭美廚企業有限公司得隨時修訂。若因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富蘭美廚企業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
‧獎品將依據參加者填寫資料通知或寄送,請依規定詳填資料,若地址不全或填寫錯誤,導致獎品無法通知或寄送,視同放棄獎品,將不補發或重寄。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否則評審單位有權視狀況退件。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lamboinc.com/index.php/news/2011-03-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