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




一、活動目的:
帶著創新能量的商圈觀光,擁有特殊的商業環境,蘊含豐富又獨樹一格的文化內涵,變成跟觀光業、教育文化緊緊相扣,雲林政府極力推動農業首都與鄉鎮特色,為富有多元意義的雲林縣商圈觀光徵選具備其精神的吉祥物,新誕生的吉祥物將會為雲林縣的商圈觀光帶來活力及新價值!

二、投稿截止日期:
即日起開始徵件至 2011 年 12 月 25 日截止。

三、參加對象:
歡迎對吉祥物公仔設計有興趣之設計系學生及大眾人士共同參與。

四、徵選概念:
吉祥物:突顯專屬於產業觀光特色又獨一無二的吉祥物,吉祥物有著商圈觀光象徵「遊玩」與「歡樂」的精神,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整體設計能有「觀光休閒」的味道,具有擬人化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

五、設計標的:
每個商圈吉祥物各一隻(包含北港商圈、斗六商圈、斗南商圈、西螺商圈、古坑商圈、土庫商圈)共六隻(商圈說明詳見雲林商圈網頁 http://shoparea.yunlin.gov.tw/home.php

六、得獎獎勵:
每商圈吉祥物得獎鼓勵
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
第三名皆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 元及獎狀
佳作 5 名頒發精美獎品及獎狀
人氣獎 / Facebook:斗六商圈風華再現票選結果最高票數者頒發精美獎品與獎狀。

七、投稿作品須知:
1.每人每個商圈以一件為限,設計作品需在作品呈現表格(可下載 ai 檔,或 cdr 檔 )為限的範圍內呈現,作品最小每隻不能小於 15cm X 15cm,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為 A4 大小。
2.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吉祥物。
3.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電子檔資料須包含兩個作品原始檔 ai 檔或 cdr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解析度 300 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4.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 - 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作品創作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每人報名作品數量每商圈限一件,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報名表」、「同意書」和等兩份文件 (可到官網下載活動簡章)。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八、交件方式:
交件時請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光碟 (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以掛號郵寄至「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64001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建設處工商發展科)或嘉義市國華街 66 號 1F(山仔頂工作室),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收」。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山仔頂工作室
問題詢問: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聯繫:0932-805-520
活動專屬電子郵件:basstiger@gmail.com
活動小組電話:05-2227191

相關資訊:http://shoparea.yunlin.gov.tw/news.php?Key=17

『山海的傳說』第四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






競賽緣由
台灣原住民文化是福爾摩沙獨特的寶藏,更是世界上唯一僅存且無法取代的。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特於 2006 年起,開始舉辦以「台灣原住民」為主題的全國學生海報設計比賽,希望藉由學生們的「視」界,探索這塊美麗寶島上的原住民族文化。
歷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成果均受邀到全台各地方文化館及大專院校校園巡迴展示。2010 年 9 月更獲得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青睞,受邀至該校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展出。這不但是獲獎學生們的榮耀,更是將台灣原住民文化推向國際舞台的一大躍進。因此,為延續此一競賽之精神,特舉辦「山海的傳說」- 第四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以台灣原住民族各自獨具特色的傳說故事,透過年輕學子的創
作巧思,賦予台灣原住民代代相傳的古老神話嶄新的面貌。

競賽主題
請於下列 14 則台灣原住民族的代表性傳說中,選出壹則作為您個人的參賽作品之設計主題:
‧泰雅族:占卜鳥希利克
‧阿美族:七彩布裙的傳說故事
‧賽夏族:住在山裡的矮黑人
‧雅美 (達悟) 族:紅頭部落的始祖傳說
‧布農族:射日英雄
‧邵族:白鹿傳說
‧鄒族:塔山的愛情傳說
‧噶瑪蘭族:冬瓜美人的傳說
‧魯凱族:巴嫩與蛇郎
‧太魯閣族:巨人傳說
‧排灣族:孔雀王子
‧撒奇萊雅族:洪水傳說
‧卑南族:「石生」和「竹生」的傳說
‧賽德克族:白石傳說
※神話傳說網址:http://www.apc.gov.tw/portal/kids/tale/tale.htm

參加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 (職) 及大專院校在校學生 (不含在職專班進修學生身份),於 1986 年 1 月 1 日 (含) 後出生者方可報名參加。

獎勵辦法
金獎 1 名:獎金三萬元、獎品 Canon iP3680 印表機乙台、獎座一座、獎狀乙紙
銀獎 2 名:獎金一萬元、獎品 Canon iP3680 印表機乙台、獎座一座、獎狀乙紙
銅獎 2 名:獎金五千元、獎座一座、獎狀乙紙
優異獎 10 名:獎狀乙紙
佳作 (數名):獎狀乙紙 (人數視乎評審當天狀況決議)
原住民學生特別獎 1 名:獎金五千元、獎狀乙紙
台灣佳能資訊特別獎 1 名:獎品 Canon iP3680 印表機乙台、獎狀乙紙
※所有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均頒發指導老師感謝狀。

收件方式
a.請將報名表 -1、報名表 -2、授權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裝於信封內,並將信封浮貼於作品背面,連同參賽作品妥善包裝好後,掛號包裹郵寄至競賽收件單位。
b.參賽作品圖 (A3 尺寸) 請黏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上。
c.學校團體報名請由就讀學校統一收件,掛號寄至競賽收件單位。
d.作品請妥善包裝,寄送過程若有捲曲、沾黏或任何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將不受理遭損壞的作品,一切損失恕不負責。

報名資料
參賽者請以正楷體確實填寫相關資料 (報名表 -1、報名表 -2、參賽作品說明、參賽者授權同意書、法定代理人授權同意書)。若因資料不齊造成作品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將視同棄權,恕不受理。
◎報名表 -1
a.參賽者若具原住民身分者,請註明族別。
b.參賽組別請填寫所選擇之神話傳說族別名稱,例如:設計主題選擇「白鹿傳說」,請填入「邵族」。
c.請務必加蓋科或系所章,並將學生證正、反面清晰影本貼於報名表格上。
◎報名表 -2
a.請填寫作品名稱、250 字內作品說明,並黏貼作品縮圖。
b.參賽組別請填寫所選擇之神話傳說族別名稱,例如:設計主題選擇「白鹿傳說」,請填入「邵族」。
◎參賽作品說明:
請將此參賽作品說明完整填寫黏貼於參賽作品之黑色卡紙背面。
◎參賽者授權同意書:
須由參賽者本人親自簽名。
◎法定代理人授權同意書:
未滿 20 歲學生,請務必隨報名表繳交法定代理人簽章之授權同意函。且須由參賽者之法定代理人本人親自簽名。

作品規定
a.作品必須完成於 2010 年後,每人不限參賽件數 (系列作品僅限兩件),恕不接受立體作品,入選發現重複者,主辦單位得擇一刪除。
b.參賽作品尺寸為 A3 (29.7 公分 x 42.0 公分,供評審之用),黏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厚度約為 0.2 公分,約 250 磅 ~ 350 磅)背面,毋須裱框。
c.作品獲選入圍後,請以 EPS 250 ~ 300 dpi 規格,輸出尺寸為 A1 (59.4 x 84.1 公分) 之作品電子設計圖檔提供給主辦單位,並務必請自行備份存檔。
d.繳交的作品檔案若有採用特別色及透明色,煩請轉換為印刷用 CMYK 四色。
e.參賽作品說明填寫完整並黏貼於四開黑色卡紙之背面。
f.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之作品。
g.參賽作品之圖片內禁止標示或放置任何主、協辦等單位之商標或徽章。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為【『山海的傳說』- 第四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所有,不論獲獎與否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概不歸還,務必請自行備份存檔。
2.請自行完封並妥善包裝,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且不受理損壞之作品。
3.主辦單位有權拒收任何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或侵犯道德,及不符合參賽作品要求之作品。
4.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擁有著作權法之正當權利,若因著作權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則其一切法律責任歸屬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仿作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會裁決確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 (含所核發之獎金、獎狀、獎品等),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之。
6.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及該圖片無條件授予主辦單位及其指定者作研究、攝影、展覽、登載網頁、出版或委託出版商品、使用或變更所提供之設計圖片為衍生著作及商業行為等權利,與本活動相關之一切發表及應用,無稿酬。
7.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簡章並有解釋及變更、修改等之權利。
8.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9.獎金及獎品等值,依法需預先代扣 10% ~ 20% 所得稅金。

收件單位
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
請註明參加【『山海的傳說』- 第四屆台灣原住民海報競賽小組收 】
收件地點:11143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 282 號
聯絡電話:(02) 2841-2611 分機 115 蔡小姐
聯絡傳真:(02) 2841-2615
電子郵件:peipei@syc.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useum.org.tw/10_20110831.htm

A.S.O 第五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金履獎簡介】
阿瘦皮鞋近幾年致力融入年輕時尚行銷及設計創意元素,除推動企業轉型外,也積極培育台灣鞋品牌的設計創意人才。 從第一屆金履獎舉辦至今,不僅無形中帶動產業的創新能量,阿瘦皮鞋總經理羅榮岳更為金履奬下了這樣的註解:「我們樂見這樣正面的效應持續循環下去,期待『A.S.O 金履獎創意大賽』能成為國際間鞋業的指標性流行概念發表會,也期望為台灣鞋業培育設計人才並創造屬於自己的設計經典。」闡明金履獎的存在不僅是阿瘦皮鞋對這塊土地的的支持與耕耘,對台灣鞋業來說更是一大突破與創舉。

阿瘦皮鞋始終堅持著「一針一線實實在在」的精神。在 2011 年即將邁入品牌六十週年之際,希望透過金履獎的舉辦,持續激發相關設計人才對鞋作工藝的響應,並秉持著「真、善、美、新」的核心價值,持續推動創新、變革讓阿瘦皮鞋能歷久彌新,不但創造出屬於台灣鞋業的經典與時尚,更能立足台灣,放眼國際。

【競賽主題】
蛻變 X 時尚
蛻變,就是永不停歇的突破!!!! 跨越創意,引領時尚是本屆金履獎的宗旨。
阿瘦品牌一直以來秉持著「一針一線,實實在在」的企業精神,致力於提升新世代對鞋的價值、培養新生代對鞋的觀念,讓足下的一小方寸,帶出視野的一片天地。
本屆金履獎活動主題以阿瘦皮鞋品牌精神為出發,朝著邁向時尚精品與國際化為目標,我們冀望能為台灣鞋業創造屬於自己的設計經典,並成為帶動潮流的時尚產業領導者。參賽者可跳脫傳統窠臼,以各種不同材質、造型、功能、風格...等手法表現豐富原創的品牌新生命力、讓時尚與蛻變綜效加乘,歷久彌新的經典與永不停歇的創意共舞!

【主辦單位】A.S.O 阿瘦皮鞋
【協辦單位】黑秀網 Heyshow.com / 阿瘦公益信託文教基金會

【活動主題】
蛻變 x 時尚

【活動說明】
一、參賽者可用能激發創意之任何素材,並基於原創且無任何抄襲、侵權之情事。
二、作品名稱及設計創意可盡情發揮,並兼顧創意與實用性,以可實際量產為考量。
三、活動採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 - 初選:線上投稿(創意鞋設計圖稿,不限造型、材質、功能)。
2.第二階段 - 決選:
a.創意設計:將初選投稿作品製成作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
b.設計企劃:針對創意鞋款提出完整之設計企劃。

【參賽資格】
一、不限國籍、年齡、性別與職業均可參賽
二、每組不限人數,一人也可參賽
三、每組最多限投兩件作品
※ 阿瘦皮鞋員工與其他鞋業相關人員不得參賽,以維公允※

【活動時間 & 比賽辦法說明】
第一階段 - 初選
一、線上投稿
2011 / 09 / 15(四)- 2011 / 11 / 30(三)23:59
1.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線上投稿,請於投稿期間自「A.S.O 第五屆金履獎創意大賽」活動網站www.heyshow.com/events/aso2011,點選進入「作品上傳區」,依網頁說明上傳圖檔。
2.投稿作品:
a. 不限圖檔製作方式 。(攝影、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
b. 圖檔需包含以下內容
‧正視彩圖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立體彩圖將列為評審加分項目)
‧設計細節、功能技術、材質運用說明
‧設計概念說明
※ 附註:參賽作品建議提供立體圖與正視圖,有利評審更加了解產品設計細節,將酌予加分。
3.投稿格式:
a.稿件像素:800 x 800 pix 以內。
b.存檔後檔案尺寸:250k 以下的 .jpg 檔案。
c.影像模式:RGB 模式。
※ 其他格式不接受上傳投稿 ※
4.注意事項:
參賽者請於上傳時填寫「作品資料」、「隊名」、「代表人」等相關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
二、預測冠軍王活動
投票時間自 2011 / 12 / 09 ~ 2012 / 01 / 06
1. 票選方式:
‧請自「A.S.O第五屆金履獎創意大賽」活動網站,點選進入『預測冠軍王』進行票選。
‧挑選自己覺得最有可能獲得冠軍的作品。
‧並留下自己的姓名、聯絡方式和 E-mail,就能參加預測冠軍王的抽獎活動。
‧凡預測成功者將有機會獲得現金 5,000 元 (共 1 名)、2012 限量跨年皮感手札 (共 5 名) 、LOHAS 精緻環保筷 (共五名)
‧得票數最高之隊伍將榮獲網路人氣王獎狀一只及精美贈品。
2. 得獎公佈時間:
決賽當天 2011 年 01 月 18 日將從預測成功者中抽出得獎者。預測冠軍王得獎名單將於 2012 年 01 月 20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三、初選評審
2011 / 12 / 01(四)- 2011/ 12 / 07(三)
1.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20%
‧設計表現  20%
‧主題表達  20%
‧市場可行性 40%
2.入圍組數:
由評審選出十組入圍隊伍,進入決選階段,十組名單將於 12 月 09 日 (五) 公佈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第二階段 - 決選
一、決選資格:
評審初選十組。
二、決選方式 & 繳件項目說明︰
1.創意設計:
入圍決選隊伍須繳交「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與作品說明表。
(1)創意鞋樣品模型:
a.入圍決選隊伍須製作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
b.模型尺寸應在 30 立方公分以內,長、寬、高各在 25 公分(含) 以上、30 公分(含)以下。
c.每組可獲得樣品製作贊助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
d.為避免作品於運輸途中受損,請謹慎考量作品的保護與包裝方式。
(2)作品說明表:
a.「作品說明表」將連同「入圍通知書」一併提供參賽隊伍,參賽隊伍應確實填寫,並裱貼於 A4 黑色裱板,連同創意鞋樣品模型寄出。
b. 作品說明表需包含以下內容
‧正視彩圖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設計細節、功能技術、材質運用說明
‧設計概念說明
2.設計企劃:
入圍決選隊伍須繳交「設計企劃案」電子檔 & 書面資料。
(1)設計企劃案:
內容需含以下幾點:
‧設計說明 (概念說明、功能、結構、材質說明,色彩計畫等)
‧市場可行性分析 (可從消費者分析、量產技術等方向切入)
‧行銷策略 (控制於三頁 A4 以內)
(2)電子檔:
PowerPoint (2003 版本) 簡報檔應燒錄於光碟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與參賽隊名。
(3)書面資料:
20 頁 A4 以內,單張單頁,裝訂邊在左。
※備註:
‧將電子檔連同書面資料寄出。
‧企劃之參考資料及引用文獻均應註明出處。
三、繳件時間與規則:
繳件時間自決選名單公布日 2011 / 12 / 09 (四) 至 2012 / 01 / 12(四)17:00 止。
入圍決選之參賽小組須於截止時間前,將三項繳件項目:
(1)創意鞋樣品模型
(2)作品說明表
(3)設計企劃案電子檔 & 書面資料
郵寄或親送至:10459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8 號 5 樓「阿瘦皮鞋 A.S.O 第五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行銷部收」。
※ 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
四. 決選評審暨頒獎典禮:2012 / 01 / 18(三)
1. 簡報發表: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須於 2012 / 01 / 18(三)決選當日推派簡報人員進行簡報發表(簡報人數至多 5 人),內容以清晰實質表達為重,道具以 PowerPoint 搭配投影機現場簡報為主,可列印促銷製作物輔助說明,不限簡報道具。
2. 簡報時間:
每隊簡報發表十分鐘,評審提問五分鐘,共計十五分鐘為限。
3.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提案表現  10%
‧設計表現  20%
‧市場可行性 40%
4. 頒獎典禮:
決選評審結束後,將於現場舉行頒獎典禮。
5. 獎項:
‧金履獎一名
‧銀履獎一名
‧銅履獎一名

【評審辦法】
一、初選:
1. 入圍組數:共 10 名。
2. 評分標準:
‧創意    20%
‧設計表現  20%
‧主題表達  20%
‧市場可行性 40%
二、決選:
1.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提案表現  10%
‧設計表現  20%
‧市場可行性 40%

【獎項及獎勵辦法】
一、金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並獲得優先入選阿瘦皮鞋設計團隊的機會。
二、銀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
三、銅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
四、網路人氣王一名:獎狀一只。
五、得獎作品將有機會量產
※上述獎金皆為稅前金額※

【注意事項】
一、金履獎、銀履獎、銅履獎得主,得與網路人氣王得主重複。
二、得獎作品將於公開場合展示,詳情將另行公布。
三、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不列入評選。
四、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 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擔。
五、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奬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所得稅 (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0%)。
八、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九、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十、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聯絡信箱:aso@heyshow.com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events/aso2011/
上傳專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_browsing.asp?actid=104

2012 高雄市電腦展全國海報徵選




活動方式:
本活動分為三部曲進行,設計之作品除報名平面設計活動,還有機會參加網路票選活動,同時得到雙重大獎。參加揪團灌水網友,還有機會 A 好康。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 海報設計徵選活動比賽。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 - 由審評團針對首部曲參賽作品做第一輪之票選,入圍第一輪之作品,方可再參加網站票選人氣王活動。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 只要參加人氣王票選活動,就有機會得到灌水獎。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活動目的:
為推廣數位創意理念,以「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主題為訴求,發揮創意及精神創作海報作品,也藉由本活動發掘更多之數位創意人才,為將來踏入產業界所用,增進產業創造力。本活動除了平面作品的選拔,也將結合網路流行話題及明日科技對未來生活的影響力。以網路票選的方式集合本次所有報名參賽的創意海報作品;並邀請網友參與票選活動。持續延燒「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的話題及特色,藉以讓本活動可以吸引更多的網友參與投票及參觀本活動。

活動主題:
觸動科技 心視界

主題說明:
隨著雲端運算服務發達,科技產品與軟體日新月異,世界跟隨自己的移動!動動手指就能在螢幕上工作、創作、休閒、閱讀...。透過科技產品隨心所欲享受數位生活,還可在社群網站即時分享感動、關懷互動;更可以透過實際體驗、感受科技所帶來的全新視界!

獎勵辦法: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獎項: 
 【第一名】1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張
 【得獎作品作為本次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張
 【佳 作】10 名:獎金2,000 元、獎狀乙張
※以上各優勝作品之指導老師並頒發獎狀乙張
◎【二部曲】票選人氣王獎項:
 【人氣王】3 名:獎金 2,000 元、獎狀乙張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參加【二部曲】票選的網友都有機會 A 好康):
 【灌水獎】5 名:贈送 MP3 乙台

活動流程:
【首部曲】海報徵件:收件 → 初審 → 複審 → 決選 → 開幕頒獎 → 展示
【二部曲】網路票選:大會作品上傳 → 票選 → 計票 → 通知領獎 → 展示
【三部曲】揪團灌水:抽出參加票選網友 → 通知領獎

活動辦法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1.報名方式:本會網站 http://www.kca.org.tw 下載報名表,郵寄報名。
2.報名日期:2011 年 10 月 3 日 (一) 至 2012 年 4 月 20 日 (五),當日郵戳為憑。
3.作品繳交截止日期:2011 年 10 月 3 日 (一) 至 2012 年 4 月 25 日 (三),將相關附件以掛號寄至「802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 38 號 5 樓之 2 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周夢綺小姐 收」信封註明報名 2012 高雄市電腦展全國海報徵選活動。
※收件日期如有調整,以網站公布為準。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
1.須先完成【首部曲】報名程序。
2.經由審評團針對【首部曲】參賽作品做第一輪之票選,入圍第一輪之作品,再由主辦單位將作品上傳至票選網站。 
3.票選網站:http://www.kca.org.tw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1.網友須至「票選網站」登錄基本資料,成為本會網站會員,才能參與票選活動。
2.每人每日最多可投 3 票(不得重覆投選同一作品)。
3.開放票選日期:2012 年 5 月 15 日 (二) 至 2012 年 6 月 15 日 (五)
4.截止票選日期:2012 年 6 月 15 日 (五) 下午 5 點 30 分

作品必備元素:
1.主要元素:必須切合「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活動主題為構圖
2.主辦單位: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3.展出時間:2012 年 7 月 12 日 (四) 至 7 月 16 日 (一)
4.展出地點:高雄 85 大樓 國際會展中心 4、5、6F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 7 號)

繳件作品明細:
1.將數位繪圖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 28cm x長 48cm)。
2.15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保持清潔完整。
3.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4.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WORD 檔案,註明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150 字內)。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投稿五件作品,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須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評選標準: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 海報作品
‧主題切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之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創作之理念 10%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獎項
至截止日期及時間,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三名者,即為「人氣王」。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至截止日期及時間 ,由參與票選名單中,將抽出五名幸運網友,贈送「灌水獎」。

聯絡資訊:
聯絡人:周夢綺/林村宗
聯絡電話:(07)535-2090 分機 832 / 831
E-mail:maggie@kca.org.tw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3.未參加首部曲之作品,不得參加二部曲之活動。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4.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品,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5.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品。
6.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7.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項及獎品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品總額為限。
8.如以手繪圖方式參賽,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將不予採納。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得獎者依法扣繳 10% 稅額。

權利歸屬:
1.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需與大會簽訂權利義務合約書。
2.得獎人同意完全授權主辦單位,將得獎作品結合主辦單位活動,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
3.所有得獎者之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在所有宣傳文宣之設計露出發表時,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4.所有得獎者作品之作者將義務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如調整修改作品之相關內容。
5.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需要隨時修正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ca.org.tw/sub_news.php?subkd=1&mskd=5&msid=2011092903

「防制職場就業歧視暨杜絕職場性騷擾」創意短片徵件






活動簡介
「防制職場就業歧視及杜絕職場性騷擾」一直以來是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所致力宣導的職場政策,舉辦大大小小宣導活動,希望能夠將此一觀念徹底根深蒂固在雇主、受僱者、求職者的心中,進而期許職場上人人平等。
此次舉辦「100 年度防制職場就業歧視暨杜絕職場性騷擾宣導計畫」,希望藉由徵選動畫劇情長片及 MV 創意短片,以貼近社會職場上的故事宣導此活動主旨,將徵選活動取名為「職場無歧視,拒絕性騷擾」找出最有創意、最能詮釋出「防制職場歧視及拒絕職場性騷擾」之 15 分鐘動畫或影片及 30 秒 MV 創意短片 (可影片或動畫),進而推廣得獎作品,宣導友善職場之觀念。

活動目的
‧加強宣導「防制就業歧視及拒絕職場性騷擾」觀念
‧保護求職者及受僱者之職場勞動、平等權益
‧碰到問題時可以尋求救濟管道

活動經費來源
100 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業安定基金補助

影片徵件時間:
(一)影片徵件時間:
民國 100 年 10 月 25 日(一)~ 民國 100 年 11 月 22 日(二)止,以收件日之郵戳為憑。
(二)影片入圍名單公佈及「誰是最佳人氣王」票選時間: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三)0:00 起 ~ 民國 100 年 12 月 7 日(三)(17:00) 止。
(三)影片甄選得獎公布時間:
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四)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臺北市政府沈葆楨廳)現場公佈。

影片甄選作品內容規定:
(一)須以「防制職場歧視」或「杜絕職場性騷擾」為創作元素,其中防制職場歧視部分,30 秒短片限定一則短片僅能一種歧視主題(如年齡歧視),15 分鐘長片則無限定。欲瞭解更多相關防制就業歧視或職場性騷擾資訊,請進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參考。
(二)甄選作品分為兩組:
◎15 分鐘動畫、劇情長片組:長度限制 15 分鐘 ± 2 分鐘,動畫或拍攝等創作方式不限。
◎30 秒 MV 創意短片組:須以「MV 歌曲創作」形式呈現,長度限制在 30 秒 (至多 3 分鐘),動畫或拍攝等創作方式不限。

評審評選時間: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三)~ 民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二)

評審委員:
邀請職場平等、性別工作平權以及廣告、電影以及 MV 拍攝等專業人士參與評審作業。

評審計分方式:
◎15 分鐘動畫、劇情長片組:
‧題材掌握度 40%:創作之影片須符合本活動之主題精神。
‧創意呈現  30%:具創意、創新的方式來呈現活動主題。
‧製作技巧  15%:拍攝運鏡或動畫分鏡、場景設計或動畫製作等細緻度。
‧表現方式  15%:整體作品之完整性,含配樂、台詞設計、旁白配音等。
◎30 秒 MV 創意短片組:
‧題材掌握度 40%:創作之影片、詞曲表現須符合本活動之主題精神。
‧創意呈現  30%:影像內容、詞、曲之創意呈現。
‧製作技巧  15%:拍攝運鏡或分鏡、場景設計或 MV 短片內容之細緻度。
‧表現方式  15%:整體作品之完整性,含配樂、台詞設計、旁白配音等。
◎總計分數同分時計算之方式:
如總計分數同分時,將比對「題材掌握度 40%」項目之分數,以較高者為優先排名,如「題材掌握度 40%」同分時,再以「創意呈現 30%」項目分數作比對,若再同分時,則以「製作技巧 15%」項目分數做比對,最後再以「表現方式 15%」項目分數做比對。如皆同分,則以投遞參賽順序作優先排名。
◎作品取消資格之規定:
涉及政治色彩、謾罵、不雅、違反善良風俗或畫質不清、格式以及片長等不符規定之報名作品,將由承辦單位先做初步篩選,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作品及參賽資格。

獎勵辦法:
◎15 分鐘動畫、劇情長片組獎項:
‧金像獎:冠軍 1 人,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3 萬元整。
‧銀像獎:亞軍 1 人,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 萬 8,000 元整。
‧銅像獎:季軍 1 名,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 萬元整。
‧精選佳作獎:2 名,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5,000 元整。
◎30 秒 MV 創意短片組獎項:
‧金像獎:冠軍 1 人,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2 萬元整。
‧銀像獎:亞軍 1 人,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 萬 2,000 元整。
‧銅像獎:季軍 1 名,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 萬元整。
‧精選佳作獎: 2 名,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5,000 元整。
※郵政禮券可直接至郵局兌換現金
◎「誰是最佳人氣獎」網路票選活動:
1.票選時間: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三)0:00 起 ~ 民國 100 年 12 月 7 日(三)(17:00) 止。
2.主辦單位將於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三)0:00 於活動官網公佈入圍名單供網友票選,於 100 年 12 / 7(三)(17:00) 止,選出「最佳人氣獎」1 名。
3.「最佳人氣獎」獎項:獎狀 1 張,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500 元整。
4.票選辦法:網友於投票頁面填寫基本資料取得帳號密碼後,始得進行投票,並參加抽獎活動。
5.每人每天皆可投票,每人每天限投一次。得票數最多之作品即為「最佳人氣獎」得主,主辦單位將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四)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中頒發獎項。
6.票選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電腦隨機抽出 50 名限量 OKMAN 悠遊卡幸運得主,並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四)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結束後公告於本活動官網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

得獎者身分確認:
1.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得獎者所有個資皆會保密,只作為獎項寄送依據。
2.所有註冊應為參加者自發性行為,切勿冒名使用他人資料。一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直接取消得獎者之一切徵選、抽獎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3.參加活動,抽中獎項之民眾須於期限內依通知進行身份確認,若中獎民眾以不正確的資料於網頁登錄,核對身份時將無條件取消得獎資格。
4.如得獎者之聯絡資料有誤,造成主辦單位無法聯絡到得獎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本活動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以及個人資料的保護,將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隱私權保護政策。(隱私保護政策)
6.獎項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四)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直接公佈、頒發,請入圍者攜帶身分證、印章領獎。不克出席者,於頒獎典禮1個月內至主辦單位處親領。
7.主辦單位得保留贈品、活動期間之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最終權利。

領獎方式:
◎短片甄選得獎者通知:
1.主辦單位將於評審會議決議後通知入圍者,並邀請入圍者參加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 (四) 之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臺北市政府沈葆楨廳)。
2.得獎名單將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 (四) 之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現場公佈,同時於活動官網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公佈。
3.如入圍者不克出席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需於主辦單位通知入圍者後兩日內告知,以便主辦單位統計現場出席人數。
◎網路票選活動得獎者通知:
1.網路票選獎項將於網站公告得獎者名單與電子郵件通知,並經確認身分無誤後以掛號寄送,郵寄地區僅限於臺、澎、金、馬地區。經一次寄送未果者,以親自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領取為限,經公告、通知逾 2 個月未領取者,視同放棄。

報名事項及文件下載:
1.請至本次活動網站或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下載本活動報名表。
2.每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但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參賽,若發生同一作品重覆參賽,主辦單位將取消重覆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3.詳細填妥報名表並親筆簽名後,連同附件以掛號郵寄、快遞或於期限內親送至 23145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25 號 7 樓「職場無歧視」徵件小組收。
4.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0 年 11 月 22 日(二)止 (以當日郵戳為憑)。
5.報名請隨函附上以下資料:
‧填妥資料並親筆簽名之紙本報名表 (含一百字內之影片簡介、授權同意書)。
‧作品 DVD 光碟 2 份。
‧請於光碟上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30 秒或 15 分鐘),並自行確認所附 DVD 播放皆無問題,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檔案格式統一為 avi、mpg、wmv 或 asf 為限。
‧影片解析度至少 DVD 1024 x 1080、Full HD 1920 x 1080、4K Double。

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依本活動徵選辦法之規定參賽,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其為得獎者,並取消得獎資格,收回獎金及證明書。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致活動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3.如有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參賽作品請附上報名表、同意書等報名資料,並請妥善包裝掛號郵寄,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5.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6.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7.作品重新剪接視為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
8.參賽作品如已於政府機關各類徵件中得獎,或已做為商業利用者,不得報名本次徵件活動。
9.為推廣本次活動,所有參賽者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本活動期間中發表參賽作品。
10.參選短片為參選人原始創作,參選短片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選人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作品著作權:
1.音樂:得獎者在接到主辦單位得獎通知後,需備妥作品音樂版權授權書(須含音樂「公播權認證書」),寄回主辦單位,如未接獲授權書,主辦單位將撤銷其得獎資格。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3.著作權約定: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含人格權及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使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散布、改作、編輯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參賽者稿件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參選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選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得獎、領獎,及其他注意事項:
1.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
2.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3.得獎獎金金額在新臺幣 20,000 元以上者,獎項將直接扣除負擔 10% 之稅金。
4.凡參加本次競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活動報名之各項規定,若不合規定者,則取消參賽與得獎之資格。
5.參賽者對於上述規定,無任何異議。

活動諮詢專線: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李明軒
電話:02-2913-5533分機309
傳真:02-2913-5532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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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站:http://www.topwin.com.tw/carejob/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