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微電影類】方向說明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資格
參賽隊伍每隊不限人數,但至少 2 名成員具大專以上(含)學生身份,不限國籍,凡符合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繳件說明
◎微電影提案書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及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內容請參考官網下載空白提案書參考範本
◎微電影影片
‧類型:適合於網路、手機等載具上觀看之戲劇故事、人物、訪談、MV、病毒式短片、紀錄片、動畫等微電影作品皆可。
‧長度:5 分鐘內。
‧拍攝工具:不限,家用 DV、V8、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等攝影器材皆可。
‧作品畫面需有:片頭請加入【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影片包含:電影名稱、旁白字幕、製作者 (團隊) 字幕、資料來源;影片最後加入【10th 育秀盃 - 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等電影製作訊息。
‧格式:原始文件請燒錄為 AVI. 或 MPEG. 格式(不壓縮),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 480dpi 以上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初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微電影劇照
‧電影劇照 3 張,男女主角各 1 張,共 5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微電影相關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參賽者須遵循主辦單位規章制度,配合競賽相關活動,參賽作品應統一按照競賽主題範圍進行創作,不可偏離主題。
4、參賽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聲音等需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取得授權,如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影片經過初審後,提名入圍作品將會於官網播放,並進行票選活動。
6、參賽隊伍須保證所有作品為參賽者原創,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品牌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 (金) 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法進行使用,包含授權第三方使用。
7、參賽作品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嚴禁具有情色、血腥、恐怖、嘔心等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影片,以及文字帶有辱罵、不文雅及性挑逗、色情、挑釁之相關字眼。
8、集團各關系企業為協助參賽團隊微電影製作,提供相關產品或服務等參考資料,將不定時於官網「文件下載」頁面更新參考文件,內容含蓋企業形象、企業文化、產品內容、產品形象、拍攝提醒、產品租借事宜、租借聯絡等訊息,請同學多加利用。
9、育秀盃競賽後,經各公司提名及入選決賽之優秀作品,經給予獎品(金)後,可持續豐富各企業網站軟性行銷宣傳內容,企業將享有影片使用權利,同時揭露影片製作團隊相關訊息,以保障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未得獎之創作,主辦單位保有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

評選標準
‧創意呈現與表現手法 30%:原創風格、觀眾印象、視覺設計、運鏡、音效、後製剪輯、特效技術
‧企業形象契合度   20%:企業文化、企業識別、企業產品、企業服務、產業發展
‧故事內容      20%:劇本、故事完整度、主題元素呈現
‧傳媒行銷      30%:觀眾票選、瀏覽量、媒體話題、媒體運用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3 / 2 / 15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微電影決賽入圍:2013 / 3 / 8 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微電影首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最佳企業形象微電影獎 5 名:獎學金 5 萬元整。
‧最佳票選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指導老師獎:首獎獲獎隊伍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微電影類競賽獎金由美安文教基金會獨家贊助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工業設計類】方向說明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團隊成員以 1 - 6 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 2 名。
‧團隊成員不限系所,歡迎跨院校組隊報名參賽,同件作品可跨類別報名。
‧同類競賽項目,一組隊伍不限一件作品參賽,但每件作品需申請不同參賽編號。
‧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利。

初賽繳件說明
◎作品提案企畫
‧內容:
1、頁首:10th 育秀盃-參賽編號-隊伍名稱-產品名稱
2、產品簡介(約 200 字)
3、使用族群
4、產品功能,欲解決的問題
5、使用情境描述
6、產品材質運用說明、長寬高、重量、顏色...
7、產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權、專利等請註明
8、企畫書字級不小於 10,內容頁數不超過 5 頁。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精美作品照片 3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參賽團隊照片 1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作品提案、作品照片及參賽團隊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複賽繳件說明
◎3 分鐘 Demo 影片
‧內容:產品使用情境、設計重點、操作說明、創新部份等呈現
‧格式:AVI 或 MPEG 格式,影片解析度 720 * 480dpi 以上
‧影片片頭請加註:10th 育秀盃 參賽編號 隊伍名稱 作品名稱;片頭長度 3 秒鐘(請至「文件下載」頁面下載育秀盃 LOGO 檔案及影片片頭示意圖)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複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決賽繳件說明
◎作品簡報
‧簡報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統一 mail 至 ysedaward@gmail.com,決賽當日不進行更換。
‧1:1 實體模型
‧A4 可站立錶板:A4 可站立錶板及實體模型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前,統一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任何繳交作品檔名及外包裝請統一命名為【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4、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創作開發請明確註明出處,3 分鐘影片中可以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以跑馬燈等方式呈現。
5、作品寄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Office 2010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正常開啟。

決賽評選說明
‧各隊評審時間為 8 分鐘,包含5分鐘的現場簡報、產品 Demo,及 3 分鐘的評審問答。
‧簡報 Demo 的對象僅為評審團,不對外開放,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 Mac 投影轉接頭等道具設備。

評選標準
‧市場性評估 30%:產品銷售狀況 (訂價機制)、市場回饋 (留言機制)、消費者需求說明
‧創意    20%:原創性、創新表現
‧功能    20%:人因工程、產品操作、使用者心理、產品介面
‧量產可行性 20%:成本及訂價策略、技術可行性、產品完成度
‧模型精緻度 10%:模型製作精緻程度、材質運用、展示完成度表現、產品美感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2 / 12 / 21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初賽繳件:2012 / 12 / 28 官網繳件頁面關閉
‧複賽入圍:2013 / 1 / 11 公告
‧業師媒合會 / 設計師蹲點:請見官網公告
‧複賽繳件:2013 / 2 / 25 複賽繳件頁面關閉
‧決賽入圍:2013 / 3 / 15 公告
‧傳媒行銷 / 網路票選:累積至決賽前一天
‧決賽收件:請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金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獎學金 8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獎學金 6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 2 名:獎學金 2 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市場潛力 創意產品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產品品質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獎獲獎隊伍,每組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模型開發補助:入選工業設計產品類決賽,每隊補助模型開發費用新台幣 2 萬元整 (含運費)。
‧企業實習媒合:決賽前三名參賽者,可獲得 2013 年暑期實習機會。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軟體應用類】方向說明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平台開發。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團隊成員以 1 - 6 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 2 名。
‧團隊成員不限系所,歡迎跨院校組隊報名參賽,同件作品可跨類別報名。
‧同類競賽項目,一組隊伍不限一件作品參賽,但每件作品需申請不同參賽編號。
‧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利。

初賽繳件說明
‧作品提案企畫
1、頁首:10th 育秀盃-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2、產品概要簡介(約 200 字)
3、欲解決的問題
4、使用族群
5、使用情境描述
6、介面設計概念
7、操作流程說明、App Wireframe (以產品照片方式說明)
8、產品創新、Business Model 及產品收益說明(訂價)
9、開發系統(系統不限:iOS、Android、Windows Phone)、平台與技術
10、產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API、open source packages、專利等註明
11、企畫書字級不小於 10,內容頁數不超過 5 頁。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及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作品照片 1 張:解析度 72dpi,檔案大小 1M 以下。
‧參賽團隊照片 1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作品提案、作品照片及參賽團隊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複賽繳件說明
◎3 分鐘 Demo 影片
‧內容:產品使用情境、設計重點、操作說明、創新部份等呈現
‧格式:AVI 或 MPEG 格式,影片解析度 720 * 480dpi 以上
‧影片片頭請加註:10th 育秀盃 參賽編號 隊伍名稱 作品名稱;片頭長度 3 秒鐘(請至「文件下載」頁面下載育秀盃 LOGO 檔案及影片片頭示意圖)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複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決賽繳件說明
◎作品簡報
簡報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統一 mail 至 ysedaward@gmail.com,決審當日不進行更換。
軟體應用類作品需於行動裝置上完整執行,於決賽現場可示範操作。
若作品上架至公開應用程式商店者(如:Android Market, Apple App Store, Windows Phone Marketplace、Google Play、中華電信 Hami Apps 軟體商店、台灣大哥大 matchApps 軟體商店或遠傳電信 S 市集),請提供下載次數、評價、等級、用戶評論、使用者經驗等訊息為加分項目。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任何繳交作品檔名及外包裝請統一命名為【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4、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創作開發請明確註明出處,3 分鐘影片中可以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以跑馬燈等方式呈現。
5、作品送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Office 2010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正常開啟。

決賽評選說明
‧各隊評審時間為 8 分鐘,包含 5 分鐘的現場簡報、產 品Demo,及 3 分鐘的評審問答。
‧簡報 Demo 的對象僅為評審團,不對外開放,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行動裝置、Mac 投影轉接頭等道具設備。

評選標準
‧市場性評估   30%:商業價值、獲利模式組合、實用性、差異化
‧創意      20%:原創性、創新表現
‧人機功能    20%:人因工程、介面設計 (視覺美觀)、使用經驗分析 (操作流暢度)
‧創新服務成熟度 20%:軟體開發完成度、技術難易度、使用者問題處理、是否完整上架
‧推廣和營運   10%:軟體的推廣管道和商業行銷效果俱佳,讓更多的用戶在多種管道接觸和使用 APP 軟體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2 / 12 / 21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初賽繳件:2012 / 12 / 28 官網繳件頁面關閉
‧複賽入圍:2013 / 1 / 11 公告
‧業師媒合會/設計師蹲點:請見官網公告
‧複賽繳件:2013 / 2 / 25 複賽繳件頁面關閉
‧決賽入圍:2013 / 3 / 15 公告
‧傳媒行銷期 / 網路票選:累積至決賽前一天
‧決賽收件:請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金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獎學金 8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獎學金 6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 2 名:獎學金 2 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使用經驗 UX 獎:獎學金 1 萬元整,共 1 名。
‧市場潛力創新服務獎:獎學金 1 萬元整,共 1 名。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獎獲獎隊伍,每組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企業實習媒合:決賽前三名參賽者,可獲得 2013 年暑期實習機會。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象鼻人 - 象帽不凡」安全帽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年齡不拘,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投稿主題
請參賽者以『象鼻人』相關主題為設計概念,設計安全帽。

活動時程
1.報名收件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公佈入選名單及開放網路投票 :2013 年 1 月11日於象鼻人官方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團上公佈入選前十三名,並進行網路投票作業。
3.得獎作品公佈:2013 年 2 月 1 日於象鼻人官方網站及粉絲團上發佈得獎作品。
4.獎項領取:2013 年 2 月 4 日至 2013 年 2 月 8 日止。得獎者需至指定地點領獎,期限內未前往者視同自動放棄。

評分標準
‧主題及創意表現 50%
‧網路人氣 50%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五萬元整。
第二名:獎金兩萬元整。
第三名:獎金壹萬元整。
佳作十名:獎金兩千元整 + 象鼻人商品抵用券兩千元。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投稿規格
1.請依照徵稿比賽檔案規範投稿,作品請務必符合此規範製作,否則不予採用。
2.參賽作品必需以提供的安全帽之版型進行設計。
3.參賽作品繪製或輸出紙張尺寸大小以「A3」(29.7 × 42 公分,可等比例放大,不得縮小!)為原則,創作方式不限,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收件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6.收件方式:參選者於期限內填妥 (1) 報名表格(上網下載)及 (2) 彩色輸出稿(上網下載)及 (3) 作品原稿(illustrator / JPG)光碟原始檔案,將附件 (1) (2) (3) 寄出參賽,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象鼻人 - 象帽不凡 安全帽設計比賽」郵寄參選。繳交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作品一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407 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 696 之 8 號(郵戳為憑)。

參選限制
1.以個人報名參加,一人限一件作品參賽。
2.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參加,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以有侵權之嫌的圖檔參賽,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活動管理者有權直接取相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3.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衣皓實業有限公司恕不另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4.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5.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6.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於限定期間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7.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8.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
ECSTASY象鼻人 / 衣皓實業有限公司 JAPAN STYLE

活動網站:http://www.ecstasy.com.tw/1101.html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華碩快樂體驗 2.0 微電影競賽

 




參加資格
1.中華民國大專院學生,不限年齡,舉凡對電影拍攝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2.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報名日期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月 25 日 (逾時不予受理)

創作主題
1.清楚傳達『華碩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之「美」、「聲」、「觸」、「感」或「雲」特色
2.華碩快樂體驗2.0 - 美、聲、觸、感、雲說明:
◎美:
如果說,藝術存在於生活的每一個細節裡,那麼結合科技與美學的華碩產品便是一件精緻的藝術品。「絕美.體驗」的設計主軸,精心雕琢的優雅、純粹、終極、多漾與簡約樣貌,跳脫傳統框架,顛覆科技產品與人文美學的界線。
◎聲:
您可曾聽過江河的澎湃怒號、微風的細細耳語?華碩產品搭載獨家 SonicMaster 聲籟技術,細膩的聲情表現,讓您身歷其境,隨時隨地享受最高品質的音響效果。一個人在寧靜的夜晚使用華碩產品品嚐小曲時,如水晶般清透的音質,緩緩滲入您的內心深處,給您最醉人的聲音感動。與親朋好友觀賞驚心動魄的史詩鉅片時,廣闊的音域與震撼的音響,讓您享受最頂級的聲光饗宴。
◎觸:
長期握著滑鼠、點擊頁面是否讓您感到有些疲憊?有如髮絲流過指尖的細緻觸感,華碩產品搭載更直覺、更靈敏的觸控板,給您最頂級的觸控體驗。藉由雙指輕碰電腦,您可以隨意捲動、旋轉、放大與縮小畫面,更能切換至三指模式,輕鬆將多功能玩轉於三指之間。此外,華碩仔細琢磨鍵盤的反饋彈性,並配有背光按鍵,讓您即使身處暗處也能輕鬆打字,運用指尖與科技對談。
◎感:
華碩關心使用者感受,搭載獨家 SHE II 技術,擁有 2 秒瞬間恢復開機、資料自動備份和還原,及超長待機時間與電池續航力,讓您出門上課或開會都不需要攜帶充電器,加上卓越的直覺設計,提供貼心的便利與創新體驗,即時掌握最新脈動。
◎雲:
逐漸褪色的記憶,該如何深深刻劃在心裡?家人、朋友相聚的片刻,又該如何永存呢?輕啟您的各種裝置,透過華碩所提供的三年 32GB 雲端儲存服務 (ASUS WebStorage),即時上傳生活中每一份笑容與感動,分享給身在遠方無法參與的親友,利用 MyBitCast 同步程式,快速將檔案資料同步至您的手機、平板與筆記型電腦等,隨時回味深藏於心中的溫暖。有了 ASUS WebStorage,距離不是問題,分享沒有界線,隨時將最美好的回憶刻劃在心底。

作品規格
1.影片類型:不限 (劇情片、紀錄片...皆可)。
2.影片長度:30 秒 ~ 3 分鐘。
3.影片格式:MPEG4、MOV、 AVI、 MPEGPS、 WMV、 FLV。
4.影片解析度:720 × 480 pixels 以上。
5.附上「拍攝主題」+「150 字左右拍攝理念」文字說明。

評選標準
1.評選標準:
‧主題傳達度 40%
‧創新思維  30%
‧技巧呈現  30%
2.網路人氣獎:
於 2012 / 11 / 1 ~ 2013 / 1 / 25 止,取得網路票選最高的前 10 名隊伍,即可獲得網路人氣獎項。

獎勵辦法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優勝 (10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網路人氣獎 (10 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報名與收件
1.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日前 (2013 / 1 / 25) 登入活動網站 (http://event.asus.com/2012/tw/minimovie/),填妥報名相關資料(真實姓名、地址、e-mail、連絡電話等),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本活動網站即可。
2.作品繳交原則:
‧參賽作品內容須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資料,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作品規格,如審查時發現規格不符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作品上傳頁面,附上參賽影片連結,即完成報名與繳件,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3.參賽者專屬優惠:
2012 年 11 月 30 日 (五) 前完成報名『快樂體驗 2.0 派對』 ,可參加 2012 年 12 月 10 日 (一) 於華碩企業總部舉行之『快樂體驗 2.0 派對』,出席者並可獲得華碩雲端 50GB 之免費服務 1 年。

評選作業
擬邀華碩主管與影視達人組成評審團,於 2013 / 2 / 1 公告入圍 12 組作品名單,並於 2013 年 2 月 5 日 (二) 舉行頒獎典禮,公告第一、二名次及優勝得獎名單。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信箱:Happiness2.0@asus.com

注意事項
華碩快樂體驗 2.0 微電影競賽活動 (以下簡稱本活動) 係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華碩) 舉辦。如何參加本活動及其他關於本活動之詳細說明資訊亦構成本注意事項 (以下簡稱本條款) 之一部份。參加本活動之參賽團隊及其人員,及投票者 (以下簡稱參賽者) 視同接受本條款及本活動所公布之競賽辦法及各項規則、公告與評審結果,若有違反之情事,評審團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
‧任何網友皆可參加本活動之投票,但每人每日限投票一次。嚴禁以程式進行灌票,如有違反,其投票票數不予計算,並可能影響參賽資格。
‧活動辦法所列之日期時間皆為預定時程,華碩得視競賽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若有使用第三者原始碼或技術時應註明於參賽文件中。
‧得獎團隊之企劃書、簡報、APP 或影片等,無論為何種形式,其使用權歸屬華碩,華碩可公開使用於品牌推廣之用途。
‧未於活動期限內報名,或參賽資料未準時交件者,參賽資格不成立。
‧有繳交之檔案及作品,大會不退回,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評審團具有最後裁量之權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評定獎項是否從缺,各階段評選結果將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 Email 通知。
‧得獎作品禁止剽竊,如經查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予以公示,如涉及智慧財產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確定者,得獎者應繳回原發給之獎金及獎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請詳細閱讀並於報名時勾選同意。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華碩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華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華碩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損害於華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參賽者應遵守網路使用習慣及禮儀:
‧‧嚴格禁止任何介入、侵入或損害網路系統或資源之行為;
‧‧嚴格禁止上傳任何脅迫性、隱晦性、猥褻性或違害公共秩序之資訊;
‧‧嚴格禁止散布電腦病毒。
‧嚴格禁止使用自動機器人軟體或任何機械或電子設備,參賽者使用上述軟體或設備將喪失參賽資格。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華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華碩無須就獎項隨後可能產生之價差負責。華碩無須負擔任何獎項之稅賦,參加者應自行負擔得獎獎項之稅賦並尋求相關財務諮詢。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依政府規定,贈品價值 (商品定價) 若超過 20,000 元,依法需繳納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並於次年寄發所得扣繳憑單。(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需繳納 20% 機會中獎所得稅)。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而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華碩有權隨時更新本條款及關於本活動之規定,但需以不妨礙已執行之部份為原則,並以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個別告知。
‧華碩無須為以下情況所造成之損害負責:本活動進行時,網路使用者或本活動所使用或與本活動相關之設備或程式所產生的錯誤或不正確之資訊、技術上的錯誤或發生上述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作業或傳輸之疏失、中斷、刪除、錯誤或延遲、因通訊線材、電話、手持電話、衛星傳輸之中斷、相關技術問題或網路、網站壅塞、軟體故障、竊盜行為、損壞行為或未經授權之使用或修改本活動及因參加本活動及(或)下載本活動之任何資訊而可能造成會員電腦設備之損害。任何不可歸責於華碩之事由導致本活動無法依計劃繼續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技術問題、未經授權之介入、詐騙行為等損壞或影響本活動之進行、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之情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華碩有權得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華碩就本活動及本條款,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及保證。參賽者應自行承擔參加本活動或與本活動的運作相關的所有風險。華碩、華碩之授權人及其各該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或關係企業皆無須為參加者因本條款或參賽本活動及(或)使用活動網站而可能產生的衍生、附隨、直接、間接、特別、懲罰或任何其他損失負責。
‧華碩同意在未獲得參賽者同意以前,對於參賽者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不得對外揭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a.依法律之規定;b.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依法定程序之要求;c.為保障本站、華碩或其關係企業之財產及權益。
‧參賽者應遵守本條款及華碩關於本活動之所有規定,且不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華碩保留權利得隨時在活動期間或本活動結束後,確認參賽資格、或取消因不當行為而獲得之獎品/獎金。華碩不行使上述權利不表示華碩放棄這些權利。參加者同意本條款的解釋及適用,應依據中華民國的法律及華碩關於本活動的所有規定為之。參加者同意倘若因本條款或參加本活動產生任何糾紛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活動網站:http://event.asus.com/2012/tw/minimovie/index.htm

「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招搖撞騙的白賊七、含怨復仇的林投姐、造風水奇譚的林半仙...你還記得這些小時候聽過、看過的民間故事嗎?這十多年來,戲說台灣蒐羅台灣各地鄉野傳奇,製作成饒富趣味的故事,並成為台灣民間傳奇劇坊的第一品牌!今年,我們更與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合作,舉辦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想免費觀摩專業劇組的拍攝實況嗎?想免費在各年代之復古場景,穿著獨特古裝戲服盡情發揮創意嗎?不用懷疑,這些好康通通在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只要你敢秀,就可以於活動期間,免費進入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成為戲說台灣一日導演,用你的方式來說故事。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年齡,凡熱愛影像創作人士皆可參加

活動時程
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評審
◎初選
1.即日起至 12 / 12 (三) 24:00 止,參賽團隊將影片拍攝、剪輯、配音完成,上傳至 youtube 網站
2.上傳 youtube 影片標題需標示:【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 (影片片名),下方影片說明欄位,需標示「活動官網」及「戲說台灣部落格」網址
3.於活動網站下載及填寫報名表格、連同上傳影片網址,以及拍攝花絮劇照 5 張,寄至 dramatalk@mail.sanlih.com.tw 信箱,由主辦單位進行初選
◎決選
1.於 12 / 13 (四) 官網公布 10 組入圍名單,將有專人電話通知 (入圍組數依實際投稿情況進行增減)
2.12 / 16 (日) 於三立電視台舉辦決選,會場公開播放決選影片,並邀請專業評審現場進行評選 & 頒獎
3.入圍參賽團隊需現場出席決選會場,如不出席之參賽團隊視同棄權
◎網路人氣票選
網路票選人氣獎公告時間與活動辦法,請隨時密切注意官網訊息

免費場景申請
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於微電影大賽活動期間,免費開放活動參賽團隊復古場景的拍攝,並免費提供住宿 (露營區、通舖)、與古裝戲服。參賽團隊住宿與借用場景、戲服,需遵守文化城內相關規定,並請於拍攝三天前,將申請表格傳至主辦單位信箱後,以電洽方式與連絡人確認拍攝事宜

創作規則
‧每一參賽團隊人數不限、不限投稿影片數量
‧創作主題以【戲說台灣】節目曾經播映之故事單元為發想,並融入參賽者天馬行空的創意進行改編
‧影片表現方式,需以『劇情式』的拍攝手法
‧拍攝場景不限,服裝、陳設古今皆可,如有特殊裝扮與復古場景,將視情況加分

競賽獎項
首獎一名:NT$6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貳獎一名:NT$3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叁獎一名:NT$2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 表現優秀之個人或團隊,亦有機會參與【戲說台灣】節目之實際拍攝作業,成為未來戲說台灣製作團隊的生力軍

交件規則
‧影片長度 3 至 8 分鐘為限
‧片尾需加註主辦單位提供的片尾
‧拍攝花絮劇照 5 張,解析度 300dpi 以上並附上說明
‧拍攝器材不限,惟上傳 youtube 網站像素至少 720 (W) x 480 (H),最大不得超過 1920 (W) x 1080 (H)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旁白字幕
‧入圍決選之參賽團隊需提供原始檔案光碟,於決選會場上播放,將有專人聯繫事宜

評分標準
‧腳本創意 30%
‧攝影剪輯 20%
‧服裝、道具、場景陳設 20%
‧戲說台灣精神契合度與橋段運用 30%

注意事項
‧參賽者於報名資料寄出後,請自行電洽主辦單位進行確認,參賽作品不得有性暗示或違反善良風俗之情節,否則將喪失競賽資格,主辦單位保留審核之權利。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可將投稿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作品文字、影像、音樂均不得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拍攝期間請注意自身安全,如有任何違法事件,由當事人自行負起相關責任,若涉及損壞公物和私人物品等行為,參賽者須自行負擔賠償責任 。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報名參加者,即視同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與規定,除上述注意事項,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活動辦法修訂權利,相關資訊請洽官方網站,並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布消息為依據。

活動聯絡人
三立電視台【戲說台灣節目】劉宣浩
電話:02-8792-8888 #86682
email:dramatalk@mail.sanlih.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iset.com.tw/event_fb/dramatalk_movie/index.html

「2013 金蝶獎」台灣出版設計大獎

 


一、活動主旨
邁入第十屆比賽,「2013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成果豐碩,2012 年以《zoom in, zoom out 以有機為名》勇奪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的銅獎(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 Best Bookdesign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2012),顯示歷屆金蝶獎多年來累積並提昇國內書籍設計實力,獲致國際大賽的肯定。
「金蝶獎」是台灣設立鼓勵書籍設計唯一的獎項,也是台北國際書展的重要活動之一,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設計美學潮流,並突顯出版業者及書籍設計者的專業成果,帶動台灣出版界追求創新與活力。
因應全球出版的多元趨勢,將文字編排、圖像元素、裝幀技巧、封面包裝等不同層面,皆視為書籍設計整體的表現方式,本活動的比賽項目為「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並區分「文字書類」與「圖文書類」兩種類別,都將各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最高獎金為十萬元,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
同時,獲得金、銀、銅獎書籍之出版社,亦將頒發獎金一萬元,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的背後,亦須出版社的支持及發揮團隊合作。活動即日起開始,歡迎國內出版社及設計者皆可報名參與,角逐台灣及全球書籍設計界的最高榮耀。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

四、獎項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1.文字書類:凡以文字為主,且圖片插畫頁數不超過全書百分之二十為限之出版作品,請報名「文字書」類
2.圖文書類:包含圖文書、繪本、攝影、美術書、漫畫等非文字書類書籍

五、獎勵辦法
1.給獎方式: 文字書類及圖文書類,各設金獎、銀獎、銅獎一名,及榮譽獎五名。
〈設計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得獎出版社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2.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3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
3.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論壇。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出版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由出版社報名
2.由設計者個人報名
3.參賽作品必須具有 ISBN 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可自行報名。
4.參賽作品限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5.本比賽為「整體美術裝幀與設計獎」,如報名書籍封面設計、內頁編排並非同一設計者,可採用「共同創作」報名,並推派代表領獎,獲獎之獎金由共同創作團隊自理。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 2013 年 1 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話通知,預定於 2013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 1/30 ~ 2/4 )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ne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3 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3)上述兩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蔡金燕組長收)。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1)參賽者請至官網下載「2013 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
(2)翻譯書籍作品需附上原文書封圖檔,一律以電子檔案儲存1mb檔案大小、jpg 檔案類型,上述資料與報名表備妥之後,E-Mail 至 amanda@taipeibookfair.org 劉潔妃收,並以電話確認。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請勿報名。
5.參賽作品,若有涉及著作權及糾紛,本會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獎金。
6.參加作品為翻譯書籍,則須檢附原文書封面,設計雷同性太高者,請勿報名。
7.參加作品若有引用之圖像物件必須取得該著作人同意,若查獲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8.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9.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3 劉潔妃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amanda@taipeibookfair.org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ibe.org.tw/new/index.php?lan=ch&fun=1&subfun=5&id=524

臺南市 2012 年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活動介紹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為宣廣居家無障礙的重要性,委託伊甸基金會辦理『2012 年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此次活動以臺南市無障礙之家 B 棟二樓為標的,規劃以身心障礙者與家庭共同生活為訴求情境 (含父親為視障者、母親為肢障者、18 歲以上青年智障者) 的住宅體驗空間為設計主軸,並同步構思、設計多功能展示區以便提供民眾參觀導覽及訓練之用途。
參賽者可透過此次主題,除了靈活發揮創意外,更以通用設計理念創造出對社會的影響力,歡迎有志人士熱情參與。

設計重點
(1)空間設計規劃範疇
1. 無障礙住宅體驗空間:以居住單元為前提,設置二房二廳一衛。
2. 多功能展示區:多媒體展示空間、教育訓練、活動體驗。
3. 志工服務櫃台。
4. 廁所規劃:2 間通用設計廁所。
5. 考量三種障別居住在家所需注意事項。例如:智障者考量安全。
(2)工程預算費用以 200 萬為原則
(3)不得破壞主體結構

活動對象
1. 歡迎各大專院校建築、室內設計、都市計畫、景觀設計等相關背景之在學師生、建築師、室內設計師或社會人士一同參與。
2. 作品:本活動不分組。可由個人或團隊參與。
3. 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備註:若以學生身分參賽者須加註指導老師。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連同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掛號或親送至 11665 台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 55 號 3 樓,「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工作小組」收。詳細內容、報名表、著作權權利轉讓同意切結書及相關資訊可於官網下載。

作品規格
(1)內容
1. 規劃與設計理念說明
2. 平面配置圖 (圖面比例:Scale 1:50)
3. 天花板圖 (含燈具、空調等相關配置)
4. 剖立面圖 (至少兩向)
5. 3D 透視圖
6. 工程概算說明
(2)資格審查繳件資料
1. 作品規格為 A1 橫向構圖至多 4 張,須裱褙於同尺寸厚卡紙或珍珠板。
2. 作品正面不得標記任何相關個人資料或作特殊記號,違者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
3. 每張作品背面皆以 <報名表三> 浮貼。
4. 光碟電子檔封面須註明作品名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檔類型為繳件海報之 PDF 檔或 EPS 檔,以及繳件海報之 JPG 檔。
5. 請注意 PDF、EPS 電子檔內容需儲存為可再編輯模式,字體請先建立外框。

活動時間

報名期間:2012 年 12 月 7 日,郵寄掛號及親送。
資格審查:2012 年 12 月 17 日,由工作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查。
網路票選:201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 月 2 日,可至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進行投票。
公布入圍名單:2013 年 1 月 4 日,名單於公布日將在「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公布。
評審委員審查:2013 年 1 月 14 日,評審委員包含產、官、學、民代表,共計五位評審。
公布得獎者名單:2013 年 1 月 17 日,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2013 年 1 月 23 日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活動日期之調整權。
※作品之展覽期間:詳細展覽時間及地點將在活動官網公告。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佳作 (共三名):獎金新台幣各六千元、獎狀、獎盃乙份。
※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若無適當優良作品時,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1. 本競圖活動不收任何費用。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須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經通知未能如期補件或修正,主辦單位得以棄權論, 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亦無退回之義務。
4. 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5.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一切頒獎儀式,出席領獎及相關宣傳活動。
7. 獎金之稅金依國稅局各類所得率標準扣取。
8.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1.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2. 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13. 競賽標的物平面圖及尺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活動網站:http://house.eden.org.tw/design3/index.php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星巴克 15 週年 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星巴克、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競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愛。好咖啡杯」之創意產品設計。

競賽時程
報名開始:2012 年 11 月 20 日(二)12:00(台北時間 GMT+8:00)
報名、作品收件截止日:2013 年 2 月 27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作品公告時間:2013 年 3 月 13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名單與領獎流程將統一於星巴克企業網站進行公告)

競賽程序
(一) 網路下載報名表間
1. 報名時間:
2012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欲報名者,請至 2012 年「星巴克 15 週年特別活動: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專屬網站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報名表填寫。
(二) 送交作品程序
1. 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 以A3 尺寸(420 × 297mm)裱板呈現,說明文字不限中、英文,各 50 - 100 字以內。
(2) 裱板以 2 張為限,且兩張作品需自行裝定。
(3)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標記參賽者姓名及設計圖主題名稱。
請至 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標籤格式
2. 繳交切結書
(1)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 (若參賽者為團隊,團隊內每個人都需繳交切結書),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2) 送件時間: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2 月 27 日(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郵寄至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作品要求
1.請依 2012 大賽主題「愛。好咖啡杯」,設計一件以都會生活為主的咖啡杯 (或組),且設計作品需依配合當下飲用咖啡情境為主,作品需考慮可大量生產為主。
2.每人 (或每隊) 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3.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評選標準
評審將依據評選標準審視參賽者繳交的設計說明,選出入圍作品

評審團
星巴克代表:星巴克行銷部部主管、商品經理、行銷經理、營業部經理
業界代表:蘑菇設計、兩個八月設計

大賽獎勵
金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5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60 張,咖啡豆 5 包。
銀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3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40 張,咖啡豆 5 包。
銅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2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30 張,咖啡豆 5 包。
佳作 3 名:中杯咖啡卷 10 張,咖啡豆 5 包。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1.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2.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作品若無法製成實體參與展出,將取消得獎資格。
4.因展覽需要,得獎作品之所屬人與所屬團隊,需於展出前完成授權書簽屬,授權書將隨領獎流程一併提供給得獎者或團隊。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1.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2.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3.統一星巴克有限公司保有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聯絡方式
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
TEL / 886.2.2760-3168
FAX / 886.2.2760-8568
E-mail:marketing@taiwanpcc.com.tw

活動網站:https://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index.html

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第十六屆裕隆木雕創新獎

 


比賽宗旨:
藉由全國性賽事傳承與推廣木雕藝術,並獎勵優秀的木雕藝術創作

主辦單位: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徵件主軸:
原來、原鄉、原生
【原來】回到原舉辦活動的初衷:木雕創作本質
【原鄉】回顧並強調,三義為木雕藝術發源地
【原生】回顧木雕創作本質與意義,鼓勵純真創作

參賽方式:
本屆分為【薪傳工藝組】及【木雕創新組】兩組,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組別
【薪傳工藝組】:
設立目的:傳承與發揚傳統木雕工藝技法
【木雕創新組】
設立目的:鼓勵木雕藝術呈現創新的創作理念

評分標準:
【薪傳工藝組】
‧雕工技法 40%
‧結構   20%
‧美感   20%
‧創意展現 20%
【木雕創作組】
‧創意展現 40%
‧結構   20%
‧雕工技法 20%
‧美感   20%

參賽資格:
1.參賽者無分國籍、年齡、地區等限制。惟報名時須依照作品優勢選填參賽組別,同件作品僅能報名一個組別,無法跨組報名。
2.凡作品未曾參加過歷屆裕隆木雕創新獎活動及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勵之木雕創作作品皆可參賽。
3.限三年內創作之作品 (即 2009 年 11 月 1 號之後的作品)

作品規格:
1.純木雕藝術創作,或以木質結構為主、其他媒材為輔之複合媒材創作皆可參賽,但須兼顧整體視覺效果、技術品質、創意表現及作品本身的訊息傳達。
2.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300 公分為宜 (含底座,且底座尺寸不得超過原作品之三分之一比例) 為宜,不可加外罩。
3.作品材質木質結構部份必須達整體材積百分之五十以上,木質結構部分露出面積亦必須達整體表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4.如有不合上述作品規格者,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參賽方式:
1.通訊報名:
甲、檢附資料:
A.每件作品須附一份報名文件,包含參賽者資料表、作品資料表、作品標示表 (晉級決選時使用),請將上述報名文件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起郵寄,作品資料表中之作品說明,必須闡述作品的創作理念,文長以 50 字至 100 字為限,文體不拘。
B.隨作品資料表貼妥四張 4 X 6 作品照片 (含作品正面、背面及兩張自取角度) 並附電子檔 (每張圖片 1MB 以下的 jpg 檔,以光碟燒錄之方式送件,請務必附上)。
乙、資料郵寄:
請於 2013 年 1 月 10 日前 (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寄至:【台北市中正區 100 信義路二段 213 號 10 F /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
2.實體收件:
凡接獲主辦單位電話通知作品入圍,並經告知實體作品繳件時間與地點而得將參加複審者,請將參賽作品實體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逾期未送達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作業:
1.本屆評選採評審團制,將邀請國內外共7名知名藝術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等知名人士擔任評審。
2.初審以書面評選方式選出優秀作品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將在 2013 年 1 月 25 日之後以電話個別通知入圍者,接獲通知者,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將作品親自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
3.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布,頒獎典禮日期待確定後將以電話個別通知參賽入圍者。

簡章索取:
1.請至主辦單位裕隆汽車官方網站 www.yulon-motor.com.tw、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網站 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 下載,或上網搜尋「裕隆木雕創新獎」。
2. 撥打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活動專線索取:
◆活動專線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獎勵方式:
【薪傳工藝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木雕創新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五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作品歸屬:
1.各組獲得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可永久無償使用,並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或非商業利益之販售權。上開得獎者應填寫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得獎作品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之轉讓同意文件。
2.參賽者務必詳讀本簡章所有規定,經報名參賽視同同意本簡章所有規定,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之安排提出異議。
※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配合事項:
1.參賽者需著正式服裝(禁穿拖鞋)出席頒獎典禮,若屆時本人無法出席,亦無指派代理人參與,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得領取獎金、獎座等獎勵。
2.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之所有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讓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惟仍得使其著作人格權。
3.作品如非本人創作,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含獲獎)資格並回收獎勵。
4.所有參賽作品之照片及光碟片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依稅法相關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以上,得獎者須自行支付 10% 之稅金。
6.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7.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作品發還:
1.參賽者請持實物作品收據領取發還之作品 (不慎遺失者,可憑身分證領取);如委由代理人領取,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及受託代領作品之文書以領回作品。
2.頒獎典禮後未當場將發還作品領回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亦未前來領取者,主辦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該作品保管之
責任。
3.頒獎典禮後一週內未將參賽作品領回者視同放棄該作品,同意由主辦或承辦單位處理而無異議。

活動專線: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活動網站: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16th/main.php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主視覺設計徵選

 




一、活動主旨
台北電影節即將邁入第十五屆,持續以營造市民參與、培育鼓舞臺灣電影優秀人才,努力在國內推動臺灣電影,同時建立與國外影展互動之競賽平台為本影展辦理宗旨。為落實市民影展辦理目的,增加與市民的互動,鼓勵各式各樣的創意發想,於 2013 年首創,讓觀眾參與電影節年度盛事。主視覺設計,自 2013 年第十五屆起,開始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主視覺圖像更貼近觀眾,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即日起開放 2013 年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主視覺設計徵選。獲選之主視覺,將廣泛運用於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出您對台北電影節的設計創意及意象,含主視覺圖像與台北電影節字樣,讓台北電影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電影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以及影展與觀眾之間的連結性。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不拘,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獨立設計,並以一案一夾方式分別郵寄。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14 日(五)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以下簡稱本會) / 主視覺設計徵選
收件地址:10565 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 99 號 3 樓
聯絡電話:(02) 2528-9580 分機 172 傳真:(02)2528-9517。
Email:art@taipeiff.org.tw
(六)得獎作品將於 2013 年 3 月揭曉,並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http://www.taipeiff.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四、評選方式
(一)將分成初選、專家評選與網路投票等三階段。
1.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核,文件完整度;初選資格未符合,不另行通知。
2.由台北電影節統籌部聘請國內影視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設計界人士共 3 至 5 人代表委員,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本會推派代表各 1 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選小組。
3.選出前五名後,將於台北電影節官方 facebook 進行網路投票,開放網友票選。併入評分計算。網路人氣佔 20%。
(二)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選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30%
‧視覺效果及美感 30%
‧應用可行性   20%
‧網路人氣    2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 (http://www.taipeiff.tw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獎狀 1 幀。
(二)第二名至第五名:獎狀各 1 幀、獎品各 1 份。
(三)如遇第一名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四)網路人氣獎 1 名,將獲得獎品 1 份,獎狀 1 幀。
(五)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本單位將隨機抽出 10 名,獲得獎品 1 份。
(六)得獎者之獎金,以授權代表為受款人,不得要求。

六、作品規格
(一)須以電腦完稿,需繪製圖幅 15cm × 15cm 之主視覺彩色稿一式,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完稿作品以 A4 (21cm × 29.5cm)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裱板 (不需裱框)。呈現方式請參考附件三《作品繳交規格示意圖》。
(三)郵寄繳交電子檔案:應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以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相關檔案於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參賽作品須參與台北電影節官方 facebook 線上票選活動,故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不納入本次評選。
(七)本競賽首獎作品主視覺圖像,將用在 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MSN 符號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由本會運用,圖樣設計需考慮不同比例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足堪明顯識別。

七、設計要點
(一)主視覺圖像設計稿需包含【主視覺圖像】與【名稱】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 Taipei Film Festival
(二)因台北電影節之主 LOGO 為蝴蝶,主視覺圖像須含有「蝴蝶」及「電影相關」為元素,並突顯台北電影節之活潑、創新精神。
(三)可依個人設計需求,選擇是否沿用前幾屆台北電影節設計字樣。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無涉,本會並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獲選者需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三)本會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本會需求,本會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四)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會所有,本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會另行通知參選者。
(六)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本會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七) 本項設計競賽台北電影節統籌部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參與。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taipeiff.org.tw/Public/Content.aspx?id=5183&subid=5423

2012 第八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活動理念
Page One【 第一頁 】
象徵著開始,也預示著接下來即將訴說的故事,以及最終可能的終點與出口。第一頁可以是真實的影射,可以是虛構的劇情,也可以是一種非具體的印象。憑藉對「第一頁」與其後延伸故事的想像,創作者可延展出各種形態的呈現方式,不論是以作品描繪一個片段的當下,或者訴說一個完整的故事,都可任憑想像無限拓展。在平面設計或 3D 立體影片上,皆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不限個人或團體,不分組別,同一參賽者(團隊等同一位參賽者)最多報名件數為十件。

競賽規則
以「Page One 第一頁」為題,將創意想法以 A3 之平面或 3D 立體影片呈現。創作形式不限,舉凡視覺設計、插畫、電腦繪圖、影像合成、數位 3D 立體影片、複合媒材創作、裝置或立體作品 (需以平面化呈現) 等等皆可,以畫面融入主題表現之概念,並輔以 200 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評分標準
‧創意    30%:作品之原創性、獨特性
‧美感    30%: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應用延展性 20%:商業應用之潛力發展性
‧主題契合  20%: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

報名辦法
作品設計完成後,可至活動官網完成線上報名,取得一組參賽序號, 並將作品縮圖﹝424 (w) X 600 (h) 像素或 600 (w) X 424 (h) 像素﹞上傳至活動官網,同時填妥作品資料表單,才算完成報名手續。作品原始檔必須在之後透過 ftp 方式上傳交件。所有參賽者皆須以網路完成報名手續。

網路報名截止時間
至 2012 / 12 / 13 (四) 午夜 23:59 為止。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交件說明
【平面設計類】
作品規格:尺寸 A3(29.7 X 42 cm),解析度 300 dpi,直式橫式不限。
‧原始檔交件建議以 ftp 上傳為主,也歡迎以 A3 輸出裱板交件。
‧作品輸出請參閱《簡章附件二》之 EPSON 輸出中心清單。
【3D 立體影片類】
作品規格:
(1) 影片長度:以 1 分鐘 30 秒到 10 分鐘為限
(2) 影片格式:.mpg、.mpeg、.avi,或 .mov 皆可
(3) 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X 480 dpi 以上
※影片中若有旁白、字幕,需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行製作中文字幕。作品之配音、特效及配樂,如係版權所有之音樂,需由參賽者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人之原始創作。參賽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或牽涉仿冒、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或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與中國民國(台灣)之法律規範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賽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獎項
【平面設計類】
金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TX820FWD 印表機乙台 (市價 9,990 元)、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 印表機乙台 (市價 6,990 元)、獎牌乙面
評審團特別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Home XP-402 印表機乙台 (市價 3,490 元) 、獎狀乙紙
dpi 特別獎壹名:獎品 dpi 雜誌一年份 (市價 3,360 元)、獎狀乙紙
佳作拾名:獎品 Epson ME340 印表機乙台 (市價 2,490 元)、獎狀乙紙
入圍陸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3D 立體影片類】
金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品 Epson MG-850HD 行動投影機乙台 (市價 36,900 元)、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品 Epson BT-100 3D智慧眼鏡乙台 (市價 24,900 元)、獎牌乙面
入圍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 獎金單位:新台幣 (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約新台幣 36 萬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若遇產品更新或缺貨,將以同值產品替代之。

洽詢專線:(02)2523-0499 ext.58 劉小姐
信箱info02@mydpi.com.tw / online@mydp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2epson.mydpi.com.tw/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神殿‧新視野」馬雅神殿外牆投影動畫設計比賽

 





壹、活動目的
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致力提升國民對環境保護的認知,因此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合作,在科博館舉辦的「2012 世界末日特展」期間,本著教育推廣的精神,與科博館共同規劃「馬雅神殿外牆投影動畫設計大賽」;藉此鼓勵大專院校青年學子在「對位投影」和「多媒體動畫設計」上創意發想,產出優質作品,展現台灣科技的創新;也提昇民眾對高階投影技術和設備的認識,以及對優質文創產品的欣賞能力,更希望給大眾帶來視覺及聽覺上的雙重震撼!

貳、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30 日止,將完成之作品及報名表郵寄至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10 號 5 樓,完成報名。(報名時間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表請於官方網站下載
三、參賽作品請以光碟一式兩份繳交,並附上實體報名表及相關檢附資料。
四、參賽者之參賽資格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可進入初賽。通過初賽評選進入複賽名單將於 101 年 12 月 7 日 18:00 後公布。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參、時程
報名截止日期:101 年 11 月 30 日 18:00 止
初賽評審作業:101 年 12 月 3 ~ 6 日
複賽入圍名單公佈:101 年 12 月 7 日 18:00 後
網路人氣選拔:101 年 12 月 8 日 12:00 ~ 12 月 19 日 24:00
複賽隊伍於科博館現場測試投影 & 微調:101 年 12 月 18 ~ 19 日晚間
複賽(科博館現場進行神殿實體投影):101 年 12 月 20 日晚間
決賽評審暨頒獎典禮 101 年 12 月 21 日晚間

肆、參賽資格
一、參賽隊伍所有人員以大專院校 (四技、二技、五專) 及研究所在學學生為限(報名時及比賽時皆須有學生資格),每隊報名參賽人數不限。
二、每位參賽者限參加 1 隊,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隊伍需指派 1 名隊員為領隊,擔任主要聯絡人。

​伍、競賽規則
◎競賽主題
‧馬雅的建築與文化
‧世界末日​
‧天文太空
‧節能減碳與氣候變遷
◎作品規格
‧結合比賽主題的電腦動畫創作。
‧長度介於 90 - 180 秒之間。
‧動畫影片開始時需有「競賽活動名稱」與「作品名稱」畫面,結束時需顯示「製作團隊」畫面。
‧若動畫影片中有任何旁白,在提交作品時需附上原文(若非中文)及國語旁白稿一份。
◎報名檢附資料
‧紙本報名表
‧參賽團隊中所有參賽者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所有參賽者 1 人 1 張)
‧參賽作品光碟一式 2 份,請統一轉存:
‧格式:WMV (VC1) 或 Mov (H.264 / AVC)
‧解析度:1920*1080 Full HD
‧Bit Rate:15~25 Mbps
‧Frame Rate:24、29.97、30 fps
‧聲音:16bit 雙聲道、44.1 或 48 KHz
‧因建築透視的不同,因此一定要使用東西面及南北面的遮罩下去製作,最終需提供至少兩支 1080P 的影片
註:以上繳交資料表格請自競賽活動網站中印出,並依序排列。
◎備註
‧每一參賽隊伍報名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競賽活動名稱】【參賽隊伍】【創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詳細註明光碟中作品數量及名稱。
‧作品內使用之音樂請特別注意音樂版權,入圍複賽之作品,主辦單位最多可支付一支作品三首音樂公開播放授權費用,授權音樂以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http://www.must.org.tw/) 網站內可搜尋到之音樂為主,相關問題請洽詢競賽活動承辦人。

​陸、獎勵方式
一、 為鼓勵各大專校院學生踴躍創作參加競賽,依參賽作品對決賽前 3 名與人氣獎頒發奬金鼓勵,奬項內容如下:
第 1 名:頒發新台幣 15 萬元獎金、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式。
第 2 名:頒發新台幣 6 萬元獎金、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式。
第 3 名:頒發新台幣 3 萬元獎金、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式。
人氣獎: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獎金、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式。
二、 以上得獎禮品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 10% 稅額。

​柒、頒獎典禮
一、時間:101 年 12 月 21 日 (星期五),決賽結束決定名次後舉行頒奬典禮。
二、地點: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活動網站:http://www.maya2012delta.com/

2012 台灣海報新星獎

 




目的
為提升台灣學生設計之能力,「台灣海報設計協會」自 2008 年起推動「台灣海報新星獎」,以海報協會每年的會員年度海報展,結合學生組的海報設計競賽,帶動台灣學生與國內設計師交流,除提供學生展現設計實力的舞台,並促進設計視野及國際化。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海報設計協會
承辦單位:中原大學商業設計系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中原大學教務處 / 教學卓越計畫辦公室

參加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學生身份者皆可參加。

參賽主題與獎勵
一、本屆參賽主題
台灣魅力
今年度海報以「台灣魅力」作為創作主題。台灣是座美麗的島嶼,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以及是世界上特有物種密度最高的國家,請學生們針對台灣這座美麗的寶島作為創作議題,將台灣的面貌藉由設計的表現,呈現出最有魅力與代表性的形象,如台灣美食、水果、文化及藝術及風俗民情...等等。以個人對「台灣魅力」的聯想,尋求不同切入的見解,將概念轉換成設計的表現,以凸顯自己獨有的設計能力。不論具體或是抽象,從生活到文化,皆有不同層次的詮釋空間,只要能表達出台灣獨特之魅力即可。
二、獎勵措施
金獎(1名):新台幣參萬元整,獎狀乙紙
銀獎(2名):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狀乙紙
銅獎(3名):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若干名):獎狀乙紙
入選(若干名):入選證明
(凡入選以上者皆送專刊乙本)
所有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皆頒發感謝狀乙紙
三、得獎作品應用
得獎作品將收入於「2012 台灣海報新星獎」年度展覽專刊。並會在「台灣海報設計協會」相關宣傳資料中刊登以及參與協會規劃之展覽。

作品提交規範
一、作品尺寸:海報原作尺寸為 A3 輸出規格、裁切後需留 0.3 公分白邊,居中裱貼於四開襯紙板(黑色美國紙卡),請連同高解析 300 dpi、A4 圖檔光碟(tif 或 esp 格式之 pc 或 mac 檔皆可,並於光碟上註明個人與作品名稱)黏貼於作品背面一同寄出。
二、寄件過程請妥善包裝保護,若寄送過程中有所損壞請自行負責。
三、將填妥之作品報名表放入信封與海報作品一同寄出。
報名表及其他詳細資料請自行下 http://cycd.cycu.edu.tw/news_detail.php?nid=34&Page=0 來稿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檔。

受理期間
即日起收件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截止。
(若晚於截止日期收件者,恕不受理參賽)

評審團
將由國內傑出設計家組成評審團。

受理方式
一、每人每件收費新台幣三佰元整(含系列作品),系列作品最多不超過三件,請自行匯款至協會帳戶,將匯款單貼於作品報名表寄出。
協會帳戶:銀行別:新光銀行 / 代號:103 帳戶號碼:0499-10-000237-5 / 戶名:台灣海報設計協會/(劃撥或轉帳費用,請自行負擔)
二、含學生證影本、報名費用匯款單影本、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以及作品說明標籤等,並填具後與參賽作品一併以郵寄方式繳交。
三、周佳臻小姐(02)8921-6333、黃文宗老師(03)2656308
四、請於週一至週 五09:00 ~ 17:00
五、(02)29203150
六、taiwan.poster@msa.hinet.net
七、32023 桃園縣中壢市中北路  200 號中原大學商業設計系「台灣海報新星獎」執行小組收

注意事項
一、得獎名單以評審團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一月內通知各優勝者。
二、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之約定。
三、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費(由執行單位負責)。
四、為方便評審進行甄選作業,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參賽。
五、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六、〈一〉提交之作品必須為 2010 年 1 月 1 日後完成之作品;不符者則取消資格。
〈二〉抄襲他人作品者。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cycd.cycu.edu.tw/news_detail.php?nid=34&Page=1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

 




徵件主題:
Color The World‧Cloud Our Lif
潮 Tee 設計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以具體展現 D-Link Cloud 為這個世界、為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時尚 + 數位】【風格 X 原創】的進化新浪潮!

活動辦法:
1.任何設籍台灣,年滿 18 歲的個人皆可參與此次設計活動。
2.衣服圖案設計內容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圖案顏色不限,以正面版型進行規劃設計,潮 T 內圖型尺寸以 25 正方範圍內為限,惟所有提交檔案需轉成電子檔案 (JPG 檔案請勿超過 2MB)。
※設計稿尺寸:25cm X 25cm 正方以內。
3.報名請於報名頁面填寫 20 字以上,200 字以內,作者對該作品設計概念說明。
4.報名請依報名網頁,填入正確個人姓名、性別、年齡、學歷、職業、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不得代為報名,經查證非本人進行報名,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5.提交的圖案除不得有抄襲或任何違反版權問題的行為之外,違反此項規定者經查證或檢舉屬實,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6.參賽內容表件需遵循報名網頁內容格式填寫。
7.每人最多僅可提交2件作品。
8.此次活動投稿時間截止日為 2012 年 11 月 15 日 17:00。
9.前三名及最佳人氣獎,確認得獎後需提交的潮 Tee 圖形檔案建議尺寸為 33 * 45 公分以內、CMYK 格式、300dpi、透明

收件日期:
品投稿日期為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

人氣票選:
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參賽者可進行拉票衝人氣,於活動截止人氣最高者可獲得獎金 10000 元!

投稿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皆須依循網路報名表內容填寫,並上傳設計作品電子檔參賽。

評分標準:
‧主題表現 40%
‧創意表現 30%
‧設計美感 30%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3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100 件
第二名:獎金 2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50 件
第三名:獎金 1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20 件
人氣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媒體曝光部分
1.媒體曝光
雜誌:BANG、網路新視界報導。
網路:活動官網、D-Link 官網、D-Link 享樂雲端生活部落格、D-Link 宅客愛地球 FB、 D-Link 雲端夢想家FB。
2.實體展示
101 年台北資訊月 D-Link 形象區攤位展示。
3.專案設計合作
將有機會成為 D-Link 產品及行銷相關設計之專案合作設計師 (如新品產品盒、或 D-Link 客製化贈品)。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未曾獲得任何公開比賽之獎項或其他單位之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本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相關獎勵措施。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作品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一經主辦單位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3.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4.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5.未獲選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將該創作用於商業販售上。
6.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將在您確定參加比賽活動時,蒐集您的相關基本資料,本公司將會針對得獎者資料,在台灣地區 (台、澎、金、馬) 做以下目的使用:
參賽者因在「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官網上報名參加本活動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中獎者聯繫之用 (將以 e-mail 及電話進行聯繫)。
若您選擇不提供正確個人資訊,則無法參加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若您報名參與此活動,視同您已了解活動規則並同意本公司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日後您可於本公司上班時間以電話或 e-mail 聯絡本公司,對您參加本次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所留下的資料做以下請求: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五、請求刪除。

聯絡資訊:
D-Link 客服電話:02-6600-0123#8612 曾小姐
D-Link客服信箱:teresa_tseng@dlink.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dlinkcloud-tee.com/index.html

「設計美學‧明日之星」酒器設計競賽

 


一、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個人、機關團體或公司組織皆可報名參賽。

二、設計商品
(一)【初賽】圖稿審:
圖稿作品需包含為金門高粱所設計之酒器、酒杯、禮盒及提袋四部分,主題自訂,作品應能表現出酒器之精緻與價值感,並能量產作為餽贈或收藏用途。
(二)【決賽】模型審:
由初賽中脫穎而出之作品,由作者自行打樣為成品。
1、酒器及酒杯打樣(容量以 1 公升為限)。
2、包裝:精緻禮盒及提袋。
3、單價分析:產品打樣及包裝費用,均需提供單價分析,整體包裝費用限新台幣 3,000 元內。

三、競賽方式及時程
(一)【初賽】圖稿審:
1、甄選: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一)17:00 截止。
2、初賽結果:2012 年 11 月 10 日(六)10:00 公告。
3、頒獎:2012 年 11 月 17 日(六),於「砌與器」特展-建築家創意設計展展區頒獎,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二)【決賽】模型審:
1、甄選:2012 年 12 月 10 日(一)9:00 至 12 月 13 日(四)17:00 截止
2、決賽結果:2012 年 12 月 22 日(六)10:00 公告。
3、頒獎:2012 年 12 月 29 日(六),於「砌與器」特展-建築家創意設計展展區,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四、參賽方式
(一)初賽繳交資料:
1、報名表:請逕自活動官網(www.acde.com.tw)下載,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產品概念說明書。
3、投稿作品包含酒器、酒杯、禮盒及提袋等整體包裝設計之手繪稿、3D 圖面說明各 1 件(均為電子檔)。
(二)入選決賽之佳作需再繳交資料如下:
1、1 比 1 之完整實物模型或樣品(含完整設計包裝 - 瓶器含蓋、禮盒、提袋或附件等),不完整者,不予計分。
2、請錄製 5 分鐘以內可播放影片檔,詳細闡明作品設計理念(若無可播放 CD 或 DV 或錄影帶視為自動放棄成為優勝作品)。
3、單價分析。

五、評選標準
【初賽】圖稿審
1、創作理念、設計表現(60%):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創意、原創性、美學、設計。
2、巿場性、產業性(40%):作品與消費者洞察,和消費者生活上連結、作品可否生產與行銷。
3、檢附報名表及產品概念說明表。
※由主辦單位召開評選會議,包含 2012 台灣建築家創意設計展之參展人、外聘專業評審及金酒公司代表。
【決賽】模型審
1、產品設計(60%):創作理念、表現形式、市場性、產業性。
2、行銷概念(25%):行銷概念可行性、創意與創新、邏輯力。
3、錄製 5 分鐘以內可播放影片檔(10%):記錄作品創作過程,並透過各式創意方式表達展品設計理念與想法。
4、成品打樣之單價分析(5%):價格合理性。
※由主辦單位召開評選會議,包含 2012 台灣建築家創意設計展之參展人、外聘專業評審及金酒公司代表。
註:入選決賽者總評分需達七十分以上(含七十分)。

六、獎勵項目
(一)【初賽】圖稿審:
佳作 10 名,如成績優異可增加名額,或成績未達標準可從缺。每名頒發獎金 1 萬元。
(二)【決賽】模型審:
冠軍一名:新台幣 200,000 元,獎盃乙座。
亞軍一名:新台幣 150,000 元,獎盃乙座。
季軍一名:新台幣 100,000 元,獎盃乙座。
佳作二名:新台幣 50,000 元,獎盃乙幀。
註 1、成績未達標準可從缺。
註 2、若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註 3、若得獎者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七、注意事項
(一)繳交之參選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還。
(二)必須尊重評審小組之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四)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八、活動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
專案執行:許伊琳小姐
電話:(02)2627-1618 ext.221
E-mail:taiwanaace@gmail.com

九、繳件方式
參賽者敬請以電子郵件方式,於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一)17:00 前 (逾時不候),將參賽資料寄至社團法人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電子信箱:taiwanaace@gmail.com
參賽資料寄出後,敬請來電與本活動窗口確認繳件資料是否齊全,經確認繳件資料齊全無誤並登入報名後,即算完成參賽報名手續 (備註:未來電與本活動窗口,確認檔案資料者,即不算完成報名手續) 。

活動網站:http://www.acde.com.tw/news.php?sn=14

人民觀審制度意象 LOGO 設計徵選

 




壹、依據
司法院 101 年度推動人民觀審制度施政計畫。

貳、活動宗旨
透過公開選拔方式,廣徵社會各界創意和巧思,徵選能表彰人民觀審制度之意象標章(LOGO),廣泛運用於文宣及活動視覺識別,期能宣傳人民與法官共同審判的政策,以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人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人民對司法的瞭解及信賴。

參、主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司法院
聯絡洽詢:司法院刑事廳 / 王小姐
電話:02-23618577 分機 252

肆、徵選主題及形象
徵選清新、透明、活潑之人民觀審制度意象標章 (LOGO)。

伍、參加資格
凡喜愛設計創作,能發揮創意,將司法院人民觀審制度政策與理念的意涵及形象,透過作品之視覺傳達,清楚告示公眾者。

陸、投稿規格 / 報名文件
一、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二、設計稿壹份(圖幅尺寸以 15cm × 15cm 為原則及縮圖 4cm × 4cm 各一式,上下並置於 A4 尺寸(21cm × 29.7cm)列印紙內,設計稿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彩色版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並列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
三、設計稿電子檔壹份(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inch,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另存 PDF 檔、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
四、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書各壹份(報名表內之設計理念說明,以 200 字以內,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設計稿黏貼裱板」、「設計稿電子檔光碟」、「報名表」和「著作權授權書」等四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柒、報名方式及收件時間
一、報名表(含基本資料、授權同意書),請自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 下載。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三、收件方式
(一)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4 號「司法院刑事廳」收,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人民觀審制度意象 LOGO 設計徵選活動」,逾期皆不予受理。
(二)本次活動僅接受郵寄投稿,恕不接受親自送件。

捌、評選方式
一、由司法院組成評審小組,並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二、評審標準: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玖、獎項及名額
第一名 1 名:NIKON 單眼相機(D3200 18-105mm KIT 變焦鏡組,支援無線傳輸)壹台及獎座壹座
第二名 1 名:Apple New iPad(Wi-Fi + 3G,64GB)壹台及獎座壹
第三名 1 名:HTC 智慧型手機(HTC One S)壹台及獎座壹座
佳 作 5 名:每名可得購物禮券 2,000 元及獎狀壹幀
※贈品將以實物為主、得獎者之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壹拾、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得獎作品除予公布在司法院網站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另擇期在公開場合中頒獎。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
二、標章 (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三、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四、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五、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六、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品及獎座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八、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九、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十、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十一、得獎者之贈品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二、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三、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辦法,且願意遵守本活動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 以獲取最新訊息。

活動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revolution/logo.asp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撥亂反正的幸福」微電影圓夢競賽

 




活動緣起:
多數民眾對於牙齒矯正的認知仍以傳統金屬矯正器為主,導致民眾認為金屬矯正器會影響臉部外觀,甚至因為擔心矯正過程疼痛,因而放棄矯正。然而,牙齒矯正不再只有金屬鋼絲的材質,也有越來越多元化的隱形材質。因此,牙齒矯正期間不再只是大鋼牙,仍然可以擁有時髦、漂亮,更重要是重建口腔應有之功能,讓人生變彩色。

活動目的:
本活動將透過圓夢影片競賽方式徵選需接受隱形牙套矯正之個案,藉此使民眾了解現今牙齒矯正技術的多元化,增進民眾積極接受矯正療程,更可替自己或親友一圓美齒之夢。

主辦單位:香港商盈貝麗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協辦單位:中華審美牙醫學會
執行單位:采鋐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方式說明:
本競賽分為初審及決賽二階段。
◎初審方式:
郵寄影片光碟及報名表 (含著作權授權書) 至執行單位,由執行單位將影片上傳至活動 FB 粉絲團,由網友票選,獲得最多「讚」的前 10 名即可參加決選。
◎決賽方式:
由評審委員評選。決賽成績計算完成後將會把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 FB 粉絲團網站。

參賽資格:
18 歲以上,無論男女皆可報名。

主題方向:
以齒列不整對自己 (或親友) 造成的影響,與對隱形矯正的期待,且必須拍攝到當事者的牙齒。

作品規格:
甲、請提交參賽報名表。
乙、請提交參賽影片:
‧拍攝方式:
可利用手機、數位相機或家用 DV 等,任何可做影像拍攝紀錄之機具即可。
‧短片類型:
可為記錄形式、創作形式、音樂 MV、動畫與影像置入形式及獨白形式,以拍攝須接受矯正之當事者為主。
‧影片格式:
片長以 1 分鐘以上、5 分鐘以內為限,影片需製作 成MP4 檔,繳交光碟一式三份。
參賽者自行配音、配樂及特效,如有版權音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影片檔名請註明主題名稱、作者姓名及當事者姓名。

報名方式:
至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表,並將影片燒錄成光碟共三份,連同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書郵寄至 11075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65 號 9 樓 Show Off Your Smile 牙齒矯正圓夢計畫小組,即可完成報名。

活動時程:
‧報名期限:延長至 2012 / 11 / 15 止,以寄件郵戳為憑
‧初審票選期限:即日起至 2012 / 12 / 02,於活動FB粉絲團按「讚」
‧初審入圍公佈:2012 / 12 / 03,公佈入圍作品名稱及作者姓名
‧決賽評審日期:2012 / 12 / 20,由 5 位評審委員評選
‧決賽得獎公佈:2012 / 12 / 21 至 2012 / 12 / 28,公佈得獎者姓名及作品

獎項說明:
甲、初審入圍者共 10 名,可獲得免費牙齒矯正前評估資料建檔。
‧安排入圍者至學會配合之全國各地之醫事放射所建檔,包含:
1. 全口掃描 X 光攝影
2. 臉部相片
3. 口內齒列相片
4. 口腔標準模型
‧牙齒矯正前評估資料將由牙醫師評估,並依口腔狀況建議矯正治療計畫
‧入圍者可得到建檔資料 & 矯正建議,可攜至任何牙醫診所進行矯正療程。
‧若入圍者不願意配合建檔,則視同放棄參與決選資格。
乙、決賽優勝者共 3 組名額,每組皆可獲得拍攝獎金,獎金明細如下:
‧第一名獎金 3 萬元整。
‧第二名獎金 2 萬元整。
‧第三名獎金 1 萬元整。
‧若得獎者為 10 / 15 前報名交件者,則再額外頒發激勵獎金 1 萬元。
丙、決賽優勝組中之被拍攝者 (一位) 可獲得全額補助之美國原廠專利隱形牙套矯正療程卷
‧該療程卷僅適用於矯正療程,不可用於矯正診療掛號、牙周治療、植牙、阻生齒拔除及正顎手術等。
‧優勝者可選擇全國任一位具有美國原廠專利隱形牙套矯正認證之牙醫師接受矯正治療。

評選規則:
◎初審評選標準:
由計劃小組統一上傳至活動 FB 粉絲團,票選期間由網友投票,得到最多「讚」的前 10 名即可參加決賽。
◎決賽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邀請牙醫師、專業導演、媒體人及專業攝影師等五人擔任評審委員,決選出 3 位優勝者。決賽評分標準如下:
‧劇本完整度 20%:內容完整詳細,文字流暢,架構完整
‧影片注目性 25%:與競賽題目之關連性及切合度,內容構想之創意、吸引力
‧拍攝技巧性 20%:影像畫面藝術性及呈現技巧
‧個案適切性 25%:依照牙齒矯正評估資料判斷
‧網路點閱率 10%:前 10 名影片依據決賽前一日之總點閱人次給

計分方式:
將作品之各項評分項目加總,依總分排序,以各評審委員之決定名次序分加總,決定總排名。若總序分相同,則以「影片內容」評分項目評比,分數較高者優勝。總分平均在 70 分以下者不列入排序。

注意事項:
‧參賽得獎作品一經發現有違反競賽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資格及各項權利。
‧參賽作品及音樂若有抄襲行為而侵犯他人著作權,或侵害他人之其他權利,除追回獎項外,參賽者需自行付法律責任,若導致主辦單位有任何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若影片內容有不雅文字或影像,主辦單位得要求修改或取消決選資格。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除有具體證據證明參賽計畫有違反本規定並造成明顯利益損害之情形者,請尊重本評審委員會議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活動聯繫窗口:
如需詢問本競賽相關訊息,請洽活動執行單位 陳小姐(電話:02-5553-9993 #22、傳真:02-5553-9992)。

活動網站:http://www.beautifulteeth.com.tw/smile/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101 年度澎湖縣文創商品設計比賽【澎湖傳統蒙面】

 


宗旨
澎湖傳統蒙面,於 2008 年時被登錄為「民俗及有關文物」,所登錄的基準為「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早期,澎湖地區的人民 (多半是婦女),為避免臉、髮、膚受到夏日驕陽及冬日鹹風的傷害,出門勞動時習慣以毛巾和約 3 台尺 (100 公分) 見方的布巾將頭臉包裹起來,僅露出眼睛避免自然氣候的傷害。也因為蒙面者多為女性,故有「蒙面女郎」的別稱。近年來,年輕一輩多不從事農漁生產,然而蒙面包巾仍具有適應澎湖生活的用途。本比賽希冀藉由嶄新的包巾設計,傳承澎湖在地文化特色。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澎湖縣政府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澎湖生活博物館

比賽主題
一、作品格式:100cm * 100cm 之布巾
二、作品內容:圖樣及製作方式不限,唯須考量量產方式。

參加對象與資格
(一)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澎湖的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作品需屬原創性作品,未有其它得獎紀錄或未於市面販售者。

徵件要點
一、徵件內容須符合本項活動設計主題。
二、作品請提供設計成品、作品平面電子檔 (若無電子檔者請掃描或翻拍存成電子檔,並保持作品平面及工整) 及實際著裝照片電子檔(註:解析度皆請勿小於 300 萬畫素,以利日後作品審核及展出)。
三、填妥送件報名表 (亦附電子檔) 請和作品一併寄出;報名表請詳填商品材質、尺寸及設計構想。

研發販售
錄取作品日後將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製作量產及販售。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11 日。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11 日。

公告錄取時間
101 年 11 月 30 日於澎湖縣地方文化館網站(http://www.phhcc.gov.tw/phms/
公告錄取名單,並另行通知頒獎。

作品繳交地點及方式
澎湖生活博物館/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 327 號,簡佑誠先生收。
1.現場繳交:請於開館時間送件,每週五至週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2.郵寄繳交:請妥善包裝郵寄,防止寄送過程中造成作品的損害,影響評分判斷,郵寄繳交以郵戳為憑。

評審方式
◎第一階段
澎湖傳統蒙面包巾設計比賽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520435344637912/) 投票活動 10% (以得票率比例算分)
活動時間:101 年 11 月 12 日至 26 日
◎第二階段
聘請藝文人士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 90%,評審標準含:
一、創意美感 70%
二、在地元素 10%
三、量產可行 10%

錄取及獎勵
特優獎:1 件,每件獎金 6,000 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2 件,每件獎金 5,000 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3 件,每件獎金 4,000 元,獎狀乙面。
入選獎:5 件,每件獎金 2,000 元,獎狀乙面。
※頒發之獎金需依法代扣 15% 所得稅,獎金收據依規定貼千分之四印花。(以上各獎項經評審總分數排次錄取;其中特優獎若未達評審標準 90 分以上,視情況從缺)。

附則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及著作人格權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量產、銷售、攝影、報導、展出、印刷及運用於相關活動等權力。
二、徵選作品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三、凡送件參加本徵件者,表示同意本辦法所訂之相關規則,並尊重評選結果,絕無異議。
四、獲獎之作品,事後如經檢舉或發現有抄襲、仿冒者,經確定後即取消獲獎資格,獎狀及獎金收回。
五、本活動聯絡人簡佑誠先生(06-9210405 轉 6409)。
六、收件截止時間,本局視需要可再行延長。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

「蒙面包巾」補充說明
◎澎湖傳統蒙面方法之一:
1.把方布巾對摺成五角形
2.將布巾的底邊罩在眉毛上拉襯
3.把額角的布巾打摺後往下拉平
4.右頰的布巾由下巴拉到左頰邊
5.左頰的布巾向右拉開罩在下眼瞼下-向右拉
6.把布巾的兩端拉到腦後打結
7.完成。
◎澎湖傳統蒙面方法之二:
1.把方布巾對摺成五角形
2.將布巾的底邊罩在眉毛上拉襯
3.把垂在兩頰邊的布巾拉到鼻下交叉
4.另外拿一條毛巾來橫向對摺
5.把對摺的毛巾壓在下眼瞼下
6.把毛巾的兩端向腦後拉平用夾子夾住
7.完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phhcc.gov.tw/phms/news/index-1.asp?m=9&m1=3&m2=13&id=154

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

高雄美術館園區「KUSO 創意標誌設計」徵件大賽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公共藝術基金管理會
承辦單位:高雄市立美術館

活動緣起:
坐落在內惟埤生態園區裡的美術館,以低調方式,將藝術融入園區,讓運動、散步民眾感受藝術之美。例如,園區的 KUSO 創意標誌。如果你在一片榕樹旁看到「小心氣功」的標誌卻感覺莫名奇妙,代表對園區的觀察不夠細微。每天一早,這片榕樹下,民眾長期在此練功。常有民眾放心的將孩子留在兒童美術館,造成困擾,這裡,豎立一隻「禁止野放」孩子的標誌牌。在湖邊,「嚴禁泡湯」的河童標誌令人莞爾。KUSO 標誌,令人會心一笑,增添生活樂趣。
本次設計徵件活動,以「美術館園區」為發想對象,邀請大家發揮奇想創意,挖掘園區設施、藝術、日常生活點滴趣事。展現你的觀察力,以幽默、開朗的心態面對藝術與生活,設計自我風格的園區標誌牌。放「馬」過來,等著你!

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即可。參加者以報名二件作品為上限。
※如有下列情況者,取消其參賽資格,並於五年內不得參加美術館舉辦任何獎項活動;已獲獎者,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討所獲獎狀、獎金,並賠償相關費用。
(1)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2)不願接受本館展出者。

作品主題:
以幽默、KUSO 方式,表現美術館園區獨特人文、景觀即可。

報名方式:
統一於高雄市立美術館完成線上報名。完成報名後,下載設計檔案公模版、詳填報名表與設計概念說明、簽署切結書。將以上相關資料、設計圖檔,以光碟方式,掛號郵寄至 80460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 80 號「KUSO 創意標誌設計小組收」。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1)請下載「設計檔案公版」為創作底稿。
(2)作品請依示範稿色彩進行設計樣稿。
(3)作品繳交格式請確認為 ai 或 eps 檔案格式。

收件方式:
統一採網路線上報名後,郵寄下列所有資料,缺一不可。送審資料不齊、填寫不完整、不符本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1)設計圖:檔案格式僅接受 ai 或 eps 之向量檔案格式。(附件一設計底稿)
(2)預覽圖:請附上 A4 尺寸大小設計預覽圖。300dpi 大小之 jpg 檔。
(3)模擬圖:標誌牌放置地點模擬圖,或增加評審對作品瞭解之附加文字資料。300dpi 大小之 jpg 檔。
(4)報名表與設計概念說明(附件二)。
(5)切結書(附件三)。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 月 20 日,下午 6 點止。

評選公布日期:
2012 年 10 月 30 日 - 11 月 5 日,高雄市立美術館官網公布。

頒獎日期:
另行公告。

評選標準:
由高雄市立美術館成立評審小組進行評選,評選標準為:
*設計概念(30%):概念是否充分符合園區特色、精神。
*視覺表現(30%):視覺美感、造型創意。
*創意幽默(30%):是否具十足幽默感,令人會心一笑。
*製作可行性(10%):是否充分考量未來製作應用上可行性。

獎勵方式:
首獎:一名。獎金 30,000 元,獲獎狀乙紙,KUSO 創意標誌設立於美術館園區。
優選:五名。獎金 10,000 元,獲獎狀乙紙,KUSO 創意標誌設立於美術館園區。
佳作:二十名,獲獎狀乙紙。
所有入選作品,將於兒童美術館公開展出。

活動詳情:
請查詢高雄市立美術館網站。或洽活動承辦人 教育推廣組 洪金禪。電話 07-5550331-306、305。

注意事項:
*參加者需依簡章規定,詳填所有各項資料,缺一即視同放棄。
*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存檔。
*凡參加本次徵件者,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獲選作品之所有權由高雄市立美術館擁有,未來得視應用、製作需要,請獲選者准予修正,不得異議。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得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出版及相關文宣、平面及電子、網路媒體刊登之權利,不另通知及支付費用。
*主辦單位有販售本比賽相關衍生商品等權利。
*參加者對本館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獲選者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捐稽徵法規定,列報所得與事先扣繳所得稅。
*評審小組可視徵件情形,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名額並入他項辦理。
*標誌裝置施作期程預計至 12 月 10 日前完成。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mfa.gov.tw/home02.aspx?ID=$1001&IDK=2&EXEC=L&DATA=1820&AP=$1001_HISTORY-0

2012 第七屆通用設計獎

 




【徵件主題】
移動
運用「通用設計 (Universal Design)」之原則理念,提出車、路、航與人的便捷可行連結之行為動作相關提案。

【參賽資格】
‧對通用設計理念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 團體 / 公司行號。
‧就讀國內外設計相關科系所之在學學生。

【報名時間】
本活動採投件報名制,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競賽細則及報名表請至 www.ud.org.tw 詳閱及下載。

【參賽流程】
‧截止:2012 / 10 / 31 前 (以郵戳為準),完成作品裱板寄達執行單位指定地點。
‧初選:選出入圍作品 10 件,公告、通知入圍者。
‧決選:本階段入選作品需具體提出落實空間/產品設計方案,入圍者除以裱板圖面參加決選外,
‧另需製作電子檔於發表會進行口頭簡報,並接受參賽者自行提供其它表現方式 (EX:模型、現場表演...),最終由評審團決定獎項,並擇期於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頒獎: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獎項】
(一)產品組:
‧首獎 NTD 10 萬元 1 名
‧貳獎 NTD 5 萬元 1 名
‧參獎 NTD 2 萬元 1 名
‧佳作獎 NTD 1 萬元 2 名
(二)空間組:
‧首獎 NTD 10 萬元 1 名
‧貳獎 NTD 5 萬元 1 名
‧參獎 NTD 2 萬元 1 名
‧佳作獎 NTD 1 萬元 2 名

【產品組 / 參賽作品須知】
(一)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請見裱板規格說明)
a. 尺寸規格:A2 尺寸,最多以二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紙背板 (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 3D 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c. 郵寄信件正面請註明為產品組。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 300dpi.JPG 格式。

【空間組 / 參賽作品須知】
(一)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A2 尺寸,最多以三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紙背板 (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 3D 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c. 郵寄信件正面請註明為產品組。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 300dpi.JPG 格式。
(二)決選作品規定
‧決選簡報電子檔
入選者可依作品特質,使用各種表現方式(如:3D 模擬動畫、影像、圖片...等)說明應用情境及呈現關鍵細部構造,以凸顯作品所隱含的「通用設計」主題精神。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產品組 / 空間組,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4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背板(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面不得有作者等相關文字,張數不限。
b. 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詳細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為主,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圖像、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作品裱板原始可編輯檔案格式 (AI 檔格式) 及作品發表相關簡報電子檔。

【送交作品】
(一)初選
‧請於 2012 / 10 / 31 日(含)18:00 前親自送達或以當日郵局郵戳、宅配單日期為憑。寄送地址 106 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 237 號四樓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收,逾時將喪失參賽資格。
‧以郵遞、宅配方式寄送者(請交由可以查明送達日期、時間之專業運送單位),建請保留收據以便查核。
‧執行單位收件後,將在收件後十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發函通知,如需查詢請於上班時段(週一到週 五,10:00 - 18:00)撥打服務專線 02-27049638 / 0961168620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
(二)決選
‧入圍決選的參賽隊伍依序上場發表,每一組發表以 10 分鐘為限,再由評審團提問詢答 5 分鐘。
‧簡報發表所需硬體設備由執行單位提供,參賽隊伍須預先提供簡報所使用的電子檔格式,供執行單位預先測試播放,建議入圍隊伍寬列播放硬體的規格,避免因為格式或規格的差異影響發表的水平。
‧請依執行單位電話與 e-mail 通知將相關作品於決選發表會當天指定時間親自送達決選發表會會場,並請配合執行單位對於決選發表會所需預先佈置、陳列與排演等的安排時程。未事先聲明不克前來參加,決選發表會開始仍未抵達會場參加的參賽隊伍,將自動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不克參加決選發表會的參賽隊伍需事先向執行單位聲明,改以製作 DVD、VCD 或 MPG 等電子檔等方式於發表會現場播放,決選所需提交的各該作品需於發表會前寄達執行單位,否則視同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評選時間】
‧第一階段:
評審團將合議選出每組各5件入圍作品,設若有超出或未達原訂作品件數,均以評審團的決議為準。
‧第二階段:
評審團將合議選出所列獎項,主辦單位同意因應實際情況,各獎項得依評審團共同的決議予以調整,參賽者不得異議。

【評分標準】
評審團設置主席一人,會同全體評審委員以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據,經合議提出各項評分指標與配分比例。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
1.公平使用
2.彈性使用
3.簡易及直覺使用
4.明顯資訊
5.容許錯誤使用
6.適當的尺寸
7.省力

【參賽須知】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3.參賽作品裱板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4.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團成員皆不得參賽。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7.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一概不予退還,請自行留檔備存。
8.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選所有繳交作品(包含簡報畫面、裱板)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9.得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設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盃獎狀。
10.所有入圍作品參賽者同意其所屬參賽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進行後續展覽及出版著作之使用。
11.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預扣 10% 的所得稅。
12.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隊長為代表。
13.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4.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www.ud.org.tw)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5.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2012第七屆通用設計獎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活動網站:http://www.ud.org.tw/web/award/index.php

「放映你的夢想」影像徵選

 


投稿期限:
2012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

徵件辦法:
1.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國籍、性別等,只要對影像拍攝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每人最多限 3 部作品;得獎作品之作者不得重複。
2.影片長度:長度不限
3.報名方式:書面及網路報名
4.影片規格:DVD 光碟
5.影片拍攝內容:
以『PAC3‧發現台北風情』作為徵選影片主題,透過短片展現出台北各種不同美麗面貌,包括私密景點、人文風情、人物刻畫等,內容不限,以讓外地遊客及居住在台北市的民眾能夠看到不一樣的台北風情,內容須兼具台北的創意與精神。
※片中需穿插表達「影片將會在第三頻道播出」之口白、字樣等,形式不拘,以宣導媒體近用理念。

評選方式與標準:
擬邀請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士與學者擔任評審小組,從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前三名與佳作三名,前三名得獎者不得重複,佳作則不限制,若比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認定,亦得予從缺。

評分標準:
‧內容    30%
‧創意    30%
‧主題切合度 20%
‧攝影技巧  20%
※評選結果將於 101 年 11 月 23 日於台北市公用頻道網站公佈與官網公布,得獎者並於 101 年 12 月 1 日於大安森林公園公開頒獎。

網路人氣獎:
由網友選出最優秀之前三名影片,得獎者可與專業評選結果重複。參與網路票選活動者,可參加「大獎等你拿」網路活動,網友在活動專屬網頁中,點選心目中最優秀的影片,並留下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本活動。相關得獎者訊息將於活動結束一週內抽出,並於專屬網頁中公佈。預計抽出 1 名頭獎、1 名貳獎、2 名參獎、4 名普獎。(獎品以 3C 電子產品為主)

活動獎項:
第一名:1 名,獎金 30000 元 + 獎座乙座
第二名:1 名,獎金 20000 元 + 獎座乙座
第三名:1 名,獎金 10000 元 + 獎座乙座
佳作:1 名,獎金 5000 元 + 獎座乙座

活動網站:http://cm.cdtv.com.tw/active/PAC3/image/index.asp

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2012 高雄市動物保護生命教育」毛孩子攝影比賽

 




我們希望藉著為「毛孩子」而攝的活動,緊密結合人類與寵物的情愫,留下剎那衝突矛盾的永恆,動物不會說話,但他們跟人一樣有各種情感,不管是超越物種的友情、或者是痴情守護的忠心...
這些場景或許默默發生在你、我之間不起眼的角落與時機,我們邀請您透過鏡頭捕捉片刻永恆,幫助流失初心的現代人,再度撿拾與動物相愛的純摯熱情!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老殘流浪動物協會、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協辦單位:高雄市獸醫師公會、高雄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

活動對象:
一般民眾,凡愛好動物及攝影人士皆可參加,歡迎親子共同參賽

作品內容:
萬物都會經歷生、老、病、死,但很多人面對生病和死亡的時候,難免恐懼或惆悵,美國攝影師 Nancy LeVine 說「狗面對年老和死亡的時候,並不像人類一樣恐慌和害怕,他們從不提前去提心吊膽。就算每天睜開眼醒來後,又往生命盡頭邁進一步,即使這一步比一步更加艱困難走,牠們仍堅強的前進。」
我們希望藉著為「熟齡毛孩子」而攝的活動,緊密結合人類與寵物的情愫,緩和剎納衝突與矛盾,請以同伴動物為主角題材,以能表現動物與人之良性互動之溫馨鏡頭,或能呈現富有動物保護生命教育意義傳達正面意向之照片。
(註:熟齡毛孩子泛指動物實際年齡 8 年以上,被人類飼養來當作家人陪伴的動物們稱之。)

報名方式:
請至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官網下載活動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將報名表與參賽作品於動保處上班時間內親送至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鳳山辦公室,或用硬紙板保護以掛號郵件寄至:高雄市動物保護處「38℃ 生死相遇圖文誌」830 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 166 號,洽詢電話:07-7462368。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環保的人會選擇 → 線上報名:請至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官網下載活動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另存文書檔案 (標題訂為:38℃ 生死相遇圖文誌 - 參賽者姓名),並將報名表檔案和參賽作品電子檔 (需符合簡章規定之作品規格),以電子郵件寄至:klhii830@gmail.com,您將於寄出作品三日內收到確認回覆郵件。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作品規格:
◎照片:以相紙沖印或輸出 8 × 10 英吋或 10 × 10 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135 或 120 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作品不得裝裱、合成、彩繪;數位作品請以 600 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 2000 × 3000 dpi 以上規格 JPG (fine、high quality) 或 TIE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照片說明文字:你的文章必須是不低於 30 和不超過 120 個中文字,不包括標點符號及引文,文字太長將被取消資格,如果有任何引用,請註明於文章結束。

入選評審日期:
2012 年 11 月 25 日

評審方式:
(1)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入選合格,得獎者應於接獲通知一週內交付身分證影本,及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影像檔檔案 (須保留檔案資料) 以光碟片燒錄,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逕自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依狀況請參賽者證明同伴動物是否符合參賽資格。
(2)列入選作品者,將於 12 月 21 日起於高雄巨蛋寵物展區一連展出 4 天。
(3)評選標準:
‧主題內容呈現 40%
‧構圖創意   20%
‧文字說明   40%

獎項與獎勵分別如下:
(1)特優 1 名:獎狀乙紙、禮劵新台幣 8,000 元。
(2)優選 2 名:獎狀乙紙、禮劵新台幣 5,000 元。
(3)佳作 3 名:獎狀乙紙、禮劵新台幣 2,000 元。
(4)入選 10 名:獎狀乙紙、紀念品乙份。

得獎公布與獎項寄發:
(1)評選結果預計於 101 年 12 月 01 日公布於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官方網站,並以專函及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2)獎項頒發:於 12 月 23 日攝影展當天一併表揚頒發,凡獲獎者均由主辦單位以專函邀請出席頒獎典禮,頒發獎金及獎座,未到場領取者事後另行以掛號寄出。

參賽規則:
(1)參賽者所攝之同伴動物需辦有寵物登記且動物實際年齡 8 年以上者,必要時需提證明。
(2)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及規格,每人限 3 件,且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不收連拍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3)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品。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各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7)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8)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洽詢方式:
(1)下載活動簡章,網址: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官方網站最新消息 (http://livestock.kcg.gov.tw/index.php)
(2)書面簡章索取地點: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高雄市各獸醫診療機構、奧斯卡寵物連鎖體系,優的生活寵物館、德寶光學數位影音高雄門市...等。
(3)聯絡方式: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官方網站:http://livestock.kcg.gov.tw/index.php
聯絡電話:07-746-2368
電子郵件:klhii830@gmail.com
活動臉書:http://www.facebook.com/klhii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livestock.kcg.gov.tw/newsa.php?id=388

2012 戲沙臺北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將臺北市政府「戲沙」的城市景觀藉由攝影作品之交流與介紹,留下片刻及永恒的印記,並且邀請民眾前來真實體驗「戲沙」、感受「戲沙」的魅力風情,並透過活動分享「戲沙臺北」之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以下簡稱臺北市政府研考會)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攝影社、臺北市政府員工子女托兒所。

三、攝影主題:
舉凡有關「戲沙」場地之建築景觀、親子、園景及婚紗等,能夠呈現出「戲沙」特色,均可為攝影比賽題材。

四、拍攝地點:
臺北市政府東南區「戲沙」場地 (臨臺北市松智路,即新舞台對面)。

五、收件日期:
自 101 年 8 月 29 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31 日 (以郵戳為憑)

六、報名簡章索取方式:
臺北市政府網站下載報名簡章 (網址:http://www.taipei.gov.tw/)。【報名表填妥後黏貼於作品背面,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參賽。】

七、收件方式:
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研考會,地址: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11 樓東南區註明【2012 戲沙臺北攝影比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包含規格不符),本次活動需自行負擔郵資等相關費用】。

八、拍攝日期:
需於 101 年 8 月 29 日後拍攝之作品

九、獎項及獎額:【如成績未達給獎標準,得以從缺。】
金牌獎 1 名:15,000 元購物禮券,獎狀乙幀。
銀牌獎 1 名:10,000 元購物禮券,獎狀乙幀。
銅牌獎 1 名:5,000 元購物禮券,獎狀乙幀。
優選獎 5 名:2,000 元購物禮券,獎狀乙幀。
佳作獎 10 名:1,000 元購物禮券,獎狀乙幀。

十、洽詢電話:
02-27208889 轉分機 7786、2259

十一、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的人士皆可參加。

十二、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需包含實體相片與作品光碟,一人限參賽一張。
(一)實體相片:
1. 每張作品請輸出或沖印 8 × 12 英吋之彩色照片之光面相紙規格,並不得留白邊。
2. 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報名表,並依規定詳細填寫表內各項資料。
3. 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完整,若因包裝不良造成作品毀損,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作品光碟:
1. 內含作品數位檔案(請提供最大檔案供日後活動輸出使用,至少檔案需為 800 萬像素以上)
2. 電子檔檔名請依照【姓名 _ 作品名稱】來命名,例:王小明 _ 戲沙臺北
3. 不同參賽者之作品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
4. 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需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光碟片中。【請附上照片電子檔並燒錄成光碟,參賽作品須含沖洗完成照片乙張 (背面黏貼報名表)及相片電子檔光碟,參賽資料不齊者不予評審。】

十三、成績公布:
於評選後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網站

十四、頒獎日期及地點:
於評選後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十五、附則:
(一)參賽作品背面需黏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未依規定填寫、資料不清者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參賽。
(二)參賽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且為本人原創並擁有攝影著作權,以及應以本名投稿,且不得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同或近似。
(三)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格放、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合成、彩繪。
(四)違反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 (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應予繳回。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郵遞時請包裝妥當,信封上請註明『2012 戲沙臺北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遺失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凡參賽繳交作品者,即視為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七)得獎者須配合本活動進行頒獎等相關事宜。
(八)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得獎者均需依法繳納稅額。
(九)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府網站 (網址:http://www.taipei.gov.tw/) 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十)參加者一旦投稿,將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活動辦法下載:http://www.rdec.taipei.gov.tw/public/Attachment/29410355787.pdf (按右鍵另存新檔)

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

苗栗縣原住民部落市集形象 DM 設計比賽

 


前言:
由苗栗縣政府支持推動的原住民部落市集設置規劃在泰安鄉的麻必浩部落、司馬限部落與南庄鄉的向天湖部落。三個部落自選址、空間硬體規劃建置、管理委員會的籌組、攤位展售人員的參與,都是透過由下而上的過程,以及部落共同參與討論的結果。
為了解決部落經濟產業的問題,透過「部落市集」的設置,作為部落共同產銷的介面,增加部落行銷的新通路,鼓勵部落產品走向品牌化與節能滅碳的目標,期待發揮昔日的精神,團結原住民部落的力量,以凝聚集體的共識,推動共同產銷的工作。
為提升部落市集整體形象,並推動行銷工作,特舉辦本項形象 DM 設計比賽,希望藉各界好手的力量,為部落市集注入新活力。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

設計說明與原則:
1.主題意象 - 以三個部落市集的 LOGO 等特色元素,轉化為 DM 的主題意象。
2.創意 - 可由各部落市集的 LOGO 等相關用品、空間、動作...等發想,抽象或具象無限制。整體的創作呈現、情境、構圖具有特色和巧思。風格創意不拘,創意方式能有效傳達設計理念並吸引人。
3.美感 - 傳遞的整體訊息,能讓大眾易於理解。
4.延伸 - 設計時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或其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記憶,適用於各類活動。表現形式和技法須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之傳播與再創作。
5.其他 - 可以是以一個部落市集為主題或是三個部落市集做整體形象設計。

創作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請將作品印製於 A4 紙張並請於後面裱貼同大之 350 磅以上硬紙板。
2.完整作品請以 PC 格式、向量檔格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完整參賽作品光碟含:參賽作品、設計理念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
3.色彩標示限以 C、M、Y、K 百分比標色方式標示。
4.創作理念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報名表上,內容不超過 300 - 500 字為限。
5.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裱貼於作品背面。
6.作品電子檔案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燒錄成 VCD 光碟,隨作品郵寄。
7.參選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參加資格:
1.全國各大美術設計協會之會員、設計公司、個人工作室。
2.全國大專校院美術設計相關系所之師生。
3.全國高中職美工、廣告設計、美術相關科系之師生。
4.其他只要會使用 Illustrato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之個人或團體。
5.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與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用以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
6.參賽件數無限制。

送件方式:
◎收件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請以掛號郵寄,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收件地址:
545 南投縣埔里鎮樹人三街 281 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苗栗縣部落市集形象 DM 設計徵選活動 - XX 部落市集」字樣(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若寄送過程中有所損壞,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送件內容應包括:
(1)參選作品,需符合尺寸規範並適當保護。
(2)報名表暨理念說明,請貼於參選作品裱版背面。
(3)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作品電子檔光碟。
◎聯絡電話:
田小姐(049)2421167 分機 102
◎收件截止日:
101 年 11 月 02 日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公佈得獎作品:
101 年 11 月 23 日。
◎其他說明:
活動時程若有變更,將於本會網站 http://taiwan.atipc.org/ 公告。

評選方式與評選標準:
1.初審:
由本會邀請美術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選出 20 件為入圍作品。
2.決審:
由本會邀請美術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部落市集代表組成評審團,從 20 件入圍作品中選出首獎、優等及佳作各一名;另透過網路人氣票選選出入選作品 3 名。
3.評審日期:
101 年 11 月 05 日 於苗栗縣政府舉行。
4.網路評選:
101 年 11 月 09 日 下午 13:00 至 11 月 19 日中午 12:00
5.評選標準:
(1)主題意象 40%
(2)創意   30%
(3)美感   20%
(4)延伸   10%
6.其他說明:
(1)倘若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2)規格不符、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獎項:
各部落市集各錄取六名:
‧首獎錄取乙名:頒發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優等錄取乙名:頒發新台幣 6,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佳作錄取乙名:頒發新台幣 2,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入選:錄取 3 名,每名獎狀一紙

注意事項:
1.寄件時請一併繳交完整參賽作品、報名表 (附件一) 及同意書 (附件二),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郵寄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之正確無誤,若發生任何無法執行之情形,同視為不合格件)。
2.參賽作品須為國內外首次公開發佈之原創作品,並嚴禁所有圖文發生抄襲或觸犯他人著作權情事。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取消該作品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獎勵。如因此涉有法律責任或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概由參賽者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不得異議。
3.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視同授權苗栗縣部落市集無償使用,且不得對苗栗縣部落市集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苗栗縣部落市集保有修改權,應於同意書上簽名同意。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4.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發表刊登,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5.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徵選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6.活動相關洽詢:
(1)本會網站 http://taiwan.atipc.org/
(2)或(049)2421167 分機 102 田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taiwan.atip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