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2011 第二屆晶蓮獎「看見真相 超越死亡」創意徵稿

 


死亡的過程與死後的世界,
因未知而懼怕,因了解而超脫,
請發揮您的創意,
幫助人們了解生死,進而超越死亡!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圓覺宗智敏慧華金剛上師教育基金會
合辦單位:諾那華藏精舍、中華佛教居士會、黑秀網、生命之聲網路電台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一、徵稿緣起/目的
有鑑於人們對死後世界不了解而畏懼,從事臨終關懷及助念已 20 多年的智敏慧華上師基金會,特於 2010 年舉辦首屆關於死亡及助念議題之創意比賽活動,希望將死亡前後的狀況、遇到的景象及因應的方法,透過影音平面及遊戲的方式來呈現。首屆活動成果亮眼,故於 2011 年再接續舉辦第二屆,期能廣募各界創意,以兼具啟發及趣味之作品,助人了解臨終關懷、助念及中陰知識的重要性。

二、徵稿類別
A、廣告或動畫短片:
1.內容主題:宣導當人臨終時,家屬及親友若能為其臨終關懷與助念,便能在其人生最痛苦的時刻,指引一條光明之路,免除一切苦難,讓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影片最末,須放「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標語。(備註:本次徵稿比賽設計主題以助念為出發點,請避免以標語為創意重點)。
2.30 秒至 2 分鐘之影片,影像拍攝或動畫 (2D、3D、Flash...) 均可,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或軟體製作。
3.作品須以可供電視播放之畫質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格式為 640 * 480 影片檔(.wmv 檔、avi 檔、mpg 檔),以供網路票選用。並附上 300 字以內之作品簡介。
4.影片中的對白或旁白無中文字幕者,請附書面說明。
5.請注意作品是否於不同平台播放會有問題 (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等) 。
6.得獎名單公佈後,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 1080 * 720 之 NTSC 高解析度原始檔,及相關資料。
B.圖文創作:
1.內容主題:同廣告或動畫短片
2.以圖為主文字為輔的輕鬆小品創作(海報、短篇繪本、圖文小品、漫畫....等不拘)。
3.單張作品繪製尺寸:A2(420mm × 594mm),列印輸出尺寸:A4(210mm × 297mm),頁數及製作方式不限(手繪、電腦製作或結合照片皆可)。
4.報名時僅提供 A4 輸出稿(或手繪稿),以及網路可看之縮圖檔(請存成 JPG 檔,RGB 格式,以便網路票選)。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A2 尺寸,300dpi 畫質,CMYK 格式,TIF 檔)。
C. Flash 遊戲:
1.內容主題:
(1)親友往生時,家屬及親友遭遇的情況及該如何為之助念。
(2)以人死亡後到轉世之前的中陰時期,會遇到的現象與因應方式為遊戲內容。
2.作品請以 Flash、Director 等相關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包含 Flash 原始檔(.fla 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720 × 480 pixel 儲存。
3.請確認完成的參賽作品可在 IE8.0 與 Firefox3.6 等瀏覽器上正常運作。
4.參賽作品檔案,請依照您的檔案與創作需求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另行設計 Loading 動畫。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
※為符合徵稿目的並激發創意素材,歡迎至活動官方網站 (http://blog.yam.com/showidea2) 參考相關生命教育文章、書籍,或參與本會所舉辦之生命教育相關講座。

三、報名方式
1.對本活動有興趣及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均可參賽(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報名作品件數不限 (但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2.收件日期: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親送或郵寄均可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報名方式:請上網 http://blog.yam.com/showidea2 下載或來電(02-27532621)索取報名表,再將作品(電子檔)連同報名表和相關附件,掛號郵寄至 10571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63 號 13 樓之一,「智敏慧華上師教育基金會 - 影音徵件小組」收。
4.報名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5.作品若有毀損、畫質太差、報名表資料不全、製作規格或內容不符等情形,均恕不受理報名。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必需正面以及不涉及色情、暴力、善良風俗與國家法律相牴觸之內容。
2.參賽之作品限未公開發表或獲獎之創作,評審期間亦請勿對外發表或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經查證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3.因入圍之作品將於網路公開票選,請確保作品中之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於公開票選中無任何侵權之行為,並均出於原創或合法使用而無任何抄襲、侵權情事,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獲獎之作品,須檢附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之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4.凡參賽作品為已獲其他單位獎項,或是抄襲、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情形,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並應將已發給獎金、獎狀、獎品交還主辦單位,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或損害者,包括但不限於支付權利人授權費用、賠償金額或和解金、負擔律師報酬及訴訟費用等,參賽者負賠償責任,參賽者有數人者,應連帶負賠償責任。
5.參賽作品如獲獎,得獎者即願意永久、無償、專屬及不可撤回地授權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可永久為公益推廣之目的為任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發行、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並得轉授權予第三人為前述使用),但主辦單位應於適當之處標明得獎者之姓名。得獎作品中如包含經他人授權之創作,得獎者應向該著作權人取得為上述授權予主辦單位之權利,並保證主辦單位得合法使用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依照本條前述規定之使用即無損得獎者(及其授權人)之著作人格權。
6.凡參加本徵稿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7.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限期內提供完備之領獎資料,逾期視為棄權。

五、比賽方式
1.初審:2011 年 8 月 25 日前由主辦單位初步選出入圍作品。
2.網路票選及複審:201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止。複審將由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
3.公佈:2011 年 9 月 30 日公佈得獎名單於網站,並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各得獎人,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官方網站。
4.頒獎典禮暫定於 2011 年 10 月份擇期公開舉辦。
5.評分標準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主題啟發性  40%
‧創意     30%
‧整體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圖文創作:
‧主題啟發性  40%
‧圖文搭配   30%
‧創意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Flash 遊戲:
‧主題啟發性    40%
‧遊戲趣味及耐玩性 30%
‧整體音效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六、獎項說明
1.得獎者獎金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金蓮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8,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3,000 元
◎圖文創作:
金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8,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5,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3,000 元
◎Flash 遊戲:
金蓮獎一名:獎金 3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5,000 元
2.依稅法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故主辦單位將先行從獎金中扣除。

七、其他
1.活動結束後,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刊物及媒體中發佈,並陸續邀請相關平台協助發佈。
2.活動洽詢電話:(02)2753-2621 吳小姐 or 謝小姐。
3.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blog.yam.com/showidea2

LOHAS 愛地球 T 恤設計大賽

 




設計主題:
LOHAS 愛地球

主題說明:
2011 年統一阪急百貨高雄店邀您一起 LOHAS 樂活愛地球,用健康的飲食、生活與身心靈,加上生態永續的實際作為,一起為你我的地球盡一份心力。

設計元素:
以「LOHAS」、「地球」、「環保」為元素,將想法概念於 T-shirt 上呈現。

主辦單位:
統一阪急百貨 - 高雄店

收件日期:
100 年 4 月 12 日至 100 年 5 月 12 日 22:00 截止

報名資格:
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不限科系) 或社會人士

作品規格:
1.每人限投稿 2 件作品。
2.請上網下載空白 T-shirt 圖檔與報名表,以單面設計為限,電腦繪圖或手繪皆可,但需以電子檔繳交。
3.T-shirt 顏色以白色為主,請勿修改底色。
4.作品電子檔請以 JPG 檔繳交 (A3 尺寸,42cm x 29.7cm,300dpi),檔案大小 10MB 以內,得獎作品需提供 AI 或 PSD 原始檔。
5.請將圖檔與報名表 email 至 wade@uni-hankyu.com.tw,收到回覆確認信後即完成報名。

評選方式:
第一階段 - 初審:投稿作品經主辦單位初審後選出第二階段參賽作品
‧創意 30%
‧商業 30%
‧主題 20%
‧構圖 20%

第二階段 - 人氣票選:5 / 26 ~ 6 / 8 期間於統一阪急百貨高雄店展示入選作品,第 1 得票數為「新銳獎」,第 2 ~ 6 得票數為「人氣獎」
‧人氣評比 100%

獎勵辦法:
新銳獎 - 1 名:現金 10,000 元
人氣獎 - 5 名:現金 2,000 元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設計創作,嚴禁抄襲與侵犯未經授權圖案、標章、文字與商標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2.參賽作品之版權將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圖檔應用於相關製作物與商品販售。
3.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4.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誤、錯誤,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5.得獎作品之創作人需簽立「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以玆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圖像使用權,為簽立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未滿 20 歲之得獎者,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uni-hankyu.com.tw/kaohsiung/news_detail.asp?NewsID=001240&dir=0016

國光客運「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短片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你!!!才華洋溢嗎!?? 創意無限嗎!??? 趕快來展現你對國光客運的熱情吧~

參賽規定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為精神,拍攝內容以國光形象廣告為主,需有國光客運之代表人事物,並須附上 3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創作影片規格不限,劇情短片、紀錄片、動畫、MV 等皆可,惟須以 NTSC 家用 DVD 光碟撥放機可觀看之 DVD 光碟片送審。
3.作品檔案不超過 1GB,長度 3 分鐘以內,參賽者請複製 2 片作品光碟繳交。。
4.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參與短片徵選者須保留原始檔(avi、HD、Digital Betacam、Betacam...),以利作品入圍後,可另提供原始檔於國光客運運用及播放。
5.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7.參賽影片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公司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本公司概不負責。
8.影片所使用的音樂、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若產生著作權問題糾紛由報名參賽者自行負責。
9.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光碟、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影片內容,並於國光客運相關電子媒體播放展示。
10.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4 月 20 日至 6 月 22 日止,以郵寄 (以郵戳為憑) 或直接遞送送達。
2.直接遞送者,應於 100 年 6 月 22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DVD 光碟二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1.主題表達 (劇情、內容創意性) 30%
2.推廣宣傳性 (國光客運) 30%
3.影像技術 (攝影、剪輯、音樂、美術設計) 30%
4.網路人氣票選 (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投票箱) 10%

初步網路人氣票選
100 年 7 月 1 日 ~ 7 月 15 日
※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開放網路人氣票選專屬投票箱

決審日期
100 年 7 月 20 日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 7 月 27 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車上電視播放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除了填寫報名表外,請務必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傳比賽作品,方可完成報名程序,並請標明全名與作品名稱。
2.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3.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4.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5.每人、每隊投稿之作品限一件,不可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片名、長度、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8.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21&page=1

國光客運「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青春活力,能量無限的台灣青年,通通放馬過來吧!國光客運等你來挑戰~

作品規格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為精神,拍攝內容不限但需有國光客運之代表人事物 (人物、景物、事物皆可),並須附上 2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每件作品可以一組的方式呈現,一組最多三張,報名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3.彩色、黑白底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 500 萬畫素以上為佳。
4.參賽作品請沖洗成 6 × 8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一份 (組),免裱框、請勿翻拍拷貝、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
5.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電子檔案 (jpg 檔),底片作品請掃描 (解析度 600dpi 以上) 後送件;請儲存於光碟片繳交,未繳者不予評審。
6.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4 月 20 日至 5 月 31 日止,以郵寄(以郵戳為憑) 或直接遞送送達。
2.直接送達者,應於 100 年 5 月 31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光碟一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3. 6 × 8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一份 (組)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主題內容    35%
‧創意表現    30%
‧構圖與攝影技巧 35%

評審日期
100 年 6 月 9 日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6月15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頒獎典禮
國光客運生日派對 100 年 7 月 1 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賽作品以作者本人創作為限,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如果查獲得獎作品違反以上原則,將取消得獎資格。
2.每人投稿之作品以一組為限,一組以三張為上限,不可一人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者除了填寫報名表外,請務必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傳比賽作品,方可完成報名程序,並請標明全名與作品名稱。
4.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書報、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主題文字敘述連同原創圖稿一起展示。
5.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6.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7.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8.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9.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住址、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10.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11.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21&page=1

2011 絕對台灣 100 設計比賽

 




一、徵選目的:
台灣 100,要讓全世界看見 TAIWAN 絕對濳力!為展現設計,共襄盛舉民國 100 台灣設計年, ABSOLUT 啟動百件作品世紀大徵選設計競賽,邀你加入絕對設計 100 行列,就是要你發光發熱!!

二、創作主題:
ABSOLUT TAIWAN 100 絕對台灣 100

三、競賽項目:
視覺設計創作

四、參賽資格:
凡是對平面創作及視覺創作有熱情、有想法,年滿 18 歲之全國大專院校在校生,皆可參與本活動,並得以個人方式報名參加。

五、參賽辦法:
發揮絕佳創意,可以電腦繪圖、手繪、攝影,不拘任何型式,和主題 ABSOLUT TAIWAN 100 相符,需結合 ABSOLUT 瓶身,作品以平面方式呈現。

六、參賽方式:
活動詳細辦法及報名表下載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將作品 mail 至活動信箱 absolutcampus@gmail.com

七、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27 日 24:00 截止

八、獎勵辦法:
前三名獎金各為 3 萬、2 萬、1 萬 (ABSOLUT 擁有使用權)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参萬元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優選若干名:紀念品一份
※得奬作品將於2011年7月起舉辦實體展覽並於網路上舉行虛擬展覽展出

九、作品評選:
競賽作品評審將邀請活動評審、ABSOLUT 品牌代表及網路票選,針對投稿作品共同評審。
網路票選期間為:6 月 10 日 ~ 6 月 19 日 (網路票選佔 5% 評分比)
‧創意表現 30%: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 30%:作品符合主題
‧整體視覺效果 25%:繪圖技術
‧宣傳效果 10%:品牌精神及品牌意象
‧網路票選 5%:網友人氣度

十、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拷貝存檔。所有參賽作品使用權歸 ABSOLUT 公司所有,僅供非營利使用。
2.參加競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所頒發之獎項與獎勵。
3.得獎者不得私自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所頒發之獎項與獎勵。
4.主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5.獎金須依所得稅法預扣 10%。

十一、得獎公佈:
2011 年 7 月 1 日公佈於 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 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十二、頒獎:
2011 年 7 月舉行記者會公開頒獎。

活動網站: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