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LOGO 創意設計徵選

 


一、目的:
為增進市民對志願服務精神的認識及重視,特舉辦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LOGO 設計比賽,希望透過 LOGO 設計徵選活動,選出專屬於臺北市志工中心的 LOGO 識別形象,未來可將 LOGO 圖樣延用於中心相關文宣及宣導品,以利志願服務理念之推廣。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中華民國弘道志工協會辦理)

三、設計主題:
中心簡介:
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展現「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的特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 2006 年設立「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本中心期許能成為諮詢、推廣與交流的網絡平台與園地,除服務臺北市各志願服務團隊及其志願服務者外,同時歡迎有興趣參與社區或志願服務的市民加入。
服務目標:
‧志願服務理念之宣揚與拓展志願服務範疇。
‧深入瞭解團隊需求與議題,培力臺北市志工團隊。
‧建立志願服務運用團隊與個人之雙向交流平台。
中心精神:
熱情、服務、專業、整合
參考網站:
(1) 中心官網 www.cv101.org.tw
(2) CV101 志工媒合平台 volunteermatch.cv101.org.tw
(3) 志願服務網路攝影展 gallery.cv101.org.tw
訂閱中心電子報:
本中心發行的電子報名稱為「CV101 大誌報」,於每月 15 和 30 日各發一期。請至中心官網首頁,在網站右上角選單點選「電子報」,進入該頁面後輸入您的 E-mail 帳號點選送出即訂閱成功。
來信索取中心相關文宣:
請將您的姓名、電話、住址,寄到中心信箱 cv101@hondao.org.tw,信件主旨請註明「LOGO 設計比賽:索取志工中心 DM」,中心將免費郵寄相關文宣供您參考。

四、參賽資格:
1.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不限居住在臺北市,全臺創作好手皆歡迎一起參加本徵選活動。
2.每人不限參賽件數,但每一件參賽作品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五、徵件日期:
請於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 (以郵戳為憑) 完成報名繳件。

六、獎項說明:
1.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及獎狀一只,計 1 名。
2.優 選: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及獎狀一只,計 3 名。

七、活動聯絡人:
邱嘉慧 企劃 (02)2700-6363 #15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v101.org.tw/news-detail.asp?news_id=983

臺北設計獎 LOGO 徵選

 


一、活動宗旨
為塑造臺北設計獎成為全球發表創意設計之重要平台,帶動臺北市設計產業發展,本競賽邀請全世界創意及設計工作者、設計科系師生、以及熱愛設計的人士,針對「臺北設計獎」量身設計專屬 LOGO,提升臺北市創新設計形象,邁向世界設計之都。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贊助單位:易禧創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以臺北設計獎為核心,進行專屬 LOGO 設計。

四、關於臺北設計獎
臺北市為爭取申辦「2016 世界設計之都」,以及全球化、綠色環保永續等議題,展現臺北獨特之人文及生活美學,並行銷優質的臺北設計,於今年度起將原「臺北工業設計獎」提升為「臺北設計獎」,新增視覺傳達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此激發各領域設計人才投入創新設計,吸引國內外優秀設計師以「臺北設計獎」作為創意設計發表平台。

五、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採線上報名,請至本競賽官網 (www.taipeidaward.org.tw) 填寫基本資料、作品圖片 (以 4 張為限,4 張可展示 LOGO 本身或是其他設計應用) 及文字說明(300 字以內)。
(二)作品規格:全彩 CMYK,尺寸為 15cm * 15cm,解析度 300dpi 以上。(註:LOGO 設計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網頁、摺頁、手冊、專刊、海報等文宣品。)
(三)參選作品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不接受手繪稿。
(四)檔案格式為 AI 檔或可大型輸出之檔案格式,並另存 jpg 檔。上傳作品時請傳 jpg 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得獎作品接獲通知後七天內必須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標明姓名與參賽編號),連同簽署完成之「臺北設計獎 LOGO 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正本,以親送、寄送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2012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如要親送者,請由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553 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五)每人參賽件數不限。

六、報名截止日期
101 年 4 月 3 日起至 6 月 8 日止

七、評選辦法
(一)邀請視覺傳達背景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經評選計分加總平均後,最高分為金獎(1 名),第二高分為銀獎(1 名),第三高分為銅獎(1 名)。
(二)評分標準:
‧設計完整性 30%
‧創意    30%
‧美感    20%
‧應用可行性 20%
(三)得獎公布:將於 7 月初於活動網頁揭曉得獎名單,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四)頒獎典禮:與「臺北好設計展開跑記者會」結合舉辦。

八、獎項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整及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整及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整及獎狀 1 紙。

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二)參賽者應擔保參賽作品為原創,無仿冒抄襲情事。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主辦單位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狀、獎金外,由參賽者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辦理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擔賠償責任。
(三)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一切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外,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臺北市政府」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相關權利讓與事宜依據「臺北設計獎 LOGO 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辦理。
(五)若得獎人未能於期限內簽署「臺北設計獎 LOGO 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六)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於評選前經取消參賽資格者,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已領得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狀。
(八)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十、活動聯絡人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蕭宇伶小姐
電話:02-27458199 轉 573
E-mail:karen_hsiao@tdc.org.tw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daward.org.tw/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