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

 




徵件主題:
Color The World‧Cloud Our Lif
潮 Tee 設計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以具體展現 D-Link Cloud 為這個世界、為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時尚 + 數位】【風格 X 原創】的進化新浪潮!

活動辦法:
1.任何設籍台灣,年滿 18 歲的個人皆可參與此次設計活動。
2.衣服圖案設計內容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圖案顏色不限,以正面版型進行規劃設計,潮 T 內圖型尺寸以 25 正方範圍內為限,惟所有提交檔案需轉成電子檔案 (JPG 檔案請勿超過 2MB)。
※設計稿尺寸:25cm X 25cm 正方以內。
3.報名請於報名頁面填寫 20 字以上,200 字以內,作者對該作品設計概念說明。
4.報名請依報名網頁,填入正確個人姓名、性別、年齡、學歷、職業、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不得代為報名,經查證非本人進行報名,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5.提交的圖案除不得有抄襲或任何違反版權問題的行為之外,違反此項規定者經查證或檢舉屬實,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6.參賽內容表件需遵循報名網頁內容格式填寫。
7.每人最多僅可提交2件作品。
8.此次活動投稿時間截止日為 2012 年 11 月 15 日 17:00。
9.前三名及最佳人氣獎,確認得獎後需提交的潮 Tee 圖形檔案建議尺寸為 33 * 45 公分以內、CMYK 格式、300dpi、透明

收件日期:
品投稿日期為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

人氣票選:
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參賽者可進行拉票衝人氣,於活動截止人氣最高者可獲得獎金 10000 元!

投稿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皆須依循網路報名表內容填寫,並上傳設計作品電子檔參賽。

評分標準:
‧主題表現 40%
‧創意表現 30%
‧設計美感 30%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3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100 件
第二名:獎金 2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50 件
第三名:獎金 1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20 件
人氣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媒體曝光部分
1.媒體曝光
雜誌:BANG、網路新視界報導。
網路:活動官網、D-Link 官網、D-Link 享樂雲端生活部落格、D-Link 宅客愛地球 FB、 D-Link 雲端夢想家FB。
2.實體展示
101 年台北資訊月 D-Link 形象區攤位展示。
3.專案設計合作
將有機會成為 D-Link 產品及行銷相關設計之專案合作設計師 (如新品產品盒、或 D-Link 客製化贈品)。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未曾獲得任何公開比賽之獎項或其他單位之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本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相關獎勵措施。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作品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一經主辦單位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3.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4.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5.未獲選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將該創作用於商業販售上。
6.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將在您確定參加比賽活動時,蒐集您的相關基本資料,本公司將會針對得獎者資料,在台灣地區 (台、澎、金、馬) 做以下目的使用:
參賽者因在「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官網上報名參加本活動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中獎者聯繫之用 (將以 e-mail 及電話進行聯繫)。
若您選擇不提供正確個人資訊,則無法參加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若您報名參與此活動,視同您已了解活動規則並同意本公司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日後您可於本公司上班時間以電話或 e-mail 聯絡本公司,對您參加本次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所留下的資料做以下請求: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五、請求刪除。

聯絡資訊:
D-Link 客服電話:02-6600-0123#8612 曾小姐
D-Link客服信箱:teresa_tseng@dlink.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dlinkcloud-tee.com/index.html

「設計美學‧明日之星」酒器設計競賽

 


一、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個人、機關團體或公司組織皆可報名參賽。

二、設計商品
(一)【初賽】圖稿審:
圖稿作品需包含為金門高粱所設計之酒器、酒杯、禮盒及提袋四部分,主題自訂,作品應能表現出酒器之精緻與價值感,並能量產作為餽贈或收藏用途。
(二)【決賽】模型審:
由初賽中脫穎而出之作品,由作者自行打樣為成品。
1、酒器及酒杯打樣(容量以 1 公升為限)。
2、包裝:精緻禮盒及提袋。
3、單價分析:產品打樣及包裝費用,均需提供單價分析,整體包裝費用限新台幣 3,000 元內。

三、競賽方式及時程
(一)【初賽】圖稿審:
1、甄選: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一)17:00 截止。
2、初賽結果:2012 年 11 月 10 日(六)10:00 公告。
3、頒獎:2012 年 11 月 17 日(六),於「砌與器」特展-建築家創意設計展展區頒獎,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二)【決賽】模型審:
1、甄選:2012 年 12 月 10 日(一)9:00 至 12 月 13 日(四)17:00 截止
2、決賽結果:2012 年 12 月 22 日(六)10:00 公告。
3、頒獎:2012 年 12 月 29 日(六),於「砌與器」特展-建築家創意設計展展區,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四、參賽方式
(一)初賽繳交資料:
1、報名表:請逕自活動官網(www.acde.com.tw)下載,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產品概念說明書。
3、投稿作品包含酒器、酒杯、禮盒及提袋等整體包裝設計之手繪稿、3D 圖面說明各 1 件(均為電子檔)。
(二)入選決賽之佳作需再繳交資料如下:
1、1 比 1 之完整實物模型或樣品(含完整設計包裝 - 瓶器含蓋、禮盒、提袋或附件等),不完整者,不予計分。
2、請錄製 5 分鐘以內可播放影片檔,詳細闡明作品設計理念(若無可播放 CD 或 DV 或錄影帶視為自動放棄成為優勝作品)。
3、單價分析。

五、評選標準
【初賽】圖稿審
1、創作理念、設計表現(60%):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創意、原創性、美學、設計。
2、巿場性、產業性(40%):作品與消費者洞察,和消費者生活上連結、作品可否生產與行銷。
3、檢附報名表及產品概念說明表。
※由主辦單位召開評選會議,包含 2012 台灣建築家創意設計展之參展人、外聘專業評審及金酒公司代表。
【決賽】模型審
1、產品設計(60%):創作理念、表現形式、市場性、產業性。
2、行銷概念(25%):行銷概念可行性、創意與創新、邏輯力。
3、錄製 5 分鐘以內可播放影片檔(10%):記錄作品創作過程,並透過各式創意方式表達展品設計理念與想法。
4、成品打樣之單價分析(5%):價格合理性。
※由主辦單位召開評選會議,包含 2012 台灣建築家創意設計展之參展人、外聘專業評審及金酒公司代表。
註:入選決賽者總評分需達七十分以上(含七十分)。

六、獎勵項目
(一)【初賽】圖稿審:
佳作 10 名,如成績優異可增加名額,或成績未達標準可從缺。每名頒發獎金 1 萬元。
(二)【決賽】模型審:
冠軍一名:新台幣 200,000 元,獎盃乙座。
亞軍一名:新台幣 150,000 元,獎盃乙座。
季軍一名:新台幣 100,000 元,獎盃乙座。
佳作二名:新台幣 50,000 元,獎盃乙幀。
註 1、成績未達標準可從缺。
註 2、若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註 3、若得獎者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七、注意事項
(一)繳交之參選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還。
(二)必須尊重評審小組之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四)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八、活動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
專案執行:許伊琳小姐
電話:(02)2627-1618 ext.221
E-mail:taiwanaace@gmail.com

九、繳件方式
參賽者敬請以電子郵件方式,於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一)17:00 前 (逾時不候),將參賽資料寄至社團法人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電子信箱:taiwanaace@gmail.com
參賽資料寄出後,敬請來電與本活動窗口確認繳件資料是否齊全,經確認繳件資料齊全無誤並登入報名後,即算完成參賽報名手續 (備註:未來電與本活動窗口,確認檔案資料者,即不算完成報名手續) 。

活動網站:http://www.acde.com.tw/news.php?sn=14

人民觀審制度意象 LOGO 設計徵選

 




壹、依據
司法院 101 年度推動人民觀審制度施政計畫。

貳、活動宗旨
透過公開選拔方式,廣徵社會各界創意和巧思,徵選能表彰人民觀審制度之意象標章(LOGO),廣泛運用於文宣及活動視覺識別,期能宣傳人民與法官共同審判的政策,以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人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人民對司法的瞭解及信賴。

參、主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司法院
聯絡洽詢:司法院刑事廳 / 王小姐
電話:02-23618577 分機 252

肆、徵選主題及形象
徵選清新、透明、活潑之人民觀審制度意象標章 (LOGO)。

伍、參加資格
凡喜愛設計創作,能發揮創意,將司法院人民觀審制度政策與理念的意涵及形象,透過作品之視覺傳達,清楚告示公眾者。

陸、投稿規格 / 報名文件
一、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二、設計稿壹份(圖幅尺寸以 15cm × 15cm 為原則及縮圖 4cm × 4cm 各一式,上下並置於 A4 尺寸(21cm × 29.7cm)列印紙內,設計稿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彩色版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並列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
三、設計稿電子檔壹份(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inch,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另存 PDF 檔、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
四、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書各壹份(報名表內之設計理念說明,以 200 字以內,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設計稿黏貼裱板」、「設計稿電子檔光碟」、「報名表」和「著作權授權書」等四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柒、報名方式及收件時間
一、報名表(含基本資料、授權同意書),請自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 下載。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三、收件方式
(一)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4 號「司法院刑事廳」收,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人民觀審制度意象 LOGO 設計徵選活動」,逾期皆不予受理。
(二)本次活動僅接受郵寄投稿,恕不接受親自送件。

捌、評選方式
一、由司法院組成評審小組,並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二、評審標準: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玖、獎項及名額
第一名 1 名:NIKON 單眼相機(D3200 18-105mm KIT 變焦鏡組,支援無線傳輸)壹台及獎座壹座
第二名 1 名:Apple New iPad(Wi-Fi + 3G,64GB)壹台及獎座壹
第三名 1 名:HTC 智慧型手機(HTC One S)壹台及獎座壹座
佳 作 5 名:每名可得購物禮券 2,000 元及獎狀壹幀
※贈品將以實物為主、得獎者之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壹拾、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得獎作品除予公布在司法院網站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另擇期在公開場合中頒獎。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
二、標章 (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三、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四、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五、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六、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品及獎座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八、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九、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十、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十一、得獎者之贈品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二、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三、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辦法,且願意遵守本活動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 以獲取最新訊息。

活動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revolution/logo.asp