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

臺南市政府友善老人愛心商店及醫療院所 LOGO 設計比賽




壹、目的
為塑造臺南市「友善老人愛心商店及醫療院所」之形象識別系統,並增進市民對敬老、照顧老人的重視,實現「在地人提供在地服務」理念,公開廣徵各界美感、內涵兼具之友善關懷敬老的形象標誌構想,並以能具體表現出愛與關懷的 LOGO 設計作為主題。

貳、設計主題
為表徵本市對敬老、照顧老人的重視,實現「在地人提供在地服務」理念,也藉此為商家及醫療院所提昇公益形象,帶來商機,創造溫馨大臺南之概念。

友善老人愛心商店及醫療院所,需提供長期性、穩定性的溫馨及貼心服務,內容有:
1.快速通關窗口服務,即優先提供老人服務的專門服務窗口,讓老人享受免排隊的迅速服務,例如讓老人快速掛號、結帳等專屬服務窗口。
2.提供座位,供老人短暫休憩使用。
3.提供廁所,供老人必要時使用。
4.提供老人迷失時的問路或通報警察局、社會局的服務。
5.提供老人關於商店商品的詳細諮詢服務。

設計內涵需有上述服務內容的概念,及串聯商店及醫療院所自主參與之元素、精神,設計出代表愛、關懷之公益形象 LOGO。所設計之 LOGO 需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旗幟、館舍標誌、刊物等,以達宣傳、識別之標示。

參、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肆、參賽資格
一、設計及藝術相關系所師生或自由創作者。
二、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隊參賽。

伍、參賽時間表
一、作品送件截止時間:101 年 3 月 31 日止(預計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二、公佈得獎名單:得獎名單及其作品公佈於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網址:http://social.tncg.gov.tw/index.jsp),獲獎者另以公文通知,未獲獎項者將不另行通知。

陸、參賽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掛號郵寄。郵寄地址:70801 台南市永華路二段 6 號 7 樓,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信封外請加註【參加友善老人愛心商店及醫療院 所LOGO 設計比賽】等字樣)。
二、作品規格:
(一)LOGO 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設計圖幅尺寸以 15cm × 15cm 為原則,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需標色樣)。
(二)請將每件作品設計圖面列印於菊八開(A4)白紙上,並張貼於黑色表板紙,表板紙大小為 A4 四邊各多留 2 公分,完稿作品請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
(三)請將報名表 (含 500 字以內之創作說明) 錶貼於表版紙背面。
三、繳交文件:
(一)LOGO 設計稿(每個參賽單位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報名表件及闡釋設計創作說明(500 字內)共乙份。設計說明大綱如下:
1.主題表達。
2.創意及整體造型。
3.應用可行性。
(三)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乙份。
(四)電子檔部分:創作圖稿請附向量檔及 JPEG 格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報名表件與設計說明請附 Word 檔,並燒製成光碟,未繳交電子檔案者視同自行放棄比賽資格。
(五)請參賽者自行詳閱簡章附件表格,完成報名手續。

柒、評審作業
一、邀聘相關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擇期進行評審。
二、評審項目及標準:
‧主題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40%
‧應用可行性   20%
三、評審結果公告於本府社會局網站(網址:http://social.tncg.gov.tw/index.jsp

捌、頒發獎項
一、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乙只。
二、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乙只。
三、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及獎狀乙只。
四、佳作獎,5 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及獎狀乙只。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每件作品需同時繳交報名表並撰寫設計說明、著作權授權同意書、Logo 設計作品及電子檔光碟各乙份,並依序裝訂整齊,始能參加評審,否則恕不受理。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二、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金,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四、作品需包裝妥當,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五、得獎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六、著作權相關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除發給獎金,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二)主辦單位對得獎者作品之所有資料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圖片揭載、重製、公開展示;播放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七、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計畫一切規定。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本府社會局網站(網址:http://social.tncg.gov.tw/index.jsp)。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social.tncg.gov.tw/news01.jsp?id=1328758343607

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2012 TYL 全國春季少年足球聯賽 LOGO 徵選




一、活動宗旨
2012 TYL (Taiwan Youth League) 全國春季少年足球聯賽為中華足協自協會創八十多年來之首次少年聯賽,本會希望透過聯賽 LOGO 徵選活動,一同見證台灣足球的歷史新頁。本次選出的 LOGO 將使用於本會未來少年聯賽宣傳文宣與宣傳品中 (觀戰手冊、傳單、海報、旗幟、影片、衣服等),期冀民眾能夠支持少年聯賽,共襄盛舉。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三、參加資格
凡居住於台灣之個人均可參與徵選。

四、評選辦法
由主辦單位選出優勝作品。

五、評審標準
‧符合足球聯賽宗旨      40%
‧作品意涵傳達與風格表現手法 30%
‧視覺感與美學之應用     30%


六、獎項獎金
優勝作品:獎金貳萬元、獎狀一只、中華足協紀念隨身碟、Conti 紀念球乙顆。作品將作為少年聯賽 LOGO,供本會未來宣傳之用。
佳作:10 名,每名可獲得獎狀 1 只、Conti 紀念球乙顆。

七、作品規格
1.作品須以聯賽英文縮寫名:TYL 三個字母為設計主軸。
2.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圖畫須與本足球聯賽宗旨符合。大小以長 15 公分 * 寬 15 公分為限,並需考慮縮放便利,及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
3.彩色稿為限,並附體說明、設計理念說明 (200 字以內),一併彩色列印並裱貼於 A4 尺寸紙上。
4.作品光碟:須含設計原檔和圖片檔。圖片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 / inch,螢幕模態 / 顏色:RGB,CMYK,請提供兩種規格原始檔和 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
5.十二歲以下學童 (民國 88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不受以上限制,可繪圖於各式畫紙上。完稿後將原稿寄至協會,不需掃描存檔於光碟中。

八、收件規定
1.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1 年 3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報名表。
(2)平面圖稿。
(3)作品光碟 (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十二歲以下學童不需掃描原稿)。
3.交件方式: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 55 號 2 樓 210 室 中華足協」,信封上註明「2012 年春季少年聯賽 LOGO 徵選活動」小組 收。
4.聯絡方式:ctfa.marketing@gmail.com

九、得獎公佈
100 年 4 月 30 日前於中華足協網站公布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人,並擇期頒獎。

十、報名須知
1.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2.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任一報名所需文件,恕不接受報名。
3.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4.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5.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 (依所得序分排序) 遞補。
7.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8.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9.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10.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足協網站以獲取最新訊息。

相關資訊及下載:2012 TYL 全國春季少年足球聯賽 LOGO 徵選

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 設計甄選




屏東縣政府為提供消費者兼具安全衛生與高品質之在地優質水產品,提升屏東水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創造屏東水產經濟價值,特廣徵各界創作意象簡單明瞭且兼具美感設計之「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象徵標誌,盼藉「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的建立與推廣,確保屏東優質水產品的品質。並透過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建立產地標章驗證制度,鼓勵更多的業者逐步改善生產觀念,並藉不斷持續的追蹤管理與查核,確保「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的品質與公信力,以獲得國內外消費者對產品與標章的信任,讓更多人能購買優質安全的屏東特色農漁產品。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 101 年 02 月 20 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獎勵方式:
特優 (1 名):頒發 30,0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作品並採用為「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
佳作 (5 名):每名各頒發 4,0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上述獎項若參賽者未達標準,得視評審會議討論予以從缺。)

評選方式與標準:
分為專家評選與網路公開票選 2 部分:
1.專家評選:佔評選成績 70%,由本校聘請屏東縣政府代表及設計領域專家學者於 101 年 2 月下旬辦理評審。評選標準為主題概念 30%,整體設計呈現 30%,色彩呈現與機能實用性 10%
2.網路票選:佔評選成績 30%,所有參賽作品收齊後,由承辦單位先行初步篩選後,預計於 101 年 2 月 22 日至 3 月 2 日舉行網路公開票選。
3.結果公布:得獎名單預定於 101 年 3 月 6 日公布於屏東縣政府農業處網站,並以正式函文通知得獎者。

送件及報名方式:
收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
A.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 (包含光碟及報名表),掛號郵寄至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收 (91201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 1 號農學院院長室)。信封請註明:「屏東縣水產養殖產品產地證明標章 LOGO 設計參選作品」,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B.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期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農業處
承辦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相關資訊:
http://www.pthg.gov.tw/tw/News_detail.aspx?s=63795&n=18060&p=1&w=36
http://www.wretch.cc/blog/PTAP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