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國光客運「彩繪國光‧無可取代的精采」彩繪新車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需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或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並年齡滿 18 歲以上,可以個人名義或公司團體報名參加。

作品規格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彩繪國光‧無可取代的精采」為精神,初步徵選時國光客運提供車體圖稿 (AI 檔),須於圖稿上進行創作,附上 3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圖檔解析度需為 300DPI 以上,報名時併付規定之檔案(jpg 檔)製成光碟,並附上三張彩色書面圖稿(A3),未繳者不予評審。
3.每件作品皆須附上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4.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止,以郵寄收件地址(以郵戳為憑)。
2.親自送件者,應於 100 年 4 月 15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總公司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收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光碟一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3.書面彩色圖稿(A3)一份 (左右與正背面共 3 張)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符合車體烤漆特性 35%
‧創作理念     35%
‧構圖技巧與色彩  30%

評審日期
100 年 4 月 20 日(擬邀請公司代表共同評分)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 4 月 27 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頒獎典禮
國光客運生日派對 100 年 7 月 1 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 A 棟櫥窗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賽作品以作者本團隊創作為限,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如果查獲得獎作品違反以上原則,將取消得獎資格。
2.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含網路),或製成書報、紀念品等並將金牌獎之得獎作品彩繪於實體新車(遊覽車)上,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主題文字敘述連同原創圖稿一起展示。
3.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4.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5.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6.每隊投稿之作品以一張為限,不可一隊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7.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住址、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8.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9.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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