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愛不止息~」開麥拉‧創意短片徵件

 


活動目的:
創意好手們請用手機、DV、數位相機等錄影工具,以「器官捐贈」為題,將你的創意、想法、或感動人心的劇情拍成 30 秒到 90 秒的短片。創作出最動人的故事,共同宣示支持器官捐贈之決心。

徵件對象:
凡對影像拍攝以及製作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加,不分性別、年齡、地區,需為中華民國國籍。不限投件次數。

徵件主題:
以支持「器官捐贈」為主題,可根基於真實或虛擬故事,拍攝方式不限。

影片規範:
任何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參賽。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的作品,且未曾用來參加過相關競賽;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如涉及抄襲等情事者,參賽者得自行負完全責任、喪失其參賽資格,並交回已頒發的獎金及獎狀。

影片規格:
短片長度為 30 秒 ~ 90 秒 (含片頭、片尾) 以內。檔案格式以 avi、wmv、mpg、asf 為限,上傳檔案大小 1GB 內。

徵件日期:
100 年 08 月 03 日 ~ 100 年 10 月 03 日

報名方式:
Step1:參賽者先將拍攝好之創意影片上傳至 YouTube 後,並於標籤中填寫“愛不止息 ~ 器官捐贈”。
Step2:將 YouTube 的影片編號碼貼於影片編號欄位中,並填寫 50 ~ 100 字內創意概念,即上傳完成。
例:http://www.youtube.com/watch?v=影片編號碼
※進入複選及獲獎者均必須將原始攝影檔案燒成 DVD 寄送至 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62 號 6 樓 大潤元知識策略有限公司 器捐小組收,違者可取消資格。

評選標準:
針對劇情適切性(切題性)、表現手法(創意性)、視覺設計、剪輯配樂技巧(後製)等層面進行評選。
‧劇情適切性  40%
‧表現手法   30%
‧視覺設計   20%
‧剪輯配樂技巧 10%

徵件及評選時程:
‧徵件:100 年 08 月 03 日 ~ 100 年 10 月 0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選:100 年 10 月 07 日
‧網路投票:100 年 10 月 12 日 ~ 100 年 11 月 03 日 PM23:59
‧複選:100 年 11 月 07 日
‧公佈:100 年 11 月 15 日

獎項:
金獎 (1 名):現金 3 萬元 + 獎狀 1 張
銀獎 (1 名):現金 2 萬元 + 獎狀 1 張
銅獎 (2 名):現金 1 萬元 + 獎狀 1 張
佳作 (5 名):現金 5 千元 + 獎狀 1 張
網路人氣獎 (1 名):現金 1 萬元

参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2)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活動辦法內容等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3)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活動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所有獎勵;參賽者或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7)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8)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10)參賽作品請勿使用非法取得下載之音樂、影像或影片片段。參賽者若有抵觸任何著作權之法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
(11)所有獲獎之作品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使用。主辦單位擁有擷取部分片段作為活動宣傳使用之權力。
(12)主辦單位僅以網站、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獲獎訊息。
(13)本案相關時程將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請參賽者隨時至網站留意相關訊息。
(14)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之規定。

作品著作權:
(1)音樂: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
(3)著作權約定:
①、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②、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提供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③、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所有獎勵,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④、參賽作品若有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1)得獎結果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佈,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獎金另由主辦單位彙整得獎人資料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
(2)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10%,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20%,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0 元 (含) 以上時,本活動將由執行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3)頒獎地點及時間等相關事宜,以官方網站及主辦單位之公告為準。
(4)主辦單位保有此活動解釋及修改權利。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love818.com.tw/mc_act.asp

「愛不止息~」器捐100‧海報設計徵件

 


活動目的:
為宣導器官捐贈觀念,請以「100 年度遺愛‧移愛」為主題,徵求您充滿創意、感人、溫馨、有趣、代表性之海報設計創作,讓民眾更了解器官捐贈的重要性。

徵件對象:
凡對設計以及製作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加,不分性別、年齡、地區,需為中華民國國籍。不限投件次數。

徵件主題:
以支持「器官捐贈」為主題,設計海報。

設計規範:
任何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參賽。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的作品,且未曾用來參加過相關競賽;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如涉及抄襲等情事者,參賽者得自行負完全責任、喪失其參賽資格,並交回已頒發的獎金及獎狀。

海報規格:
4 開 (38cm * 52cm),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 / inch 或手繪拍攝上傳。

報名日期:
100 年 08 月 03 日 ~ 100 年 10 月 03 日

報名方式:
‧設計完成後,請輸出 600 × 800 像素 72dpi 的 JPG 檔,上傳至活動網站。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創作原始圖檔或手繪稿。
‧進入複選及獲獎作品必須將其作品燒製光碟,並自行印製或手繪海報,附上報名表及同意書等相關文件並填寫清楚後,郵寄至大潤元知識策略有限公司 器捐小組收。

評選標準:
‧主題內容 40%
‧構圖技巧 20%
‧色彩運用 20%
‧整體美感 20%

徵件及評選時程:
‧徵件:100 年 08月 03 日 ~ 100 年 10 月 0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選:100 年 10 月 07 日
‧網路投票:100 年 10 月 12 日 ~ 100 年 11 月 03 日 PM23:59
‧複選:100 年 11 月 07 日
‧公佈:100 年 11 月 15 日

獎項:
金獎 (1 名):現金 3 萬元 + 獎狀 1 張
銀獎 (1 名):現金 2 萬元 + 獎狀 1 張
銅獎 (2 名):現金 1 萬元 + 獎狀 1 張
佳作 (5 名):現金 5 千元 + 獎狀 1 張
網路人氣獎 (1 名):現金 1 萬元

参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2)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活動辦法內容等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3)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活動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所有獎勵;參賽者或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7)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8)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10)參賽作品請勿使用非法取得下載之音樂、影像或影片片段。參賽者若有抵觸任何著作權之法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
(11)所有獲獎之作品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使用。主辦單位擁有擷取部分片段作為活動宣傳使用之權力。
(12)主辦單位僅以網站、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獲獎訊息。
(13)本案相關時程將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請參賽者隨時至網站留意相關訊息。
(14)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之規定。

作品著作權:
(1)音樂: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
(3)著作權約定:
①、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②、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提供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③、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所有獎勵,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④、參賽作品若有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1)得獎結果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佈,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獎金另由主辦單位彙整得獎人資料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
(2)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10%,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20%,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0 元 (含) 以上時,本活動將由執行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3)頒獎地點及時間等相關事宜,以官方網站及主辦單位之公告為準。
(4)主辦單位保有此活動解釋及修改權利。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love818.com.tw/poster_act.asp

「愛不止息~」衣起來‧T 恤設計徵件

 


活動目的:
邀您『愛不止息』 衣起來,以『遺愛‧移愛』為題,請用活潑生動的手法傳達器官捐贈的重要,參賽者以 T 恤設計樣式,進行投稿徵件,一展過人的設計長才!

徵件對象:
凡對服裝設計以及製作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加,不分性別、年齡、地區,需為中華民國國籍。不限投件次數。

徵件主題:
以支持「器官捐贈」為主題,設計 T 恤樣式。

設計規範:
任何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參賽。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的作品,且未曾用來參加過相關競賽;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如涉及抄襲等情事者,參賽者得自行負完全責任、喪失其參賽資格,並交回已頒發的獎金及獎狀。

T 恤規格:
T 恤不限定款式、色彩,設計圖像以 jpg 檔案格式或手繪拍攝上傳。

徵件日期:
100 年 08 月 03日 ~ 100 年 10 月 03 日

報名方式:
‧請到官方網站下載「器捐元素」及「T 恤設計樣板」,並將您的設計圖直接繪製於 T 恤上,設計完成後,請輸出 800 × 800) 像素 72dpi 的 JPG 檔,並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創作原始圖檔或手繪稿。
‧進入複選及獲獎作品必須將設計稿燒製光碟,並自行印製或手繪 T 恤,附上報名表及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填寫清楚後,郵寄至大潤元知識策略有限公司 器捐小組收。

評選標準:
‧創新性  40%
‧可行性  20%
‧完整度  20%
‧整體美感 20%

徵件及評選時程:
‧徵件:100 年 08 月 03 日 ~ 100 年 10 月 0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選:100 年 10 月 07 日
‧網路投票:100 年 10 月 12 日 ~ 100 年 11 月 03 日 PM23:59
‧複選:100 年 11 月 07 日
‧公佈:100 年 11 月 15 日

獎項:
金獎 (1 名):現金 3 萬元 + 獎狀 1 張
銀獎 (1 名):現金 2 萬元 + 獎狀 1 張
銅獎 (2 名):現金 1 萬元 + 獎狀 1 張
佳作 (5 名):現金 5 千元 + 獎狀 1 張
網路人氣獎 (1 名):現金 1 萬元

参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2)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活動辦法內容等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3)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活動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所有獎勵;參賽者或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7)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8)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10)參賽作品請勿使用非法取得下載之音樂、影像或影片片段。參賽者若有抵觸任何著作權之法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
(11)所有獲獎之作品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使用。主辦單位擁有擷取部分片段作為活動宣傳使用之權力。
(12)主辦單位僅以網站、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獲獎訊息。
(13)本案相關時程將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請參賽者隨時至網站留意相關訊息。
(14)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之規定。

作品著作權:
(1)音樂: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
(3)著作權約定:
①、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②、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提供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③、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所有獎勵,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④、參賽作品若有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1)得獎結果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佈,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獎金另由主辦單位彙整得獎人資料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
(2)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10%,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20%,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0 元 (含) 以上時,本活動將由執行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3)頒獎地點及時間等相關事宜,以官方網站及主辦單位之公告為準。
(4)主辦單位保有此活動解釋及修改權利。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love818.com.tw/tsh_ac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